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平安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海省平安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11月

项目名称:青海省平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委托方(甲方):平安县人民政府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码:40001083——0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长:(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1 年11 月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管所长:邓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董珂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李江云高级城市规划师

矫雪梅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冯雷助理城市规划师

顾永涛高级城市规划师

魏天爵高级城市规划师

刘国园高级城市规划师

杨少辉高级工程师

黎晴高级工程师

石炼工程师

柳克柔助理工程师

孔星宇助理城市规划师

胡彦助理城市规划师

张雪姣实习研究生

赵雪平实习研究生

路青实习研究生

钱艳春实习生

黄晶晶实习生

平安县地方参编人员:

尹德全平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祖汉平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范海勤平安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徐德魁平安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规划办副主任

贺生全平安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工程师

杨占孝平安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规划办助工

文丕坤平安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助工

魏芳林平安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助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4)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 (6)

第一节县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6)

第二节县域城镇空间、等级、规模与职能结构 (6)

第三节县域综合交通体系 (7)

第四节县域公共设施布局 (9)

第五节县域产业布局 (10)

第六节县域水资源利用与保护 (12)

第七节县域重大基础设施 (13)

第八节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空间管制 (17)

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 (20)

第一节四区划定 (20)

第二节城乡统筹 (21)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3)

第六章统筹协调区空间结构 (24)

第七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28)

第一节用地布局 (28)

第二节居住用地布局 (28)

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30)

第四节工业、仓储用地布局 (32)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34)

第九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 (36)

第十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40)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42)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46)

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 (48)

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 (54)

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 (56)

第十六章中心城区发展时序 (59)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61)

附则 (62)

附表 (63)

附件 (7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推进平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速平安城镇化进程、建设好青海空

港门户城市,在“兰西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青海省启动“以西宁为

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开工建设

的大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青海省平安

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

1.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

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

共安全。

3.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强调政府在战略性资源控制、公

共投资项目安排、空间管制、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调控职能,切实转变

城市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市产业

快速发展与结构调整。

第3条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原则:统筹考虑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区域级中心城市

对平安的影响,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确定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

2.城乡统筹原则:研究城镇发展边界,确定城镇和村庄的建设标准,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3.环境友好原则: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转变发展

模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

降低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城乡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城市特色原则:充分利用平安丰富的低山丘陵、川谷水系等自然资

源,以及众多的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塑造特色城市景观,

改善人居环境,展现城市特色。

第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12)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6)(参照)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8.《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9.《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

10.《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11.《平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2.《平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4.青海省建设厅关于平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中涉及互助县部分用地情

况的函

15.海东地区行署关于平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中涉及互助县部分用地情

况的函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1-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6条规划层次

1.县域:包括全县行政辖区范围,面积约为769.0平方公里,规划重点

是优化、调整城镇体系布局。

2.统筹协调区1:南到南山、北到机场北和红崖子沟,西到海东工业园

区西侧三十里铺一带,东到平安和乐都界,包括中心城区和红崖子沟

1统筹协调区是本次总体规划为了协调统筹平安县境内、中心城区外的海东工业园区及互助县机场前用地的建设发展而划定的非法定规划研究范围。该范围涉及的互助县部分远离互助城区,与平安城区隔湟水河相邻,是青海临空经济区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规划期内建议进行行政区划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