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金融业务中的作用
“强化公证服务金融领域工作推进我市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座谈会上讲话
“强化公证服务金融领域工作推进我市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座谈会上讲话在“强化公证服务金融领域工作推进我市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座谈会上的讲话很荣幸邀请各系统的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召开这次有关赋强公证的座谈会。
召开本次座谈会,既是我市司法系统去年颁布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4条”的一个后续,也是我局今年上半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继续深化和实施具体举措的其中重要一环。
下面结合我市经济和司法行政方面的现实状况,谈一下几点体会:一、赋强公证对三部门的益处(一)金融机构方面:1.政策支持从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力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开始,再到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的最新政策,18年间多部委针对金融机构、法院、公证机构三家部门关于赋强公证联合下文3次,扩大了部门间可以合作的财产标的范围,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鼓励和支持发展赋强公证。
2.开源节流,提高资金效率202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的扩大了金融机构可以办理赋强公证的范围,潜在的扩大了金融机构的需求客户。
一旦发生违约风险,赋强公证则可以从减少诉讼时效、避免公告送达、节约维权成本等多方面降低金融机构为追讨欠款所需要付出的资源成本。
3.模式成熟、信息联网据我考察工作时得知,我市的赋强公证已经开展多年,而且成果丰硕。
七区九县的各个公证处都开展了该项业务,已经累积形成了一套完备成熟的工作流程和应对方案。
过去坐等证源上门,核实困难的情况在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的“一网通办”打通后,将不复存在。
(二)法院方面:1.政策引导,鼓励探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法院加强与公证机构的衔接,支持公证机构、公证员参与纠纷解决,为法院提供多元解纷服务和辅助工作。
浅论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金融行业的作用
浅论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金融行业的作用【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金融行业的作用。
【关键词】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金融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赋予了公证机构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的三大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特殊职能,也是法律的强制性在公证制度活动中的体现。
公证制度的这种独特职能,非常适合金融风险防范,特别是对信贷资金的安全保障起着成为重要的作用,这是由于信贷业务的特点决定的:(一)借贷双方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是特定的,经营贷款业务的,必须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批准设立的金融企业;在借贷活动中,银行始终处于债权人地位,借款人始终处于债务人地位;(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清楚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三)借贷关系的建立,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双方都必须遵守,认真执行。
由于贷款手续严谨,因而发生纠纷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四)贷款合同的违约,基本上是由于贷款方不按期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造成的,违约责任易于界定;(五)银行普遍推行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后,借款人违约,威胁贷款安全时,有现在的抵押(质押)物可供优先受偿,贷款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保护。
金融系统在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过去主要是在贷款出现风险时,依靠向法院起诉来追偿,此时,不仅是风险已经发生,而且往往会陷于费时、费事、费力的讼累,更经常碰到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在案件胜诉后无法归垫的尴尬。
银行诉讼标的大,需垫支的案件受理费多,“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实教训,使银行一般怕对欠贷企业轻易起诉,这是目前金融系统大量逾期贷款不能及时清收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产业资本、商业资本、金融资本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这些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得不到和解,就会通过传统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得以解决,判决或仲裁生效后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而实现债权,法律成本之高是不言而喻的。
公证与金融法律事务
拓展业务领域
积极拓展新兴业务领域,如知 识产权保护、网络证据保全等 ,为公证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际公证行业的合作与 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 提升我国公证行业的国际竞争
力。
THANKS
感谢观看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加强专业培训和教育
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其专业素养 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建立道德规范和约束机制
制定从业人员道德规范和约束机制,明确职业操守和行为 准则,倡导诚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
加强监督和惩戒力度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惩戒力度,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规 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行业声誉和市场秩序。
05
CATALOGUE
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
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披露内容、方式和频率,确保投资 者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相关信息。
强化信息披露监管
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进行严 厉惩处,提高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注重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准确性,避免虚假陈述和误导性信息,增 强投资者信心和市场稳定性。
06
CATALOGUE
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
金融科技对公证行业影响及机遇
数字化与智能化
金融科技的发展推动了 公证行业的数字化和智 能化进程,提高了公证 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区块链技术应用
区块链技术为公证行业 提供了去中心化、不可 篡改的数据存储和验证 手段,增强了公证的公 信力和可信度。
跨界合作与创新
金融科技企业与公证机 构开展跨界合作,共同 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商 业模式,为公证行业带 来新的发展机遇。来自跨境金融合作中公证角色定位
刍议金融公证业务的开展
同仁 们参考 。
关键词 金融 公证 开展 作 者 简介 : 林 建军 , 上 杭县 公证 处 。
中图 分类号 : D 9 2 6 . 6 金 融公 证业 务萎缩 之 原 因
国公证 法》 颁 布实施 后 出台的一些 相 关法律 、 法规 , 也 未涉及 本应 因公 证员 主观 上 的过 失而未 确实 履行 好审 查核 实之 义务 而导致
涉及 的公 证 内容。 如2 0 0 7 年 l O月 1日起施 行 的《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物权 法》 等。 虽然 , 公证 作 为国 家的一 种法 律制度 , 其性 质与 作
( 一) 法律依 据 匮乏
大 家知道 , 时至 今 日金融 公证 业 务的开展 始络缺 乏法律 上的 强制性 规 定, 即使 是 2 0 0 6 年 3月 1 日起 施行 的《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公证法 》 也 未就相 关公 证业 务 的开展 作硬 性规 定 。如 《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公证法 》 第十 一 条所列公证 机 构办理 的十一项 公证事 项和
( 四) 公 证质 量 问题
办理 为前提 。也 就 是说 , 公 证 申请 的随 意性 很 大 , 公证 与否 全然
不能 否认 , 通 过多年 来 的重视 和强 行管 理 , 以及 公证 机构 自
由 当事人 自行 决定 。当然 , 也不 能否 认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公证 身 的不断 努力 , 我 们的 公证质 量在 不 断提高 , 可 以说 已渐 渐得到 法》 的颁布施 行在 一定 程度 上促进 了公证事 业 的健康 发展 , 已让 了社会 和 民众 的认可 。 但 公证质 量确 实还 存在 一些 问题 , 主要表
公证如何破局金融骗局
公证如何破局金融骗局金融盛世之下,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金融骗局也一个接一个,不管你怎么小心谨慎,在面对巨额利润的面前,在急于融资的人群面前,圈套陷阱防不胜防。
公证人在面对当事人的申请时,如何用你的“火眼金睛”识破骗子的诈骗手段,是对公证人的新一轮考验。
有些公证申请事项单看是没有任何问题,只有深究下去才会发现问题,公证人要多留一个心眼,对于不正常的公证事项多问一个为什么。
举一个例子,去年全国大多数公证处就接到不少当事人前来申办身份证、户口簿、汇款存根涉外公证,询问其办理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投资一个叫“盖网”的股票,该股票声称即将在英国上市,办理公证是为了在英国开立账户。
“盖网”是什么组织,当遇到这个问题时,不妨多去了解。
面对一个简单的涉外公证,如果不问其由,草草办公证了事,那就为“盖网”组织做了“信用背书”,东窗事发之后,当大群受害者向“盖网”声讨的同时,公证处势必也会被卷入其中,而被动的站在整个舆论的风口浪尖。
骗子机构一般都是利用大部分人对新兴金融的不了解,安上各种高大上的名头称号,冠以“中国”“国际”、“华人”之类的头衔,强调是海外注资,这些在海外注册经查没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和所谓的投资咨询、顾问公司没什么不同,往往都是花几千元注册的空壳公司,依靠一些社会关系来套项目、圈钱。
除了名字起得响亮外,它还会制造企业资金雄厚的表象,会利用互联网以及印制各种精美宣传资料、包装伪造投资项目现场并带人参观,举办酒会、客户答谢会等,甚至邀请一些所谓的名人学者演讲、为其站台,营造出公司实力雄厚,未来前景看好的假象。
即使各种媒体常常告诫广大群众不要被这些低级手段所蒙骗,但总有不少人栽倒。
哪怕是最简单的通知中奖信息,骗子利用部分人群认为“天上会掉馅饼”的心理,在通知上印上“该次活动经XX公证处公证,你获得了X等奖”,这部分人群都会马不停蹄的赶往公证处询问,“我是不是中奖了?”,但这类初级手段,我们公证人还是能马上识别与应对的。
2023年公证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2023年公证行业市场前景分析随着国际化程度的加深和全球化的推进,公证行业正逐渐成为国家与企业之间重要的中介机构。
公证行业可以为国际商务、银行信贷、资产交易等提供权威、可信的第三方认证和保障。
因此,公证行业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本文将从现状、发展趋势、市场机遇三个方面分析公证行业的市场前景。
一、公证行业现状目前,全国公证机构已经达到3200多家,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
公证机构的业务涵盖几乎所有领域,包括房产、婚姻、遗嘱、商业合同、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海外留学等。
公证行业的主要客户群体为企业和个人,其中以房产、商业合同和金融保险为主要业务领域。
二、公证行业发展趋势1. 法治化程度的提高随着我国法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公证行业将在法律领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目前,公证行业在国内法律领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地位,不仅被法院和其他机构广泛认可,还在国际交往中得到了认可。
2. 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公证行业的信息化程度将越来越高。
目前,大多数公证机构都已具备了电子公证和在线公证业务,这将极大地提高了公证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更好地解决了公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 行业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公证行业的规范化程度将逐渐提高,主要以市场竞争为驱动力。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证机构将更加重视自身的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水平,建立更完善的管理系统,不仅增强了市场竞争力,还可以提高公证行业的社会信誉度。
4. 综合服务能力的提高公证行业将逐步地向综合服务业发展。
目前,公证行业除了公证本身的业务,还发展了很多相关的业务,如取证、调查、财务顾问等。
未来,公证机构可能会进一步开发新的业务,扩大综合服务能力,使其成为更具综合性、专业性的服务平台。
三、公证行业的市场机遇1. 商务往来的增多随着国家对外贸易和投资的推进,国际商务往来的数量也将不断增加。
公证行业可以为这些商务往来提供第三方认证和保障,同样也是公证行业的市场机遇之一。
2. 金融服务的扩展金融服务是公证行业的又一个市场机遇。
金融公证业务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的积极作用
z hi Leabharlann on g f a l v t i a n 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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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证业 务对于 防范金融风险 的积极 作用
薛 强
( 3 5 0 0 1 1 福建省福 州市晋安公证 处 福建 福州 I)
2 . 具有可 申请强制执行 的作用 金 融 风 险涉 及 到 各行 各 业 ,债权 能否 实 现 是关 键 ,在 金 融 金 融风 险在 国民 经 济整 体 运 行 过 程 中有 着 重 要 的地 位 , 已 公 证 中债 权 文 书 的公 证业 务 较 多 。 公证 员 在 办 理公 证 过 程 中需 经成为阻碍经济稳步运行的首要 因素 ,针对金融风险的影响 , 要 告知 当事 人相 关 权 利 义 务 ,最 重 要 的是 在 规 定 时 间 内应偿 还 金 融行 业 需 要 对 自身 业 务 进行 总结 ,了 解 影 响金 融 风 险 的各 种 的债务 ,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相关事项。如果合同到期 ,当事 要 素 , 明确 金 融 公 证 制 度 在 实 践 中 的作 用 ,推 进 金 融 公 证 工 人 没有 严 格 履行 合 同约 定 的义 务 ,金 融机 构 可 依据 公 证 处 办 理 作 ,发挥 公证 在 金融 行业 的作 用 ,有效 预 防金 融风 险 。 的 赋予 强 制 执行 效 力 的债 权文 书 公 证 ,凭 执 行 证 书 ,直 接 向 法 金 融 风 险 的 类型 院 申请强 制执 行 。 近 年来 在 经 济 体 系 的驱 动 下 ,金 融 风 险类 型 趋 于 多样 性 , 3 . 具有保证双方 利益 的作 用 主要 表 现为 以下 几个 类 型。 在 金 融 公 证 业 务 中 有 双 方 共 同 利 益 , 既要 保 证 金 融 机 构 1 . 信 用 风 险 的 利益 ,又 要保 证 金 融 事务 相 对 人 的 利益 ,公 证 工作 实 际 上是 所 谓 的信 用 风 险 指 的 是欠 款 人 无 法按 照合 同在 一定 时 间 内 保 证 双方 共 同的 经济 利 益 ,体 现 了双 方利 益 的统 一 。在 公 证 过 偿 还欠 款 。近 年 来各 大银 行 的 资产 信 贷 量 逐渐 减 少 ,不 良贷 款 程 中 出 现抵 押 方 和欠 款 方 不是 同一 个 单 位 ,没 有 经 济 和政 治 上 的数量逐渐增多。不 良贷款指的是部分不符合贷款要求 的项 目 的 往来 ,但 是欠 款方 的负 责人 竟 然 作 为抵 押 方 的 委 托人 同意 项 或 得 审批 认 可 ,导致 最 终 无 法偿 还 欠 款 。现有 的银 行 不 良贷 款 目的进 行 ,抵 押 方受 到 委 托 书 时 比合 同 签订 时 间 晚 了一 个 月 。 总 的概率 占全部 贷款 数 量的2 0 %左 右 ,部 分银 行的不 良贷款 金额 公 证处 对 该 业 务进 行 调 查 分析 ,认 为 该 公证 内容 不符 合 常 规 要 超 过正 常贷 款 ,增加 信用 风 险的存 在 率 。 求 ,对 贷款业 务 不给 予审 批 ,减少 经济 损失 。 2 . 流动 风 险 4 . 具有促进 市场经济稳 步运行 的作 用 流 动 风 险指 的是 没 有 足够 的现 款 清偿 债 务 和 保 证 客 户提 取 金 融 风 险 已经 成 为 当前 金 融 发 展 的重 要 障 碍 ,对 社 会 经 济 存 款 ,导致 银 行 的信 誉 受 到 损 失 ,进 而 形 成 风 险 。为 了 减少 流 的发 展有 一 定 的 消极 影 响 。由 于 当前 金 融体 系 比较 脆弱 ,金 融 动 风 险 ,国家 必 须 在 原有 的经 济 发展 基 础 上 ,逐 渐 注 入 新 的资 公 证 业 务起 到 促 进市 场 平 稳 运行 的作 用 。 从 当前 市 场 经济 的总 金 ,维持 银 行 资 产 的 收支 平 衡 。如 果 不 良信贷 量 越 来 越 多 ,所 体 发 展趋 势 来 看 ,部 门企 业 由 于经 济 效 益低 ,没 有 能力 偿 还 相 有 用 户 都提 款 ,则会 导致 不 良信贷 量 超 过 预存 基 金 ,甚 至会 导 应 的 债 务 ,导 致 市场 经 济 运 转 困难 的现 象很 多 。部 分借 款 人 有 致破 产 ” . 意 拖欠 银 行 贷 款 ,甚 至 借 用在 企 业 转 型 发展 逃 过 银 行债 务 ,导 3 . 财 务 风 险 致金融管理体系受损 ,相关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对资金财产进 所 谓 财 务 管 理风 险指 的是 银行 出现 资 金 严 重不 足 和 经 营 利 行 公 证 ,通 过 适 当的方 式 介 入 核实 ,确 认 信 息 的真 实 性 和可 靠 润 盈 亏 差 距 大 的情 况 。 当前 银行 的 资 本 利 用 率 仅 为 5 %左 右 , 性 ,在 防范 多 种 金融 风 险 过 程 中 占有 重 要 的地 位 ,发挥 积 极 调 已经 是 最低 标 准 。如 果财 务 风 险 逐 渐加 大 ,会 造成 资 金 比例失 解 的 作 用 ,保 证 信 息 系统 的独 立性 ,已经 逐渐 成 为 系 统化 监 督 】 。公证 机构 通 过对 金融 事务 的公证 ,核实 调 ,银 行 虚 盈 实 亏 的 情 况 , 导 致 银 行 抵 抗 风 险 的 能 力 逐 渐 降 体 系 的重 要组 成 部分 低。 相 关事 项 ,预 防金融 风 险 ,从而 促进 市场 经济 稳步 运行 。 4 . 市 场 风 险 三 、 结 束 语 在 市场 经 济 的发 展 背 景 下 ,市场 风 险 的 比例也 越 来 越 大 。 针 对 当 前 金 融 风 险 对 经 济 发 展 的影 响 ,为 了保 证 管 理 体 该 风 险 指 的 是 由于 市 场 经济 管 理 体 制不 健 全 导 致金 融 风 险 管 理 系和 防 范 制度 的完 善 性 ,需 要 将金 融 公 证 业 务 落实 到 实 践 中 。 秩 序 混 乱 的各 种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不 仅 对 金 融 行 业 有 一 定 的 影 在法 律 允 许 的范 围 内对各 项 业 务 进行 核 实 ,最 大 限度 减 少 经济 响 ,对 其 他 支柱 产 业 也 有一 定 的影 响 。在 市 场 经 济 的影 响 下 , 损 失 。公证 机构 除 了 为信 贷 合 同提供 相 应 的 法 律保 障 ,提供 建 由于 多 种 外 界 因素 的干 扰 ,导 致 ,增 添 了很 多 管 理 程序 ,程 序 立完 善 的 金 融风 险补 救措 施 的服 务 ,加 强 和 其 他金 融 机 构 的合 作,深化金融机构 内部管理体系。推动金融信贷制度的可赋 予 操 作失 误 进 而引发 多种 金 融风 险 。 强制 执 行 效 力 的债 权 文 书公 证 ,减 少金 融 机 构 的成 本 ,将 金融 二 、 金 融 公 证 在 防 范 风 险 中 的积 极 作 用 针 对金 融 风 险 对 各行 各 业 的消 极影 响 ,需 要 采 取 多种 应 对 风险 降 到最低 。 措 施 ,增 强 金 融 风 险 的监 管力 度 ,按 照 比例 进 行 管 理 ,保 留原 参考 文献 : 1 】 李种. 论 我 国 的 资产 泡 沫 与 金 融 风 险 Ⅱ 】 . 福 建论丛 ・ 社会科 学 有 的信 贷 规 模 体 系 ,实 行 分业 管理 。以 下将 对 金 融 公证 对 防范 [
营造执业环境 增强“造血”功能 充分发挥公证机关在社会主义市
提 出的 必 然 要 求 由之路 中
, 。
也 是 公 证 事业 不 断 发 展 的 必
:
年 以 来 武 汉 市 司 法 局 先 后 与武 汉 东湖新
、
但是
,
公证 机 关 在 开 拓 新的 公证领 域
一 是 国家 法 律
、
技术 管 理 办公 室
公室
、
武 汉 市 城市综 合 开 发管理 办
8
确 实 面 临许 多 困 难
96 0
武 汉 证 券交 易 公 司 等
家单 位
司 签 订 了 一 份 标 的达
同
,
万 元 的 白酒 销 售 合
。
吸 收 市司法 局 负责 人 为 其 领 导 成 员
济 建 设提 供 法 律 服 务 的 情 况 汇 报 后
1992
年以来
全市共 办理这方 面
府 尽 快 出 台此 规 定
地 产开 发 公 司
、
同时
市 司法局领导 积极
。
的公 证
10 0 0
多件
4。Βιβλιοθήκη 参 与 了新 成 立 经 济 机 构 的领 导 层
目前
3
.
市房 年成
,
19 9 3
年
月
.
武 汉 黄 鹤 楼 酒 厂 与 广 东某 公
, .
法规 二是
;
武 汉 市建 设 银 行 等
。
个 主 管 部 门联 合 签
,
强 制性 公 证 规 范 少 执法 不严
许 多领域还 是空 白
、
;
发 了 关 于 办 理 有 关 公 证 事 项 的通 知 自领 域 必 须 公 证 的 事 项 市的 经验 议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司发通[2017]76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7.13
【实施日期】2017.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
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
(司发通〔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作用,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水平,现就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业务中进一步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
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通知如下:
一、公证机构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符合《公证法》第37条规定的以下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一)各类融资合同,包括各类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等各类贷款合同,票据承兑协议等各类票据融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合同,信用卡融资合同(包括信用卡合约及各类分期付款合同)等;
(二)债务重组合同、还款合同、还款承诺等;
(三)各类担保合同、保函;
(四)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浅析经济发展背景下公证行业的创新发展
浅析经济发展背景下公证行业的创新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证行业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渐面临着创新发展的压力和机遇。
在经济发展背景下,公证行业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进行创新发展。
首先,公证行业可以借助科技创新提升效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证行业可以通过数字化、网络化的手段,提高公证活动的办理效率。
比如,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公证信息平台,便于公众在线查询公证事项;还可以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公证资料的存储和检索;此外,还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来保障公证活动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
其次,公证行业可以创新服务模式。
传统的公证服务主要是面对面的现场办理,存在着时间成本和空间成本较高的问题。
在经济发展背景下,公证行业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公证服务,实现不受地域限制的公证活动。
比如,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者网站提供在线公证服务,不仅方便了公众办理公证事项,也提高了公证行业的服务效能。
再次,公证行业可以拓展创新业务。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领域的法律需求也在增加,公证行业可以结合实际需求,推出一些新的创新业务。
比如,可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的公证服务,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法律保障;还可以提供社会信用评价公证服务,为信用记录的真实性提供法律证明;此外,还可以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和创业创新。
最后,公证行业可以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合作创新。
随着社会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公证行业可以积极与其他行业进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创新。
比如,可以与金融行业合作,提供金融交易的公证服务,加强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还可以与房地产行业合作,提供房地产交易的公证服务,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经济发展背景下,公证行业可以通过科技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业务拓展和合作创新等方式进行创新发展。
公证行业的创新发展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率,也可以满足社会的多元化法律需求,推动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金融业务中公证的作用
公证处是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的机构,它的职能是依法证明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一、公证介入金融业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明文载入了序言之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治的重视。
作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处,代表国家的证明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党和国家的精神,为金融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把金融信贷公证作为公证机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重点,是责无旁贷的。
公证人员通过对信贷合同的审查,一方面,审查借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是否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借贷应办的有关手续是否完善等,为当事人公平、公证地履行合同提供在法律上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对信贷合同的审查,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合同的严肃性、法律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金融市场依法律办事,公证机关通过信贷公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既体现了公证的职能,又体现了社会的需求,对合同的履行增加了法律的砝码。
二、公证介入金融信贷业务之中,是各金融机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金融机构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互相竞争、互相制约的国有商业银行。
它的建设和发展要求必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要求。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本身要求必然包括公证机关在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利用其独有的职能和作用来规范市场。
例如,中国建设银行为了强化建设银行业务经营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减少纠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借款合同条例》、《贷款通则(试行)》和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下达了有关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项目下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建设银行开办其他业务而与客户签订的债权文书,银行应当合同订立后及时通知借款人到建设银行所在地公证处申办公证。
由此可见,要确保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正常发展,预防金融风险,就必须充分运用公证制度,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金融机构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金融纠纷调解的业务模式
金融纠纷调解的业务模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1. 行业调解: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的纠纷首先通过行业调解机构进行解决。
这些调解机构通常由专业的调解员组成,他们具备金融知识和法律背景,能够对纠纷案件进行专业的评估和调解。
2. 赋强公证:在调解过程中,为了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可以结合赋强公证的手段。
这意味着一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将具有强制执行力,类似于法院判决的效果。
3. 多元化解机制:金融纠纷的解决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诉讼方式,还包括了调解、仲裁等多种非诉讼解决机制。
这种多元化的解决机制有助于快速、高效地处理纠纷,减轻司法压力。
4. 一站式服务:为了方便当事人,许多地方正在探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集成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功能,提供全方位的纠纷解决服务。
5. 制度创新:金融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等,积极推动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创新和完善,通过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6. 社会治理现代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它不仅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加强金融制度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
7. 司法为民宗旨: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建设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让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
8. 经验总结与交流:在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进行交流是非常必要的。
这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9. 技术支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纠纷调解也在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调解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10. 国际合作: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纠纷调解也可能涉及到跨国问题,因此国际合作和协调也是业务模式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11. 持续监督与改进:金融纠纷调解机制需要持续的监督和改进,确保其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和发展,同时也要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公证在担保业务中的应用
公证在担保业务中的应用【摘要】全球经济的复杂性加剧,风险性日益提升,确保安全交易的同时还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双方当事人都会提供相应的担保,其形式多样。
担保业务的出现,为各类金融机构降低了风险,同时保护了当事人双方的权益,降低了风险率,促进了经济的安全有序发展。
【关键词】公证;担保业务;公平公正什么是公证,仅从汉字本身含义上分析,公家的相关证明。
国家为公证赋予了不可亵渎的职责,除了国家公证机构外任何其他团体都无权行使公证的权利。
因为公证的出现,并应用在实际的担保业务当中,为担保业务的公平、公证提供了保证,提高了担保业务的真实性,为担保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开辟了道路。
一、公证产生的原因公证是相对于私证而言,它的出现是证明其客体(自然人、法人等对象)的行为活动符合法律行为规范,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意义。
它用于满足客体的实际需要,以帮助客体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但由于公证发展状态不稳定,人们对公证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在公证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必须同国情相结合,将公证落实到实处。
二、公证的特性(一)真实、合法性真实性是公证的基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必须将事实真实、明确地反应在文书上,禁止弄虚作假,欺骗公众;公证本身是代表国家公证处行使其公证的权利,因此它的一切形式表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自愿性对于法律未明确说明必须采用公证方法的事项,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可强制执行,应自愿决定公证与否。
但对于相关法律明确阐明必须进行公证的,则采取强制态度,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从业人员的特殊性出示公证等相关法律文书,公证员必须亲自办理,如涉及到自身亲属则主动回避。
公证员不可舞弊营私,委托非公证人员进行相关公证手续的办理。
(四)保密、便民性公证处的相关人员,在公证中要考虑到人们的实际需要,切身实地考察,认真、准确、迅速办理好相关公证手续,对涉及到国家机密和当事人秘密的相关公证,公证处人员必须具有保密的义务。
浅谈公证在防范金融债权风险中的作用
期束 手 无 策 , 成 许多 贷款 合 同超过诉 讼 时效 , 造 因此
收 稿 日期 :0 0 0 - 1 2 1—6 0
丧失 了诉讼 的权 利 , 同时也 造成一 定 的经 济损 失。 这
作者简介 : 王昕华 (94 )女 , 1 一 , 河北隆化县人 , 6 隆化县公
的职能作用。公证为 回避 贷款风险 , 强借贷双方信 用关 系, 免金融部 门的经济损失 , 加 避 保护债权人 的合 法权益 , 起
到 一 定 的 法律 保 障 作 用 。
关键词 : 公证 ; 融债 权风险; 用 金 作 中图分类号:F 6 D 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 编号: 0 — 5 4 2 1 )3 0 6 - 3 1 5 15 (0 0 0 — 0 5 0 0
资产质 量恶 化 , 良贷 款 比例较 高 的存 在 , 不 又是 我 国 金融业 面 临金 融债 权 风险 的主要 隐患 之一 。从 防范 的措施 上看 ,只靠 单一 的行 政手 段或 经济 手段 预 防
全 、赋予 债权 文 书强 制执 行效 力及 金融 债权 方 面 的
公 证 项 目, 过 公 证 的合 同履 约高 达 9 %以上 。通 经 8 过 金 融债 权公 证 实践 证 明 ,公 证这一 国家 司法证 明
金 融部 门联 系针 对一 些借 款企 业在 借款 合 同到 期后
因各种 原 因无 力偿 还借 款 ,金 融部 门在 向借 款 方及 担 保 方送 达 “ 收欠 款 通 知 书 ” , 催 时 出现 的借 款人 或 担 保人 拒 收 、 拒签 、 躲避 等情 况 而金 融部 门对 此 又长
法 利益 有安 全保 障的有 效途 径 。
公证法律的经济分析
公证法律的经济分析一、公证法律的基本概念及其作用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通过公证机构对某一事实或法律行为进行认证,并加以证明的过程。
公证旨在保障民事法律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欺诈和造假行为的发生。
公证机构作为公证的主体,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信誉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公证法律对经济市场秩序的促进作用公证法律在经济市场秩序维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首先公证作为一种信用机制能够约束市场参与者,规范市场运作,保证市场的公正透明。
其次,公证作为一种证明手段,能够确保交易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再次,公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市场纠纷,维护市场稳定。
由此可见,公证法律的作用对于促进经济市场秩序的形成和发展至关重要。
三、公证法律的风险防范作用公证法律作为一种信用保障机制,在产业链中具有重要的风险防范作用。
通过公证机构的认证、审批和公证记录等方式,可以对重要的交易关键节点进行有效的风险监控和风险防范,防范市场恶意操纵、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市场的非正常交易风险及市场电商的商誉风险。
四、公证法律的应用场景和规范依据公证法律在市场交易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
例如在土地、房屋、机器设备、股权等资产转移中,公证均可成为核心环节以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政府合同中、企业重大合同中、涉及国匏入境的商务合同中,公证同样扮演着保障各方权益的核心角色。
另外,公证法律应用场景还包括申请商标注册、信贷审批、产权申请等。
五、公证法律的现状及未来展望目前,公证法律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证机构数量少、服务范围窄、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公证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完善公证制度,提高公证的法律效力和社会认可度。
在未来,公证法律将更加立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减轻企业的风险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案例:一、某企业股权交易公证案某A企业与B企业于2021年5月初进行一笔150万的股权交易。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7.07.05•【文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适应新形势对公证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证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作出了重要部署,为公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国公证事业不断发展,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公证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扩大了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丰富了公证服务的新领域;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拓展了公证服务的新空间。
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是:新型业务领域介入不够,公证服务方式有待创新,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证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中多层次、宽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办理网贷平台公证业务体会
办理网贷平台公证业务体会办理网贷平台公证业务体会在现今社会,随着网络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贷平台的出现成为了一种新的金融形式。
然而,因为一系列的风险和问题,让人们对网贷平台的信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保障借贷双方的权益,越来越多的网贷平台开始推出公证业务。
最近我在一家网贷平台办理公证业务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体会和感悟。
首先,我选择网贷平台办理公证业务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我的借款合同。
我认为公证服务能够提高借款合同的可信度,同时也能够确保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
我的借款金额并不是很大,但是出于对自己的保障着想,我仍然选择了办理公证业务。
其次,我需要对公证流程进行了解,以便办理业务。
在选择办理公证业务的过程中,我对网贷平台公证服务的流程进行了解。
我通过网贷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并仔细阅读了网贷平台公证服务的操作指南。
在理解公证流程的同时,我也了解到了这家网贷平台在公证服务方面的优势。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我增强了对网贷平台的信任。
再次,在办理公证业务的过程中,我也成功获取了更多与网贷平台相关的信息。
我通过网贷平台客服热线和公证服务工作人员的沟通,获取了大量的业务信息和相关政策。
这些信息对于我以后的借贷业务具有很多的参考价值。
并且让我看到了这家网贷平台在公证服务方面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最后,办理公证业务对于我的贷款过程带来了很多便利。
尽管每个公证业务对应的费用不同,但是相对于借款金额来说,我认为这些费用是可以接受的。
同时,我也不必来回奔波去找公证处进行公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比较少。
总的来说,办理网贷平台公证业务丰富了我的金融知识和经验,让我更加熟悉了网贷平台的流程与机制,并且增强了我对出借人和借款人权益保障的理解。
实际操作上,公证业务为我提供了更高效、低成本的借款服务,让我以后在网贷贷款的申请中也更加得心应手。
浅谈公证在防范金融债权风险中的作用
浅谈公证在防范金融债权风险中的作用[摘要]金融债权风险一直是金融风险领域的重要内容,其中,银行信贷风险又是金融债权风险的重要表现。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加强金融债权风险的防范,对于维护金融秩序,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首先对公证和金融债权风险进行了概述,在此基础上对公证在防范金融债权风险中的作用进行论述。
[关键词]公证;金融债权;风险;防范一、公证及金融债权风险的概述公证是由公证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等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字给予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的过程。
公证是由代表我国国家行使证明权利的机构来执行的,该机构被称为公证处,其职能是依法证明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以及具有法律意义的相关文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公证是一种具有预防性质的国家制度,具有社会监督和社会服务的作用。
金融债权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信用合作社等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合同的约定,贷给借款人货币而相应产生的权利。
金融债权相对于其他的普通债权而言,其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大。
金融债权是一种相对的财产权,其权利是伴随着付给货币的内容而产生的。
风险是指某些不确定性因素所引起的损失的可能性,金融债权风险就是指在金融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引起的金融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种资产损失主要是指侵害贷款金融机构债权的损失。
金融债权风险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有些地区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光短浅,只从自身局部利益出发,不顾国家大局,导致一些地方小企业对银行债务抱着侥幸的心理,将自身债务推给国家。
第二,金融债务机构内部控制和管理不够完善,很多金融机构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核以及贷后调查等工作中严密性不强,甚至流于形式,导致金融机构在债权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给其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
第三,相关法律法规的缺陷,有些法律法规缺乏严密的可操作性,尽管有些法律法规在企业的兼并、破产等债权债务方面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比较笼统,关于企业改制和破产的规定也不具体,甚至出现“死角”,给金融机构债权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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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在金融业务中的作用公证处是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的机构,它的职能是依法证明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预防性的司法制度。
根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公司法》为企业向公有制改造提供公证服务的若干意见]及《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叙述的,公证机关是社会的中介机构之一,公证行为具有社会监督和社会服务的作用和特点。
公证机关积极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对促进社会资金融通,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稳定金融市场秩序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
另外,进一步促进金融公证业务的发展,不断提高金融公证的质量,充分发挥公证在预防纠纷,制止不法经济行为,提高信贷合同的履行率,规范和稳定金融市场秩序等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一、公证介入金融业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明文载入了序言之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治的重视。
作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处,代表国家的证明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党和国家的精神,为金融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把金融信贷公证作为公证机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重点,是责无旁贷的。
公证人员通过对信贷合同的审查,一方面,审查借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是否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借贷应办的有关手续是否完善等,为当事人公平、公证地履行合同提供在法律上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对信贷合同的审查,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合同的严肃性、法律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金融市场依法律办事,公证机关通过信贷公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既体现了公证的职能,又体现了社会的需求,对合同的履行增加了法律的砝码。
二、公证介入金融信贷业务之中,是各金融机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金融机构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互相竞争、互相制约的国有商业银行。
它的建设和发展要求必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要求。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本身要求必然包括公证机关在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利用其独有的职能和作用来规范市场。
例如,中国建设银行为了强化建设银行业务经营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减少纠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借款合同条例》、《贷款通则(试行)》和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下达了有关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项目下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建设银行开办其他业务而与客户签订的债权文书,银行应当合同订立后及时通知借款人到建设银行所在地公证处申办公证。
由此可见,要确保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正常发展,预防金融风险,就必须充分运用公证制度,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金融机构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下就有这样的一个例子:我处98年年底,为某银行出具了一份强制执行公证书。
原借款合同逾期已一年多,标的总额达八百八十万元人民币,银行多次催款,债务人均无还款的意思。
于是银行很无奈地向我处申请了强制执行公证。
人民法院根据我处出具的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将债务人所欠的本息全数追回给银行。
熟悉民事诉讼程序的人都知道,一般的官司从起诉到执行完毕,起码半年多的时间,现在,一份强制执行公证文书,为银行不但省下了时间,又省下了因提起诉讼所必须的起诉费,更加避免了因为诉讼期限的不可确定性而引起的不必要损失。
公证债权文书的作用,银行方是始料不及的,用银行的职员的话说:"想不到公证的作用有这么大"。
此后,该银行的所有借款合同均申请办理了公证。
(二)公证介入金融信贷业务之中,有利于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机构的建设。
自从成立国有商业银行之后,各大银行在内部运行上都力示做到法律化、规范化,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各银行实行从行长到普通的职员个人负责制,由职员个人对自己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以增强职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减少因个人的过错而引起的损失。
公证机关介入金融信贷服务,充分地发挥其监督职能,对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部运行的法律化、规范化具有保障作用。
曾经有位信贷员说过:"我行实行个人负责制,以前我的精神压力非常大。
现在所有的借款合同均办理公证,由公证处代我审查借款合同均办理公证,由公证处代我审查借贷资料,把法律关,我轻松多了。
"经我处与该行联合调查,自从借款合同办理公证以后,所有借款合同手续齐全,借款不还的现象明显减少,银行职员的法律意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银行职员均没有因为借款过失而受处分的。
公证机关介入金融信贷业务之中,间接地监督了银行内部的建设,给银行职员一种无形的法律的约束力,既有利于银行的发展,也有利于银行中工自身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公证介入金融信贷业务之中,为金融机构充当了"金融警察"。
我处自介入各银行信贷业务之后,为各银行排忧解难。
夫妻共有财产如何办理抵押?业主已去世的物业如何抵押?国有企业产权如何界定?股权如何质押等等在银行信贷业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我处均派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公证员到有需要的银行进行现场的分析解答,从法律的角度回答银行所需要了解的问题。
对于个别在实践中有难点的公证,我处力地在公证机关的职能范围内,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1996年,我市某医院以其医院的办公楼作抵押向我市某商业银行借款五十万元购买医疗设备。
银行经政府部门指示同意后借款,并向我处申办公证。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将上述办公楼作抵押是不合法的。
我处经处务会议的研究后,决定,首先不予受理此项公证的申请,然后,由处领导亲自向银行、医院、房屋管理部门及政府部门说明我处不予受理公证的原因。
经我处的不懈努力,上述各方均非常满意我处的处理意见,主动撤消了抵押借款合同,为国家用社会挽回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公证机关为信贷合同出具的公证文书,是证明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办证过程中,对借款合同不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均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以防止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借贷手段,进行经济犯罪,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我处曾经遇过这样的一份公证例子。
某银行的信贷员与借款方一同到我处申办一份标的额达四百万元人民币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
我处经例行审查发现:1、抵押方与借款方不是同一间公司,亦无本质上的业务联系,但借款方的副董事长却作为抵押方的受托人在抵押合同上签名;而且抵押方的公司没有派任何一名代表在抵押合同上做经办人或见证人;2、抵押方的受权委托书的签发时间竟然比合同签订时间要迟一个多月,这在一般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是非常少见的。
对此,办证人员就上述疑点向当事人提出自己的疑问,并作出暂不予受理申请公证的决定。
后来我处对上述借款进行追踪,发现此项借款是借款公司利用与政府部门的关系,违规申请的贷款,抵押方公司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不是自愿的,董事长及公司的有关人员均拒绝在合同上签名。
由于我处不予办理公证,贷款最后没有完成,银行与抵押方公司均向我处表示感谢,为它们挽回了百万人民币的损失。
三、公证在防范金融风险过程中发挥其作用的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巩固和发展。
我处在1997年办结了各类信贷公证921件,1998年办结了1696件,而1999年上半年就办结了1580件信贷公证。
借款合同公证业务稳步上升,体现了各金融机构对公证机关的重视和支持,深刻体会到办理公证的重要性。
同时,信贷公证业务成倍增长,既巩固了我处的证源,亦为我处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大量的信贷公证业务,要求我处在服务态度、公证质量、服务环境、内部建设、办证人中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等等方面都要适应业务发展和要求,以满足市场经济变化发展。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为公证机关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公证机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杠杆之一--金融事业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金融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为规范和稳定金融市场作出不懈的努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必然需求,公证机关在防范金融风险中起到了自己应有的作用,同时亦为公证事业自身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外部基础。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的发展离不开公证机关的保障,公证机关的建设也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
(二)提存公证《提存公证规则》(司法部1995年6月2日公布)第二条规定"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据上规定,提存公证有下列法律征:1.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的公证法律服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提存公证是公证业务之一。
在50年代初,我国公证机关就开始办理提存公证业务。
80年代公证制度恢复之后,1987年在部份城市进行提存公证试点,1990年1月22日,司法部发出《关于开展提存公证业务的通知》,1995年6月2日,司法部发布了《提存公证规则》,对提存公证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2.公证机关对债务人提存的标的物进行寄托、保管,并交付给债权人;本项法律特征表明了提存公证与其他公证事项的明显区别。
大部分的公证业务,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交申请人即告办结。
但提存公证除由公证处出具提存公证书外,公证处还需要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验收提存标的物,对标的物进行寄托、保管,并按照当事人约定或法定的条件给付提存标的。
3.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司法部发布的《提存公证规则》对提存公证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公证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提存公证。
4.为履行清偿业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
5.提存公证将引起债务清偿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
《提存公证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提存之债从提存之日即告清偿。
"这一规定是提存公证的核心所在,人们经常提及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但往往忽视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需要保护,提存公证为解决因债权人的原因给债务人带来的财产或精神上的额处负担问题,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法律手段。
二、提存公证的法律意义解决了因债权人的原因给债务人带来的精神或财产上的额外的负担问题,减少了经济损失,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
及时调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债务人的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的民事、经济流转秩序,防止因债的大量积压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为解决债务纠纷提供可靠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