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犯罪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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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和反恐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和反恐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和反恐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内部治安保卫和反恐工作,预防、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和《集团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全资、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

第三条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保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企业应当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工作方针,制定相应的内保制度措施,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治安隐患和问题,处置发生在本企业范围内的治安和反恐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保护企业内部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章内保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 集团设立反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集团董事长副组长:集团总经理、分管内保工作的领导成 员:集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六条 集团反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反恐安保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立反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第八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和集团内保工作主管职能部门备案。

第九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十条 企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内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集团对内保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履行内保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开展内保知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组织内保干部学习内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业务知识,提高内保队伍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规定]》摘要:企业根据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保卫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保卫工作管理人员,企业保卫工作管理机构、专(兼)职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在企业治安保卫责任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应建立治安保卫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层、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并参与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区域内设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谷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企业治安保卫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秧序,保障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业必须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企业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治安保卫责任人制度。

第四条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预防和消除治安灾害事故,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本企业内部安全与稳定。

各级人民政府对治安保卫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五条市公安局是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各级公安机关依照职权分工,指导、监督辖区内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应当协助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的治安保卫责任人。

企业的治安保卫责任人,应根据本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组织制订和落实内部各项治安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组织制订和落实内部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第八条企业根据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保卫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保卫工作管理人员。

不设置保卫工作管理机构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工作管理人员。

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常见经济犯罪与风险防范

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常见经济犯罪与风险防范

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常见经济犯罪与风险防范常见形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股东、财务人员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将公司资金自行使用或借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财务出纳、业务人员将经手公司资金、货款私自使用或借给他人超三个月未还者”“上述情况如使用者进行营利活动如做生意、炒房、炒股等不超过三个月即为犯罪”“上述情况如使用者进行非法活动如见赌博、走私、贩毒等不论时间多久即为犯罪”三、商业贿赂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罪释:《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64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起点:受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行贿: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3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单位犯罪的起点标准为前两款各起点标准的5倍。

常见形态:“为达到经营目的对经营关联单位人员送礼”“在业务过程中索要关联单位财物”“在业务过程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但不入帐的行为”注:以上三大类犯罪如系国有企业人员,则相应构成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罪,其犯罪量刑相对以上非国有企业人员要重。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掌握有效的方法来预防职务犯罪很重要。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一、针对企业员工的职务犯罪1、让权力受到监督。

首先,监督的渠道必须畅通,从分子公司的基层,从任何一个供应商、客户,到集团的高层,应当建立一条顺畅的投诉举报的渠道,发现不正之风,任何人均可以循此渠道举报到集团高层;其次,企业应建立一套合理的岗位管理体系。

监督的组织和机制必须树立,企业在规范运作流程和组织架构设置时,要充分考虑到权力分配的制衡机制,尤其是采购、品控等领域,管理者应当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方式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其三,监督的硬件必须到位,如在仓库、大门等地方布设摄像头等监控系统,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2、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法律管理体系。

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法治化的国家腐败很少,同样制度化的企业,腐败也很难有生存空间。

首先,企业对可能被钻空子的流程(原料进出仓、议价定价)等应当反复研究,防止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然后用制度流程的方式规定下来,尽可能做到标准化,不留灰色地带;其次,在容易发生腐败的岗位、部门,必须坚决实施任职回避制度;其三,对制度的执行应该重视,须知多次违反制度就容易违法,严重违法就是犯罪,故制度是否得到执行非常关键。

所以,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审计体系。

同时,审计监察工作应常态化,既要审计监察事项,更要审计监察流程。

3、培养员工的法制意识。

一些基层员工对职务侵占、受贿等触犯刑法的行为及后果缺乏认识,有的员工甚至认为只要把赃物退回公司就可以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企业要不断地警钟长鸣,告诉大家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让员工对违法犯罪的后果有充分的认识。

同时,也要不断地给员工予以“廉政”灌输,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召开廉政会议,教育引导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企业组织的健康规范发展奠定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第三章 案件办理第四章 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第五章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第六章 国际合作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手段,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

第四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与反腐败相结合,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第五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动员、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

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作者:秦昕来源:《现代交际》2020年第04期摘要:从商业贿赂、串通投标、伪造印章三方面着手,结合实际阐述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法律风险的防范化解。

通过提高对犯罪对象“财物”识别度,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新形式的商业贿赂。

在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控制报价关,可在企业发展需要与客观现实之中寻求最低的平衡点,化解串通投标的刑事风险。

在企业日常管理中严格印章制度,既可防范伪造印章的刑事风险,更能化解因印章被伪造可能产生的民事风险。

关键词:商业贿赂串通投标伪造印章风险防范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04-0044-02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主体,民营企业在发挥重要经济作用的同时,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应随之增强。

由于民营企业经济活动的多样性,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覆盖经营管理各环节[1]。

梳理近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发现,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刑事法律风险以商业贿赂、串通投标、伪造印章为最多发,且不易防范化解。

一、提高“财物”鉴别力,远离商业贿赂商业贿赂,可以说是针对企业管理人员设置的犯罪,在2006年刑法增设商业贿赂犯罪之初,《罪名规定》尚未规范其名称时,就被称为“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受贿罪”。

随着商业贿赂入刑,不乏民营企业家因此被判罚,民营企业家也逐渐认识到商业贿赂的法律风险。

但商业贿赂现象并没有因此减少。

一方面,诚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所言:“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遇事首先想到的不是法,而是想如何運用各种方式寻找关系和人情。

”[2]传统文化熏染下遇事寻找关系的最佳方式,莫过于各种经济人情往来。

另一方面,苦于企业经营的现实需要,有人开始转变思维,尝试贿送其他财物,规避法律制裁,如银行卡、购物卡,这源于对法律规范的误读。

对财物的理解,显然不能简单局限于金钱。

尽管银行卡或购物卡本身的价值没有刑法规制的必要,但卡的价值与金钱没有实质差别。

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安全生产、合法经营方面 ............................................................................. - 2 -重大责任事故罪: . (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4)危险物品肇事罪: (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6)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8)附:安全生产方面事故等级划分及瞒报、谎报的后果 (9)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4)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15)二、市场经营方面............................................................................................. - 16 -串通投标罪:. (16)三、公司设立及破产清算方面 ........................................................................... - 18 -虚报注册资本罪: . (18)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0)妨害清算罪: (2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22)虚假破产罪: (23)四、贪污贿赂方面............................................................................................. - 24 -贪污罪: (24)挪用公款罪: (27)受贿罪: (28)单位受贿罪: (29)行贿罪: (30)对单位行贿罪: (31)单位行贿罪: (3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33)私分国有资产罪 (35)五、金融、资金、税收方面............................................................................... - 35 -逃税罪: (3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6)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8)六、履职、徇私等方面...................................................................................... - 39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39)职务侵占罪 (40)挪用资金罪 (4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4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45)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6)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47)玩忽职守罪 (48)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49)七、妨害司法方面: ......................................................................................... - 50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50)根据刑法最新规定,结合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对公司运行过程中涉及刑事犯罪的法律进行整理归纳,具体如下:一、安全生产、合法经营方面与安全生产及合法经营有关的刑事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及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型的罪中,主要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企业家及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及防控

企业家及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及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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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风险
非法集资的法律特征和罪名范围 ❖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
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 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 收资金; ❖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 公开宣传; ❖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 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 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2015年11月,华中最大线下理财武汉财富基石出事,涉 及7万人,50亿!
❖ 2015年12月,e租宝轰然倒塌,上线505天,吸金747亿, 涉及90万投资人
❖ 2016年4月5日,上海中晋突然出事,20多名高管全部抓 获,牵连13万人,涉及300亿!其中60岁以上的投资人 超过2万人!
❖ 2016年4月21日,望洲财富自爆董事长杨卫国卷款10亿 失联,已向上海经侦报案。涉及资金,截至2016年3月底, 约为22亿。
企业家及高管人员 刑事法律风险及防控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 逄锦温
1
目录
❖ 基本概况 ❖ 设立风险 ❖ 融资风险 ❖ 税务风险 ❖ 腐败风险 ❖ 风险防控
2
一、基本概况
❖ 牟其中2016年9月27日刑满释放。因南德集团犯信用证诈骗罪, 2000年5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南德集团董事长, 1994年全球富豪龙虎榜中国富豪榜第4位]
❖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
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 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 贷违约风险。

国有企业单位及管理人员刑事责任风险防控

国有企业单位及管理人员刑事责任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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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运用技巧
‫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应用 ‫ ‏‬2. 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 ‫ ‏‬与轻罪 ‫ ‏‬3. 关注诉讼程序与时效 ‫ ‏‬4. 证据为王 ‫ ‏‬5. 刑罚种类与缓刑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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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束 语
33
‫‏‬
衷心祝愿我的听众能从中受益,哪
怕一点一滴;
‫‏‬
‫ ‏‬4. 假冒专利罪
‫ ‏‬5. 侵犯著作权罪
‫ ‏‬6.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 ‏‬7. 侵犯商业秘密罪
‫ ‏‬8.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9.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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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走私、商检类风险
‫ ‏‬1. 走私武器、弹药罪
‫ ‏‬2. 走私核材料罪
‫ ‏‬3. 走私假币罪
‫ ‏‬4. 走私文物罪
‫ ‏‬8.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 ‏‬9.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20
‫( ‏‬六)金融诈骗类风险 ‫ ‏‬1. 集资诈骗罪 ‫ ‏‬2. 贷款诈骗罪 ‫ ‏‬3. 票据诈骗罪 ‫ ‏‬4. 金融凭证诈骗罪 ‫ ‏‬5. 信用证诈骗罪 ‫ ‏‬6. 信用卡诈骗罪 ‫ ‏‬7. 有价证券诈骗罪 ‫ ‏‬8. 保险诈骗罪
13
‫ ‏‬14.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 ‫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15.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 ‏‬16.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 ‏‬税款发票罪 ‫ ‏‬17. 非法出售发票罪
14
‫( ‏‬三)经营管理类风险 ‫ ‏‬1. 虚报注册资本罪 ‫ ‏‬2.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 ‏‬3. 妨害清算罪 ‫ ‏‬4. 虚假破产罪 ‫ ‏‬5.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 ‏‬6. 虚假广告罪 ‫ ‏‬7. 非法经营罪 ‫ ‏‬8. 串通投标罪 ‫ ‏‬9. 合同诈骗罪

第十二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犯罪及预防(DOC)

第十二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犯罪及预防(DOC)

第十二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犯罪及预防1.(单选题)高利转贷罪的主观表现是()。

A.过失B.故意C.故意加具有高利转贷他人牟利的目的D.故意和过失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2.(单选题)某群众在马路上捡拾到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23000元),送交值勤民警寻找失主。

民警寻找失主未果,乘机据为己有。

民警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B.侵占罪C.诈骗罪D.职务侵占罪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B3.(单选题)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

在任职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A.侵占罪B.职务侵占罪C.贪污罪D.盗窃罪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B4.(单选题)农民宋某、蔡某想进行长途运输赚点钱,但没有买车资金。

两人便找到镇银行营业所的会计余某借钱。

开始余称“贷款给个人买车从事贩运活动是违法的”,不同意借贷。

后来余某认为长途贩运很赚钱,便提出他可以提供贷款,但运输利润3人要平分。

宋某、蔡某表示同意后,余某便擅自采取贷款方式借给2人买车款2万元。

案发后,余某的行为被定为()。

A.贪污罪B.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C.挪用公款罪D.投机倒把罪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D5.(单选题)下列不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主体的是()。

A.股东B.单位C.公司保洁人员D.发起人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6.(单选题)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谋取不道德利益的目的C.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D.犯罪故意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C7.(单选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该财物的,以贪污论处。

A.公共财产B.公益财物C.国有财产D.公共财物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8.(单选题)下列哪种人员属于贪污罪的主体但不属于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A.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B.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C.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D.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B9.(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起点一般是()。

第十二章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犯罪及预防提交练习

第十二章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犯罪及预防提交练习

第十二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犯罪及预防1、(单选题)下列哪种人员属于贪污罪的主体但不属于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A.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B.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C.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D.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2、(单选题)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

在任职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A.侵占罪B.盗窃罪C.贪污罪D.职务侵占罪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3、(单选题)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为单位时,实行()。

A.以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B.单罚制C.双罚制D.以单罚制为主,双罚制为辅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4、(单选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该财物的,以贪污论处。

A.公共财产B.国有财产C.公益财物D.公共财物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5、(单选题)1984年4月,蒋某(某乡党委书记)、何某(乡党委副书记)为乡办金属压延厂采购原料,找到同乡邵某(市农业机械局供销经理部物资计划员),邵某表示支持,同时提出:“住房困难,请求帮助解决。

”基于邵某主管黑色金属材料,蒋、何决定按邵的要求为其建房,由乡政府支付建房款9840.00元。

邵即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厂介绍加工业务,给其套购、非法调拨国家计划钢材40吨,使该厂从中赚取收益l0万余元。

案发后,蒋、何两人为庇护邵某非法补订协议,订立功守同盟。

两人的行为构成()。

A.受贿罪(共犯)B.严重违纪C.包庇罪D.行贿罪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6、(单选题)高利转贷罪的主观表现是()。

企业刑事风险的合规防控

企业刑事风险的合规防控

i i m i m m i m i i i m m m i m m m i i m m i m m m i i m m i m i i i i m m丝路经济N t*\v silk road Imrizon企业刑事风险的合规防控文/孙路萌摘要: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及法制环境,对企业 的刑事风险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一些企业,他们 所面临的刑事风险呈现上升趋势当然,企业的受挫 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所以,企业刑事风险的合规防控显得尤为重要:,企业的刑事合规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以义务下沉的方式,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企业的刑事犯罪,也能使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

对于减少企业犯罪率,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对企业刑事合规防控风险作用的分析,进一步提出了企业刑事风险的防控策略关键词:企业刑事合规;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策略一、企业刑事合规功能分析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企业发展呈现良好 的态势,但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决定了企业对经济利 益的无限追求,在这样的逐利过程中,部分企业也会 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使个别企业的违法犯罪得不到 本质的遏制。

企业犯罪话题成为如今的热议话题,对于 种种违规行为,企业刑事合规的功能显示了至关重要 的作用,企业在刑事犯罪前面临的“倾家荡产”的代价,刑事合规却能起到为企业减少风险或者消除刑事风险 的巨大作用。

因而,刑事合规的开展是各个企业运营 的大势所趋。

(一)预防刑事犯罪预防刑事犯罪是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重要作用之 一企业通过系统的“扫描”其经营活动中所存在的 刑事风险,从企业管理者到公司员工,层层分析,从 而“对症下药”,事先整理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刑事合 规方案,通过方案的实行,企业高管的合规意识增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意志也得以巩固,使企业有效的规避 风险:换言之,企业合规在体现其预防刑事犯罪的法 律职能的同时,也彰显了对企业高管的管理职能。

让 刑事合规管理体制融汇于企业自上而下的管理和企业生产过程的方方面面,就会使企业的合规性全面地占. 椐企业管理经营的过程。

公司、企业人员容易触犯的几种经济犯罪及其防范

公司、企业人员容易触犯的几种经济犯罪及其防范

公司、企业人员容易触犯的几种经济犯罪及其防范第一部份几种常见的经济犯罪情况介绍一、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就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较大”在我们顺德地区是2万元,即立案标准是2万元。

它与贪污罪的最主要区别就在于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本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有种不规范的叫法叫它“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

职务侵占案件主要有以下7类作案手法;第1类,收款不入帐型。

A、公司业务员、驻外商务代表、司机等利用职务之便,从客户处收取货款(现金)后,或者要求客户将货款转帐到其个人帐户后,非法占为己有。

B、公司出纳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取现金不入帐以及做假帐的方式隐蔽公司的销售收入,从而将这些款项占为己有。

第2类,内外勾结型。

A、公司驻外机构或合作单位的负责人与出纳、业务员勾结,隐瞒业务收入,私分公款。

B、公司会计与出纳串通,采取涂改现金支出单,加大费用支出的手法,侵占单位资金。

第3类,虚构事实型。

A、公司驻外机构的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客户的公章,假冒客户的名义伪造了一份订货合同向公司提货,然后将该货物卖掉后携款潜逃。

B、公司股东(一般又是法人代表)擅自将公司转卖给他人,所得款项占为己有。

C、公司报关员伪造公司有关证明材料,私自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帐户,然后向海关申请将退还公司的进口货物保证金划入该帐户,然后将款项提出占为己有。

第4类,监守自盗型。

公司仓管员和司机串通,有些还和门卫、保安串通,将仓库的货物偷出卖掉后将所得款项私分。

第5类,侵占货物型。

A、公司业务员或司机利用职务之便,从客户处拿货物后将货物卖掉,之后携款潜逃。

B、公司驻外机构负责人或商务代表将驻外机构仓库里的货物变卖后携款潜逃。

第6类,赚取差价型。

A、公司售后服务中心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处理品抬高价格出售,然后将差价占为几有。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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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原因
01 自身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犯罪界限认识不清 (2)不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 (3)人性弱点: 亲情、情感生活、陋习、虚荣
02 管理原因
(1)企业管理制度不科学 (2)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
03 外部原因
(1)社会风气 (2)政策及体制
PART TWO 国有企业的刑事风险
一、融资环节的风险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 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 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 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 收财产。
一、融资环节的风险
立案标准
行为方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5)以其他方式诈骗贷款。比如:伪造或私盖公章;以存贷、 虚构贷款理由骗贷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的风险
01
挪用公款归本人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
注意: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违反财经制度,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将公款擅自划拨、挪借给党政 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使用的,如果行为人从该挪用行为中谋取了个人利益,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否 则,不能构成犯罪。因为该公款仍属公用。

与企业或企业家有关的刑事犯罪及罪名

与企业或企业家有关的刑事犯罪及罪名

与企业或企业家有关的刑事犯罪及罪名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与企业或企业家有关的刑事犯罪及罪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呈现快速增长,而同时跟企业和企业家相关的犯罪也迅速的增加,呈现越来越大的势头,那么为什么出现这些现象呢?我们这些企业家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为什么会有哪些风险呢?下面笔者将从刑法角度来列举一下跟企业和企业家有关的法律风险。

刑事法律风险,指企业或企业家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以及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或损失所必须面对的风险。

一、企业或企业家触犯刑法企业触犯刑法的法律风险,即企业法人由于涉嫌刑事犯罪而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也即企业构成单位犯罪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单位犯罪是1997年3月14日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刑法之后新规定的内容,因此许多企业家对此还不太熟悉,甚至还根本没有意识到为了单位的利益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策或由单位负责人决定而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触犯刑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单位犯罪包括以下罪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走私淫秽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废物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二条)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第三条)高利转贷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信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二款)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刑法修正案第六条)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洗钱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集资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票据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偷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假冒专利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侵犯着作权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虚假广告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串通投标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非法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强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油价票证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倒卖车票、船票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二款)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逃避商品检验罪(刑法第二百三十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骗取处境证件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倒卖文物罪(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一款)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一款)非法狩猎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采矿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刑法修正案四第六条)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滥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条第三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三、四款)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二款)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二款)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组织淫秽表演罪(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一款)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二、针对企业或者企业家的犯罪针对企业的犯罪,主要是侵犯企业财产。

公司企业人员刑法风险及其防范

公司企业人员刑法风险及其防范

2、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特征
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 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即5000元 以上)的行为。本罪量刑起点为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一般为10万元以 上)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挪用资金罪相关情况
经营过程中非正常的资金调配也可能会构成挪用资 金罪。
例如,对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经常出现的非法资金拆 借行为,如果是企业工作人员擅自决定,以个人的 名义借给其他企业使用,这就应属于挪用资金的违 法犯罪行为;如果拆借行为是经企业批准或决定的, 且是以企业名义拆借的,则这种行为只是违反有关 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并不会构成犯 罪。此外,“数额较大不退还”是指挪用人由于客 观上的原因而不能归还。如果行为人挪用单位资金 后主观上转化为不愿意、不打算归还,则该行为性 质转化为侵占,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有部分是自己出资形成的财产,但它在出资后已经 属于企业所有,而不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需要注 意的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有一个前提,即股东 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说,如果股东没 有担任任何经营管理职务,他就没办法利用职务之 便进行侵占,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4、职务侵占罪相关问题
民营企业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 款项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员工这么做极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员工往往会 觉得很委屈:是公司先拖欠我的工资、是老板先不 兑现我应得的奖金我才这么做的啊!但即使如此, 只要员工出于占为己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截 扣公司款项,就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法定要件!至于 员工与公司的纠纷,只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
4、职务侵占罪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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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犯罪及预防1.(单选题)高利转贷罪的主观表现是()。

A.过失B.故意C.故意加具有高利转贷他人牟利的目的D.故意和过失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2.(单选题)某群众在马路上捡拾到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23000元),送交值勤民警寻找失主。

民警寻找失主未果,乘机据为己有。

民警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B.侵占罪C.诈骗罪D.职务侵占罪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B3.(单选题)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

在任职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A.侵占罪B.职务侵占罪C.贪污罪D.盗窃罪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B4.(单选题)农民宋某、蔡某想进行长途运输赚点钱,但没有买车资金。

两人便找到镇银行营业所的会计余某借钱。

开始余称“贷款给个人买车从事贩运活动是违法的”,不同意借贷。

后来余某认为长途贩运很赚钱,便提出他可以提供贷款,但运输利润3人要平分。

宋某、蔡某表示同意后,余某便擅自采取贷款方式借给2人买车款2万元。

案发后,余某的行为被定为()。

A.贪污罪B.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C.挪用公款罪D.投机倒把罪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D5.(单选题)下列不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主体的是()。

A.股东B.单位C.公司保洁人员D.发起人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6.(单选题)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谋取不道德利益的目的C.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D.犯罪故意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C7.(单选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该财物的,以贪污论处。

A.公共财产B.公益财物C.国有财产D.公共财物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8.(单选题)下列哪种人员属于贪污罪的主体但不属于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A.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B.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C.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D.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B9.(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起点一般是()。

A.500元B.1000元C.5000元D.2000元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10.(单选题)贷款诈骗罪的主观表现是()。

A.故意B.过失C.故意并有非法目的D.故意兼过失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11.(单选题)甲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因为急于筹集一笔巨额购房款,遂对乙某、丙某谎称能安排工作。

乙某、丙某等人立即表示“心意”,送上财物价值28万余元。

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B.甲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C.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D.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D12.(单选题)邓某系某商业银行合同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银行客户资金20万元给其表兄建新房,一年后其表兄仍未归还此笔款,而邓某案发,邓某的行为构成()。

A.职务侵占罪B.挪用资金罪C.挪用公款罪D.贪污罪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13.(单选题)依照刑法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是()。

A.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C.具有谋取利益的目的D.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C14.(单选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

A.挪用资金罪B.挪用公款罪C.不构成犯罪D.挪用特定款物罪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D15.(单选题)1984年4月,蒋某(某乡党委书记)、何某(乡党委副书记)为乡办金属压延厂采购原料,找到同乡邵某(市农业机械局供销经理部物资计划员),邵某表示支持,同时提出:“住房困难,请求帮助解决。

”基于邵某主管黑色金属材料,蒋、何决定按邵的要求为其建房,由乡政府支付建房款9840.00元。

邵即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厂介绍加工业务,给其套购、非法调拨国家计划钢材40吨,使该厂从中赚取收益l0万余元。

案发后,蒋、何两人为庇护邵某非法补订协议,订立功守同盟。

两人的行为构成()。

A.受贿罪(共犯)B.包庇罪C.严重违纪D.行贿罪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A16.(多选题)下列哪个选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用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用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正确答案:用户选择:17.(多选题)某国税稽查局对某电缆厂的偷税案件进行查处。

该厂厂长甲送给国税稽查局局长乙3万元,要求给予关照。

乙收钱后,将某电缆厂已涉嫌构成偷税罪的案件仅以罚款了事。

次年8月,上级主管部门清理税务违法案件。

为避免电缆厂偷税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私自更改数据,隐瞒事实,使该案未移交司法机关。

对乙应以何罪论处?()A.滥用职权罪B.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C.受贿罪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正确答案:用户选择:18.(多选题)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A.丙向某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高某送2万元,希望高某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自己的赔偿申请B.乙向某高校招生人员刘某送2万元,希望刘某在招生时对其已经进入该高校投档线的女儿优先录取C.丁向某医院药剂科长程某送2万元,希望程某在质量、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丁所在单位生产的药品D.甲向某国有公司负责人米某送2万元,希望能承包该公司正在发包的一项建筑工程正确答案:用户选择:19.(多选题)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甲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150余万元贷给另一公司,所得高利息归本单位所有。

甲虽未牟取个人利益,但最终使本金无法收回。

关于该行为的定性,下列哪几种是可以排除的?()A.挪用资金罪B.违法发放贷款罪C.挪用公款罪D.高利转贷罪正确答案:用户选择:20.(多选题)华丰食品有限公司为获取甲国有企业的某产品配方,送给该企业总工程师10万元现金。

之后,该公司大批量生产,并将该产品配方卖与南方几个厂家,从而使甲企业损失达1000万元。

华丰公司犯有()。

A.侵犯商业秘密罪B.行贿罪C.贪污罪D.盗窃罪正确答案:用户选择:21.(多选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

A.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C.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D.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正确答案:用户选择:22.(多选题)下列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使用采取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B.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C.明知对方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而购买和使用,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D.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正确答案:用户选择:23.(多选题)抗税罪的行为方式有()。

A.威胁B.暴力C.行贿D.伪造正确答案:用户选择:24.(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A.国有公司经理甲将公款供亲友使用B.国家机关负责人丙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C.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单位使用D.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私有企业使用正确答案:用户选择:25.(多选题)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表现有()。

A.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B.使用不正当手段允许他人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C.使用不正当手段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D.使用不正当手段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正确答案:用户选择:26.(判断题)“虚报注册资本”是指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低于申请公司登记的法定最低出资额而谎称已经达到了法定出资额的情形。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错27.(判断题)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对28.(判断题)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完全一样。

A.对B.错正确答案:错用户选择:对29.(判断题)高利转贷罪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对30.(判断题)单位也是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错31.(判断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A.对B.错正确答案:错用户选择:对32.(判断题)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对33.(判断题)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登记管理制度。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对34.(判断题)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只有公共财产所有权。

A.对B.错正确答案:错用户选择:错35.(判断题)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行为人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对36.(判断题)当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是单位时,实行单罚制。

A.对B.错正确答案:错用户选择:错37.(判断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

A.对B.错正确答案:错用户选择:对38.(判断题)要控制和防范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要从内部控制和外部防范两方面入手。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对39.(判断题)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A.对B.错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对40.(判断题)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没有单位。

A.对B.错正确答案:错用户选择: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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