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刑法学教学设计
《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
《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犯罪的基本概念、特征和种类。
2. 使学生掌握刑罚的原则、种类和适用范围。
3. 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的意识和能力。
二、教学内容1. 犯罪概述:犯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 刑罚概述:刑罚的原则、种类和适用范围。
3. 常见的犯罪行为及刑罚: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4. 预防犯罪:如何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犯罪与刑罚的基本概念、特征和种类。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犯罪行为及相应的刑罚。
3. 小组讨论法:引导学生探讨预防犯罪的方法和意义。
4. 情景模拟法:设置情景,让学生体验犯罪与刑罚的现实后果。
四、教学准备1. 教材:《犯罪与刑罚》相关章节。
2. 案例材料: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犯罪案例。
3. 教学多媒体:制作课件、视频等。
五、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短片、案例等形式,引发学生对犯罪与刑罚的兴趣。
2. 讲授犯罪概述:讲解犯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3. 讲授刑罚概述:介绍刑罚的原则、种类和适用范围。
4. 案例分析:分析具体犯罪行为及相应的刑罚。
5. 小组讨论:让学生探讨预防犯罪的方法和意义。
6. 情景模拟:设置情景,让学生体验犯罪与刑罚的现实后果。
7. 总结:强调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8.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思考题,巩固所学知识。
教学评价:通过课堂表现、小组讨论和课后作业,评价学生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和预防犯罪的意识。
六、教学延伸1. 参观监狱或戒毒所:让学生亲身感受犯罪行为的后果,增强法制观念。
2. 邀请法官、警官等作报告:介绍犯罪与刑罚的现实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3.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制作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
七、教学反思在教学过程中,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反馈,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节奏。
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教学内容,以提高教学效果。
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他们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2024年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刑法学(总论)教案一、课程概述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科学,是法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学总论是对刑法基本原理和制度的研究,包括刑法的性质、任务、原则、效力、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等内容。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二、教学目标1.理解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明确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掌握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类,理解犯罪的实质和危害。
3.理解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实现方式,明确刑事责任的确定和追究原则。
4.掌握刑罚的概念、目的和原则,理解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5.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三、教学内容1.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刑法的性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等。
2.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类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分类:犯罪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侵犯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公共安全罪等。
3.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制裁。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刑罚、非刑罚处理方法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4.刑罚的概念、目的和原则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依法对犯罪行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法律评价和惩罚。
(完整word版)《犯罪故意》刑法学教学设计
甲想杀死乙,一天,乙正在距离地面15米高的脚手架上工作,这时只要砍断脚手架的一根绳索,乙就会摔死。但是,这时丙也在脚手架上和乙一起工作,如果甲砍断了绳索,不仅乙会摔死,丙也会被摔死。但是,甲杀死乙的心情迫切,也顾不了丙的死活,将绳索砍断,乙和丙都摔死了。甲对丙的死亡持何种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
第二步,在教师讲解的过程中,学生特别),其行为是故意的,但对结果则是过失的。(如:交通肇事罪)
学生讨论后回答,学生自由发言。
学生铜对这个问题思考,完成对本节课的总结深化。
思考题
1、什么是犯罪的故意?犯罪的故意有哪些基本类型?主要区别是什么?
2、犯罪主观要件存在的客观性
主观要件与危害行为间的必然联系,如果没有表现为外在的行为,仍然处在单纯思想活动范畴,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三)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3、量刑轻重的重要依据
(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主观要件
1.罪过,一切犯罪构成必备的主观要件之要素。
当个人的心理关系作为刑罚的限度要求时,就需要进一步考虑,这种心理关系的不同是否可能导致刑事惩罚的区别,刑法在这个方向上的发展是,首先区别出故意,然后对过失予以减轻。当今世界各国刑法中,绝大部分犯罪都需要具备罪过(故意与过失),只有在某些特殊的犯罪中,即使被告的行为不具有故意与过失,也有可能被定罪(严格责任)。
①犯罪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②犯罪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
2.犯罪目的——选择要素。
3.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必备的主观要件之要素。
二、犯罪故意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
《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第一章:犯罪概述1.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犯罪的定义和特征。
让学生理解犯罪的法律性质和影响。
让学生掌握犯罪的基本类型和分类。
1.2 教学内容犯罪的定义与特征:介绍犯罪的内涵和外延,解释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的法律性质:解释犯罪是违法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犯罪的影响:讨论犯罪对社会、个人和家庭的影响。
犯罪的基本类型和分类:介绍暴力犯罪、财产犯罪、职务犯罪等基本类型。
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理解犯罪的影响。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不同类型的犯罪,加深学生对犯罪的理解。
1.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犯罪定义和特征的理解。
小组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和分析能力。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案例分析,检验学生对犯罪的掌握程度。
第二章:刑罚概述2.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刑罚的定义和目的。
让学生理解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让学生掌握刑罚的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
2.2 教学内容刑罚的定义与目的:介绍刑罚的含义和目的,解释刑罚的作用。
刑罚的种类:介绍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解释其适用范围和效果。
刑罚的适用:解释刑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讨论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刑罚的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介绍刑罚的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解释刑罚的执行和变更。
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刑罚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理解刑罚的适用。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加深学生对刑罚的理解。
2.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刑罚定义和目的的理解。
小组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和分析能力。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案例分析,检验学生对刑罚的掌握程度。
第三章:犯罪与刑罚的关系3.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犯罪与刑罚之间的逻辑关系。
让学生理解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相互作用。
让学生掌握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
3.2 教学内容犯罪与刑罚的逻辑关系:介绍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必然联系,解释犯罪行为必须受到刑罚的制裁。
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刑法学)犯罪故意详解
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刑法学)犯罪故意详解随着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的落幕,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工作拉开帷幕,对于首次备考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的考生来说,掌握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的考点知识是首要任务,为此,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特为大家整理了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指导:专业综合I(刑法学)犯罪故意详解,希望帮助大家快速掌握考点内容。
一、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是我国刑法确定的罪过形式之一。
根据《刑法》第 14 条规定,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从罪过内容上看,犯罪故意具有两方面特征:其一,在意识因素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二,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二、犯罪故意的种类根据意识和意志这两个方面的不同情况,刑法理论将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只能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中:一种是行为人追求某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个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
另一种是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
其他情况都能够归入这两种情况之中。
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属犯罪故意,都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有认识,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超出行为人之预料,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但是,这两种故意形式还存在着重要的区别:(1)在意识因素方面,行为人对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确定性认识有所不同。
直接故意既可以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也可以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间接故意只能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不能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
犯罪教案
案例二
• 你砸了别人家的玻璃,侵害的是他人的财 产权,这属于违法,但情节并不严重,没 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不触犯刑律; • 但是如果你砸了别人家玻璃,并致使他人 生命或财产遭受巨大损失,造成了严重的 社会危害后果,并且该行为不存在刑法所 规定的免责条件,那么你就触犯刑律了, 就属于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你砸了别人家玻璃并致使他人生命或财产遭受巨大损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并且该行为不存在刑法所规定的免责条件那么你就触犯刑律了就属于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
凡是违反《刑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称为犯罪
犯罪的形式
• 根据犯罪的主观心态可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 故意犯罪:明知自已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 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过失犯罪: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 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的,是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过失犯罪才负刑 事责任。
小结
• 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 法和犯罪的界限。 • 违法并非犯罪,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
违法与犯罪的联系、区别
• • • • 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和程度 1、社会危害性不同 2、刑事违法性不同 3、应受刑法处罚性不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凡是犯罪必定违法,但违法不一定犯罪。
• 通俗点讲:违法一般是指违反法律之行为。 • 而犯罪则指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行为。
犯罪必须具备的特征
•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案例
• 某乡镇企业一名职工深夜撬开仓库门盗走 数千元物资,事发后被法院判了刑; • 而另一名职工在修仓库暖气时,乘人不备, 盗走了近百元的同一物资,事发后却不认 为是犯罪,仅以违法行为处理。
《犯罪中止》刑法学教学设计
《犯罪中止》教学设计
教师通过基础理论课的学习,进一步通过说明“自动性的具体问题:” 的重要性。
关于区分犯罪中止
从“能达目的而不
欲”时,为犯罪中
止;“欲达目的而
不能”时,为犯罪
未遂。
这个角度分
析。
学生回答;1.行为人对可能重复的侵害行为的放弃,是发生在犯罪实行未了的过程中,而不是在犯罪行为已经被迫停止的未遂状态下。
2 .行为人对可能
重复的侵害行为的
放弃是自动的
划分。
①消极中止②积极中止
四、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1从宽处罚原则
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有利于鼓励犯罪分子停止犯罪,充分发挥犯罪中止制度之“金桥作用”。
采取从宽原则是刑事政策的要求,也是符合中止犯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和主观恶性程度的。
2.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原则
我国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三种不同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原则的规定上也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
3. 必减主义(我国)
根据刑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对预备犯和未遂犯采取得减主义,即可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从宽处罚。
4. 处罚原则的具体适用
中止犯包括应当减轻处罚和应当免除处罚两种处罚原则。
(1)应当减轻处罚原则的适用条件。
(2)应当免除处罚原则的适用条件。
而不是被迫的。
3.行为人对可能重复的侵害行为自动而彻底的放弃,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没有达到既遂状态。
学生特别要注意
24条的“但书”,以及中止犯与刑法第13条“但书” 的关系。
学生分析案例应该把握好角度,从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态出发,进行分析。
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
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一、教学目标1、让学生理解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常见的犯罪类型。
2、使学生掌握刑罚的种类、目的和适用原则。
3、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二、教学重难点1、重点(1)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2)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2、难点(1)如何让学生理解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方面,如故意和过失的区分。
(2)如何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刑罚的目的,以及在具体案例中如何适用刑罚。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犯罪与刑罚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规定。
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引导学生分析犯罪行为和应适用的刑罚,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3、小组讨论法:组织学生分组讨论相关案例,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思维能力。
4、多媒体教学法:运用图片、视频等多媒体资源,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和趣味性。
四、教学过程1、课程导入(10 分钟)通过播放一段关于犯罪案件的新闻视频或讲述一个引人入胜的犯罪故事,引起学生的兴趣,然后提问学生对犯罪的初步认识和感受,从而引出本节课的主题——犯罪与刑罚。
2、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0 分钟)(1)讲解犯罪的定义: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详细阐述犯罪构成要件: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单位。
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
客体: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客观方面: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包括行为、结果、时间、地点等。
通过举例说明,如故意杀人罪中,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3、常见的犯罪类型(20 分钟)(1)介绍几种常见的犯罪类型,如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
(2)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每种犯罪的特点和构成要件。
例如,讲解盗窃罪时,可举例“张三趁李四家中无人,撬门进入偷走李四的贵重财物”,分析张三的行为如何构成盗窃罪。
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教案
《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教案(中央开放专科)前言刑法学是法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属于必修课,分两个学期开设。
全书可分为刑法学一般理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和刑罚论四部分。
刑法学一般理论包括:绪论、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论包括:第四章犯罪概念、第五章犯罪构成、第六章犯罪客体、第七章犯罪客观方面、第八章犯罪主体、第九章犯罪主观方面、第十章排除犯罪性的行为、第十一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十二章共同犯罪、第十三章罪数。
犯罪论部分是全书的重点。
刑法学的核心问题及刑法学学科中的一切问题,都同犯罪问题有关。
刑事责任论:第十四章刑事责任。
刑罚论包括:第十五章刑罚概说、第十六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十七章刑罚裁量、第十八章刑罚裁量制度、第十九章刑罚执行制度、第二十章刑罚消灭制度。
学习方法:自学为主,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着重把握各章的重点内容,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必须结合上册·刑法总论的一般理论和下册·刑法各论的具体罪刑知识,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平时应多做练习,通过做大量的练习,才能把握这门课程的重点。
期末考试:由中央电大命题,考试涵盖面很广,各章都有可能出题。
根据2002年7月的试题,考试题型包括:填空题(占20%,每空1分,大约10道题)、不定项选择题(占20%,每题2分,10道题)、名词解释(占20%,每个4分,5个名词)、简答题(占24%,每题8分,3道题)、案例分析题(占16%,1道题)。
面授内容:提示重点,讲解难点,分析案例。
目的是帮助大家掌握重点,理解难点,通过考试。
(期末总复习会给大家编复习资料)绪论一、什么是刑法学(教材2页)二、什么是刑法(教材2页)刑事实体法(教材2页):也称实体刑法,是程序刑法的对称。
从实体上规定国家刑罚权的内容及其实施的法律,即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也可以称为本来意义上的刑法。
广义刑法的所有内容均属实体刑法,它以刑法典为中心,包括单行刑事法规及附属刑法,都是对国家刑罚权的实体宣告。
犯罪与刑罚教学设计
犯罪与刑罚教学设计引言:犯罪与刑罚是社会中一直存在的问题,了解与学习这一领域的知识对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法治观具有重要意义。
教学设计是课堂教学的关键,本文旨在为犯罪与刑罚教学设计提供一些建议和示例。
一、教学目标1、学生能够了解犯罪与刑罚的定义和区别;2、学生能够分析不同犯罪行为与相应刑罚的关系;3、学生能够理解刑罚的作用和目的。
二、教学内容1、犯罪的定义和分类;2、刑罚的定义和种类;3、犯罪与刑罚的关系;4、刑罚的作用和目的。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通过课堂讲解,介绍犯罪与刑罚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知识;2、案例分析法:通过真实案例剖析,引导学生分析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3、小组讨论法:组织学生参与问题讨论和辩论,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兴趣;4、角色扮演法:让部分学生扮演犯罪分子和法官,模拟庭审过程,深化学生对刑罚的理解。
四、教学步骤1、导入:通过引发学生对犯罪与刑罚的思考,激发他们的兴趣和好奇心;2、讲授犯罪的定义和分类:介绍什么是犯罪,以及常见的犯罪类型,例如盗窃、抢劫、贩毒等;3、讲授刑罚的定义和种类:解释刑罚的概念,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和死刑等,对每种刑罚进行简要说明;4、案例分析:选择一些典型的犯罪案例,让学生分析犯罪行为与刑罚的关系,让他们思考为什么某些犯罪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刑罚,而其他犯罪行为则相对较轻;5、小组讨论:分成小组,让学生自由讨论和辩论,尝试阐述自己对犯罪与刑罚的理解和观点;6、角色扮演:模拟庭审过程,让学生分别扮演犯罪分子和法官,通过角色扮演增强学生对刑罚的深入理解和感受;7、总结:对本节课的重点知识进行总结,并激发学生对犯罪与刑罚的深入思考。
五、教学评估1、课堂讨论观点的逻辑性和合理性;2、角色扮演的表演技巧和对刑罚目的的理解;3、小组讨论的参与度和合作能力。
六、教学资源1、教材:选取相关章节作为基础教学内容;2、案例资料:准备真实案例或者虚构案例,供学生分析和讨论;3、多媒体设备:用于播放图片、视频等辅助教学资料。
《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
《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第一章:犯罪概述1.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犯罪的定义和特征让学生理解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让学生掌握犯罪的法律责任1.2 教学内容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法律责任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犯罪的定义、特征和法律责任案例分析法:分析犯罪案例,让学生理解犯罪的社会危害性1.4 教学步骤引入犯罪主题,让学生思考犯罪的定义讲解犯罪的特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让学生理解犯罪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讲解犯罪的法律责任,让学生了解犯罪的法律后果1.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犯罪定义、特征和法律责任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犯罪案例的分析能力第二章:刑罚概述2.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刑罚的定义和种类让学生理解刑罚的目的和作用让学生掌握刑罚的执行程序2.2 教学内容刑罚的定义与种类刑罚的目的与作用刑罚的执行程序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刑罚的定义、种类和执行程序案例分析法:分析刑罚案例,让学生理解刑罚的目的和作用2.4 教学步骤引入刑罚主题,让学生思考刑罚的定义讲解刑罚的种类,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刑罚的目的和作用,让学生理解刑罚的功能讲解刑罚的执行程序,让学生了解刑罚的实施过程2.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刑罚定义、种类和执行程序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刑罚案例的分析能力第三章:刑罚的种类3.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刑罚的种类及其特点让学生理解刑罚种类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让学生掌握刑罚种类的执行方法和程序3.2 教学内容刑罚的种类及其特点刑罚种类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刑罚种类的执行方法和程序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刑罚种类的定义、特点和适用范围案例分析法:分析刑罚种类案例,让学生理解刑罚种类的执行方法和程序3.4 教学步骤引入刑罚种类主题,让学生思考刑罚的分类讲解不同刑罚种类的定义、特点和适用范围,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刑罚种类的执行方法和程序,让学生理解刑罚的实施过程3.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刑罚种类及其特点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刑罚种类案例的分析能力第四章:刑罚的执行4.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刑罚执行的原则和程序让学生理解刑罚执行的方法和技巧让学生掌握刑罚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4.2 教学内容刑罚执行的原则和程序刑罚执行的方法和技巧刑罚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4.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刑罚执行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案例分析法:分析刑罚执行案例,让学生理解刑罚执行的技巧4.4 教学步骤引入刑罚执行主题,让学生思考刑罚执行的原则讲解刑罚执行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刑罚执行的技巧,让学生理解刑罚执行的艺术讲解刑罚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让学生了解刑罚执行的监管和评估过程4.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刑罚执行原则、程序和方法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刑罚执行案例的分析能力第五章:刑罚的改判与减刑5.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刑罚改判和减刑的条件和程序让学生理解刑罚改判和减刑的法律依据和原则让学生掌握刑罚改判和减刑的申请和审查过程5.2 教学内容刑罚改判和减刑的条件和程序刑罚改判和减刑的法律依据和原则刑罚改判和减刑的申请和审查过程5.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刑罚改判和减刑的条件、程序和法律依据案例分析法:分析刑罚改判和减刑案例,让学生理解刑罚改第六章:犯罪预防6.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犯罪预防的意义和重要性让学生掌握犯罪预防的基本方法和措施让学生理解犯罪预防的社会责任和个体责任6.2 教学内容犯罪预防的意义和重要性犯罪预防的基本方法和措施犯罪预防的社会责任和个体责任6.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犯罪预防的意义、基本方法和措施小组讨论法:让学生分组讨论犯罪预防的社会责任和个体责任6.4 教学步骤引入犯罪预防主题,让学生思考犯罪预防的意义讲解犯罪预防的意义和重要性,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犯罪预防的基本方法和措施,让学生掌握预防犯罪的方法讨论犯罪预防的社会责任和个体责任,让学生理解各自在犯罪预防中的角色和责任6.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犯罪预防意义和重要性的理解小组报告:评估学生对犯罪预防的基本方法和措施的掌握情况第七章:犯罪心理学7.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让学生理解犯罪心理学的应用领域和价值让学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结果7.2 教学内容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犯罪心理学的应用领域和价值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结果7.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理论小组讨论法:让学生分组讨论犯罪心理学的应用领域和价值7.4 教学步骤引入犯罪心理学主题,让学生思考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方法讲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犯罪心理学的应用领域和价值,让学生了解犯罪心理学在实际中的应用讲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结果,让学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知识7.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犯罪心理学基本概念的理解小组报告:评估学生对犯罪心理学应用领域和价值的掌握情况第八章:犯罪与社会8.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犯罪与社会的关系让学生掌握犯罪社会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让学生理解犯罪与社会问题的相互影响8.2 教学内容犯罪与社会的关系犯罪社会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犯罪与社会问题的相互影响8.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犯罪与社会的关系、犯罪社会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小组讨论法:让学生分组讨论犯罪与社会问题的相互影响8.4 教学步骤引入犯罪与社会主题,让学生思考犯罪与社会的关系讲解犯罪与社会的关系,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犯罪社会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让学生掌握犯罪社会学的理论知识讨论犯罪与社会问题的相互影响,让学生理解犯罪与社会问题的关联性8.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犯罪与社会关系的理解小组报告:评估学生对犯罪社会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第九章:刑事司法制度9.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组成部分让学生掌握刑事司法程序和法律文书让学生理解刑事司法制度的作用和局限性9.2 教学内容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组成部分刑事司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刑事司法制度的作用和局限性9.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组成部分和程序案例分析法:分析刑事司法案例,让学生理解刑事司法文书的作用9.4 教学步骤引入刑事司法制度主题,让学生思考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讲解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组成部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刑事司法程序和法律文书,让学生掌握刑事司法程序和法律文书的基本知识讨论刑事司法制度的作用和局限性,让学生理解刑事司法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9.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刑事司法制度基本原则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刑事司法案例的分析能力第十章:犯罪与道德伦理10.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犯罪与道德伦理的关系让学生掌握犯罪道德伦理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让学生理解犯罪与道德伦理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10.2 教学内容犯罪与道德伦理的关系犯罪道德伦理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犯罪与道德伦理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10.3重点解析本教案《犯罪与刑罚》参赛教案共有十个章节,涵盖了犯罪概述、刑罚概述、刑罚的种类、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改判与减刑、犯罪预防、犯罪心理学、犯罪与社会、刑事司法制度以及犯罪与道德伦理等多个方面。
《犯罪故意》刑法学教学设计
《犯罪故意》刑法学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学习有关《犯罪故意》的知识;
2、学习《犯罪故意》的主要内容;
3、理解《犯罪故意》的法律原则;
4、学习《犯罪故意》的司法实证;
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1、介绍《犯罪故意》相关法律,结合相关案例,把握犯罪故意的主要内容。
2、依据实际案例,分析犯罪故意的构成要件,了解犯罪故意的主要特征。
3、通过讨论案例,深入理解犯罪故意的司法实证,正确分析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4、根据学生对于犯罪故意的掌握情况,开展技能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重点
1、概括介绍犯罪故意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2、分析犯罪故意的构成要件和主要特征;
3、讨论犯罪故意的司法实证;
4、把握犯罪故意的法律原则;
四、教学过程
1、教师首先对《犯罪故意》的概念和主要内容进行介绍,重点强调
其主要特征、构成要件及其重要性;
2、引导学生学习案例,分析案件依据犯罪故意的认定及处理结果;
3、围绕案例,师生就犯罪故意的法律原则进行讨论,讨论特别案例,以检验学生对犯罪故意的掌握情况;
4、根据学生的不同掌握情况,让学生进行技能训练。
刑法教案(范文模版)
刑法教案(范文模版)第一篇:刑法教案(范文模版)第八次课提问:(1)什么是犯罪故意?什么是直接故意?什么是间接故意?(2)什么是犯罪过失?什么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什么是疏忽大意的过失?(3)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有什么不同?(4)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有什么不同?(5)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四、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一)意外事件1.概念: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是意外事件。
在意外事件的情况下,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2.条件:(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3.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相同之处都是发生了损害结果,都没有预见。
不同之处在于,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中,行为人应当预见也能够预见,但没有预见;在意外事件中,根据行为人的自身状况和当时的环境、条件,不可能预见。
因此,是否应当预见、是否能够预见,是区分二者的关键。
(二)不可抗力1.定义: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是不可抗力。
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1 2.条件:(1)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主观上没有罪过;(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
行为人遇见了自身所不能控制和排除的外来力量,即使他要避免危险结果的发生,由于个人能力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仍然无法避免。
第四节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动机是驱使和维持个体活动,使活动按照一定方向进行,以达到满足某种需要的心理活动。
即进行活动的心理起因。
犯罪动机是驱使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一定犯罪目的的内心起因或意识冲动。
犯罪目的是犯罪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希望或追求。
犯罪目的具有选择性,如报复的动机会产生杀人、伤害、诬告、报复陷害等不同的目的;犯罪目的具有暂时性,一旦达到便不再存在。
犯罪刑罚教案
犯罪刑罚教案标题:犯罪刑罚教案教案目标:1. 了解犯罪行为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2. 探讨不同类型的刑罚以及其目的和效果。
3. 引导学生思考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以及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改善措施。
教案大纲:一、引入(5分钟)1. 利用案例或新闻报道引起学生对犯罪行为的关注。
2. 提问学生对犯罪行为和刑罚的看法和了解程度。
二、犯罪行为及其影响(15分钟)1. 分组讨论:请学生就他们所了解的犯罪行为进行讨论,并总结出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影响。
2. 分享讨论结果:每个小组派代表分享他们的讨论结果,并与全班共同讨论。
三、刑罚类型及其目的(20分钟)1. 介绍不同类型的刑罚,如监禁、罚款、社区服务等,并解释每种刑罚的目的和效果。
2. 分组活动:将学生分成小组,让每个小组选择一种刑罚类型,并讨论该刑罚的目的和可能的效果。
3. 小组展示:每个小组派代表向全班展示他们的讨论结果。
四、犯罪与刑罚的关系(20分钟)1. 引导学生思考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刑罚是否能够有效预防犯罪?刑罚对犯罪行为的改善有何作用?2. 分组辩论:将学生分成两组,一组支持刑罚能够有效预防犯罪,另一组则持相反观点。
让他们就自己的观点展开辩论。
3. 辩论总结:请每组派代表总结辩论结果,并与全班共同探讨犯罪预防和改善的其他措施。
五、总结与反思(10分钟)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强调学生对犯罪与刑罚的理解和思考。
2. 学生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反思本节课所学内容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
教案扩展活动:1. 邀请法律专家或警察前来讲解犯罪与刑罚的相关知识。
2. 组织参观法庭或监狱,让学生亲身了解刑罚执行的过程和环境。
3. 让学生调查和分析犯罪率在不同地区或国家的差异,并讨论可能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注:以上教案仅为示例,具体教案撰写仍需根据教育阶段、学科要求和教学目标进行调整和完善。
犯罪故意的概念课件1
三、对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相联系的其它构成要件事实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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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故意的构成
认识因素
认识的内容
关于违法性认识,学术界的三种观点:
肯定说:犯罪 故意中行为人 的认识应当是、 也只能是对行 为违法性的认 识。违法性认 识是故意犯罪 成立的要件。
否定说:犯罪故 意中行为人的认 识是“明知自己 的行为会发生危 害社会的结果”。 违法性认识不是 故意犯罪成立的 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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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故意的构成
意志因素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两种情形。
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就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的是“刻意追求,积
极争取”的心理态度。如案例1中甲专门向楼下的乙扔砖头,就是刻意追求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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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故意的概念
犯罪故意的学说
容忍说
这一学说认为,行为人对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不论持希望或者是放任态度, 均可以成立故意。将行为人对其已认识到有发生犯罪事实可能性的心理内容 或感情态度作为区分故意与过失的标准。如果行为人在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 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容认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而实施危害行为的,则有犯罪 故意的存在;反之,行为人在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不希 望发生危害结果,则否定犯罪故意的成立,而成立有认识的过失。
间接故意的构成因素: 1、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只存在可能性认识,而不存在必 然性认识。 2、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意
表现形式
1、行为人为了追求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了另一危险结果的发生,如甲 为了报复乙,放火烧乙的房屋,明知丙的房屋与乙的相连接,可能会烧到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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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刑法课教案模板范文
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了解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掌握犯罪构成要件。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分析、判断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
3. 情感目标:树立法治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
教学重点:1. 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 犯罪构成要件。
教学难点:1. 犯罪构成要件的判断。
2. 如何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 教师简要介绍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 提问:什么是犯罪?为什么需要刑法?二、新课讲授1. 犯罪的概念- 定义:犯罪是违反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 举例说明: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
2. 犯罪的特征- 违法性:违反刑法规定。
- 社会危害性:侵犯国家、社会、集体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 严重危害性:对国家、社会、集体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
- 应受刑罚处罚性: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3. 犯罪的分类- 重罪:犯罪情节严重,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 轻罪:犯罪情节较轻,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 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4.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或者过失。
- 犯罪客观方面: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
- 犯罪客体:侵犯了国家、社会、集体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课堂练习1. 分析案例,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
2. 分析案例,指出其犯罪构成要件。
四、课堂总结1. 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犯罪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构成要件。
2. 强调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五、课后作业1. 阅读教材,复习本节课所学内容。
2. 收集生活中常见的犯罪案例,分析其犯罪构成要件。
教学反思:1. 本节课通过讲解犯罪概述,使学生掌握了犯罪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构成要件。
2. 通过案例分析,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 在今后的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引导学生正确处理法律问题。
犯罪与刑罚教案
八年级《思想品德》第六课拒绝犯罪第一站犯罪与刑罚黄晓琦本节地位本节课属于第二单元《明辨善恶是非》第六课《拒绝犯罪》的第一站,本课在前面两课的基础上,继续帮助学生明辨善恶是非,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学情分析八年级学生现在处于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对不良行为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认识不明确,对违法与犯罪的辨识模糊不清。
因此通过本课的学习掌握犯罪的特征,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远离违法犯罪。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让学生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能力目标:增强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内在关系的辩证分析与理解能力,提高对违法与犯罪的辨别与区分能力,培养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的实践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认识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和本人要承担的责任,从而培养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犯罪的含义以及犯罪分子应受刑罚处罚。
教学难点: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教学方法教学法、创设情境法、案例分析法、课堂讨论法。
课前准备理论准备:学习刑法的一些相关内容,了解我国犯罪与刑罚的相关知识。
事例资料准备:课前制作多媒体课件、搜集图片、案例。
教学过程教学设计(教师活动)学生活动、体会备注一、出示案例,引入主题视频内容:2013年1月18日,深圳市宝安共乐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抢劫案,案发西乡固戎海滨新村,当晚6点多,杨某带领4名少年冲进同学刘某家中,在一番翻箱倒柜后,几名少年抢走了刘某家里的一部手机,临走时还拿走冰箱里的3个苹果。
刘某报警后民警很快将杨某及4个嫌疑抓获。
经查实,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级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13岁,其中年级最小的揭某是他们的“带头大哥”。
教师设疑:你怎么评价视频中杨某和揭某等5名少年的行为?教师点拨: 5名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以年龄大小为区分。
犯罪论教学设计方案
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 学生能够理解犯罪论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主要流派。
- 学生能够掌握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等核心概念。
- 学生能够了解犯罪论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 能力目标:- 学生能够运用犯罪论的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案例,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 学生能够进行批判性思考,对犯罪论的不同观点进行评价和比较。
- 学生能够撰写犯罪论相关的论文或案例分析报告。
3. 情感目标:- 培养学生对刑法和犯罪学的兴趣,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 培养学生尊重法律、维护正义的价值观。
-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教学内容1. 犯罪论概述- 犯罪论的定义和作用- 犯罪论的历史发展- 犯罪论的基本理论体系2.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3. 犯罪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与未遂、中止的区别4. 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故意与过失的区别5. 犯罪论的应用- 案例分析- 法条解释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 系统讲解犯罪论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主要流派。
- 结合实例,深入浅出地解析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等核心概念。
2. 讨论法- 组织学生就犯罪论的不同观点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 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的思考热情。
3. 案例分析法- 选择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犯罪论的基本原理进行分析。
- 通过案例分析,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4. 小组合作学习- 将学生分成小组,共同完成案例分析、论文撰写等任务。
- 通过小组合作,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5. 课堂互动- 设置提问环节,鼓励学生积极提问和回答问题。
- 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四、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 通过提问或案例引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系统讲解- 讲解犯罪论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主要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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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讨论后回答,学生自由发言。
学生铜对这个问题思考,完成对本节课的总结深化。
思考题
1、什么是犯罪的故意?犯罪的故意有哪些基本类型?主要区别是什么?
2、犯罪主观要件存在的客观性
主观要件与危害行为间的必然联系,如果没有表现为外在的行为,仍然处在单纯思想活动范畴,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三)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3、量刑轻重的重要依据
(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主观要件
1.罪过,一切犯罪构成必备的主观要件之要素。
(一)犯罪故意的概念、构成要素
1.概念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明知故犯
2.构成要素
(1)认识因素——明知
认识内容:对危害结果的预见,而不是违规行为的“明知”。认识程度:是“必然性”还是“可能性”,对其犯罪故意的“明知”不影响。
(2)意志因素——希望或放任
1,论故意犯罪的着手。(山东大学2007年研)
相关试题:,
简述犯罪着手的概念以及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的意义。(简答题,南开大学2010年研)
2.简述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发展阶段的关系。(中山大学2009年研)
第一步,教师通过对前沿的叙述,学生因体会到发展的历程。
学生应明白;适用严格责任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严格责任的犯罪。(这个问题有争议,有人认为奸淫幼女是严格责任)
2、犯罪着手的概念以及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的意义?
课外拓展
1.姜伟著:《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
2.林亚刚著:《犯罪过失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陈兴良《目的犯的法理探究》《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4.刘明祥:《刑法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希望:对危害结果持积极追求心理。
放任:既不积极追求,也不坚决反对(容忍)。
(二)犯罪故意的类型
1.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1)必然发生+希望发生 (2)可能发生+希望发生
思考: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就一定是直接故意吗?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可能发生+放任发生)
【案例分析】
被告人尹某,某日下午5时许,与本村村民尹乙、冯某、杨某、尹丙等联合脱大麦粒,当为尹丙家脱第二遍麦粒时,被告人拿起铁叉叉麦草,一铁叉戳在躲藏麦草堆里捉迷藏的12岁女孩李某右太阳穴上,被告人发觉女孩倒地一声不响以后,立即放下手中铁叉后退几步。此时,被告人为了逃避责任,非但没有及时抢救小孩,反而佯装不知。直到尹乙去拿铁叉时才发现,后送乡卫生院抢救。李某因伤势过重,贻误了抢救时机,于当晚8时许死亡。
《犯罪故意》教学设计
所属学科
法学
专业
法学
授课课程
《刑法学》
授课课时
48
授课方式
理论课+讨论课
课时安排
1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犯罪故目标:
掌握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的概念、类型,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联系和区别
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对本节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正确了解法律的时效问题,同时通过案例讨论激发学生的课堂积极性与参与性。
①犯罪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②犯罪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
2.犯罪目的——选择要素。
3.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必备的主观要件之要素。
二、犯罪故意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问题:被告人尹甲铁叉戳中李某的行为是什么主观心态?被告人尹甲对被害人李某死亡的结果承担什么责任,罪过形式是什么?
【教师讲解及其分析】
本案中,被告人尹某在劳动时并未看见小女孩在晒谷场上玩,被害人躲到麦垛里,被告人是无法预见的,因此,被告人先用铁叉将小女孩刺伤确属意外事件。但是,被告人对自己叉中被害人后造成的可能致人死亡的危险状态所采取的不作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应对此负间接故意杀人的罪责,而不再是意外事件,亦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第三步 教师小结
学生思考: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有何区别?
教师总结:(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分析)
(1)认识因素:直接故意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意志因素: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
第四步 名校考研,司法分析
第二步 讲授新课
一、犯罪故意概述
(一)概念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包括:
(1)犯罪人的罪过(2)犯罪的目的(3)犯罪的动机
(二)特征
1、犯罪主观方面是支配危害行为的心理状态,体现为行为人对行为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状态。
(1)实质性内容(即危害结果);
(2)危害结果表现为已经或可能造成的结果。
当个人的心理关系作为刑罚的限度要求时,就需要进一步考虑,这种心理关系的不同是否可能导致刑事惩罚的区别,刑法在这个方向上的发展是,首先区别出故意,然后对过失予以减轻。 当今世界各国刑法中,绝大部分犯罪都需要具备罪过(故意与过失),只有在某些特殊的犯罪中,即使被告的行为不具有故意与过失,也有可能被定罪(严格责任)。
只要人类的控制大部分与其体力的直接作用范围是相同的,则不需要探究他的意识内容,例如,动机、认识及目的,因为他身体上的举止,在一定程度上,是他意思的完整表现。
人们逐渐意识到,个人对客观现象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其实是不足的,特别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大多数最危险的侵害结果,已经不再是由个人的身体所支配的现象。因此,个人的心理关系就必须成为刑罚的一个条件。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犯罪故意的概念、成立条件、处罚原则及其之间的区别;
教学难点: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在哪里?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是什么?
教学手段
多媒体+板书设计
教学方法
传授法,理论讲述法,学生互动法
教材内容分析
教学策略
第一步:教师导入课题
教师引入一段前言;
在“远古的客观主义”时代,刑法的支配原则是“某行为杀了某人”,意即刑法上的责任完全取决于外界现象,而行为人的意识状态在所不问。
【案例分析】
甲想杀死乙,一天,乙正在距离地面15米高的脚手架上工作,这时只要砍断脚手架的一根绳索,乙就会摔死。但是,这时丙也在脚手架上和乙一起工作,如果甲砍断了绳索,不仅乙会摔死,丙也会被摔死。但是,甲杀死乙的心情迫切,也顾不了丙的死活,将绳索砍断,乙和丙都摔死了。甲对丙的死亡持何种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