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招教】2016年洛阳市直招教31人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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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招教】2016年洛阳市直招教31人考试公告2016年洛阳市直招教31人考试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30。报名入口:2016年洛阳市直招教考试报名时间丨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4:30。笔试时间:5月21日。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文综/理综。具体公告如下:

为满足我市教育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幼儿园)考试招录聘用教师3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现制定如下考试招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告全文内容点击登录河南招教网。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出生年月:1981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

中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互相通用)。报考烹饪专业的,持中等职业学校中餐烹饪、西餐烹饪、烹饪与营养教育、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教师资格,或高等学校的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师资格的均可报名。

5.现未就业。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本次洛阳市直招教共招聘31人,详情请点击《2016年洛阳市直招教考试岗位表丨职位表》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30。

3.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10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10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公告全文内容点击登录河南招教网。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交纳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

至17:30)到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室(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A区253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公告全文内容点击登录河南招教网。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2);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市教育局105办公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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