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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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医师继续教育(含放射和病理诊断的医师)

一、主任医师

(一)培训科目:学科发展情况、新技术开展动态、典型病例讨论、文献综述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教学查房、卫生法律法规教育等。

(二)考核科目:

1.临床科研:每年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文章一篇以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内外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并有论文被收录;每年参加市内学术活动二次。

2.教学工作:担任对口专业新毕业人员的导师,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每月一次教学查房;每年至少二次全院性讲课及两次科内授课。

3.继续教育学分:根据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每年须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25分,其中Ⅰ类学分至少8分,Ⅱ类学分至少17分,(其中院内继续教育Ⅱ类学分至少5分,包括院内授大课一次2分,院内听课一次0.5分)。

4.参加全院性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并考核合格。

二、副主任医师

(一)培训科目:学科发展情况、新技术开展动态、典型病例讨论、文献综述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教学查房、卫生法律法规教育。

(二)考核科目:

1.全院基础理论考核每年1次:40周岁(含按年算满40周岁)以下的副主任医师参加。

2.临床科研:每年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文章一篇或参加一次省内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并有论文被收录;每年参加省市级学术活动二次。

3.教学工作:担任对口专业新毕业人员的导师,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每月一次教学查房;每年至少一次全院性讲课及两次科内授课。

4.继续教育学分:根据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每年须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25分,其中Ⅰ类学分至少8分,Ⅱ类学分至少17分,(其中院内继续教育Ⅱ类学分至少5分,包括院内授大课一次2分,院内听课一次0.5分)。

5.参加全院性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并考核合格。

三、主治医师

(一)培训科目: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医疗文书书写、典型病例讨论、文献综述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教学查房、卫生法律法规教育、人文、艺术等。

(二)考核科目:

1.全院基础理论考核每年1次:40周岁(含按年算满40周岁)以下的主治医师参加。

2.全院基本技能考核每年1次。

3.临床科研:每年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文章一篇;每年至少参加二次市级学术活动。

3.教学工作:担任临床实习医师的带教工作,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的教学病例讨论或教学小课。

4.继续教育学分:根据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每年须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25分,其中Ⅰ类学分至少8分,Ⅱ类学分至少17分,(其中院内继续教育Ⅱ类学分至少5分,包括院内授大课一次2分,院内听课一次0.5分)。

5.全院典型病例讨论或科室教学查房主发言每年1次。

6.参加全院性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并考核合格。

四、住院医师

1.培训科目: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医疗文书书写、典型病例讨论、教学查房、卫生法律法规教育、人文、艺术等。

2.考核科目:

(1)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的住院医师(含见习医师):

①按《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考核。

②全院基础理论考核每年2次。

③全院基本技能考核每年1次。

④科室典型病例讨论主发言每年1次。

⑤全院医疗文书书写考核评价每年4次。

⑥继续教育学分:根据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每年须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25分,或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个学时,(学时与学分可以按照一个学分等于4个学时换算),其中Ⅰ类学分至少8分,Ⅱ类学分至少17分,(包括院内继续教育Ⅱ类学分不少于40学时,院内听课一次记2学时或0.5分,院内学习笔记每3000字1分或4学时、规定住院医师必须参加的课程到课率必须达到80%)。

⑦全部参加全院性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并考核合格。

(2)其他的住院医师:

①全院组织的基础理论考核每年1次。

②全院组织的基本技能考核每年1次。

③科室组织的典型病例讨论主发言每年1次。

④全院医疗文书书写考核评价每年4次。

⑤继续教育学分:根据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每年须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25分,或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个学时,(学时与学分可以按照一个学分等于4个学时换算)其中Ⅰ类学分至少8分,Ⅱ类学分至少17分,(包括院内继续教育Ⅱ类学分不少于40学时,院内听课一次记2学时或0.5分,院内学习笔记每3000字1分或4学时、规定住院医师必须参加的课程到课率必须达到80%)。

⑥全部参加全院性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并考核合格。

第二部分技诊人员继续教育[含影像(除放射诊断的医师外)、药事、检验人员)

一、主任技(药)师、副主任技(药)师

(一)培训科目:基础理论、典型病例讨论、文献综述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教学讲课、

卫生法律法规教育。

(二)考核科目:

1.全院组织的基础理论考核每年1次:40周岁(含按年算满40周岁)以下的副主任技(药)师和主任技(药)师参加。

2.科研工作:每年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文章一篇以上或参加一次省内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并有论文被收录;每年参加省市级学术活动二次。

3.教学工作:担任对口专业新毕业人员的导师,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全院性讲课及两次科内授课。

4.继续教育学分:根据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每年须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25分,其中Ⅰ类学分至少8分,Ⅱ类学分至少17分,(其中院内继续教育Ⅱ类学分至少5分,包括院内授大课一次2分,院内听课一次0.5分)。

5.全部参加全院性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并考核合格。

二、主管技(药)师

(一)培训科目: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文献综述报告、本学科学术报告、教学讲课、卫生法律法规教育、人文、艺术等。

(二)考核科目:

1.全院组织的基础理论考核每年1次:40周岁(含按年算满40周岁)以下的主管技(药)师参加。

2.医院组织的科室岗位工作基本技能考核每年1次。

3. 科研工作:每年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文章一篇或参加一次省内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并有论文被收录,参加市内学术活动二次。

4.教学工作:担任科室实习技师的带教工作,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的教学小课。

5.继续教育学分:根据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每年须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25分,其中Ⅰ类学分至少8分,Ⅱ类学分至少17分,(其中院内继续教育Ⅱ类学分至少5分,包括院内授大课一次2分,院内听课一次0.5分)。

6.全部参加全院性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并考核合格。

三、技师、士(含见习期)

(一)培训科目: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典型病例讨论、文献综述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教学讲课、卫生法律法规教育、人文、艺术等。

(二)考核科目:

1、全院组织的基础理论考核每年1次。

2、医院组织的科室岗位工作基本技能考核每年1次。

3、继续教育学分:根据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每年须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25分,或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个学时,(学时与学分可以按照一个学分等于4个学时换算、院内继续教育Ⅱ类学分至少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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