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食品包装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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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头成品包装工艺规程

1主要包装材料规格要求

1.1纸箱:基本原则按GB12308—90《金属罐食品罐头包装纸箱要求》。

1.1.1纸箱规格:见附表1

1.1.2纸箱材料:

1.1.

2.1制作纸箱的瓦楞纸板应采用A型楞(楞高 4.5~5mm,楞数34±2个/300mm)或C型楞(楞高

3.5~4 mm,楞数38±2个/300mm)。

1.1.

2.2制作纸箱的瓦楞纸板,应采用符合GB6544#2.1条规定的单瓦楞或双瓦楞纸板。

1.1.

2.3瓦楞纸板应具有良好的抗水粘合性:经2小时处理后,各分层分离长度不超过6.5mm纸箱及内衬材料的PH为7~8,含水率为(11±3)%。

1.1.3纸箱质量:

1.1.3.1箱体方正,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损坏和污迹,切断口表面裂损宽度不超过8mm。

1.1.3.2纸箱接头钉合搭接舌头宽度35~50mm,金属钉应沿搭接部分中线钉合采用斜钉(与纸箱立边成45°角)或横钉,箱钉应排列整齐、均匀,单排钉距不大于80mm,钉距均匀,头尾钉距底面压痕边线不大于20 mm,钉合接缝应钉牢,钉透,不得有叠钉、翘钉、不转角等缺陷。

1.1.3.3瓦楞纸箱摇盖经开合180°往复5次以上,箱面层和里层都不得有裂缝。

1.1.3.4瓦楞纸箱的压痕线宽度:单瓦楞纸箱不大于12mm,双瓦楞纸箱不大于17mm,折线居中,不得有破裂断线,箱壁不允许有多余的压痕线。

1.1.3.5纸箱内部尺寸极限偏差为±3mm(箱高不应有负公差)。

1.1.3.6纸箱外壁不得涂上光油。

1.1.3.7纸箱搭接处结合强度:拉动结合处之两端至纸板断裂时,接合时不应脱钉或脱胶。

1.1.3.8外销罐头纸箱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周长在1.6mm 以内的纸箱,应采用一面成型。

⑵箱面纸板不允许拼接,箱内纸板允许一次拼接,但拼接纸距压痕线应在40mm 以上。

1.1.4纸箱标志

1.1.4.1箱外两侧面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产地、厂名。使用通用纸箱时应在纸箱外粘贴罐头标签。

1.1.4.2箱外一端面应标明毛重、罐数、净重和批号,另一端应按GB191的规定标明“小心轻放”、“怕湿”、“向上”字样。图案及尺寸见附2。

1.2纸箱内衬垫材料

1.2.1水平衬垫纸板的长度和宽度应小于纸箱内部和宽度5mm。

1.3.2内装罐头净重超过2724克时,罐与罐之间应衬垫瓦楞纸板。

1.2.2和1.2.3规定以外的罐头,层与层之间衬垫单层纸板(中型)。

1.3商标纸

1.3.1材料:采用80~90克/克平方米,1号单面胶版印刷涂料纸印刷,彩印部分不少于罐身周长+5mm。内销纸板上UV油,出口标纸上光油。或按客商要求。

1.3.2标志:内销产品商标纸(或印铁标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印有产品名称、配料、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品质)等级等。出口产品标签按客商要求。

1.3.3质量:标签纸应与罐身内高相等,其负公差不得超过2毫米(大包装罐头的标签纸可以印成小型商标纸粘贴在罐头上)。

1.4胶水

1SH—1型水乳粘合剂:为白色至淡黄色乳液,固形物含量50~55%。

1.4.2聚已烯醇:白色粉状与粒状两种,无杂质。

1.5防锈剂:使用中性防锈剂,现用中性凡士林。

1.6封箱带:使用双向拉伸聚丙烯(BOOP)或类似性质的材料,如免水胶纸等,封箱带的宽度不少于50mm。

1.7洗洁精: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8硅酸钠:俗称水玻璃,五色、青绿色或棕色的粘稠液体。

1.9三聚磷酸钠:白色晶体或结晶粉末。水溶液呈弱碱性。

1.10液体烧碱:氢氧化钠,五色透明液体,浓度为30%。

2工艺流程

罐头成品→第一次抹罐(洗罐/吹干/烘干)→上防锈剂(水产、肉禽类等油性较大的罐头除外)→打检挑选→入库保管(水产、肉禽类经37℃保温7昼夜)→复检挑选→第二次抹罐→贴标→装箱→封箱→包装好的罐头成品

3操作方法

2.1第一次抹罐

3.1.1手工抹罐(或机洗)

收罐后用清洁干净的毛巾抹去罐头表面的水分及污物,果蔬、果汁类罐头于收罐后半小时到1小时内抹完,水产、肉禽类罐头于收罐后1到2小时内抹完,时间越快越好。罐头表面的水分一定要抹干,在抹罐过程中,凡肉眼看出的废次品应先行挑出。

3.1.2洗罐机洗:凡水产、肉禽类等油性较大的罐头必须先经过化学药水洗罐再杀菌。抹罐前再洗一次后抹罐(烘干/吹干)。

3.1.2.1洗罐液配方洗洁精200克,水玻璃300克,三聚磷酸钠600克,液体烧

碱(30%)33克,将上述原料配方加水至10公斤,再将稀释为10公斤的液体加水稀释至400公斤,加热至60~70℃以上即可使用。PH值控制在8-10范围内,罐头浸没于洗罐液(或洗罐液喷淋罐头)4-10秒,烘干温度为90-120℃,碱液每天换一次。

3.1.2.2洗罐机洗质量监控

对金属全开盖罐头的罐面是否残留洗罐液进行测定。每三小时取3罐已洗过的罐头。在罐盖上加1ml清水,一滴酚酞。让试液荡过罐面所有部分。如液体变红,则表示洗罐液还残留在罐盖上,此钟点罐头重洗。直至无残留洗罐液为止。

3.1.3水产印花罐洗罐:无须用洗罐液,仅用蒸汽冲洗即可。其他工序同普通罐。

3.2上防锈剂

经抹去表面水分及油污的罐头(水产、肉禽类等油性大的罐头除外)立即上防锈剂(中性凡士林)以防生锈,防锈剂涂量应均匀适量,整一个罐底盖特别封口线边外壁,焊封线应呈油润光亮,用手指压时有明显手指花纹为度。

4.3打检挑选:按打检标准进行挑选。罐头入库保管前必须先进行打检挑选,

将真空不足、锈罐(大锈斑)、面裂、突角、焊缝上不完整、卷边处有铁舌、罐身有棱角、瘪、封口不良、漏气、胖听等废次品挑出,然后装箱入库保管。

3.3.1打检标准

3.3.1.1外销品:符合外销出口罐头标准,真空度不低于20kpa。

3.3.1.2内销品(外销品转内销):符合内销罐头标准,真空度不低于20kpa .

3.3.1.3次品:不符合外销或内销罐头标准者,仍有一定食用价值,能较短时间保存,可作厂销者,基本原则是真空度在0kpa以上。

3.3.1.4废品:不符合外销、内销、次品罐头标准者,打检过程中挑出的不合格品,不能较短期保存,须马上处理遮,基本原则是真空度在0kpa。包括破瓶、跳盖、入水、漏水、胖罐、沙眼、面裂、破头、大铁舌、封口不良、只封一道罗尔及打洞罐头等。

3.3.1.5锈罐:指罐头表面有明显脱锡现象的黄褐色斑点生锈,但不漏罐者。

3.3.1.6锈斑:指罐头表面无明显脱锡现象的黄褐色斑点,罐身锈班未污染商标纸,底盖及卷边缝隙处经揩擦后不显著的黄锈允许存在。

3.3.1.7铁舌罐:指封口线出因封口不良在卷边下缘漏出的舌状部分称铁舌,凡漏出部分不明显、不呈锐角、不影响外观、不漏气者不作铁舌论。

3.3.1.8瘪罐:指罐头外显著的瘪罐现象,基本原则是影响密封和贴商标纸,影响外观者。

3.3.1.9假胖听:凡物理性的膨胀,可用外力压下,而又能恢复原状无真空度者。

3.3.1.10胖听:指罐头在保温、常温及贮存时,底或盖凸起,在盖面中心的小拉起现象,不得用外力压下者。

3.3.1.11突角:指罐头在底或盖处,部分角状的凸起,在盖面中心小拉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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