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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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00884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00884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00884绪论第一节学前教育与管理1、学前教育的特点:保育性学前教育具有福利与教育的双重性质,学前教育的保育性是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根本特点. 启蒙行学前教育的启蒙行特点决定了学前教育管理的特点是一种非学校化管理。

综合性决定了学前教育非学科化管理的特点.2、学前教育的发展国际化现代社会学前教育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决定了现代学前教育管理的社会化与合作化的特征。

多样化现代学前教育管理具有灵活性、针对性与动态性的特征。

科学化学前教育科学化,是指利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参与学前教育的研究工作,用科学研究成果指导学前教育的实践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教育工作. 整体化完整儿童是指身体的、认知的、情感的、社会性的和人格整合性发展的儿童。

规范化3、本学科的研究范围:学前教育管理现象和学前教育管理规律学前教育管理活动:宏观的学前教育管理活动是指管理全国的学前教育活动。

中观的学前教育管理活动是指国家或政府对某一层次和某一方面进行的教育管理活动。

微观的学前教育管理活动是指学前教育行政机构内部和院所内部的教育管理活动。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是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学前教育管理规范的结合体和统一体,它包括学前教育行政体制和园所管理体制两个部分。

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是指学前教育管理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作方式.学前教育管理观念:是人们在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对学前教育管理的一种系统的理性认识。

4、学前教育管理学的研究任务:(1)研究学前教育管理的客观规律,总结学前教育管理的实践经验,形成我国学前教育管理的理论体系.(2)借鉴国外学前教育管理的先进思想与理论,研究学前教育管理内容、方法及运行规律,把握学前教育管理的发展趋势。

(3)通过对学前教育管理实践的理论研究,用科学的教育管理理论和先进的教育管理方法来指导学前教育管理实践,不断地提高托儿所和幼儿园的管理水平。

(4)通过对学前教育管理基本理论的研究,为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学前教育管理的政策,制定学前教育管理改革的思路,采取有关的教育管理措施,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与策略思想。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学前教育以及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进行的保育和教育。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落实保障儿童教育的责任,保证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第四条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管理工作。

省、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学前教育的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

积极建设和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第六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尊重儿童人格,保护儿童权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七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数量、分布和流动变化等因素,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保障儿童就近入园。

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当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者联合办园。

对于交通不便、比较偏远的乡、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幼儿园,方便群众、满足需求。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城镇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与居民住宅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幼儿园设立与管理第四章保育与教育第五章教师与其他工作人员第六章保障与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学前教育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与教育。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儿童人格,保障儿童权利,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实行科学保育教育,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责任分担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统筹负责幼儿园的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教师配备、投入保障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担本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学前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00884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自考考试大纲

00884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自考考试大纲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名称: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课程代码:00884I课程性质与设置目标一、课程性质和特点《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是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的专业课程。

这门课程是以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与园所管理为研究范围,以学前教育管理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学员提供有关学前教育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本课程的学习,要求掌握学前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学习运用学前教育管理的有关知识分析学前教育管理的实际问题和管理对策,为从事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和学前教育管理研究奠定知识基础。

三、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本课程的学习需要具备学前教育工作实践,要有一定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幼儿园管理方面的知识。

所以,本课程的先修课程是《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管理学》等学科。

对于已经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水平的学生来说,本课程主要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与园所管理的两大部分进行深入的学习与研究。

Ⅱ课程内容与考试目标(考核知识、考核要求)绪论一、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本课程的学习意义,了解本课程的研究范围与研究任务,把握学前教育与管理的关系,提高对本课程学习的自觉性。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学前教育与管理(一)学前教育的特点与管理学前教育的保育性,启蒙性、综合性特点对管理的影响。

(二)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管理学前教育发展的国际化、多样化、科学化、整体化、规范化趋势对管理的影响。

第二节研究范围与研究任务(一)研究范围学前教育管理的现象。

学前教育管理的规律。

(二)研究任务总结学前教育管理的经验。

借鉴学前教育管理的先进理念。

把握学前教育管理的运行规律。

提供学前教育管理的科学依据和策略思想。

第三节学习的意义(一)学习的意义社会发展的需要。

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强化管理意识的备学前教育专需要。

更新管理观念的需要。

(二)研究的意义有利于多视角地研究学前教育。

有利于全方位地研究学前教育。

三、考核知识点(一)学前教育与管理(二)本课程的研究范围(三)本课程的研究任务(四)本课程的学习意义四、考核要求(一)学前教育与管理1.识记(1)学前教育的特点。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0至6周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包括学前班、托儿所、幼儿园、家庭式托育服务等。

第三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以儿童为本,注重儿童全面发展;(二)关注儿童心理需求,建立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三)推行终身教育,促进儿童个性化发展;(四)强调家庭与学校的密切配合,形成育人合力;(五)注重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前教育机构第四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审批后,方可开展学前教育活动。

第五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和设施,并有持证上岗的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学前教育质量安全。

第七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落实家长参与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并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增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国家课程标准,注重幼儿个性化发展,科学编制适宜幼儿认知、探究和游戏的课程计划。

第九条学前教育应当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道德和社会行为习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身体、心理伤害。

第十条学前教育应当关注幼儿健康,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计划和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前教育的健康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学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前教育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学前教育机构存在问题,均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审批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幼儿园设立与管理第四章保育与教育第五章教师与其他工作人员第六章保障与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学前教育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与教育。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儿童人格,保障儿童权利,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实行科学保育教育,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责任分担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统筹负责幼儿园的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教师配备、投入保障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担本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学前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相关工作。

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

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

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1•【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2014年7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年满3周岁、不满6周岁学龄前儿童(以下简称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本办法所称学前教育机构,是指对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等机构,包括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

学前教育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学龄前儿童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区人民政府(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下同)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本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分布状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第五条市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市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前教育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学前教育工作,对本区域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民政、工商、财政、物价、编制、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学前教育相关工作。

幼儿园教师行政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师行政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师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园所有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和临时教师。

第二章教师职责与权利第三条教师职责1.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幼儿,尊重家长。

2. 按照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5. 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项工作,为幼儿园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四条教师权利1. 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2. 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对幼儿园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4. 获得与本人教育教学工作相符的报酬待遇。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五条教师招聘与选拔1. 幼儿园应当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并进行公开招聘。

2. 招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幼儿园应建立教师选拔制度,确保选拔到岗的教师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教师培训与发展1. 幼儿园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

2. 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和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3. 幼儿园应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为教师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七条教师考核与评价1. 幼儿园应建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2.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晋升、聘任等方面的依据。

3. 幼儿园应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服务。

第八条教师奖惩与激励1. 幼儿园应建立教师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处分。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课件)第一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概述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课件)第一节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概述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就是在学前教育阶段的一切教育事 件进行组织与管理,形成的各类规章制度的总和。学前教育行 政管理体制这一概念隶属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它是教育行政 管理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一节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述
一、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与意义
(二)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
➢社会性 ➢规范性 ➢专业性
第三章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第一节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述
二、我国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政策沿革
(二)调整变革阶段( 1985 - 1997 年) : 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6. 《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 1997年7月17日原国家教委发布,指出: “幼儿教育 事业具有很强的地方性和群众性。发展这项事业必须由 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坚持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一起办 的方针,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 责’的原则。”
2. 《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 试行草案) 1979年11 月8 日教育部印发,其中规定: “各级党 委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 幼儿教育的领导机构或专职干部,领导本地区各种类型 幼儿园( 包括机关、部队、学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 主办的和民办的幼儿园) 的保教业务、师资培训和科研工 作。”
第三章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第一节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述
二、我国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政策沿革
(三)深化改革阶段 (1997-现在): 完善分级管理,强化省级统筹
3.《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年11月,国务院下发,再次强调学前教育体制 建设调整的目标和方向,即政府主导、成本分担、以县 为主。其实质是加强学前教育公办体制建设。首次将学 前教育的发展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明确了其公益性和普 惠性原则。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第一章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第一章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 狭义的物质环境
• 是指园所内直接运用于儿童教育及活动过程中 的教具、学具、玩具、图书、画片、像带、声 带、资料的可供儿童操作的材料等一些小型的 教育工具和教育设备所构成的教育环境条件。
试题
• 填空 • 1.园所管理是学前教育管理的分支系统,是属于学前教育机
构的管理,具体就是指托儿所与幼儿园的管理。这是整个学前 教育管理的组成部分,也是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部分。 • 2.园所管理是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从性质 上 划分,可分为园所行政工作的管理与园所教育工作的管理 两大类。 • 3.园所行政管理与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不同。即表现为性质的 不同,又表现为范围和内容的不同。 • 4. 园所管理任务与园所教育任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互 为依存,相互制约。园所教育任务是园所管理任务实施的基础 与依据。 • 5.园所管理的管理任务主要有:建立园所的管理系统、加强 园所得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园所教育环境的管理。
• 由此使管理过程中的用人与培养人结为一体。
培养人的方法:
• 1、全方位培养法, • 2、全员式培养法, • 3、网络式培养法, • 4、规划式培养法
(三)调动员工积极性是人力资 源管理的关键任务
(1),影响人的积极性的因素:个体动机, 团体动机,社会动机
(2),人的积极性的调动: 1、树立员工是园所生存基础的管理理念, 2、形成管理对象与管理主体统一的管理关系 3 、满足员工的发展需要。
第二节,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 园所管理任务
• 指管理者为完成园所教育任务,通过必要 的决策,计划,组织与协调等活动所要达 到的一种目标意向。
园所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组织系统 和条例系统两方面。
• 组织系统 • 指园所管理的组织机构与组织运行的相互关系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2020.1.1实施)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幼儿园设立与管理第四章保育与教育第五章教师与其他工作人员第六章保障与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学前教育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与教育。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儿童人格,保障儿童权利,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实行科学保育教育,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责任分担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统筹负责幼儿园的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教师配备、投入保障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担本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学前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相关工作。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学前教育的特点与管理 学前教育与管理
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管理 关于学前教育管理的现象 绪论 研究范围和研究任务 关于学前教育管理的规律 学习的意义 学习与研究的意义 研究的意义
学前教育的特点
保育性(福利和教育双重性,保教结合,保教渗透), 启蒙性(提供早期生活经验,引导与环境相互作用,积累感性知识经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学前教育的特点和 综合性(与环境相互作用,受环境影响,因而运用多种环境因素,形成相应的教育体系,进行 管理的关系
园所管理的 基本任务
园所管理的有关概念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学前教育管理与园所管理 幼儿园管理和托儿所管理 园所行政工作的管理与园所教育工作的管理 建立园所管理系统 加强园所人力资源的管理 完善园所教育环境的管理
1,园所管理从属于学前教育管理并受其制约,2,两者具有一致性,
学前教育管理的 含义
包括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 管理,属于一般层面的管理
研究范围涉及托儿所,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各方面; 研究任务:1)研究客观规律,总结经验,形成理论体系;2)借鉴 国外先进思想和理论,研究其内容,方法和运行规律,把握发展趋 势;3)对实践研究,用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方法指导实践,提高 园所管理水平;4)对基本理论研究,为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政策,
改革思路,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策略思想

学的方法开展教育),
势和管理的关儿童看成有机整体,培养完整儿童为目标,让儿童身体,
整体性教育要求管理深入教育的具体实践,强化教育整合性意识,
认知,情感,社会性和人格整合性发展),
完善管理体系
规范化(多种办学体制,多种办学形式,多种办学组织决定需要规划化管理)
保育性特点反映在管理方面就是同时强调教育管理和保育管理; 启蒙性特点决定学前教育管理是一种非学校化管理 综合性特点决定学前教育管理是非学科化管理

学前教育条例

学前教育条例

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不满三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教育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龄前儿童能够平等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行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发展的原则,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机构之间保育教育条件和水平的差距,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规划和布局调整,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相关工作。

第一章:学前教育管理学概述

第一章:学前教育管理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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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前社会教育机构变迁和功能转移 1)工业革命——学前公共教育——看护和生活 照料——慈善性质和福利性(萌芽期) 2)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公共事业、纳入 学制、面向全体儿童——专门管理机构(发展 期) 3)20世纪50、60年代——各国普遍支持——保 育教育双重功能(普及期) 4)90年代以后,学前教育对国家的战略价值。 清朝末年和民国初期,中国通过《癸卯学 制》《壬子癸丑学制》《壬戌学制》,确立学 前教育在学制系统中的地位。
学前教育管理学
广州大学 学前教育系09级
1
课程性质:
《学前教育管理学》是培养和检验学前教育专业 本科学生幼儿园组织与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 力而设置的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 36学时 54学时
没有“尽善尽美”的决策。人们总要付出代价。对相互矛 盾的目标、相互矛盾的观点及相互矛盾的重点,人们总要进行 平衡。最佳的决策只能是近似合理的,而且总是带有风险的。 ——彼得· 杜拉克
2、决策管理理论学派: 代表人西蒙。“管理就是决策” 决策时管理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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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变理论学派:组织内外环境多变,要寻求永恒 唯一的最佳管理方式是困难的。管理方式应当随着 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4、Z理论:威廉.大内。 上下结合,和衷共济,管理上强制与民主、物质与 精神结合。 5、 管理文化研究:70、80年代发现不同文化的组织 运用相同的管理制度有不同的结果,“管理是一种 文化现象”。管理成功的秘诀在于组织文化。 组织文化:组织的理性价值观。
实现组织对外 宣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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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思想的演进 管理科学三个阶段: 初创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 成长时期——20实际20年代始 现代管理科学时期——二战后至今 现代管理学的诞生标志: 1911年泰罗《科学管理原理》 1916年法约尔《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

上海市学前教育条例

上海市学前教育条例

上海市学前教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保护学前儿童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学前教育机构与个人的保教行为,促进学前儿童与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定义)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为未入小学的6周岁前儿童提供教育服务,或为学前儿童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的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为出生至6周岁入学前儿童提供保育与教育服务的机构与个人,以及为学前儿童家长及其看护人员提供科学育儿及指导的机构与个人。

第四条(指导思想)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基础。

学前教育应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为目的,严格遵循学前儿童发展规律,开展符合各年龄阶段儿童身体和心理特点保教活动,重视儿童潜能的培养与合理开发,重视儿童发展的持续性及长效性。

学前教育的实施应立足于促进家庭成员保教意识的提高与行为能力的改善,社区服务环境的整合优化,以及专业机构保教效率与质量的提高,为学前儿童未来生活及终身学习提供准备。

第五条(发展方针)本市大力发展0-3岁散居儿童学前教育事业,普及0-3岁科学育儿指导;在普及3-6岁学前教育基础上,积极发展学前一年义务教育;缩小城郊学前教育发展差距,对学前特殊儿童实施早期干预。

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其他阶段教育的发展协调一致。

第六条(社会参与)本市鼓励社会组织与个人以多种途径参与或协助开展学前保教工作。

支持以社区为核心,整合各方资源,开展以促进学前儿童发展和提高家庭成员保教能力水平为目的、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

第七条(多形式服务)本市鼓励开展适合不同年龄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学前教育,倡导开展对家长及看护人员的专业指导,为大众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第八条(体制与格局)本市0-6岁学前教育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第一章学前教育行政ppt课件

第一章学前教育行政ppt课件

3 .体制 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
政策原因: • 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发展的重点, 首先应该放在工业地区企业部门, 其次是机关、学校及郊区
农村(先取得经验助组的需要,成立临时托儿所,以亲邻
相帮、换工看娃、个别寄托等多种形式解决子女寄托问题。 • 1956年2月, 《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在城市, 提倡由工矿, 企业、机关、团体、群众举办。 -----在农村,提倡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举办,。 -----教育行政部门在可能条件下办一些幼儿园, 起示范作用。
3.民办幼儿园发展迅速,但缺乏有效管理。
体现:
第一,管理组织不健全。目前全国没有几个省市有与教育部社 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对口的专门管理机构,甚至未配备专职 的管理人员。县乡一级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更是缺乏。
第二,管理体制不顺。在教育行政部门、工商管理部门、 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均有。而非教育主管部门通常不将已 登记的民办园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不均衡(地域、城乡、城市优质幼教资源),尤其是城乡 发展不平衡
公办园、示范园集中在城市。 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困难,农村幼儿园办学质量不够高 。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 )规定 “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 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 高……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 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地方政 府要加大投入, 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
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城镇以国营经济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办园 为主,作为后勤福利,提供较稳定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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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1.全方位培养法 全方位培养法是一种对员工进行全面性培养的方法,其强调的是以人
格培养为中心,以工作能力培养为目标的复合型培养方法。 2.全员式培养法 全员式培养法是一种着力于组织系统中的每一个员工都能得到培养的 方法。 3.网络式培养法 网络式培养法是将园所机构中对员工的培养方法与培养内容,以及培 养制度与相应的管理措施系列化,形成培养工作的网络系统,以确保 培养工作的有序进行的管理方法。
3.在园所管理中,着力于组织系统中的每一个员工都能得到培养的方法是( ) A.网络式培养法 B.全员式培养法 C.全方位培养法 D.规划式培养法 答案:B
4.园所组织的管理目标按照性质不同,可以分为( ) A.个体目标 B.政治目标 C.经济目标 D.教育目标 答案:BCDE
E.管理目标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2.人的积极性的调动 调动人的积极性是管理工作的灵魂。 (1)树立员工是园所生存基础的管理理念 (2)形成管理对象与管理主体统一的管理关系 (3)满足员工的发展需要 第一,管理者应该了解员工的经济与生活状况,尽量满足他们提高经济收
入、改善生活条件的需要。 第二,管理者应该理解和满足园所的教职工被尊重、被信任的心理需要。 第三,管理者应该满足员工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的需要。 第四,管理者应该注意满足员工对改善工作条件的需要。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2.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 园所组织系统的真正建立,不在于有无组织的存在,而在于组织的系统运行。 3.强化组织的协作效应 在园所管理中,建立的组织能够独立地运行和开展工作,还不能说是建立了 完备的组织系统。因为,建立完备的组织系统不仅包括建立组织的机构系统, 还包括建立组织的运作系统。 4.加强对非正式组织的引导 在园所管理中,可以看到员工群体中除了存在着按编制而建立的正式组织之 外,还会存在着其他形式的非正式组织。 (1)管理者要允许和容忍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不要简单地排除或禁止非正 式组织的存在。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4.规划式培养法 规划式培养法是指对每个员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自我设计与组织策
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用规划的形式对员工进行培养的方法。
(三)调动员工积极性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任务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地发挥潜能,能动地融入组织的发展之中,
这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价值体现。 1.影响人的积极性的因素: (1)个体动机; (2)团体动机; (3)社会动机。
第一节 园所管理的有关概念
三、园所行政工作的管理与园所教育工作的管理 园所管理是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如果从性质划分,
又可以分为园所行政工作的管理与园所教育工作的管理大类。 园所行政管理与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在性质与范围和内容上都有不同。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园所管理的工作内容有许多方面,但是,最终所要完成的管理任务主 要有三个方面:建立园所的管理系统,加强园所的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园 所教育环境的管理。 一、建立园所管理系统 园所管理首先是从建立管理系统开始的。 (一)建立完备的组织系统 1.形成有效的正式组织机构 在园所管理系统中,正式组织机构的建立是管理的重要基础,因为它是管 理的基本框架。管理者必须依靠组织来进行管理,而不是依靠个人的力量 进行管理。
庭审中,被告幼儿园辩称,本案实质上是特殊情况下的意外事件。事发前, 徐湛因腺样体肥大等疾病住院,出院后仅过了两天,其父母即将没有痊愈 的儿子送至幼儿园,而手术后对吞咽功能是有影响的,幼儿园无法控制、 预料和避免;况且,幼儿园当天没有提供枣类食品给小朋友食用。事发时, 幼儿园尽到关心注意、及时救治义务,并非漠不关心。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3.用人策略 不同的管理有不同的用人方法,体现其不同的管理策略。从众多有效的
用人方法中,可以得到一般的用人策略。 (1)用人的互补度 (2)用人的认可度 (3)用人的透明度 (二)培养人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任务 人力资源的管理实质是对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由此使管理过程中的 用人与培养人结为一体。
第一编 园所管理
第一章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第一节 园所管理的有关概念
一、学前教育管理与园所管理 学前教育管理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具体包括对学前教育管理机构与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管理,是属于一般层面的管理。 而园所管理则是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属于微观层面的管
理,从属于学前教育管理,并受到学前教育管理的制约。 二、幼儿园管理与托儿所管理 在过去,我国的幼儿园管理一般是指对3—6岁儿童的教育机构的内部 管理,而托儿所管理一般是指对3岁以下的儿童的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2.创设与协调园所的心理氛围 在园所管理的过程中,利用人的心理因素,满足人的心理需要,营造与协调 组织系统中的心理氛围,也是园所管理者的基本任务。其主要是为组织系统 的发展寻找各种有益的心理条件,排除各种不良的心理,不断地改进和创新管理工作,不断地提升管理水平的本身就是在 营造一种精神氛围。 4.强化与完善园所的教育管理 园所精神环境的创设,其最终目的是为儿童创设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所以, 从儿童发展需要来看,园所管理者在精神环境的创设过程中还应该加强教育 管理。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幼儿园虽然没有给徐湛提供带核枣类食品,但应对 幼儿食用食品的行为予以照管。本案中,被告幼儿园没有发现原告徐湛所 吞咽枣核从何而来,也没有发现何时吞咽,说明被告幼儿园未尽妥善照管 义务,具有过失行为。同时,被告幼儿园未配备合格保健员的事实,虽与 本案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管理不善事实存在。 因此,鉴于徐湛神色异常 后幼儿园及时送往医院,尽到了及时抢救职责,但根据其过错程度,幼儿 园应承担35%赔偿责任。至于原告徐湛的后续治疗费,应待实际发生后另案 处理。
【案例1】幼童误吞枣核成植物人 枣核来源无法确认 幼儿园被判部分赔偿 XX年7月,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
道某幼儿园赔偿原告徐湛医疗费X万多元,精神抚慰金X万元。 法院查明,前一年初,年仅5岁的原告徐湛入托被告幼儿园。5月9日,徐湛
因腺样体肥大入住医院,同月11日进行了腺样体切除手术,15日出院。18 日,徐湛回到幼儿园上学。当天中午11时许,幼儿园开饭,11时30分许结 束,饭菜中没有枣类食物。中午12时许,幼儿园邱老师发现徐湛神色异常, 徐湛母亲也正好来到学校,遂一同将徐湛送到医院。到达医院时,徐湛已 无呼吸和心跳。医院采取措施并使用药物后,徐湛心跳、呼吸恢复,但呼 吸不规则。19日下午,医院从徐湛气管内取出一颗枣核。 6月1日,徐湛出 院,6月20日转院进行了脑腹腔分流术。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二、加强园所人力资源的管理 现代管理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园所理的根本任务 (一)合理用人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任务 1.合理选人 (1)选人标准的偏差性; (2)选人方法的片面性; (3)录用人选的绝对性。 2.优化组合 在园所管理工作中,园所的人力及其组合经常处于一种变动的状态。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2)管理者要寻找适当的机会,与非正式组织及其成员进行沟通,甚至还 应该介入或者参与非正式组织的活动。 (3)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管理者可以用园所管理的目标或者具体的工作 任务作为内容,对非正式组织进行疏导,把他们的精力和能量引导到工作 上来。 (二)建立完备的条例系统 园所的条例系统是指园所管理工作中的一系列规定、制度与章程及其有效 性运作的系列。 1.加强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之后,徐湛陆续赴多家医院治疗。事后经医疗机构诊断,徐湛因支气管异物 导致脑缺血缺氧、脑积水,自主意识丧失,已经处于植物人状态,日常生 活完全依赖他人。经鉴定,原告已构成一级伤残。至此,徐湛在医院共住 院治疗99天,支出医药费11万多元。就医期间,幼儿园交给徐湛家人1.5万 元。 另查明,被告幼儿园系一家个体幼儿园,分管保健工作的老师未受过 儿童保健职业培训。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第一,规章制度产生的民主性。 第二,规章制度的版本化。 第三,规章制度的内隐化。 第四,规章制度的变更与创新。
2.加强园所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引导 (1)“低价值”的观念 在园所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往往重视规章制度的管理,而忽视了柔性价值 引导的作用与管理价值。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2.狭义的物质环境管理 狭义的物质环境是指园所内直接运用于儿童教育及其活动过程中的教具、学 具、玩具、图书、画片、像带、声带、资料和可供儿童操作的材料等一些小 型的教育工具和教育设备所构成的教育环境条件。
(二)园所精神环境的管理 精神环境的管理,是园所管理者的又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管理任务。 1.构建与协调园所的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的构建与协调是园所精神环境管理的基础,也是园所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三、完善园所教育环境的管理 完善教育环境的管理,这是最具园所特点的管理任务。 (一)加强园所物质环境的管理 园所教育环境的管理,有相当一部分是对园所物质环境的管理。 1.广义的物质环境管理 广义的物质环境主要是指园所内部的、比较大型的、确保儿童生活和教育
的基本设备、设施或空间场所等物质条件,例如建筑设施、房屋设备、活 动场地、器材设备等所构成的教育环境条件。 (1)保证基本设施的经费投入 (2)研究物质环境的合理布局 (3)健全环境设备的管理制度 (4)开发环境设施的教育功能
第二节 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真题示例: 1.园所管理的核心是( )
A.园所行政管理 B.园所教育管理 C.园所设备管理 D.园所事务管理 答案:B
2.园所管理的基本任务( A.建立园所管理系统 C.增加园所收入 答案:AB
) B.加强园所的人力资源管理 D.完善园所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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