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融资实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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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贸易融资案例

外贸企业贸易融资案例

2013年第8期山东YTGJ 公司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是一家老牌外贸企业,年进出口额超过3亿美元,主要进口商品为医疗器械、通用机械设备、大理石等,主要出口商品为服装、抽纱品等。

企业的主要贸易融资方式包括出口押汇、出口打包贷款、出口保理、福费廷、进口开证、进口押汇等。

近年来,山东YTGJ 公司在认真研究各种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对人民币汇率走势的准确分析和判断,通过对贸易融资方式进行合理组合,有效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增强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还达到了规避汇率风险、节约资金成本、提升企业效益的目的。

以下是山东YTGJ 公司的几个贸易融资案例。

案例一:进口TT+进口押汇YTGJ 公司2011从国外代理进口医疗器械,合同总金额为324万美金。

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国内客户交来全额货款,正常情况下YTGJ 公司应于当日TT 电汇对外付款。

但YTGJ 公司经过对汇率市场的分析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将会继续升值;并且公司在银行有充足的进口押汇等授信额度可供利用。

因此,公司将该笔业务在银行办理了进口押汇。

具体做法是:1.2011年5月19日,YTGJ 公司与银行签订进口押汇合同,合同期限为3个月,由银行代公司对外付汇;公司在银行同时存入一笔金额为2138.40万孙庆军李颖杰(山东省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50元的3个月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归还押汇的保证。

2.银行于2011年5月19日对外付汇,美元卖出价为6.5165。

3.3个月后,即2011年8月22日,公司购汇还款。

购汇时美元卖出价为6.4070元。

YTGJ公司该笔业务项下的收益测算,单位人民币元:①3个月定期存款利息收入:21384000×2.85%×90/360=152361(元)②汇率差收入:3240000×(6.5165-6.4070)=354780(元)③押汇利息支出:3240000×4.2573%×6.4070×90/360=220939.82(元)★该笔业务项下实现净收益为:152361+354780-220939.82=286201.18(元)3个月收益率约为1.34%案例二:人民币定期存款+进口融资+远期售汇YTGJ公司2013年1月从国外代理进口通用机械设备,合同金额为211.6万美元。

国际商务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商务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商务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西北政法学院校级精品课程一、进出口交易的磋商案例[案例1]1990年,阿根廷某公司应中国某公司的请求,报出镁矿石初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2 150美元,即期装运的实盘。

但中方接到阿方报盘,未作还盘,而是一再请求阿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有效期,阿方公司将数量增到350公吨,每公吨价格为CIF上海价2 100美元,有效期经三次延长,最后延长至9月25日,中方公司于9月20日来电表示接受该盘。

阿方接到该电报时,得知国际市场镁矿石价格上扬,因此决定拒绝成交,于是向中方发电,称:“由于国际市场镁矿石价格发生变化,货物已于接到你方电报时售出。

”而中方对此拒绝接受,认为中方是在发盘有效期内接受了阿方发盘,坚持要求按发盘的条件执行合同,阿方如不执行合同,则要赔偿中方的损失,即差价25万美元。

(问题):中方公司9月20日来电表示接受的发盘是实盘还是虚盘?此时合同是否成立?(分析)发盘,又称报价,即民法上所称的“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一个以上特定的当事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l)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2)内容中必须十分明确、肯定。

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明确即需要写明货物名称并明示或默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如果要约中伴随着要约人的保留条件,就不算是有效的要约,而只能是要约邀请,即使对方表示了承诺,合同仍然不能成立。

③要约要送达受约人。

接受,又称“承诺”,是指受盘人(受要约人)愿意根据报价人所列的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l)承诺要由受要约人作出才发生效力。

(2)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

(3)承诺应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作出。

(4)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发生效力。

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一项要约之后,对方对该项要约无条件予以承诺,双方当事人之间就达成协议,从而成立了一项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讲解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讲解

5、含出口商无法履行的“软条款”的信用证不能打包贷款,但限制提供融资的银行议付的信用证可以打包贷款。

[题号:Qhx001794]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限制融资银行议付的信用证不能打包贷款;2、无论是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还是托收项下的出口押汇,提供出口押汇的银行对受益人均有追索权。

[题号:Qhx001795]A、对B、错您的回答:A正确答案:A题目解析:保理分为回购型(有追索权)和非回购型(无追索权)3、银行对出口商提供保理或福费廷融资,如果不能按期从境外收回款项,对受益人(即出口方)均无追索权。

[题号:Qhx001796]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4、部分保证金开展、进口代收押汇业务均要占用进口商在银行的授信额度。

[题号:Qhx001797]A、对B、错您的回答:A正确答案:A4、L/C项下出口押汇,即期L/C须单证相符,远期须承兑。

[题号:Qhx001798]A、对B、错您的回答:A正确答案:A5、信用证和托收都有银行参与,因此都是银行信用。

[题号:Qhx001799]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托收结算方式下,托收银行、代收行均只是接受委托行事,不提供银行信用。

2、出口押汇即可以是信用证项(L/C)下出口单据,也可以是D/P、D/A方式下出口单据。

[题号:Qhx001800]A、对B、错您的回答:A正确答案:A1、出口发票融资发生在货物出运之前。

[题号:Qhx001801]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出口发票融资是出口商在货物出运之后,银行凭其提供的出口发票向其提供部分应收货款融资,并以出口收汇款项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融资方式。

1、保理通常可以提供100%的融资额度,而福费廷却不能。

[题号:Qhx001802]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福费廷常可以提供100%的融资额度,而保理却不能。

3、福费廷可是出口商获得高达100%的融资额度,而且不占用出口商在银行的授信额度。

融资贸易案件中支持买卖合同的案例

融资贸易案件中支持买卖合同的案例

【融资贸易案件中支持买卖合同的案例】在我们探讨融资贸易案件中支持买卖合同的案例之前,首先需要了解融资贸易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融资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或出口商通过向银行融资,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和降低贸易风险的一种贸易方式。

在这种融资贸易中,买卖双方往往依赖于合同来确保贸易顺利进行。

接下来,我们将从几个案例中具体分析融资贸易案件中支持买卖合同的情况。

1. 案例一:进口商向银行融资,以支持买卖合同的履行某公司计划从国外进口大宗商品,但由于资金短缺,无法全款预付货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公司与银行签订了进口融资合同,向银行申请融资支持。

银行在对该公司的信用和交易合同进行审查后,向其提供了融资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成为了进口商获得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为银行提供了确保贸易顺利进行的担保。

2. 案例二:出口商接受银行信用证支持,以支持买卖合同的履行另一家公司计划向国外出口大宗商品,但出于对买方信用的担忧,无法放心发货。

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公司与买方及银行签订了信用证交易合同,买方开立了银行保函作为支付担保,同时出口商也得到了出口信用证的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成为了出口商获得支付担保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为买方提供了确保贸易顺利进行的保障。

3. 案例三:中间商向银行申请融资,以支持买卖合同的执行还有一家公司作为中间商,牵涉于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需要向银行融资以支持买卖合同的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中间商需要向银行提供买卖双方的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以获得融资支持。

买卖合同不仅为银行提供了对融资申请的依据,同时也为中间商提供了确保交易成功的保障。

融资贸易案件中支持买卖合同的案例表明,买卖双方在进行国际贸易过程中,往往需要依赖合同来获得银行融资或支付担保。

买卖合同不仅作为双方之间贸易关系的证明,同时也为第三方提供了履行诺言的担保。

在融资贸易案件中,支持买卖合同的案例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经济意义。

在我看来,融资贸易案件中支持买卖合同的案例凸显了合同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银行贸易融资案例精选

中国银行贸易融资案例精选

中国银行贸易融资案例精选案例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F公司为一家世界500强在华成立的合资企业,主要经营化工产品。

该公司的原材料从境外采购,生产成品在境内销售,境外采购与境内销售环节均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F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但同时面临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虽然在中国银行已有高额综合授信,但因业务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开证需求常突破其授信额度;二是手头拥有大量因境内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但出于对控制财务成本的考虑,又不希望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在银行办理开证或押汇业务。

为解决以上两个问题,F公司向中国银行寻求解决方案。

经研究,中国银行向F公司推介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品,并为F公司设计解决方案如下:第一,接受F公司已承付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其办理国际信用证开证业务,用于从境外采购原材料;第二,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到期日正常收回,按照事先约定将款项入保证金账户,在国际信用证对外付款日当天从保证金账户直接对外支付。

借助中国银行通易达”产品的支持,F公司面临的问题迎刃而解:通过使用有收款保证的合格应收账款质押,既有效解决了F公司授信额度不足的问题,又帮助F公司盘活了应收账款,降低了资金成本。

案例2:福费廷融资中国机械设备制造企业A公司拟向中东某国B公司出口机械设备。

该种设备的市场为买方市场,市场竞争激烈,A公司面临以下情况:一是B公司资金紧张,但在其国内融资成本很高,希望A公司给予远期付款便利,期限1年。

A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对资金需求较大,在各银行的授信额度已基本用满。

二是B公司规模不大,信用状况一般。

虽然B公司同意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但开证银行C银行规模较小,A公司对该银行了解甚少。

三是A公司预计人民币在一年内升值,如等一年后再收回货款,有可能面临较大汇率风险。

鉴于此,A公司与中国银行联系,希望提供解决方案。

为满足A公司融资、规避风险、减少应收账款等多方面需求,中国银行设计了福费廷融资方案,A公司最终采用了中国银行方案,并在商业谈判中成功将融资成本计入商品价格。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 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 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华通公司出口双保理案例分析一案例介绍:至日即为保理合同买方应付款日。

美国方面的进口保理商为美国远东国民银行(Far East National Bank万元的收购款,受让了华通公司对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所享有的RMB48,348,036元的应收账款债权。

保理合同约定原告基本收购款按照应收账款债权的%的比例计算。

双方共同向美国方面发出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在签收回执上盖章确认并承诺向原告履行付款责任。

然而,2009年8月5日,中行收到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发来的争议通知,内容为此公司年初发给美国进口商托收项下的货物其中部分由于质量与要求不符问题,所以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拒绝付款总计USD 的合同货款,并随即附上质量检验证明书。

中行立即通知该公司争议内容,希望其与美国公司协商,并要求其返还已付的收购款,华通公司拒绝偿付,认为已经将发票等票据卖给了中国银行浙江分行,进口商不付款是应该由中国银行浙江分行承担。

后来由法院判定要归还,华通公司处于无奈只能与进口商协商以1/3的市场价求对方接受有质量问题的部分商品,自己损失部分。

二案例分析:1.选择保理业务的动机分析:在本案例中,华通公司和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并且双方一直有贸易联系,此次交易金额为USD7668000,较为巨大,华通公司虽然从自身的角度并不想接受D/A这种远期的支付方式,但由于对方坚持,并不想错失这次的合作而接受,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收款时效而选用了自己不太了解并几乎从未使用过的出口保理,对此业务不熟悉为之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许多的企业的流动资金受到了限制,所以传统的部分预付货款到货后偿付所有的方式渐渐的不被进口商所选用(除非少量的卖方市场的商品),同时出口商为了可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也愿意接受D/A或是O/A,但是卖方自身的资金流压力和风险都比之前更为的不利,所以很多企业虽然之前未接触保理,福费廷,出口押汇等较复杂的支付方式,现在也一一开始尝试。

融资性贸易法律案例(3篇)

融资性贸易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5年,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口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合同约定,原告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被告在收到货物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为了解决原告的资金周转问题,原告与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了融资性贸易合同,约定银行向原告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融资,用于支付货款。

银行与原告、被告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在原告收到银行融资款项后,将货款直接支付给被告。

2015年11月,原告按照约定将货物发出,并将货物交付给了被告。

然而,被告在收到货物后并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2. 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三、法院判决1. 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贸易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未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

2. 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银行与原告、被告签订的三方协议中,约定银行在原告收到融资款项后,将货款直接支付给被告。

该约定符合融资性贸易的通常做法,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银行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并无过错。

因此,银行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融资性贸易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和银行。

在融资性贸易中,银行通常扮演着资金提供者的角色,为贸易双方提供融资支持。

本案中,原告通过银行融资,向被告支付货款,解决了资金周转问题。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以及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贸易合同的效力: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贸易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第一条合同主体及目的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债权人”)与乙方(以下简称“债务人”)共同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并就国际贸易融资案例进行分析、评估和共享相关信息,以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提高融资效率。

第二条合作内容1.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申请审核、评估风险、配置资源等。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将按照约定的合作模式,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案例分析及信息共享。

3.债权人与债务人互相配合,提供必要的合作所需的支持和协助。

第三条信息共享与保密1.双方同意共享相关国际贸易融资案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案例的基本信息、融资方案、资金配置等。

2.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除非经过对方书面授权。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停止对已共享信息的使用,并及时销毁或归还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

第四条责任与风险1.双方应承担各自合作职责和义务,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2.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时,需依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3.双方在进行合作过程中,应互相尊重、理解和照顾彼此的合理需求。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改正,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第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1.本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的协议为有效。

3.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经双方充分阅读和理解后,自愿签署,并具有合法效力。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案例案例背景:某中小企业A公司是一家位于中国的制造企业,主要生产家居用品,并具备一定的国际市场销售经验。

该公司希望扩大海外市场份额并提升品牌影响力。

由于资金限制,A公司面临着缺乏足够资金进行国际贸易的挑战。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A公司的资金需求,该公司决定通过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进行扩大海外市场。

他们与一家中介机构B公司合作,寻求融资方案。

B公司首先帮助A公司评估其资金需求和财务状况,了解A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海外市场扩张所需的资金量。

他们帮助A公司制定了一个全面的国际贸易融资计划,并制定了详细的战略和目标。

接下来,B公司与A公司一起寻找合适的贷款机构,以提供所需的资金。

经过广泛的调研和比较,他们选择了一家国际商业银行C银行作为合作伙伴。

C银行有着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并能够满足A公司的资金需求。

B公司帮助A公司准备了一份全面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财务报表、营销策略以及国际市场销售前景。

他们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并以有吸引力的方式展示A公司的潜力。

随后,B公司安排了A公司与C银行的会面,进行了详细的贷款谈判。

B公司在谈判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协调和支持作用,帮助A公司解答了C银行关于贷款用途、还款计划和利率等方面的问题,并确保双方达成了有利的贷款协议。

最终,A公司成功获得了C银行提供的贷款,并将这笔资金用于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A 公司利用贷款资金进行了市场推广活动、新产品开发和加大产能投入,显著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和销售额。

该案例中,A公司通过与中介机构B公司合作,并与国际商业银行C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成功从国际贸易融资中获益。

这个案例展示了中小企业通过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克服资金难题,实现海外市场扩张的成功故事。

第八章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第八章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一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多种传统的和采用电 子商务技术的贸易融资产品组合; 一通过安全的国际互联网渠道提供全球性的交 易技术平台;
一提供能够满足客户实际需求的现金流与贸易 流的整合方案;
一具有良好的全球贸易信息技术操作体系;技 术界面友好; 一与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的物流公司、船运公司、 信息技术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一拥有一支勇于创新、热情、富有经验的复合 型专业人员队伍。
❖ 一些银行继续局限于所谓传统的贸易结算 和贸易融资产品以及传统的风险管理技术 ;
❖ 部分银行已经开始有意识关注整个国际贸 易供应链的整合和价值链的管理。
❖在国际贸易领域 , 银行必须从仅仅提供商 品交易中的资金运作服务 ( 传统的国际贸 易结算和贸易融资 ), 发展到介入商品交 易的全部环节 , 形成供应链融资的新理 念 : 将供应链环节中商品、信息、资金三 方面的循环进行一体化整合管理 , 将国际 贸易周期各个环节上的服务综合为一个产 品包或者叫系列化产品。
❖ 开始阶段,对国际结算的技能要求较高 ❖ 中期,开始拓展 ❖ 后期,使用较少,但必须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基本
程序
❖因此,王波老师很认真地说:
❖ 国际结算很重要 ❖ 学好国际结算很有必要
第一节 传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国际贸易结算与融资发生在 企业与其开户行业务的全程
融资








具体 结算过程
开 户
负责外贸流程中的收证、审证、制单、审单、交单 、 归档等工作。
收入:2500元/月左右 评价:熟练优秀的单证员相当紧缺。
❖ 外贸跟单员 男性为主,懂外语,有外贸工作经验,熟悉某一 商品的基本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标准。

国际贸易的案例

国际贸易的案例

国际贸易的案例1.我国江苏某食品进口公司公司在某年3月与越南金兰市某出口公司签订了购买2350公吨咖啡豆的合同,交货条件是FCA金兰每公吨870美元,约定提货地为卖方所在地。

合同中规定,由买方在签约后的20天内预付货款金额的25%作为定金,而剩余款项则由买方在收到货物之后汇付给卖方。

合同签订后两星期内,买方如约支付了25%的定金。

当年5月7日,买方指派越南的一家货代公司到卖方所在地提货,此时,卖方已装箱完毕并放置在其临时敞蓬仓库中,买方要求卖方帮助装货,卖方认为货物已交买方照管,拒绝帮助装货。

两日后买方再次到卖方所在地提货,但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致使堆放货物的仓库进水,300吨咖啡豆受水浸泡损坏。

由于货物部分受损,买方以未收到全部约定的货物为由,仅同意支付40%的货款,拒绝汇付剩余的35%的货款。

于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经过协商未果,因此,买方于当年7月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南方某分会提出申诉。

试问:(1)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卖方的交货义务是否完成?(2)买卖双方孰是孰非?(3)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定?答案:本案例主要涉及到FCA术语中风险转移地点的问题。

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在FCA 术语下,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交货在以下时候才算完成:(1)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2)若指定的地点不是卖方所在地,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

(3)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约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本案例中卖方公司应负责在其所在地将货物装车后交付给买方公司指定的运输代理人,才算完成交货2.某年我出口公司出口到加拿大一批货物,计值80万美元。

合同规定用塑料袋包装,每件要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唛头。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打包放款的案例一家生产精细化工的企业,经营思路灵活,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

外商通过网络找到该企业,询问是否可以提供一种相关产品。

该企业经过分析,认为只要稍微改动一点工艺流程,就可以满足外商要求,但是需要寻找不同的原材料。

经过与新的国内供应商询价,该企业通过计算成本后,决定接下该笔订单。

寄送小样后,外商很满意产品质量和该企业的效率,决定批量购买,并同意以信用证方式付款。

但是,国内供应商要求先付款后出货。

该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

银行先审核了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认为该公司小而精,管理规范,产品具有一定优势,同时该笔贸易以信用证结算,同意给予该企业发放打包贷款,用于向国内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该企业获得融资后,及时备货生产,按时交货出运。

随着外商逐步扩大采购量,该企业同意以赊销方式结算,扩大了销售额,同时由于增大了国内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量,国内供应商也逐渐接受了先货后款的赊销方式。

该企业利用了一笔打包贷款,形成了良性的贸易循环,扩大了市场份额,提高了对卖家的议价能力。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案例2009年7月初,北京某出口公司A向美国进口公司B出口价值10万美元的石材,双方约定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结算。

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60天。

提单日为7月5日。

开证行为BANK X。

由于此阶段中国的石材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价格和质量优势,因此需求量迅速上升。

出口公司A希望能够迅速收回资金,用收回的资金去进行下一轮的生产,满足其他客户的购买需求。

该客户提出希望办理信用证押汇。

7月8日,出口公司A向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经过银行审单相符后寄往开证行BANK X。

7月14日,开证行发来承兑电报,承兑到期日为2009年9月3日。

当天,客户提交了已与银行签订的出口押汇合同和出口押汇申请书。

银行为交单金额的90%,即9万美元办理押汇,押汇利率为LIBOR+150BP。

押汇期限为从押汇当天即7月14日,至到期日9月3日,总计51天,再加上宽限期7天,押汇期限为58天。

国贸实务案例分析

国贸实务案例分析

国贸实务案例分析1.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销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2.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

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3.英国某公司议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

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

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4.某公司以CPT条件出口一批冬装,公司按期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但运输途中因天气原因延期一个月,错过了销售季节,卖方由此向该公司提出索赔。

问此项损失应由谁承担?5.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先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6.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

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领受货物的准备,但却于合同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才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达。

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

该公司以此项国外买方提出索赔。

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7.某公司以EXW条件买进一批药材,在受领货物时,发现茶叶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据此公司拒绝提货和付款。

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8.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

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

问买方拒绝支付货款,是否合理?9.一批出口到阿拉伯的冻鸡,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有出口地伊斯兰协会出具证明书,证明该冻鸡是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的。

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冻鸡的颈部没有任何刀口痕迹,不符合伊斯兰的屠宰方法。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会计继续学习)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会计继续学习)

D/P、D/A是商业信用。

信用证是外国银行信用担保;托收是商业信用担保。

一定要正本信用证:不能拿到别的银行再去打包贷款。

防止多次打包。

信用证议付:有些是指定银行议付的,如:BANK OF CHINA中国银行,那么,别的银行就不能对信用证进行议付。

软条款:指信用证指定的某些条款对于实际履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约束性的条款。

如指定用某班航船运输等等。

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C/R 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
如果还有余款。

出口商出现货款两空。

银行解除了付款责任。

银行信用降为商业信用。

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寻求风险平衡点。

A
D
B、D
B
ABCDE。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案例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案例

二、进口贸易融资允许企业先行提货,或者银行先行为企业垫付货款。

(一)信托收据借单提货——融物(二)提货担保——融物(三)进口押汇——融资(四)减免保证金开证——融资第二节创新型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一、福费廷融资(一)福费廷的含义出口商银行对出口商的票据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

(二)福费廷融资的主要特点●用于金额较大、付款周期较长的业务●买断式的贴现,无追索权●金融机构承担较大风险●贴现率高于一般的票据贴现优点:●出口商可以通过向进口商提供远期付款的优惠条件,增强竞争力●出口商免受远期付款的风险,不占用自身信贷规模●应用范围广:既可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又可用于过去贸易留存的应收账款●操作灵活,可选用不同于贸易合同的结算货币●操作简单●存在福费廷二级市场●避免利率与汇率风险第三节保付代理融资一、保付代理的含义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单据卖断给办理出口保理业务的机构。

保理人角色:——出口商的销售代理人——向出口商提供融资保理业务包括销售管理、信用管理和资金融通。

二、保理业务的手续(一)申请信贷额度1.签订购销合同2.卖方向保理人申请信贷额度3.保理人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4.保理人承诺信贷额度(二)交货,出具发票1.卖方交割货物、出具发票2.卖方向保理人递交发票副本3.保理人向卖方支付约80%发票金额的款项(三)款项托收1.发票到期日,保理人向买方托收2.买方将款项支付保理人3.保理人向卖方支付余额即使买方客户破产或失去偿债能力,保理人也必须对票据提供融资。

三、保理业务的优点●可得到超出其经营规模的资金融通●出口商通过即期付款改善与供货商关系●不需增加新的负债,也不需要附加的保证●节约维持本公司管理部门的费用●保理人的信贷保护和托收服务向出口商保证了海外进口商的资信【例题·单选题】在保理业务中,()承担了信贷风险。

A.出口商B.银行C.保理组织D.进口商【答案】C保理业务包括销售管理、信用管理和资金融通。

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产品及案例

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产品及案例

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产品及案例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加深,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主要包括国际贸易融资、外汇保理、跨境资金池、国际代理结算等产品和服务。

本文将介绍商业银行的一些国际业务产品,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二、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信用证业务、保函业务和跟单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信用证开立、议付、托收等服务,为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提供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

例如,某企业在国际采购中需要向国外供应商支付货款,但由于对方不愿意提供先行付款或信任该企业的信誉,该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证的方式,由商业银行向国外供应商支付货款,并要求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交货。

三、外汇保理外汇保理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一种结合国际贸易融资和外汇业务的综合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国际商业债权保理、出口保理和进口保理等服务,解决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资金周转和风险防范问题。

例如,某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需要向国外客户提供货物,并从国外客户那里收取货款。

但是由于国外客户的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不确定,该企业选择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提前向该企业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同时由商业银行承担国外客户违约风险。

四、跨境资金池跨境资金池是商业银行为跨国企业提供的一种集中管理资金、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利用的金融工具。

通过建立跨境资金池,企业可以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结算和融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例如,某跨国企业在多个国家设有子公司,每个子公司都有一定的资金需求和储备,通过建立跨境资金池,企业可以集中管理和调度各个子公司的资金,根据各地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储备情况进行合理的资金配置。

五、国际代理结算国际代理结算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一种跨境支付和结算服务,主要包括国际票据代理承兑、国际支票代理托收等。

通过国际代理结算,商业银行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跨境支付和结算的便利和安全,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和可靠性。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案例一: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CIF 出口合同, 我国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

货品发出后, 银行议付了货款, 但货到目旳港后发现严重破损, 而保险中没有投保破损险(由于买方没有指明), 买方规定我国公司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问: 我方应否办理?答: 买方规定不合理。

此案波及到CIF 合同旳性质。

1.根据.年通则》, CI.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 即卖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旳对旳完整旳单据, 就算完毕了交货义务, 而不必保证到货, 因此不是到岸价。

2.CI.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投保金额和险别必须事先商定,如果没有商定,只能按照国际惯例办理,即按FO.货价×(1+10%)投保平安险。

3.在CI.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解决索赔事宜。

如果买方规定卖方替代办理索赔事宜,但责任和费用用由买方承当。

本案例, 买方显然是在推卸责任。

因此我方不能答应对方规定。

案例二: 某年11月,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签订了出口5000 公吨钢材旳合同, 价格条款为CIF 温哥华。

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我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了租船定舱和保险并支付了有关费用, 获得了全套合格单据并到议付行付货款, 不料货品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啸, 所有灭失。

外商以货品灭失为由回绝付款赎单, 问我方如何解决?答:这是一起并不复杂案例。

在CIF 术语中, 买卖双方风险划分地点是装运港船舷, 越过船舷后旳风险由买方承当, 卖方办理保险仅仅是代理性质, 出险后应由买方办理索赔事宜。

此外CIF属于象征性交货, 即凭全套合格单据, 买方就不得拒付货款。

尚有, 信用证业务属于银行信用, 应由议付银行承当第一付款责任。

解决措施:我方一方面应向议付行议付货款, 再由议付行向付款行申请付款, 只要全套单据合格, 付款行不得拒付。

另一方面我方应向买方讲明道理, 提出严重交涉, 只要对方不无理取闹, 就会按照国际惯例迅速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的法律实务案例(3篇)

国际贸易的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8年,我公司与美国一家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美企”)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美元的货物出口合同。

合同约定,我公司负责向美企出口一批电子产品,货物从中国运往美国,采用FOB(船上交货)价格术语,支付方式为即期信用证。

二、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将货物装船并取得相应的装船单据。

随后,我公司向银行提交了装船单据,申请开立信用证。

银行在审核单据后,确认无误,随即通知美企付款。

美企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了货款。

三、纠纷发生货物抵达美国后,美企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部分产品无法正常使用。

美企遂与我公司联系,要求退货或赔偿损失。

我公司对此表示,根据合同条款,货物质量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给买方,因此我公司不承担货物质量问题的责任。

四、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货物质量责任。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36条的规定,卖方应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对风险承担作出规定。

在本案中,合同明确约定采用FOB价格术语,根据FOB术语,风险在货物装上船时转移给买方。

此外,公约第37条规定,卖方应保证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在本案中,我公司已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并取得了装船单据,证明货物已经装船。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公司已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应承担货物质量问题的责任。

五、纠纷解决尽管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公司不承担货物质量责任,但考虑到与美企的长期合作关系,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纠纷:1. 沟通协商:我公司主动与美企进行沟通,了解其退货或赔偿的具体要求,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质量检测:我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质量检测,以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3. 技术支持:我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美企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部分赔偿:鉴于美企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同意对部分产品进行赔偿,以维护双方合作关系。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

第四章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国际贸易融资指银行对进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有关的一切融资活动。

——以该项贸易活动的现金流量作为进出口商履约的资金来源——以结算中的商业单据或金融单据等权利凭证为履约保证第一节传统结算方式下的国际贸易融资汇款:进口商主动将款项交存银行,委托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给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托收: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代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银行订立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即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不同结算方式对应不同的融资方式汇款——银行提供的、基于交易的融资方式相对较少托收、信用证——本书中所介绍的融资方式一、出口贸易融资(一)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凭出口单据为抵押,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的短期融资活动。

即期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企业A公司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常年向欧美出口毛纺织产品。

金融危机后,纺织业受到冲击,从前通常采用的赊销交易方式风险加大,且进口商的资金亦不宽松,其国内融资成本过高。

,经商议,双方达成以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方式进行付款。

该做法虽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A公司收不到货款的风险,但从组织货物出口到拿到货款仍需较长一段时间,这让A公司的流动资金出现了短缺。

另外,A公司担心较长的付款时间会承担一定的汇率风险。

【分析】银行分析认为,A公司出口一向较为频繁,且该公司履约记录良好。

结合具体情况,设计融资方案如下:在押汇总额度内,为A公司提供50%的出口押汇和50%的银行承兑汇票,借以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

A公司按美国某银行开立的金额为200万美元,期限为提单后90天付款的远期信用证出运货物后,公司将全套单据提交给某商业银行浦东B分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业务。

尔而后,B银行将单据寄往美国开证行,对方向我国银行开来承兑电,承诺到期付汇。

于是B银行答应放款,并与A公司协商以人民币押汇,以免除客户的汇率风险。

贸易实务案例

贸易实务案例

FOB案例: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公吨,每公吨按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L/C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

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

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

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

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 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出口手续及费用,这在《INCOTERMS》中已有规定”。

美方回电:“成交时未明确规定按《INCOTERMS》办理,应按我方商业习惯和《1941年修正本》”。

问:美方的要求合理吗?有何启示?分析:本案问题出在我方业务员不了解美国的FOB Vessel与《INCOTERMS 》中的FOB的不同之处,不了解两者在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负担上的区别。

FOB V essel规定,应由买方支付出口捐税及各种签证费用。

在实践中,买方如不想承担上述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FOB NEWYORK Subject To INCOTERMS”。

CFR案例:某市一进出口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马赛一进口商签订一批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

货物于1月8日上午装“昌盛轮”完毕,当天因经办该项业务的外销员工作繁忙,待到9日上班时才想起给买方发装船通知。

法商收到我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获悉“昌盛轮”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担。

于是法商立即来电表示该批货物损失应由我进出口公司承担并同时索赔8000美元,且拒不赎单。

由于该法商是我方老客户,经我方向其申述困难并表示歉意后也就不再坚持索赔,但我方钱货两空的教训实值得吸取。

分析:《通则》规定,按CFR条件成交,卖方必须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

“充分”既指内容上的充分,也指时间上的充分,即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有充分的时间为风险已转移至买方的货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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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口贸易融资
允许企业先行提货,或者银行先行为企业垫付货款。

(一)信托收据借单提货——融物
(二)提货担保——融物
(三)进口押汇——融资
(四)减免保证金开证——融资
第二节创新型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一、福费廷融资
(一)福费廷的含义
出口商银行对出口商的票据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

(二)福费廷融资的主要特点
●用于金额较大、付款周期较长的业务
●买断式的贴现,无追索权
●金融机构承担较大风险
●贴现率高于一般的票据贴现
优点:
●出口商可以通过向进口商提供远期付款的优惠条件,增强竞争力
●出口商免受远期付款的风险,不占用自身信贷规模
●应用范围广:既可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又可用于过去贸易留存的应收账款●操作灵活,可选用不同于贸易合同的结算货币
●操作简单
●存在福费廷二级市场
●避免利率与汇率风险
第三节保付代理融资
一、保付代理的含义
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单据卖断给办理出口保理业务的机构。

保理人角色:
——出口商的销售代理人
——向出口商提供融资
保理业务包括销售管理、信用管理和资金融通。

二、保理业务的手续
(一)申请信贷额度
1.签订购销合同
2.卖方向保理人申请信贷额度
3.保理人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4.保理人承诺信贷额度
(二)交货,出具发票
1.卖方交割货物、出具发票
2.卖方向保理人递交发票副本
3.保理人向卖方支付约80%发票金额的款项
(三)款项托收
1.发票到期日,保理人向买方托收
2.买方将款项支付保理人
3.保理人向卖方支付余额
即使买方客户破产或失去偿债能力,保理人也必须对票据提供融资。

三、保理业务的优点
●可得到超出其经营规模的资金融通
●出口商通过即期付款改善与供货商关系
●不需增加新的负债,也不需要附加的保证
●节约维持本公司管理部门的费用
●保理人的信贷保护和托收服务向出口商保证了海外进口商的资信
【例题·单选题】
在保理业务中,()承担了信贷风险。

A.出口商
B.银行
C.保理组织
D.进口商
【答案】C
保理业务包括销售管理、信用管理和资金融通。

()
对错
【正确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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