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刑法学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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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教案一、教学目标1、让学生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意义。

2、帮助学生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3、培养学生正确运用正当防卫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二、教学重难点1、重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分。

2、难点如何准确判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知识。

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和分析。

3、小组讨论法:组织学生讨论案例,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

四、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通过播放一段涉及正当防卫的视频片段,如某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进行反击的场景,引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从而引出本节课的主题——正当防卫。

(二)讲授新课1、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但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其侵害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紧迫性。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这意味着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对于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属于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

主观条件:具有防卫的意图。

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报复、泄愤或者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不能对不法侵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进行防卫,除非第三人与不法侵害人存在共同犯罪关系。

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行为应当与不法侵害的程度和危害相适应,不能过度防卫。

3、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分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防卫过当,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所处环境等因素。

教案正当防卫(2024)

教案正当防卫(2024)
社会影响
昆山反杀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和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影响。
2024/1/27
16
案例二:于欢辱母案
案件背景
正当防卫认定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 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 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 霞。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 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 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 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 休克死亡。
特殊防卫权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防卫行为可以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而不属于防 卫过当。
特殊防卫权的适用条件包括: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行为没有明 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特殊防卫权的适用应当严格限制在法定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适用范围。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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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社会影响
赵宇见义勇为案引发了社会对于见义 勇为和正当防卫的关注,对于弘扬社 会正气、鼓励人们积极与违法犯罪行 为作斗争产生了积极影响。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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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正当防卫的误区与争议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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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以暴制暴
正当防卫不是“以暴制暴”,而是“ 以正对不正”。
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 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024/1/27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
20
误区二:过度防卫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要求防卫行 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
重大损害。
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 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 、力量对比、所处环境等因素,

最新正当防卫教案(2024)

最新正当防卫教案(2024)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 和主观条件等五个要件。
正当防卫的实践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制度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制止犯罪行为 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认定标准模糊、适用范围有限等问题。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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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来正当防卫制度的展望
完善正当防卫认定标准
正当防卫过当的法律后果
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 罚。具体处罚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的区别
在相互斗殴中,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和行为,因此不 属于正当防卫范畴。而在正当防卫中,防卫人是为了制止 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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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等因素
2024/1/29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是公民在紧急情况下自我保护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4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2024/1/29
非法侵害行为
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包括犯 罪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紧急危险
不法侵害行为必须给国家、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造成紧急危险。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 险的行为。
构成要件包括: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所损 害的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
16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点
相同点
都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实施的行为;都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正当防卫案例法律教科书(3篇)

正当防卫案例法律教科书(3篇)

第1篇第一章引言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本章将介绍正当防卫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以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第一节正当防卫的定义与特征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具有以下特征:1. 合法性:正当防卫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不得超越法律所允许的范围。

2. 必要性:正当防卫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采取的,具有必要性。

3. 防卫对象: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者,即直接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4. 防卫程度:正当防卫的行为应与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相当。

第二节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章正当防卫案例分析本章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

第一节案例一:防卫过当【案例】甲与乙发生争执,甲持刀将乙刺伤。

乙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拿起一块石头将甲打伤。

后经鉴定,甲的伤势构成轻伤。

【分析】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对方轻伤,构成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节案例二:假想防卫【案例】甲误以为乙正在对其进行抢劫,遂持棍棒将乙打伤。

后查明,乙并未实施抢劫。

【分析】甲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即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

由于甲的防卫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正当防卫,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案例三:防卫挑拨【案例】甲与乙发生争执,甲故意挑拨乙,乙在愤怒之下将甲打伤。

【分析】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进行报复。

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教案一、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正确认识正当防卫的含义、实施正当防卫的四个必备条件以及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

2、过程与方法: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具体分析,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辨别什么是正当防卫行为并能正确行使正当防卫的能力,学会用正当防卫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达到学法、用法、守法的目的。

3、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帮助学生进一步增强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意识。

懂得作为一个公民要能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有效地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国家、人民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逐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教学重点、难点1、重点:什么是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2、难点:正当防卫应该具备的条件三、教学方法:直观演示法、活动探究法、集体讨论法。

四、教学过程1、关注生活,导入新课案例1: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问:甲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生:讨论分析。

不需要承担师:对,不需要,这是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

那么什么是正当防卫呢?正当防卫需要哪些条件,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有关正当防卫的知识。

正当防卫(板书)2、体验生活,学习新知(ppt展示)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师:对这两款我们从五个方面来理解:主观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

那么,这五方面分别是什么呢?生:讨论并回答,主观条件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对象条件是不法侵害人;、限度条件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师总结:对非常好,但其中的时间条件应该是不法侵害已开始尚未结束。

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教案

导入:张云中,19周岁,无业。

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钱进网吧等地方消费。

于是心生歹念,决定实施蒙面抢劫。

2003年11月26日晚12时许,埋伏在某纺织厂后门,欲对下班经过此地的单身女工实施抢劫。

女青年胡某下班路过时,张突然窜出,用匕首顶住胡的颈部,在万般无奈之下胡某交出了身边所带220元现金和手机一个。

张请同学们分析张的行为是否是犯罪,为什么?提示: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讨论)犯罪的客体:胡某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权益以及人身安全的权益犯罪的客观方面:张某实施了暴力抢劫的行为,造成了胡某财产的损失后果犯罪的主体:年满18周岁的张云中犯罪的主观方面: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具有犯罪的故意新授:张云中,19周岁,无业。

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钱进网吧等地方消费。

于是心生歹念,决定实施蒙面抢劫。

2003年11月26日晚12时许,埋伏在某纺织厂后门,欲对下班经过此地的单身女工实施抢劫。

女青年胡某下班路过时,张突然窜出用匕首顶住胡的颈部,在万般无奈之下胡某交出了身边所带220元钱和手机一个。

张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胡某被抢后非常懊恼,心想自己曾学过柔道,若不是张某突然冲出决不会吃这个亏,如果再遇到此人必然狠狠教训一番。

胡某行至一僻静的小胡同时发现张某又在对一老年妇女实施抢劫,于是拾起一块石头朝抢劫者头上用力砸过去,致使张某当场昏死过去。

胡某拿回被抢的财物,去公安局报案。

后来张某因为头部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一、正当防卫(一)含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侵害而实行的防卫(目的要求)2.必须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根本要求)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时间要求)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的行为(对象要求)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限度要求)防卫过当:一旦超过限度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无限度防卫(书180页)案例1 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目的要求案例2 不是侵害行为,属于假想防卫案例3 不符合时间要求案例4 从对象的角度来分析案例5 防卫挑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一)含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完整word版)正当防卫教案

(完整word版)正当防卫教案

(完整word版)正当防卫教案教案:正当防卫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选自人教版《小学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第三课《遵守规则》,主要讲述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和意义。

教材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和思考,使学生了解正当防卫的定义,掌握正当防卫的条件,认识到正当防卫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知道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不受侵犯。

2. 使学生掌握正当防卫的条件,能够在遇到非法侵害时,正确判断和采取措施进行防卫。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1. 教学难点:正当防卫条件的理解和判断。

2. 教学重点: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以及如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正当防卫。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PPT、黑板、粉笔。

2. 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情景引入:通过播放一段关于正当防卫的新闻报道,引发学生对正当防卫的兴趣和思考。

2. 知识讲解:讲解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和意义,引导学生了解正当防卫的重要性。

3. 案例分析:分析一些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让学生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并说明理由。

4. 讨论与思考: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如何正确运用正当防卫,遇到非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

5. 实践练习: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设想一些可能遇到的情况,思考如何运用正当防卫。

六、板书设计正当防卫概念: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不受侵犯而采取的制止非法侵害的行为。

条件:1. 非法侵害正在进行;2. 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非法侵害;3. 防卫行为不过当。

意义:1. 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2. 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作业设计(1)小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名抢劫犯,小明用拳头击打抢劫犯,将其制服。

(2)小华在家中睡觉,一名小偷潜入家中,小华用棍子击打小偷,将其赶走。

(3)小红在公园玩耍,一名男子对其进行性骚扰,小红用脚踢男子,将其摆脱。

(完整word版)正当防卫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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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赵宇见义勇为案解读
案件背景
2018年12月26日晚,福建省福州市发生一起入室 抢劫案,涉案人李某持刀闯入赵宇家中实施抢劫, 被赵宇制止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正当防卫认定
本案中,赵宇在面临李某持刀抢劫的不法侵害时, 采取制止行为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属于正当 防卫。
课堂讨论:如何界定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特殊防卫权的限制包括
不能假想防卫;不能事后防卫;不能滥用特殊防卫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05
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

案例一:昆山反杀案剖析
案件背景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一起因行车问题 引发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刘某持刀追砍于某,被于某反 杀。
正当防卫认定
本案中,于某在面临刘某持刀追砍的不法侵害时,采取 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开展法律培训
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如学校、社区、企业等, 通过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让公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正当防 卫的构成要件和司法实践。
完善法律制度
进一步完善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正当防卫的界定 标准和司法适用条件,为公众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法律指引 和保障。
强化司法实践
加强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工作,确保正当 防卫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确适用和落实,为公众提供更 加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认定和界限进行了深入讨论。
02
案例二
涞源反杀案。王新元、赵印芝在女儿王晓遭受不法侵害时,实施了正当
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该案涉及家庭住宅防卫问题,对于如
何界定正当防卫的时间和空间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03
案例三
丽江反杀案。唐雪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实施了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课程类型:德育课授课班级:16汽④班授课地点:计算机阶梯教室授课时间:2015年10月22日第二节课授课教师:唐静《正当防卫》教案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掌握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了解防卫挑拨、假想防卫(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防卫过当、特别防卫权等法律知识。

2.情感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意识,体会我国法律对公民的关爱与维护。

3.运用目标: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讨论,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归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会判断什么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做到见义智为。

教学重点:正当防卫的条件教学难点:正当防卫的概念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方式:多媒体。

教学过程:一、〈分析视频、导入新知〉【视频播放】万美兰刺死张华平的视频问题:万美兰杀死张华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为什么?二、〈设疑解答、探讨新知〉合师生共同完成《万美兰行为分析表》,分析得出万美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正当防卫的所有条件。

1、正当防卫的条件(1)防卫的起因——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

(2)防卫的目的——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防卫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4)防卫的时限——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5)防卫的限度——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教师点拨:①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②特别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的概念学生结合万美兰的案例,参照正当防卫的条件,归纳出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教程教案(2024)

《正当防卫》教程教案(2024)

Chapter
2024/1/30
23
关键知识点总结回顾
2024/1/30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阐述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制止侵害行为 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非法侵害、正在进行 、防卫意图、必要限度和合理限度等。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分析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在行为性质、前提条件、时间条 件、主观条件和限度条件等方面的区别,帮助学员明确两 者的界限。
正当防卫。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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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正当防卫限度条件
Chapter
2024/1/30
11
限度条件概述及判断标准
判断标准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防 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
度造成重大损害。
01
02
03
必要性:防卫行为是否为制 止不法侵害所必需。
相当性:防卫行为与不法侵 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后
果是否基本相适应。
2024/1/30
18
05
法律责任与权益保障
Chapter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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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行为法律责任豁免原则
01
02
03
豁免条件
明确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合 法、必要且合理,未超过 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 害。
2024/1/30
豁免范围
阐述在正当防卫过程中, 对侵害人造成的损害,防 卫人不负刑事责任和民事 责任。
提高学员自我保护能力
培养学员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够果 断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保护自身及他 人安全。
掌握正当防卫的实操技能
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教学方式 ,使学员掌握正当防卫的实际操作技 巧和方法。

教案——正当防卫 2

教案——正当防卫 2

重庆师范大学教案学院:课程名称:专业年级:姓名:教材名称:◆教学过程◆【教学内容】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二)犯罪概述2、排除犯罪的事由——正当防卫(20分钟)【教学步骤】排除犯罪事由: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包括: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案例介绍]2004年8月14日,死者胡远辉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罗军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时,趁一李姓妇女不备抢夺其佩带的金项链后驾车逃逸。

被告人张德军和现场群众刘某、张某等人闻讯后,立即乘坐由张德军驾驶的轿车追赶,并多次电话报警。

当追至成都市三环路龙潭立交桥上时,刘某、张某等人责令胡远辉、罗军二人停车,但胡远辉为摆脱追赶驾驶摩托车高速蛇行行驶。

当张德军驾驶的轿车与胡远辉驾驶的摩托车并行时,摩托车与右侧立交桥护栏和张德军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致使罗军从摩托车摔落桥面造成左小腿骨折等多处损伤,胡远辉摔落桥下死亡。

罗军要求追究张德军的故意伤害行为。

法院宣告被告人张德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且应受到见义勇为的表彰。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乏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四个:第一,起因条件:必须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法侵害的范围是指下属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即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

A.对合法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不法侵害行为中的“不法”,是指法律所不允许的意思。

“不法”是相对于“合法”而言的,对任何合法的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如对于依照法律执行职务的行为、业务上的正当行为以及紧急避险行为等等,则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教案设计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教案设计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教案设计
目录
课程介绍与目标 正当防卫制度解析 紧急避险制度解析 案例分析与实践应用 法律责任与道德伦理探讨 总结回顾与拓展延伸
01
CHAPTER
课程介绍与目标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03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即没有明显超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范畴。
我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案例,判断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通过学习,我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能够在遇到不法侵害或危险时采取适当的防卫或避险措施。
学生自我评价报告
01
深入了解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解读
02
通过查阅相关案例,了解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在实际案件中的具体应用和判断标准。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行为,但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是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此外,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关键知识点总结
通过学习,我掌握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定义、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等关键知识点。

正当防卫教学设计

正当防卫教学设计

正当防卫教学设计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即将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正当防卫的概念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教育正当防卫的知识和技能,对于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本教学设计将围绕正当防卫展开,通过多种教学手段和活动,帮助学生掌握与正当防卫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一、教学目标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应能够达到以下目标:1. 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和原则;2. 掌握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3. 培养学生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为习惯;4.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原则;2. 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3. 正当防卫的案例分析;4. 正当防卫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教学步骤1. 课前导入在开始正式授课之前,可以通过举例等方式引发学生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和思考。

例如,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常见的侵害案例,让学生讨论应该如何处理和防范。

2. 知识讲解首先,教师需要讲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和原则。

通过讲解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背景,让学生对正当防卫有一个基本的认知。

接下来,教师可以讲解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

例如,教师可以介绍正当防卫的三个基本条件:危害实施、合理必要和防卫时机。

同时,教师也要向学生强调,正当防卫并非没有限制的,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3. 案例分析为了让学生更加深入理解正当防卫的实际应用,可以选择一些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

例如,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真实的正当防卫案例,让学生通过讨论和分析,了解正当防卫的具体操作和考虑因素。

4. 小组活动将学生分为小组,让他们进行讨论和合作。

给每个小组分配一个正当防卫的场景,要求他们根据所学知识,设计一份合理的自我保护方案,并向全班进行展示和讲解。

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可以促使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正当防卫的知识。

5. 归纳总结在教学的最后阶段,教师应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

案例教学法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教学设计

案例教学法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教学设计

案例教学法教学设计《正当防卫》教学设计方案授课类型:新授课教具准备:多媒体教学教学目标:1、认知目标:正确认识正当防卫的含义、实施正当防卫的四个必备条件以及无限防卫权的含义。

2、能力目标在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具体分析,学会辨别什么是正当防卫行为并能正确行使正当防卫的能力,培养勇于以正当防卫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帮助学生进一步增强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意识。

懂得作为一个公民要能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有效地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国家、人民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逐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2、教学难点: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3、教学关键点:真确行使正当防卫权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教学过程及时间分配一、导入新课(3—5分钟)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道义上的义务。

正确实施正当防卫不仅有利于制止和预防不法侵害,维护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弘扬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正确认识正当防卫是正确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因而正确认识正当防卫十分必要。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正当防卫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怎样判定呢?这要对行为人实施行为时的各种条件作具体分析。

在一个月黒风高的晚上,一片沉寂,王某在街上游荡,两只贼眼溜来溜去,伺机作案。

这时梁某手提公文包,边走边打手机过来了。

于是王某就尾随着梁某,梁某看有人尾随便加快了脚步。

王某也加快了脚步,梁某跑,他也跑……案情进一步会怎样发展,请以正当防卫为中心,发挥想象,进行角色扮演。

请学生对照实施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分析判断梁某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二、讲授新课(30分钟)板书:第一课正确行使正当防卫全(一)、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作用。

教案正当防卫

教案正当防卫

主要教学内容:1,正当防卫的概念2,正当防卫的条件3,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4,正当防卫的特殊规定教学方法:讲解,案例讨论及分析,多媒体课件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一)主观条件——为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这是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这些形似正当防卫而实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关键。

1,防卫挑拨,是指为了加害对方,故意以挑衅、引诱等方法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

2,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其主观上的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所实施的连续互相侵害的行为。

3,偶然防卫指主观上不具备防卫意图,却与正当防卫的客观要件巧合的犯罪行为。

案例:甲故意用枪射击乙时,乙刚好在持枪瞄准丙实行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一无所知。

(二)时间条件——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必须是处于正在进行的状态之中,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

否则为防卫不适时。

包括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案例:甲与乙有仇,正在准备凶器,预谋到乙家去杀乙,有三种情况。

1,乙听说后到甲家杀了甲。

×事前防卫2,甲杀乙时,搏斗中乙将甲杀死。

√正当防卫3,甲逃跑时乙从后面追上将甲杀死。

×事后防卫(三)起因条件——必须要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具有社会危害性,包括违法犯罪及其他违法行为。

2,具有侵害的紧迫性。

3,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否则为假想防卫,按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处理。

案例:甲遭遇劫匪乙与之搏斗,便衣警察丙闻讯赶来帮忙制匪,甲却误会丙是乙的同伙,猛烈挥拳打丙致其轻伤。

正当防卫教案

正当防卫教案
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
立法宗旨和根本目的,这也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主要原因。
不视为正当防卫:挑拨防卫、互相斗殴、保护非法利益
4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
正当防卫行为的结果必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无辜的第三人实行防卫,这也是正当防卫的正义性要求。
学生谈一谈:
不法侵害是以一种什么状态存在的?
学生回答:正当防卫行为对于实施正当防卫的行为人主观有无限制?
回答:判断是否是正当防卫?
学生回答:正当防卫行为对防卫对象有无要求?
认识到时机条件定的重要意义
认识到正当防卫立法宗旨和根本目的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教学意图
时间分配
5限度条件
由于各种不法侵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刑法对正当防卫也作了两种限制。
2由于什么行为的发生才产生正当防卫的?
3如何理解“客观上”?
轻微的口角、吵骂等能实行正当防卫吗?
理解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
体验、分析、理解起因条件
7分钟
25分钟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教学意图
时间分配
侵害。如果实际上没发生不法侵害,行为人认识上出现了错误,主观臆想发生了“不法侵害”,进而实行所谓的“防卫”以至于危害他人的,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例)
三.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
1.概念: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
也叫免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是指那些形式上貌似违法犯罪而实质上则是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益于社会的行为。
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执法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和正当履行职务、业务的行为等等。其中,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刑法有明确的规定。

《正当防卫》课堂说课

《正当防卫》课堂说课

《正当防卫》课堂说课作者:刘刚来源:《商情》2017年第39期[摘要]正当防卫属于犯罪构成体系之外的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外表上似乎符合某种犯罪构成,实质上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作为刑法犯罪部分的一个知识点,是犯罪内容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整个法律基础的教学中也是重点内容。

[关键词]正当防卫教学分析教学策略一、教学分析(一)内容分析本次课共五个内容:1、防卫意图。

正当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明确认识,并希望以防卫手段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心理状态。

它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目的两方面的内容。

2、防卫起因。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

只能针对不法侵害实施,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所在。

3、防卫对象。

正当防卫的对象是解决防卫人应当对什么人实施反击的问题。

由于不法侵害是通过人的身体外部动作进行的,制止不法侵害就是要制止不法侵害人的行为能力。

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

4、防卫时间。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通说认为不法侵害正处于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阶段。

5、防卫限度。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标志。

通过学习主要是帮助学生能够理清基本概念,掌握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二)学情分析这是对授课对象的先行了解,只有把握好教学对象的特点,才能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兴趣高、探究欲强。

通过前期的学习,学生对学习正当防卫的学习兴趣较高,进一步探究问题的欲望较强。

这是本次课教学的有利条件。

2、接触少,理解能力弱。

根据对授课对象的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对此方面的问题接触较少,没有基本的理论认识和学习,对正当防卫的认识仅停留在表面层次,理解能力又偏弱,为我们本次课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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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丙某和甲某的行为均属于假想的防卫;
B.丙某和甲某均不构成犯罪;
C.丙某构成犯罪,但甲某不构成犯罪;
D.甲某构成犯罪,但丙某不构成犯罪。
(三)防卫对象
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教师提出问题学生讨论:
(1)对于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的侵害,能否实施正当防卫?
学生思考: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教师解释法学界的几种观点:
(1)必需说 (2)基本适应说 (3)相当说(我国)
第三步 教师小结;
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满足5个要件:
1. 具有防卫意识
2. 侵害现实存在
3. 侵害正在进行
4. 针对侵害人防卫
5.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第四步 名校考研,司法考试分析
1.正当防卫(宁波大学2017年研;广东财大2016年研;中财2015年研;武大2013年研;中山大学2011年研)
2.《共同犯罪司法疑难问题研究》,阴建峰、周加海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3 陈兴良著:《正当防卫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 田宏杰著:《正当行为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条件、限度。
教学难点: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
教学手段
多媒体+板书设计
教学方法
传授法,理论讲述法,学生互动法
教材内容分析
教学策略
第一步:教师导入课题
教师说:
正当防卫在刑法中的确立,是“正义不必屈于非正义”这一古典自然法思想在刑事领域中的逻辑展开和经典演绎。在保护公民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的今天,正当防卫这一本质上是私刑权的制度,其存在于法秩序中的意义和价值何在?
(2)野生动物侵害法益时,可否进行反击?在有饲主的动物自发侵害法益的情况下,是否存在正当防卫?如果不得已打伤、打死该动物的,是否需要赔偿?
(四)防卫时间
1.什么是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2.什么是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3,防卫不适时;事先防卫,事后防卫
(五)防卫限度
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6.简述防卫过当的概念、罪过形式及其刑事责任。(山东大学2017年研)
第一步,学生通过教师的引言,从中感受到在我国正当行为保护的法制意义。
通过对新课的讲解,使学生明白正当防卫条件,必要性,以及如何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保护自己的利益。
教师通过案例分析,引出“假想防卫”这个概念,使学生能够从问题中找到结论。
学生明白;如果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
学生积极思考,教师然后进行总结。
学生应该明白相当说:相当说是合理可行的。
思考题
1、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有何区别?
2、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
3、什么是防卫过当?
课外拓展
1.《共同犯罪论》(第二版),陈兴良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4)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5)对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6)对过失犯罪一般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7)对于不作为犯罪,应视其是否具有侵害的紧迫性而定。
案例讨论;
某主妇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派甲、乙2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恰逢男主人丙某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景象,又突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便拿起一根木棒藏在门后,待甲、乙2人进门,举棒便打。警察甲遭到棒击后,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射击,致丙某重伤。甲某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问题:丙某和甲某的行为性质?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一)防卫意图
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以下行为均不具有防卫意识,不属于正当防卫:
(1)防卫挑拨;
(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斗殴);
(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
(4)偶然防卫。
(二)防卫起因
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的实际发生和客观存在。
2.防卫过当(南开大学2011年研;人大2010年研)
3.特殊防卫(武大2007年研;上交2007年研)
4.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南开大学2011年研;中山大学2010年研;南师大2009年研)
相关试题: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哪些?(青岛大学2017年研;北大2013年研)
5.简述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华南理工2010年研)
《正当防卫》教学设计
所属学科
法学
专业
法学
授课课程
《刑法方式
理论课+讨论课
课时安排
1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正当行为的概念、种类、研究的意义
2.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
3.正当防卫的条件
4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能力目标: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有何区别?
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对本节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正确了解法律的时效问题,同时通过案例讨论激发学生的课堂积极性与参与性。
在惩治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权已经专属于国家、为国家所垄断的现代社会,公民自身防卫的权限与既存的法秩序之间的紧张与冲突又应当如何解决?
第二步 讲授新课
一、正当防卫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不法侵害的范围
是仅指犯罪行为,还是包括违法和犯罪行为?
2.不法侵害的程度
是对任何不法侵害都可以实行正当防卫,还是只能对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
教师重点强调: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形:
(1)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2)对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实行反防卫:
(3)对紧急避险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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