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员可能会涉及的几种常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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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务犯罪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岗位职务犯罪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岗位职务犯罪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业务不断拓展,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企业内部的职务犯罪问题时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本文基于实际工作经验,总结了一些主要岗位职务犯罪类型及防控措施。

二、岗位职务犯罪类型1.贪污受贿罪贪污受贿罪是最常见的职务犯罪类型之一,一些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在与企业相关的业务活动中行贿受贿,谋取非法利益。

2.侵吞财物罪侵吞财物罪是指企业内部员工侵吞公私财物的行为,从而获得非法利益,严重危害了企业财产安全。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企业内部员工将企业的公款转移至个人或他人账户中,或用于非企业事务的行为,不但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更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

4.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企业内部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相应的许可或资质的情况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以及法律风险。

三、防控措施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设定明确的经济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企业内部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2.加强人员考核和管理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和考核,确保薪酬福利公正合理,激发员工内在动力,遏制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发生。

3.完善法律责任制企业应当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并建立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引导员工守法经营、清正廉洁。

4.定期开展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敏感性。

四、总结岗位职务犯罪是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的一种重要形式,企业应当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加强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健全法律责任制度,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和透明,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稳定运行。

公司企业人员常见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常见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数额较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是指索取或收受5000元至20000元以上者。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

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

企业员工常见犯罪

企业员工常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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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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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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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务侵占罪 2 挪用资金罪 3 盗窃罪 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5 故意毁坏财物罪 6 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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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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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根据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较大的行为。
1 职务侵占罪 2 挪用资金罪 3 盗窃罪 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5 故意毁坏财物罪 6 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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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 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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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点
利用职务之便利 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5000元至20000元以上)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5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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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务侵占罪 2 挪用资金罪 3 盗窃罪 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5 故意毁坏财物罪 6 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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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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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顾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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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表现形式及量刑
表现形式
−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1万元至3万 元以上);
− 挪用本单位资金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的 (1万元至3万元以上);
− 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5千元至2万元以上)。
量刑
– 上述三种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
企业员工常见犯罪

公司职员职务犯罪包括哪些

公司职员职务犯罪包括哪些

Do everything possible to hire an expert doctor with brilliant skills, it is better to hire an on-call and cheap quackdoctor.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公司职员职务犯罪包括哪些导读: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职务犯罪主要指的是企业的职员利用职务之便而进行的一些犯罪,最常见的就是贪污受贿。

近年来,我们国家一直在严打类似的犯罪行为,尤其是国家机关内的犯罪行为。

那么,公司职员职务犯罪主要包括哪些?公司职员职务犯罪一般怎么量刑?一、公司职员职务犯罪包括哪些?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二、公司职员职务犯罪的量刑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企业员工犯罪与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犯罪与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犯罪与管理制度引言企业员工犯罪是指在职场环境中,员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产或伤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对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发展。

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来预防和控制员工犯罪的发生。

本文将从员工犯罪的类型、原因,以及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员工犯罪的类型员工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财务诈骗、盗窃、贪污受贿、商业间谍、内部操纵市场等。

其中,财务诈骗是最常见的一种员工犯罪行为,员工通过伪造账目、篡改公司财务信息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盗窃和贪污受贿则是指员工盗取公司资产或收受他人贿赂等行为。

商业间谍是指员工向竞争对手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内部操纵市场则是员工利用所掌握的信息影响市场行情从而获取利益。

员工犯罪的原因员工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经济原因:员工的薪资待遇不合理,生活压力大,导致其产生贪腐心理,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更多的财富。

2.利益冲突:在一些行业或职位中,员工可能面临与公司利益的冲突,为了谋取私利而涉足犯罪。

3.组织文化:企业内部存在宽松的管理环境和不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容易造成员工犯罪的机会。

4.惩罚不严:由于法律对员工犯罪的处罚力度较轻,员工认为犯罪行为的风险较低,从而鼓励其毁约行为的发生。

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预防和控制员工犯罪的发生,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招聘筛选: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尤其是与财务和敏感信息有关的职位,对候选人进行严格的审查。

2.岗位分工:企业应该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限,防止职务滥用和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

3.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审计、风险管理、合规与监察等方面,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风险控制。

4.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公司企业人员常见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常见犯罪

案例四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历时两年,耗资人民币六千 余万元自主开发了一款名为《QQ幻想》的网络游戏软件并已 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电子出版号,于2005年11月25日在互 联网上公开进行测试,并于12月15日开始收费。犯罪嫌疑人张 左锋、齐智伟、韩波、何晋雄、刘晓雷等人在未经深圳市腾讯 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韩波在 2005年4月开发设计了《QQ幻想》游戏的外挂软件,在明知 犯罪嫌疑人张左锋将此外挂软件用于公开发布收费的情况下, 提供该外挂软件及其源代码给张左锋,张左锋获得该外挂软件 后,于2005年7月至11月又找到犯罪嫌疑人齐智伟、何晋雄、 刘晓雷等人,由齐智伟负责该外挂软件的后续版本更新及技术 支持、由何晋雄负责该外挂软件的总代理销售、由刘晓雷负责 游戏外挂用户的登录验证系统制作和收费情况统计,并将该外 挂软件取名《QQ幻想助理》,在2005年11月在互联网上公开 发布收费,以15元每月的包月方式提供给((QQ幻想》的游戏 用户使用,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31万元。
•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 的人商业秘密的;这往往是上述行为的继续。
• 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 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明知或应知前述三种行为违法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 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精品课件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 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 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 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 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 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 罚。

企业员工犯罪的法律后果(3篇)

企业员工犯罪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员工数量也日益增多。

然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一些企业员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缺失等原因,可能会触犯法律,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本文将探讨企业员工犯罪的法律后果,以期引起企业和员工的重视。

一、企业员工犯罪的类型1.职务犯罪: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公司财物,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损失。

2.经济犯罪:企业员工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如合同诈骗、逃税、骗取出口退税等。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企业员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盗版、假冒专利等。

4.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犯罪:企业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故意伤害、侮辱、诽谤等。

5.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

二、企业员工犯罪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1)罚金:犯罪行为给企业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犯罪人应当赔偿损失,并依法缴纳罚金。

(2)拘役、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的,可判处拘役;犯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有期徒刑。

(3)无期徒刑、死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给企业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2.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犯罪行为给企业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犯罪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担违约责任:犯罪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犯罪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犯罪行为违反行政法规的,由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吊销营业执照: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名誉损失(1)社会评价降低:犯罪行为给企业或个人名誉造成损害,导致社会评价降低。

(2)家庭关系破裂:犯罪行为给家庭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家庭关系破裂。

三、预防企业员工犯罪的法律措施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员工的法治观念和道德素质。

2.完善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义务,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员工违法案例

员工违法案例

员工违法案例
以下是一些员工违法案例的示例:
1. 财务人员擅自窃取公司资金:某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并伪造账目以隐瞒行迹。

最终,财务人员被发现并被起诉。

2. 销售人员涉嫌贿赂:某公司的销售人员为了赢得合同,私下向客户行贿,以获取利益。

他们通过现金、礼品或度假等方式行贿,并试图隐藏这些行为。

最终,这些销售人员被揭发并面临合规和法律的追究。

3. 生产人员参与偷窃:某制造公司的工人私自将部分公司设备和原材料带出工厂,并以较低的价格私下出售。

这些偷盗行为导致公司产量和利润下降,并对公司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当这些行为被公司发现时,相关工人被辞退并被移交给警方。

4. 技术人员非法访问和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某科技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利用他的系统访问权限,非法获取了公司的机密信息,包括产品设计、用户数据等,并将这些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

这名技术人员被发现并被公司解雇,公司还起诉了竞争对手和该技术人员。

以上案例都是员工违法行为的常见例子,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合规和道德规范,也涉及法律纠纷。

在处理这些案例时,公司通常会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并可能进行内部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企业用工常见的十类违法现象【优质PPT】

企业用工常见的十类违法现象【优质PPT】
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 有关费用。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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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祝大家工作顺利!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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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
特别规定 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作了一些特别规定 限定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 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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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常见的十类违法现象
5、假期工资
职工享受下列假期时,工资待遇按享受各种假期前一个月本人实得日 平均工资计发:
(1)按国家规定享受一年或四年一次探亲假的; (2)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一年一度休假的; (3)按省规定享受自学考试及复习假的; (4)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婚丧假的; (5)按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府规定享受生育假的; (6)按省规定享受台侨属陪同假的。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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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常见的十类违法现象
(五)退工退档制度方面 无条件退工退档变为有条件退工退档 类型: 1、员工离职未履行相应的义务; 2、企业试图通过不办退工来留住人才; 3、企业故意刁难劳动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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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常见的十类违法现象
(六)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方面 1、竞业限制无补偿 2、竞业限制期限过长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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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常见的十类违法现象
(十)考核制度方面 末位淘汰制问题
(不可以设置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 件)
2021/5/27

公司犯罪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公司犯罪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公司犯罪的常见类型有哪些行贿罪走私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受贿罪介绍贿赂罪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玩忽职守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单位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公司犯罪是公司整体意志作出犯罪决定,而这里的公司是指所有的公司、企业等,包括国有公司、企业。

那么大家知道公司犯罪的常见类型有哪些吗?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一、公司高管经济犯罪类型行贿罪走私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受贿罪介绍贿赂罪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玩忽职守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单位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公司经济犯罪类型▲(一) 金融业务中的犯罪洗钱罪逃汇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骗购外汇罪伪造货币罪票据诈骗罪高利转贷罪变造货币罪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持有、使用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信用证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出售、购买、运输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以换取货币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二) 纳税中的犯罪偷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三) 知识产权使用中的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四) 商品交易活动中的犯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逃避商检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倒卖车票、船票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五) 生产销售商品中的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六) 公司设立管理中的犯罪妨害清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为亲友非法谋利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七) 进出口贸易中的犯罪走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文物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武器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公司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有很多,但常见的也就那么几个。

公司所有人员刑事案件统称

公司所有人员刑事案件统称

公司所有人员刑事案件统称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触犯法律,犯下刑事罪行而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所有人员都应该了解刑事案件的性质和后果,以免因个人行为导致公司受到法律制裁。

公司内部的刑事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 盗窃案件:公司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顾客财物,触犯刑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2.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公司员工恶意盗取公司技术或商业机密,触犯知识产权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3. 贪污受贿案件:公司员工收受贿赂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触犯刑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4.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公司员工从事间谍活动或泄露国家机密,触犯刑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以上这些行为都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损失和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的倒闭。

作为公司的一员,每个人都应当时刻保持警惕,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违法行为。

对于任何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现代社会,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刑事案件处理越来越严格。

作为一名公司员工,不仅要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更要遵守法律法
规,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保持高度的道德操守和社会责任感,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为共同的发展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履职过程中犯罪行为

履职过程中犯罪行为

履职过程中犯罪行为在职场中,有时候出现一些不法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道德和法律的规范,被称为犯罪行为。

本文将以履职过程中犯罪行为为题,探讨一些常见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

一、贪污受贿贪污受贿是最常见的一种履职犯罪行为。

在工作中,一些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私利。

比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和机构的利益,也损害了公众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二、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在履职过程中,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资金转为私人使用。

这种行为既违反了职责,也违反了法律。

挪用公款不仅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也会导致企业和机构的财务困境,甚至破产。

三、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是指在履职过程中,以职务之便违反法律、规章、制度和程序,谋取私利。

滥用职权的行为包括违法批准、违规招标、违规审批等。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信力。

四、假冒伪造假冒伪造是指在履职过程中,以虚假的身份或文件进行欺诈活动。

比如,假冒他人身份进行签字、假冒公司印章等。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破坏了企业和机构的形象和信誉,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五、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为谋取商业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或其他利益。

这种行为既违反了商业道德,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商业贿赂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损害了企业和机构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

六、泄露商业机密泄露商业机密是指在履职过程中,泄露了企业或机构的商业机密信息。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或机构的利益,也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泄露商业机密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破坏了企业和机构的商业信誉。

七、侵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是指在履职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侵犯知识产权不仅损害了创新和发展的环境,也破坏了企业和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以上所列举的犯罪行为只是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部分,还有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

企业内部职工的职务犯罪形式及手段

企业内部职工的职务犯罪形式及手段

企业内部员工的职务犯罪形式及案例分享一、企业员工职务犯罪概况企业内部员工的职务性经济犯罪,是世界上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它始终以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存在于各种政治制度之中,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有不同的特点。

近几年来,我国正处经济加速发展时期,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经济秩序尚未理顺,各项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健全,这些都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活动的空间。

因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等犯罪,处于多发期、易发期。

二、烂苹果定律当一个权力系统中某一个人出现腐败行为而没有受到惩罚,即口袋中出现了一个烂苹果,而这个“烂苹果”没有被淘汰出局,则很快就会有其他“苹果”受到传习和鼓励,他们的自我压力会减少,并随之出现腐败行为,直到所有的“苹果”都腐烂到一起。

这就是腐败的“烂苹果定律”。

因此,对于职务腐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防范。

这既是维护企业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对员工高度的负责。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犯罪行为人往往是企业中主管、管理或者经手财物的人员,利用其在业务上主管、管理或经手财物,对自己所管理的环节比较熟悉,掌握工作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缺陷的便利,或隐匿财物、变卖私吞、自批自用,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以报换报废为由转手倒卖或内外勾结盗窃,侵吞本单位财物,或利用手中权力行贿受贿,等等。

司法实践中,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1)企业负责人个人集权,独断专行,随意侵占公司财产。

有的随意将企业财产不入账而归个人所有;有的将自己经营的固定资产、库存生产资料进行变卖,然后将款项用于个人挥霍或炒股,或用作集资款等营利活动;有的企业负责人采用伪造业务单位奖励费、借款利息等手段,自批自用,冒领单位资金占为己有。

(2)企业业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挪用单位资金。

有的业务人员擅自将收回货款不入账,而将货款挪作他用或借给别人进行营利活动;有的干脆将收回的货款卷走逃跑;有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负责员工工资福利的便利及企业监督机构的漏洞,采用造高工资额、虚报人数及重复报销等办法侵占企业财产,等等。

公司、企业人员容易触犯的几种经济犯罪及其防范

公司、企业人员容易触犯的几种经济犯罪及其防范

公司、企业人员容易触犯的几种经济犯罪及其防范第一部份几种常见的经济犯罪情况介绍一、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就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较大”在我们顺德地区是2万元,即立案标准是2万元。

它与贪污罪的最主要区别就在于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本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有种不规范的叫法叫它“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

职务侵占案件主要有以下7类作案手法;第1类,收款不入帐型。

A、公司业务员、驻外商务代表、司机等利用职务之便,从客户处收取货款(现金)后,或者要求客户将货款转帐到其个人帐户后,非法占为己有。

B、公司出纳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取现金不入帐以及做假帐的方式隐蔽公司的销售收入,从而将这些款项占为己有。

第2类,内外勾结型。

A、公司驻外机构或合作单位的负责人与出纳、业务员勾结,隐瞒业务收入,私分公款。

B、公司会计与出纳串通,采取涂改现金支出单,加大费用支出的手法,侵占单位资金。

第3类,虚构事实型。

A、公司驻外机构的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客户的公章,假冒客户的名义伪造了一份订货合同向公司提货,然后将该货物卖掉后携款潜逃。

B、公司股东(一般又是法人代表)擅自将公司转卖给他人,所得款项占为己有。

C、公司报关员伪造公司有关证明材料,私自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帐户,然后向海关申请将退还公司的进口货物保证金划入该帐户,然后将款项提出占为己有。

第4类,监守自盗型。

公司仓管员和司机串通,有些还和门卫、保安串通,将仓库的货物偷出卖掉后将所得款项私分。

第5类,侵占货物型。

A、公司业务员或司机利用职务之便,从客户处拿货物后将货物卖掉,之后携款潜逃。

B、公司驻外机构负责人或商务代表将驻外机构仓库里的货物变卖后携款潜逃。

第6类,赚取差价型。

A、公司售后服务中心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处理品抬高价格出售,然后将差价占为几有。

公司员工可能会触犯的六大犯罪类型

公司员工可能会触犯的六大犯罪类型

公司员工可能会触犯的六大犯罪类型一、第一类犯罪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罪【包括: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交易罪,强迫交易罪,逃避商检罪等等】重点讲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接近该数额且已经达到80%】,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虚假广告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五)造成人身伤残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串通投标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是指:(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公司职员可能会涉及的几种常见犯罪

公司职员可能会涉及的几种常见犯罪

公司职员可能会涉及的几种常见犯罪第一部分:公司职员常见的犯罪类型(一)、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按职务侵占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员工违纪分类细则

员工违纪分类细则

员工违纪分类细则第一条一类违纪行为1、盗窃、骗取公司、个人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2、挪用公款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但数额在 5000元以上30000以下,时间满 3个月的或虽不满 3个月但已用其进行赢利活动的;3、被司法机关定性为刑事、经济犯罪的;4、打架、斗殴,致使他人伤残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5、有意诽谤、侮辱他人,致使他人因精神刺激而造成严重后果的;6、携带凶器或指使他人行凶报复的;7、在社会上做出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的;8、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未达刑罚处理标准的;9、未经批准,为获取个人利益或对外协作部门为同行厂家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公司经济、技术信息的;10、未经批准,在职期间到公司有同业竞争的企业提供或直接参与技术、生产、销售、管理、采购、维修等工作服务的;11、利用在公司职务之便盗取公司产品工艺、技术专利、图纸为其他同行从事其他产品生产制造的;12、未经公司同意带领外单位来客参观公司生产线和设备的;13、破坏生产、公共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14、因工作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 7000元以上的;15、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存在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已造成自己或者他人身体伤残九级(含九级)以上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 10000元)以上设备事故的;16、连续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5天的;17、考勤弄虚作假二次以上的,或者保安人员代别人打卡的;18、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质量的;19、罢工或者煽动他人消极怠工,严重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生产次序的;20、拒不服从岗位调整,并连续一天(含一天)以上不到指定岗位上班的;21、一年内被以二类行政违纪处分两次(含两次)以上的;22、公司认定的重大违纪事件的;23、全职员工在其他企业兼职的;24、未经允许利用公司资源,私自外购外销公司或变相经营公司相同相近产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5、携带火种进入公司禁止带入的区域;26、在禁烟区吸烟的;27、携带手机进入作业区的;28、再次违反《网络管理及计算机使用规定》的;29、违反《就餐规定》二次及以上的人员;30、严重违反岗位工作职责,不履行工作职责,经过三次以上教育不予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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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可能会涉及的几种常见犯罪公司职员可能会涉及的几种常见犯罪第一部分:公司职员常见的犯罪类型(一)、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按职务侵占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中数额巨大指受贿10万以上)。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五)、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特别提示:不拿公司财务不收受贿赂就不犯罪的认识是错误的。

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比如: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也能导致犯罪例如: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

(六)、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七)、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根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达到二级重大事故即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可认为是后果特别严重。

(八)、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九)虚报注册资本罪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一)妨害清算罪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二)高利转贷罪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四)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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