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实务

合集下载

公司法律法规实务案例分析

公司法律法规实务案例分析

公司法律法规实务案例分析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背景介绍:某公司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决定进行组织调整,必须对部分员工进行裁员。

然而,其中一位员工不接受此决定,坚持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

案情分析:根据劳动法,雇主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组织调整和裁员,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提前通知员工、支付相应赔偿金以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公司是否遵守了这些规定?解决方案:1. 提前通知:公司是否提前通知员工,并向其解释调整的原因和影响?2. 赔偿金:公司是否向被裁员工支付了赔偿金?赔偿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3. 相关义务:公司是否履行了其他相关义务,例如安置被裁员工、提供再就业帮助等?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背景介绍:某公司自主开发了一款新型智能产品,并在市场上取得了成功。

然而,几个月后,该公司发现有一家竞争对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相同的产品。

案情分析:知识产权是公司的重要财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侵犯知识产权是违法行为,公司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本案中,公司是否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并且竞争对手是否侵犯了这些权益?解决方案:1. 知识产权登记:公司是否对该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了登记?2. 证据收集:公司是否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例如购买产品、了解生产过程等?3. 法律行动:公司是否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法院颁发禁制令等?案例三:环境违法行为背景介绍: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例如未经允许排放污染物、未按时进行污水处理等。

相关环保部门对公司进行了处罚,要求其立即整改。

案情分析:环境保护是每个企业的法定责任,公司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在本案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相关环保部门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方案:1. 违法行为确认:公司是否违反了环境保护法规?是否存在未经允许排放污染物、未按时进行污水处理等行为?2. 环保部门处罚:环保部门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需要接受并配合相关整改要求?3. 环境保护改进:公司是否在整改中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今后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法律法规实务问题。

企业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企业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4.授课中可安排四次作业,让学员对重点章节进行深入学习,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论
教学要求:
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及基本内容,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教学内容:
第一节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述
第二节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教学内容:
第一节民事诉讼概述
第二节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第三节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第四节民事诉讼证据制度
第五节法院调解制度
第六节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七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八节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九节简易程序
第十节第二审程序
第十一节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二节督促程序
第十三节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四节执行程序
企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企业法律实务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含行政执法方向)本科(专科起点)的一门自开选修课程。本课程4学分,课内72学时,开设一学期。本课程主要包括合同实务、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办理企业破产事务及办理民事诉讼事务等内容,教材系统阐述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实务工作。
教学内容:
第一节外聘律师的性质
第二节外聘律师选择
第三节外聘律师管理
第三节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的主要方式
第四节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
第五节法律意见书和法律审核意见书
第六节企业改制
第七节企业重组上市
第三章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教学要求:
了解公司治理含义、特征和意义,掌握公司章程,掌握股东大会制度、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司监事会制度,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公司法律案例实务讲座(3篇)

公司法律案例实务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法律事务日益成为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公司法律风险,提高法律素养,本次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公司法律实务进行深入剖析。

二、讲座内容1. 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出资,但丙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设立而无法取得营业执照。

甲乙双方因公司设立问题发生纠纷。

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按照法定程序设立公司;(2)未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公司;(2)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2. 公司股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二:甲公司股东乙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丙。

乙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后甲公司发现乙将其股权转让给丙,认为乙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要求乙返还股权。

分析:本案中,乙丙双方在公司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股权转让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司利益,避免损害公司权益。

3. 公司治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三: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但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乙股东认为董事会决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甲公司董事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2)董事会决策程序不规范。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2)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4. 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能按时供货,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
• 第一章 企业概述
• 问:某大学生甲与某大学生乙毕业后想独 立创业,成立一家从事文化传播方面的企业, 遂咨询相关律师:二人可以成立何种类型的 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运作?
• 一、企业的法律含义
• 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组织形式,以营 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具 有独立法主体地位的经济组织。
• 二、企业的特征 • 1、企业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组织体。 • 2、企业设立的目的具有营利性。
• 3、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是必须依法成立并 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 三、企业的类型 • (一)企业的传统分类 • 1、公司企业。我国公司企业的分类: • (1)有限责任公司 • (2)股份有限公司 • 2、合伙企业。 • 3、个人独资企业。
• (2)法人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 (3)法人独立承担责任。通过以下3个例子 理解法人独立承担责任。
• 例1:某甲出资50万、某乙出资10万元,共 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60万。 某日A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对外负债100 万元。问:这100万元债务应当由谁负责清偿?
• ①法人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
• 1、发起设立
•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 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 2、募集设立
•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 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 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二)公司的设立条件 • 1、人的条件 • (1)关于股东与发起人人数的要求 •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人数 •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 • 我国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3、国有独资公司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

本学期课程提纲第一章企业概述第二章公司企业第三章合伙企业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第五章企业的交易第六章企业的融资与发展第七章企业与消费者第八章企业与劳动者第一章企业概述问:某大学生甲与某大学生乙毕业后想独立创业,成立一家从事文化传播方面的企业,遂咨询相关律师:二人可以成立何种类型的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运作?一、企业的法律含义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具有独立法律主体地位的经济组织。

二、企业的特征1、企业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组织体。

企业的这一特征使得企业与企业主及其他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的个人区别开来,也明确标示了企业的外延并不限于公司这种最典型的企业形态。

如何正确理解“企业是一种组织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后,人们发现,依靠个人的力量很难实施一些具有规模效益的经济行为,于是人们就借助各种经济组织来到达依靠个人力量无法取得的一些经济行为。

这种经济组织就是企业。

2、企业设立的目的具有营利性。

投资者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设立企业的目的都是为了营利,从而表现出企业活动的营利性。

“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的表现于利润分配领域,只有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才具有意义。

其中后一种观点具有普遍性。

因为,如果经营所得并不分配于投资者,即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带来一定的盈利,也不能界定为企业。

如: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这些叫做企业,但其利润一般不完全用于分配,而是用于进一步发展。

因此,我国将其纳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3、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是必须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所谓依法成立,是指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所谓具备法定的形式,是指在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下,要设立作为商主体的企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企业形态中作出选择,不允许在法律规定的企业形态之外另行创设一种企业形态,或者将法定企业形态作出违背既有规定的变更。

三、企业的类型〔一〕企业的传统分类1、公司企业。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

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

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

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

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

则,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A.以,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B.不能,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C.能,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C.行政裁量不当D.乱摊派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

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的意见。

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A.公众B.领导C.监察机关D.人事机关.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的是()A.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B.必须把维护政府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C.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D.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5、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A.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D.某市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6、张某于1998年2月份购买了一辆中巴,从事个体运营,但是并未办理税务登记.营运手续和申报纳税。

公司清算的法律实务案例(3篇)

公司清算的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经营状况逐年恶化,截至2019年,公司已累计负债1000万元,无力偿还。

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

本案涉及公司清算的法律实务问题,包括清算程序的启动、清算组的组成、债权申报、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

二、案件经过1. 清算程序的启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依法进行清算。

XX科技股东会决议进行清算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清算申请书,并提交了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2. 清算组的组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清算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清算组的组成。

XX科技股东会决定成立由三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债权人代表组成的清算组。

3. 债权申报清算组成立后,依法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要求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债权。

公告期间,共有15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涉及金额共计500万元。

4. 资产处置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发现公司现有资产包括现金30万元、房产一处、设备若干。

清算组决定将房产公开拍卖,设备折价变卖。

5. 债务清偿拍卖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债权申报的先后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

经清算,XX科技共偿还债权人450万元,剩余50万元因财产不足未能清偿。

三、法律分析1. 清算程序的合法性XX科技股东会决议进行清算,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清算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程序合法。

2. 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的组成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定清算组的组成,并邀请了债权人代表参与,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债权申报清算组依法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进行了债权申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4. 资产处置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并依法进行了拍卖和折价变卖,保证了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描述:甲公司是一家知名电商公司,乙是该公司的销售人员。

在2018年6月份,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每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时,甲公司将支付乙额外的业绩奖金。

然而,自签订合同之后,甲公司开始频繁更改销售目标,导致乙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销售额。

乙认为甲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要求计算并支付相应的业绩奖金。

甲公司拒绝支付,并指责乙未能达到销售目标。

乙因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业绩奖金。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48条,劳动合同到期的,终止的,或者提前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乙作为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销售目标、提成和奖金的支付规则。

在该案例中,乙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当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时,甲公司将支付乙额外的业绩奖金。

然而,甲公司频繁更改销售目标,导致乙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销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

在变更销售目标时,甲公司应当与乙进行充分的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乙无法达到新的销售目标,甲公司不应该拒绝支付业绩奖金。

应对策略:1. 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甲公司应当对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了解,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2. 与乙进行协商:当甲公司需要调整销售目标时,应当与乙进行充分协商,尊重乙的权益,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 完善管理机制:甲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变更销售目标的决策与实施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够充分考虑到销售人员的利益。

案例二:债权纠纷案例描述:甲公司作为一家生产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为2年。

然而,到期时乙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企业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

它涉及到企业的合同、劳动关系、知识产权、税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以下是关于企业法律实务的详细介绍。

一、合同法律实务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文件之一。

企业需要与供应商、客户、员工等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起草和签订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守以下法律实务要求:1.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必须包含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基本要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合同的明确性: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应该明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歧义,以防止纠纷的发生。

3.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

二、劳动法律实务劳动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雇佣员工和管理劳动关系方面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和实践。

以下是劳动法律实务的一些要点:1.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应该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

2.劳动报酬: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不得拖欠或少发工资。

3.劳动保护: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防止职业伤害和劳动争议的发生。

4.劳动争议解决:当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时,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协商、调解或仲裁,以解决劳动争议。

三、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企业需要遵守以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要求:1.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企业应当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2.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企业可以通过许可或转让自己的知识产权来获取经济利益,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当他人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时,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侵权行为、要求停止侵权等。

(法律法规)企业法律实务

(法律法规)企业法律实务

(法律法规)企业法律实务(法律法规)企业法律实务一、引言企业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其处理方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完善,企业法律实务已经成为企业经营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本文将重点介绍企业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

二、企业法律实务概述企业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三、企业合同法律实务1.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企业应当注意合同的书面形式和各项条款的约定,并及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保障合同的履行质量。

2. 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与合同对方可能发生纠纷,此时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企业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应当注重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维护自身权益。

四、劳动法律实务1.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与雇员之间签订的约定雇佣关系的法律文书,其签订与解除无论对企业还是雇员都具有重大意义。

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

2. 劳动纠纷的处理在劳动关系中,企业与员工之间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涉及工资、劳动时间、休假等多个方面。

企业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应当依法进行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途径,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

五、知识产权法律实务1. 商标注册与维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商标的注册和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并定期对已注册商标进行维权。

遇到他人侵权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

公司初期由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分别为:张三(持股30%)、李四(持股40%)和王五(持股30%)。

公司成立后,经过几年的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份额逐年提升。

然而,在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导致股东之间产生分歧,最终引发股权纠纷。

二、案件经过2016年,张三因个人原因欲退出XX科技,经协商,李四和王五同意收购张三的股权。

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李四和王五共同出资收购张三的30%股权,收购价格为1000万元。

然而,在股权过户过程中,张三发现李四和王五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仅为800万元,存在200万元的差额。

张三认为李四和王五故意隐瞒收购款,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和王五支付剩余的200万元收购款。

在诉讼过程中,李四和王五辩称,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导致收购款不足。

同时,他们表示愿意将公司股权转让给张三,以解决纠纷。

然而,张三坚决要求支付剩余的收购款。

三、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李四和王五是否故意隐瞒收购款?2. 李四和王五是否有义务支付剩余的收购款?3. 股权纠纷如何解决?四、案件分析1. 关于李四和王五是否故意隐瞒收购款的问题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李四和王五应共同出资1000万元收购张三的30%股权。

然而,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仅为800万元,存在200万元的差额。

从表面上看,李四和王五存在故意隐瞒收购款的行为。

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李四和王五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导致收购款不足。

因此,法院需综合考量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李四和王五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收购款的行为。

2. 关于李四和王五是否有义务支付剩余的收购款的问题如果法院认定李四和王五存在故意隐瞒收购款的行为,则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支付剩余的收购款。

企业法律实务经典案例(3篇)

企业法律实务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分别出资300万元、400万元和300万元,持有公司30%、40%和30%的股份。

公司成立初期,三人关系融洽,共同致力于公司发展。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三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2015年,公司决定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张三提出将个人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公司,由公司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

李四、王五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张三的股权转让价格过高,不符合公司实际价值。

双方协商未果,张三遂将李四、王五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股权转让有效。

二、争议焦点1. 张三所提出的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2.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3. 股权转让是否损害了李四、王五的合法权益?三、法院审理1. 关于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的问题,法院认为,张三所提出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亿元,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合理性。

经审理,张三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1亿元的价格合理,因此法院认为张三所提出的股权转让价格过高。

2.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东会决定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王五未召开股东会,也未取得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协议不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

3. 关于股权转让是否损害了李四、王五的合法权益的问题,法院认为,张三在未取得李四、王五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出股权转让,其行为已构成对李四、王五合法权益的侵害。

四、法院判决1. 驳回张三要求法院判决其股权转让有效的诉讼请求。

2. 判令张三与李四、王五重新协商股权转让事宜,协商不成,可依法转让股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企业法律实务中的股权转让问题,以下为几点启示:1. 股权转让需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股权转让协议需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否则协议无效。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法律实务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活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企业法律实务的重要性、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实务体系。

企业法律实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合法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企业法律实务有助于减少法律风险。

通过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企业可以预防和解决与合同、劳动关系、知识产权等相关的法律纠纷。

此外,良好的法律实务还能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吸引更多的合作火伴和投资者。

在企业法律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合同纠纷、劳动关系问题、知识产权保护等。

合同纠纷是企业法律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企业在与供应商、客户、合作火伴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合理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关系问题也是企业法律实务中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同时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制度,以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企业法律实务中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合理的知识产权策略和措施,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

要建立一个健全的企业法律实务体系,有几个关键要素需要考虑。

首先,企业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法律团队或者寻求外部法律咨询服务。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在法律问题上得到及时、准确的指导。

其次,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内部合规制度和流程。

这些制度和流程应涵盖企业各个方面的法律要求,如合同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最后,企业应与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法律支持。

总之,企业法律实务是企业发展不可或者缺的一部份。

通过遵守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和建立健全的法律实务体系,企业可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提高声誉和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一、企业法律事务1、甲、乙两公司订立合同,乙公司请丙公司作为保证人。

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甲公司将乙、丙列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经法院审理,法院认定甲、乙两公司系恶意串通订立的无效合同。

丙公司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参考答案:担保法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甲公司写信给乙公司,请乙销售空调,信中提出各种交易条件,并要求带款提货。

乙复函称:当地空调销路看好,但货款需提货后3个月结清。

甲收复函没回信,乙却开车前来提货。

因乙没有带款,甲拒绝供货。

甲拒绝供货是否构成违约?参考答案:乙复函中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不构成承诺。

合同未成立。

甲拒绝供货不构成违约。

3、A 公司10月6日致函B公司,求购500件衬衫,并写明规格,单价,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并注明10日内有效。

该函于10月9日到达B公司。

B公司收函后于10月14日复函,复函于10月17日到达A公司。

但A公司于10月15日再次致函B公司称:因500件衬衫已从他处购得,故10月6日函作废。

根据《合同法》,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参考答案: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计算。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故B属于迟到的承诺,合同尚未成立。

4、东海捕捞对从东海市合成厂购入50吨卷扬机一台。

合同对产品规格、型号、货款支付等问题均作了规定。

但收到货后发现是10吨卷扬机。

捕捞队委派业务科李军前往合成厂交涉退货、赔偿事宜。

为便于工作,队长请办公室主任给李军一份委托书。

委托书的主要内容如下:参考答案:代理人姓名,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5、红星商场业务科策划夏季促销方案,小张提出有奖销售方案,最高奖可得一台电脑(价值6000元)等内容。

王科长肯定了小张的积极性,但认为该方案中不得有以下条文:参考答案:(1)采用谎称有奖或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法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答案(3篇)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拓展。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也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以下是一起典型的企业法律实务案例。

二、案例描述1. 案件起因2018年,科技公司发现其自主研发的一款软件产品在市场上被一家名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侵权。

创新公司未经科技公司授权,在其生产的电子产品中使用了该软件产品,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该软件产品的宣传广告。

2. 案件过程(1)收集证据科技公司收集了创新公司侵权的证据,包括侵权产品的实物、宣传广告截图、销售记录等。

(2)律师介入科技公司聘请了一位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维权策略。

(3)发送律师函律师代表科技公司向创新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

(4)调解与诉讼创新公司在收到律师函后,表示愿意与科技公司进行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创新公司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然而,在赔偿协议签订后,创新公司并未履行赔偿义务。

科技公司再次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5)法院审理法院受理了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6)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创新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科技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创新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

三、案例分析1. 案件特点本案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具有以下特点:(1)侵权行为明显,证据充分;(2)维权过程复杂,涉及调解和诉讼两个阶段;(3)赔偿金额较高,对科技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影响。

2. 案件启示(1)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等知识产权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保护措施;(2)企业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采取合适的维权手段;(3)企业在签订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件时,应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

国开(浙江)2024年《企业法律实务》形考1-3终考作业

国开(浙江)2024年《企业法律实务》形考1-3终考作业

国开(浙江)2024年《企业法律实务》形考1-3终考作业形成性考核作业一1.企业法务在企业中从事的工作不包括()o单选题(3分)A.规章制度审核B.合规审查C.合同审核D.管控生产车间2.不设有法务职位的小型企业,会()寻求法律建议;设有法务职位的企业,则()提供决策建议。

()单选题(3分)A.向外部,向外部B.向外部,由法务部门C.由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D.由法务部门,向外部3,下列不属于企业范畴的是()o单选题(3分)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农村集体经济组织D.村委会4.下列关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3分)A.是指企业的法务部门及工作人员B.每个企业都设有总法律顾问C.企业的法务部门与总法律顾问各司其职,分工不同D.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就是指企业法律顾问,即企业法务5.企业()的建立和使用,有助于进行风险事先防范、加速签约进程和提升企业形象。

单选题(3分)A.合同专家库B.合同模板库C.合同风险筛查库D.合同签订资料库6.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单选题(3分)A.要约B.要约邀请C.邀约D.承诺7.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3分)A.资不抵债B,即将破产C.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D,下落不明8.在实践中,“依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以特定身份为基础之债权;与劳务密切联系而产生的债权;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o单选题(3分)A.不作为的债权B.作为债权C.积极债权D.消极债权9.以下具有担保功能的是()o单选题(3分)A,定金B,订金C,预付款D,违约金10.《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题(3篇)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张三出资300万元,占股30%;李四出资400万元,占股40%;王五出资300万元,占股30%。

公司成立初期,业务发展迅速,经济效益良好。

2018年,A公司为了拓展业务,计划引进新的合作伙伴。

经协商,A公司决定将其中的20%股权转让给B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A公司于2019年1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B公司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持有A公司20%的股权。

然而,在股权转让后不久,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对股权转让事宜产生了争议。

张三认为,股权转让未经其同意,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李四、王五则认为,股权转让程序合法,张三无权干涉。

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2. 张三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3. A公司应如何处理张三的诉求?三、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因此,A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A公司股东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且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2. 张三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案中,A公司股东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事项已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张三无权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3. A公司应如何处理张三的诉求?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职场法律实务案例(3篇)

职场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员工乙在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

乙于2019年7月1日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乙的月工资为10000元,每年享有5天的带薪年假。

2020年12月,乙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甲公司同意乙的辞职申请。

根据甲公司的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乙在2020年11月1日向甲公司提出了辞职,但甲公司认为乙的辞职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乙至少再工作一个月才能离职。

乙不同意甲公司的要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二、争议焦点1. 乙的辞职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至一个月后?3. 如果甲公司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乙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案例分析1. 乙的辞职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乙应在辞职前30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乙在11月1日提出辞职,符合法律规定。

2.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至一个月后?甲公司认为乙的辞职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乙至少再工作一个月才能离职。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乙的辞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无权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至一个月后。

3. 如果甲公司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乙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由于甲公司无权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因此乙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五、处理结果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甲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尊重乙的辞职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mba培训
【法律实务对职业经理人的重要性】
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公司法务如果对自己身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充分知悉,对各种法律风险有足够的认识与防范措施,那么,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公司法务无论面临什么样的败局和残局,也不至于立即陷入忙乱与恐慌之中,使企业陷入瘫痪甚至破产边缘。

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公司法务不要等到企业“病入膏肓”时才想起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实务对企业的好处】
法律是企业科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企业品牌的“守护神”,是企业规范运作的“看门狗”,是教企业如何建章立制、创造价值,从而避免身陷法律泥淖、四处被动挨打。

所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公司法务应当具备最基本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用法律去制定企业规章、规则,而不是无视规则甚至破坏规则。

【课程要素】
1、授课老师:高博厚老师
2、参课对象:部门主管、经理、总监、副总、总经理等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3、参课地点:东莞市莞太路智通人才连锁C馆6楼
4、课程安排:
08:00~09:00 学员签到
09:00~12:00 上午正式上课时间
12:00~13:30 午餐休息时间
13:30~16:50 下午正式上课时间
16:50~17:00 课程结束拍照留念
【老师简介】
● 法律实务专家。

● 资深管理培训专家。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

● 北京大学企业家总裁班、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企业总裁班《法律实务》主讲专家。

● 资深律师。

● 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 国内一公司独立董事。

● 专业:民商法实务。

近年与多家上市公司、大学、企业集团和政府机构合作并提供法律教学及咨询专业服务:清华大学、中国人大、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市政府、大庆油田、重庆高新开发区、摩托罗拉、蒙牛集团、中国平安、PICC、湖南移动、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国家烟草总局、亚宝药业公司等。

【课程大纳】
《投资合作及股权纠纷法律风险防范》---现代公司法律实务之一
《员工法律管理及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现代公司法律实务之一
《商务合同陷阱及法律风险防范》
---现代公司法律实务之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