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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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3.2取得车位租用权的业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
3.3客服专员审核业主相关信息(身份信息、租用权)并确认无误后,与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附件3),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租金、管理服务费以及IC卡制卡或《停车证》(附件6)制作手续费;
3.4秩序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为IC授权或制作《停车证》,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或《停车证》发放给业主;
3.5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3.6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租用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4、《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有效期满后,物业服务中心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业主续签。
5、客服专员应根据车位服务和租用手续办理的情况,及时填写更新《车位租售明细表》(附件10),反馈停车场车位出租、使用的总体情况。
四、停车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小区内车库和地上车位已由业主购买的,不收取停车费,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10元/月/车。地下车库已由业主购买的,不收取停车费,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25元/月/车。外来车辆进入本小区30分钟上,收取一次性2元停车费,不足30分钟的,不得收费。小区住户在固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收费标准为:
1、机动车:
1.1地上:小车:2元/次;整夜停放:3元/次;包月:80元。
2吨货车3元/次;整夜停放:5元/次;包月:120元。
1.2地下:小车:3元/次;整夜停放:6元/次;包月:150元。
2吨货车4元/次;整夜停放:7元/次;包月:180元。
2、摩托车:0.6元/次;整夜停放:1元/次;包月:25元。
3、电动自行车:0.4元/次;整夜停放0.60元/次;包月15元。
4、自行车:0.20元/次;整夜停放:0.30元/次;包月5元。
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五、车辆秩序管理
1、车辆出入秩序管理
1.1已设岗并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凭车场智能IC卡刷卡出入。
1.2 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停车场,物业服务中心应为已经办理车位服务和租用手续的业主提供《停车证》。《停车证》是车辆进出小区凭证,应提醒业主放置于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以便当班秩序维护员识别。
1.3 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车辆滞留。
1.4 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1.5 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1.5.1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秩序管理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若IC卡刷卡异常,秩序管理员应及时上前查明原因,帮助业主顺利通过。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有《停车证》的车辆可以开启道闸放行。当班秩序员应抽查《停车证》,驶入车辆信息与《停车证》信息不符者禁止放行;
1.5.2没有IC卡或没有《停车证》的外来临停车辆,秩序管理员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当车辆停稳后,秩序管理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询问车辆进入小区事由,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附件8)上;
1.5.3符合放行条件的车辆,秩序管理员应提前向车主说明停车场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经车主确认后,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附件7)。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后,秩序维护员开启道闸,指引车辆驶入小区停车场指定的临停区域;
1.5.4外来临停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场,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放行。车辆外观有异常情况的,当班管理员应和车主确认,并将情况登记在《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中;
1.5.5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秩序部主管,由秩序部主管负责处理。
1.6 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1.6.1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秩序维护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外来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1.6.2 车辆停稳后,秩序维护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