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库企业网上提交或上传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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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库企业网上提交或上传材
料清单
以下材料均需在线填报、扫描上传。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填报。其中,首页需要打印、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并上传)。
二、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三、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相关材料:(1)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2)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该知识产权申报高企培育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参考格式附后);(4)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证明材料依上述顺序按每项知识产权分类整理。
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科技项目立项报告(如属于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需提供协议)、中期报告(未结题项目)、验收报告或结题报告(已验收或结题项目)。
每项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按顺序单列。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参考格式附后);根据新产品、新
设备、新技术应用、样品样机等转化形式的不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1)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费辅助账等;(2)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情况;(3)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与运营情况;(4)科技人员培养进修、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奖励等。
四、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及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单。企业相关人员名单及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由企业留存备查。
五、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情况说明。
六、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提供加盖中介机构公章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参考格式附后)。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或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印鉴的近三个会计年度(2016-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九、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企业资质等。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作为(知识产权名称)(授权号:XXXX)的共有
权属人,本单位同意XXXX公司将此知识产权用于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本单位承诺不使用该知识产
权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如该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在入库培育期间,本单位承诺不将该知识
产权用于本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认定申报。
知识产权权属人(公章):
年月日
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企业名称(公章):
填写说明:
1.科技成果名称: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名称;
2.科技成果类型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登记的成果鉴定、技术交易合同等;
3.科技成果来源:自主研发、委托外部开发、转让(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等;
4.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其它协商确定的方式(注明具体形式)等。
5.科技成果转化结果: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要求注明具体名称或简要说明转化内容。
6.科技成果转化时间:申报之前三年中的某一年。
7.证明材料包括:新产品(新产品证书、生产批文(药类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用户使用报告、检测报告、标准等)、新设备(设备说明书、设备备案文件、销售合同与发票等)、新技术应用(技术交易或转让合同、多个使用单位的推广应用证明、解决产品性能质量或生产效率问题情况等)、样品/样机(检测报告、毒理报告、用户报告、说明书等)、服务(技术服务合同、服务发票)。
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