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doc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1. 背景介绍耕地保护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2. 目标概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目标是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具体目标包括: - 规范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
- 设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评估耕地保护工作的完成情况。
- 鼓励耕地保护责任主体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
- 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3. 责任主体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包括政府各级行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
各级责任主体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
4.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为了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以评估耕地保护工作的完成情况。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 - 耕地面积保护率:计算耕地面积与总土地面积之比,评估耕地面积的保护情况。
- 耕地质量保持率:评估农田土壤的肥力和水分保持情况。
- 耕地整治进展率:评估耕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情况。
- 耕地资源利用率:评估耕地利用效率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
- 耕地环境保护:评估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5. 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程序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 目标设定:根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定考核目标和指标。
2. 数据收集: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3. 考核评估: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评估。
4. 结果公示:公示考核结果,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5. 考核反馈:向责任主体提供考核结果和评估意见,并要求改进工作。
6. 效果监测:对考核结果进行跟踪监测,评估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
6. 奖惩机制为了激励责任主体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积极主动、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奖惩机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13•【字号】浙政办发〔2018〕108号•【施行日期】2018.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0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32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章考核等次第四章奖惩第五章附则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健全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市政府对省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以下统称省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期,于次年第一季度对市级政府上一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0•【字号】阳府办〔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0日阳江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耕地保护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全省耕地保护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9〕2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阳江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是指阳江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以下称市考核工作),每年开展1次。
第三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节约集约用地任务、“三旧”改造任务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市考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以下统称市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逐年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村级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
村级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各村、各单位:为夯实“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基础,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就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目的通过分解落实省、市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考核,推动全镇各村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为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考核内容根据市对我镇考核的主要内容,分解量化到村的有12个指标:1.创建小农场(100亩以上)2.推广机插秧面积3.新增设施种植业面积4.新增林业绿化面积5.新增持证专业证书劳动力人数6.村庄环境整治7.低收入农户脱贫8.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2%的村9.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的村10.秸秆两季综合利用及双禁率11.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12.5%三、考核方法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目标以镇当年下达的任务为准),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为10分。
1.创建小农场(100亩以上):基本分8分,此项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不得分。
2.推广机插秧面积:基本分8分,按完成目标任务比例加减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基本分的50%。
3.新增设施种植业面积:基本分5分,按完成目标任务比例加减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基本分的50%。
;无此项考核指标得基本分。
4.新增林业绿化面积:基本分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不得分。
5.新增持证专业证书劳动力人数:基本分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
6.村庄环境整治:基本分10分,以镇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考核;无目标任务得基本分。
7.低收入农户脱贫:基本分1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不加分。
8.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2%的村:基本分2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不加分。
股室目标责任制考评管理办法
目标责任制考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全面评价局属各单位工作实绩,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激励和促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评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牧工作全局,大力推进单位管理创新,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局属各单位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绩效意识,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充分调动和激励业务干部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评原则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实行“统一实施、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分类考核”的总原则。
坚持半年初评与年终总评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够量化的工作一律实行量化管理,不能量化的工作用定性任务考评。
同时要坚持分级考核原则,由局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局属各股室、中心、站所,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考核下属对口单位和干部个人,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简明扼要、便于操作。
三、考评范围局机关各股、室、站、中心;农技中心、种子站、疫控中心、动监所、植保站.四、考评内容、分值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以签定的责任书为准,实行百分制,包括职能指标和共性指标两大块,其中职能指标占70分、共性指标占30分。
职能工作指标是指责任制单位承担的具有业务职能特征的工作目标;共性工作指标是指责任制单位承担的自身建设、社会建设与管理等具有建管共性特征的工作目标,包括单位内部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方面。
五、考评程序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工作机制。
(一)半年初评。
由局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督促检查,形成督查通报,旨在推进工作落实,并为年终考核积累必要的参考数据。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附细则)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红线,进一步提高我市耕地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依法依规。
紧紧围绕耕地保护基本国策,根据《土地管理法》、《XXX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号)精神,依法、依规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二)客观公正。
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按照程序规范、目标明确、主体清晰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奖惩分明。
考核本着鼓励先进、带动后进的原则,对在耕地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力的单位,取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奖资格。
二、考核内容(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以本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考核依据,到XXXX年末,县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下达的面积(如国家有最新要求,以XX区最新下达的数据为准)。
1.耕地保有量。
至XXXX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6.43万亩(全部为水浇地)。
其中:XX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8万亩;XX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4万亩;XX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25万亩。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至XXXX年末,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9.79万亩。
其中:XX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6万亩;XX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01万亩;XX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5.42万亩。
(二)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与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各项制度。
年内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制度”。
落实好支持设施农业政策,切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三)土地征收管理。
严格执行《XXX政府关于公布XX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征地标准,规范征地程序,确保征地补偿依法规范兑付,认真落实征地信息公开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县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模板】
XX县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18〕2号)、《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18〕63号)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及各自行政区域内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县政府对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县国土资源局XX 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统计局(以下简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非农建设及违法用地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年度自查每年开展一次,由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开展;从201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期中检查在每个规划期的第三年开展1次,由县考核部门组织开展;期末考核在每个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1次,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考核部门开展。
第五条县级考核部门按照上级制定的考核检查指标,会同有关部门,根据《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和非农建设占用及违法占用、生态退耕、灾毁耕地等实际情况,对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下达考核指标,作为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第六条经国家批准的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项目,经国家认可的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生态退耕面积、灾毁耕地面积等,作为考核依据。
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2)
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主要是衡量和评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考评方案:
一、目标明确性:
1. 目标是否明确具体,能否量化和衡量;
2. 目标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针对性强。
二、计划实施情况:
1. 目标计划是否得到充分落实;
2. 相关部门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3. 计划实施过程中是否有延误或调整。
三、工作进展:
1. 目标是否按时完成;
2. 目标完成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3. 相关工作是否有重大突破或创新;
4. 工作进展中是否存在问题和困难。
四、工作质量:
1. 目标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2. 各项工作是否按照质量标准进行;
3. 工作质量是否得到社会认可和肯定。
五、资源利用情况:
1. 是否有效利用了各项资源;
2. 是否进行了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配置;
3. 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六、群众满意度:
1. 新农村建设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改善程度;
2. 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满意度调查;
3. 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七、经济效益:
1. 相关经济指标的改善情况;
2. 新农村建设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度;
3. 新农村建设对农民收入的提升效果。
以上是一个较为全面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具体考评指标和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考评过程中,可以通过定期监测、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和评估,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评价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效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2.08.21•【文号】农银发[1992]173号•【施行日期】1992.08.2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农银发[1992]173号1992年8月2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业经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讨论,并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改善和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
一、经营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政策性支农任务的同时,实施企业化经营管理。
因此,农业银行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必须适应国民经济体制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服从宏观管理的前提下,积极开拓业务,搞活经营,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权限过分集中等项弊端,使农业银行真正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
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行性的工作,在行长统一领导下,要以县(市)运行为基点,把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与经济利益挂钩,确保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的完成。
二、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设置分为宏观调控指标和经营效益指标两大部分。
各项经营责任制指标,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核定下达。
(一)宏观调控指标1.不突破各项指令性计划2.严格执行各项支农政策和利率政策(二)经营效益指标1.各项存款增长率2.各项活期存款增长率3.资金运用率4.资金成本率5.呆滞呆账贷款占用率6.资金利润率三、利润留成资金的分配总行对各行实施“基数利润递增包干,基数留成相应增加,超收部分比例分成,留成资金统一下拨”的办法。
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设施建设:评估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方面的建设。
考评指标可以包括项目进度、建设质量、投入资金使用效
率等。
2. 农村产业发展:评估新农村建设项目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种植、畜牧养殖等方面。
考评指标可以包括项目引进的产业类型和规模、产业带
动效果、农民收入增长等。
3. 农村环境改善:评估新农村建设项目对农村环境的改善效果,包括水体、空气、土
壤等方面的污染治理,农村垃圾处理、农村卫生改善等。
考评指标可以包括环境指标
改善程度、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农村整洁程度等。
4. 农民生活改善:评估新农村建设项目对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效果,包括住房改善、
教育医疗设施建设、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等方面。
考评指标可以包括农民住房改造率、
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医疗保障水平、文化娱乐设施覆盖率等。
5. 农村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新农村建设项目对农村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
考评指标
可以包括农村党建工作情况、村民自治能力提升、农村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
以上是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的一个基本框架,具体的指标和权重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明确考评的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考评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农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11年度农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明确2011年度农村工作任务目标,统一农村干部的思想,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完成2011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责任目标及考评标准(一)、党建工作(140分)1、基层组织建设(95分)(1)、干部队伍建设(10分)党支部一班人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结构合理,支部协调作用发挥好,民主评议班子适应率85%以上(5分)。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班子受到集体戒勉谈话不得分。
支部书记民主评议优秀、称职票在90%以上(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其他两委干部在85%以上,每人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每有一名干部受到谈话倒扣5分,受处分倒扣10分。
(2)、党员人才队伍建设(20分)发展党员工作(10分)。
年内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2名预备党员。
每缺少一项扣5 分。
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该项不得分。
搞好人才统计摸底,并做好培训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党群互助会”组织,能够正常开展活动(1分)党员学习培训(2分)。
组织党员收看远程教育节目,民主评议党员合格率100%。
每有1人不合格扣2分。
完不成党费收缴不得分。
流动党员管理(2分)。
《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无遗漏,定期审验。
每有一人长期外出未发证扣2分。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5分)。
制定活动方案1分;开展公开承诺2分;开展点评活动1分;开展群众评议1分;活动情况开展不好酌情倒扣分。
(3)、民主管理制度建设(35分)认真落实三级联创各项措施,推行村级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村务民主监督制度(20分)。
对涉及公益事业大事、村级预决算、重大经济项目承包等需征求每户意见或召开村民大会,要按村务民主监督程序和“公议公策公决”工作要求,先请示总支书记,再按民主程序办理。
未落实村务民主监督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村级农业农村考核办法
村级农业农村考核办法各村、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
现就2014年村级农业农村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目标通过分解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的农业现代化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等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突击重点,加强考核,狠抓落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推进全镇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考核内容根据市对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结合本镇实际,分解考核到村的主要量化指标有10项:1、严禁用粮田开挖渔池。
2、创办家庭小农场(100亩—300亩)。
3、推广机插秧面积。
4、新增林业绿化面积。
5、村庄环境整治和提升及长效管理机制。
6、提水养殖管理费的收取。
7、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率(含上争资金)。
8、秸秆夏季全量还田和秋季综合利用及双禁率。
9、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
10、农业招商引资。
三、考核方法村级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为10分。
1、严禁用粮田开挖渔池10分,控制率100%,出现一次不计分。
2、创办家庭小农场(100-300亩)8分,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1个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3、推广机插秧面积7分(含每村新增一台插秧机),按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计分。
4、新增林业绿化面积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不得分。
5、村庄环境整治和提升及长效管理机制10分,按镇“四个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中,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考核结果计分。
6、提水养殖管理费的收取15分,以各村提水养殖面积为依据,每亩以50元为基数收取,由经管站提供收交的总额按完成比例计分。
7、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率(含上争资金)15分,达到20万元得满分,超过5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不超过4分。
8、秸秆夏季全量还田和秋季综合利用双禁率10分,按镇专项考核结果计分。
9、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8分(含村经济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按完成比例计分,增加1个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强化政策支持
制定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加大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 。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 。
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农业园区、农村电 商等项目。
健全法制保障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 定和修订工作,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立
会氛围。
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合作, 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扩大乡 村振兴工作的国际影响力。
05
责任制成效展望
实现农业现代化
01
02
03
农业生产效率提高
通过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 和装备,提高农业生产效 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 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农业结构优化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 特色农业、高效农业,提 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市场 竞争力。
将考核结果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 业绩评价、奖励惩戒等挂钩
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推动考核 结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和实践行动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监督和 评价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加强对各级政府和农民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
加强人才培养引进
加强人才培养
通过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乡村振兴人才的 专业素质和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 的人才保障。
VS
鼓励人才返乡
通过政策引导和优惠措施,鼓励更多的人 才返乡就业和创业,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
推动可持续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和 环境协调发展。
农业基地负责人考核方案
农业基地负责人考核方案
农业基地负责人的考核方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工具,它可
以帮助评估负责人的工作表现,激励其提高工作绩效,促进农业基
地的可持续发展。
考核方案应该从多个角度来评估负责人的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被考核其对农业生产的管理能力,包括
种植、养殖、农业机械设备的维护等方面。
评估其是否能够有效地
组织生产活动,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2. 资源管理,考核负责人对农业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情况,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管理、农药化肥使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评估其是否能够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 经济效益,考核负责人对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包括成本控制、销售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
评估其是否能够有效地提高农业
基地的经济效益,实现盈利。
4. 团队管理,负责人应被考核其对下属团队的管理能力,包括
人员培训、激励机制、工作分配等方面。
评估其是否能够有效地激
励团队成员,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5. 创新能力,考核负责人对农业生产的创新能力,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营销创新等方面。
评估其是否能够不断引进新技术、新理念,推动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农业基地负责人的考核方案应该是一个多维度的评估体系,既要注重生产管理和经济效益,也要关注资源保护和团队管理,更要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
只有从多个角度全面评估负责人的工作表现,才能更好地激励其提高工作绩效,推动农业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模板】
XX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增强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是指县人民政府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当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镇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行政区域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任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工作负责。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每年开展一次,逐年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内容:(一)耕地保有量。
上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恢复和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复垦、利用情况。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否达到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面积,违法占用、自然灾害损毁、改变用途造成数量减少幅度,违法占地上年度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整改和数据成果更新情况。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是否达到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情况。
(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耕地质量变化情况,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推行情况。
(五)其他情况。
第五条考核程序。
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根据省、市和县人民政府部署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和要求,拟定年度考核方案,对考核内容及分值提出意见,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各镇乡人民政府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考核方案组织自查,逐项说明执行情况,提供相应数据和证明材料,并向县人民政府报送自查报告。
考核部门依据国家和省认定数据、卫星遥感影像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内外业结合方式,对各镇乡人民政府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核实、检查、校验。
2014年农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办法
农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办法为全面完成2014年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今年市政府与县市区目标责任书内容设置及考核办法,根据今年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14年农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办法。
一、考核指标设置共设经济指标、高效设施农业、农业节水、草食畜牧业发展、特色林果和林业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民培训输转、移民扶贫开发、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9大类、29个单项指标,其中:1.经济指标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增加值2项(市对县责任书考核指标)。
2.高效设施农业包括:新增日光温室、新增日光温室有机生态无土栽培、百亩以上连片大棚蔬菜小区、其它特色高效田、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5项;3.农业节水包括:滴灌面积、新增安全饮水、垄膜垄作沟灌3项;4.草食畜牧业发展包括:调引种公羊、调引基础母羊、秸秆青贮氨化、县乡兽医体系建设4项;5.特色林果和林业生态建设包括:特色经济林、生态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项;6.新农村建设包括:中心村小区、村容村貌整治示范点、住宅新建和改造、“一池三改”户用沼气等配套工程4项;7.农民培训输转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劳务输转、劳务收入3项;8.移民扶贫开发包括:发展特色种植、新建暖棚圈舍2项;9.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工程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信息进村入户、防灾减灾应急响应机制3项。
二、具体考核办法:(一)经济指标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计10分,达不到11%不计分。
每超0.1个百分点加1分。
2、农业增加值增长以市对县责任书确定的指标,考核年度增长率、贡献率、完成率三项。
考核单位:市统计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二)高效设施农业:全市新增日光温室4500亩,新建改造日光温室有机生态无土栽培2250亩,新增百亩以上拱棚蔬菜生产小区80个16000亩,新增其它高效田面积35000亩,抓好20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考核办法:四项综合考量。
1、新增日光温室450亩计10分,450亩以上每增加100亩加1分,450亩以下不计分,出现10个空棚扣1分。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现将《伊春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办法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四章奖惩第五章附则伊春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两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是指市政府对各地政府当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以下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地政府对《伊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称“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负责,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检查等工作负责。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
考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及《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补充耕地指标易地流转、生态退耕、灾毁耕地等实际情况,对各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提出考核检查指标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后,由考核部门下达,作为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农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总支、村委会、居民单位、政府部门:
为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促进各村落实镇党委确定的XXXX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政府,镇党政协会决定研究制定《XXXX 年度村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考核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好新征程七大战役为主题,实现新时期七战七胜,以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型工业化、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着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村级经济发展、农村环境建设和税收协调与税收保护。
二、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1)百分比考核项目
在XXXX完成和运行得5分。
未完成任务得零分,未完成项目结转到下一年度考核得5分。
③项目投资。
当年任务完成得5分。
部分完成得比例分(由项目办考核、农业办)
3.若综合税务管理工作在XXXX年内完成并投入运行,加2分;在XXXX完成的每个项目加4分。
在XXXX完成并投入运营的每个项目加4分(招商局评估、项目办、农业局、第三产业办)
2.项目服务:积极做好项目的清障和土地交接工作,调解矛盾,确保项目按时开工,服务以非村引进项目启动。
根据项目用地面积,
在XXXX年内实施省、市、县、镇重点交通工程项目(拆迁、安置、土壤分配、坟墓搬迁、)
4.综合治税工作:对引进总部经济企业、纳税达XXXX年并获得县以上各类先进荣誉的,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
XXXX年创建并获县级以上认定的“绿色合格村、示范村”加2分(含5XXXX年银杏园,新增连片土地规模转入XXXX年无债村;当年,如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为3XXXX,市、县合作示范称号将加4分。
(由农业经济站评定)
XXXX年内完成新增高效设施栽培面积的村庄加2分,未完成任务的村庄减2分,XXXX年内完成春、秋茧收购任务的村庄加2分。
分(蚕业站评估)
XXXX年,XXXX年末综合考核得分(三大建设考核系数换算后的实际得分)高于上年,根据综合考核结果,XXXX年末每升增加一人,按人。
定村
(三)报酬和报酬
XXXX年终综合考核列出了XXXX年终全镇统一结算,按各村贡献进行考核,不得自行结算。
一经查实,将按同等数额处罚,镇纪委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考核对象和结算方式
(一)考核对象为县、镇确定的在职村干部分配,凡未经镇党委批
准增加的编外人员一律精简,不考核。
(2)各项指标的考核应由规定的部门在平时和年终严格进行。
考核分数应根据工作目标的好坏而扩大。
原则上,每项个人评估的扣除间隔不应低于XXXX年终评估结果。
考核部门负责人、镇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镇农业经济站汇总上报镇主要负责人审批公示。
(3)每个村末分配的干部报酬总额为基本报酬、考核报酬、报酬总额。
(4)年终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排序,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如果涉及“一票否决”,年末不得评为先进。
级
(5)各考核部门制定的考核细则必须报镇农业经济站。
各村还应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和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并报镇农业经济站备案。
上述考核办法中的奖励规定将实施到XXXX 12月31日。
如果城镇的其他文件涉及农村工作的个人评估分数,则以综合评估文件为准。
农业和农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