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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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及课时津贴管理办法

教学工作量及课时津贴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教学人员是指学院在编在岗的教师和因工作需要兼任教学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教学工作量标准
第五条教学工作量是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所付出的劳动总量。主要包括:基本教学工作工作量、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和其他教学工作量。
第六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标准课时是以1个标准教学班(20—45人)1课时(一节课)的教学为标准计算。各形式、规模的教学工作量,都折算为标准课时。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表1:学年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定额及最高限额表
职务
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
最高限额
专任教师、实验实训人员
288
512
系、部主任(副主任)、
兼任管理工作坐班教师
144
368
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系部秘书、
兼任管理工作不坐班教师
216
440
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教师
48
272
学年内新录用教学人员、辅导员
0
144
第三章 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第八条基本教学工作工作量是指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教材选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平时考核、考试命题、成绩评定上报及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具体计算标准为:
G=P×K1×K2×K3×K4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
P2——实习类别系数(见表6);
表6:实习类别系数(P2)
实习类别
课程设计
金工实习、
电工实习
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新技术专题
其他实习
P2值
0.9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各位教师: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的工作负荷,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工作量计算1、理论课程教学备课:每门课程备课时间按照课程学时数乘以 15 小时计算。

授课:课堂授课学时数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批改作业:根据课程作业量和批改难度,每门课程每学期批改作业工作量按授课学时数的 05 倍计算。

辅导答疑:每周安排的辅导答疑时间,每 2 小时折合 1 个工作量。

2、实践课程教学实验课程:准备实验每次计 2 个工作量,指导实验课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

实习课程:指导校外实习每天计 6 个工作量,指导校内实习每天计5 个工作量。

课程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每天计 5 个工作量。

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1、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按照所带班级学生人数和管理难度,每学期计 10 20 个工作量。

2、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学科竞赛等课外活动,根据活动时长和效果,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量计算1、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10 个工作量,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5 个工作量。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50 个工作量,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计30 个工作量,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10 个工作量。

3、学术著作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计 30 个工作量,编著教材每部计 15 个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量计算1、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每次计 2 个工作量。

2、参与学校公共事务,如招生宣传、监考等,根据工作时长和任务量,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五、工作量的核算与审核1、教师应在每学期末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系)成立工作量审核小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确保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审核结果在学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教师工作量进行统计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这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高效管理和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探讨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作用。

一、建立教师工作量分类标准首先,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量分类标准。

这一标准应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任务、科研工作、教学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量。

通过将教师工作量细化为不同的分类,可以更加准确地进行统计和管理。

二、确定教师工作量统计指标在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中,需要确定相应的工作量统计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量情况。

例如,可以统计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科研成果数量、教学管理工作时长等指标,以便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全面而准确的评估。

三、制定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流程为了确保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效果,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

这个流程应包括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审核、汇总和分析等环节。

通过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可以提高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四、建立教师工作量统计数据管理平台为了方便教师工作量统计数据的收集、储存和分析,可以建立教师工作量统计数据管理平台。

该平台应具备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能够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数据支持。

同时,这个平台也可以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工作量管理的参考和依据。

五、加强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也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

例如,可以开发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手机应用程序,使教师能够随时随地统计和查询自己的工作量情况;同时,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教师的工作量情况,为学校提供更深入的管理决策依据。

六、建立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激励机制为了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工作,可以建立教师工作量统计管理的激励机制。

例如,可以根据教师的工作量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

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教师工作的公平性和高效性,有必要建立合理的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

二、工作量分配的原则教师工作量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

公平意味着每个教师都有机会参与各项工作,合理意味着工作量与教师的能力和实际情况相适应,科学意味着工作量应根据教学科目、学生人数等因素确定。

三、工作量分配的指标工作量分配的指标包括教学课时、课程开发、教研活动、学生指导等。

教学课时是基本指标,其他指标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四、工作量分配的过程工作量分配应由学校的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教师可以参与讨论和建议。

分配过程应透明公开,确保每个教师都有参与的机会,避免人为干预和权力滥用。

五、考核管理的目的考核管理旨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通过考核,可以鼓励教师个人的专业发展和自我完善。

六、考核管理的内容考核管理的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方面。

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评价,能够客观地了解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潜力。

七、考核管理的方式考核管理的方式可以包括定期考核、随机观课、教学案例分析等。

不同的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教师和不同的教学环境,应灵活选择,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可以用作教师职称评审和晋升、岗位晋升、奖励和激励等方面。

但应注意,考核结果不能成为教师绩效工资的唯一决定因素,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九、考核管理的监督与反馈考核管理应设立监督与反馈机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教师可以提出异议,并有权利获得合理解释和裁决。

十、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的优势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的发展。

十一、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评价的主观性、工作量分配的不公等。

教学工作量管理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管理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管理计算办法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合理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包括讲课(含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及课程考核等),指导学生课程设计、实习、实验实训等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标准
1.A岗教师,每年标准教学工作量为:专业课教师360课时,基础课教师420课时。

2.B岗教师,每年标准教学工作量为:专业课教师460课时,基础课教师500课时。

3.同时聘为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的“双肩挑”人员,每年标准教学工作量为140学时。

4.科研编制教师,每年要承担不低于22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但不允许超过240学时。

5.辅导员教师
参加辅导员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师,应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教研活动,认真听课,做好主讲教师助教工作,不得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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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及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工作质量绩效考核管理评价机制,鼓励教师多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充分调动教师承担与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任务完成,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5.国家教育部门有关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6.《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4)154号)。

三、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执行组长:教学副校长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执行副组长:教务科科长成员: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计财科科长、教研督导室主任、各教学部主任。

四、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标准(一)认定的标准1.课时量的认定(1)课时是指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安排课堂教学学时,包括超人数课时、出题、改卷、监考以及对口升本科班授课课时等。

(2)周课时是指学期平均周课时,计算方式是总课时除以学期末最后的对应周数。

(3)基本工作量:校级领导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2节;科级行政人员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4节;一般行政人员兼课和担任班主任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8节;纯教学人员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16节。

(3)函授授课、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比赛、“文明风采”竞赛的工作或第二课堂授课等,工作开展前提交有授课(或培训)计划,过程有教案,结束有成绩与总结的,可视为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但考虑到它们的特殊性,系数均为总节数的0.5θ其课程、课时量的确认规则是:指导职业技能比赛由教务科和教学部共同确定;指导“文明风采”竞赛和第二课堂授课由学生科、教学部、教务科共同确定;函授大专由继续教育部确认。

教师工作量分配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分配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分配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分配是教育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合理的工作量分配不仅关乎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也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量分配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教师工作量分配管理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分配原则教师工作量分配应该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公平公正原则,即工作量应根据教师的岗位和职责分配,不应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其次,按需分配原则,即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个人的能力和特长来分配工作量。

再次,合理适度原则,即工作量分配不应过重或过轻,应根据教师职业特点和教学任务的要求来确定合理的工作量。

二、教师工作量分配管理办法中的指标教师工作量分配管理办法中的指标是衡量教师工作量的重要依据。

这些指标包括教学课时、学生人数、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标准。

其中,教学课时是最基本的指标,它反映了教师在课堂上的时间投入。

学生人数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反映了教师在课堂外的辅导和管理工作量。

而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则是评价教师综合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

三、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具体内容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具体内容包括课程设置、班级分配、学生评价、教研活动、校本课程开发和学科建设等方面。

课程设置决定了教师每学期教授的课程数量和种类。

班级分配则决定了教师需要负责的学生人数和班级管理工作量。

学生评价考核了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果。

教研活动则是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

校本课程开发和学科建设则需要教师参与和投入。

四、教师工作量分配的确定方式教师工作量分配的确定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教师自主申报和校长审批等方式。

集体讨论是一种民主决策方式,可以凝聚教师的共识和意见。

教师自主申报则能够体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校长审批则是确保教师工作量按照标准和原则分配的一种方式。

五、教师工作量的监控和评估机制教师工作量的监控和评估机制是保证工作量分配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科学、公平、合理地量化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效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教学目标完成,参照和民办高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内容凡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教学任务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实验、实习)指导教学工作量、讲座指导等教学工作量。

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及发放、监考、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分析、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周历、教学研讨等线上和线下教学环节。

实践(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践(实验、实习)大纲制定、实践(实验、实习)准备、实践(实验、实习)指导与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考核评价等实践教学环节。

退休返聘满两年的专任教师和外聘专任教师开展专家讲座、听课、指导青年教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方案制定修订等教学环节。

二、额定工作量标准根据学校薪酬实施意见规定,我校自有专任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如下:序号职称类型工作量定额工作量定额下限折算标准1正高教学480课时/学年240课时/学年70元/课时科研100分/年80分/年50元/分2副高教学480课时/学年280课时/学年60元/课时科研70分/年60分/年50元/分3中级教学460课时/学年320课时/学年50元/课时科研40分/年30分/年50元/分4初级教学420课时/学年380课时/学年40元/课时科研15分/年15分/年50元/分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线下课堂教学工作量=计划课时数X课程类别系数X 授课班级系数课程类别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数学、物理专业课双语课课程类别系数11.11.21.5授课班级数1123456授课班级人数<3535-5253-8788-122123-157158-192192以上授课班级系数11.11.21.31.41.51.62.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指导计算机上机实习指导工作量=K*计划学分数*16*学生人数(K=0.01)(原则上一次指导上机人数为100人左右。

教师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教师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是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管理教师的工作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是对教师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估的方法,准确地衡量教师的工作负荷,并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二、核定范围教师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所有教育阶段的教师,从幼儿园到大学。

每个教育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有不同,因此应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来制定相应的核定管理办法。

三、核定标准教师工作量核定的标准应包括教授课程的学时数、教学质量、教育科研成果、指导学生工作等方面,并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需求进行调整。

科学的核定标准能够衡量教师的工作量,同时也能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核定程序教师工作量的核定应该由学校和教师共同参与,制定合理的核定程序。

核定程序应包括教师个人工作量的自评、上级评估、同事评价等环节,确保核定结果的公正和客观性。

五、核定周期教师的工作量核定应有固定的周期进行,一般可根据学期或学年进行核定。

周期的设定有助于及时评估教师的工作量,确保教师在合理的范围内承担适当的工作任务。

六、工作量监督教师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需要设立监督机制,以保证核定结果的有效执行。

监督机制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教师的工作记录、听取反馈建议等方式来实施,确保教师的工作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在核定结果中。

七、工作量调整教师工作量核定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重要的参考依据,但也应该允许适度的工作量调整。

在特殊情况下,如课程变动、教研活动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调整,以保证教师的工作负担合理。

八、质量与数量的平衡教师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要求在评估教师工作量时要注意质量与数量的平衡。

不仅要考虑到教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数量,还要着眼于工作质量的提升,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上的创新和优化。

九、鼓励与激励教师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需要设立鼓励和激励机制,提供教师的晋升、培训等奖励措施。

通过激励更好的教师,鼓励他们在教育教学上更加努力,并提高教师的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2024小学教师工作定量办法

2024小学教师工作定量办法

2024小学教师工作定量办法
作为小学教师,工作定量办法是指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教学需求,制定一定的工作量指标和要求,以便衡量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教师工作定量办法的示例:
1. 教学时间:根据学校安排,规定教师每周必须完成一定的教学课时。

例如,每周至少要完成20个教学课时。

2.备课时间:根据教学需要,规定教师每周必须完成一定的备课时间。

备课时间包括准备课程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资料等。

例如,每周至少要完成10个小时的备课时间。

3.教学准备:规定教师需要提前准备好教学材料、教具、实验器材等。

要求教师每天至少提前半小时完成教学准备工作。

4.批改作业:规定教师每周必须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给予学生反馈和评价。

要求批改时间的合理安排和质量保证。

5.参与教学团队活动:要求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教学讨论、评课等教学团队活动,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出贡献。

6.学生管理:要求教师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业和生活,参与学生的班级管理、考勤等工作。

以上仅为示例,具体的教师工作定量办法可以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教师在执行工作定量办法时,应保证工
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要关注教师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保持工作的持续稳定。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省校组人[2009]8号----------------------------------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2009年6月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准确反映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和工作量的多少,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规定1.教学部门具有初级职称的专职教师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340学时(新接收的毕业生前两年为320学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专职教师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360学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职教师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380学时。

2.教学部门主任(支部书记)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130学时,教学部门副主任(支部副书记、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160学时,教研室主任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260学时、教研室副主任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290学时。

3.承担有教学任务的部门中,由学校核准的教学岗位人员,实行坐班的:处级人员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130学时;科级人员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220学时;无行政职务具有初级职称的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240学时,具有中级职称的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260学时,具有高级职称的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280学时。

4.在非教学部门按专业技术职务核定工资的兼职教师,处级人员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70学时;科级人员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100学时;无行政职务的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130学时。

为保障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保证工作质量,以上2、3、4款所涉及的人员,每学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5倍,超出部分不予计酬。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采取标准学时计量(简称学时),以课内理论课时授课学时为准,1节课计1学时,其他工作均按此标准折算。

第四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为标准班上课,1节课计1学时。

标准班人数的规定为:美术专业40人,上机操作课40人,实验课30人,舞蹈课25人,集体钢琴课25人,体育课35人,其它课程50人。

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核算是高等教育领域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合理安排教师的时间和精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教师工作量的定义、计算方法、核算管理办法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展开回答。

一、教师工作量的定义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在教学、科研、教研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中所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的总和。

教师工作量直接关系到教师的任务分配、绩效评价以及薪酬待遇等问题。

二、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1.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教学工作量主要通过课时数进行计算,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课等。

一门课的教学工作量由该课程的学分和学时共同决定。

2. 科研工作量的计算科研工作量主要根据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计算,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获奖等。

不同的科研成果具有不同的权重,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教研工作量的计算教研工作量主要根据教师参与教研项目、研究方向、指导学生论文等情况进行计算。

教研工作量是教师的学术活动和教学的有机结合。

4. 其他相关工作的计算其他相关工作包括教务管理、教材编写、学术交流等,其工作量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量,不能被忽视。

三、教师工作量的核算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确定工作量计算标准、制定工作量核算规范、建立工作量核算系统、实施工作量核算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量核算。

同时,管理办法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专业特点,确保教师工作量的公平和合理分配。

四、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 标准不统一不同学校对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标准存在差异,导致了不公平和不合理的问题。

2. 工作量计算方式不科学仅以课时数为依据的工作量计算方式不足以全面评估教师的工作量,科研成果和教学效果等因素应该纳入考虑。

3. 工作量核算不透明教师对于工作量核算的过程和结果有着较少的了解,缺乏对自身工作量的准确评估。

4. 劳动强度过大教师工作量过大,既影响了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的提升,也影响了教师的身心健康。

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规定,它涉及教师的工作量评估和管理。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的意义、目的、实施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等。

一、教师工作量考核的意义教师工作量考核的意义在于通过量化和评估教师的工作,客观地评价其责任履行情况,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工作效率。

教师工作量考核可以帮助学校合理分配教师工作任务、资源和奖惩,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教师工作量考核的目的教师工作量考核的目的在于保证教师的工作量合理,既不能过重也不能过轻,确保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同时,通过工作量考核,也能够客观地评价教师的绩效和贡献,为学校的聘任、晋升和奖励提供依据。

三、教师工作量考核的实施流程教师工作量考核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量计算、工作质量评估和结果反馈四个环节。

首先,在工作任务确定环节,学校和教师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工作分配,确定教师的工作任务。

其次,在工作量计算环节,学校根据教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一定的工作量指标和评价体系,计算教师的工作量。

然后,在工作质量评估环节,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量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学生评价、同行评审等方式,评估教师的工作质量。

最后,在结果反馈环节,学校向教师反馈工作量考核结果,并针对教师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

四、教师工作量考核存在的问题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工作量计算的标准和指标不够科学和完善,评价体系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其次,教师工作量考核过程中,个别学校或机构存在工作量过重或过轻的情况,造成工作负担不均衡。

另外,教师工作量考核结果对教师聘任和评价的影响力不够大,很多教师对工作量考核结果并不关注或重视。

最后,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教师的实际情况脱节,缺乏根据具体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评价标准和指标的灵活性。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导言:教师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角色,他们承担着教学任务、科研工作、学科管理等多重职责。

如何合理、高效地管理教师的工作量,使其在工作中发挥最佳状态,提高教学水平,一直是教育系统中的一大挑战。

本文将探讨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的重要性教师工作量不仅是衡量教师工作负荷的标准,更是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管理教师的工作量,既可以避免过度劳累,又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同时,合理分配工作量还能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学校提供更好的教学资源。

二、教师工作量管理的原则合理的教师工作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人性化与激励、灵活与适应性。

公平公正是保证教师权益的前提,科学合理是保证工作任务的合理性,注重实效是确保工作产出的有效性,人性化与激励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灵活与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教育环境和教学需求的变化。

三、教师工作量的分类教师工作量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教师课时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学科管理工作量等。

通过分类,可以更好地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科学制定教师工作量标准科学制定教师工作量标准是实施教师工作量管理的基础。

标准应该根据教师的职务、教学年级、任课科目和教育教学任务的特点等因素进行考量。

同时,应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充分吸纳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公正合理。

五、工作量评估与调整教师工作量的评估与调整是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

通过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量过轻或过重的问题,保障教师的工作负荷适度合理。

评估结果还可以为教师的职务任免、待遇晋升等方面提供参考。

六、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是教师工作量管理的核心。

学校应根据教师的特长和经验,结合教学任务的需求,灵活地安排教师的工作任务。

同时,还应考虑教师的发展需求,为其提供相关培训和支持,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职业成长。

教师工作量与编制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与编制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与编制管理办法第一节:引言在当今教育体制中,教师的工作量与编制管理办法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

教师工作量的合理分配和编制管理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权益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这一问题。

第二节:教师工作量的定义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在课堂上和课外工作中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

其内容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参与会议等方面的工作。

一个合理的工作量既要保证教师的教学质量,又要充分考虑教师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第三节:教师工作量的分配原则合理的教师工作量要根据教师的职称、岗位等级以及教学科目等因素进行分配。

不同职称和岗位的教师应有不同的工作量安排,以保证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效果。

同时,课程的教学质量要求也应在工作量分配中考虑进去。

第四节:教师工作量与学生人数的关系教师工作量与学生人数的关系密切,过多的学生数量将极大增加教师的工作量。

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师编制进行合理的分配,以保证每个班级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五节:教师工作量的评估与考核教师工作量的评估与考核是保证教师工作量合理分配的重要手段。

通过评估和考核,可以调整教师的工作量,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也能够发现工作量过重的教师,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节:教师编制的管理办法教师编制的管理办法对于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合理编制教师人数,确保教师的编制与学校规模和教学需求相适应。

同时,教师编制的分配也应公平合理,避免出现过多或过少的现象。

第七节:教师工作量的变动与调整教师的工作量会随着学校制度的变动和学生需求的变化而发生调整。

在教育政策和学校决策的指导下,教师工作量的变动应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以确保教育教学的稳定发展和教师的权益。

第八节:教师工作量与教学质量的关系教师工作量与教学质量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适当的工作量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但过重的工作量则可能导致教师教学质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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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修订稿草案)
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
表1
注:经学校同意,对选择教师岗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参照同类教师的30%核定。

对选择教师岗的其他管理人员,其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参照同类教师的40%核定。

第二部分教育管理工作量
一、教育管理工作量内容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班主任、学生管理、专职辅导员、团学管理工作等。

从事教研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教学或学生工作秘书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其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教育管理工作量。

二、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一)助教必须每年承担教育管理工作,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管理工作且考核合格以上者,视为达到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二)讲师任职以来必须承担3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上一聘期无教育管理工作量的,本聘期必须承担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以上;
(三)副教授任职以来必须承担2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上一聘期无教育管理工作量的,本聘期必须承担1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以上;
(四)在学校从教20年以上,离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教师,视为达到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第三部分科研工作量
对科研工作量实行记分制,科研项目的具体记分方法为累计记分法。

科研工作考核设定基础工作量,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完成当年科研基础工作量标准见表2。

表2:学年度科研考核基本工作量标准(分值)
当年职称变动者,按原职称标准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其他工作量计算
一、其它工作量内容
其他工作量包括基础课教师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以及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实训中心建设等工作。

二、其它工作量标准
(一)实践工作量
1.公共课教师(不分职称等级)每年必须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一个月以上,视为完成当年的实践工作量。

2.专业课教师(不分职称等级)每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一个月以上,视为完成当年的专业实践工作量。

(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实训建设工作量
教师必须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其中:
1.教授:当年必须完成面向全校作2次专业学术报告,主持学校实训室建设、课程改革、专业建设或建立校外实训基地1个以上,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或担任市级以上学生技能大赛教练或省级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2.副教授:当年面向专业系部作1次专业学术报告;或面向全校开设示范课1次以上;或主持学校实训室建设或建立校外实训基地1个以上;或担任市级以上学生技能大赛教练;或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改革任务。

3.讲师:担任校级学生技能大赛教练;或面向系部开设示范课1次以上;或参与实训室建设或建立校外实训基地1个以上;或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改革任务。

4.助教:参与学生技能大赛的指导工作;或面向系部开设公开课1次以上;或参与实训室建设;或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学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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