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中标中低于成本价问题有哪些

合集下载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原因分析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原因分析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原因分析现在招投标中的评标办法多以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为中标,但同时又规定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因此引发出“工程成本”的概念,投标报价与工程成本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以及出现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价原因分析。

【關键词】投标报价;工程成本;低价中标一、背景与问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之间的投标竞争在形式上表现为投标竞价。

在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标高报价并不总是意味着高利润,过高的报价往往会导致企业不能中标,从而根本谈不上实现预期利润的问题,但是低于成本报价也是法律所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第41条第2项规定中标条件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这里所讲的成本,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投标项目所需支出的企业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成本。

因此,建设工程的投标报价,高了,表面上可以争取更多的利润,但中标机会减少;低了,利润空间受到了压缩,但中标机会增加。

当投标报价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时,按法律规定,不得中标,即使侥幸中标,接下来也是亏本经营。

《招投标法》作为建筑大法,明确提出禁止低于成本价竞标的行为。

但建筑工程招投中关于此点的实践并不理想。

本报告对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低于成本价竞争行为的原因、现状及危害作了调查和分析。

二、工程成本的范围界定建筑工程成本,是建筑工程反映在成本方面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分两个层次,一个层次的建筑成本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为获取和最终完成一个特定的工程项目所支付的所有成本。

该层次的建筑成本的核算主体是建筑施工企业,所核算的成本中不仅包括项目本身为完成项目所耗费的费用,还包括企业为取得该项目的承建权并最终完成该项目所耗费的所有费用支出。

另一层次的建筑成本是指项目在施工现场发生的用于形成工程项目实体本身所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各项规费及税金等费用,以及项目经理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之和。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应用实践中低于成本价投标的问题及预防对策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应用实践中低于成本价投标的问题及预防对策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应用实践中低于成本价投标的问题及预防对策Wang Dongru;Liu Dezhong【摘要】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拥有招标效率高、有效预防腐败、资金使用效率高、增强企业内在动力等诸多优点.但部分投标企业往往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的恶劣手段低于成本投标,谋取中标资格,产生这种低于成本投标现象有招标文件编写操作性差、工程成本难以界定、评标专家库建设不科学等原因.因此,可以通过加大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创新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建立施工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制定严谨的评标办法、确定工程成本、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的策略,杜绝低于成本报价的现象出现.【期刊名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年(卷),期】2018(030)006【总页数】5页(P102-105,111)【关键词】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成本价;投标【作者】Wang Dongru;Liu Dezhong【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7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该条款从法律上给予了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的合法身份,并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给予明确约束,即不得低于成本价。

对政府投资项目而言,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拥有提高招标效率、有效预防腐败,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内在动力等诸多优点。

从国际上最低中标法成功实践的经验来看,该法对于鼓励竞争、刺激投标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率等作用显著,因此该法具有很强的推广价值[1]。

1 应用现状及存在问题1.1 应用现状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虽然具有以上诸多优点,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部分投标人为了中标,恶性竞争,低于成本价投标,而在评标定标过程中,低于成本价难以界定,一旦中标,中标企业便会通过后期设计变更、甚至偷工减料等恶劣行为提高自身收益,这样,政府投资项目不但工程质量难以保证,造成政府资金的严重浪费,造成政府公信力的损失,对投标企业而言,因为过度恶性竞争,导致建筑企业经营艰难、甚至破产的境地。

我国工程招标中标价低于成本现象的管理

我国工程招标中标价低于成本现象的管理

3、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为了解决中标价低于成本问题带 来的各种问题,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
(2)完善监管机制。政府部门应该完善监管机制和加大监管力度对工程建设 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克服同时对违规 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从源头上解决中标价低于成本的问题。
4、结算管理:结算管理是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之一
3、变更流程复杂:部分项目的变更流程不够规范,存在变更需求被随意搁置 或变更结果不合理的情况,导致成本增加和项目实施效率下降。
3、变更流程复杂是当前工程项 目招标过程中存在的又一个问题
3、变更流程复杂是当前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的又一个问题
1、深入研究成本控制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提供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指导。
二、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防范措施
2、提高企业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通过提高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可以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保证投标报价不低成本。
二、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防范措施
3、合理的风险控制:在投标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做好风险评估, 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如果风险过大,企业应当放弃该项目或者寻求其他合作方式。
一、我国工程招标中标价低于成本现象的问题
1、中标价低于成本,企业难以获得合理利润。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 些企业为了获得中标,往往将报价压低到成本以下,以期获得中标。这种做法的 结果是,中标后企业无法获得合理的利润,甚至可能亏本经营。
一、我国工程招标中标价低于成本现象的问题
2、中标价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工程质量。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采用 低质量的材料和设备,或者减少必要的工程量。这种做法虽然可以降低企业的成 本,但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给后期运营带来风险。

招标过程中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危害

招标过程中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危害
l e efcs i h o it . n o d rt e e t te s se o t r o u r n e y e ly rs o l e e tb ih d, n h i f t n te s cey I r e rp li,h y tm f et fg a a t e b mp o e h ud b s l e a d t e v e o l e a s T n e n n i ig Ac h u d b x c td t rus h id n swi r e l w rt a h o t r e e d r g a d B d n t o l e e e ue o e et e b d ig t p c o e n t e c s i . i s h i h p c Ke r s tn e f r q oa p c c s p c y wo d :e d rof ; u t r e;o t r e e i i
后转包 工程 、 择手 段 的索 赔 或偷 工 减料 的豆腐 渣 不 工程 。下面就低 价 中标谈 几点 看法 。
1 招标 的 目的及 定 额水 平
招标 的 目的首先是 为了维护 正常 的投标 竞争秩 序, 防止产 生投标人 以低 于其 成本 的报 价进 行 不正
减料等 违法手段 不 正 当地 降 低 成本 , 回其低 价 中 挽
杨俊 萍
( 包头 市房 建工程 处 , 内蒙古 包头 0 4 3 ) 10 0

要 : 几 年 来 由 于建 筑 市 场 竞 争 日益激 烈 , 工 单 位 为 了 承 揽 工程 , 价投 标 , 至低 于 成 本 价 投 标 ; 种 现 象 近 施 低 甚 这
在社会上产生 了很多负面影 响 , 为了抵制这种现象 , 应当建立业 主保 函制度 , 执行 《 招投标法 》 拒 绝低于成本 的投 ,

合理低价中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合理低价中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二 、 决合理 低 价 中标 工 程施 工 解
中存在 问题 的对策
就 上述 工 程施 工 中出 现 的问 题 . 分 析 其原 因 . 以 归结 为三 类 : 设 单 可 建
() 3仔细 、 真 、 密地签 订合 同 认 严 合 同 是 日后 每 一 项 工 作 的依 据 。
的经营 优势转化 为报价优势 。 增强企业 投标 报价 的竞 争力 。 投标 前 , 业 内部 企
商所 投 的标 价 为止 。有 的业主 明 知市 场 上是 高价 , 还要 以低 价选 材 。 终 却 最 合 同难 以真 正全面 实 际履 行 .以致 造 成“ 烂尾 工程 ” .

合 理低 . 低 实施 合 理低 价 中标 法导 致 的一个 最 大 的隐患 就是 低 质低 价工 程 。在 日 益 激烈 的市 场竞 争 中 .一些 承包 商 为 了 中标 . 千方百 计压低标 价甚 至于采取 远远 低于 成本 价方 式 竞标 以 赢得 工程 项 目, 中标 后 , 包 商 为 了追 求 利 润 , 承 不惜 偷 工减料 以 降低 工程 成 本 .从 而 影 响 工程 质 量 . 出 了 类似 “ 腐 渣 ” 造 豆
有利 于节 省投 资 . 保证 投 资效 益 : 有利
于建 筑行 业 的结 构 调整 .实现 建 筑市 场买 卖双方 的供 需 平衡 :有 利于 施 工 企业 强化 内部管 理 .提 高经 营管 理水 平: 有利 于规 范市 场行 为 。 制层 层转 遏
现 场 管理 的难 度加 大 .对 工程项 目的 质量 、 安全 的监管要 求 更高 等 。
合 理 低价 中标 是一 种 国际 上通行 的招 投标 方法 .实 行合 理低 价 中标 制 度的意义和 优点在于 : 该制度 本身具 有

工程招标价格下浮无底线(3篇)

工程招标价格下浮无底线(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工程招标市场出现了一种现象,即工程招标价格不断下浮,甚至出现无底线的现象。

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现象分析、原因探讨、对策建议等方面对工程招标价格下浮无底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二、现象分析1. 价格竞争激烈。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部分建筑企业为了获得项目,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导致工程招标价格不断下浮。

2. 企业利润空间缩小。

随着工程招标价格下浮,建筑企业的利润空间不断缩小,甚至出现亏损现象。

3. 工程质量下降。

低价竞争使得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忽视工程质量,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

4. 安全生产风险增加。

在低价竞争环境下,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5. 市场秩序混乱。

工程招标价格下浮无底线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原因探讨1. 政策导向。

我国政府对建筑行业的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工程招标价格下浮。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对建筑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使得建筑企业有更多的资金参与低价竞争。

2. 市场供求关系。

在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情况下,部分建筑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得不采取低价竞争策略。

3. 企业内部管理。

部分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成本控制不力,导致企业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无法承受较高的价格。

4. 竞争对手压力。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部分建筑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不得不采取低价策略。

5. 监管不到位。

政府对工程招标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低价竞争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四、对策建议1. 完善政策导向。

政府应调整对建筑行业的扶持政策,避免过度竞争和低价竞争现象。

2. 调整市场供求关系。

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建筑行业整体水平,实现市场供求平衡。

3.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建筑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成本控制能力,降低工程成本。

4. 建立竞争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竞争机制,鼓励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从而提高工程价格。

浅析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浅析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浅析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摘要:随着建筑行业近年来的不断发展,低价中标的现象逐渐增多,对于招标的规范、调控建设工程投资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现阶段在建筑市场中存在的一些暂时无法解决的难题,对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

低价中标的项目成本往往比正常成本要低,影响了建筑工程的管理与质量监控的正常发展,进而阻碍建筑行业的发展。

为此,规范中标价格、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是推动建筑市场发展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低价中标;问题;完善1 概述合理低价中标实质上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生产以及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的低价中标,合理低价中标可以激励建筑企业在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管理模式方面不断创新,以保证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稳步、有序的向前发展,实现一个真正“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市场,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

2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2.1工程无法正常完工在低价中标法实施过程中,部分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低价中标。

他们的做法是,先拉开投标的档次,共同低价串通投标。

在低价得标后,再以种种理由,依次放弃低价中标、次低价中标,直至接近投标人自己所期望的中标价为止。

有的建设单位明知道时下的市场行情根本买不到这个价位的产品,却仍然坚持以低价选材,最终造成合同难以真正全面履行,造成“烂尾工程”。

2.2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低价中标法,其最大的隐患就是低价低质。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承包商为了求生存、图发展,不得己压低中标价,甚至采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竞标以赢得工程项目。

在中标后,投标人为了追求利润,把低价的项目想方设法找甲方变更、签证,或不惜偷工减料以降低工程成本。

从而影响工程质量,造出了类似“豆腐渣”的低质工程。

2.3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一些投标人抱着先中标拿到工程再说的心理,不计成本、恶性竞争;而评标专家评审通常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很难对投标人的经营状况和成本进行界定分析。

中标后,中标单位和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想方设法利用合同中某些不明确的条款为其中标的工程项目额外谋取利益。

合理低价中标及其风险防范措施探讨

合理低价中标及其风险防范措施探讨

合理低价中标的影响与意义
• 降低采购风险:合理低价中标可以降低采购风险,减少投 标方之间的合谋、围标等不良行为。
合理低价中标的影响与意义
意义
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合理低价中标促使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 方面的能力,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合理低价中标,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识别潜在风险因素
通过风险识别和分析,找出潜在的风险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分析,以便及时 调整策略。
04
合理低价中标的政策建议
完善招标制度与法规
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编制规范, 明确招标项目的要求、条件和评 分标准,使得投标企业能够准确
风险点
由于中标价较高,可能存在施工过程 中的投资超支、工程变更等问题。
中标结果
中标价略高于业主预算的80%,但中 标人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和良好的信 誉。
防范措施
业主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加强 投资控制和工程变更管理,确保中标 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案例四:某市政项目合理低价中标案例
背景介绍
某市政项目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 标人,中标价为5亿元。
理解和评估招标要求。
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 确保招标过程公正、公平和透明

制定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时的 处理办法,明确责任和风险承担

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投标企业信用档案,记录 企业的投标行为、履约情况和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投标企 业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信用良 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

工程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原因以及对策

工程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原因以及对策

工程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原因以及对策摘要:本文基于目前出现的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情况,通过文献资料法和资料分析法分析现在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其原因和弊端,并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工程报价;中标;成本价格1 引言随着我国招投标制度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实行最低报价的做法不断深化。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产能过剩,投标人之间竞争激烈,在竞争性企业的投标过程中,投标价格是决定投标人是否中标以及中标后的经济效益的核心:如果出价太高,中标的概率就很低;相反,为了实现中标的高概率,中标企业的利润将减少甚至亏损。

因此,有必要根据招标信息和影响竞标的因素来确定可行的最终投标价格,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投标成功率,获得最高利润,而且有助于研究投标成功的影响因素,并根据实际的中标数据提供一种可行的方法。

由于我国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反映在投标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

本文分析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2 工程投资目标报酬率低于成本价中标原因对近年来工作中发生的事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项目的报价存在低于成本的现象,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1.国内工程数量计价系统尚未成熟首先,2003年国家实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但该制度并不完善,不适用于我国市场,大多数企业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报价投标。

在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冲击下,适用的设备材料的预算定额和收费标准,依旧是管理部门在政府成本下公布的相应信息价格及相关文件,这是评标的上限,即任何报价不得高于编制的价格。

基本价格仅为招标人控制的价格和评标参考价。

也就是说,长期以来作为法律依据的预算定额,只是编制投标书的参考,是建筑市场价格竞争的前奏。

鉴于定额编制是一般施工方法的结果,工程规模、工程难度和各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没有区别,没有真正反映到社会上各企业的不同发展水平。

定额只是总结综合建设中的常见现象,形成“统一价格”纳入定额。

浅谈政府采购中标价格高低问题分析及对策

浅谈政府采购中标价格高低问题分析及对策

浅谈政府采购中标价格高低问题分析及对策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为公共财政支出的节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通过政府采购,其节支率一般在10%至20%不等,绝大多数项目其采购价格都低于市场价格。

可是不容回避的问题是:确有少数项目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采购出来的价格却高或低于市场价格,究竟是哪些问题呢?本人就此谈谈个人的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如何看待中标价高于市场价格的问题在实际采购工作中,我们招标采购的一些个别商品,也可能会出现高于市场实际价格的现象,这种现象一直受外界诟病。

目前,经常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1、是采购用户编报预算的计划价格越来越低,越来越接近商品的实际价格。

2、是压价谈判的空间越来越小,价格浮动不大。

3、是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哄抬标价,使得政府采购活动流于形式。

想通过串标谋求中标的供应商实施串标必然会付出一定的成本,这个成本供应商当然不会自掏腰包,必然会转嫁到投标报价上,使得采购人的利益受损,从而导致中标价高于市场价。

4、是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串标。

采购人事先将采购的品牌型号透露给关系好的供应商,甚至由关系好的供应商推荐品牌型号,造成真正实施采购时采购产品出现报备现象,失去了公平竞争,使得中标产品的价格任由投标供应商主宰。

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比较尺度不一造成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假象。

比较应采用同一尺度,方能反映真实情况。

一是时间尺度。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产品的价格,特别是电子产品的价格瞬息万变,价格波动较大,所以在比较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时应放在同一期间内进行,不能将几个月之前采购的产品价格与目前该产品的市场价格相比较。

二是质量尺度。

政府采购的产品应是正宗行货,而市场上的产品质量千差万别,行货水货混杂,如果将行货的价格与水货的价格相比,显然失真。

三是服务尺度。

绝大多数产品的服务是与产品的价格相关的,延长服务期限,就要多花钱,即需要花钱买服务,要求一年质保的产品价格必然会比要求三年质保要求的价格要低,没有售后服务保证的产品其市场价格必然会更低,所以在进行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时对服务的要求应是同一尺度。

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

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

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下面本店铺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最低价中标法具有天然的导引投标人低于成本竞标的倾向,也是市场发育相对完善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一种具有较高市场效率的交易方法。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发育相对完善的标志。

只有在市场条件相对完善的环境里,它才能最充分地发挥其制度性的优势。

我国建设领域的改革步骤显然滞后于市场发展,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

在这种情况下,推行最低价中标法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1、业主行为不够规范招投标价格逐年偏低。

业主往往把最低价中标当成无限压价的好机遇,殊不知招标时依据的工程设计图纸只是“概念”产品,工程实物要通过成千上万种原材料、部件,经过科学管理、施工、安装而成,其成本价格也是客观的。

2、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施工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成本意识薄弱。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成本管理所需的大量信息不能有效流转,导致技术与经济脱节,整个成本管理缺乏系统观念。

3、部分企业合同意识差由于社会上存在相当一批合同意识差、企业社会信誉意识差的企业,它们有目的地通过低价中标,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或通过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以获取非法利润,或通过停工、单方面终止合同等两败俱伤的手段,要挟业主予以补偿,甚至用高估冒算等办法弥补报价的不足,从而给业主带来巨大的损失。

4、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目前对于明显违法且有害于整个社会的低于成本竞标,建筑市场法规存在太多不完善的地方和管制的盲区,以及不恰当的行政干预等原因而导致的业主违约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失去了应有的利润空间,然后通过索赔等方式取得投标时无法取得的利润,挽回其经济损失,甚至有的企业采取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等严重损害工程质量和民工利益的手段。

工程施工单位亏本(3篇)

工程施工单位亏本(3篇)

第1篇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然而,在繁荣的背后,不少工程施工单位却面临着亏本的压力。

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也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原因、影响和应对策略三个方面对工程施工单位亏本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一、原因分析1.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工程施工单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导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争夺项目,施工单位不得不降低报价,从而压缩了利润空间。

2. 低价中标:一些施工单位为了争取项目,不惜采取低价中标策略,导致中标价格远低于成本。

这种恶性竞争使得企业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亏本。

3. 人力成本上升:近年来,我国人力成本逐年上升,尤其是建筑行业,劳动力价格居高不下。

施工单位在支付高昂的人工费用后,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4. 材料价格波动:建筑材料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

施工单位在采购材料时,往往难以把握时机,导致材料成本上升,利润减少。

5. 质量与安全风险:为了追求进度,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忽视质量与安全,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这不仅增加了维修、赔偿等费用,还可能使企业信誉受损。

二、影响分析1. 企业运营困难:亏本使得施工单位资金链紧张,难以维持正常运营。

企业不得不裁员、降低员工待遇,甚至破产倒闭。

2. 行业发展受阻:工程施工单位亏本,导致行业整体利润下降,进而影响行业的发展。

此外,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忽视安全生产和质量,对行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3. 市场秩序混乱:低价中标、恶意竞争等现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应对策略1. 提高企业竞争力:施工单位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

同时,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素质,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2. 规避风险: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市场、政策、技术等方面的研究,规避风险。

在材料采购、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控质量与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

3. 优化成本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成本的管理,从源头降低成本。

浅谈“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浅谈“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本价 的规定是在计划经济 向市场经济 足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 。在此基础 体 系建设却严重滞后 ,存在信用建设各 自
转轨时 为保障招标秩序制订的 ,在市 上 ,评标委员会再根据招标文件 的规 为政 、重复建设 、信息不通 、震慑不力等 问
场高度发展 的今天 ,应 当允许和鼓励 定 的价格要 素评定 出各投标人 的 “评 题 ,还没有建立完善 的合同履行和信用评
由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 否 低 于成 本 价 的 检 验 。
市场主体的新陈代谢 。因此 ,“低价中标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说法 ,来
二、“低价 中标”存在的 问题分析 只要不形成垄断 ,不违反不正 当竞争 ,在
源 于世 行 、亚行的“最低评标价 法”在
“低 价 中标 ”引起 的质量 低劣 、恶 市场条件下投标人采 取低 价策略并不违
(作者单位 :太湖流域管理局 苏州管
开展试运行进行测试验证 。试运行过 问题并结合实际隋况加以改进和完善。 理 局 215011)
l【农田水利 li
浅谈节水灌溉技术在农田水利建设 建设 在农 村 经 济 发展 发 展 的 必 要 性
级研发 阶段 ,各种节 水灌溉技术仍有 一
企 业竞 争。2017年两会期间 ,有人 大 标价”。在剔 除低 于成本的报价 和明显 价体系 ,信用信息不能及时充分共享 ,“一
代 表提 出“低 价中标”导致投标人恶性 不合理的报价之后 ,以提 出“最低评标 处 受罚 、处处受制 ”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
价格竞 争 ,严重扰乱市场 ,阻碍正 当竞 价 ”的投标人作为 中标人 。以施 工标 为 成 ,导致中标人的违法失信行为缺乏及时
业界 已不再被提及。《标准施工招标 文 意欠薪 、市场竞争混乱等问题 ,归结原 法 ,在某种程度 上也是 《招 标投标 法》的

浅谈低价中标的危害及对策

浅谈低价中标的危害及对策

浅谈低价中标的危害及对策摘要:自“最低价中标法”实施以来,对于工程项目建设以及促进建筑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

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异常现象:一些企业为了中标,不惜低于成本报价,恶性竞争。

造成工程返工现象,资源浪费严重。

有些工程,关系到人身安全,过度的降低成本如房屋、桥梁会出现不安全因素,将会酿成不良后果。

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是不可取的。

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条件下,考虑安全因素,适当降低成本是可以的。

规范竞争,有序发展是我们所希望的。

关键词:低价中标,危害,界定,防范措施Abstract: from the lowest bid “method”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for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development have a positive role to create a fair, just and open, transparent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Bu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also appeared to some unusual phenomenon: some enterprise in order to win the bid at below cost price, m alignant competition. Cause engineering rework phenomenon, the waste of resources is serious. Some engineering, related to personal safety, excessive reduce costs such as buildings, Bridges can appear not safety factors, will be a bad consequences. Jerry, reduc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is not advisable. In the use function to meet conditions, the safety factor, appropriate cost is possible. Standard competition, orderly development is what we would like.Keywords: low quoted price, the harm, define, preventive measures一、最低价中标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

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探索一、引言工程招标管理是企业在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成本和质量。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企业以低价中标的方式来获取项目,这种行为不仅对企业自身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对于企业低价中标在工程招标管理中的危害,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探索,对于促进工程招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低价中标的危害1. 项目成本高于预期企业为了以低价中标获得项目,往往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低于成本的报价,以期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然而一旦中标后,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便会面临成本不足的问题,这不仅会导致项目的进度延误,还会增加工程风险,降低工程质量。

2. 企业经济实力受损以低价中标的方式获取项目,意味着企业需要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节约成本来弥补报价与成本之间的差距。

这会导致企业经济实力受损,进而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和生存。

3. 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被扭曲企业以低价中标的方式来获取项目,势必会影响整个工程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因为有限的资源将会流向那些低价中标的企业,而高品质、高效率的企业则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

1. 提高法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对于企业低价中标的行为,首先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并建立健全工程招标管理的法律体系,对于低价中标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惩罚。

2.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从根本上控制企业的经济风险和施工质量问题。

3. 提高企业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应该通过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品牌形象等方面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获得更多高质量项目的机会,从而摆脱低价中标的困境。

4. 建立合理的投标成本与报价机制企业在进行投标时,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条件和成本情况,进行合理的投标成本核算,并提出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的报价,这样既可以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又不至于损害整个市场的利益。

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B USINESS STRATEGY经营方略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式,在我国部分地区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也进行了尝试和推广。

该方法的推行对规范投标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节约项目投资,加快建筑行业结构调整,提高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筑市场健康、迅速发展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市场机制仍处于转型期,建筑市场发育不够成熟,社会诚信体系还未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等原因,该方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本文就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中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谈几点看法。

中标后施工中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低价低质,甚至出现“烂尾”工程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承包商为了求生存、图发展,迫不得已千方百计压低价格甚至采取远远低于成本价方式竞标以赢得工程项目。

这种“低价抢标”的作弊方法是,大家先拉开投标的档距,共同低价串通投标,在低价中标后,再以种种理由,依次放弃最低价中标、次低价中标等。

然而在实际中标后,承包商为了追求利润,不惜偷工减料以降低工程成本,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造出了类似“豆腐渣”工程的低质工程。

甚至有时由于中标价格过低,最终合同难以真正全面实施履行,以致造成“烂尾工程”。

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甚至设置合同陷阱,出现“钓鱼工程”一些投标人抱着先中标拿到工程再说的心理,不计成本,恶性竞争;而评标专家评审通常在一两天或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很难对投标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进行界定。

承包商低价中标后,为赢得利润,有时也会采取高价索赔的方式。

承包商会利用设计变更等手段报高价弥补其在招标范围内工程单价的超幅降价的损失或利用隐蔽工程事后难以核实的情况,在其中做手脚,利用现场签证来增加工程造价弥补其低价中标的损失。

甚至有的时候中标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想方设法利用合同中某些不明确的条款为其中标的工程项目额外谋取利益,即出现“钓鱼工程”。

解决中标后施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对策做好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强化施工图设计的深度。

低价中标法律风险后果(3篇)

低价中标法律风险后果(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低价中标现象日益普遍。

然而,低价中标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法律风险,如合同履行困难、工程质量问题、法律纠纷等。

本文将从低价中标的法律风险出发,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低价中标的法律风险1. 合同履行风险(1)合同价格偏低,可能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等手段,影响工程质量。

(2)合同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引发合同纠纷。

(3)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可能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无法按时完成工程,影响工程进度。

2. 工程质量风险(1)为降低成本,承包商可能忽视工程质量,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

(2)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可能因工期紧张而忽视安全生产,引发安全事故。

(3)工程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后续维修、保养等费用增加,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

3. 法律纠纷风险(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因合同条款、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问题产生纠纷。

(2)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引发合同解除、赔偿等纠纷。

(3)工程质量问题可能引发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侵权纠纷。

二、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后果1. 工程质量问题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承包商为降低成本而忽视工程质量,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

这不仅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还可能给业主带来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2. 工程进度延误为降低成本,承包商可能忽视工程进度,导致工程延期交付。

这不仅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还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3. 合同纠纷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如合同条款不明确、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从而引发合同纠纷。

4. 法律责任承担承包商在低价中标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如串通投标、虚假招标等。

一旦被查处,承包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信誉受损低价中标可能导致承包商在行业内的信誉受损,影响其今后的业务拓展。

三、防范措施1.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浅析招投标中不合理低价中标问题及相关对策

浅析招投标中不合理低价中标问题及相关对策

浅析招投标中不合理低价中标问题及相关对策摘要:由于国内大多数工程招投标时都实行最低价中标制度,导致近年来市场中大量流行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由这种不合理的低价中标引发的工程质量、施工事故、工程纠纷等问题屡见不鲜,本文针对过低价中标的危害、成因,以及如何做到合理低价中标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招投标合理低价中标工程量清单计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近年来市场中大量流行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并由此引发许多工程质量、施工事故、工程纠纷等问题,因此如何做到合理低价中标,确实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1、过低中标价对市场的危害因为实行“谁最低价谁中标”,以致招投标过程成了投标方让利压价的竞争游戏。

如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由于要获得利润,建筑企业只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造成了大量的“豆腐渣”工程。

而且还会出现因资金不足无法保证工期,因施工设施简陋无法保证施工安全等问题。

当一些承包商确实无法维持下去时,只好找理由追加工程款,导致承包商与业主纠纷不断,最后以拖欠工人工资来抵偿,或者是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来收尾。

从长远来看,由于整个市场在竞争最低价,因此施工企业不重视提高施工工艺;材料市场不注重提供优质材料,低劣产品大量畅销;人才方面,有经验有技术的工匠被排斥在施工队伍之外,取而代之的是只懂皮毛的便宜工。

其结果是使建筑市场出现倒退,失去国内外的竞争能力。

对政府来说,建筑工程应保障人民安全和人民利益,出现上述现象,不但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将失信于民。

2、产生不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因分析(1)招投标双方观念错误。

虽然不合理低价中标对市场造成的危害已显露无遗,但并未引起市场各方的重视,当今市场仍普遍实行最低价中标。

其原因之一是由于我国市场竞争各方已形成以追逐最高利润为唯一目标的观念,他们盲目地、不择手段地牟利。

投标人的唯一目标是拿到工程,工程到手自然有办法牟利;招标人的目标是以最有利于自己的价格将工程承包出去。

低价中标法在投标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低价中标法在投标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低价中标法在投标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在工程投注中有低价中标的说法,低价中标就是在投注中用最低的报价来赢得中标,其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节约建设资金。

那么,低价中标法在投标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中的问题及对策一般而言,工程量清单都是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由资质的造价学习公司依据《工程量清单规范》编制的,投标单位按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及特征描述参考图纸编制工程项目单价、总价的。

建设单位对工程量及清单内容负责,而投标单位对单价及总价负责。

但由于编制清单人员的业务水平或对图纸的理解不同,往往导致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不同,与图纸设计存在较大差异。

投标单位只管按招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报价,在以后施工或结算中以投标报价与图纸设计内容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合同单价。

如某工程的400*400排水沟图纸设计为毛石排水沟,而清单描述为砖砌排水沟;图纸设计有混凝土垫层而清单中过于笼统没有提及;预应力锚索仅描述为成孔、制安、注浆、张拉、锁定,却在其他的项目设置中又遗漏了腰梁的工程量;又如某工程挡土墙的施工,一般都是考虑槽坑的开挖、回填,往往忽略了挡土墙后面的大的回填量。

这就要求投标单位计价人员既要熟悉图纸设计内容,又要对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差异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张弛有度,适当控制,为以后施工或结算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留下余地。

2、关于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问题及对策相对来说,合理低价中标法在评标时一般都是唯价格论,既以最低价作为工程中标的主要条件,较少重视不平衡报价问题。

因此,在投标报价时根据项目的特点、条件并结合本公司在施工中的专长和劣、优势,采取不同的投标报价策略。

这里主要谈谈采用不平衡报价问题:不平衡报价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图纸,熟知投标报价原则、察看场地施工条件、掌握竞争对手的情况、制定施工方案、衡量自身实力的情况下,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设计内容核算项目总成本,在确定投标总价不变,且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前期施工的分布分项单价,压低后期施工的分部分项单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低价中标中低于成本价问题有哪些投标低于成本价原因:市场竞争激烈,求生存、求发展,千方百计压低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以赢得项目;如何防范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法律风险一、低于成本价中标的认定建筑工程中“低于成本价中标”中的“成本价”,是指建筑业的平均成本还是指中标企业的个别成本?关于这一点并无明确法律规定。

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低于成本应当是指“企业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

企业个别成本不具有公开性且无确定标准,在判断是否低于成本价时易形成争议。

纠纷已经发生时一般会申请专家鉴定,但由于鉴定的依据是中标企业的生产规模、管理水平、自有机械设备情况、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使用损耗控制、劳动力的组织和调度、融资成本等因素,而不能仅以国家定额作为依据,这种鉴定的难度很大。

参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中标企业有义务向鉴定机构提供相关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其没有低于成本价竞标。

投标人为了中标往往会提出各种“让利”条件。

如果让利前的投标报价并不低于成本价,但让利后的实际结算价低于成本价,应当也认定为构成低于成本价竞标。

其中“让利”的“利”,在具体解释时应当首先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交易习惯确定其真实意思,不能确定的,中标方可以主张其为“利润”而非工程结算价,以避免出现低于成本价的情况。

二、低于成本价中标合同的效力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该规定并未明确将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情况列入中标无效的范畴,但业内主流意见认为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合同其价格条款无效。

理由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招标投标法》对所谓“中标无效”规定有六种法定情形,其中之一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根据上述第33条的规定,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属于骗取中标的行为。

所以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合同,违反了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必须注意的是,这里的合同无效是指该合同价格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部分地方法院对该问题也作了规定,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明确规定中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当事人要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本律师认为,仔细分析《招标投标法》第33条的规定,及结合第54条的表述,不能得出低于成本竞标属于骗取中标行为的必然结论。

从第33条的文字来看,前段“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表述与后段的表述是并列关系,该行为并不包含在“骗取中标”的行为之中,且第54条关于骗取中标的责任中也没有列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行为。

因此,本律师认为,只有在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同时实施了声称其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的欺骗行为,才构成骗取中标的行为,单纯地以低于成本竞标,其行为虽然违法但并不一定致使合同无效。

三、合同价格能否调整如果因低于成本价中标致使合同无效,合同的价格能否调整?根据《合同法》第58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该中标价应当可以调整。

具体的调整结果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低于成本价中标的过错方是投标人,因为招标人并不了解投标人的企业个别成本,也就无法确保在评标时审查出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

这时,发包人可以主张按照国家定额来结算,也可以主张参照合同价来结算。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就规定,“经过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虽经验收合格,但因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而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时有严重的程序错误,对造成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也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低于成本价中标的风险防范(一)投标人的风险防范如上所述,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不利后果主要由投标人承担,因此投标人应当尤为注意低于成本价中标的风险。

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可能是为了中标而故意为之,也可能是由于疏忽、缺乏经验等过失造成。

1、在谋求低价中标时,尽量不要低于成本价,尤其是不要明显低于国家定额的标准在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低价竞价早已成为行业通行做法,这是难以避免的。

鉴于评标时招标人并不掌握投标企业的个别成本,仍然是以国家定额标准及行业一般情况来判断投标人是否有低于成本竞标的嫌疑。

所以投标人报价时不宜明显低于国家定额标准,包括总价和分部分项的单价都要注意这一问题。

为提高竞争力确实需要降低报价时,投标企业应当准备充分的材料,以说明经改进生产技术、管理方式,本企业具有超过社会平均的生产能力。

这就要求投标企业平时要特别注意数据的收集及企业定额的建立。

2、对于易产生漏项的项目,应当在对承包范围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报价有些项目是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同时允许投标人补充的;也有些项目招标人只提供图纸及工作要求,并不提供工程量清单。

这些项目中工程量及漏项的风险都由投标人承担。

发包人往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和数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不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工程量有差别而调整工程价款。

这类约定一般出现在在总价合同中,其内容有失公平,给承包人带来了很大风险。

对于投标人而言,针对这类项目,在报价前一定要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图说、工程要求、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审阅,仔细进行现场考查,及时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并做好记录。

要仔细核对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明确是否可以增加遗漏的部分。

在报价单上,应当尽量多列“暂列金额”“暂估价”“暂定项目”等暂定内容,合理估算风险费,尽量充分地应对不可预测的工程范围。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编制应当由两组人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能够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因个人原因和局限造成的工程量遗漏和误算,提高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科学性。

(二)招标人的风险防范虽然低于成本价中标有时客观上有利于招标人,但这种做法严重压缩了承包人的利润空间,对工程质量存在威胁,引酿成纠纷。

从长远利益出发,招标人应当采取措施尽量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中标:第一,应当严格评标程序,对有低于成本价中标嫌疑的投标人要求其澄清;第二,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标书中编制投标价的具体组成,作为认定投标人企业个别成本的依据。

第三,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招标活动,避免在合同无效后因自身的过错而承担责任。

五、相关规定《合同法》第58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第54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行政处罚案件核审(三)/l/ms/686947.html∙按揭贷款操作流程 /l/ms/686946.html ∙行政处罚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内容(三)/l/ms/686945.html∙需要办理审批与登记手续的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l/ms/686944.html∙新(行政诉讼法)有哪些看点/l/ms/686943.html∙签订经济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前要审查对方主体/l/ms/686942.html∙被查封 /l/ms/686941.html∙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l/ms/686940.html∙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纠纷案件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l/ms/686939.html∙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l/ms/686938.html∙广西广播电视报社与广西煤矿工人报侵犯电视节目预告表使用权 /l/ms/686937.html∙睡眠存折影响个人信用/l/ms/686936.html∙查封 /l/ms/686935.html∙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负责人就(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l/ms/686934.html∙罚没物资的管理及处理(二)/l/ms/686933.html∙行政处罚的证据(十五)/l/ms/686932.html∙行政处罚的决定(一)/l/ms/686931.html∙行政处罚的罚缴分离制度(二)/l/ms/686930.html∙行政处罚的证据(二十六)/l/ms/686929.html∙查封 /l/ms/686928.html∙审查招标代理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有哪些重点/l/ms/686927.html∙如何评价一个人的信用状况/l/ms/686926.html∙单位未足额扣缴个税影响个人信用/l/ms/686925.html∙行政处罚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内容(二)/l/ms/686924.html∙行政处罚的执行(一)/l/ms/686923.html∙新(行政诉讼法)有哪些看点/l/ms/686922.html∙北京DH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审批流程/l/ms/686921.html∙行政处罚的罚缴分离制度(一)/l/ms/686920.html∙资信调查报告申请表格式/l/ms/686919.html∙行政处罚的决定(七)/l/ms/686918.html∙车祸后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约定一次性处理结案后能否反悔/l/ms/686917.html∙(行政强制法)实施有关问题研究(下)/l/ms/686916.htm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审核的决策审查过程注意事项/l/ms/686915.html∙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保存5年/l/ms/686914.html∙峨嵋电影制片厂诉联合摄制人中共都江堰市委宣传部单方与他人 /l/ms/686913.html∙个人信用有污点重庆小贷公司将拒贷/l/ms/686912.html∙知识产权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条款如何审查/l/ms/686911.html∙论新(商标法)中商标的实际使用/l/ms/686910.html∙非诉执行的申请材料/l/ms/686909.htm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监督的处理/l/ms/686908.html∙冻结的程序和金融机构的协助义务/l/ms/686907.html∙个人信用贷款门槛降低普通员工也能申请/l/ms/686906.html∙香港拟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l/ms/686905.html∙细化相关条款便利相关公众之(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重点内容解读 /l/ms/686904.html∙行政处罚的证据 /l/ms/686903.html∙新法解读: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l/ms/686902.html∙如何审查违约条款和协商条款/l/ms/686901.html∙全通秀丽码头有限公司诉澳顺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聘用船员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纠 /l/ms/686900.html ∙(行政指导工作规则)的程序规定和禁止性规定/l/ms/686899.htm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审查要点/l/ms/686898.html∙行政处罚案件核审(五)/l/ms/686897.html∙一审胜诉对方上诉后在二审中放弃诉讼请求案/l/ms/686896.html∙非诉执行的受理和审查/l/ms/686895.html∙补胎补出官司 /l/ms/686894.html∙销售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评审财务部门审核要点/l/ms/686893.html∙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l/ms/686892.htm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l/ms/686891.html∙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听证(二)/l/ms/686890.html∙关于颜色组合商标审查的规定(摘编)/l/ms/686889.html∙对加价售车行为的法律分析/l/ms/686888.html∙行政强制措施(一) /l/ms/686887.html∙行政处罚的证据(二十四)/l/ms/686886.html∙规范程序细化标准明确责任之解读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l/ms/686885.html∙延期 /l/ms/686884.html∙行政处罚程序的期间和送达(二)/l/ms/686883.html∙行政处罚的决定(八)/l/ms/686882.html∙谈谈纠纷调解工作的程序/l/ms/686881.html∙行政处罚的证据(二十五)/l/ms/686880.htm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表述问题的审查要点有哪些/l/ms/686879.html∙行政处罚的决定(六)/l/ms/686878.html∙调解室让民警做群众贴心人/l/ms/686877.html∙行政处罚程序的期间和送达(四)/l/ms/686876.html∙关于责令停止销售的理解与适用/l/ms/686875.html∙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听证(一)/l/ms/686874.html∙个人通用信用评分系统/l/ms/686873.html∙关于制止恶意注册的规定/l/ms/686872.html∙个人信用污点不能扛一辈子/l/ms/686871.htm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诈骗案件的审核要点/l/ms/686870.html∙依法加强商标代理监管/l/ms/686869.htm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审查的终极目的及其条件/l/ms/686868.html∙执行回转和执行和解/l/ms/686867.html∙非诉执行的管辖和催告程序/l/ms/686866.html∙怎样审查经济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履约能力/l/ms/686865.html∙个人征信先行立法尤为迫切/l/ms/686864.html∙行政处罚的证据(二十二)/l/ms/686863.html∙如何审查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内容是否合法/l/ms/686862.html∙经营者违法成本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最高法院发布食品药品纠纷案件件审理 /l/ms/686861.html ∙贵州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件征收诉讼费试行办法/l/ms/686860.html∙冻结存款 /l/ms/686859.html∙满足信用信息需求促进参与公平竞争/l/ms/686858.html∙(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与适用行政处罚的证据(二十) /l/ms/686857.html∙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l/ms/686856.html∙关于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审查要点/l/ms/686855.html∙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审核中主体审查过程/l/ms/686854.html∙行政处罚程序的期间和送达(五)/l/ms/686853.html∙(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有关问题解读/l/ms/686852.html∙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紧急程序/l/ms/686851.html∙专家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失信将入黑名单/l/ms/686850.html∙强化信用约束推动社会共治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解读/l/ms/686849.html∙罚款和滞纳金 /l/ms/686848.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