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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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参照模板

2020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参照模板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2020年施工合同样板

2020年施工合同样板

2020年施工合同样板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2020年施工合同样板,以帮助各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有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指导。

2. 合同概述
该合同适用于2020年的施工项目,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合同条款
3.1 项目描述
详细描述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3.2 价格和支付方式
明确工程的总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计划等。

3.3 工期
确定工程的开始时间和预计完工时间,并约定相关的延期和罚款条款。

3.4 变更和索赔
规定变更工程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双方在索赔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5 质量保证
明确工程质量的要求,并约定相应的保修期限和责任范围。

3.6 保险责任
规定各方在工程期间的保险责任和赔偿程序。

3.7 争议解决
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

3.8 合同解除
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双方在解除后的权利和义务。

4. 签署和生效
明确合同的签署方式和生效条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5. 其他条款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其他必要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等。

6. 总结
本文档提供了一份简洁而明确的2020年施工合同样板,各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020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20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0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2020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44、合同解除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7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7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7篇第1篇示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下列建设工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四、工程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天。

六、支付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详情见附表。

七、工程质量要求: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八、施工安全:乙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九、工程保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不less 于________年的质量保修期。

十、合同变更:合同一经签署,如需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等。

十二、争议解决: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三、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终止。

十四、附则: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附表:工程款支付详情序号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比例工程款支付金额1 20%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特此合同立书,以备查阅。

以上内容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合同效力受法律保护,希望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协议,共同维护合同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完成。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部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3988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GF―1999―0201)合同编号: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二)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1、工程名称:xxxxxxx2、建设地点:xxxxxxx二、工程范围: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三、工程总造价:合同总价含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人民币) ¥元,大写:佰拾万佰拾元角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_______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保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The clea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facilitate the cooperation of both parties, provide a basis for resolving disputes in the future,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20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20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1.3 工程范围:___________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1.5 工程质量:___________1.6 工程价款:___________1.7 工程期限:___________二、施工内容2.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2.3 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3.2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

3.3 甲方应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3.4 甲方应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质量。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4.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4.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五、工程变更5.1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变更内容,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5.2 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增减,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和支付。

六、工程验收6.1 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6.2 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0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20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评述(一)

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评述(一)

2020版《建设项⽬⼯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评述(⼀)作者按:《建设项⽬⼯程总承包合同(⽰范⽂本)》(GF-2020-0216)(下称2020版⽰范⽂本)与现⾏版本差异巨⼤。

对2020版⽰范⽂本在总体上以及其中各组成部分的诸多条⽂上的理解和使⽤,均存在可能的偏差、疑义值得讨论。

《建⼯衔评》从本期开始,分多期陆续推出对2020版⽰范⽂本的评述,并提⽰使⽤⽂本时的注意事项。

本⽂共计5,025字,建议阅读时间10分钟上周,国家住建部与市场监管总局两部门联合制定并颁布《建设项⽬⼯程总承包合同(⽰范⽂本)》(GF-2020-0216)(下称2020版⽰范⽂本)。

经⽐对不难发现,2020版⽰范⽂本对现⾏《建设项⽬⼯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试⾏)》(GF-2011-0216)(下称2011版⽰范⽂本)的修改甚巨。

总体上看,2020版⽰范⽂本更加完备,与国际⼯程普遍采⽤的FIDIC合同条件中的⽣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黄⽪书)和设计-采购-施⼯与交钥匙项⽬合同条件(Conditions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Projects)(银⽪书)更为接近。

不过,笔者经初步研究后认为,对2020版⽰范⽂本在总体上以及其中各组成部分(指《合同协议书》、《通⽤合同条件》、《专⽤合同条件》及其附件)的诸多条⽂上的理解和使⽤,仍可能存在偏差和疑义。

这些问题值得分析讨论。

⼀、对2020版⽰范⽂本总体的评述(⼀)关于2020版和2001版⽰范⽂本的施⾏和废⽌⽇期国家住建部与市场监管总局两部门在印发2020版⽰范⽂本的《通知》中称:2020版⽰范⽂本⾃2021年1⽉1⽇起执⾏,2011版⽰范⽂本同时废⽌。

然⽽,在2020版和2011版⽰范⽂本的使⽤说明中,⼜将这两个⽰范⽂本的性质确定为推荐使⽤的⾮强制性使⽤⽂本,合同当事⼈可参照采⽤。

2020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20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0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2020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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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297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Model tex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3. 定额工期总天数:天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5. 质量等级: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

金额(大写):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 协议条款;2. 合同条款;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图纸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年月日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2. 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第七条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7. 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

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进度计划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第十条延期开工处理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处理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处理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不可抗力;(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及奖励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1. 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天,提前%.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第十四条质量检查和返工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及责任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2. 违约责任: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第十七条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

乙方准备试车记录。

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

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

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 双方责任: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

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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