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12•【字号】云府办函〔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云府办函〔2022〕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统筹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发展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市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调整,现决定调整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统筹、指导、考核等工作,不断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发展保障制度,加强对县级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的监督考核。
二、组成人员组长:李庆新(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梁绍雄(市政府副市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谢超武(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潘仲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洁洲(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袁伙月(市财政局局长)赖鉴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永慧(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招松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崔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志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廖政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黄小涧(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黄海燕(市水务局局长)余潮兴(市林业局党组书记)陈必教(市公安局副局长)三、工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仍有变动调整,将由该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自然替换)。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30•【字号】云府办函〔2019〕101号•【施行日期】2019.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19〕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局反映。
原2019年6月12日印发的云府办函〔2019〕79号作废,以此件为准。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30日云浮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9〕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内容。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二)主要目标。
2019年上半年,云浮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1]26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按照《广东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现制定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我市农电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10年底,云浮电网共有5个县级农电单位,包括广东电网直供直管云城供电局、云安供电局及罗定供电局、新兴供电局、郁南供电局等3个县级子公司。
当前,全市还存在以下类型的农电机构:1、直供直管农电机构。
云城、云安供电局直供直管范围内,现有两家农电机构,分别为云浮市汇勤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和云安县大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
这两家农电机构主要负责农村中、低压电网维护和供电营业抄表等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广东电网公司按预算管理模式核拨的农电运行费用。
2、趸售镇农电机构。
全市有60个镇级管电机构,其中有59个实现了县镇电力一体化管理;尚有1个镇级管电机构,为云城区腰古镇所在区域的云浮市南华电业公司。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云府办函〔2021〕148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1〕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云浮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6日云浮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云浮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安全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城〔2021〕7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3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全面摸清底数;2023年底前,建立城市地下基础设施隐患风险点台账并制定整治计划、限期消除,建立和完善市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形成顺畅、健全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工作机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一)开展城市地下设施普查及信息平台建设。
1.开展既有工作成果评估。
2022年3月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对现有普查工作成果进行评估,重点评估2015-2018年全市集中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成果以及近年来动态更新情况、信息平台建设以及应用情况。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4•【字号】云府办函〔2024〕67号•【施行日期】2024.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府办函〔2024〕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云浮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4日云浮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5号),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结合云浮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大宗消费提振行动(一)优化汽车服务管理。
便利群众办理新车入户,进一步加大新车注册登记业务预约量,严格实行新车注册登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联网核查制度,9座以下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提交居住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全力推行新车上牌“快捷办”“一证办”。
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支持保险公司将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支持停车位建设,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配建停车位,提高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的车位配建比例。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一一列出)(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14•【字号】云府办函〔2023〕16号•【施行日期】2023.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云府办函〔2023〕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7日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领导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法治保障。
一、政府规章项目安排根据市委工作部署,经向社会公众、各地各部门广泛征集意见和协调论证,市政府把《云浮市燃气管理办法》列为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年度审议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起草并协助完成立法,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起草工作报审,2024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落实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的工作要求(一)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
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党的领导体现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政府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政府规章草案涉及的重要立法事项、重大政策调整,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起草和审查规章草案,必须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关于报请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函-中电信云浮[2014]104号
公司普通信息中电信云浮〔2014〕104号关于报请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函云浮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2014年4月, 为了推进我市宽带网络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下发了《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云信息办〔2014〕1号)、《转发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计划和资金投入计划的通知》( 云信息办〔2014〕2号)、《转发广东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信息办〔2014〕3号),就关于如何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 1 —见》(粤府办〔2014〕8号)作出了指导性意见。
但至今为止,全市2013年4月1日后报建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相关建设单位仍未执行住建部下发的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导致无法对2013年4月1日后报建的楼盘光纤接入。
为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文件精神,现报请贵局组织落实以下两方面工作:一、尽快组织贯彻落实《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云建通〔2013〕14号)文件的关键环节。
1.全面组织落实设计图审把关工作:对于2013年4月1日后报建的建设项目,组织市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与各县(市、区)住建局在设计图审查时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纳入审查范围。
2.全面组织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对于2013年4月1日后报建的建设项目,组织市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与各县(市、区)住建局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在建设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需与上述《规范》同步验收。
二、建立定期沟通联席会议与信息通报机制。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8•【字号】云府办函〔2022〕75号•【施行日期】202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2〕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7日云浮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2〕40号),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市税务局负责)2.2022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市税务局负责)4.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20〕2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0日云浮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及云浮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走全省前列的各项要求,为实现云浮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由条线化管理向整体化管理转变、由政府投资建设向购买服务转变,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采购、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建立高效、协同、有序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3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0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统一运维、统一监督、统一评价,原则上市直各单位不再单独、分散建设。
第三条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包括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采购的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运维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和第三方服务等政务信息化项目。
(一)基础设施服务是指政务网、政务云等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服务。
(二)软件开发服务包括公共支撑平台开发服务、通用软件开发服务、专业软件开发服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宽带网络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资源,加快发展宽带网络对全面提升我省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协调难、入户难、选址难等问题,推动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快速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宽带网络的统筹规划(一)加强与城乡建设等规划的对接。
各地政府要将光纤宽带网络、通信基站、通信管道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统筹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
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作为交通、水利、市政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重要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
对电信和广播电视通信管道年度建设计划要加强统筹规划,并根据国家标准按共建共享原则统一安排建设。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活动,要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以下统称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基层公共卫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基层公共卫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2•【字号】云府办函〔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基层公共卫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云浮市深化基层公共卫生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2日云浮市深化基层公共卫生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补强公共卫生软硬件短板,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根据省领导同志调研云浮指示精神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关于构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的决策部署,现以罗定市为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探索创新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人才为根本、改革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建立“医防融合”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体系健全、权责清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公共卫生体系。
到2021年,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加强,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更加顺畅,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体系更加稳固,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机构编制保障。
1.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机构。
设立镇(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镇(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作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网底”,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当地财政全额保障,并设置专职分管公共卫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领导职数,配强配优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力量。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电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电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7•【字号】云府〔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电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201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云浮市电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17日云浮市电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网规划建设行为,加快电网建设步伐,保障我市电力供应,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浮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电网规划、建设和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政府成立云浮市电网规划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电力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经信、发改、法制、国土、规划、住建、财政、公安、交通、环保、水务、林业、公路、城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网规划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职责另行发文。
各县级政府参照本办法成立当地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章电网规划与计划第四条电网专项规划由供电企业会同经信、发改、规划、住建、国土、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当经济发展和城乡规划发生可能会引起电网或用电需求显著变化的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对电网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并报请原审批机关审核批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将经批准的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将电力设施用地及走廊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做好电网与铁路、公路、航道(水道)、桥梁、水利、信息网络、工程管线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云浮市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工作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云浮市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云府办函〔2023〕96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云浮市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府办函〔2023〕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府〔2023〕3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2023〕22号)和《2023年云浮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工作部署,为提升政务服务审批效能,加强办事环节预约、收件、发件、评价全链条效能监督,推动部门审批效能提速增效,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效能监督规则(一)政务服务审批效能。
通过云浮市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一体化平台”)对各地各部门的审批业务(承诺件)从受理时间到办结时间进行效能监督,超出承诺时限1天赋黄牌,超出承诺时限2天或以上赋红牌。
涉及特别环节时限的,由各地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会本地区相关业务部门协商设置。
监督范围不包括自助终端或系统智能审批的非人工业务件。
(二)超时办结业务提醒。
对超时办结业务,市一体化平台将通过系统信息和粤政易提醒两种方式通知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其中,涉及系统对接和省大数据中心回流等方式归集的,将发送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数字政府常态化监测迎评联系人;全流程使用一体化平台受理登记的,将发送至异常业务的承办环节人员、当前待办环节人员。
整个业务超时办结后,将发送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数字政府常态化监测迎评联系人。
(三)申诉处理。
各地各部门对赋牌处理结果存在异议,需在业务超时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佐证材料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OA)或在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向本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申诉(具体方式由本地自行决定),经核准属客观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按规定撤销;逾期不申诉的,视为无意见;超期申诉的,视作无效。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多图联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多图联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3•【字号】云府办〔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多图联审”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多图联审”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3日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多图联审”工作意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加快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速度,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图审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有关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函〔2017〕54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多图联审范围建立全市统一的“多图联审”平台,对云浮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设计图、卫生专业设计文件、危化项目安全条件、人防工程施工图、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消防设计图等“多图”并联审查管理。
二、实施原则(一)依法合理原则。
“多图联审”既要遵循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又要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合理设置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联审效率。
(二)并联审查原则。
以施工图审查机构为依托,将住建、经信、卫计、安监、人防、气象、消防等部门的7项审查进行并联审查,有关联审单位应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做到“多图联审”。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7•【字号】云府办函〔2021〕71号•【施行日期】2021.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云府办函〔202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7日云浮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下称“省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以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新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初步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建立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研究提出涉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政策意见;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领域推进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6•【字号】云府办函〔2018〕75号•【施行日期】2018.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府办函〔2018〕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以及《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通信行业资源共建共享,深化4G网络覆盖,推进5G无线网络规划与布局,提高站址等稀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全市的信息化水平,促进氢能源产业发展,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共同推进云浮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市政府决定建立云浮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由召集人、秘书长及成员单位组成。
召集人:施东红(副市长)副召集人:王斌(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曾云锋(市经信局局长)副秘书长:区有亮(中国铁塔云浮市分公司总经理)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办、市发改局、市规编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云浮供电局、市气象局、中国电信云浮分公司、中国移动云浮分公司、中国联通云浮市分公司、中国铁塔云浮市分公司等单位各一名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构为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联席会议下设秘书处、战略合作协议协作工作小组、氢能源应用推广工作小组等三个工作机构。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07•【字号】云府办函〔2017〕13号•【施行日期】2017.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云府办函〔2017〕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期,罗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在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中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被通报的不合格网站,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互联网+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深入,国家、省对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国务院、省政府每季度都会抽查政府网站的健康情况。
2017年2月,海南省一局长因为其单位网站长期不更新而被立案审查。
为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网站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是所属政府网站主管部门,是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所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抓好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
二、落实措施,强化管理。
当前,我市政府网站普遍存在管理不到位,内容更新不及时、栏目存在空白等情况。
为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落实措施,强化建设管理。
一要明确专人专职维护各自的政府网站,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二要加强内容发布的审核把关,严格保密审查制度;三要明确要求,按时更新内容。
全市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即日起对所属网站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栏目空白的迅速补充内容,栏目未更新的要及时更新(具体要求为:动态新闻类信息1周内必须有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县市区门户网站1个月内必须有更新,部门网站3个月内必须有更新;人事信息、规划类信息一年内必须有更新),同时,技术保障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巡查,确保链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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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云府办[2014]25号
【发布部门】云浮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1.04
【实施日期】2014.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府办〔201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宽带网络,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协调难、入户难、选址难等问题,推动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快速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宽带网络的统筹规划
(一)落实与城乡建设等规划的对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光纤宽带网络、通信基
站、通信管道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统筹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
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作为交通、水利、市政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重要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
对电信和广播电视通信管道年度建设计划要加强统筹规划,并根据国家标准按共建共享原则统一安排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活动,要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以下统称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对规划有通信基站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和公用设施,设计、建设等单位要按照公众通信基站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及天面空间,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推进公共领域宽带网络建设
(三)加强大型公共设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公路、铁路、港口等大型公共设施要配套建设通信传输管道配线管网、通信基站、电信间、设备间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支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对既有大型公共设施进场改造,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在保障列车、铁路等专用信息系统安全前提下,加大力度做好公众移动通信信号对城轨、高铁、高速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四)开放公共建筑支持宽带网络建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条件免费开放机
关事业单位、公共场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支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以共建共享方式进行光纤到户改造和布设通信基站。
国有企业所在办公楼及所属商用楼宇也要平等向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开放,支持其以共建共享方式开展光纤到户改造和布设通信基站。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五)加快公共WiFi(一种典型无线局域网)建设。
积极推动在政府、医院、学校、公园、广场、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提供免费公共WiFi接入服务,政府公共场所由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硬件和系统建设,市、县政府根据机构所在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方式补贴流量费。
加快推动码头、车站、商场、宾馆、酒店、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