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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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用标准及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效控制差旅费用,节约成本,规范出差人员所需费用的审批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因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

3.职责

3.1.出差人员负责提交出差申请,并做好费用预算。

3.2.直接上级应审核出差申请的必要性及费用的合理性。

3.3.人力资源部应审核出差预算费用是否超出核定标准。

3.4.财务部应审核出差借款及报销申请及票据规范。

4.管理原则

公司出差实行“定额包干、超标准自付”的原则。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包干费用的计算天数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执行(如1月1日至1月7日出差只能算7-1=6天),当天来回按半天计算。

5.报销差旅费定额标准

5.1.各种交通工具费用标准

5.1.1.因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需事前经总经理/总裁批准。

5.1.2.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

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5.1.3.乘坐火车、轮船原则上在二等座(含)以下,超出标准需经总经理/总裁批准。

5.1.4.市内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随公司车辆出差,只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不报销其它交通费。

5.1.5.所有因公需报销交通费用的员工,必须在交通票据背面注明事由、往返地点及随行人员(票据正面

已表明往返地点的除外);

5.1.

6.对于因公出差车船票及机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订票的出差人,务必提取发票出差返程后第一时

间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报销。

5.1.7.出差若自驾车,可报销过路费、油费。油费按发票票载金额(每公里不超过1元的标准)予以报销,

公里数只按百度搜索出发地到目的地的往返公里数为准。

5.2.住宿费报销标准(见表5-1单位:元/天)

5.2.2.二线城市指除一线城市以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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