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头镇初级中学星级教师评选方案(最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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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头镇初级中学

星级教师评定暨绩效津贴分配方案为了激励先进,给广大教师树立榜样,进而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博爱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磨头镇初级中学的实际情况,制定磨头镇初级中学星级教师评定暨绩效津贴分配方案如下:

一、成立磨头镇初级中学星级教师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刘拥军

副组长:马继高刘陆军刘军营高克文

成员:焦联平林国振刘兵李金平李巧玲赵利霞

田云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照学校评定方案进行评选,严格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2、择优的原则。对达到条件但人数超过该星级比例的,以超出镇平均分的高低为标准优中选优。

3、量化考核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的原则。

4、绩效挂钩的原则。

5、坚持和谐稳定,凝聚人心的原则。

三、评定名额及比例分配:

1、磨头镇初级中学星级教师的评定分为五个等级,即五星教师、四星教师、三星教师、二星教师及一星教师;

2、评选比例分别为教师总数的10%、20%、40%、20%、10%;

四、评定办法:

(一)评定计分办法:教学成绩占60%,教学过程占20%,师德师风占10%,民主测评占10%。(其中教学成绩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所占比例为4:3:3)

1、教师的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得分计算办法

平均分得分=个人平均分÷本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60×40%

合格率得分=个人合格率÷本乡同年级同学科合格率×60×30%

优秀率得分=个人优秀率÷本乡同年级同学科优秀率×60×30%

个人教学成绩得分=个人平均分得分+合格率得分+优秀率得分

2、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按教导处教学工作检查进行得分。

(1)、业务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12次,共计10000字,按A、B、C三档依次计20、15、10分,无业务理论学习笔记计0分。

(2)、教案检查每次20分,按A、B、C三档依次计20、15、10分,无教案计0分。

(3)、作业检查每次20分,按A、B、C三档依次计20、15、10分,无作业计0分。(无作业的教师计平均分)

(4)、听课笔记每学期至少听15节,听课笔记按A、B、C三档依次计20、15、10分,无听课笔记的计0分。

(5)、培优转差、课外活动每次20分,按A、B、C三档依次计20、

15、10分,无培优转差、课外活动的计0分

(6)、教研活动,每按教研组要求认真参加一次教研活动计10分,不认真参加计5分,不参加不计分。

学期末将每位教师的常规检查得分进行总计,以第一名教师得分为20分的计算公式,计算每一位教师的常规工作得分。

3、师德师风

(1)、考勤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一节扣0.5分,病假一节扣0.2分,旷工一节扣3分(旷工期间有课的每节加扣3分),旷会一次扣2分。一个月全勤加5分。

(2)、参加有偿补课,被家长、学生举报到教育局受到通报批评的,一次扣除5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5分。

(4)、给学生推销资料从中谋取利益的,受到举报并被上级处理的,一次扣除5分。

4、民主测评:

分教师互评和学生评教两部分,学生评教占30%、教师互评占70%。学生评教由每班成绩前15名学生,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教师互评由每位教师对学校的所有教师进行评议(除本人外)。

(二)准星级教师认定及星级教师的确认

将所有教师的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队,根据10%、20%、40%、20%、10%的比例,划定准五星、准四星、准三星、准二星、准一星教师的

对象,然后对照星级教师的成绩准入条件及学校量化考核准入条件,对教师的星级进行认定,达不到相应准入条件的准星级教师实行降星处理,直至到符合相应星级教师的标准为止。

(三)星级教师评定成绩准入条件:

1、五星教师(成绩评定达到A级):所任教学科的平均分高于县平均分且超出镇平均分数20%以上;

2、四星教师(成绩评定达到B级):所任教学科的平均分高于县平均分且超出镇平均分数10%以上;

3、三星教师(成绩评定达到C级):所任教学科的平均分高于镇平均分10%至低于镇平均分7%;

4、二星教师(成绩评定达到D级):所任教学科的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7%至15%;

5、一星教师(成绩评定达到E级):所任教学科的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15%至25%;

(四)星级教师综合考评量化排名准入条件:

各教师达到县教育局的星级教师准入条件后,且符合学校对教师的综合量化考核排名条件(教师量化考核方案详见附件):

1、五星教师:在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名次位于前20%;

2、四星教师:在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名次位于前40%;

3、三星教师:在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名次位于前80%;

4、二星教师:在学校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名次位于前90%;

五、其他方面:

1、如果出现师德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星级评定领导小组商议,进行降星处理。

2、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二周,取消五星级教师评定资格。

六、绩效津贴再分配方案:

1、全体教师每人358元绩效津贴,首先将18个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贴及学校评出的“首席教师”的特殊津贴分摊后,其余部分全部参与再分配;

2、首先根据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绩效津贴分配权重1:1.3:1.6:1.9:2.2的标准,算出全校星级教师系数之和,然后计算出单位系数的分配额度;其次算出每个星级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最后将同星级教师的量化考核积分相加,算出该星级教师量化积分之和,算出该星级量化考核每分的分配额度,分别计算出每个教师的个人额度。

3、凡在学校正常上课的领导,皆参与到学校绩效再分配之中。特殊情况(因大病不能正常担任工作量的教师及后勤管理人员)的教师的津贴分配由学校教师代表大会商议决定。

4、借调人员不参与星级教师评定和绩效工资分配。

5、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磨头镇初级中学

2013年元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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