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MD-3精神疾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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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其诊断标准如下:
1. 器质性精神障碍:根据病因病理诊断分类,主要涉及精神科、神经科和躯体疾病等。

2.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包括酒精、阿片类、大麻、镇静催眠药、抗焦虑药、抗抑郁药等物质依赖性精神障碍,以及非依赖性精神障碍等。

3.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根据症状学分类,主要涉及妄想、幻觉、思维和言语障碍等。

4.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包括躁狂症、抑郁症等。

5.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包括分离(转换)性障碍、应激相关障碍、焦虑症、神经症等。

6. 心理因素相关的生理障碍:包括进食障碍、睡眠障碍等。

7. 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包括人格障碍、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等。

需要注意的是,CCMD-3的诊断标准是兼顾症状学分类和病因病理学分类,但主要倾向于病因病理学分类。

如果某些精神障碍或亚型在CCMD-3中未被纳入,例如ICD-10的某些
亚型,则根据我国的社会文化特点和传统,暂不将其纳入诊断标准中。

CCMD-3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CCMD-3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一、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瘾的物质。

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

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症状标准】(1)有精神活性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2)出现躯体或心理症状,如中毒、依赖综合征、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及情感障碍、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精神活性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的其他精神障碍。

【说明】如应用多种精神活性物质,鼓励作出一种以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并分别编码。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指来自体外的某些物质,虽不产生心理或躯体性成瘾,但可影响个人精神状态,如产生摄入过量所致的中毒症状(过去称为中毒性精神障碍)或突然停用所致的停药综合征(如反跳现象)。

【症状标准】有非成瘾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由此引发心理或躯体症状,如中毒、智能障碍、精神病性症状、情感症状、神经症样症状,或人格改变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非成瘾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器质性精神障碍。

二、精神分裂症(分裂症)诊断标准: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

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

参照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

参照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

参照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又称CCMD-3,是中国精神医学界制定的精神疾病分类系统和诊断标准。

CCMD-3是在国际通用的精神疾病分类系统(如ICD-10和DSM-5)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和临床实际进行修改和完善而制定的。

CCMD-3分为两大部分,即分类和诊断标准。

其中,分类部分将精神疾病分为若干个章节,包含了不同类型的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焦虑症等。

诊断标准部分则是具体描述了每种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包括症状和临床表现的要点、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的要求等。

通过比对患者的症状和临床表现,医生可以根据CCMD-3的诊断标准进行精神疾病的诊断和分类。

CCMD-3在中国精神医学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临床医生提供了一种可靠的诊断依据。

它与国际通用的分类系统相比,在一些具体的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上有所不同,更符合中国患者的特点和文化背景,因此在中国的实际临床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作组于1995~2000年期间,在以往⼯作基础上,由卫⽣部科学研究基⾦资助,通过41家精神卫⽣机构负责对24种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完成了前瞻性随访测试,并编写了《CCMD-3》和《CCMD-3相关精神障碍的治疗和护理》。

《CCMD-3》的编写过程是先由各执笔单位完成初稿,然后逐条核对《CCMD-2R》,随后描述部分参考世界卫⽣组织(WHO)的《ICD-10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诊断标准参考《ICD-10研究⽤标准》和美国的《诊断与统计⼿册第4版(DSM-4)》,同时结合现场测试结果作适当修改。

《CCMD-3》的正⽂,经中华精神科学会常委会讨论通过,作为学会的分类和诊断标准发表,附录以及主要参考书《CCMD-3相关精神障碍的治疗和护理》⼀并介绍给⼴⼤医务⼯作者,以供在临床⼯作中参考。

由于编者⽔平所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改进。

CCMD-3⼯作组陈彦⽅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0)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
(01)脑⾎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ccmd-3名词解释

ccmd-3名词解释
CCMD-3适用于临床诊断、研究、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试验和医疗管理等领域。它包含了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和分类系统。CCMD-3根据病史、症状和体征等方面的信息,将精神疾病分为不同的亚型和严重程度。CCMD-3涵盖了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焦虑障碍、躁狂障碍、酒精和药物依赖等常见精神疾病,也包括一些中国特有的疾病,如心境恶劣障碍和神经衰弱。
然而,CCMD-3也存在一些限制。首先,由于中国的治疗资源不足,CCMD-3在治疗方面的实用性有限。其次,CCMD-3尚未充分考虑到精神疾病的生物学基础和遗传因素,这对于个性化治疗和精准医学的发展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总之,CCMD-3是中国精神疾病诊断和分类系统第三版,具有一定的独特优势。它适用于中国的临床实践、研究和流行病学调查。然而,CCMD-3还需要进一步发展,以满足精神疾病治疗和研究的不断挑战。
ccmd-3名词解释
CCMD-3是指中国临床多中心研究诊断系统第三版(Clinical Centre Multi-Center Diagnostic System III)。本文将解释CCMD-3的定义、发展背景、应用领域和优势。
CCMD-3是中国精神疾病诊断和分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套用于精神疾病诊断和分类的标准化工具,旨在提供准确、一致的诊断和分类框架。CCMD-3由中国精神卫生学会(Chinese Society of Psychiatry)制定,是第三版,前两版分别在1981年和1993年发布。
与国际标准相比,CCMD-3具有以下几个优势。首先,CCMD-3基于中国人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与本,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效度。因此,它被广泛应用于中国的临床实践、研究和流行病学调查。此外,CCMD-3与ICD和DSM等国际标准相兼容,使其在国际交流和比较研究中能够得到广泛应用。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

目录Contents序Preface致谢Acknowledgements引言Introduction ..............................................CCMD-3分类List of categories ................................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Doagmpstoc criteria of mental disorders .............................0 器质性精神障碍Organic mental disorders .......................................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ornon-addictive substances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Schizophrenia and other psychotic disorders ..........................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Mood (affective) disorders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Hysteria, Stress-related disorders, Neurosis ....................................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Physiological disorders rdlated to psychological factors ..............6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s, Habit and impulse disorders,Psychosexual disorders ................................................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Mental retardation, and disorders of psychologicaldevelopment with onset usuallyOccurring in childhoodand adolescence .......................................................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Hyperkinetic, Conduct, and Emotional disorders with onsetusually occurring in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Other mental disorders and psychological health conditions ............Appebdux A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CMD-3 (in part)附录 A 部分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的英文译文.......................附录B CCMD-2R相关精神障碍的前瞻性现场测试Appendix B Prospective field trial on a part of mentaldisorders in CCMD-2R ..................................................引言一、《CCMD-3》的编写原则1、遵循为病人服务的原则,满足病人和社会的需要;2、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3、继承《CCMD》以前版本的优点;4、注意与国际接轨;5、简明,便于操作。

精神分裂症ccmd-3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ccmd-3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其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和工作。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至关重要。

CCMD-3(我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是我国精神卫生领域广泛应用的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下面将结合CCMD-3的诊断标准来介绍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表现和诊断要点。

一、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表现1. 思维障碍:患者的思维常常混乱不清,难以集中注意力,思维跳跃或被卡住。

表现为语言紊乱、逻辑混乱等。

2. 感觉障碍:患者可能出现幻觉、妄想等感知异常,常常体验到与现实不符的感觉。

3. 情感障碍:情感不稳定,情绪波动较大,容易出现情绪失控、情感淡漠等问题。

4. 社会功能障碍:患者在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方面存在明显困难,常导致工作、学习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社交孤立。

5. 自主神经功能障碍:伴有睡眠障碍、食欲改变等自主神经功能异常。

二、精神分裂症的CCMD-3诊断标准根据CCMD-3的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需要符合以下要点:1. 至少存在以下一种阳性症状:妄想、幻觉、思维受控制感或三种以上思维障碍症状。

2. 至少存在以下一种阴性症状:情感淡漠、社交退缩、语言贫乏或两种以上自主神经功能异常。

3. 症状持续时间至少为1个月。

4. 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精神药物所致或躯体疾病所致的症状。

5. 社会功能受损,工作、学习或自我照顾能力明显下降。

三、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流程在临床实践中,医生通常会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来诊断精神分裂症。

具体的诊断流程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详细的病史询问:包括病症的起病时间、症状表现、病程等信息。

2. 临床观察:观察患者的言行举止、情感表达、精神状态等临床表现。

3. 辅助检查:如神经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用以排除脑部器质性疾病和其他精神障碍。

4. 精神状态检查:包括面谈、病史采集和心理评估等。

四、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的意义和应用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是临床医生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儿童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中国儿童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中国儿童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CCMD-3,即《中国儿童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是中国用于诊断和分类儿童精神障碍的指导性文件。

该标准由中国儿童精神卫生学会编制,并于2001年首次发布,是目前中国最常用的儿童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CCMD-3对儿童精神障碍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和诊断。

它按照病理和临床特点,将儿童精神障碍分为各种亚型和诊断类别。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分类系统:CCMD-3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儿童精神障碍分类系统,可以帮助临床医生准确诊断和区分各种精神障碍。

2. 诊断标准:每个儿童精神障碍类别都有相应的诊断标准,包括症状、持续时间、严重程度等方面的指标,帮助医生判断是否符合某一类别的诊断标准。

3. 临床特点:CCMD-3详细描述了不同儿童精神障碍的临床特点和表现,以及常见的伴随症状和并发症。

4. 推荐治疗:针对每种精神障碍,CCMD-3提供了相应的治疗推荐,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综合治疗等方面。

CCMD-3的发布对于儿童精神卫生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临床医生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使诊断和治疗更加规范和科学。

同时,CCMD-3也为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基准,促进对儿童精神障碍的深入研究和理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CCMD-3是根据中国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临床经验制定的,与国际上的其他诊断标准存在一定差异。

因此,在国际交流和研究中,应当注意对照国际通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如《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和《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

总结而言,CCMD-3是中国儿童精神障碍领域的重要标准,对于儿童精神卫生的发展和临床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然而,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需要在国际交流和研究中慎重应用。

CCMD-3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CCM-D 3 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0)器质性精神障碍(00) 阿尔茨海默(Alzheimer) 病(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9) 其他或待分类器质性精神障碍(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1)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20)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21) 偏执性精神障碍(22)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23) 感应性精神病(24)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2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30) 躁狂发作(31) 双相障碍(32) 抑郁发作(33) 持续性心境障碍(39)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障碍(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40) 癔症(41) 应激相关障碍(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43) 神经症(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50) 进食障碍(51)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52) 非器质性性功能障碍(6) 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60) 人格障碍(61) 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62) 性心理障碍(性变态)(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70) 精神发育迟滞(71)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72) 特定学校技能发育障碍(73) 特定运动技能发育障碍(74) 混合性特定发育障碍(75) 广泛性发育障碍(8) 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80) 多动障碍(81) 品行障碍(82) 品行与情绪混合障碍(83) 特发于童年的情绪障碍(84) 儿童社会功能障碍(85) 抽动障碍(86) 其他童年和少年期行为障碍(89) 其他或待分类的童年和少年期精神障碍(9) 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90) 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91) 待分类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92) 其他心理卫生情况(99)待分类的其他精神障碍【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ccmd一3诊断标准

ccmd一3诊断标准

CCMD一3诊断标准CCMD一3,全称为《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是中国国家精神卫生中心发布的精神疾病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它是中国精神卫生领域临床实践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指导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工作。

CCMD一3的诊断标准以多轴诊断系统为基础,将精神疾病分为9个轴,分别描述了不同方面的精神症状和社会功能。

其中,轴I对应了临床病征和疾病诊断,轴II对应了日常生活功能和心理社会障碍,轴III对应了个体发育和心理社会环境支持,轴IV对应了生活事件和环境问题,轴V对应了全球评定的功能和康复指标,轴VI对应了临床严重度和全球评定的变化指数,轴VII对应了临床情景和过程,轴VIII对应了个体心理特点和社会效应,轴IX对应了医学和辅助诊断。

CCMD一3诊断标准对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提供了详细的描述,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精神疾病,并展示其诊断标准:抑郁障碍:•轴I:抑郁症状、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和功能损害程度的评估。

•轴II:心理社会功能的评估,包括个人自理能力、社会人际关系等。

•轴III:发育和心理社会环境支持的评估,包括家庭环境和工作环境等。

•轴IV:生活事件和环境问题的评估,包括亲人离世、丧失工作等。

•轴V:功能和康复的评估,包括日常活动和工作能力的恢复情况。

•轴VI:临床严重度和全球评定的变化指数的评估,包括病情稳定性和变化趋势等。

•轴VII:临床情景和过程的评估,包括就诊情况和治疗进展等。

•轴VIII:个体心理特点和社会效应的评估,包括个体的心理特点和社会支持等。

•轴IX:医学和辅助诊断的评估,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等。

焦虑障碍:•轴I:焦虑症状的评估,包括焦虑的种类、频率和程度等。

•轴II:心理社会功能的评估,焦虑对个人日常生活和社交能力的影响。

•轴III:发育和心理社会环境支持的评估,包括个体发育和家庭环境等因素。

•轴IV:生活事件和环境问题的评估,焦虑与工作、学习等生活事件的关联性。

•轴V:功能和康复的评估,焦虑对个体日常活动和工作能力的影响。

CCMD3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CCMD-3 中国精神疾病 - 诊断标准编码:0x.xx1 器质性智能损害痴呆) 器质性智能损害(痴呆痴呆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是慢性进行性的智能损害综合征,包括记忆,思维,定向,理解,计算,学习能力, 语言,及判断等认知功能障碍,偶尔以情绪控制和社会功能的衰退为前驱症状,意识清晰.常影响日常生活.应注意社会功能不佳(如保持或寻找工作的能力下降) 不应成为诊断智能损害(痴呆)的主要标准,因这些功能减退的表现具有明显的文化差异. 【症状标准】 (1)记忆减退,最明显的是学习新事物的能力受损; (2)以思维和信息处理过程减退为特征的智能损害,如抽象概括能力减退,难以解释成语,谚语,掌握词汇量减少,不能理解抽象意义的词汇,难以概括同类事物的共同特征,或判断力减退; (3)情感障碍,如抑郁,淡漠,或敌意增加等; (4)意志减退,如懒散,主动性降低; (5)其他高级皮层功能受损,如失语,失认,失用,或人格改变等; (6)无意识障碍. (7)实验室检查:如 CT,MRI 检查对诊断有帮助,神经病理学检查有助于确诊.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或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 6 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假性痴呆(如抑郁性痴呆),精神发育迟滞,归因于社会环境极度贫乏和教育受限的认知功能低下,或药源性智能损害. 【说明】 (1)智能损害的总体严重性应以记忆或智能损害程度予以考虑,按"就重原则"其中哪项重,就以哪项表示; (2)智能损害过程可叠加出现谵妄发作.如果伴发意识障碍(如谵妄)时,应推迟智能损害的诊断,因意识障碍本身完全可引起思维,记忆及其他高级功能的损害.必要时可作出意识障碍叠加于智能损害的双重诊断.编码:0x.xx2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器质性遗忘以记忆损害为主的综合征.因学习新知识的能力明显下降,导致顺行性遗忘和时间定向障碍,但也可出现逆行性遗忘.因智能相对保持完整,记忆障碍显得尤为突出. 【症状标准】 (1)记忆损害,尤以短时记忆(学习新鲜事物)的损害比近记忆损害(顺行性和逆行性遗忘)明显; (2)无即刻记忆(如数字广度测验)损害,意识障碍,注意障碍,或完全性痴呆; (3)躯体,神经系统,及实验室检查证明有相关脑损伤或脑部疾病史(非酒精所致脑病);(4)虚构,自知力缺乏,情绪改变,意志减退(如缺乏主动性),有助于诊断,但并非必需.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 6 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以记忆损害为主的非器质性综合征,如癔症性遗忘症,思维迟缓突出的抑郁发作,或以记忆丧失为主诉的诈病. 编码:0x.xx3 分类: 诊断标准: 器质性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 器质性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性心理改变 (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或性心理改变可作为脑部疾病的残留障碍或伴随障碍,必须有器质性病因作为诊断依据,临床特点是病前的精神活动模式发生显著改变. 【症状标准】 (1)躯体,神经系统,及实验室检查的阳性所见,或脑部疾病病史; (2)符合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改变,或性心理障碍的症状标准,并至少有下列 1 项: ?语速和语流明显改变,如以赘述或粘滞为特征; ?目的性活动能力降低,尤以耗时较久才能得到满足的活动更明显; ?认知障碍,如偏执观念,过分沉缅于某一主题(如宗教),或单纯以对或错来对他人进行僵化的分类; ?情感障碍,如情绪不稳,欣快,肤浅,情感流露不协调,易激惹,或淡漠; ?不可抑制的需要和冲动,不顾后果和社会规范; ?性行为改变; (3)无意识障碍和明显记忆损害; (4)无人格改变系其他原因所致的证据.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 6 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创伤后人格改变,脑震荡后综合征,脑炎后综合征; (2)排除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 【说明】包括额叶综合征,额叶切断综合征,器质性假性病态人格改变. 编码:0x.xx4 器质性意识障碍(如谵妄) 器质性意识障碍(如谵妄)分类:(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诊断标准:指一种器质性疾病导致的综合征,也称急性脑病综合征,临床特点是同时有意识, 注意,知觉,思维,记忆,情绪和行为障碍,以及睡眠-觉醒周期紊乱.病程短暂易变,严重程度有波动,可继发于智能损害或演变成痴呆,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以 60 岁以上多见. 【症状标准】(1)程度不同的意识障碍和注意受损; (2)全面的认知损害,至少有下列 3 项:?错觉或幻觉(多为幻视);?思维不连贯或抽象思维和理解力受损,可有妄想;?即刻记忆和近记忆受损,远记忆相对完整; ?时间定向障碍,严重时也有人物和地点定向障碍; (3)至少有下列 1 项精神运动性障碍:?不可预测地从活动减少迅速转到活动过多; ?反应时间延长;?语速增快或减慢;?惊跳反应增强; (4)情感障碍,如抑郁,焦虑,易激惹,恐惧,欣快,淡漠,或困惑; (5)睡眠-觉醒周期紊乱; (6)躯体疾病或脑部疾病史,大脑功能紊乱的依据(如脑电图异常)有助于诊断.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往往迅速起病,病情每日波动,总病程不超过 6 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可导致意识障碍的器质性综合征,尤其是智能损害,急性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急性状态.分类: 诊断标准:(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诊断标准】 (1)符合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有器质性因素所致疾病的证据,精神病性障碍(如幻觉,妄想,紧张综合征)随原发疾病的严重程度变动.编码: 0x.xx51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器质性幻觉症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器质性幻觉症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诊断标准】 (1)符合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的诊断标准; (2)以幻觉(通常是视或听幻觉)为主; (3)幻觉在意识清晰时出现; (4)可有对幻觉的妄想性解释,但并非诊断所必需; (5)排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幻觉症,排除分裂症.编码: 0x.xx52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器质性妄想症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器质性妄想症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诊断标准】 (1)符合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的诊断标准; (2)以妄想(如被害,躯体变化,疾病,死亡,嫉妒等内容的妄想)为主,妄想的系统性变异较大; (3)意识清晰; (4)记忆无异常; (5)可见幻觉,分裂症样思维障碍,孤立的紧张综合征症状如刻板动作,违拗等;(6)某些边缘性或非特异性所见(如脑室扩大,神经系统"软"体征)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7)排除急性短暂性精神病,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偏执性精神病, 或分裂症. 编码: 0x.xx53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紧张性精神运动抑制(木僵)或兴奋.一般认为脑炎和一氧化碳中毒与本症的关系比其他器质性因素密切. 【诊断标准】 (1)符合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的诊断标准; (2)至少有下列 1 项:?木僵;?违拗;?紧张性兴奋; (3)排除谵妄,紧张型分裂症,癔症性木僵,心因性木僵,或抑郁性木僵. 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器质性紧张综合征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器质性紧张综合征编码:0x.xx6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诊断标准】器质性情感障碍(1)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符合情感性精神障碍中的任何一型的症状标准; (3)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 编码:0x.xx7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诊断标准】 (1)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符合癔症的症状标准; (3)排除癔症. 器质性癔症样综合征编码: 0x.xx81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器质性焦虑症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器质性焦虑症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诊断标准】 (1)符合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2)符合焦虑症的症状标准; (3)排除焦虑症.编码: 0x.xx82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器质性情绪不稳定(脆弱) 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器质性情绪不稳定(脆弱)障碍器质性情绪不稳定分类: 诊断标准:(0)器质性精神障碍第 5 位和第 6 位编码表示【诊断标准】 (1)符合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2)临床以情绪不稳(不能控制,不稳定)为主,可有较多躯体不适,如眩晕,疼痛, 疲乏,或虚弱等; (3)排除躯体形式障碍.编码:00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阿尔茨海默(Alzer)病病阿尔茨海默(00)阿尔茨海默(Alzer)病阿尔茨海默(Alzer)病是一组病因未明的原发性退行性脑变性疾病.多起病于老年期,潜隐起病,缓慢不可逆地进展(2 年或更长),以智能损害为主.病理改变主要为皮层弥漫性萎缩,沟回增宽,脑室扩大,神经元大量减少,并可见老年斑, 神经元纤维缠结, 颗粒性空泡小体等病变, 胆碱乙酰化酶及乙酰胆碱含量显著减少. 起病在65 岁以前者(老年前期),多有同病家族史,病变发展较快,颞叶及顶叶病变较显著,常有失语和失用. 【症状标准】 (1)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全面性智能损害; (3)无突然的卒中样发作,疾病早期无局灶性神经系统损害的体征; (4)无临床或特殊检查提示智能损害是由其他躯体或脑的疾病所致; (5)下列特征可支持诊断,但不是必备条件:?高级皮层功能受损,可有失语, 失认或失用;?淡漠,缺乏主动性活动,或易激惹和社交行为失控;?晚期重症病例可能出现巴金森症状和癫痫发作;?躯体,神经系统,或实验室检查证明有脑萎缩; (6)尸解或神经病理学检查有助于确诊.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病程标准】起病缓慢,病情发展虽可暂停,但难以逆转. 【排除标准】排除脑血管病等其他脑器质性病变所致智能损害,抑郁症等精神障碍所致的假性痴呆,精神发育迟滞,或老年人良性健忘症. 【说明】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可与血管性痴呆共存,如果脑血管病发作叠加于阿尔茨海默病的临床表现和病史之上,可引起智能损害症状的突然变化,这些病例应作双重诊断(和双重编码).如血管性痴呆发生在阿尔茨海默病之前,根据临床表现也许无法作出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编码:00.1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阿尔茨海默病,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前期型(00)阿尔茨海默(Alzer)病【诊断标准】 (1)符合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标准,发病年龄小于 65 岁;(2)有颞叶,顶叶,或额叶受损的证据,除记忆损害外,可较早产生失语(遗忘性或感觉性),失写,失读,失算,或失用等症状; (3)发病较急,呈进行性发展. 【说明】包括阿尔茨海默病 2 型,早老病所致精神障碍,阿尔茨海默型.编码:00.2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阿尔茨海默病,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型(00)阿尔茨海默(Alzer)病【诊断标准】 (1)符合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标准,发病在 65 岁以后; (2)以记忆损害为主的全面智能损害; (3)潜隐起病,呈非常缓慢的进行性发展. 【说明】老年型和老年前期型之间并无明确界线.老年前期型可发生于较高的年龄;反之,老年型偶尔也可发生在 65 岁以前. 编码:00.3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0)阿尔茨海默(Alzer)病 (1)符合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标准; (2)临床表现不典型, 65 岁以后起病却具有老年前期型临床特征或同时符合如脑血管病所致痴呆的诊断标准,但又难以作出并列诊断者,可使用本编码. 阿尔茨海默病, 阿尔茨海默病,非典型或混合型编码:01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在脑血管壁病变基础上,加上血液成分或血液动力学改变,造成脑出血或缺血,导致精神障碍.一般进展较缓慢,病程波动,常因卒中引起病情急性加剧,代偿良好时症状可缓解,因此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但最终常发展为痴呆. 【症状标准】 (1)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认知缺陷分布不均,某些认知功能受损明显,另一些相对保存,如记忆明显受损,而判断,推理,及信息处理可只受轻微损害,自知力可保持较好; (3)人格相对完整,但有些病人的人格改变明显,如自我中心,偏执,缺乏控制力,淡漠,或易激惹; (4)至少有下列 1 项局灶性脑损伤的证据:脑卒中史,单侧肢体痉挛性瘫痪, 伸跖反射阳性,或假性球麻痹; (5)病史,检查,或化验有脑血管病证据; (6)尸检或大脑神经病理学检查有助于确诊.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的发生,发展,及病程与脑血管疾病相关.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原因所致意识障碍,其他原因所致智能损害(如阿尔茨海默病),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硬脑膜下出血.【说明】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可与阿尔茨海默病痴呆共存,当阿尔茨海默病的临床表现叠加脑血管病发作时,可并列诊断. 编码:01.1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通常是在多次卒中后迅速发生的精神障碍,偶可由 1 次大量脑出血所致,此后记忆和思维损害突出.典型病例有短暂脑缺血发作史,并有短暂意识障碍,一过性轻度瘫痪或视觉丧失.多在晚年起病. 【诊断标准】 (1)符合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通常在多次脑卒中之后或偶尔在 1 次大量出血后迅速发展为智能损害; (3)通常在 1 个月内发展为痴呆(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编码:01.2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常在 50,60 岁起病,约半数并发高血压病,以智能阶梯性恶化为主.可在某次短暂脑缺血发作后突然或逐渐起病.智能损害往往由脑血管病导致的脑梗塞所致.一般是颈动脉内膜粥样硬化致微栓子脱落,引起脑内动脉小分支梗塞.梗塞往往较小,一般进展缓慢.常因脑出血,脑梗塞或脑血栓形成导致卒中发作,引起病情急性加剧,病程波动,因此病人可有多次短暂的脑缺血卒中史,局限性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如一过性轻瘫,失语,视力障碍等.精神症状多种多样,智能损害较长时期为局限性,最终发展为全面痴呆.脑组织常有多个较小的腔隙性梗塞灶. 【诊断标准】(1)符合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有脑血管病的证据,如多次缺血性卒中发作,局限性神经系统损害,及脑影像检查,如 CT,MRI 检查有阳性所见; (3)在数次脑实质的小缺血性发作后,逐渐发生智能损害.早期为局限性智能损害,人格相对完整,晚期有人格改变,并发展为全面性痴呆; (4)起病缓慢,病程波动或呈阶梯性,可有临床改善期,通常在 6 个月内发展为痴呆. 【说明】包括多发脑梗塞性痴呆. 编码:01.3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1)符合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病变主要位于大脑半球深层白质,而大脑皮层保持完好. 编码:01.4 分类: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皮层和皮层下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皮层下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皮层性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急性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编码:02.1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1)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有躯体,神经系统,及实验室检查证明系相关脑变性病所致; (3)下列疾病使发生本类精神障碍的风险增加:匹克病,亨廷顿病,巴金森病, 肝豆状核变性等. 编码:02.11 分类: 诊断标准: 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匹克(Pick)病所致精神障碍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匹克 >>匹克病所致精神障碍 (0)器质性精神障碍(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是起始于中年(常在50,60 岁之间)的脑变性病导致的精神障碍,先是缓慢发展的行为异常,性格改变,或社会功能衰退,随后出现智能,记忆,及言语功能损害,偶可伴有淡漠,欣快,及锥体外系症状.神经病理学改变为选择性额叶或颞叶萎缩,而老年斑及神经原纤维缠结的数量未超出正常老龄化进程. 【诊断标准】 (1)符合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在疾病早期记忆和顶叶功能相对完整; (2)以额叶受损为主,至少有下列 2 项:?情感迟钝或欣快;?社交行为粗鲁, 不能安静,或自控能力差;?失语; (3)缓慢起病,逐步衰退; (4)排除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或继发于其他脑部疾病的智能损害. 编码:02.12 分类: 诊断标准: 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亨廷顿(Huntington)病所致精神障碍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亨廷顿 >>亨廷顿病所致精神障碍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亨廷顿病系常染色体单基因显性遗传病,常在 20,30 岁左右出现舞蹈样运动.早期以额叶功能紊乱为主,到晚期记忆仍可相对完整,智能损害只是本病症状之一.部分病例早期表现为抑郁,焦虑,或明显偏执的人格改变.病程进展缓慢, 常在 10,15 年内死亡.根据舞蹈样运动,智能损害,及亨廷顿病家族史可作诊断. 【诊断标准】 (1)符合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皮层下功能常先受损,如以思维迟缓,运动迟缓,或以淡漠,抑郁的人格改变为特征; (3)不自主舞蹈样动作,可伴有僵硬或锥体束性痉挛; (4)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亨廷顿病,或提示有本病家族史; (5)疾病进展缓慢,常在 10,15 年内死亡; (6)排除其他舞蹈性运动障碍,匹克病,或克-雅病. 编码:02.13 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巴金森(Parkinson)病所致精神障碍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巴金森 >>巴金森病所致精神障碍分类: 诊断标准:(0)器质性精神障碍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巴金森病的原因尚未阐明,主要表现为运动减少,肌强直,震颤,面具脸及姿势障碍等,重者可导致痴呆.多见于中老年人,平均发病年龄在 60 岁左右,男性较多. 【诊断标准】 (1)符合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先有肌张力亢进,震颤,面具脸等巴金森病表现,然后发生精神障碍,严重时导致痴呆; (3)慢性进行性病程; (4)排除抗巴金森症治疗导致的认知损害和其他原发性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说明】巴金森病痴呆可能与阿尔茨海默病痴呆或脑血管病所致痴呆同时存在.编码:02.14 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 病)所致精神障碍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肝豆状核变性( >>肝豆状核变性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肝豆状核变性是一种常染色体单基因隐性遗传病,由铜代谢障碍导致肝,脑, 角膜等组织铜沉积引起病变.临床表现震颤,肌强直,言语不清,强制性哭笑,以及肝硬化等,角膜可出现 K-F(Kayer-Fleischer)环.精神障碍以智能减退,情绪激动,或淡漠等较多见,少数患者有幻觉,妄想,或人格改变.多见于少年到壮年. 【诊断标准】 (1)符合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有肝硬化,肌张力增加,震颤,角膜 K-F 环等症状体征; (3)有进行性智能减退,情感障碍,幻觉,妄想,或人格改变等精神症状; (4)实验室检查有铜代谢障碍的证据. 编码:02.2 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颅内感染系指由某种感染源(包括病毒,细菌,立克次体,螺旋体,寄生虫等)引起的颅内的炎症.颅内的实质,脑膜及血管等均可被感染.根据受侵犯的主要部位,可分为两大类:?主要侵犯脑实质者,称为脑炎;?主要侵犯软脑膜者,称为脑膜炎.如果脑实质和脑膜两者均明显受损称为脑膜脑炎.散发性脑炎以往报道较多,目前认为是一组具有急性脑症状的多种病因所致的脑部疾病的总称,其中大部分为病毒性脑炎和变态反应性急性脱髓鞘脑病.前一类经病毒及血清学证实的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脑炎, 巨细胞病毒性脑炎, 柯萨奇病毒性脑炎及腺病毒性脑炎等,以单纯疱疹病毒性脑炎最为常见;后一类经病理证实的有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急性出血性白质脑炎,急性多发性硬化及同心圆性硬化等,还有一些不明病因的脑部疾病.由上述感染源直接侵犯脑组织导致的精神障碍称为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 本章仅纳入急性病毒性脑炎和慢病毒感染的克-雅病所致精神障碍. 【症状标准】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1)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躯体,神经系统,及实验室检查证明系相关颅内感染所致; (3)无精神障碍由其他原因导致的足够证据; (4)尸检或大脑神经病理学检查有助于确诊.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或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的发生,发展,及病程与脑内感染相关.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原因所致意识障碍,其他原因所致智能损害,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或精神发育迟滞. 编码:02.21 分类: 诊断标准: 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急性病毒性脑炎所致精神障碍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急性病毒性脑炎所致精神障碍 >> (0)器质性精神障碍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症状标准】 (1)符合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出现意识障碍前,常有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史,可有明显的精神运动性紊乱; (3)至少有下列 1 项智能损害或神经系统症状:肌张力增高,偏瘫,腱反射亢进,病理反射阳性,脑膜刺激症状,植物神经症状,颞叶或额叶损害; (4)EEG 或颅脑 CT 检查异常; (5)实验室检查:病毒分离,聚合酶链反应(PCR),或病毒抗体测定(如免疫酶联吸附分析法,简称 ELISA)阳性.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或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精神障碍的发生,发展,及病程与颅内感染相关. 【排除标准】 (1)排除功能性精神障碍,其他颅内感染性精神障碍; (2)本病有颅内占位性病变症状时,应作 CT 等检查与脑瘤鉴别. 编码:02.22 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克-雅(Creutzfeldt-Jacob)病所致精神障碍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克雅 >> 病所致精神障碍分类: 诊断标准: (0)器质性精。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是中国精神医学界通用的一套精神疾病的诊断分类和诊断标准。

CCMD-3基于国际通行的标准(如ICD-10和DSM-IV),但根据中国国情和文化因素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以适应中国的临床实践。

该诊断标准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准确、可靠和实用的标准,以帮助医生识别和诊断患者的精神障碍,并为治疗和研究提供指导。

CCMD-3的编制基于多个步骤,包括文献回顾和分析、专家咨询和征求、研究和实证证据的审查等。

该标准包含了多个精神障碍分类的章节,如精神发育障碍、精神运动障碍、精神分裂症与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等等。

每个章节都包含了详细的诊断标准和描述,以帮助医生做出准确的诊断。

CCMD-3对于每种精神障碍的诊断,都给出了相关的症状和临床特征。

例如,在焦虑障碍的诊断标准中,包括了对多种焦虑症状的详细描述,如持续的焦虑、紧张、易激惹、注意力集中困难等等。

这些症状被要求要达到一定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才能被诊断为焦虑障碍。

CCMD-3还考虑了中国文化因素对精神障碍的影响。

例如,在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中,考虑到中国人在面对精神疾病时倾向于表现为身体症状,该标准包含了对体觉症状的详细描述,如食欲减退、睡眠障碍、疲劳等等。

CCMD-3还包括了一些特殊人群的诊断标准,如儿童和青少年精神障碍、老年人精神障碍等等。

这些特殊人群的诊断标准考虑了年龄和发展的因素,为医生提供了一些特定的指导。

总体而言,CCMD-3为中国精神医生提供了一个基于中国国情和文化背景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它提供了详细的症状描述和诊断标准,以帮助医生做出准确的诊断。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CCMD-3仍然是一个专业的医学标准,需要由受过专业培训的医生来使用和解释。

对于普通人而言,如果怀疑自己或他人有精神障碍,应及时咨询专业医生。

ccmd3认知障碍诊断标准

ccmd3认知障碍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提供了认知障碍的诊断标准,这些标准用于指导临床医生在诊断认知障碍时的工作。

CCMD-3将认知障碍分为多个类别,包括轻度认知障碍(MCI)和痴呆等。

以下是CCMD-3中关于认知障碍诊断的一些核心标准:
1. 轻度认知障碍(MCI)的诊断标准:
- 存在记忆障碍,可以是自诉或由他人提供。

- 记忆检测成绩低于年龄和文化程度匹配的正常对照1.5个标准差。

- 总体衰退量表(GDS)评分在23级以下,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评分低于0.5分。

- 一般认知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相对保留。

- 没有足够的认知障碍诊断为痴呆。

2. 痴呆的诊断标准:
- 明显的认知功能下降,影响日常生活。

- 病程至少持续6个月。

- 符合特定的认知障碍症状,如记忆力减退、认知功能下降等。

- 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认知障碍,如神经退行性疾病、感染、药物影响等。

3. 其他认知障碍的诊断标准:
- 依赖于具体的障碍类型,如血管性认知障碍(VCI)、代谢性认知障碍等,其诊断标准会涉及特定的病理生理过程和临床表现。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精神病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是中国精神病学会于2001年发布的一套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该标准是以临床经验为
基础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精神病学诊断标准。

以下是CCMD-3中一些常见的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
1. 抑郁障碍:包括抑郁发作、复发性抑郁障碍、单相性抑郁障
碍等。

2. 焦虑障碍:包括广泛性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

3. 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等。

4. 双相障碍:包括双相I型障碍、双相II型障碍等。

5. 强迫症和与强迫症有关的障碍:包括强迫症、强迫性人格障碍等。

6. 心境恶劣障碍:包括反复发作的暂时性心境恶劣、急性心境恶劣发
作等。

7. 食欲障碍:包括神经性厌食症、神经性贪食症等。

8. 睡眠障碍:包括失眠症、嗜睡症、周期性嗜睡症等。

9. 人格障碍:包括冷漠性人格障碍、分离性人格障碍等。

需要注意的是,CCMD-3仅是一种辅助诊断标准,临床上还需综合考虑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和心理评估等多方面信息,综合判断进
行精神疾病的诊断。

同时,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和临床实践的不断更新,CCMD标准也在不断修订,最新版本为CCMD-3R(CCMD第三版修订版)。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Chinese Classification and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Mental Disorders,CCMD)是中国精神卫生界使用的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

CCMD第三版以国内、国际研究成果为基础,于2001年发布,是精神卫生领域的权威标准。

CCMD第三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精神障碍的分类:CCMD将精神障碍分为14大类,包括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情感障碍、神经症、心身症及其他神经官能症、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焦虑障碍、恐惧症、强迫症、反社会性障碍、人格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精神病性障碍伴躯体疾病或器质性病变以及与精神障碍相关的其他分类。

2. 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CCMD详细列出了每种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包括临床特征、症状表现、持续时间、排除标准等。

3. 附加诊断标准:CCMD还提供了附加诊断标准,用于辅助特定情况下的诊断,如精神障碍中的躯体症状、药物诱导的精神障碍等。

4. 文化相关注意事项:CCMD特别关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精神障碍,提供了文化相关的注意事项和指导。

CCMD作为中国精神卫生领域主要的分类和诊断标准,有助于提升精神疾病的诊断准确性和治疗效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CCMD并非国际通用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ICD)和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之间存在差异。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是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重要国家标准,对于规范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简要介绍CCMD-3的发展背景和意义,分析相关关键词,并通过实例论证每个精神障碍的特征,最后总结CCMD-3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CCMD-3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的重要发展。

自2001年第一版发布以来,CCMD系列标准在精神障碍诊断和鉴别诊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精神医学研究的深入,原有的诊断标准已经难以满足临床需求。

因此,在2005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应运而生。

CCMD-3在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方面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它引入了临床诊断路径的概念,明确了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为医生提供了更为具体的诊断依据。

同时,CCMD-3还结合了中国实际情况,对部分精神障碍进行了独特的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制定。

以双相情感障碍为例,CCMD-3对其进行了更详细的分类和描述,将原有的“双相情感障碍”进一步细分为“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和“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

这种分类方法不仅使医生能够更准确地诊断病情,也为患者提供了更为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再比如,CCMD-3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进行了调整,强调了阳性症状的重要性,同时兼顾了阴性症状和社交功能障碍的评价。

这种诊断标准的变化使得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更加规范和准确,有利于提高治疗效果。

CCMD-3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的重大改进和完善,为精神障碍的诊疗和研究提供了更为科学、实用的依据。

通过对关键词的分析和实例论证,我们可以看到CCMD-3在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CCMD-3的制定和应用有助于提高精神障碍的识别率和诊断准确性,进而改善患者的预后和生活质量。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和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是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29262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29262

目录引言 (3)《CCMD-3》分类 (7)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19)0 器质性精神障碍 (19)00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F00阿尔茨海默病痴呆] (19)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F01血管性痴呆] (20)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2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疾病所致痴呆] (22)03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2.8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特定疾病所致痴呆] (28)09其他或待分类器质性精神障碍[F06.8其他;F06.9待分类的其他脑损害、功能紊乱、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9待分类器质性痴呆 (30)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35)10 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10-F19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行为障碍] (35)11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55.8不产生依赖的物质滥用] (40)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41)20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20] (41)21 偏执性精神障碍[F22妄想型精神障碍] (43)22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F23急性短暂精神病性障碍] (44)23 感应性精神病[F24感应性妄想障碍] (45)24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F25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45)2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F28;F29] (45)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F30-F39] (46)30 躁狂发作[F30] (46)31 双相障碍[F31] (47)32 抑郁发作[F32] (48)33 持续性心境障碍[F34] (49)39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障碍[F38;F39] (50)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50)40 癔症[F44解离(转换)障碍] (50)41 应激相关障碍[F43] (53)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F43.8其他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 (56)43 神经症[F40-F49] (57)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63)50.1神经性厌食[F50.0] (64)50.2神经性贪食[F50.2] (64)50.3神经性呕吐[F50.5] (65)51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F51] (65)52 非器质性性功能障碍[F52] (67)6 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 (69)60 人格障碍[F60特定的人格障碍] (69)61 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F63] (73)62 性心理障碍(性变态)[F64性身份障碍;F65性偏好障碍;F66与性发育和性指向有关的心理和行为障碍] (74)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时期心理发育障碍 (77)70 精神发育迟滞[F70-F79] (77)71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F80言语和语言技能特定性发育障碍] (78)72 特定学校技能发育障碍[F81] (79)73 特定运动技能发育障碍[F83] (80)74 混合性特定发育障碍[F83] (80)75 广泛性发育障碍[F84] (80)8 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 (82)80 多动障碍[F90] (83)81 品行障碍[91] (83)82 品行与情绪混合障碍[F92] (85)83 特发于童年的情绪障碍[F93] (85)84 儿童社会功能障碍[F94] (87)85 抽动障碍[F95] (87)86 其他童年和少年期行为障碍[F98] (88)9 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90)90 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F29;F99] (90)91 待分类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F99] (90)92 其他心理卫生情况[F99] (90)附录B (92)引言一、《CCMD-3》的编写原则1、遵循为病人服务的原则,满足病人和社会的需要;2、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3、继承《CCMD》以前版本的优点;4、注意与国际接轨;5、简明,便于操作。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一、本文概述《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以下简称CCMD-3)是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一部重要诊断标准,为我国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提供了权威的参考依据。

CCMD-3的制定基于国际精神卫生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经过广泛的专业讨论和修订,最终形成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CCMD-3涵盖了多种常见的精神障碍,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人格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性心理障碍、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精神疾病的康复与预防等多个方面。

每一类精神障碍都有详细的诊断标准,为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提供了清晰的诊断和评估依据。

CCMD-3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我国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CCMD-3也为我国在国际精神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概述《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是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一部重要诊断标准,为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分类与诊断依据。

本段落将对其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进行概述。

CCMD-3在精神障碍的分类上,采用了多维度的分类体系,既考虑了病因学、症状学、病程学、严重程度等因素,也兼顾了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其分类体系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人格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性心理障碍、精神障碍待分类及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障碍等十二大类。

在诊断标准上,CCMD-3强调症状的特异性、严重性和持续时间,同时也注重症状的社会功能损害程度。

CCMD-3中国精神疾病诊断规范标准

CCMD-3中国精神疾病诊断规范标准

CCMD -3 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癫痫所致精神障碍(0) 器质性精神障碍 (02) 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指一组反复发作的脑异常放电导致的精神障碍。

由于累及的部位和病理生理 改变不同,导致的精神症状各异。

可分为发作性和持续性精神障碍两类。

前者为一 定时间内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障碍,心境恶劣,精神运动性发作,或短暂 精神分裂症样发作,发作具有突然性、短暂性,及反复发作的特点;后者为分裂症 样障碍、人格改变,或智能损害等。

【症状标准】 (1) 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 有原发性癫痫的证据; (3) 精神障碍的发生及其病程与癫痫相关。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分发作性和持续性两类病程。

前者有突然性、短暂性,及反复 发作的特点;后者(如分裂症样障碍、人格改变,或智能损害等)为迁延性病程。

【排除标准】 (1) 排除感染或中毒所致精神障碍,需注意它们可产生继发性癫痫; (2) 排除癔症、睡行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

【说明】 如系继发性癫痫,应按原发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下诊断。

如能确定癫痫发作类 型者,还应按癫痫国际分类(表 1)。

表 1 癫痫发作的国际分类(已简化) 一、从局部开始的部分性发作: (1) 伴意识障碍的单纯部分性发作(局灶性癫痫):①运动性;②感觉性;③ 植物神经性;④精神性。

(2) 有意识障碍的复杂部分性发作(相当于颞叶癫痫发作):①意识障碍起病; ②单纯部分性发作起病进而意识障碍。

(3) 部分性发作起病进而全身性发作: ①单纯部分性发作起病进而全身性发作; ②复杂部分性发作起病进而全身性发作。

二、并非从部分性发作开始的全身性发作: (1)失神发作(癫痫小发作); (2)肌阵挛性发作; (3) 阵挛性发作; (4) 强直性发作; (5) 强直 -阵挛性发作(癫痫大发作); (6) 无张力性发作(癫痫迟缓性发作)。

三、未分类发作(0) 器质性精神障碍 (02) 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以上未分类的其他脑部疾病也可导致精神障碍,为指明原发疾病应加上有关的ICD - 10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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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和发病机制3
神经生化改变
5-HT假说 NE假说 DA假说 GABA假说
病因和发病机制4
神经内分泌功能异常
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 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 下丘脑-垂体-生长素轴
病因和发病机制5
脑电生理变化
抑郁症患者睡眠脑电研究发现:总睡眠 时间减少,觉醒次数增多;快眼动睡眠 (REM)潜伏期缩短。 脑电图(EEG):
电抽搐治疗 心理治疗
预防复发
锂盐的维持治疗 药物的充足疗程及维持治疗 心理治疗和社会支持系统
CCMD-3精神疾病分类
西南医院
CCMD-3精神疾病分类3
2 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20 精神分裂症 21 偏执性精神障碍 22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 23 感应性精神病 24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2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
CCMD-3精神疾病分类4
3 心境障碍 30 躁狂发作 31 双相障碍 32 抑郁发作 33 持续性心境障碍 39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障碍
鉴别诊断
继发性心境障碍 精神分裂症 心因性精神障碍 抑郁症与恶劣心境障碍 躁狂症和抑郁症和环性心境障碍
治疗和预防
躁狂发作的治疗
药物治疗 (1)锂盐:治疗方案、治疗量、维持量、
血药浓度、副作用、中毒。 (2)抗惊厥药:卡马西平、丙戊酸钠。 (3)抗精神病药
电抽搐治疗
抑郁发作的治疗
抗抑郁药 (1)三环类 (2)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3)SSRI (4)其他新抗抑郁药
西南医院神经内科 张艳玲
定义
心境障碍(mood disorder)又称情感性精 神障碍(affective disorder),是以显著 而持久的情感或心境改变为特征的一组 疾病。临床上主要表现为情感高涨或低 落,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可有 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大多数 病人有反复发作的倾向,部分可有残留 症状或转为慢性。
抑郁发作时低a频率; 躁狂发作时高a频率或出现高幅慢波; 抑郁患者左右半球平均整和振幅与抑郁 严重程度呈负相关。
病因和发病机制6
神经影像学变化
结构影像学: 脑室较正常扩大的发生率增加。
功能性影像学: 左额叶、左前扣带回局部脑血流量
(rCBF)降低。
病因和发病机制7
心理社会因素
应激性生活事件:负性生活事件 经济状况差 社会阶层低下 女性患病率高于男性
临床表现类型
躁狂发作 抑郁发作 混合发作 环性心境障碍(cyclothymia) 恶劣心境障碍(dysth维 活动 躯体症状 其他症状
病程和预后1
躁狂发作: 多急性或亚急性起病; 春末夏初发病增多; 复发性; 每次发作的缓解率达70~80%; 多次发作后可成慢性,少数患者残留
CCMD-3精神疾病分类5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6 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 心理障碍 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 育障碍 8 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 和情绪障碍 9 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心境障碍 (mood disorder)
患病率
我国调查发现心境障碍的终 生患病率为0.076~0.083%
西方国家心境障碍的终生患 病率为3~25%
病因和发病机制1
病因尚不清楚,研究提示与遗 传因素、神经生化因素及心理 社会因素有关。
病因和发病机制2
遗传因素
家系研究:有家族史者为30~41.8% 双生子研究与寄养子研究: 1.同病率:单卵双生子>双卵双生子 2.有心境障碍的寄养子父母患病率:生父 母>养父母 分子遗传学研究: RFLP(restriction fragment length polymorphism) 基因组扫描
轻度情感症状,社会功能不能恢复到病 前水平。
病程和预后2
抑郁发作 急性或亚急性起病; 秋冬季发病增多; 缓解期长短与疾病严重程度、年龄、
是否伴精神病性症状等有关; 复发率高:影响复发的因素为多种。
诊断要点
1.临床诊断特征 (1)躁狂症和抑郁症分别是以显著和持久的心
境高涨或低落为主要表现,伴相应的思维和意 志活动的改变,大多数患者的思维和行为异常 与高涨或低落的心境相协调。 (2)可伴躯体不适症状。 病程特点:大多数呈发作性病程,间歇期可完 全正常,有类似发作对诊断很有帮助。 家族史:有家族史且无阳性辅助检查发现有助 于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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