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规定
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规定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越来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贸易中,准确的术语和规定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和惯例规定,供读者参考。
一、国际贸易术语1.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和运费CIF是国际货物贸易中常用的术语,表示卖方包括货物价格、保险费用和运输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将货物交给买方的船公司。
2. 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FOB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表示卖方在货物装上船之前为买方负责,在货物装船后责任转交给买方。
3. 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L/C是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之一,即买方的银行向卖方的银行开立的付款保证。
买方在卖方完成交付后,付款银行按约定的条件将款项划账给卖方。
4. 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T/T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指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付款,银行通过电信手段进行转账操作。
5. Incoterms(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标准术语,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货、运输、保险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二、国际贸易惯例规定1. 最惠国待遇各国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应按照最惠国待遇原则对待其他国家,即对待一个国家的待遇不得低于对待其他国家的待遇。
2.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保护本国产业,各国在进口商品时可能采取关税措施和非关税壁垒。
关税是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费,非关税壁垒包括配额限制、进口审批、技术要求等。
3. 限制和禁止出口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各国可能对一些战略性产品或技术实施出口限制或禁止。
4. 反倾销措施当一国出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导致对方产业受损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
5. 优惠关税制度为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的优惠关税制度,减少他们的贸易壁垒。
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2 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贸易术语始于19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贸易术语解释。
但由于其行业不同,对贸易术语的解释也不同,出现了矛盾和分歧。
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分歧,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Trade Law)、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简称 ICC)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一些著名商业团体(American Organization of Commerce)经过长期的努力,分别制订了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在国际上广泛使用,从而形成了国际贸易惯例。
目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关于贸易术语的惯例有三个:一个是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另一个是美国一些著名商业团体制定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第三个是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资料来源:国际商会网站()1.2.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该规则由国际法协会制定,主要对CIF进行了解释,并具体规定了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这一规则至今仍在应用。
1.2.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 1941)该惯例是由美国九个著名的商业团体共同拟定的,对六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
1. 原产地交货——Ex ( Point of Origin )。
2. 运输工具旁边交货——FAS(Free Along Side)。
3. 运输工具上交货——FOB(Free On Board),分为六种,其中有一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vess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
4. 成本加运费——C&F(Cost And Freight)5.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6. 码头交货——Ex Dock这六种贸易术语,除Ex(Point of Origin)、Ex Dock和FOB vessel分别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Ex Works、DEQ和FOB规定相似外,其他几种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有很大的差别。
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在如今这个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就像是一场热闹的派对,大家都在一起交流、交易,甚至建立友谊。
不过,想要在这个派对上顺利地跳舞,就得懂得一些国际贸易的术语和惯例。
就像你去参加一个外国朋友的聚会,得先熟悉他们的规矩,否则真的是会让人觉得你像个外星人一样。
不说废话了,咱们直接来聊聊这些术语和惯例,轻松又有趣。
1. 什么是国际贸易术语?1.1 定义国际贸易术语,简单说就是一套行话,用于描述在全球买卖商品时的权利和责任。
这就像是你去超市购物,看到的“买一送一”、“满减优惠”一样,让你一目了然。
在国际贸易中,这些术语帮助买卖双方明确交易的细节,省得事后麻烦。
1.2 常见的术语最常见的术语就得提到“FOB”和“CIF”了。
FOB,意思是“装船港船上交货”,听起来有点复杂,但实际上就意味着卖家负责把货物送到港口,然后一切就交给买家。
这就像你请朋友吃饭,他请你去餐厅,你俩一起到那儿,吃完你来付钱;而CIF则是“成本、保险加运费”,卖家不仅要送到港,还得把保险和运费搞定,简直就是好心的朋友把所有的事情都包办了。
2. 国际贸易惯例的重要性2.1 确保顺利交易你想啊,要是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这些术语和惯例,大家就像无头苍蝇,东撞西撞,最后只会闹得不可开交。
通过这些术语,双方可以清晰地知道各自的责任,不用担心“哎呀,我以为你负责运费呢”的情况发生。
换句话说,这就像是约定好谁在聚会上负责点菜,谁负责买单,省得最后大家都在那儿干瞪眼。
2.2 建立信任而且,国际贸易惯例还帮助建立了信任。
想象一下,如果你在国外买了一件衣服,结果衣服没有按时送到,那你肯定会火冒三丈。
但是,如果双方都知道了相关的术语,比如卖家负责送货,买家负责付款,这样就能降低误解和冲突的几率。
这样一来,大家都能轻松愉快地完成交易,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3. 如何掌握国际贸易术语?3.1 学习和实践想要掌握这些国际贸易术语,首先得多学习。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这些术语被广泛接受并被用于指导国际货物 贸易的实践。它们是由国际商会(ICC)制 定和修订的,以确保合同条款的一致性和明
确性。
适用条件
国际贸易术语通常规定了以下适用 条件
交货时间:术语还规定了交货时间 ,即卖方必须在何时完成交货。这 通常是在装运期内或合同约定的时 间。
交货地点:每个术语都指定了交货 地点,例如装运港、装运地或目的 地。这些地点是根据货物的起始和 最终目的地来确定的。
风险转移:每个术语都明确了风险 转移的时间和地点。这通常是在装 运期间或在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时 进行转移。
风险转移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风险转移通常遵循以下 原则
如果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则买方 应承担风险责任。如果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
接收货物,则卖方应承担风险责任。
风险转移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货物损 失或损坏而产生的经济责任由哪一方承担。
支付方式的确定
支付方式的选择
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如电汇
、信用证、托收等。
支付条款的明确
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关于支付方 式的约定,包括支付时间、支
付金额、支付方式等。
支付风险的控制
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支付风险 ,如对供应商的信用评估、支
付担保等。
进出口通关手续
进出口许可证的申请
合同签订的程序
遵循合同签订的程序,如 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等环节,确保合同签订的 合法性和有效性。
运输与保险安排
运输方式的确定
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如海运
、空运、陆运等。
运输路线的选择
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目的地等因素 ,选择最合适的运输路线。
保险种类的选择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1.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那可真是国际贸易里的通用密码呢!就像我们在一个神秘的俱乐部里,大家都得遵循同样的规则才能玩得转。
比如说FOB(离岸价),这就好比你在市场上买水果,你只需要到摊主那拿走水果,摊主把水果搬到你面前的这个动作就像是卖方把货物交到装运港船上,从这之后的风险啥的就归你了。
这时候,卖方就像那个摊主,只负责把货物交到指定地点,后面的事就和他关系不大喽。
2.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呀,可别小瞧它!这就像游戏里的关卡规则,你不遵守就没法通关。
CIF(到岸价)这个术语呢,就像是你在网上买东西,卖家不仅要把东西寄给你,还得给你的包裹买保险,一直到东西送到你家门口才算完成任务。
要是在运输途中出了啥问题,卖家可不能袖手旁观,这就是CIF的妙处,让买家觉得心里特踏实。
3.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简直是国际贸易的指南针。
你想啊,要是没有这些惯例,就像一群人在黑暗里乱撞。
拿CFR(成本加运费)来说,就如同你订了个外卖,商家把餐做好了,还负责找个快递员把餐送到你附近,但是这个餐在路上的风险就由你来承担啦。
卖方就像那个商家,把成本和运费都安排好,剩下的就看你的运气喽,不过只要餐安全到你手,大家就皆大欢喜。
4.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哟,那是国际贸易的基石呢!这就好比盖房子,没有稳固的基石,房子随时可能塌掉。
FCA(货交承运人)是个挺有意思的术语。
比如说你要寄一个大包裹,你把包裹交给快递员那一刻起,责任就开始转移了。
就像你把接力棒交给了下一个人,之后包裹发生什么事,可就不是你的事儿啦,这就是FCA的简单之处,责任界限很清晰。
5.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像是国际贸易海洋里的灯塔。
在茫茫商海中给大家指引方向。
CPT(运费付至)呢,就好像你让朋友帮忙带东西,你朋友负责把东西带到你指定的地方,而且路费啥的他出。
不过呢,东西在路上要是出了意外,从你朋友交给运输工具的那一刻起,你就得担着风险了。
这就告诉我们,在贸易里每个环节的责任划分得清清楚楚,可不能含糊。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业务实践中,因各国法律制度、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不同,因此,国际上对各种贸易术语的理解与运作互有差异,从⽽容易引起贸易纠纷。
为了避免各国在对贸易术语解释上出现分歧和引起争议,有些国际组织和商业团体便分别就某些贸易术语作出统⼀的解释与规定,其中影响较⼤的主要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简称INCOTERMS);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华沙—⽜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美国⼀些商业团体制定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tion 1941)。
由于上述各项解释贸易术语的规则,在国际贸易中运⽤范围较⼴,从⽽形成为⼀般的国际贸易惯例。
这些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中都起了积极的重要作⽤。
由于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之⼀,在当前各国都在积极谋求国际贸易法律统⼀化的过程中,国际贸易惯例的作⽤更为显著,尤其是通过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不断修订,有效地促进了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
国际贸易惯例⽇益受到各国政府、法律界和贸易界的重视、在国际⽴法和许多国家的⽴法中,都明⽂规定了国际贸易惯例的效⼒。
例如,在1988年1⽉1⽇⽣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充分肯定了惯例的作⽤。
该公约规定:当事⼈在合同中没有排除适⽤的惯例,或双⽅当事⼈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以及在国际贸易中被⼈们⼴泛采⽤和经常遵守的惯例,即使当事⼈未明确同意采⽤,也可作为当事⼈默⽰同意惯例,因⽽该惯例对双⽅当事⼈具有约束⼒。
⼜如,《中华⼈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适⽤国际惯例”。
由此可见,为了合理地商订和履⾏合同以及正确运⽤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从业⼈员必须了解国际上各种通⾏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以便在实际业务中对其作出适当的抉择和正确的解释。
国际贸易惯例案例
国际贸易惯例案例在国际贸易的日常运作中,一些惯例被形成并广泛应用于各类合同和协议之中。
这些惯例秉承着简化和规范化交易程序的原则,有助于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和可靠性。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介绍几个国际贸易惯例,并分析其应用和影响。
一、装卸惯例在国际贸易中,装卸货物是一项重要的环节。
为了规范装卸程序,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国际贸易惯例中出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
例如,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与商务实践)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货环节的权利和责任,并明确了各方需遵守的标准。
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简洁明了地约定装卸的具体细节,如起运港口、目的港口、装卸方式等。
为了更好地理解装卸惯例的应用,我们可以以一起国际贸易纠纷案例为例。
假设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要求甲方将货物在起运港装船,并在目的港卸货。
然而,在装卸过程中,货物因吊装工具不当而受损。
根据INCOTERMS的规定,装卸风险在起运港口和目的港口之间由卖方承担。
因此,乙方作为卖方,应该承担货物受损的责任,赔偿甲方的损失。
这个案例展示了装卸惯例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责任分担规则,有效避免了纠纷发生。
二、付款惯例付款惯例是国际贸易中另一个重要的环节。
由于交易双方所处的地域和国际金融体系的差异,付款方式和时间成为一项需要仔细约定的事项。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付款方式有信用证、托收和跟单承兑等。
以信用证为例,它是买方委托银行向卖方承诺在履约条件满足时支付货款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易双方的信任风险,并且提供了对卖方履约行为的监督机制。
例如,假设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并通过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在货物发运后,甲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交相关单据给开证行进行核实,并支付货款给乙方。
这样一来,买卖双方都能够在交易完成后获得一定的保障,降低了风险和纠纷的可能性。
三、仲裁惯例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常常来自不同的国家,涉及到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规则。
国际贸易术语惯例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是由美国几个商业团体制定的。
它所解释的贸易术语有6种,分别是:E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Ex Dock (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现行的《200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近10年来形势的变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在《1990年通则》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并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2000通则》包含13种术语,并将这13种术语按不用类别分为E、F、C、D四组。
E 组只包括EXW一种贸易术语。
这是在商品产地交货的贸易术语。
F组包括有FCA、FAS和FOB三种术语,这些术语成交,卖方须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费由买方负担。
C组包括CFR、CIF、CPT、CIP四组术语。
采用这些术语时,卖方要订立运输合同,但不承担从装运地启运所发生的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及额外费用。
D组中包括五种术语,它们是DAF、DES、DEQ、DDU、DDP。
按照这些术语达成的交易,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往指定的进口国交货地点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E组贸易术语( 掌握)EXW的全文是Ex W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一)EXW术语的含义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地点(即工厂、工场、仓库等)将未经出口清关并且未装载于任何提货车辆的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时,即交付了货物。
第七章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案例分析
第七章: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3.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吨洋 葱给澳洲的公司,洋葱在日本港口装船时, 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公证行 并出具证明。但该批货物运抵澳洲港口时, 洋葱已经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因 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经付 清的货款。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 的权利?为什么?
3.上海某公司以CIF 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货物 在运输途中遭遇飓风全部损失,几天后,对方凭包括 正本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要求我方付款,我方以 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这种行为是合理的。( )
选择题
4. 在国际贸易中,按FOB条件订立的合同,卖方有时 也可接受买方的委托代办保险。( )
5.按FCA术语成交,应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或指定承 运人。按惯例,当卖方被要求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 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 )
案例分析2
买方没有拒付的权利,虽然爆发战争属于不可抗 力。
因为在CIF安特卫普交易术语下,按照 CIF术语成 交时,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货物 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 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同时,CIF合同典型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单 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是 齐全的、正确的,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买 方仍需付款,不得拒收单据和拒绝支付货款。
第七章: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4.有一份CIF合同,按CIF伦敦条件出售一 批货物,3月12日船只触鱼雷,货物全部沉 没。卖方得知货物全部损失后,仍然于3月 14日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要求买方付款, 但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 付款,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 为什么?
案例分析4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一、引言国际贸易是各国经济之间的重要联系方式,通过国际货物买卖促进了全球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涉及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参与者,国际贸易中的术语和惯例也变得复杂而多样。
因此,了解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是进行国际货物买卖的基础,有助于减少误解和纠纷,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遵守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
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1. CIF价(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IF价是商品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的总和,代表了卖方的责任和义务到达目的地的价格。
卖方需要承担商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直到商品抵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2. FOB价(Free On Board)FOB价是商品在起运港的价格,代表了卖方将商品交付给运输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一旦商品通过起运港的船边,所有的费用和风险将由买方承担。
3. 贸易术语INCOTERMS(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套国际货物买卖术语,它规定了卖方和买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
通过使用INCOTERMS,可以明确各方在贸易中的责任和义务,降低交易中的风险。
4. 发票(Invoice)发票是一种商业文件,记录了商品的详细信息和价格,用于结算和申报进出口税款。
发票中应包含商品的数量、质量、单价以及付款方式等信息。
5. 清关(Customs Clearance)清关是指将进出口货物合法地从海关管制区域进入或离开国家的过程。
在清关过程中,进出口商需要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海关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申报、缴纳税款等。
6.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一种支付方式,由买方银行或开证行发出,承诺在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证据后支付货款。
信用证可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权益,减少交易风险。
7. 禁止性条款(Prohibited Clause)禁止性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禁止或限制了某些特定货物的进出口。
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规定
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规定引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变得日益频繁和复杂。
为了促进各国之间的贸易合作和顺利开展,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术语和惯例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和惯例规定,帮助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国际贸易术语**1. CIFCIF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术语之一,指的是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在CIF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从发货地运送到目的地的指定港口,并承担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直到货物抵达目的地指定港口为止。
2. FOBFOB是另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指的是离岸价(Free On Board)。
在FOB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指定港口,并承担货物的装载费用和出口报关手续费用,但不负责货物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
3. L/CL/C是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的缩写,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
L/C是银行为买方开立的一种保证,保证卖方收到全额货款。
买方在银行开立信用证后,卖方将货物装船,并将相关文件交给银行,银行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向卖方支付货款。
**二、惯例规定**1.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指的是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最优惠待遇。
最惠国待遇的原则要求各国对所有成员国一视同仁,不得对某个国家提供特殊的优惠待遇。
2. 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是指一个国家对外国投资者和本国投资者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根据国民待遇的原则,外国投资者在一个国家投资时,应享有与该国本国投资者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准入、经营、税收、融资等方面的权益。
3.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指解决贸易纠纷的机构和程序。
目前,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构。
争端解决机制的原则包括争端解决程序的迅速、公正和有效,以及裁决的实施和遵守等。
**三、国际贸易标准**1. INCOTERMSINCOTERMS是国际商会制定的一套国际贸易术语和规则,用于规范国际贸易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变得越来越普遍和重要。
为了有效地进行国际贸易,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制定了一套共同遵循的贸易术语和惯例。
这些术语和惯例有助于确保贸易交易的顺利进行,并提供了一种共同的框架来处理跨国贸易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和惯例,以及它们的作用和影响。
一、国际贸易术语1.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加运费。
CIF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港口,并承担货物的成本、保险和运费。
买方在承运到达目的地港口之前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和风险。
2. 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
FOB是另一个常用的贸易术语,表示卖方的责任在货物交付到装运港口的船上时结束。
买方负责支付运输费用和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3. 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
L/C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买方通过开立信用证向卖方证明其支付能力,并要求银行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支付货款。
这一方式可以保证卖方得到货款,同时也可以为买方提供交付货物的保障。
4. 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
T/T是一种迅速、便捷的国际汇款方式,通过银行电汇的方式实现国际资金的转移。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可以使用T/T方式支付货款给卖方,以确保货物及时交付。
5. INCOTERMS(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是由国际商会制定的一套国际贸易术语,用来规范和解释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商务条款。
通过INCOTERMS,各方可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二、国际贸易惯例1. 出口报关:在国际贸易中,出口货物经过海关报关手续后才能合法出境。
出口报关的程序包括填写报关单、提交相关文件、付款等步骤。
这样做可以确保贸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嘿,伙计们!今天我们来聊聊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这可是个大家伙啊!让我们一起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吧!我们来说说国际贸易术语。
你知道吗,国际贸易术语就像是咱们日常生活中的俚语一样,它们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沟通。
比如说,我们常说的“FOB”、“CIF”等等,这些都是指代特定的贸易条款。
简单来说,国际贸易术语就是用来描述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等方面的约定。
那么,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呢?惯例就是一种行业内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都有自己的惯例,这些惯例往往受到本国法律、文化和历史等因素的影响。
所以,了解和遵守国际贸易惯例对于我们在国际贸易中取得成功至关重要。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国际贸易惯例中的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是价格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价格条款通常包括成本加成法、平行市场法和净价法等。
这些方法都要求卖方在报价时要考虑一定的成本和利润,以确保卖方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
其次是交货条款。
交货条款主要涉及到货物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等问题。
通常,交货条款可以分为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i.f(离岸价格)和d.i.f(目的港船上交货)等几种。
不同的交货方式会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
还有关于保险的惯例。
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买方通常会要求卖方购买保险。
而保险的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等方面则需要根据具体的贸易条款来确定。
我们来说说付款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常见的付款方式有信用证、托收和电汇等。
这些付款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买卖双方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我们在国际贸易中必须掌握的知识。
只有了解并遵守这些惯例,我们才能在国际贸易这个大舞台上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咱们也要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和手段。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需要遵守一定的术语和惯例,以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术语和国际惯例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和国际惯例。
一、国际贸易术语1. CIF(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CIF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指卖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目的港口的包括成本、运费和保险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买方只需要承担货物从目的港口到自己所在地的费用。
2. FOB(离岸价):FOB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船运公司之后,买方负责将货物从卖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港口运出的价格。
买方需要负责包括运费和保险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3. EXW(工厂交货价):EXW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或者买方指定的运输方之后,卖方完成了交货的义务。
买方需要承担从卖方处将货物运出的一切费用。
4. L/C(信用证):L/C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发出的付款保证函,以确保卖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交货并获得付款。
L/C通常包括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等要求。
5. T/T(电汇):T/T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汇给卖方的一种付款方式。
T/T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安全、快速和方便的付款方式。
二、国际惯例1.合同: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是保证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合同应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应遵守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
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机密等。
3.不正当竞争:各国应遵守不正当竞争的规则,不进行价格倾销、垄断行为等。
4.争端解决:若在国际贸易中出现争议,各国应通过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争端。
可以通过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5.贸易壁垒:各国应尽量避免使用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来限制对方的贸易活动。
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各国应采取透明、非歧视、公正的原则来建立贸易规则。
总结:国际贸易术语和国际惯例是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基础。
关于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惯例_国际贸易实务_[共2页]
项目三 常用的贸易术语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实践中,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这些国际惯例,有利于外贸业务的开展。
而且,通过学习和掌握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避免或减少贸易争端。
在发生争议时,也可以引用有关惯例,争取有利地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有关贸易术语的三种主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以下将做介绍。
二、关于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惯例(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1932)《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19世纪中叶,CIF贸易术语开始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采用,然而对使用这一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具体义务,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
对此,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首都华沙开会,制定了关于CIF合同的统一规则,称之为《1928年华沙规则》,共包括22条。
其后,将此规则修订为21条,并更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沿用至今。
这一规则对于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是由美国几个商业团体制定的。
它最早于1919年在纽约制定,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后来于1941年在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条例做了修订,命名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六种,分别为:(1)Ex(Point of Origin,原产地交货);(2)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3)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4)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5)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6)Ex Dock(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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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主要说明CIF贸易术语2.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货物上船之后,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船舷为界”只是风险划分的界3)CIF Ex Ship ‘ sH舱底交货)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订本》主要说明6种FOB贸易限,不是责任和费用的界限4)CIF Ex —Tackle (吊钩交货)术语 2. FOB的变形:FOB术语后加列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附加条件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贝U》简称INCOTERMS2000FOB Liner Terms (班轮条件)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常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的一FOB FOB 并理舱(FOB stowed,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FOBS) 2.象征性交货问题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并平舱(FOB trimmed,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指定装运港FOBT)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FOB理舱并平舱(FOB stowed&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方式的规定trimmed, FOBST )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1.货物的交付二CIF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装Cost ,Insurance and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Freight …named port of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方指派的船上,完成交货,并及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时通知买方。
费……指定目的港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2.风险的转移(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方式的规定三CFR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 1.货物的交付即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须负担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转移给卖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港为止所需的买方承担。
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卖方费用及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毁损3.通关手续的办理自己所派船只的船上,完成交的风险及货物在船上交付后由(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货。
于事故而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得岀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 2.风险的转移自货物在装船港越过船舷时起,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岀口所需的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由卖方移转予买方负担。
一切海关手续。
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物越过船舷之后风险转移给买[CFR价=FOB介+ 运费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方承担。
CIF价=FOB价+运费+保险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二)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应CIF价=CFR价/【1+ (1-投保加一切海关手续。
注意的问题成)X保险费率)】(二)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 1.CIF变形:注意事项问题1) CIF Liner Terms (班轮条件)。
1 .卖方应及时发岀装船通知1.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卸货费用按班轮做法来办,就是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以装运港船舷作为买卖双方所说,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
如承担风险的界限是FOB、CIF、方或船方负担。
卖方不及时发岀装船通知,则买CFR同其它贸易术语的重要区2)CIF Landed (卸至岸上)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别之一。
卖方负责承担将货物卸到码头至有可能岀现漏保货运险的情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况。
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和码头费。
向买方发岀装船通知,否则,卖叮叮小文库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 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岀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
若岀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FOB CFR和CIF三种术语的换算:1. 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介+国外运费CIF价=(FOB 价+国外运费)/ (1-投保加成X 保险费率)2. 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CIF价=CFR 价/ (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3. 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介=CIF价X ( 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国外运费CFR价=C IF价x( 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 CFR计算报价1 .净价CFR=FOB+F 2含佣价CFRC=CFR/(1-Rc) =FOB+F/(1-Rc)使用CFR注意点1. 租船,订舱责任2 •卸货费用的承担表示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方法(—)、凭实货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1. 看货成交2•凭样品成交(Sale by Sample )a、卖方样品注意:样品的选择要有代表性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 (Qualityas per seller ' s sampleb、买方样品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买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buyer ' ssample)C、对等样品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如不愿意才用凭买方样品交易,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岀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可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 )。
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
(二)、凭说明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1、凭规格买卖商品规格(Specification of Goods ) 是指一些足以反映成交商品质量的主要指标2、凭等级买卖商品的等级(Grade of Goods )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3、凭标准买卖权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对某些可供交易的商品规定必须达到规格中若干主要指标的要求以标准物表示交易商品质量的两种方法:(1)良好平均品质(FairAverage Quality , FAQ.) 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岀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
由于这种标准比较笼统,除了注明F.A.Q字样以外,还要订明商品的具体规格指标(2)上好可销品质(GoodMerchantable Quality, G.M.Q) 指卖方交货品质只需保证为上好的,适合于销售的品质即可。
笼统,我国少用。
4、凭牌名或商标买卖5、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1. 约定一定幅度的品质公差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是指工业制成品的质量指标在国际上公认的合理误差范围内而言。
2. 约定交货品质的机动幅度通常有下列两种规定方法:(1) 约定一定的差异范围(2)约定一定的上下极限3. 约定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同或相似为了体现按质论价,在采用交货品质允许有一定的机动幅度的情况下,对某些货物也可根据实际交货品质调整价格,即在合同中加订品质增减价条款。
有下列几种订法:(1)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
(2)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口价重量的计算方法(一) 按毛重(gross weight)计算凡商品本身重量加包装的重量成为毛重。
这种记重方法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二) 按净重(net weight) 计算凡商品本身重量,即除去其包装物后的实际重量成为净重,这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记重方法。
不过,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他商品,有时采用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的办法记重,实际上就是以毛重当作净重计价。
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clause)定义:就是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卖方交货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的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
实际运用:(1)由卖方决定(at叮叮小文库seller ' s optio大多数情况下(2)由买方决定(at buyer ' s option):买方派船装运时(3)由承运人决定(at ship ' s option) 租船运输时运输包装的标志1.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2. 指示性标志3.警告标志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合同中的包装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等内容。
另: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以内. 班轮运输概念:又称作定期船,是指船舶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
特点1. 四固定”: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2. “负责":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 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运费计收标准1. 按货物毛重,又称重量吨(Weight Ton)计收标准,运价表内用"W表示2. 按货物的体积/容积,又称尺码吨(Measurement Ton )计收,运价表中用"M表示。
3. 按毛重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吨,运价表中以 "W/M表示。
租船运输概念: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 )又称不定期船运输,它和班轮运输不同,租船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业不固定,须按船租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有关船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航行时间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由船舶所以人确认,运费或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情在祖传合同中约定。
租船运输通常一般适应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1. 航次租船:航次租船,简称程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的对承运人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
2. 定期租船:定期租船,简称期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岀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
3. 光船租船:光船租船实际上是期租船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一般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负责提供船员,只是将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