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社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实施公司人才培养战略,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升员工的科研、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标志性、高水平科研、管理成果的产出能力,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创造优良环境和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任原则第四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分离制度。
员工自行取得由国家授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由公司进行聘用任命。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并颁发证书。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根据个人岗位、职系不同,自主参加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组织。
(二)负责制定或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类别公司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两大类:工程技术类和管理类,其中管理类分为管理研究序列、经济师序列、会计师系列和统计师序列等。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分类具体见下表: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必须同时符合必备条件和任选两项的附加条件才能申请聘任相应等级技术职务。
工程技术类及管理类具体聘任条件如下表:说明:1.认定期刊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海外正式期刊及被SCI或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2.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为准,不包括仅有录用证明的情况。
第十条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并在相应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任职的员工,均可提出申请,填写《***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表一),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行政人事部进行申报。
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管理,以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对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进行管理,以促进综合能力强,专业技能优的专业技术人才能脱颖而出。
(三)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斌,副组长:张俊铎、冉隆林、田来,组员:专业技术相关人员。
(四)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七建公司、分公司、直属部及独立法人单位。
第二章评审政策(一)参评人员范围七建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中正式在册职工,与单位建立正式聘用关系并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评;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在所学专业或从事的技术岗位对口,对非专业、非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评。
(二)评聘专业类别根据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公司对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会计专业、档案专业人员及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公司进行管理。
(三)管理分类根据有关规定,专业职称分为:初级(含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正高级)三个类别。
公司按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级别实行分类管理。
(四)获得方式专业技术职称的获得可分为申报评审获取和通过考试获取两种方式。
(五)报评条件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四年以上。
(3)大本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2)大本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所列学历、学位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后取大本、大专学历一年以上,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担任本专业职务时间需增加一年。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的通知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各成员单位,各职称系列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明确评聘工作步骤,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
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层级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关系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臵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臵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规定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任期和待遇;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合理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各相关单位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贯彻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有效监督,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事业、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实行依法、分类管理;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实行分类指导;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职称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与聘用管理制度(WORD7页)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与聘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与聘用制度,全面、规范和经常性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聘用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用档案。
同时,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聘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主要术语:公司、公司专业技术人员。
3.1公司本制度所指公司是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3.2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技术员以上相应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
4 职责4.1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公司机关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聘用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对公司各二级单位开展该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4.2公司各二级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聘用日常管理工作。
5 工作程序5.1 总则5.1.1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履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也是为专业技术人员续聘、晋升、奖惩提供依据的有效手段。
对于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1.2 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要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对照不同专业系列、岗位的职责,确定各类人员的考核内容和细则。
考核内容一定要有明确的数量、质量和效益指标的要求,体现科学定量的考核原则。
5.1.3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家、领导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5.1.4考核与聘用的对象和范围:a) 公司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领导)均要参加定期履职考核和聘用;b) 高职低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参加考核和聘用;c) 待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和见习期满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应参加考核。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实行考评结合,凡国家规定应通过社会考试获得的任职资格必须参加社会考试。
集团组织工程系列中级、高级、教授级和会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其他系列任职资格由集团委托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
集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
第三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集团系统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四条被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集团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管理集团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集团系统评审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具体承办评审材料的审核、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
26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第六条集团成立工程系列教授级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会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第七条评委会由11名以上在该领域获聘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评委组成。
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评委会每届任期一般为2年。
第八条评委会遵循“公正、准确、保密”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
评委在涉及亲属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第九条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
到会评委达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方可召开评审会;同意票达到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为通过。
与通过票数相差两票以内的可以复议,复议同意票达到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为复议通过。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步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国家、XX省和XX局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集团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有明确职责和任期,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在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待遇的工作岗位。
第二章聘任待遇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高级、正高级)。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相关职务后,在聘任期间享受相应工资及其他待遇。
第五条因岗位职数限制等非本人原因落聘、工作需要转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原聘工资待遇可保留一定期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落聘的保留3个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落聘的保留6个月。
第六条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所聘任过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集团住房及退休待遇。
第七条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职业技能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较高序列标准待遇。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管理干部的,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在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管理职务工资中,执行较高序列标准待遇。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九条集团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集团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主要领导兼任,集团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集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承担,具体负责专业技术管理规定的制订、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及考核、专业技术岗位编制的核定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各部门报经集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成员由单位的主管领导、科室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十一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经过授权的评审委员会评定,或经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的资质。
13XX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是专业(或领域)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学术带头人,有高深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在本公司起到咨询、诊断、培训、指导和解决重要或高难度专业技术问题;能根据外界变化(主要指市场变化)不断地且较大幅度地改进工作,创造新的管理方法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能在实际工作中完成对本企业而言的新项目、新制度、新课题;有高度的判断力和计划性,能高度运用多种专业技能,经常做到准确、独立判断,准确性高
30
在某专业或领域有突出的专业水平,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在本公司起到咨询、培训、指导和解决较重要或有较高难度的专业技术问题
20
在某专业或领域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解决专业工作中有一定难度的问题
10
在某专业或领域有一定的专业水平,有一定的理论知识,能解决专业工作中一般问题
考核结果
优
良
加分
5
3
(二)论文加分
参评者发表的论文从发表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职称评审加分标准为:
发表刊物
三级刊物
二级刊物
一级刊物
国际学术刊物
每一篇
2
4
8
16
(三)学历及资历加分
资历积分
一年以下
1年至5年
5年以上
2分
每年3分
每年4分
学历积分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15分
10分
7分
5分
2分
说明:工作经验积分采取台阶式累加,如某员工有相关工作经验6年,则积分=2+3×4+4×(6-5)=18分
第十二条员工流动的职称管理
员工岗位变动时,专业技术职称不变,工资级别按照相应岗位、相应职称对应的级别并遵循就高原则确定。但当员工从专业技术职系转向工勤职系时,则以岗定薪,不考虑职称因素,其个人的专业技术职称可以保留。
(最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
附件: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具有企业特点的评审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国机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评审原则第一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理论水平、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相结合原则;结构控制,评聘结合原则。
第二章资格设置第二条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要由工程技术、会计、经济、政工四个系列组成(其它系列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任职资格设置分别为:工程系列: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会计系列:初级: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高级会计师。
经济系列:初级:经济员、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高级经济师。
政工系列:初级: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高级政工师。
第三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国机集团确定,并作为任职资格评审的控制依据。
各企业要根据单位规模、人员构成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合理规划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科学确定高、中、初级结构比例。
第三章评审权与评审制度第四条国机集团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每年评审一次;经济、会计、政工系列每两年评审一次(单年评审)。
各单位的评审工作在7-8月份进行,国机集团的评审工作在9-10月份进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权限分级分系列评审。
国机集团负责工程技术、会计、经济系列的高级技术职务和政工系列的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国机集团授权设立评审委员会的企业,负责本单位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第六条高级工程技术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成立工程技术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高级工程技术人数15人以上,中级技术人数35人以上的,可申请成立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结果及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报国机集团职称改革办公室复审。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各成员单位,各职称系列工作办公室: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治理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层级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关系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依照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贯彻科学客观、公平公平和公布透亮的原则,加强有效监督,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事业、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实行依法、分类治理;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实行分类指导;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治理。
(一)集团公司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二)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人力资源部,统筹治理集团公司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三)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和支撑服务机构负责治理本系统、机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四)各基层单位负责治理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各级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是综合治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职能部门,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依照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所属系列规定的条件申报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而未被聘任时,在对外学术交流和国际交往中能够使用其名称,但在内部填写有关登记表时须注明资格二字。
第八条集团公司鼓舞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进展,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多种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建立“评聘分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第三条专业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的员工,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称聘任第六条聘任职称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拟聘职称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聘任和申报职称的,原则上应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
特殊人才经公司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职称聘任工作中,必须符合所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与从事工作岗位相关。
(六)聘任前12个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须为合格及以±o第七条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部门推荐,报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结合员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聘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进行年度考核的。
(二)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三)调离到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无关的工作岗位的。
(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认为不适宜聘任的。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称需经公司确认后方可聘用。
第三章职称申报第十一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报、评审及聘任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及人员应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有一定的业绩和成绩;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五条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经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内部评审;
3.评审合格者,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聘任管理
第六条
经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七条
聘任后,应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于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者进行相应处罚或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结语
以上为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所有公司人员能严格遵守规定,共同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范例】(集团)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WORD6页)
(集团)行政管理制度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修订试行) TZEZ-QW-HR-031 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聘任条件、考核及聘期待遇等。
1.2本制度适用于医疗中心(集团)下属各院区或公司(下简称院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工程等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聘任和技术工人的聘任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级卫技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台卫发〔2002〕85号)——《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实施意见》(台人专〔2004〕93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规范和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薪〔2002〕90号)——《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职改〔1994〕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职改字〔1992〕1号)3 术语4 职责4.1 各院区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工技术职务聘任的具体操作和审核推荐,并受集团和医院授权,对职工进行技术职务聘任的日常管理。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资格审核、聘任形式建议和薪酬福利的调整。
4.3 各院区党政联席会议负责各类人员聘任资格的初审。
4.4 中心(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各类人员聘任资格的审批。
5 聘任形式和周期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高聘、正聘(正式聘任)、试聘、降聘、待聘五种。
聘任周期为:正聘周期为二年,高聘、试聘、降聘周期一般为一年,待聘周期一般为一年以内。
6 技术职务新试聘基本条件6.1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试聘条件。
6.1.1 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职工,在岗位设置许可且取得的技术资格和所从事工作相符的情况下,符合以下相应条件的,方可申请新一级技术职务的试聘。
1)、“近2年、近3年”的时间计算界限是指聘任当年前的2个自然年,如2009年申请聘任,则指2008、2007年。
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
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为了建立健全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使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规定,结合中冶集团特点,特制定《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一、集团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国家人事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部署,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子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职称评定、聘任考核等文件规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三、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往关于设岗、编制、资格条件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贯彻执行集团制定的统一政策和评聘标准,遇有特殊问题,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协调解决。
四、国家已实施“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评审,各子公司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应停止相应系列的资格评审工作。
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部门,要及时通知(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给予专业技术人员一定的学习、培训和考试条件。
五、认真实施国家执业注册师资格制度,积极组织和做好各类执业注册师的考核认定、考试和注册等工作。
凡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用人单位可聘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各子公司要继续执行国家和集团正式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评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不得自行设置和任意靠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七、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条例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和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等基本任职条件。
但对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经营生产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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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工作环境,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中冶集团评聘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经过考核、评审才能确认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根据管理权限自主决定是否聘任获得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员工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按公司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章评聘原则第三条坚持资格的评审、考试与聘任分开进行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按需设岗,立足岗位,以岗定聘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坚持从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真才实学、注重工作实绩,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实行择优评审聘任。
第七条坚持从严“破格”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谁用人,谁主管,谁聘任,谁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管理模式第九条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参加评审人员任职基本条件的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根据中冶集团的规定和授予的权限,公司成立相应评审委员会或推荐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推荐小组按照评审的基本要求根据德、能、勤、绩评议后向上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的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评审,报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审批准,同时负责对申报教授级高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推荐。
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工程师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评审。
公司成立的政工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政工师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评审,同时负责对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推荐。
公司成立经济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小组分别负责对申报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推荐。
第十二条除以上四个系列外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可委托地方评审委员会评审或交中冶集团统一委托评审。
2第十三条国家已实施“以考代评”各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进行资格评审,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通知(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可给予专业技术人员一定的学习、培训时间,为考试条件创造条件。
公司要及时对考试合格人员结合岗位需要和相应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进行资格确认。
第十四条凡已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公司将根据相应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认并聘为相应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五条公司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或推荐小组实行任期制,一般每届为两年,新一届评审委员会中的上届评委会委员原则上不得多于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应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本专业较高技术水平的专家组成(应包括一定比例的中、青年专家)。
评审委员会的人选从本单位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酝酿推荐,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批准。
其中,公司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报经中冶集团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公司根据中冶集团的年度安排和通知精神进行安排布置。
第四章评审条件第十七条申报参评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人所在基3层单位要对申报人进行考核。
考核应以原职务任期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材料为依据。
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见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才能申报参加评审。
各单位要准确掌握评审标准,在对申报人员资格初审时,不得随意放宽条件、降低标准。
要优先推荐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突出成绩,对企业改革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
(一)担任员级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2.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担任助理级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完成一般性工作的实际能力;2.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满半年,经考核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三)担任中级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 有独立解决本专业范围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2.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3. 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4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4. 能够指导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作和学习;5. 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二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四)担任高级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解决在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2. 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3. 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在本岗位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4. 能够指导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作和学习;5.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八条对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而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下面规定的条件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一)符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下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五项者,可破格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国际级二等(含)(指国家科技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国家级奖项)以上或省、部、中国5中冶级一等(含)(指省部级科技发明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省部级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获奖人,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金奖)和国家鲁班奖、国家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2. 国家级重大工程、科研、设计、规划、试验、产品研制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通过省、部、中国中冶级主管部门验收的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果,获得显著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省、部、中国中冶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项目的主要完成人;4. 取得具有重要价值的国家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发明人;5. 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教材、译著;6. 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并发表三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7. 具有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担任研究生导师或辅导博士生,已培养出一届(含)以上硕士生。
8. 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十年以上。
(二)符合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国家级或省、都、中国中冶级二等(含)(指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奖项)以上获奖项目6主要获奖人,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银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2. 国家级或省、部、中国中冶级工程、科研、设计、规划、试验、产品研制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取得具有重要价值的专利发明人;3.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果,获得较为显著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省、部、中国中冶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项目的主要完成人;4. 本人参加撰写并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教材、译著;5. 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或合作的主要撰稿人)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二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或国际学术会议)宣读。
第十九条申请评定或考取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或重庆市统一命题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达到集团公司规定的合格线并获得相应成绩单,方能参加评审或认定。
考试成绩以网上或各职改办查询为准,其中:(一)上报中冶集团评审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二)由公司评委会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考取全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参加国家或重庆市统一命题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参加重庆市考试的成绩不低于50分,参加国家考试的成绩不低于40分。
(三)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数为:中级不少于3个,正、副高级不少于4个。
7第二十条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思想政治等均达到要求,凡属下列条件,可免试外语或计算机并申报相应级别的任职资格:(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大学专科毕业,外语水平达到大学六级,申报中级职务;2.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务;3.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职务;4.有正式出版的专业技术译著,且达到5万汉字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职务;5.从所学外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学位回国,或在所学外语的国家从事本专业科技研究、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二年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职务。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 1982年以前大学毕业,正高级为19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副高级为1960年1月1日以前出生;2.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副高级职务;3.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取得二个计算机模块的有效合格证,计算机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申报正高级职务;4.获得计算机中级(含)以上程序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正、副高级职务。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评审范围,不得任意靠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