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孕产妇急诊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孕产妇急诊救治成功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以下简称绿色通道)是指为孕产妇提供快速、高效的急诊救治服务,确保孕产妇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医疗救治。
第三条绿色通道的设立旨在提高孕产妇急诊救治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母婴安全,提升医院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绿色通道的管理组织架构由医院领导、医务部门、妇产科、急诊科、护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科室组成。
第五条医务部门负责绿色通道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和更新绿色通道的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和评估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等。
第六条妇产科、急诊科、护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共同配合,确保绿色通道的高效运行。
第三章绿色通道的运行第七条绿色通道的运行遵循“先救治、后交费”的原则,对于急诊入院的孕产妇,应立即进行救治,不得因缴费问题延误治疗。
第八条绿色通道的救治流程包括:1. 孕产妇到达急诊科后,由分诊护士立即评估病情,如判断为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妇产科医生进行救治。
2. 妇产科医生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前往急诊科进行救治,不得延误。
3. 救治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4. 救治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
第九条绿色通道的救治时间要求:1. 妇产科医生到达急诊科的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
2. 完成救治的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药品,确保绿色通道的运行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绿色通道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对孕产妇急诊救治的应对能力。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孕产妇急诊救治的质控体系,定期对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不遵守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延误孕产妇急诊救治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孕产妇绿色通道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科室(内科、外科、儿科)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CT 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
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急诊孕产妇↓预检分诊(通知相关医生到达抢救)↓开通绿色通道检验、B超、心电图→急诊现场急救←后勤、药房、收费↓↓↓产房接生急诊手术转上级医院↓转入病房2015年09月10日。
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急救不及时而导致死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产科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与“产科抢救小组”(另文通知)二、绿色通道工作制度1、在接到急救电话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派出车辆和人员,同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
2、产科医师、护士有权决定是否开启绿色通道,特殊情况应电话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科(夜间、节假日院总值班)组织医院产科质量监督领导小组进行会诊抢救。
3、产科医师、护士有权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到产科会诊、采样、配血、床边仪器检查等,相关科室必须积极配合。
4、进入绿色通道后的病人,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予以护送。
5、产科医师必须及时到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有权通知手术室、病房做好接收准备。
6、收费室、药房、各辅助科室收到盖有绿色通道印章的处方、检查单等必须从速处理,不得延误。
7、建立健全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对于病情危重,我院抢救有困难的孕产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积极向上级医院请求支援或联系转院诊治。
8、为了保证急救孕产妇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进行,产科开设绿色生命安全通道,对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医疗相关手续按情补办。
9、急救孕产妇的处方、各种辅助检查申请单、住院证应加盖“绿色通道”印章。
各相关科室予以优先处理,经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夜间、节假日)签字并经收费处登记签章后可先取药、检查、住院,后付款。
10、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知病情及变化,根据病情签署病重或病危通知单。
11、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并妥善保管。
12、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诊疗。
四、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工作范围:1、产科出血(包括产前、产后)导致休克者。
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之欧阳家百创编
南安市中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欧阳家百(2021.03.07)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而引起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南安市中医院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在医院领导下,建立健全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畅通全院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由院领导、医务科、科室三级组成、救治能力较强的产科为主要接诊、抢救单位(以下简称“网络组成单位”),采取分级管理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
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科室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而拒转、拒收患者。
医务科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医院和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科室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转诊:1、各有关科室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建立绿色通道。
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
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初诊科室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必须填写“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转诊医疗,一份留本院。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初诊医院负责为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6、接诊医院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初诊医院,同时保存转诊单、接诊单,以备核查。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
案
XXX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
1.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原则:我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就地就近抢救、规范转诊、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权。
2.我院成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二、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工作
1.我院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实行首诊负责制,因技术等原因不能救治时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立即请XXX专家会诊;对于可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按照转诊原则,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规范转诊至XXX。
2.我院要向XXX了解病人转归情况,省儿童医院要及时反馈救治结果给转诊医院。
三、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办理
1.我院成立以分管领导XXX为组长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完善绿色通道的运转。
2.我院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建立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流程和工作制度,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登记工作。
3.产科医师负责危重孕产妇、儿科医师负责新生儿急救的营业指导、培训等工作。
4.按期搜集、分析、总结和通报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XXX,协助卫生局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
急危重症孕产妇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依托全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组建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的远程会诊与现场抢救。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统一管理。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协调工作,推荐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医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相关专业)参加急救专家组,及时选派专家参加基层医院会诊,做好基层转诊、出诊工作,为持有“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的患者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单位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拒转、拒收患者。
同时,做好危重孕产妇转诊数据季度汇总工作。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各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辖区内各医疗急救机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站(院)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确保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制定“茂名市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图”,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院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
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
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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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1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2、院内抢救
①病人到达急诊科或各专科,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②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和补记医嘱。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危重孕产妇急救方案
xxxx医院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危重孕产妇抢救、接诊、转诊、管理工作,畅通绿色通道,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一、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职责:负责对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及管理工作的组织、人员、车辆调配和协调工作,保证产科绿色转诊通道的畅通。
二、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工作要求: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
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报医务科(总值班)组织抢救组成员参加会诊或抢救。
三、工作要求1.各级各类人员要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及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保证县域内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对需转诊的孕产妇要严格按照《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执行,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安全转运。
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应立即请上级急救医院的专家会诊,指导治疗。
3.加强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妇产科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急救技能,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4.妇产科门诊要结合“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做好孕期保健监管工作,对高危孕产妇要严加管理,掌握相关资料,做好登记,指导正确就医,为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奠定基础,保障母婴安全。
5.全院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保证参加抢救人员及时到位,设备、药品等完好无缺,规范操作,杜绝急危重症孕产妇由于救治不及时造成的意外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附:1. 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2. 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3. 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4. 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流程2015年6月15日附1 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
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一、背景介绍孕妇在怀孕、分娩和产后期可能遇到各种紧急情况,如突发的生命危险、流产、早产等。
这些紧急情况需要及时救治,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孕产妇急救救治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孕产妇相关疾病的发生和死亡率。
二、方案建议1.健全急救网络建立以医院为中心的急救网络,确保急救资源的快速调配和合理利用。
在每个区域设立至少一个孕产妇急救中心,配备专业的孕产妇急救团队和设备,负责对孕产妇的急救救治。
同时,配备急救车辆和直升机,保证孕产妇在急救过程中能够得到及时的转运。
2.提供专业培训对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孕产妇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急救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同时,开展孕产妇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常见孕产妇急救处理方法,提高公众对孕产妇急救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孕产妇急救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医疗机构的孕产妇急救资源和信息进行整合和共享,以便对孕产妇急救进行快速响应和统筹调度。
同时,建立孕产妇急救数据库,对急救记录和处理经验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后续的急救工作提供参考。
4.设立绿色通道为了确保孕产妇在急救过程中能够得到优先处理,需要在医院内设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应该设有标志,便于急救车辆和患者快速识别。
同时,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绿色通道的使用和护送。
5.增加急救资源投入为了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需要增加急救资源的投入。
包括增加急救车辆、设备和人员的数量,确保急救资源与需求相匹配。
同时,加强孕产妇急救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有效运行。
三、预期效果通过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预期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提高孕产妇急救效率和质量,减少患者的痛苦和死亡率。
2.缩短孕产妇急救的时间,避免出现因等待导致的恶化情况。
3.提高急救队伍的素质,增加急救成功率。
4.提高公众对孕产妇急救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不必要的恐慌和误操作。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在医疗保健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该制度旨在为妇女在急需产科急救服务时提供快速、高效的救援和治疗措施。
本文将探讨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的背景、实施方法以及对妇女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一、背景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传统医疗服务在面对紧急情况时的不足。
在紧急情况下,时间对母婴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然而,一些传统医疗机构存在着繁琐的排队和病历填写等流程,导致孕妇无法及时得到适当的救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应运而生。
二、实施方法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快速诊断: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产科急救团队,以确保能够迅速准确地对急患进行诊断。
这包括快速测量孕妇的生命指标,如血压、心率和胎儿心率等,以及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
2. 专业指导:在急救过程中,专业产科医生应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医护人员能够正确施救。
他们应熟悉各种紧急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母婴的生命安全。
3. 紧急手术室:医疗机构应配备紧急手术室,以便在需要紧急手术的情况下迅速进行手术。
这可以有效地减少产妇和胎儿因等待手术而造成的风险。
三、重要意义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对妇女和整个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 拯救母婴生命:急救绿色通道制度的实施能够快速救治危急的孕妇和婴儿,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等待救治而导致的生命危险。
2. 提高服务效率:通过优化流程、减少繁琐的手续和排队时间,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3. 社会稳定和发展:母婴健康是一个国家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通过建立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妇女的生育健康水平,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许多医疗机构已经开始实施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仍需进一步推广和完善该制度,确保更多的妇女能够受益。
此外,加强社会救助和医疗机构合作,形成急救救治的整体合力也是很重要的。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到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的规范和有序,提高孕产妇急诊处理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是指孕产妇就诊时专门开设的通道,全方位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权益和安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孕产妇急诊就医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院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的开设必须符合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的开设和管理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医务部门协助。
第六条医务部门负责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孕产妇急诊就诊流程、规范的专科医师、护士队伍编制、培训等。
第七条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相关的工作标准、制度和流程,保证孕产妇急诊管理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医院应注重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宣传工作,提高孕产妇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传单、海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流程和举措。
第九条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
第三章孕产妇急诊流程第十一条孕产妇急诊流程应尽量简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急诊登记、初诊评估、专家会诊、辅助检查、收治转入等。
第十二条孕产妇急诊患者的急诊登记环节应保证高效和准确,必要时可设置额外的窗口和岗位来应对高峰时段。
第十三条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应专门设置接待处,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指导孕产妇就诊,并尽量避免等待时间。
第十四条孕产妇急诊患者应优先安排专科医师会诊,必要时可迅速调配专家团队进行会诊。
第十五条孕产妇急诊患者应尽快进行辅助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超声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并优先安排相关检验报告的出具和签发。
第十六条孕产妇急诊患者的收治转入环节应尽可能减少等待时间,确保及时的治疗和护理。
第四章医务人员要求第十七条从事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妇产科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具备应对孕产妇急诊情况的能力。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一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管理制度《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于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
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汀.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二为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检查、抢救、治疗,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
南安市中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而引起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南安市中医院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在医院领导下,建立健全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畅通全院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由院领导、医务科、科室三级组成、救治能力较强的产科为主要接诊、抢救单位(以下简称“网络组成单位”),采取分级管理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
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科室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而拒转、拒收患者。
医务科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医院和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科室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转诊:1、各有关科室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建立绿色通道。
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
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初诊科室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必须填写“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转诊医疗,一份留本院。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初诊医院负责为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6、接诊医院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初诊医院,同时保存转诊单、接诊单,以备核查。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
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妇产科绿色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加强妇产科的急救管理,提高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确保母婴安全,特制定本绿色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通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优化救治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地实施救治。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妇产科范围内,针对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 统筹协调,分级负责;3.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4. 科学救治,安全第一。
四、组织结构与职责1. 妇产科绿色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妇产科主任副组长:护士长、主治医师组员:全体妇产科医护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职责:(1)负责制定和实施绿色应急预案;(2)组织协调各科室开展应急演练;(3)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使用;(4)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2. 妇产科绿色应急办公室主任:护士长副主任:主治医师成员:护士、助产士、住院医师等职责:(1)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2)接收和传递应急信息;(3)组织应急人员培训;(4)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五、应急流程1. 紧急情况发生时,立即启动绿色应急预案,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
2. 紧急情况报告:(1)首诊医师立即向护士长报告;(2)护士长立即向主任报告;(3)主任立即向绿色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 绿色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组织抢救:(1)评估病情,制定救治方案;(2)根据病情,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3)启动绿色通道,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4. 治疗过程中,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救治完成后,对孕产妇进行跟踪观察,确保病情稳定。
六、应急物资储备1. 基础急救药品和器械;2. 输血、输氧设备;3. 紧急手术器械和药品;4. 生命支持设备;5. 通讯设备。
七、应急培训1.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2.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3. 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与协作,提高整体应急水平。
八、总结与改进1. 定期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2.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应急预案;3.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急救技术和政策,提高救治水平。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 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
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
——《论语•阳货》D1。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
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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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中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而引起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南安市中医院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在医院领导下,建立健全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畅通全院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由院领导、医务科、科室三级组成、救治能力较强的产科为主要接诊、抢救单位(以下简称“网络组成单位”),采取分级管理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
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科室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而拒转、拒收患者。
医务科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医院和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
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科室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
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科室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建立绿色通道。
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
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初诊科室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必须填写“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转诊医疗,一份留本院。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初诊医院负责为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6、接诊医院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初诊医院,同时保存转诊单、接诊单,以备核查。
7、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院,及时与定点医院专家或医务科联系,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三、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
1、统一思想认识。
全院各科室要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
率,提高全院卫生工作水平的角度,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转诊、会诊、出诊工作,加强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加强督导检查。
分管副院长及职能科室要加强重点科室的督导检查,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工作。
3、及时总结反馈。
职能科室根据掌握的危重孕产妇转诊信息,对全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急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改进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并在全院工作会议上进行总结反馈。
南安市中医院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