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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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法规实务案例分析

公司法律法规实务案例分析

公司法律法规实务案例分析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背景介绍:某公司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决定进行组织调整,必须对部分员工进行裁员。

然而,其中一位员工不接受此决定,坚持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

案情分析:根据劳动法,雇主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组织调整和裁员,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提前通知员工、支付相应赔偿金以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公司是否遵守了这些规定?解决方案:1. 提前通知:公司是否提前通知员工,并向其解释调整的原因和影响?2. 赔偿金:公司是否向被裁员工支付了赔偿金?赔偿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3. 相关义务:公司是否履行了其他相关义务,例如安置被裁员工、提供再就业帮助等?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背景介绍:某公司自主开发了一款新型智能产品,并在市场上取得了成功。

然而,几个月后,该公司发现有一家竞争对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相同的产品。

案情分析:知识产权是公司的重要财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侵犯知识产权是违法行为,公司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本案中,公司是否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并且竞争对手是否侵犯了这些权益?解决方案:1. 知识产权登记:公司是否对该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了登记?2. 证据收集:公司是否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例如购买产品、了解生产过程等?3. 法律行动:公司是否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法院颁发禁制令等?案例三:环境违法行为背景介绍: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例如未经允许排放污染物、未按时进行污水处理等。

相关环保部门对公司进行了处罚,要求其立即整改。

案情分析:环境保护是每个企业的法定责任,公司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在本案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相关环保部门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方案:1. 违法行为确认:公司是否违反了环境保护法规?是否存在未经允许排放污染物、未按时进行污水处理等行为?2. 环保部门处罚:环保部门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需要接受并配合相关整改要求?3. 环境保护改进:公司是否在整改中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今后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法律法规实务问题。

企业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企业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4.授课中可安排四次作业,让学员对重点章节进行深入学习,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论
教学要求:
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及基本内容,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教学内容:
第一节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述
第二节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教学内容:
第一节民事诉讼概述
第二节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第三节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第四节民事诉讼证据制度
第五节法院调解制度
第六节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七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八节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九节简易程序
第十节第二审程序
第十一节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二节督促程序
第十三节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四节执行程序
企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企业法律实务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含行政执法方向)本科(专科起点)的一门自开选修课程。本课程4学分,课内72学时,开设一学期。本课程主要包括合同实务、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办理企业破产事务及办理民事诉讼事务等内容,教材系统阐述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实务工作。
教学内容:
第一节外聘律师的性质
第二节外聘律师选择
第三节外聘律师管理
第三节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的主要方式
第四节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
第五节法律意见书和法律审核意见书
第六节企业改制
第七节企业重组上市
第三章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教学要求:
了解公司治理含义、特征和意义,掌握公司章程,掌握股东大会制度、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司监事会制度,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

本学期课程提纲第一章企业概述第二章公司企业第三章合伙企业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第五章企业的交易第六章企业的融资与发展第七章企业与消费者第八章企业与劳动者第一章企业概述问:某大学生甲与某大学生乙毕业后想独立创业,成立一家从事文化传播方面的企业,遂咨询相关律师:二人可以成立何种类型的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运作?一、企业的法律含义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具有独立法律主体地位的经济组织。

二、企业的特征1、企业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组织体。

企业的这一特征使得企业与企业主及其他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的个人区别开来,也明确标示了企业的外延并不限于公司这种最典型的企业形态。

如何正确理解“企业是一种组织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后,人们发现,依靠个人的力量很难实施一些具有规模效益的经济行为,于是人们就借助各种经济组织来到达依靠个人力量无法取得的一些经济行为。

这种经济组织就是企业。

2、企业设立的目的具有营利性。

投资者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设立企业的目的都是为了营利,从而表现出企业活动的营利性。

“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的表现于利润分配领域,只有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才具有意义。

其中后一种观点具有普遍性。

因为,如果经营所得并不分配于投资者,即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带来一定的盈利,也不能界定为企业。

如: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这些叫做企业,但其利润一般不完全用于分配,而是用于进一步发展。

因此,我国将其纳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3、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是必须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所谓依法成立,是指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所谓具备法定的形式,是指在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下,要设立作为商主体的企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企业形态中作出选择,不允许在法律规定的企业形态之外另行创设一种企业形态,或者将法定企业形态作出违背既有规定的变更。

三、企业的类型〔一〕企业的传统分类1、公司企业。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

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

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

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

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

则,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A.以,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B.不能,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C.能,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C.行政裁量不当D.乱摊派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

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的意见。

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A.公众B.领导C.监察机关D.人事机关.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的是()A.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B.必须把维护政府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C.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D.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5、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A.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D.某市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6、张某于1998年2月份购买了一辆中巴,从事个体运营,但是并未办理税务登记.营运手续和申报纳税。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描述:甲公司是一家知名电商公司,乙是该公司的销售人员。

在2018年6月份,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每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时,甲公司将支付乙额外的业绩奖金。

然而,自签订合同之后,甲公司开始频繁更改销售目标,导致乙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销售额。

乙认为甲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要求计算并支付相应的业绩奖金。

甲公司拒绝支付,并指责乙未能达到销售目标。

乙因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业绩奖金。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48条,劳动合同到期的,终止的,或者提前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乙作为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销售目标、提成和奖金的支付规则。

在该案例中,乙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当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时,甲公司将支付乙额外的业绩奖金。

然而,甲公司频繁更改销售目标,导致乙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销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

在变更销售目标时,甲公司应当与乙进行充分的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乙无法达到新的销售目标,甲公司不应该拒绝支付业绩奖金。

应对策略:1. 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甲公司应当对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了解,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2. 与乙进行协商:当甲公司需要调整销售目标时,应当与乙进行充分协商,尊重乙的权益,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 完善管理机制:甲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变更销售目标的决策与实施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够充分考虑到销售人员的利益。

案例二:债权纠纷案例描述:甲公司作为一家生产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为2年。

然而,到期时乙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企业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

它涉及到企业的合同、劳动关系、知识产权、税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以下是关于企业法律实务的详细介绍。

一、合同法律实务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文件之一。

企业需要与供应商、客户、员工等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起草和签订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守以下法律实务要求:1.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必须包含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基本要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合同的明确性: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应该明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歧义,以防止纠纷的发生。

3.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

二、劳动法律实务劳动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雇佣员工和管理劳动关系方面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和实践。

以下是劳动法律实务的一些要点:1.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应该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

2.劳动报酬: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不得拖欠或少发工资。

3.劳动保护: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防止职业伤害和劳动争议的发生。

4.劳动争议解决:当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时,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协商、调解或仲裁,以解决劳动争议。

三、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企业需要遵守以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要求:1.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企业应当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2.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企业可以通过许可或转让自己的知识产权来获取经济利益,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当他人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时,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侵权行为、要求停止侵权等。

公司治理法律实务案例(3篇)

公司治理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之初,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分别持有公司60%、20%和20%的股份。

张三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五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份额逐年提升。

2018年,公司因市场拓展需要,决定引入新的投资者,扩大注册资本。

经过多轮谈判,XX科技有限公司与赵六达成投资意向,赵六将出资50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份。

随后,公司召开股东会,对增资事宜进行表决。

张三、李四、王五均同意增资,但赵六对增资后的股权分配比例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的股份比例过低,影响其在公司的话语权。

赵六遂提出退出增资,但遭到张三、李四、王五的拒绝。

此后,赵六与张三、李四、王五之间产生严重分歧,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僵局。

二、争议焦点1. 赵六是否有权退出增资?2. 公司治理僵局如何解决?3. 股权分配比例如何调整?三、法律分析1. 赵六是否有权退出增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决定公司的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

股东对增资有异议的,可以请求退出增资,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股东提出退出的时间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2)股东退出增资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3)股东退出增资的,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在本案中,赵六在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退出增资,也未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因此,赵六无权退出增资。

2. 公司治理僵局如何解决?公司治理僵局是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在决策过程中,因意见分歧而无法形成有效决策,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停滞不前。

解决公司治理僵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协商解决:股东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分歧。

(2)调解解决:股东之间可以申请仲裁机构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法律法规)企业法律实务

(法律法规)企业法律实务

(法律法规)企业法律实务(法律法规)企业法律实务一、引言企业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其处理方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完善,企业法律实务已经成为企业经营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本文将重点介绍企业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

二、企业法律实务概述企业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三、企业合同法律实务1.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企业应当注意合同的书面形式和各项条款的约定,并及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保障合同的履行质量。

2. 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与合同对方可能发生纠纷,此时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企业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应当注重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维护自身权益。

四、劳动法律实务1.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与雇员之间签订的约定雇佣关系的法律文书,其签订与解除无论对企业还是雇员都具有重大意义。

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

2. 劳动纠纷的处理在劳动关系中,企业与员工之间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涉及工资、劳动时间、休假等多个方面。

企业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应当依法进行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途径,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

五、知识产权法律实务1. 商标注册与维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商标的注册和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并定期对已注册商标进行维权。

遇到他人侵权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

公司初期由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分别为:张三(持股30%)、李四(持股40%)和王五(持股30%)。

公司成立后,经过几年的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份额逐年提升。

然而,在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导致股东之间产生分歧,最终引发股权纠纷。

二、案件经过2016年,张三因个人原因欲退出XX科技,经协商,李四和王五同意收购张三的股权。

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李四和王五共同出资收购张三的30%股权,收购价格为1000万元。

然而,在股权过户过程中,张三发现李四和王五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仅为800万元,存在200万元的差额。

张三认为李四和王五故意隐瞒收购款,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和王五支付剩余的200万元收购款。

在诉讼过程中,李四和王五辩称,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导致收购款不足。

同时,他们表示愿意将公司股权转让给张三,以解决纠纷。

然而,张三坚决要求支付剩余的收购款。

三、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李四和王五是否故意隐瞒收购款?2. 李四和王五是否有义务支付剩余的收购款?3. 股权纠纷如何解决?四、案件分析1. 关于李四和王五是否故意隐瞒收购款的问题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李四和王五应共同出资1000万元收购张三的30%股权。

然而,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仅为800万元,存在200万元的差额。

从表面上看,李四和王五存在故意隐瞒收购款的行为。

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李四和王五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导致收购款不足。

因此,法院需综合考量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李四和王五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收购款的行为。

2. 关于李四和王五是否有义务支付剩余的收购款的问题如果法院认定李四和王五存在故意隐瞒收购款的行为,则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支付剩余的收购款。

企业法律实务经典案例(3篇)

企业法律实务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分别出资300万元、400万元和300万元,持有公司30%、40%和30%的股份。

公司成立初期,三人关系融洽,共同致力于公司发展。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三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2015年,公司决定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张三提出将个人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公司,由公司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

李四、王五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张三的股权转让价格过高,不符合公司实际价值。

双方协商未果,张三遂将李四、王五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股权转让有效。

二、争议焦点1. 张三所提出的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2.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3. 股权转让是否损害了李四、王五的合法权益?三、法院审理1. 关于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的问题,法院认为,张三所提出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亿元,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合理性。

经审理,张三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1亿元的价格合理,因此法院认为张三所提出的股权转让价格过高。

2.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东会决定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王五未召开股东会,也未取得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协议不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

3. 关于股权转让是否损害了李四、王五的合法权益的问题,法院认为,张三在未取得李四、王五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出股权转让,其行为已构成对李四、王五合法权益的侵害。

四、法院判决1. 驳回张三要求法院判决其股权转让有效的诉讼请求。

2. 判令张三与李四、王五重新协商股权转让事宜,协商不成,可依法转让股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企业法律实务中的股权转让问题,以下为几点启示:1. 股权转让需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股权转让协议需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否则协议无效。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实务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法律实务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法律实务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活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企业法律实务的重要性、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实务体系。

企业法律实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合法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企业法律实务有助于减少法律风险。

通过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企业可以预防和解决与合同、劳动关系、知识产权等相关的法律纠纷。

此外,良好的法律实务还能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吸引更多的合作火伴和投资者。

在企业法律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合同纠纷、劳动关系问题、知识产权保护等。

合同纠纷是企业法律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企业在与供应商、客户、合作火伴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合理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关系问题也是企业法律实务中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同时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制度,以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企业法律实务中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合理的知识产权策略和措施,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

要建立一个健全的企业法律实务体系,有几个关键要素需要考虑。

首先,企业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法律团队或者寻求外部法律咨询服务。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在法律问题上得到及时、准确的指导。

其次,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内部合规制度和流程。

这些制度和流程应涵盖企业各个方面的法律要求,如合同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最后,企业应与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法律支持。

总之,企业法律实务是企业发展不可或者缺的一部份。

通过遵守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和建立健全的法律实务体系,企业可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提高声誉和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一、企业法律事务1、甲、乙两公司订立合同,乙公司请丙公司作为保证人。

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甲公司将乙、丙列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经法院审理,法院认定甲、乙两公司系恶意串通订立的无效合同。

丙公司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参考答案:担保法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甲公司写信给乙公司,请乙销售空调,信中提出各种交易条件,并要求带款提货。

乙复函称:当地空调销路看好,但货款需提货后3个月结清。

甲收复函没回信,乙却开车前来提货。

因乙没有带款,甲拒绝供货。

甲拒绝供货是否构成违约?参考答案:乙复函中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不构成承诺。

合同未成立。

甲拒绝供货不构成违约。

3、A 公司10月6日致函B公司,求购500件衬衫,并写明规格,单价,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并注明10日内有效。

该函于10月9日到达B公司。

B公司收函后于10月14日复函,复函于10月17日到达A公司。

但A公司于10月15日再次致函B公司称:因500件衬衫已从他处购得,故10月6日函作废。

根据《合同法》,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参考答案: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计算。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故B属于迟到的承诺,合同尚未成立。

4、东海捕捞对从东海市合成厂购入50吨卷扬机一台。

合同对产品规格、型号、货款支付等问题均作了规定。

但收到货后发现是10吨卷扬机。

捕捞队委派业务科李军前往合成厂交涉退货、赔偿事宜。

为便于工作,队长请办公室主任给李军一份委托书。

委托书的主要内容如下:参考答案:代理人姓名,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5、红星商场业务科策划夏季促销方案,小张提出有奖销售方案,最高奖可得一台电脑(价值6000元)等内容。

王科长肯定了小张的积极性,但认为该方案中不得有以下条文:参考答案:(1)采用谎称有奖或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法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答案(3篇)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拓展。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也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以下是一起典型的企业法律实务案例。

二、案例描述1. 案件起因2018年,科技公司发现其自主研发的一款软件产品在市场上被一家名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侵权。

创新公司未经科技公司授权,在其生产的电子产品中使用了该软件产品,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该软件产品的宣传广告。

2. 案件过程(1)收集证据科技公司收集了创新公司侵权的证据,包括侵权产品的实物、宣传广告截图、销售记录等。

(2)律师介入科技公司聘请了一位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维权策略。

(3)发送律师函律师代表科技公司向创新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

(4)调解与诉讼创新公司在收到律师函后,表示愿意与科技公司进行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创新公司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然而,在赔偿协议签订后,创新公司并未履行赔偿义务。

科技公司再次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5)法院审理法院受理了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6)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创新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科技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创新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

三、案例分析1. 案件特点本案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具有以下特点:(1)侵权行为明显,证据充分;(2)维权过程复杂,涉及调解和诉讼两个阶段;(3)赔偿金额较高,对科技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影响。

2. 案件启示(1)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等知识产权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保护措施;(2)企业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采取合适的维权手段;(3)企业在签订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件时,应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实务心得

企业法律实务心得

企业法律实务心得企业法律实务学后感《企业法律实务》之法律在我身边随着十六周课程的结束,我完成了《企业法律实务》这门选修课程的学习。

有些选修课是为了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最新科学成果;有些选修课为了扩展我们的知识面。

而《企业法律实务》这门选修课正是为了扩展我们的知识面。

老实说,一开始听到“选修课”这个词我就有一种轻松、自由的感觉,那是因为我认为选修课应该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的课,这样一来,我们就会愿意花时间花心思去学习这门课程。

我也清楚的知道不管是任何事,只要我们能够用时间去学习、研究、推敲,我们就能够有做好这件事的基础条件。

当初我选这门课程是因为我觉得以后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运用到,那时候我对这门课程的了解也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而在课堂上,罗老师总是能将一些很难懂的知识用一些显而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我们,让我们充分理解的同事又能灵活的掌握了关于课程的知识,还让我们学了很多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方法。

课堂上罗老师根据我们现在所掌握的知识再结合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的具体情况提出问题让我们思考,让我们尽量靠自己的能力解决问题,我们所想的解决办法不受限制。

虽然我们所想的解决方法会有些片面甚至不可行,但是经过我们自己独立思考,最后在知道正确答案后印象会更加深刻。

不过大多数罗老师又会告诉我们不同的法院判的结果也不同,还得看法官的水平。

我觉得这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模式,对我们很有启发性,不但让我们学到了知识,还活跃了我们面对社会工作生活的思维,培养了我们独立思考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的学习以及工作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而在这16周的学习中我们学了以下的基本内容:一、现代企业离不开法律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市场主体相互平等的基础上的,各平等市场主体之间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备,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法律的事务越来越多,企业与法律的关系也日益密切。

国开(浙江)2024年《企业法律实务》形考1-3终考作业

国开(浙江)2024年《企业法律实务》形考1-3终考作业

国开(浙江)2024年《企业法律实务》形考1-3终考作业形成性考核作业一1.企业法务在企业中从事的工作不包括()o单选题(3分)A.规章制度审核B.合规审查C.合同审核D.管控生产车间2.不设有法务职位的小型企业,会()寻求法律建议;设有法务职位的企业,则()提供决策建议。

()单选题(3分)A.向外部,向外部B.向外部,由法务部门C.由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D.由法务部门,向外部3,下列不属于企业范畴的是()o单选题(3分)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农村集体经济组织D.村委会4.下列关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3分)A.是指企业的法务部门及工作人员B.每个企业都设有总法律顾问C.企业的法务部门与总法律顾问各司其职,分工不同D.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就是指企业法律顾问,即企业法务5.企业()的建立和使用,有助于进行风险事先防范、加速签约进程和提升企业形象。

单选题(3分)A.合同专家库B.合同模板库C.合同风险筛查库D.合同签订资料库6.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单选题(3分)A.要约B.要约邀请C.邀约D.承诺7.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3分)A.资不抵债B,即将破产C.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D,下落不明8.在实践中,“依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以特定身份为基础之债权;与劳务密切联系而产生的债权;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o单选题(3分)A.不作为的债权B.作为债权C.积极债权D.消极债权9.以下具有担保功能的是()o单选题(3分)A,定金B,订金C,预付款D,违约金10.《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题(3篇)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张三出资300万元,占股30%;李四出资400万元,占股40%;王五出资300万元,占股30%。

公司成立初期,业务发展迅速,经济效益良好。

2018年,A公司为了拓展业务,计划引进新的合作伙伴。

经协商,A公司决定将其中的20%股权转让给B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A公司于2019年1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B公司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持有A公司20%的股权。

然而,在股权转让后不久,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对股权转让事宜产生了争议。

张三认为,股权转让未经其同意,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李四、王五则认为,股权转让程序合法,张三无权干涉。

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2. 张三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3. A公司应如何处理张三的诉求?三、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因此,A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A公司股东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且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2. 张三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案中,A公司股东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事项已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张三无权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3. A公司应如何处理张三的诉求?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企业公司法实务

企业公司法实务

企业公司法实务一、公司法必备理论知识(一)公司章程法律风险防范1、章程意识与风险防范2、律师对公司章程起草的建议(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1、设立程序2、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风险及防范(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组织机构1、设立程序2、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风险及防范(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七)公司财务、会计1、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新规定2、公司购建职工住房提取公益金新规定(八)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1、公司法的合并、分立制度2、公司法的增资、减资制度(九)公司解散和清算(十)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十一)法律救济1、股东直接诉讼:决议无效、撤销之诉、损害赔偿之诉2、股东代表诉讼3、异议股东的收买请求权二、公司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一)公司治理中的热点问题研讨1、章程约定与法律规定冲突适用问题、章程效力的司法认定2、出资比例要求、出资的认定3、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4、表决权与公司控制权争夺5、股东知情权、提案权与质询权6、公司僵局的处理7、融资中的相关问题(二)公司法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解析2、公司法引进揭开公司面纱的制度3、适用情形(三)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累计投票制的新规定(四)少数派股东权益的保护1、少数派股东权益易被侵害的主要原因2、公司法对少数派股东保护的突破3、公司法中增加股东诉讼的新规定4、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在特定条件下的退出机制(五)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新规定(六)一人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说明1、一人公司2、国有独资公司3、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但建立严密的风险防范制度(七)公司法对关联交易作出严格防范1、关联方交易的类型2、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动机分析3、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范(八)转投资的法律风险分析1、公司法放宽对转投资的限制2、转投资违反相关限制的效力认定(九)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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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07年修订版)
一、《企业法律实务》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25
(二)课程英文名称:Practice for enterpyises law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四)课程性质:法学专业方向课程。

经济法是国家调整、规范和保障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从广义上讲,这种经济关系又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关系和企业对外的经济交易关系。

在所有法律部门中,与经济法联系最为密切的是民法和商法。

无论是民法、商法还是经济法,都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也是经常用到的,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这就需要专业人员为企业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这些专业人员懂得有关法律,掌握有关法律应用技能,本课程就是面向将要成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学生开设的,以便这些学生掌握有关企业法律实务技能,毕业后
能够很快上岗,适应岗位需要。

(五)教学目的:使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有限的课时内掌握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实务知识,使学生掌握交易规则、防范交易风险、追求交易稳定的知识和技能。

(六)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突出实务性,主要介绍:设立企业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从事担保活动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购置、租赁和使用房地产过程中的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法律问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注意的其他法律问题、企业参与诉讼活动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 32 学时
分数: 2学分
学时数具体分配:
(八)教学方式:本课程的教学由课堂教学、课外作业两部分组成。

课堂教学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教学手段采用讲授、多媒体课件展示、观看录像、案例讨论、技能训练等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以启发式为主,适时将典型案例与理论分析结合在一起,通过课堂讨论等方式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作业及课堂提问加深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了解和掌握学员的学习动态,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和效果。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本课程考核方式可以为
考试,也可以为作业考察或者其他更利于检验学生知识和技能的考核方式,例如完成技能任务等方式。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绪论
教学要点:本章主要是对本课程进行基本介绍,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为什么开设本课程,本课程应该如何学习,本课程组要内容有哪些等。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开设本课程的目的
一、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二、就业需要
第二节开设本课程的意义
一、企业需要具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二、本课程内容对什么岗位有用
三、应该如何学习本课程
四、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考核要求:
1、企业为什么需要具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企业法律事务概述
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企业的法律事务主要有哪些,法律事务的工作内容、法律事务的功能和工作层次分别是什么,从而使学生认识企业法律事务的基本情况。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企业与法律的关系
一、现代经济要求企业必须熟悉法律
二、与企业有关的法律
三、企业必须重视法律,防止遇到法律风险
第二节企业法律事务的特点
一、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内容特殊
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任务特殊
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要求特殊
四、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地位特殊第三节企业法律事务的功能
一、预防功能
二、挽救功能
三、宣传教育功能
第四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层次
一、一般法律事务性工作
二、代表企业具体处理法律事务
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四、协助企业领导,参与决策
考核要求:
1、企业与法律的关系
2、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
3、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
4、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层次
第三章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管理
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企业中,如何对法律事务工作进行管理,包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现状、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机构与职务安排、制约企业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因素等。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现状
一、企业对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许多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不完善
三、许多企业不重视法律事务工作
四、许多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岗位设置不规范
五、在待遇方面,各企业做法不同
第二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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