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陪送单位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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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条例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条例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条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卫生规范
十八、内部质量控制与审查
18.1质量控制
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配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18.2审查与改进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十九、外部监督与合作
19.1监督检查
主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外部监督,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卫生规范
一、环境卫生
1.1建筑与设施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的建筑与设施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用餐环境整洁、卫生、安全。建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排水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2清洁与消毒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对餐具、容器、操作台、厨房设备等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十一、食材溯源与记录管理
11.1食材溯源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材溯源体系,记录食材的来源、批次、供应商等信息,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1.2记录管理
各类食品加工、制作、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应详细、准确、完整,记录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验。
2.3食品保质期管理
食品的保质期管理应严格执行,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及时处理,严禁使用过期食品。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
3.1加工制作场所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操作台、设备、工具等应符合卫生要求。生食和熟食加工制作场所应分开设置,防止交叉污染。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6.27•【文号】•【施行日期】2005.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是保障人们健康饮食的重要保障。

食品安全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餐饮行业是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方之一。

为保证顾客饮食健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卫生规范。

首先,外观卫生是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基本要求。

食品从进入餐厅、制作、存储、开发到铺设在餐桌上,所有的环节都需要保证干净卫生。

员工应该穿着整洁的衣服和帽子,保持手和指甲的清洁并使用洗手液清洁双手。

餐具和厨具应该经过充分的清洗和消毒。

餐桌、地板、墙壁和门窗应当经过定期清洁。

所有的食品应该经过冲洗或者去皮,以确保减少可以污染的物质的存在。

其次,原材料的选择和存储也是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重要内容。

新鲜的食品是健康饮食的重要基础,选择的原材料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保质期要求,并且需要确保没有过期、发霉或是腐烂的现象。

所有的食品原材料应当储存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下,并随时间标注其出厂日期、保质期和存储时间。

此外,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卫生规范也需要按照严格的要求执行。

所有的食品制作设备需要经过彻底的清洁和消毒。

经过清洁的烹饪器具和刀具应当单独储存,以避免交叉污染。

员工应该穿着适合的制服,在制作食物之前,需要配备洗手设备,先洗手并戴上手套,再进行制作。

在食品加工结束之后,所有的垃圾瓶子或刀具需要马上收集起来,以避免存储垃圾的影响,并在垃圾桶上填上胶带,防止害虫和昆虫进入。

最后,还需要对集体用餐的配送周期和配送方式进行严格管控。

配送单位应该严格执行自家的保鲜标准,采用食品保鲜袋、保温器和保冷器,确保所有的食品储存、配送和送到用餐地点的过程中,食品不受损坏或变质。

双头检查、环节监督,还需要把配送周期和配送方式及时实施评价,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总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

只有在生产和提供这些食品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卫生规范和操作标准,才能够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切实体现单位和人员的良好社会责任感。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是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餐饮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外就餐或通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获得便利的饮食服务。

因此,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一、卫生环境和设施要求1. 餐饮场所应保持整洁,桌椅、餐具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2. 厨房、库房和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和通风,并配备足够的排放装置和废弃物处理设施。

3. 配送单位应有合适的存储设备和运输工具,要定期清洁和消毒,并确保食品保持适宜的温度。

二、食品采购和储存要求1.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选择正规渠道的食品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建立健康档案。

2. 进货食材要查验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食品。

3. 食品应按照不同种类分开存储,冷链食品应储存在恰当的低温环境中。

三、食品加工和制作要求1.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环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所有使用的食材应经过洗净、杀菌等处理。

3. 加工工具和设备应保持干净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配送和运输要求1.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确保食品配送车辆和容器的卫生状况,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食品配送途中应注意避免过度挤压或碰撞,以防止食品变质。

3. 配送单位应制定配送路线和时间,确保食品按时送到,并定期检查食品运输记录。

五、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要求1.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等内容。

2. 员工应加强个人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患病或携带传染病从事食品制作和配送工作。

3.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健康情况和培训情况。

六、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要求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卫生规范。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卫生规范一、前言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非常高。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制定和遵守卫生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应遵循的卫生规范。

二、餐饮环境卫生规范在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中,环境卫生是保证食品卫生的基础。

以下是餐饮环境卫生规范的几个关键要点:1. 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整洁,以防止害虫和脏物的滋生。

2. 要定期进行室内空气消毒和通风,确保空气新鲜。

3. 厨房的地面、墙壁和天花板应采用防潮、防滑、易清洁的材料,并保持干净。

4. 所有餐具、炊具和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无菌,并防止交叉污染。

三、食品原材料的选购和储存食品原材料的选购和储存直接关系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食品原材料选购和储存的卫生规范:1. 选购时要选择新鲜食材,确保无霉变、变质、虫蛀等情况。

2. 所有食品原材料应储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环境中,避免日晒雨淋和高温。

3. 不同种类的食品原材料应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 储存食材的容器和包装袋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四、食品加工规范食品加工过程是确保产品卫生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食品加工规范的几个要点:1. 所有从事食品加工的员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按要求佩戴洁净工作服、帽子和手套,保持个人卫生。

2. 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应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中进行,避免污染。

3. 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无菌。

4. 各类食品应按照正确的比例和时间进行加工,避免食品变质和滋生有害菌。

五、餐饮业卫生培训和管理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的员工卫生培训和严格管理是确保卫生规范落实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餐饮业卫生培训和管理的关键环节:1. 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及卫生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2. 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相关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一、规范概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运营管理,旨在规范其卫生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餐饮业卫生规范1. 环境卫生餐饮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

厨房设备和用具应定期清洗和消毒,并进行良好的储藏和分类。

垃圾处理设施应安全可靠,环境无异味。

2. 食品储存和处理食品应储存于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

食品应分类储存,冷藏、冷冻食品应储存在适当的温度下。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注意食品交叉污染的防控。

3. 食品加工和烹饪食品加工和烹饪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范和个人卫生。

餐饮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品。

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食用调料应符合卫生标准。

4. 食品销售和供应餐饮业销售的食品应检验合格,避免销售过期食品和劣质食品。

食品供应应标注明确的来源和生产日期,并保持食品的新鲜。

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1. 配送设备和容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使用清洁无异味的配送设备和容器,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配送设备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保持良好状态。

2. 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配送过程中,食品应储存于适宜的温度下,避免食品变质。

食品应分类包装,并标注明确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 配送员卫生管理配送员应进行健康体检,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帽子。

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禁止吸烟、喧哗和随地吐痰。

4. 配送车辆的卫生管理配送车辆应保持清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洗和消毒。

配送车辆上的食品应储存和摆放整齐,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四、卫生管理措施1. 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制定卫生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员工培训。

2. 加强卫生安全监督相关卫生部门应加强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卫生行为符合规范要求。

餐馆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标准

餐馆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标准

餐馆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标准
为了确保餐饮行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制定以下卫生规范标准:
1. 人员卫生要求
1.1 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1.2 在工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

1.3 员工必须按规定洗手,并在进入食品加工区之前,进行手部消毒。

2. 环境卫生要求
2.1 餐厅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加工区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异味。

2.2 环境温度要求适宜,通风良好,防止昆虫、老鼠等害虫侵入。

2.3 工作台面、餐具、厨具等应定期进行消毒。

3. 储存要求
3.1 储存食材的温度和湿度要控制在适宜的范围内,避免食材的变质。

3.2 储存区内应保持洁净、干燥、通风,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潮、防虫、防蛀等设施。

3.3 储存的食品应分类保管,定期清点过期食品,避免使用变质食品。

4. 食品加工要求
4.1 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注意食品安全,生熟分开,切菜板和刀具分类使用。

4.2 烹饪时,应严格控制食品的加热时间和温度,确保熟透。

4.3 食品加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操作手法,杜绝直接手接触食品。

以上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餐馆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要遵守,确保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第一章 总则
有关的术语
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厕所、更衣场所、非 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 就餐者专用的厕所、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 等辅助就餐的场所。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第一章 总则
有关的术语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 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 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杀死细菌芽胞。
交叉污染:指通过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 加工环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学的污染物转移到 食品的过程。
从业人员: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 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第二章 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
二、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卫生要求
4、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 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烹调(单纯经营火锅、 烧烤的可不设置)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 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 酒吧、咖啡厅、茶室可不设置)的场所。制作现 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 场所。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集体用餐配送 单位进行食品分装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 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备餐专间,或符合 本规范第七条第二项第五目的规定。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第一章 总则
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各类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 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不包括饮食流动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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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有关的术语
加工经营场所:指与加工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 场所。 ➢ 食品处理区 ➢ 非食品处理区 ➢ 就餐场所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日期】2005.10.01•【文号】•【施行日期】2005.10.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饭店管理正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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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
(四)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 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烹调(单纯经营火锅、 烧烤的可不设置)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 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酒吧、 咖啡厅、茶室可不设置)的场所。制作现榨果蔬汁 和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进行 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食品 分装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集中备餐的食 堂和快餐店应设备餐专间,或符合本规范第七条第 二项第五目的规定。
生食海产品:指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 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 类等水产品。
第一章 总 则
裱花蛋糕:指以粮、糖、油、蛋为主要原 料经焙烤加工而成的糕点胚,在其表面裱 以奶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等而制成的 糕点食品。
现榨果蔬汁:指以水果或蔬菜为主要原料, 以压榨等机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鲜水果或 蔬菜汁。
第二章 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
3、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 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如带 水封地漏)。
4、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 当方式处理。
第二章 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
(二)墙壁与门窗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
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 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 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 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 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 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 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 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 品摊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 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 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ﻫ(除二十四条外其它全文导入,适用安环部、公司食堂)ﻫ2005年6月27日ﻫ卫监督发[2005]260号ﻫﻫ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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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条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餐饮业及用餐配送单位卫生安全规范

餐饮业及用餐配送单位卫生安全规范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餐饮业及用餐配送单位卫生安全规范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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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主要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括下列用语中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自助餐等)。

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凉菜(又称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生食海产品:指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品。

裱花蛋糕:指以粮、糖、油、蛋为主要原料经焙烤加工而成的糕点胚,在其表面裱以奶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等而制成的糕点食品。

现榨果蔬汁:指以水果或蔬菜为主要原料,以压榨等机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鲜水果或蔬菜汁。

自助餐:指集中加工制作后放置于就餐场所,供就餐者自行选择食用的餐饮食品。

(四)加工经营场所:指与加工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1、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

(1)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被环境污染,清洁要求较高的操作场所,包括专间、备餐场所。

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专间、集体用餐分装专间等。

备餐场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装、分发、暂时置放的专用场所。

(2)准清洁操作区:指清洁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操作场所,包括烹调场所、餐用具保洁场所。

烹调场所:指对经过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进行煎、炒、炸、焖、煮、烤、烘、蒸及其他热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保洁场所:指对经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存放并保持清洁的场所。

(3)一般操作区:指其他处理食品和餐具的场所,包括粗加工操作场所、切配场所、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食品库房。

粗加工操作场所:指对食品原料进行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部分等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切配场所:指把经过粗加工的食品进行洗、切、称量、拼配等加工处理成为半成品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指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的操作场所。

食品库房:指专门用于贮藏、存放食品原料的场所。

2、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厕所、更衣场所、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3、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专用的厕所、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等辅助就餐的场所。

(五)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六)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七)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八)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夹带的杂质和原料、工具表面的污物所采取的操作过程。

(九)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杀死细菌芽胞。

(十)交叉污染:指通过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学的污染物转移到食品的过程。

(十一)从业人员: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本规范中“应”的内容表示必须这样做,“不得”的内容表示禁止这样做,“宜”的内容表示以这样做为佳。

第二章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第五条选址卫生要求(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二)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三)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卫生要求(一)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二)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

(三)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四)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烹调(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酒吧、咖啡厅、茶室可不设置)的场所。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食品分装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

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备餐专间,或符合本规范第七条第二项第五目的规定。

(五)食品处理区宜根据附件1的规定设置独立隔间的场所。

(六)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业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宜符合附件1规定。

(七)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食品处理区内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

洗手消毒水池、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的设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七条第八项、第十一项的规定。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八)烹调场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九)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以上的餐馆和食堂宜设置独立隔间。

(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七条设施卫生要求(一)地面与排水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不小于1.5%)及排水系统。

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它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不小于3cm),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

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

排水沟出口应有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

3、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如带水封地漏)。

4、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二)墙壁与门窗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

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1.5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3、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4、粗加工、切配、烹调、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和各类专间的门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5、供应自助餐的餐饮单位或无备餐专间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以设空气幕为宜。

(三)屋顶与天花板卫生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

2、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

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3、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四)厕所卫生要求。

1、厕所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2、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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