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伊拉斯谟世界计划对外合作窗口中国计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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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斯谟世界计划对外合作窗口中国计划》之
“技术与管理规定”要点
名称:伊拉斯谟世界计划对外合作窗口中国计划(EMECW,China Strand)
项目目的: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通过与中方建立持久的校际关系促进中欧学生、学者交流,加强高校能力建设。
项目出资:总投入约2736万欧元,其中70%用于中国学生、学者赴欧洲学习、进修,30%用于欧洲学生、学者来华学习、进修。项目总投入中,欧盟出资2600万欧元,中欧高校联合体出资约136万欧元。
项目征集:欧盟委员会公开招标,中欧大学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要求联合体中至少有来自三个欧盟成员国的五所院校和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省份的中方院校,并优先考虑有欠发达地区学校或中国西部省份学校参与的竞标联合体。
项目管理:欧方“集中直接管理”,由欧盟委员会委派教育视听文化执行局(EACEA)进行监管。欧盟委员会同中标的大学联合体的欧方牵头大学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包含赠款协议),联合体中的其他院校再同牵头大学签署授权协议。
项目内容:
(1)40%用于本科生、硕士生交流,本科生6-10个月,硕士生6-22个月;
(2)60%用于博士生、博士后和学者,博士生6-34个月,博士后6-10个月,学者1-3个月。
重点合作领域:由中国政府与欧盟委员会协商确定。
经费拨付:赠款主要用于:
(1)高校联合体组织项目所需的运作经费:以机构为单位拨付,每所合作院校1万欧元;
(2)交流经费:用于资助参与交流项目的学生、学者的国际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
项目期限:项目执行期为6年,分为两个阶段:具体执行阶段,从财务协议生效起5年;结束阶段,第6年。针对2009-2010年度的项目招标信息将于2008年10月下旬发布。
监督和评估:由欧盟委员会聘请外部机构进行监督。
附件2:伊拉斯谟项目概述
伊拉斯谟高等教育交流计划
伊拉斯谟计划最初于1987年发起。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2004年初经欧盟部长理事会批准,欧盟委员会决定发起新的伊拉斯谟高等教育交流计划。该计划定位在硕士层次的高等教育交流,通过建立100个跨高校的“欧洲硕士专业”点和提供上万个奖学金和访问学者名额的方式,鼓励欧洲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在欧洲大学之间的流动,吸引更多其它国家教师和学生到欧洲高校学习,加强欧盟成员国高校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竞争力,扩大欧洲高等教育在世界上的影响。该计划既面向欧盟国家学生,也向非欧盟国家学生和学者开放。
新的伊拉斯谟计划为期10年,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为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项目总预算为2.3亿欧元。第二阶段计划将于2009年1月开始,2013年12月结束。
一、第一阶段的内容
1、鼓励欧洲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在欧洲大学之间的流动。欧盟决定到2008年底在欧盟成员国内建立起100个跨大学的“欧洲硕士专业”点。这些“欧洲硕士专业”点,从欧盟国家高校现有的和即将开设的有关专业中挑选产生,有效期为5年,至少由3个不同欧盟成员国的大学联合设立。在这些专业点学习的欧洲学生在学习期间至少应在其中2所大学学习,其获得的文凭得到相关国家的承认。此外,这些专业点也作为接受伊拉斯谟计划奖学金生和访问学者的主要机构。
2、吸引来自欧洲以外的学生和学者到欧洲大学学习和研究。伊拉斯谟计划为非欧盟国家学生学者提供5000个奖学金和1000个访问学者名额。这些奖学金的重点投向是发展中国家。奖学金生可获得每月1600欧元的生活费补贴。他们可在联合建立硕士专业点的相关国家大学进行为期2年的学习。访问学者可以进行为期3个月的教学或研究,每月可获得4300欧元的资助。
3、鼓励欧盟国家的学生和学者到欧洲以外的大学学习或者工作。伊拉斯谟计划建立100个合作伙伴关系,这些合作伙伴关系由欧盟成员国大学与世界上一流大学联合建成。伊拉斯谟计划为欧盟国家学生和学者提供4000个奖学金和1000个访问学者名额,赞助他们到非欧盟国家的大学进修和从事教学研究活动。
4、通过其它项目活动提升欧洲高等教育对外的影响力和形象。伊拉斯谟计划为欧盟国家大学和相关教育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供资助,以便扩大这些学校和机构在国际上的影响,有关资助的项目申请包括:出版计划、组织教育国际会议、为非欧盟国家学生进入欧盟成员国学习提供咨询服务等。
第二阶段的内容和预算安排还在欧盟内部审议磋商,预计明年初确定。目前有一点已经十分明确,博士生阶段教育培训内容将纳入第二阶段。
二、伊拉斯谟计划的“窗口”计划
为了争夺亚洲人力资源市场,欧盟在伊拉斯谟计划项下专门开设了“亚洲窗口”计划。2005/2006年间启动的“亚洲窗口”计划有五个,其中四个是定向为特指国家开设的。这些国家包括中国、印度、泰国和马来西亚。第五个“亚洲窗口”计划是面向亚洲其余国家的。“中国窗口”试验计划为期三年,2005/6年开始,2007/8年结束,专用资金900万欧元,已资助约300名中国学生和学者到欧盟国家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或从事科研。“印度窗口”计划为期三年,2005/6年开始,2007/8年结束,项目专款3300万欧元。“泰国窗口”计划为期两年,2005/6年开始,2006/7年结束,项目专款320万欧元。“马来西亚窗口”计划为期两年,2005/6年开始,2006/7年结束,项目专款210万欧元。“其他亚洲国家窗口”计划为期两年,2005/6年开始,2006/7年结束,项目专款1000万欧元。
以上各“亚洲窗口”计划的实施规则与程序与伊拉斯谟计划奖学金总原则一样。有单独窗口计划的国家的学生除了可以申请本国的“窗口计划”奖学金以外,也可直接申请面向全球学生的普通伊拉斯谟计划奖学金。关于项目征集更多详情请见:http://eacea.ec.europa.eu/extcoop/call/index.htm。
三、伊拉斯谟计划的执行方式和原则
为了保证高等教育机构的学术的独立性和教学质量,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欧盟委员会对伊拉斯谟计划的执行方式做出比较特殊的规定,把评选奖学金生和与欧盟以外高等教育机构签订合作项目的权利全部下放给大学。所以,欧盟奖学金申请程序为:1、申请享受伊拉斯谟计划奖学金的申请人根据“欧洲硕士专业”点和欧盟委员会教育部门商定的时间和课程要求直接向有关学校投递申请材料;2、学校在进行评估和筛选之后,将确定的奖学金候选人小名单呈报欧盟委员会教育部门认可。3、欧盟委员会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的建议批准候选人名单并提供奖学金。
四、伊拉斯谟计划网上申请方式
非欧盟国家学生和学者申请伊拉斯谟计划一般可以通过网上进行。通常,欧盟委员会按照其工作部署和节奏,提前几个月在欧盟网站上发布消息,邀请感兴趣者提出申请。欧盟网站的相关网页为:ec.europa.eu/education/programmes/mund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