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欺诈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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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一些欺诈行为,使得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损失。

因此,了解和预防国际贸易合同欺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合同欺诈的类型以及防范措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1. 假冒产品或服务假冒产品或服务是一种常见的欺诈手段。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可能会故意提供次品或虚假产品,以获得更高的利润。

另外,卖方也可能虚构产品的性能或服务的质量,给买方造成误导。

2. 虚假交付日期卖方在合同中虚假地陈述交付日期,以达到延迟交货的目的。

这种行为会给买方造成贸易中断、资金浪费和时间损耗。

3. 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是指卖方在合同中故意隐瞒或虚构价格信息,以达到获得不公平利益的目的。

例如,卖方可能在合同中隐瞒了某些费用或税收,使得买方最终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

4. 资金欺诈在国际贸易中,资金欺诈也是一种常见的手段。

例如,买方可能通过欺诈手段向卖方逃避或拖延支付货款。

另外,卖方也可能利用虚假的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来迫使买方提供预付款。

二、防范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措施1. 加强尽职调查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都应该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买方需要了解卖方的信誉和业务记录,以及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

而卖方也应该对买方的信誉和资金状况进行调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明确合同条款为了避免合同欺诈,合同的条款应该明确详细。

双方应该对产品价格、交付日期、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进行具体约定,并确保合同中不存在模糊、含糊不清的内容。

3.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在国际贸易中,市场动态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因此,双方应该时刻关注市场的变化,对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及时调整和协商。

4. 合理分配风险合同中风险的合理分配是预防欺诈的重要手段之一。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发生争议时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企业怎样防范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

企业怎样防范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

企业怎样防范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从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各种合同欺诈行为,只要提高法律鉴别能力,认真对待,相信是不会轻易受骗上当的。

接下来,我为大家带来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怎样防范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1.建章立制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要建立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民法典》培训,特别要对企业的经营人员和管理层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民法典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要把好合同签订关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工程承包﹑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3.要强化履约意识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

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总之,企业应当把依法治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树立“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形象,才能使企业获得持续稳健的发展。

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当前,合同违法行为几乎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一大公害,合同欺诈案件逐年增多,而且其行骗手段更加隐藏、智能,作案手法也不断翻新。

每日商报18创富收集了当前我国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常见合同陷阱,让宽敞读者看看骗子们是如何利用合同招摇撞骗的,并选择部分来电读者的案例请律师点评、出招。

常见的七类合同陷阱(一)钓鱼合同。

行骗人往往利用合同先向对方预付定金或少量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物资,或者先给付少量物资,蓄意骗取全部货款。

随着企业合同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那种“空手套白狼”的骗术,即利用合同骗取全部物资或贷款的情形已不多见。

许多骗子用定金、少量预付款或物资为诱饵,来达到行骗目的。

(二)以假乱真。

行骗人要紧用假公章、执照、证明、汇票,账号、甚至假身份证等为幌子,虚构背景编造谎言,瞒天过海。

一样说来,这些人往往通过装得专门阔专门有来头,或一掷千金毫不吝惜,或言称与某某领导人有某某关系,一旦与之签约履约,便逃不脱上当受骗的厄运。

(三)合演双簧。

行骗人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如“诚寻加工面袋、木包箱铸件”等子虚乌有的广告信息,然后以中介人的身份与闻之而来的当事人订立信息中介合同,借机收取所谓的信息费、立项费、中介服务费等,然后再让签约当事人持中介合同到另一个事先已串通好的外地合伙行骗人那儿订立虚假加工承揽合同,并借机收取质保金、履保金、材料款等费用,接着将样品图纸交给对方当事人制做样品,并约定,样品不合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由于图纸设计本身相互矛盾,存有缺陷,当事人全然不可能做出合格样品来,因此,签约时受害人不明白也不留意这一点,如此,骗子通过相互勾结,两地串通,一唱一和,共同上演合同欺诈的双簧戏。

(四)偷梁换柱。

又可分为明偷与暗偷两种形式。

暗偷即通常所说的“调包”,行骗人利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标的物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通常口头约定,有意在成交时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借以达到行骗目的。

保险欺诈防范措施

保险欺诈防范措施

保险欺诈防范措施答:1、加强保险合同的法律性研究我国《保险法》颁布实施,使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阶段。

但是,在保险纠纷诉讼中,许多同种类型、同样性质的诉讼案件,只是由于司法管辖在地域上的差别,而使诉讼结果大相径庭。

这种情况,进一步导致了保险合同纠纷的增多,引起了保险业者和保险消费者的困惑,还严重影响了司法的统一,这既有立法上的原因,也有司法上的问题,归结起来,重要原因是忽视了保险合同的法律特性,如保险合同的保障性、经济补偿性(或给付性)、附合性、射悻性、最大诚信原则等,都已不是一般经贸合同中的同一含义,而具有了扬弃性。

因此,应该加强保险合同法理特性的研究。

2、加大“两法”宣传力度,增强保险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新《刑法》、《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国法律对保险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规定,选择较典型的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使人们懂得,骗赔就是诈骗,就属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保户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侵犯保险人和其他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

3、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内部管理角度而言,严格照章办事,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是有效地预防保险诈骗案件发生的重要措施。

一是严格承保审核制度。

二是严格理赔审核制度:要把好三关,第一,坚持双人查勘定损,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第二,坚持赔案复核制度,认真审核证据材料,及时发现疑点,提出问题;第三,坚持领导审批制度,严把理赔质量关。

三是坚持机动车辆索赔登记通报制度:据统计,机动车辆险的诈骗案件占整个财险诈骗案总数的90%左右,因此,防范机动车险诈骗行为是反诈骗工作的重点。

第一,要实行电脑联网管理,将机动车辆索赔情况进行登记,在系统内定期通报,避免一处出险多处索赔的诈骗案件发生;第二,实行汽车零部件报价制度,控制修理成本费用,挤干赔款水分,有效遏制夸大损失的诈骗行为。

合同风险防范要点有什么

合同风险防范要点有什么

合同风险防范要点有什么风险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无处不在,做什么事我们都需要考虑到风险的大小以及对风险进行把控。

对于合同的签订也是如此,对于风险我们应该事先提前进行防范。

那么合同风险防范要点有什么?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

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2、标的条款;3、数量条款;4、质量条款;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7、违约责任条款;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

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3、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就是我为您介绍的有关“合同风险防范要点有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对合同风险防范的要点的了解,有助于我们有意识的进行风险的把控。

也为您律师在线学习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学习。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一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一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一合同签订阶段风险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

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

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

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

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

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合同诈骗常见预防方法

合同诈骗常见预防方法

常见合同诈骗预防1:如何防范合同诈骗呢?(一)、正确地签订合同,预防合同诈骗与合同风险信用风险的控制的最后一关,就是正确的签订合同。

现在利用合同诈骗的情况非常之多,而且大部分合同诈骗被视为经济纠纷,使骗子们逍遥法外,骗子有了实力后往往会设计更大的骗局.关于如何正确地签订合同,不同的情况自然有不同的要求。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审查身份就是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和真实存在。

审查履约能力就是要查清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实的经营情况。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

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

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关于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货物价格的约定更要力求表达的清晰、明确、完整,决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给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隐患。

4、约定违约条款。

违约条款是明确约定违约的责任,为将来可能的诉讼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

违约条款中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欠款的利息。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

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漏洞,甚至会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欺诈,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买卖合同的漏洞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条款不清晰是常见的问题之一。

例如,对于商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数量等关键信息描述模糊。

这可能导致在交付货物时,双方对商品的认定产生分歧。

比如,合同中只简单写了“购买一批优质钢材”,但没有明确优质的具体标准,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某个特定的企业标准,这就给后续的交易埋下了隐患。

交货时间和地点约定不明。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交货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那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因为交货的时间延误或者地点不合适而产生纠纷。

比如,只写了“在本月内交货”,但没有具体到哪一天,或者只写了“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但买方迟迟不指定具体地点,都会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付款方式和期限规定不详细。

比如,没有明确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每期付款的时间和金额也没有确定。

这可能导致卖方无法及时收到货款,影响资金周转,或者买方在付款时出现拖延等问题。

违约责任不明确或不合理。

有些合同对于违约行为的界定模糊,或者违约责任过轻,无法对违约方形成有效的约束。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来弥补损失。

除了上述漏洞,更严重的是一些恶意的欺诈行为。

常见的欺诈手段包括:虚假陈述。

卖方故意夸大商品的质量、性能或者价值,诱使买方签订合同。

比如,将二手设备说成是全新的,或者将低质量的产品描述为高品质的。

隐瞒重要信息。

卖方隐瞒商品的缺陷、瑕疵或者存在的法律纠纷等重要情况,使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例如,出售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但卖方没有告知买方。

伪造文件或凭证。

不法分子可能伪造商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地证明、授权书等文件,以骗取买方的信任。

设置合同陷阱。

合同诈骗材料范本大全

合同诈骗材料范本大全

合同诈骗材料范本大全
合同诈骗是一种欺诈行为,指的是以欺骗、虚假陈述或其他不正当
手段来获得他人签署合同并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以下是关于合同
诈骗的材料范本大全,包括定义、示例、预防措施等内容:
一、定义:
合同诈骗是指以欺骗、虚假陈述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让他人签
署合同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的示例:
1. 虚假陈述:诈骗者在合同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使对方误以为合
同内容真实有效。

2. 隐瞒信息:诈骗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以达到欺骗对方签署合同
的目的。

3. 恶意修改:诈骗者在合同签署后,悄悄修改合同内容,以达到非
法目的。

4. 假冒身份:诈骗者冒充他人身份,以获得对方的签署合同。

5. 胁迫威胁:诈骗者利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对方签署
合同。

三、合同诈骗的预防措施:
1. 仔细阅读合同:在签署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了解
其中的条款和条件。

2. 核实信息:对于合同中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关键信息,要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有效。

3. 保留证据:与对方进行合同签署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4. 寻求专业意见:对于复杂的合同,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以
确保自身权益。

5. 谨慎签署合同:对于可疑的合同,要谨慎对待,必要时可以拒绝
签署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以上是关于合同诈骗的材料范本大全,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但请注意,此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使用。

在遇到合同诈骗等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

居间合同欺诈该如何防范? 【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居间合同欺诈该如何防范? 【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居间合同欺诈该如何防范?【合同事务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居间合同欺诈该如何防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一、对居间合同中提供的任务来源要作认真、科学的考察。

居间合同欺诈行为中提供的任务经常都是虚假的,只要委托人能够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一般是能够识破其骗局的。

二、接受居间人服务的一方,尤其要对所谓第三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了解。

居间人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委托的关系,居间人接受企业的委托进行如加工等任务,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流通与消息的不对称,有时会出现居间人欺诈企业的现象,这样的欺诈有时候对于企业来说,有可能是致命的错误,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居间合同欺诈防范的有关问题吧。

一、居间合同的漏洞及欺诈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

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

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欺诈方往往很难取胜。

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

居间合同欺诈多以无偿获得或不平等获得委托方的中介费为目的,所以居间人提供的信息必然是虚假的,否则也就不构成合同欺诈。

居间人惯用的手段就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共同设置陷阱,使受欺诈方甘心上当付出预付款及中介费。

一旦第三人不履约或逃之夭夭,居间人也不会因提供居间服务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而受欺诈人要找居间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

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居间合同漏洞及欺诈的防范1、对居间合同中提供的任务来源要作认真、科学的考察。

合同诈骗调查与对策研究课题个人小结

合同诈骗调查与对策研究课题个人小结

合同诈骗调查与对策研究课题个人小结一、引言合同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财产安全威胁。

为了应对合同诈骗的挑战,我进行了一项调查和研究,旨在探讨合同诈骗的现状、原因和对策。

本小结将总结我在这一课题上的研究成果,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二、合同诈骗的现状合同诈骗是指以虚假合同为手段,通过欺骗、强迫、胁迫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近年来,合同诈骗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 数量不断增加:合同诈骗案件的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涉及的行业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2. 案件类型多样化:合同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包括虚假宣传、捏造事实、操纵合同条款、伪造合同文件等。

3. 隐蔽性强:合同诈骗往往通过伪装成正常商业交易的方式进行,受害者难以辨别真伪。

三、合同诈骗的原因分析合同诈骗的发生与以下几个因素密切相关:1. 法律监管不完善: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合同诈骗的规定不够明确,难以起到有效的预防和打击作用。

2. 道德观念缺失:一些人在商业交易中追求短期利益,缺乏诚信意识,从而容易成为合同诈骗的受害者或施害者。

3. 信息不对称:合同诈骗往往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通过掌握更多信息获取对手的信任,从而达到欺诈目的。

四、应对合同诈骗的对策建议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合同诈骗,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监管:加强对合同诈骗的立法工作,明确合同诈骗的定义和刑事责任,提高打击合同诈骗的法律效力。

2. 增强诚信意识:加强社会教育,培养公民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提高人们在商业交易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3.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打击合同诈骗行为。

4. 建立信用体系: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将违法行为的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并在商业交易中进行信用评估,加大对不良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5.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合同诈骗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机关的专业水平和办案效率,加大对合同诈骗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装修合同存在欺诈怎么解决

装修合同存在欺诈怎么解决

装修合同存在欺诈怎么解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装修成为了一件必不可少的的事情。

然而,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与装修公司之间经常会发生合同欺诈的问题,这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那么,当发现装修合同存在欺诈时,我们应如何解决呢?一、了解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在解决装修合同欺诈问题时,首先需要了解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

常见的装修合同欺诈包括以下几种:1. 虚假宣传:装修公司通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选择其服务。

2. 虚构资质:装修公司虚构企业资质,让消费者误以为其具有相关施工能力。

3. 阴阳合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某些关键条款,或者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使消费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

4. 质量问题:装修公司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导致装修质量问题。

5. 拖延工期:装修公司故意拖延工期,导致消费者无法按时入住。

二、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当发现装修合同存在欺诈时,消费者应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1. 保留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装修材料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明。

2. 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首先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3.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其进行调解。

消费者协会会以中立的身份,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4. 向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其对装修公司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

5. 仲裁或诉讼:如果与装修公司达成了仲裁协议,消费者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若未达成仲裁协议,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防合同欺诈的方法为了避免装修合同欺诈的发生,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前,消费者应了解装修公司的企业资质、信誉、施工队伍等技术实力,尽量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

装修合同欺诈

装修合同欺诈

装修合同欺诈装修合同欺诈简介装修合同欺诈是指在装修过程中,施工方或装修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与业主签订合同,以获取不合理的利益,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的行为。

这种欺诈行为在装修行业中比较常见,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威胁。

欺诈方式1. 价格欺诈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低报价,吸引业主选择他们的服务。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会以各种理由向业主追加额外费用,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工作量超出预期等。

这使得业主不得不支付高额费用,否则装修项目无法顺利进行。

2. 材料质量欺诈装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使用的建材品牌和质量要求,但装修公司可能会以降低成本的目的,采用与合同不符的次品或低质量材料进行施工。

这样一来,虽然业主支付了高额的工程款,但最终的装修质量却无法满足合同要求。

3. 时间拖延欺诈装修公司可能会故意拖延施工进度,使得装修工期比既定合同时间更长。

这样一来,业主既需要长时间忍受装修带来的不便,还需要支付额外的生活费用。

而装修公司则可以通过延长工期来增加利润。

预防措施为了避免成为装修合同欺诈的受害者,业主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 谨慎选择装修公司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业主应该多方面考虑,包括公司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方面。

可以通过咨询亲友、查阅网上评价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并与多家装修公司进行比较。

2. 约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业主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包含了装修项目的所有细节和要求。

同时,应明确约定价格、工期、材料品牌和质量等内容,并在合同中注明追加费用的规定。

3. 监督施工过程业主可以通过定期巡检和与监理人员沟通,了解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装修公司沟通解决。

同时,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提供合格材料的检测报告,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拍照留存证据。

4. 合理支付工程款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合理支付工程款,不应提前支付全款或未按进度付款。

可以选择与装修公司约定分期支付,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

识破合同欺诈和陷阱的十大技巧

识破合同欺诈和陷阱的十大技巧

识破合同欺诈与陷阱的十大方法合同欺诈固然可怕,但我们只要掌握了识破合同诈骗的技巧,那么,骗子在我们面前也就无机可趁。

识破合同诈骗的重点是对合同内容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认真审查,做到合法严谨,无漏洞可钻。

【案例】外地人肖某于2007年来到北京打工,因为没有技能和学历,生活窘困,后看到装修市场异常火爆,便也想趁机捞一笔。

于是2009年1月他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情况下,私自成立了一家“安乐时尚装修公司”,并对外承接装修业务。

因为未进行注册登记,肖某伪造了身份。

为招揽生意,他采取低价竞争方式,向客户报出低于成本价的装修方案,并提出营业的第一个月内签订合同的顾客可享受八折优惠,肖某巧言令色,对客户宣称自己以前是一家国际知名公司的工程师,现在自己独立创业为普通百姓装饰质量有保证、价格较低廉的居所,由此吸引了不少顾客,生意很是兴隆。

但是,签订合同交完货款的顾客在迟迟等不到装修队找上门后,发现肖某的店早已撤出。

1.查看有效的身份证件。

妄图用合同欺诈的骗子一般都是冒用他人或伪造假的身份,使用的公章和提供的材料多为虚假伪造的。

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看对方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有的企业明明没有资格经营双方所谈项目的权利,可是仍然号称自己做了多个有类似项目的经验。

所以,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查看对方的所有证件并复印留存。

注意查看证件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对方的证件是否清楚、信息是否准确贴切。

2.察言观色,查看合同当事人的身份。

妄图用合同欺诈的骗子一般都是冒用他人或伪造假的身份,虽然骗子在进行诈骗前精心包装了自己,但是心中有鬼毕竟会心虚,我们在和人第一次相识或者合作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他的言行举止。

如果他的眼神漂移或者言语支吾搪塞或者话语前后矛盾,一定要心存警惕。

骗子往往称自己有着雄厚的资金背景,言谈举止也竭力模仿成功人士,短短几分钟交谈可能会被伪装的外表蒙混过去,但是,时间一长,本性会渐渐显露。

而且在交谈中,涉及专业知识部分,骗子往往只能停留在“皮毛”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要经常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试探,尤其是合同的业务知识方面,问的问题多了,骗子会更加心慌,一定会露出破绽。

民法典合同欺诈

民法典合同欺诈

民法典合同欺诈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比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等。

合同是在法律监管下双方自主与自由的约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合同都是公平、合理和诚实守信的。

在一些情况下,存在着合同欺诈的行为,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很多的困扰和损失。

本文将围绕民法典合同欺诈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该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1. 合同欺诈的定义与特点合同欺诈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以虚假言辞、隐瞒真相等手段误导对方,使其在没有真实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决策,从而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

合同欺诈是一种违法行为,违背了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

合同欺诈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是一种故意行为,欺诈方通常是明知虚假的情况下故意隐瞒或歪曲真相。

其次,合同欺诈通常会导致一方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策,而使得合同另一方获得了不正当的利益。

最后,合同欺诈往往会给受害方带来巨大的损失,影响其合法权益。

2. 合同欺诈的类型与典型案例合同欺诈的类型可以分为言辞欺诈和事实欺诈两类。

言辞欺诈是指当事人虚构或歪曲事实来误导对方;事实欺诈是指当事人对某一重要事实隐瞒或歪曲。

以购房合同为例,假如卖方对房屋的质量、产权等重要事实做了虚假宣传,导致购房人在没有真实信息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就属于合同欺诈的范畴。

以下是一些合同欺诈的典型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健身房签约时虚标价格,吸引消费者签订会员合同,然后在合同中单方面增加消费项目来牟取暴利。

第二个案例是网络购物平台上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通过虚假描述和图文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实际商品与描述严重不符。

这些案例都展示了合同欺诈对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3. 合同欺诈的法律救济与预防在合同欺诈纠纷中,受害方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害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要求恢复原状并返还给付等。

同时,合同欺诈作为一种不当得利行为,欺诈方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厉整治合同欺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厉整治合同欺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厉整治合同欺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9.07•【文号】工商市字[1999]第239号•【施行日期】1999.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厉整治合同欺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通知(工商市字〔1999〕第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包括合同欺诈在内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暨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强化合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合同欺诈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把合同监管作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切入口来抓。

目前,合同欺诈十分严重,有的以合同欺诈为业,动辄诈骗上百人、上千人的财物。

有不少企业被骗后被迫停产或半停产,致使下岗职工增多;有不少下岗职工在从事个体经营过程中,上当受骗,生活陷入困境;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的还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监管,整顿交易秩序,以实际行动迎接《合同法》的实施,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暨工作会议的部署,各级合同监管部门应于今年12月底以前,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一次合同欺诈专项整治。

一、整治的重点和目标这次合同欺诈专项整治,在合同种类方面,重点打击利用承揽、买卖、技术转让、居间等合同进行的欺诈行为;在行为主体方面,重点整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三无”企业、中介服务企业和无照经营企业,特别是屡次进行合同欺诈的单位和个人;在地域方面,重点是大中城市和城镇。

如何防范劳务中的虚假陈述与欺诈行为

如何防范劳务中的虚假陈述与欺诈行为

如何防范劳务中的虚假陈述与欺诈行为在劳务中,虚假陈述与欺诈行为可能会对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为了防范这种情况的发生,雇主和劳务提供者都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双方的诚信。

以下是一些防范劳务中虚假陈述与欺诈行为的方法和建议。

一、加强尽职调查与核实1. 验证证件和资质:在与劳务提供者签订合同之前,雇主应仔细核实劳务提供者的证件和资质,例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特别是在涉及特殊行业资质的情况下,要向相关部门查询是否存在虚假情况。

2. 考察经验和背景:除了查阅劳务提供者的资质证书,雇主还应该考察劳务提供者的经验和背景。

可以要求劳务提供者提供过去的项目经验和客户推荐信,以帮助评估其能力和可靠性。

3. 联系参考人:雇主可以联系劳务提供者过去合作过的客户或雇主,了解他们对劳务提供者的评价和经验。

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劳务提供者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二、明确责任与约束1. 纳入合同条款:在劳务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将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列为违约的条款之一。

合同应包括诚实、真实陈述的要求,并阐明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赔偿责任。

2. 引入惩罚措施: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惩罚措施,如追究法律责任、索赔或终止合同等。

这些措施可以起到威慑和保护雇主的作用,减少劳务提供者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信息透明和沟通渠道1. 公开信息和标准:劳务提供者应公开其公司的信息,如公司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

同时,行业组织可以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南,对劳务提供者的资质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为雇主提供参考依据。

2. 建立沟通机制:雇主和劳务提供者应建立起稳定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和交流,以防止信息的失实或误解。

沟通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面对面会议来进行,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和解决纠纷。

四、寻求法律援助和监督1. 寻求专业法律建议:雇主在面临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和建议。

律师可以帮助解决法律问题,并协助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双方的权益。

企业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防范商业欺诈

企业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防范商业欺诈

企业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防范商业欺诈商业欺诈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一方通过欺骗、虚假宣传等手段来获得不当利益或损害其他商业主体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商业环境的公平性和诚信度,对企业经营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防范商业欺诈,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法律手段。

一、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制度企业应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内部合规制度,明确并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

内部合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权分配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企业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并能够在法律纠纷中举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加强商业伙伴尽职调查在与商业伙伴签订合作协议之前,企业应该加强对商业伙伴的尽职调查。

通过查阅商业伙伴的资质、信用记录、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声誉等信息,可以预先排除潜在的商业欺诈风险。

另外,企业还可以选择与具有诚信认证的商业伙伴进行合作,以提高商业合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财产,也是商业欺诈的重灾区。

为了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企业应该积极申请和维护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在合作关系中明确并监督对方对知识产权的使用。

如有发现他人侵权行为,企业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四、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合同是企业开展商业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防范商业欺诈的重要手段。

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仔细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其合法合规,并明确商业交易的权益分配、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责任等方式,以对违约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和预防。

五、依法维权当企业发现商业欺诈行为发生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向法院维权。

此外,企业还可以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商业欺诈行为,呼吁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六、加强员工法律意识教育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商业欺诈行为的敏感性和防范意识。

如何防范合同欺诈的心得体会

如何防范合同欺诈的心得体会

如何防范合同欺诈的心得体会如何防范合同欺诈的心得体会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与对方签订,从而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近几年来,合同诈骗案高发且追赃难度加大。

对于合同诈骗被害的风险预防应该抓根本、抓源头,抓自身,实行综合治理,从而维护稳定、安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对于企业如何自身加强,以下是个人的几点心得体会:一、注重对经营管理人员的选任在市场交易中,能否防止被骗,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经营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选任经营管理人员时,既要考察其经营管理能力,又要考察其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工程运作的法律论证审查1. 对主体资格的审查。

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方是否实际存在;对方的经济状况,如资本、资产负债、经济效益、经营内容和经营水平、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对方的商誉情况,如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率、诉讼状况等。

2. 对法律文件的审查。

内容包括:证照、报表、信用证明、契证、假文件、假票据、汇款回单等。

三、合规、合同的管理 1. 公章、合同专用单日管理公章、合同专用章要专人、专柜,并负责专人审批盖章手续,防止带出单位,绝不允许空白纸加盖公章及外借公章。

2.建立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合同管-理-员。

设立合同管理人员,形成统一领导,分口负责的合同管理网络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标准、科学、合理。

3.标准合同文本管理标准合同文本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经与财务部、信用管理部、法律室等部门共同讨确定后,报公司管理部门通过执行。

如原有标准合同文本不再适用时,由业务部门及时提出,相关部门参改调整。

并报公司制度管理部门通过后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齐全明确,担保条款真实,能够切实履行。

实践中,成心使合同条款不齐或词语模糊是合同诈骗犯罪人惯用的手段,如:质量条款不明确,骗取定金或保证金;履约期限过长,骗取货物后低价抛售,携款潜逃;使用伪造的票证或提供虚构的担保人等。

5.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掌握运用法律手段对合同的预付款、定金,实行会计监视,经济往来坚持钱货两清,防止犯罪人骗取预付款、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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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欺诈及预防内容提要: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合同是社会商品交换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们的经济生产密不可分,是经济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

在我国新旧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与此相适应合同关系也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由此产生的欺诈行为日益增多,一些不法分子无视国家的法律,利用各种合同进行诈骗,表现出极大的贪婪性、欺骗性和危害性,亦是现阶段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中的重点打击对象。

同时,合同的欺诈行为即是一种违法行为,又是一种受社会道德谴责的行为。

它践踏了市场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的法则,使被欺诈方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有时是重大经济损失,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破坏当事人经济活动和社会正常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稳定。

同时这些合同欺诈行为的产生,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育和新企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针对其日益泛滥必须对其及时遏制,否则势必干扰和阻碍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

因此,研究合同欺诈的处理,对于减少合同欺诈行为带来的损失,保证商品交易安全有序,维护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欺诈; 原因预防;近年来,合同欺诈的违法活动日益猖獗,合同欺诈案件日益增多。

据有关统计资料记载:1993年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92%,企业间签订的合同能够得以顺利履行的不到70%。

各地工商行政机关检查了52万个企业签订的合同,发现不合格的合同多达20.7万份,总金额为97.2万元。

1995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检查了150万家企业的合同签订情况,发现不合格合同34.9万份,涉及金额291亿元,全国的合同履行率仅为65%。

全国公安机关2000年立案的合同诈骗案件1万余起,涉案总值达64.6万元。

据介绍,2001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49万个企业的859万份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合同有42.9万份,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有28.5万份,违约合同1.08万份,解除合同9.1万份。

据了解,目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仍较突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2年共查处1.4万起,涉及金额70多亿元。

不少合同签订者屡受欺诈,甚至破产倒闭。

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合同陷阱无处不在。

合同欺诈行为践踏了市场公平交易与诚实信用的原则,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对日益泛滥的合同欺诈行为,作为一个企业负责人若不引起重视,就有可能跌入合同陷阱。

对此,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欺诈及其预防作一下论述与探讨。

一、; 合同欺诈概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迅速增长,经济交往也日益增多。

合同已作为经济交往的一种重要手段,它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但合同欺诈一直困扰与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已成为签订与履行合同急需解决的重要法律问题。

特别是近几年来,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越来越多,而且欺诈手法层出不穷,变化多端,涉及的地域也日益广泛。

针对日益泛滥的合同欺诈行为,若不及时加以遏制,必定阻扰我国改革开放的正常运行,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由于合同欺诈行为比较复杂,它不仅让合同无效和撤销,而且还常与合同纠纷、合同诈骗犯罪等法律问题相互掺杂在一起。

造成人们对此行为认识上的混乱,并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困难,这也是合同欺诈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怎样预防合同欺诈行为,已成为当今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关心的热点问题。

一般来说,合同欺诈是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几方,以欺诈对方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对方遭受损失,从而使自己获取非法利润。

这种作法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人为的增大了市场经营者的风险系数。

根据其性质不同,合同欺诈应包括一般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罪。

但由于我国法律对这两种欺诈行为尚无明确界定,以致造成人们对合同欺诈行为认识上的混乱,其实合同欺诈是一个广义的、抽象的概念。

具体到实践中,可能是一般合同欺诈行为,也可能构成诈骗罪,还可能表现为一般欺诈和诈骗罪的双重性质。

为了便于论述及分析,我们将合同欺诈分为合同一般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罪两类,下面分别论述两种合同欺诈的含义与特征。

(一)一般合同欺诈的含义与特征一般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故意做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诱使他方当事人陷于认识错误而与其签订合同的欺诈行为。

一般合同欺诈是合同欺诈中最常见的表现形式。

一般的合同欺诈有如下特征:1.一般合同欺诈行为是欺诈方利用签订合同而实施的欺诈行为。

无论欺诈方是实施积极的欺诈行为,如做虚假陈述,还是实施消极的欺诈行为,如隐瞒事实真相,则都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实施其欺诈行为的。

2.一般合同欺诈行为其欺诈行为在合同的行为阶段就己开始实施。

欺诈方在向被欺诈方发出要约时,做虚假的陈述或隐瞒事实真相,进而诱使被欺诈方与之签订合同。

3.欺诈方诱使被欺诈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使欺诈性的合同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并通过合同的履行,实现欺诈方获得一定的非法利益的目的。

由此可见,一般合同欺诈不仅仅是以签订欺诈合同为目的,而是想通过这个表面合法的合同来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4.一般合同欺诈其欺诈手段是对所要订立的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或关键性内容作虚假陈述,或者隐瞒事实真相。

通过这样的手段,欺诈方从而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在意识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与他签订欺诈性的合同。

其整个过程是:欺诈行为——陷于错误——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签订合同。

“旨在使相对人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这个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实质是谋利。

”①5.一般合同欺诈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可见,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合同所涉及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作以下处理。

第一,返还财产和折价补偿。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当事人接受的财产是实物,应返还实物;如果当事人接受的财产是货币,则应返还货币;如果当事人接受的财产是劳务或利益,不能返还的,应以当时国家规定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折价返还。

第二,赔偿损失。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欺诈方应赔偿被欺诈方因欺诈行为的实施而遭受的损失。

只要被欺诈方遭受了损失,并且这种损失是由于欺诈方的欺诈行为造成的,被欺诈方就可要求欺诈方赔偿其损失,欺诈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义务。

第三,收归国库。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当事人合同项下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这是对当事人故意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采取的一种惩罚手段。

双方都是故意的,返缴双方己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只有一方是故意的,故意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非故意一方己经从对方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库所有。

(二)合同诈骗罪的含义与特征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或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通过订立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诈骗犯罪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较为突出的重要表现形式。

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也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合同诈骗罪有以下特征:1.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担保,仍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法,例如为骗取需方的信任,利用需方购买紧俏或便宜物资的心理,虚构货源。

明知自己所交货物有瑕疵,而不告知对方。

故意制造假象使被欺诈方产生错觉,并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主动”、“自愿”地与之签订合同,如受诈方向行为人交付财物。

以达到骗取被诈方大量财物的目的。

2.合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的主要特征,就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有诈骗的直接故意,但行为人是通过他与受欺诈方签订并履行合同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

这种诈骗的直接故意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前也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而产生欺诈的故意,进而采取虚构或隐瞒真相的手法,欺骗对方,达到侵占对方财物的目的。

3.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在过程上,主要是诈骗人实施了以合同为诈骗手段的行为过程,此过程实际上包括前后相互联系的两个阶段。

前一阶段,是诈骗人采取欺诈手段与其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了附加条件。

如要求被诈骗人必须先行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定金或质保金等。

后一阶段,因被诈骗人因受骗已陷入错误的认识,必须“自愿”按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把预付款或定金交给诈骗人。

诈骗人利用“合同”骗得财物后,“合同”对他已毫无用处,只是一纸空文罢了,诈骗人只是利用“合同”的合法形式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他本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没有履行合同的积极行为,有的甚至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4.合同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行骗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形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利用合同进行诈骗,除上述几个基本特征外,近年来,合同欺诈还表现出以下新特点:(1); 欺诈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

社会的进步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不法分子进行欺诈的手法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由过去的一般纯欺骗型向目前智能欺骗型转化。

以前许多欺诈行为都是欺诈方与被欺诈方亲自接触,现在欺诈手段也实现了科技化,如利用传真机诈骗。

有的欺诈方专门钻法制不健全的漏洞,以合法名义得逞;有的靠搜集市场信息,掌握被欺诈方心理特征,围绕紧俏商品欺诈得逞。

总之,欺诈手法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识别。

(2)欺诈手段的智能化。

欺诈方在实施欺诈行为时往往伪装签约手续齐备,常持有较为齐备的手续。

欺诈方还在不断开发“智力”,研究欺诈对象的心理特征,经营状况,并深入了解市场行情,仔细研究合同的主要内容,然后想方设法向物色好的诈骗对象发出要约,订约时装得很诚恳,甚至主动要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签证或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使被欺诈方放松警惕,从而给欺诈方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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