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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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参股单位招标采购活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坚持“招标、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建立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两级招投标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均纳入两级招投标管理体系统一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审议和批准公司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Hale Waihona Puke Baidu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有关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
(四)研究决定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有关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开展本单位采购工作,配合开展公司总部采购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招标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
(四)配合组建和管理公司评标专家库;
(五)负责监督和检查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
(六)协调解决本单位采购工作的质疑和投诉。
第九条公司物资部履行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具体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系统和公司总部有关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文件;
(二)统筹协调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组织开展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三)指导和检查公司各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
(四)负责公司范围内招标活动的信息沟通、收集整理和分析;
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实行统一的招标平台和统一的评标专家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但不得超越本规定规定的范围,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各单位设立的招标领导、管理机构以及制定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须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第七条公司物资部将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均应通过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实施,实现在线监督和阳光采购。
目 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招标采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六)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
第十九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章 招标采购管理内容
第一节 招标采购范围和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由公司总部和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公司总部采购范围如下:
(一)一级物资;
(二)总部各部门直接管理的采购项目;
(三)各分公司单项金额超过3000万元(含)的采购项目;
(四)各直属机构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采购项目。
第十一条各单位成立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的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
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决定本单位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
一级物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公司物资部负责制订和调整,报公司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采购范围之外的所有项目,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分别负责。
第十八条公司系统范围内的各类采购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以及非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
第十三条法律部门或法律归口管理部门对招标采购工作全过程提供法律保障,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监察部门或监察归口管理部门对招标采购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受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对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对于国际招标项目,其招标过程的投诉处理按照商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公司系统招标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对领导小组负责。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物资类、基建类、生产类、信息类、综合类五个专业小组,分别由公司物资部门、基建部门、生技部门、信息部门、行政部门作为组长单位,公司有关部门成员作为小组成员,负责专业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二)审议和批准本单位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和批准本单位采购项目的招评标工作;
(四)研究决定本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单位招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对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各单位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招标采购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具体职责是:
(二)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
(三)工程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
(四)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
(五)非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
(五)负责监督和检查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
(六)组建和管理公司评标专家库;
(七)协调处理公司总部采购工作的质疑和投诉,参与解决公司系统采购活动争议;
(八)负责公司系统招标采购电子化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十条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分工,在公司物资部的统筹协调下,公司物资部、基建部、生技部、信息部、行政部分别负责公司系统物资类、基建类、生产类、信息类、综合类的招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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