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扬镇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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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互助管理制度

爱心互助管理制度

爱心互助管理制度一、背景概述爱心互助是一种基于爱与友情的互助、关怀和帮助平台,旨在帮助有需要的人,在困难面前给予温暖与力量。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爱心互助活动,制定爱心互助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三、互助流程1.申请与审批具有互助需求的人可以向爱心互助组织提交申请。

组织将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情况进行审批,确保互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匹配与协商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将为申请人匹配相应的互助伙伴。

互助伙伴之间将进行详细的协商,确定互助的具体形式和内容。

3.实施与监督互助活动开始后,各方需按照协商的内容进行实施。

同时,组织将进行监督,确保互助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4.完成与反馈互助活动完成后,各方需进行反馈。

申请人需将互助效果反馈给组织,组织将记录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参与者权益和义务1.申请人的权益和义务申请人有权得到真实有效的互助帮助,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互助需求信息,并按照协商的方式与互助伙伴配合进行互助活动。

2.互助伙伴的权益和义务互助伙伴有权获得申请人的真实信息,有权拒绝配对申请,有权与申请人进行合理协商。

有义务对申请人的信息保密,并根据协商的内容积极参与互助活动。

3.组织的权益和义务组织有权审批申请人的互助需求,有权与申请人进行详细协商并进行配对。

有义务确保互助活动的顺利进行,解决互助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记录和分析反馈情况,进行改进。

五、管理措施1.制度宣传组织将定期宣传爱心互助管理制度,以提高参与者的认识和理解,并吸引更多人加入互助活动。

2.建立档案组织将建立参与者的档案,包括申请人的互助需求信息、互助伙伴的配对情况、互助活动的进展和反馈等,以便跟踪和管理互助活动。

3.安全保障组织将对互助活动进行安全保障,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总结爱心互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爱心互助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互助流程,确保互助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更好的帮助。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是指用于管理和运作爱心基金的规范和制度。

下面是一般的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1. 基金设立:爱心基金应由合法机构或个人申请设立并获得相关批准。

设立基金时应明确基金的目的、资金来源、管理机构等信息。

2. 资金管理:爱心基金的资金应由专门的负责机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资金应根据基金的目的和要求用于特定的慈善事业。

3. 捐赠管理:爱心基金接受来自公众或其他机构的捐赠,应设立捐赠管理机构负责接受、记录和管理捐赠。

捐赠人的权益和捐赠用途应得到保护。

4. 项目评估:爱心基金应定期进行慈善项目的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

评估结果可以用于资助决策和项目调整。

5. 审核监督: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对爱心基金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基金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6. 公开透明:爱心基金应公开基金的资金情况、项目进展和捐赠使用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7. 变更或终止:基金设立后如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变更或终止。

在基金终止时,应合理处理基金剩余资金,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爱心基金的运作,保护捐赠人的权益,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具体的管理办法可根据国家、地区和组
织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制定。

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实施细则

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实施细则

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互助金”的使用效率,根据《贵州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一一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互助金”是通过社会募捐成立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灾后重建、励业帮扶、生态文明、助弱济困等方面,重点是帮助最易受损害人群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互助金”是非盈利性、周转性使用的基金,以“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核心价值,具有公益性、保障性、互助性、广泛性、周转性的特点。

第三条“互助金”通过自愿捐赠的方式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无偿资助、无偿投入等方式使用资金。

无息借款必须按时归还,无偿资助必须符合资助条件,无偿投入必须用于本县公益事业。

第四条“互助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坚持“关爱、互助、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和“放得出去、能够发展、收得回来、诚实守信”的基本方针。

以帮助弱势群体、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既要体现帮助弱势群体的公益性,又要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周转性。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为贵州省长顺县,受益者必须是“互助金”的参与者。

参与者直系亲属由于年龄原因达不到参与资格条件的亦可受益,参与者直系亲属达到参与资格条件而不参与的不得享受相关待遇,以下所称直系亲属均是如此。

由于年龄、智障等特殊情况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没有参与“互助金”的,由管委会根据本细则相关条款商议是否给予人道主义救助。

第二章参与“互助金”的资格认定第六条“互助金”的参与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居住本县内,具有本地户口,且居住稳定;(二)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四)从事种植、养殖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合法经济来源;(五)具备清偿借款的能力,无不良借款记录;第七条参与者应是红十字会会员,按时缴纳会费,认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最易受损害人群的境况,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爱心基金,提高基金利用效益,保障受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基金是指由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捐赠的款物,用于帮助困难群体,提升社会福利的特定资金。

第三条爱心基金的管理原则是合法、公开、公正、公平,依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济困工作。

第四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第五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由捐赠方、受益方、管理方共同组成,由捐赠方委托管理方管理,用于受益方的公益活动。

第六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门、监督机构等。

第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管理机构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使用规定、项目的评审、经费的分配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是管理机构的执行机构,负责基金的收支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等工作。

第九条监督机构是管理机构的监督机构,独立于管理机构,负责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第十条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助学助医、灾难救助、社区慈善、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爱心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慈善公益的宗旨,确保资金用于有实际需要的人群,不得用于非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爱心基金的使用项目应当经过评审和审批,确保使用效益最大化,合理分配,确保受益对象的利益。

第四章爱心基金的管理流程第十三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申请、评审审批、资金拨付、使用跟踪和效果评估等环节。

第十四条项目申请环节,受益方应当递交申请书,说明项目的目的、内容、经费预算等,管理方对申请进行初审。

第十五条评审审批环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资金拨付环节,管理方将经过审批的项目的资金拨付给受益方,并签订项目协议,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第十七条使用跟踪环节,受益方应当定期向管理方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管理方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是指用于规范和管理爱心基金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爱心基金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
1. 爱心基金设立和管理机构:制定明确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由专门机构或团队负责基金的设立、管理和监督。

2. 基金募捐规定:规定基金的募捐方式、渠道和范围,明确募捐对象和用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布募捐信息。

3. 审批和审核程序:设立募捐项目审批和审核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基金用途,并进行备案和报告。

4. 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爱心基金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并拟定投资策略,同时设立审计机构对基金进行监督和审计。

5. 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财务收支、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捐赠人和社会公众提供财务报告。

6. 解救对象选择和资助标准:建立解救对象的选择机制和资助标准,确保资金用于最需要的人群,并依法尊重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7. 爱心基金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财务公开和项目实施,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8. 爱心基金评估和评价: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效果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和评价,为基金管理和发展提供参考。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爱心基金管理制度框架,具体实施细节可以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爱心捐款管理制度

爱心捐款管理制度

爱心捐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资金的项目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透明、有序”的原则,强调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捐款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本制度由爱心捐赠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由捐赠单位、接受单位和受益对象共同参与。

第六条捐赠单位、接受单位和受益对象要建立健全慈善及捐款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则,做到诚实守信、公开透明。

第七条接受单位应当将接受的捐款资金专项用于捐款项目的设计、筹备、实施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捐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捐赠单位、接受单位和受益对象应当加强沟通和合作,保障捐款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九条爱心捐赠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的管理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

第十条爱心捐赠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爱心捐赠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慈善项目管理细则和捐赠款使用管理细则、审核和批准慈善项目申请、监督和评估捐赠款使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捐赠单位、接受单位和受益对象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慈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慈善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高效地履行职责,服从爱心捐赠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

第三章捐款项目的申请和审核第十四条捐赠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慈善项目,详细阐明项目的目标、内容、经费等,并提交给爱心捐赠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慈善项目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预算、项目计划书、资金用途说明等。

第十六条爱心捐赠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慈善项目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包括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最终确定是否予以批准。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篇: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全称为“******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由******公司员工自愿捐助及******公司各项目部捐助的资金组成,将该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三条目标:汇聚爱心,传播友爱,扶危救急,扶难解困;秉承爱心互助,一人有难,大家支援的中华传统美德,推动******企业文化的导入,打造******之家的温馨。

第四条基金口号:爱在******手牵手,情系你我心连心;第五条资金筹集方式及公示1、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每年公司以捐赠形式注入资金。

2、公司各项目部以自愿原则实施捐款。

3、员工以自愿原则实施捐款。

4、公司发动的大型公益性活动捐款。

5、每年月日“******爱心日”活动,基金会倡议员工捐助自己的一日工资捐款。

6、每次******爱心互助基金认捐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予以统一公布。

每年12月底将全年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予以统一公布。

第二章基金会会员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第六条:凡我公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视为该基金会员。

第七条:捐款形式:以自愿为原则。

第八条:凡我公司员工志愿加入本基金会后按以下最低比例标准每年缴纳爱心基金:1.****** 万元/年2.******各项目部万元/年3.员工: 按年工资0.3%至0.5% 第九条: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四川******建设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第十一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退出本基金。

第十一条: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三章基金的支出范围及标准第十二条: 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的资助.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3.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第十三条: 对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实施一次性资助。

XX镇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XX镇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XX镇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镇红十字事业发展,加强和完善救助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镇红十字会参与的XX镇区域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坚持“救急、解困”原则,在非严重自然灾害时,突出帮助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和生存受到影响处于困境的社会弱势群体,助其度过难关。

第三条救助金是指以社会捐赠为主要来源的,用于救助处于困难境遇而易受损害人群的资金。

第四条 XX镇红十字会遵循人道主义宗旨参与社会救济工作,是XX镇社会救济工作的补充和辅助,主要实施于紧急救助阶段。

救助工作应根据XX镇红十字会自身力量和困难者需求的轻重缓急相结合实施,力求适时适度,优先救助困难最紧迫的人。

第五条 XX镇红十字会所筹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适用范围第六条救济金主要来源于:(一)接收国(境)内外依法成立的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二)组织和个人的意向捐款;(三)XX镇红十字会慈善万人行筹款活动的捐款;(四)XX镇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有偿服务收入的一部分;(五)应国家、省、市红十字会和地方政府的倡议,针对特定群体开展的公募活动使用后的结余;(六)针对需要巨额救助的求助者,以其特殊的实际困难专题向社会募捐及专款专用后的结余。

第七条 XX镇红十字会接受组织和个人捐赠款物后,依法向捐赠者开具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据,并给予登记及公示。

第八条救助金使用范围:(一)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伤害或重大疾病;(二)XX镇红十字会开展的救助项目;(三)意向救助项目。

第九条救助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开、透明”的原则(捐赠款物公开、分配使用透明)。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镇常住人口可申请救助金:(一)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伤害,生存或生命受到严重影响,或患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二)家庭人均月(年)收入接近或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爱心基金的使用和运作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爱心基金管理制度的内容概述:
1.制定目标和范围:明确爱心基金的目标和范围,例如资助贫困学生、救助灾区受灾群众等。

2.设立机构和领导:设立爱心基金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职责,例如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3.募捐管理:规定募捐方式、募捐对象、募捐时间和目标,并建立相应的募捐渠道和流程。

4.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入、支出、使用和报销流程;设立资金账户,并制定资金使用和投资规定。

5.项目申请和审批:明确申请条件和程序,建立项目申请表和审批流程,并设立审批委员会或专门的项目审核部门。

6.项目监督和评估:建立项目监督和评估制度,确保爱心基金的有效使用,进行项目效果评估和整改。

7.财务披露和公开:要求定期公开爱心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向,保证募捐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8.安全保障和风控:确保爱心基金的资金安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防范欺诈和非法使用。

9.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必要的资质和备案,定期报告和备案。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的爱心基金可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一、基金的设立1.爱心基金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并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而设立的公益基金。

2.爱心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凝聚社会资源,实施慈善事业,推动公益事业创新,提高公益事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3.爱心基金的设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和备案。

二、基金的组织和管理1.爱心基金设立一个基金管理委员会,由该基金的捐赠者、管理者、受益者、监督人等组成。

2.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的发展策略和年度计划,确定基金的支持对象和资助方式,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3.基金的使用目的应当明确具体,确保资金的专门用途,不得违规挪用。

4.基金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化、透明化、审计化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5.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基金的资助对象和方式2.基金资助对象的选择应当公正、公平、公开,符合基金的宗旨和使用范围。

3.基金的资助方式可以是直接捐款、项目拨款、购买物资等。

4.基金的资助对象需要经过审批和评估,确保符合基金的使用标准和目的。

四、基金的监督和评估1.基金的使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

2.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评估。

3.基金监督部门应当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4.基金的使用效果和社会影响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和评估,接受社会的评判和监督。

五、基金的信息公开2.基金的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3.基金的信息公开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官方网站、新闻发布、社交媒体等。

六、基金的变更和终止1.爱心基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变更和调整,但需要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爱心基金的终止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偿和结算。

3.基金终止后,剩余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被挪用和浪费。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广东鹰牌陶瓷集团爱心互助基金章程草案一、总则(一)宗旨与目的宗旨汇聚大爱,传播爱心,互帮互助,互助互爱.目的为弘扬中华民族“乐于助人,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营造企业集团“团结友爱,和谐稳定”的环境,建设企业集团以人为本的人性关怀文化,特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爱心互助基金”.“爱心互助基金”以帮助因遭遇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援助的员工为目的,以企业为平台,全员参与为原则,以爱心资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爱心活动.(二)“爱心互助基金”性质“爱心互助基金”是企业集团内部帮扶基金.以“企业倡导、员工参与,关爱员工、服务员工”为基本原则,建立员工与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二、爱心互助基金管理(一)机构设置成立“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为“爱心互助基金”的管理机构,隶属公司工会委员会管理.公司工会委员会成员为“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会主席为委员会主任.为加强对“爱心互助基金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另设立一个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监察部、生产部以及基层职工代表共同组成.(二)基金筹建方式和来源渠道以公司捐赠和公司员工捐赠为主,长期随时接受捐赠,并不定期开展专项募捐活动筹集资金.1、凡自愿加入鹰牌集团爱心基金会的员工每人每月从固定工资收入中向“爱心互助基金”账户捐赠爱心款,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含车间管理人员每人捐赠10元,员工每人捐赠5元.所有捐款纳入“爱心互助基金”专项帐户.同时公司根据每月员工所捐爱心款总数额,捐助同等数额现金,缴入“爱心互助基金”专项账户.2、从公司各部门奖励方案中的奖金总额计提5%-10%,纳入爱心基金.3、对员工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罚款收入.4、员工个人日常可自愿捐赠.5、公司客户、公司外部机构或公司以外其他社会人员也可向公司“爱心互助基金”专项账户捐款.6、公司处理废旧物品的收入7、基金本金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息.8、其他爱心互助资金的捐赠款项.三爱心互助基金管理“爱心互助基金”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度透明的原则.由公司设置的“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基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1、爱心互助基金募集与管理有关“爱心互助基金”的一切捐赠资金,均由公司设置的“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筹集,每月汇总后交公司财务部统一保管.2、对非固定捐款人,“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捐款人实名登记簿并进行存档,公司定期张榜予以公布.3、公司财务部设立“爱心互助基金”专项账户,实行统收统支统一管理.“爱心互助基金”专项账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资金必须用于针对企业内部员工的救助与帮扶,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其它用途.三、“爱心互助基金”申报程序基金的使用,严格遵循“爱心互助基金”的评审程序进行.由需要资助的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报所属车间部门负责人加具意见后交公司工会办公室调查核实情况,拟定基金资助计划或提出使用建议,提请“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研究决定,报请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后实施.2、“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必须定期审核“爱心互助基金”专项帐户资金的帐目明细与使用明细,并张贴向企业集团全体员工公示.四、爱心互助基金无偿资助对象条件1、集团公司内愿意加入爱心互助基金会的在职员工.2、在企业工作期间,表现一贯良好,无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者.3、员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因遭遇较大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而造成重大伤害与损失,且急需救助的.4、符合“爱心互助基金”帮扶宗旨,且经“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确认属实的.五、其他规定1、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资助款者或帮助骗取资助者,除永久性取消其帮扶资格外,另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或开除处理.2、爱心互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其他用途.擅自挪用者,公司将严肃处理.3、公司的离职员工不享有“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员工离职时所交的爱心奉献款将不予退回.4、此章程草案将在公司内张贴征询广大员工意见进行修改,在方案实施前以自愿原则由员工每人填写一份自愿捐赠书并签名确认.如有未详尽处,由“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在实施中不断修订与完善.。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爱心基金的管理工作,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爱心基金的捐赠、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爱心基金是指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赠的资金和物品,用于救助困难群体、社会公益事业等用途。

第四条爱心基金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保密有序、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五条爱心基金管理工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责任由委员会内部明确分工。

第六条爱心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爱心人士对基金用途的要求,并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章捐赠第七条爱心基金的捐赠应当是自愿的,捐赠人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等。

第八条捐赠人可以通过现金、电子转账、物资赠送等方式进行捐赠,同时需填写捐赠书面申请。

第九条捐赠人可以指定爱心基金的用途,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标准。

第十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捐赠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保捐赠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发放相关捐赠凭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信息。

第三章管理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基金发起人、相关部门代表、公众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管理制度,管理基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等。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正确运作。

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的审批流程和机构,对基金使用事项进行审批并保留相应的审批记录。

第四章使用第十六条爱心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可行性、合理性、正当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基金的使用和监督。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和审计。

第十九条基金使用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定期向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做出相关报告。

爱心互助救济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救济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救济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在系统内大力倡导“人人奉献爱心,爱心惠及人人”的互助精神,帮助系统干部职工解决特殊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特设立“爱心互助救济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为了规范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进一步实施好送温暖工程,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基层工会负责本单位救助对象的确定、初审、捐款收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基金的来源第四条基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筹集的原则,主要来源是:(一)行政财务每年向系统工会爱心互助救济基金专户拨付专项资金。

(二)全系统在职干部职工每年向爱心互助救济基金专户自愿捐款。

(三)上级工会经费补助。

(四)各级工会经费补助。

(五)接受社会其他捐赠。

(六)利息收入。

第三章救助对象和范围第五条基金救助实行“谁捐助、谁受益”原则,救助对象为在职干部职工(每年向系统工会爱心互助救济基金专户自愿捐款的)及其家庭。

第六条救助范围(一)干部职工家庭遭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二)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久病或死亡,且无力承担较重医药费负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三)因其他原因造成干部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子女入学、升学无力支付正常基本费用的特困户。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第六条基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做到统筹兼顾。

第七条在职干部职工捐款由系统工会发起倡议,干部职工捐款每年一次,各级工会负责收集本单位捐款并向基金专户上缴。

第八条系统工会在系统工会账户下设立爱心互助救济基金专户(科目)进行基金管理,基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的基金用途以外的开支,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爱心互助基金是一种通过募集社会爱心捐款来帮助困境群体的组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这些基金,确保资源的公平利用和最大化效益,制定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本办法的目标是确保爱心互助基金得到有效管理和使用,促进困境群体的改善与发展。

2. 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基金的分配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群体或个人。

b. 透明原则:基金的收入、支出和分配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c. 管理规范原则:基金的管理应当依法、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d. 效益最大化原则:基金的使用应当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基金的筹集和管理1. 筹集渠道:基金的筹集可以通过募捐、企业捐赠、政府拨款等方式进行。

相关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并建立捐款接收机制。

2. 基金管理:基金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机构负责。

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负责基金的收入、支出、投资和分配等事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3. 基金账户:基金的资金应当设立独立的账户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基金的使用和分配1. 使用范围: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困境群体的教育、医疗、扶贫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2. 分配原则:基金的分配应当遵循困境程度、帮助效果和社会需求等原则,确保每个困境群体都能够得到合理的帮助和关爱。

3. 分配程序:基金的分配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

2. 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基金的使用效果评估,确保基金的使用符合预期目标,并对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评估。

六、法律责任对于滥用基金、挪用基金和其他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七、附则本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爱心互助基金实施方案

爱心互助基金实施方案

爱心互助基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我们决定设立爱心互助基金,以实施更多有益于社会的公益项目。

该基金将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士、老年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体,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价值。

一、基金来源。

爱心互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社会捐赠、企业赞助、政府补助等多种渠道。

我们将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共同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二、基金管理。

为了确保基金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我们将建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对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同时,我们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

三、资助对象。

爱心互助基金将主要资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士、老年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体。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确保资金的精准使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受助群体的需求。

四、资助项目。

基金将主要用于资助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项目。

我们将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资助残疾人士的康复和就业培训,帮助老年人改善生活条件,以及开展其他有益于社会的公益项目。

五、资助方式。

为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我们将采取直接资助和项目资助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金的精准使用和最大效益。

同时,我们将建立资助对象档案,对受助群体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确保资金的真正用于有需要的人群。

六、监督机制。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公开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同时,我们将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基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宣传推广。

为了更好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我们将积极开展基金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基金的设立目的、资金来源、资助对象、资助项目等信息,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

八、结语。

爱心互助基金的设立将为更多的弱势群体带来希望和温暖,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也越来越多。

爱心基金作为一种集合了社会各界爱心捐助的资金池,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然而,由于爱心基金涉及的对象众多,流程复杂,管理工作也显得极为重要。

为此,本文将从爱心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等方面来进行阐述,以确保爱心基金的有效运作和最大化的效益。

一、爱心基金的设立(一)设立目的爱心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响应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求,使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得到合理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它是一个集中化的资金池,通过各界捐款的方式,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资金支持。

(二)设立流程1. 确定设立机构:设立机构可以是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需具备一定的声誉和管理能力。

2. 编制设立方案:设立方案应包括目标、规模、运作机制等内容,需经过设立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3. 筹集资金:设立机构可以采取募捐、捐赠、筹办义卖等形式来筹集资金,同时可以向政府申请相应的资金支持。

4. 法律手续:设立机构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设立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5. 宣传宣讲:设立机构需开展相关的宣传宣讲活动,向社会各界传达爱心基金的设立目的和工作重点,以便吸引更多的爱心捐助。

二、爱心基金的管理(一)组织架构1. 董事会:由设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和监督爱心基金的工作。

2. 管理团队:设立机构应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包括财务、项目、宣传等职能部门,确保爱心基金的日常运作。

(二)资金管理1. 独立核算:爱心基金应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与设立机构的其他资金分开管理,确保透明度和真实性。

2. 账目清晰:对爱心基金的资金流入、流出、余额等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投资管理:对于爱心基金的闲置资金,应根据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投资管理,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三)项目管理1. 项目申报:设立机构应建立严格的项目申报制度,明确申报条件和流程,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一、前言爱心基金是一种公益活动的形式,旨在帮助有需要的人群,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

为了保障爱心基金的有效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爱心基金的设立1. 爱心基金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发起募捐活动。

2. 设立爱心基金应明确其受益人群和资金用途,并进行公示。

三、募捐和资金管理1. 爱心基金的募捐应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2. 爱心基金的资金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爱心基金,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4. 对于爱心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应进行详细的记账和报告,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清晰可查。

四、爱心基金的项目管理1. 爱心基金的项目申请应符合基金设立的宗旨和受益人群的要求,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执行。

2. 项目的执行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3. 爱心基金的项目执行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五、爱心基金的效果评估1. 对于已经完成的爱心基金项目,应进行效果评估,以评判项目的成效和对受益人的实际帮助。

2. 对于效果评估结果不理想的项目,应及时进行整改或者终止,并公开向社会解释和汇报。

六、爱心基金的公开信息1. 爱心基金应定期公开资金收支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2. 爱心基金的相关信息应便于社会大众查询和了解。

七、爱心基金的监督机制1. 爱心基金的监督机构应独立于基金受益人和管理方,并对基金的募捐、项目执行、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示监督结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

八、违规处理对于爱心基金的违规行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资助、追回资金、追究法律责任等。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制定后生效,并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和修改,以适应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社会需求的变化。

镇互助金实施方案

镇互助金实施方案

镇互助金实施方案一、总则。

为了加强镇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镇互助金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二、对象范围。

镇互助金主要面向本镇户籍困难群众,包括低收入家庭、特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具体实施对象由镇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资金来源。

1. 镇财政拨款。

镇级财政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拨付专项资金,用于镇互助金的发放。

2. 社会捐赠。

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单位等进行捐赠,增加镇互助金的筹集。

3. 其他合法收入。

镇互助金还可以接受其他合法收入,如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

四、申请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残疾、重病或重残,需要长期护理和医疗支出。

3. 其他特殊困难情况,经镇级民政部门审核认定。

五、申请流程。

1. 家庭成员向镇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镇互助金申请表》。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疾病诊断证明、残疾证明等。

3. 镇级民政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审。

4. 初审通过的申请将提交镇级民政部门领导审批。

六、资金发放。

1. 符合条件的申请经镇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相应的互助金。

2. 互助金发放方式包括一次性发放和分期发放,根据申请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确定。

3. 互助金发放应当及时到位,确保资金直接惠及困难家庭。

七、监督管理。

1. 镇级民政部门对互助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 定期对互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宣传推广。

镇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镇互助金政策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镇互助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共同参与互助的良好氛围。

九、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镇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镇互助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力地推动镇级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生活困难,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互助金使用及管理审批制度

互助金使用及管理审批制度

互助金使用及管理审批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互助金是指由特定群体成员共同出资,用于帮助该群体内出现困难或遭受不幸的个人的一种相互帮助机制。

为了保障互助金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制定互助金使用及管理审批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互助金的使用符合群体成员的利益,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和使用互助金,提高互助金的效益。

二、使用范围和条件互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互助金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住院护理费用等与疾病或事故相关的费用。

2.自然灾害:互助金可以用于救助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成员,如房屋重建费用、生活补助费用等。

3.特殊困境:互助金可以用于救助贫困成员、面临经济困境的成员,如支付房租、购买生活必需品等。

使用互助金的条件是:1.成员必须是互助金的出资成员,并且按照规定定期缴纳互助金。

2.申请者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护理费用明细、损失证明等。

3.申请者必须通过群体的评审程序,包括书面申请、讨论评审、成员投票等环节。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互助金的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如互助金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等。

该管理机构负责监督互助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互助金的规范运作。

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互助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普及。

2.对互助金的使用申请进行审查,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组织成员投票和评审,确保互助金的使用符合群体成员的意愿。

4.对互助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互助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果。

5.编制并公布互助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接受成员的监督和意见。

四、审批程序与要求1.申请者填写书面申请,包括个人情况、困难描述、金额申请等。

2.互助金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符合使用范围和条件。

3.将申请材料交由互助金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评审,由成员投票决定是否批准使用。

4.批准使用后,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收据等。

5.管理机构对使用互助金的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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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扬镇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的管理,进一步规X操作程序,提高“互助金”
的使用效率,根据《长顺县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实施细则(试行)》《长顺县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助金”是通过社会募捐成立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展种植、养殖等增收致富产业,有思想、有干劲、有实际行动但缺乏资金的村民会员可申请“互助金”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中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管好用好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爱心互助金,真正发挥“扶贫帮困、互帮互助、持续发展”的宗旨,充公体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第四条“互助金”通过自愿捐赠的方式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使用资金。

无息借款必须按时归还,借款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互助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坚持“放得出去、能够发展、收得回来、诚实守信”的基本方针。

以发展农村经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既要体现帮助弱势群体的公益性,又要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周转性。

第六条本办法的适用X围为XX省长顺县鼓扬镇,受益者必须是“互助金”的参与者。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为管好用好基金,由村级红十字会全体会员大会推举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产生成立村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会提供无偿义务工作,具体负责“互助金”的管理、审核和发放工作。

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15人,理事会下设基金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本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紧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对基金管理使用接受村红十字会会员监督。

第三章基金来源
第九条互助基金管理不收取利息,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十条互助基金来源为:
(一)长顺县红字会一次性帮扶注入资本金10万元;(二)村内外其他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捐赠;(三)基金存款利息;
(四)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五)当地政府的拨款;
(六)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四章参与“互助金”的资格认定
第十一条“互助金”的参与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居住本镇内,具有本地户口,且居住稳定;
(二)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
(三)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四)从事种植、养殖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
营活动,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合法经济来源;
(五)具备清偿借款的能力,无不良借款记录;
第十二条参与者应是红十字会会员,按时缴纳会费(每年10元),认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最易受损害人群的境况,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第十三条参与者应本着关爱、互助的原则每年每人自愿捐赠至少人民币50元以上的“互助金”。

在“互助金”实施后,新参加“互助金”的,必须1年后才可享受相关资助;
由于个人原因已经有1年以上(包括1年)不继续向“互助金”捐赠的,若再次参与“互助金”时必须1年后才可享受相关资助。

第五章“互助金”的使用和资助标准
第十四条用于励业帮扶(发展生产)借款,必须签订借款协议,有3名参与者作为督促还款承诺担保(担保人对还款
承担连带责任),且在借款协议中必须约定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还款期限原则上最高为1年,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如需延借款时间,也必须按照程序重新办理申请手续,鼓励借款人受益后积极向“互助金”捐款。

优先考虑能够发展致富、按时还款的项目。

第十五条资助标准以借款对象投资的金额、项目前景、个人信用度、投资期限、还款能力、申请人数等因素综合评估,但原则上个人最高借款不得高于1万元,本期资助总额不得大于实有资金的80%。

第十六条原则上每个参与者每年只能接受资助一次。

第六章“互助金”的申请与管理
第十七条参与者到管委会申请资助的程序:
(一)前提。

参与者必须认同红十字运动宗旨,向村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加入红十字会会员,并自愿缴纳一年以上的会费和50元“爱心互助金”。

(二)申请。

参与者向所在村管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申请表》,持有效XX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到村级“互助金”管委会办理。

申请“互助金”所需提供的材料:《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申请表》、有效XX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资助项目综合报告、督促还款承诺书;
(三)受理。

村管委会收到参与者申请书、有效XX件及相关材料后,应对其申请基本条件进行核对审核。

(四)审核。

村管委会审核该申请者是否“互助金”的参与者,申请材料是否填写规X和完整,申请者所请事项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对所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风险评估。

(五)批准。

村管委会调查核实无误后,召开全体委员会
会议协商决定是否资助(需经2/3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决定资助),确定资助对象、金额、时间、方式、用途等。

(六)公示。

经村管委会协商决定后,应对资助对象、金额、时间、方式、用途等进行X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审批。

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乡管委会复审,复审结束后上报县管委会审批。

县管委会接到申请后,发函咨询县内金融机构,查询申请人有无不良记录,确认无误后,由村管委会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八)发放。

村管委会与申请人签订资助协议,开具相关
票据。

申请人必须在协议和票据上签字盖手印。

(九)登记。

发放“互助金”后,管委会必须进行登记造
册,并妥善管理。

第十八条捐款管理。

管委会组织人员对“互助金”进行宣传推广,号召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互助金”,拓宽筹资渠道、吸收社会各界捐款,主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建立捐款公示制度。

管委会对每年捐款情况要及时
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公示一次。

(二)宣传推广、筹集资金。

管委会要积极广泛开展宣传,传播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理念,积极筹集资金,将“互助金”做大、做强”。

第十九条借款管理。

村管委会应定期组织人员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行动态管理,主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建立跟踪检查制度。

管委会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借款到期前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并填写《长顺县红十字会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借款跟踪检查表》,检查表归入档案管理。

对检查中发现借款挪作他用的,有权及时收回借款。

(二)到期催收。

建立借款跟踪监控体系,对即将到期的
借款提前1个月按村民小组逐户抄列催收通知,提前10
天送达借款人,并签收回执归档管理。

(三)到期管理。

借款到期未及时归还又未向管委会申请
办理延期的,管委会应终止其各方面的资助,逾期借款归还后方可继续向其发放借款或进行其他资助。

对借款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还款的,按照不良借款进行管理。

对逾期恶意不归还者保留法律追究的责任。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条在办理“互助金”实施过程中,若违规违纪造成资金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若触犯法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不足之处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由管委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长顺县鼓扬镇爱心互助金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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