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常见手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诈骗常见手段
椒江新闻网字体:大中小我要评论( 0 ) 2010-6-25 14:49:0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作为经济交往的手段,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与此同时,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现象也日渐突出,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不断翻新。
一、售房合同诈骗
常见的诈骗手段有:一是提供虚假竣工日期,诱使买方签订合同,获取资金及利息;二是以“参建联建”出售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三是虚构房源以骗取周转资金;四是签约后擅自扩大或缩小房屋建筑面积,使买方无奈多付款;五是在合同中设置埋伏,并将违约责任推给买方。
二、承揽合同诈骗
其惯用的伎俩有:一是在合同中设立质量保证金进行诈财。我国合同法并没有明文禁止设立“质保金”,于是一些不法定做人利用这一点,造成承揽人不合质量要求的违约假象,以无偿骗得“质保金”。二是利用“科技协作”骗取承揽方的技术指导费或技术信息费。三是利用散件组装进行诈骗,“散件组装”的产品是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产品,无论怎么组装,都难以符合国家要求。
三、居间合同诈骗
其常用的手法有:一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诈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中介服务费;二是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骗取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而获得中介服务费。
四、抵押担保诈骗
这种诈骗行为具体表现有:一是以次质财产抵押,骗得合同交易,借此获取他们通过其他方式难以得到的财产;二是在一项财产上设置多个抵押权,重复抵押;三是担保人将无权抵押的财产设抵或对抵押财产不作实际估价,致使抵押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四是伪造或虚构权利凭证用于抵押,从而虚构担保,促使被诈骗方与之订立合同。
五、保险合同诈骗
在保险活动中,诈骗保险赔款的手段五花八门。如,冒用或盗用被保险人的名字向保险公司索赔;在机动车辆投保中,某些客户将出险车辆换成已保险车辆,以此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投保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等骗取保险金。
六、购销合同诈骗
在购销活动中,有的行骗者以接受或帮销滞销商品为诱饵,抓住某些企业急于推销滞销商品的时机,乘机与其签订购销合同或代销合同,要求对方先发货,随后将骗取的货物低价出售或抵偿其他欠债,待到发现时已货款全无;还有的行骗者在质量上玩弄骗局,如采取伪造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的主要成分含量及其他质量状况、保存期限等产品标志的方法进行诈骗。诈骗者为了能使对方轻易上当,往往在合同中规定一些对己方不利和十分苛刻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制约条款,甚至先在小额合同上处罚一下自己,造成己方“信守合同、资信良好”的假象,然后骗订巨额合同,使对方先发货或先预付货款,从而使诈骗得逞;为了骗取客户的信任,以其他人的货物冒充自家货物,诱骗客户“主动”签订合同,交付货款,等等。
七、加盟特许经营的合同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加盟连锁经营方式兜售滞销甚至劣质产品,骗取加盟者费用。首先鼓吹自己是某外国公司或中国香港公司的驻中国大陆机构,属于某行业协会的会员,归国某博士任技书顾问等等,并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骗取商户加盟。有的则在宣传中为投资者计算回报,开列商品的成本、消耗等各项费用,然后计算出惊人的纯利,而实际上原材料、能耗因地区、企业而异,所谓低成本、低消耗一般在实际中很难达到,商户一旦投资就会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