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名山县水库除险加固招标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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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名山县水库除险加固招标工作大纲

(招标投标)名山县水库除险加固招标工作大纲

第一章对本项目的分析理解

1.1前言

欣闻雅安市名山区水务局对《雅安市名山区水务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发出招标公告(19座小型水库大坝,其中小一型水库5座),我公司立即成立了投标小组,组织全公司有关专业精干力量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投标小组深入现场进行了仔细的踏勘,对库区地形、地质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并补充、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分析研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吸取我公司在以往工程设计中的成功经验和设计理念,并根据《雅安市名山区水务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了安全鉴定工作大纲并编制本标书。

1.2对项目的分析理解

1.2.1项目区概况

雅安市名山区位于成都平原西南边缘。面积614.27km²,人口25.85万,辖9镇11乡。东距成都90km,西临雅安13km。名山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无霜期长,四季宜耕,植被茂然。年均降雨1500毫米,225个雨日,夜雨占80%;森林覆盖率32%。

水资源利用率高。河流多源于县境,分属青衣江、岷江水系,名山河、延镇河、临溪河、朱场河、两合水为主要河流,流域总面积705km²。全县水资源总量67680万m³,人均占有2724m³,耕地亩均占有2724m³;水资源利用量10240万m³,占水资源总量的

13.15%,占可利用水量的30.2%。水能理论蕴藏量33560千瓦,可开发量21080千瓦,目前已开发19173千瓦,占可开发量的91%。现有各类水利工程963处,其中:玉溪河水利工程支渠4条、分支渠5条、斗渠140条,小型水库24座,山平塘585口,蓄水量3598.8万立方米,电力提灌站205处、231台,控制灌面17.16万亩,有效灌面15.5万亩,保证灌面11.8万亩,海拔800米以下的农田能自流灌溉。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0处,日生产能力5650吨,可解决4.3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1.2.2安全鉴定的必要性

(1)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小型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事关名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是农业灌溉和农村饮水的重要水源。2013年名山区遭遇“4.20”芦山地震,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影响。通过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一方面消除了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水库的防洪标准,水库下游的各防洪设施防洪标准可大大提高;另一方面使水库原有设计功能得以恢复,提高了水资源的调控能力,保证了供水安全。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有利于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工程,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2)是提高防洪减灾和供水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1998年后,中央加大了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名山

区陆续配套资金加固了一批病险水库,水库的病险率明显下降,经过除险加固后水库已经开始发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水库数量多、存在加固资金相对不足等原因导致另外一些水库一直以来没有做过完整的鉴定,对这些水库进行安全鉴定,消除安全隐患,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水利工程体系、提高防洪减灾和供水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3)是充分发挥已建水库功能和效益的必要手段

从已经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来看,不仅可以恢复水库设计功能和指标,消除工程本身安全隐患,而且减免了新建水库工程容易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占用耕地和移民安置等问题,投资小、周期短、见效快,使水库面貌焕然一新,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建设和谐新农村提供了基础保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技术可行,效果明显,具有低投入,高回报的特点,是充分发挥水库功能和效益的必要手段。

1.2.3安全鉴定的迫切性

名山区公开招标的19座水库,大多建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受当时财力、物力及技术条件的限制,水库主要采取农民投工投劳,土法上马施工等方式修建而成,设计因陋就简、施工质量不高,造成水库普遍存在防洪标准偏低、大坝稳定性差、坝体坝基渗漏、主要配套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同时因管理粗放、缺乏养护、运行较长,造成水库不同程度存在设施老化失修、闸门等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库区淤积、涵洞(管)渗漏等严重问题,加之因地震、山

洪、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虽然水库后期有经过除险加固,但是经过“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后,造成一些水库坝体、涵洞(管)、闸门等重要部位损毁严重,致使这些水库不但不能正常发挥效益,减弱和丧失了水库工程应有的功能,而且成为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制约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加强推进水库的安全鉴定工作已成名山当地的当务之急。

1.2.4拟鉴定水库大坝概况

本次拟鉴定雅安市名山区小型水库大坝共计19座:按大坝规模分小一型水库5座,小二型水库14座;按坝型分均质土坝17座,堆石坝1座,拱坝1座;按地理位置分新店镇3座,解放乡3座,红星镇3座,马岭镇3座,永兴镇、联江乡、廖场乡、中锋乡、蒙阳镇、蒙顶山镇、城东乡各1座。各水库现状情况见表1.2-1及分布情况详见附图1、附图2。

表1.2-119座水库现状情况见表

1.3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工程现场实测,包括现场安全检查、大坝及库区地形测量;

2、开展地质勘探、土工试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并出具成果报告;

3、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和有关技术标准对水库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编制完成19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4、按照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5、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完成19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6、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鉴定: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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