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扣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及本市行政处罚裁量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记分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记分,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检查、监督抽检或投诉举报核查中发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采取记分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记分。
第三条(记分用途)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累计记分,应当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因素,并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负责人、厨师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限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评估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记分方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记分:(一)有一项违法行为的,记18分、12分、6分、3分、2分或1分(记分标准见附件1);(二)一次行政处罚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记分;(三)一次行政处罚中某项违法行为涉及多条记分项目的,按最高分值记分;(四)多次行政处罚存在同种违法行为的,每次均应当记分。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记分管理措施,应当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送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告知书》(附件2),告知所记的分值情况和有关要求。
第五条(记分后的培训和考核)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违法行为累计记分每次达到12分的,其负责人、厨师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XX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和评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类别的食品安全培训,并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评估考核。
餐饮扣分制度范本
餐饮扣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餐饮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扣分制度。
1.2 本扣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1.3 餐饮企业应按照本扣分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二、扣分项目及标准2.1 食品安全2.1.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一次扣10分。
2.1.2 食品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扣5分。
2.1.3 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一次扣3分。
2.2 服务质量2.2.1 服务态度恶劣,导致消费者投诉的,一次扣5分。
2.2.2 未按照约定的服务流程提供服务的,一次扣3分。
2.2.3 餐饮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扣2分。
2.3 卫生状况2.3.1 餐厅卫生不达标,一次扣5分。
2.3.2 员工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3分。
2.3.3 餐具、餐巾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一次扣2分。
2.4 员工管理2.4.1 员工未按照规定着装的,一次扣2分。
2.4.2 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一次扣3分。
2.4.3 员工在工作中违反纪律的,一次扣5分。
2.5 违规行为2.5.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次扣10分。
2.5.2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一次扣5分。
2.5.3 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的,一次扣10分。
三、扣分措施3.1 扣分采取累计制,每月清零。
3.2 扣分达到10分的,给予警告并扣发当月奖金。
3.3 扣分达到20分的,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当月奖金及下月工资。
3.4 扣分达到30分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发当月奖金及下月工资,并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3.5 扣分达到40分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发当月奖金及下月工资,并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3.6 扣分达到50分的,给予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其他规定4.1 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扣分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实施。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清洗消毒
46.餐用具清洗消毒★:餐用具不消毒或消毒不符合要求,扣5分;
餐用具消毒无消毒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1分;
已消毒的餐具未存放保洁设施内、保洁设备不洁净,各扣2分;
保洁设备未封闭、存放其它物品的,各扣1分。
12分
47.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资质,扣5分;
无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扣2分。
地面无排水系统,扣2分。
19.无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无回收记录,各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
废弃物容器未配盖子、外观不清洁,各扣0.5分。
四.设施设备
20.无通风排烟设施,扣2分;通风排烟设施污垢严重的,扣1分。
21.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灯具无防护罩、冷藏库房无防爆灯,各扣0.5分。
22.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的,每处扣0.5分。
29.冷藏/冻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无温度显示,各扣1分。
30.无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专柜以及食品添加剂专柜、计量工具的,各扣2分。
31.紫外线灯、净水设备、制冰设备等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未定期维护、检修,无维护检修记录,扣2分。
32.洗手消毒设施、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33.其它设施不符合要求、无明显标识、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每处扣1分。
成品容器相互叠放或直接放地面,每处扣1分。
43.成品存放温度、时间不符合要求,扣3分。
44.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扣5分;超剂量使用的,扣2分;
无食品添加剂领用和使用记录,各扣2分;记录不全的,扣1分。
45.食品留样★:食品留样容器未清洗消毒、未标注加工时间、样品量少于100g、时间不足48小时、留样品种不全、记录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各扣1分。
食品安全奖惩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奖惩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定本食品安全奖惩制度。
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奖罚分明。
二、奖惩类别1. 奖励:主要包括表扬、加分、经济奖励、降低管理费比例等。
2. 惩罚:主要包括警告、扣分、罚款、提高管理费比例等。
三、奖励措施1. 表扬: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加分:在年度考核中,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加分。
3. 经济奖励: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 降低管理费比例: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现良好的单位,可降低其管理费比例。
四、惩罚措施1. 警告: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但尚未造成事故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警告。
2. 扣分:在年度考核中,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个人或单位,给予扣分。
3. 罚款: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造成轻微事故的个人或单位,按照规定金额进行罚款。
4. 提高管理费比例: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造成较大事故的个人或单位,按照规定比例提高其管理费。
五、奖惩实施1. 食品安全奖惩制度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奖惩档案,记录个人或单位的奖惩情况。
3. 食品安全奖惩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制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4. 食品安全奖惩制度的调整和废止,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六、附则1. 本食品安全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食品安全奖惩制度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3.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奖惩制度,激发个人和单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共同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
学校学生午餐管理制度扣分制
一、目的为加强学生午餐管理,提高午餐质量,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及食堂工作人员。
三、扣分项目及标准1. 学生:(1)浪费粮食:每次浪费粮食超过50克,扣1分。
(2)不按顺序排队就餐:每次违反,扣1分。
(3)乱扔垃圾:每次违反,扣1分。
(4)在食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每次违反,扣1分。
(5)未经允许,在食堂吸烟、饮酒:每次违反,扣2分。
2. 食堂工作人员:(1)食品安全问题:每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扣5分。
(2)服务质量问题:每次服务不到位,扣1分。
(3)环境卫生问题:每次环境卫生不达标,扣1分。
(4)工作态度问题:每次态度恶劣,扣1分。
四、扣分执行1. 学生扣分由班主任负责执行,每学期累计扣分达到5分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扣分达到15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 食堂工作人员扣分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执行,每学期累计扣分达到5分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扣分达到15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奖励措施1. 学生:(1)每学期累计扣分少于3分者,给予表扬。
(2)每学期累计扣分少于1分者,评为“优秀学生”。
2. 食堂工作人员:(1)每学期累计扣分少于3分者,给予表扬。
(2)每学期累计扣分少于1分者,评为“优秀员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餐饮食品安全积分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积分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快餐店、食堂等。
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实行积分管理。
二、积分管理原则1. 积分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2. 积分的增减应基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实际表现。
3. 积分管理应与奖励和惩罚措施相结合,激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三、积分内容1. 基础分: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初始积分为100分。
2. 奖励分:对于在食品安全方面表现优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其表现给予奖励分。
3. 扣分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将导致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的,扣10分。
- 使用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扣5分。
- 食品加工过程中未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的,扣3分。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扣分。
四、积分管理程序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定期自查,确保食品安全合规,并记录自查结果。
2.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积分增减。
3. 积分增减情况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积分应用1. 积分作为评价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2. 积分较高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享受优先参与政府采购、表彰等奖励措施。
3. 积分较低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将受到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六、积分记录与公示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积分档案,记录积分增减情况。
2. 监管部门应定期将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3.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食品安全员奖惩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食品安全员的工作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的原则;3. 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奖励制度1. 表扬: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食品安全员,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
2. 加分: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食品安全员,给予一定的加分,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3. 经济奖励: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食品安全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 晋升: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食品安全员,优先考虑晋升。
四、惩罚制度1. 警告:对在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安全员,给予警告。
2. 扣分:对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食品安全员,给予扣分,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3. 罚款:对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员,给予罚款。
4. 降级:对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定、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食品安全员,给予降级。
5. 解除劳动合同:对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安全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具体奖惩措施1. 食品安全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消除的,给予表扬和加分。
2. 食品安全员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积极举报并协助查处,给予表扬、加分和经济奖励。
3. 食品安全员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4. 食品安全员在工作中,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分或罚款。
六、奖惩程序1. 奖励:由单位负责人根据食品安全员的工作表现和成绩,提出奖励建议,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2. 惩罚:由单位负责人根据食品安全员的工作表现和违规情况,提出惩罚建议,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3. 奖惩决定公布后,食品安全员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提出申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奖惩细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奖惩细则一、总则1. 本细则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仓储人员等。
二、奖励细则1. 对于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以下奖励:a. 表彰:对于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公开表彰。
b. 奖金:对于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或在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金。
c. 晋升机会: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将优先考虑晋升或岗位调整。
2. 对于提出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有效建议的员工,经采纳实施后,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惩罚细则1.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惩罚:a. 警告:对于初次违反或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处理。
b. 罚款: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员工,公司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c. 记过:对于违规行为较重,影响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
d.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将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奖惩执行1. 奖惩决定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并由公司管理层最终批准。
2. 所有奖惩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五、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细则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公司保留对本细则的修改和解释权。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食堂管理制度扣分制
食堂管理制度扣分制为了确保食堂管理秩序,提高食堂服务和食品质量,促进全体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我公司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扣分制。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堂的运营管理,具体规定如下:一、食堂管理扣分项目1.食品安全扣分项目:包括食品原料质量检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具清洗和消毒、食品储存保存、食品留样等。
2.餐饮服务扣分项目:包括饭菜营养健康、饭菜口味、就餐环境卫生、服务态度等。
3.餐厅卫生扣分项目:包括餐厅内部清洁、环境整洁、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害虫防治等。
4.员工卫生管理扣分项目:包括员工个人卫生、着装卫生、行为规范等。
5.食堂管理制度遵守扣分项目:包括食堂规章制度执行,食堂负责人及员工的管理,食堂管理存在的问题改正情况等。
二、扣分评定标准1. 食品安全扣分项目: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定,每项扣分标准为5分,达标的得0分,每不达标一项扣5分。
2. 餐饮服务扣分项目:按照餐厅服务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定,每项扣分标准为5分,达标的得0分,每不达标一项扣5分。
3. 餐厅卫生扣分项目:按照餐厅卫生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定,每项扣分标准为5分,达标的得0分,每不达标一项扣5分。
4. 员工卫生管理扣分项目:按照员工卫生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定,每项扣分标准为5分,达标的得0分,每不达标一项扣5分。
5. 食堂管理制度遵守扣分项目:按照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定,每项扣分标准为5分,达标的得0分,每不达标一项扣5分。
三、扣分管理程序1. 每月初,由食堂负责人对上个月的食堂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作扣分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
2. 公司总经理对食堂的扣分报告进行审核,对各项扣分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惩。
3. 对于扣分情况严重的食堂,公司总经理将召集相关负责人,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监督检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四、奖惩措施1. 对于扣分情况优秀的食堂,公司将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食品安全员扣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员的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食品安全员。
三、扣分原则
1. 严格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2.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
3. 扣分结果与绩效挂钩,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扣分项目及标准
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每次扣3-5分;
2. 未按规定进行食品抽样检验,每次扣2-4分;
3. 未按规定对食品进行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每次扣1-3分;
4.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每次扣2-4分;
5. 对食品安全问题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10分;
6. 未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每次扣1-3分;
7. 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每次扣1-3分;
8. 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管理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
五、扣分程序
1. 食品安全员违反规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进行核实;
2. 核实无误后,填写《食品安全员扣分登记表》,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人力资源部根据《食品安全员扣分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扣分;
4. 扣分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被扣分者,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六、扣分结果运用
1. 扣分结果作为食品安全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绩效挂钩;
2. 连续两个月扣分达到10分,或累计扣分达到20分,给予警告或降职处理;
3. 连续三个月扣分达到15分,或累计扣分达到30分,给予辞退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员扣分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员扣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提高食品安全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能,特制定本扣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员工。
三、扣分标准1. 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或工作帽上岗,扣2分。
2. 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卫生消毒,扣3分。
3. 未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扣5分。
4.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扣5分。
5. 未按规定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扣3分。
6. 未按规定对食品存储设施进行清洁和维护,扣4分。
7. 未按规定对过期或变质食品进行处理,扣5分。
8. 在工作区域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扣5分。
9. 未经许可擅自更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流程,扣10分。
四、扣分执行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扣分记录和监督。
2. 扣分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3. 扣分达到一定分数,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岗位调整或解雇。
五、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扣分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出复核结果。
六、扣分清零1. 每个自然年度末,员工的扣分将自动清零。
2. 员工在一年内未有扣分记录,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八、生效日期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应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已了解并同意这些规定。
2023食品安全管理员扣分制度范文
2023食品安全管理员扣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稳定、规范和有效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扣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扣分原则1.公司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将以扣分形式予以处理。
2.扣分制度将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的程度,确定相应的扣分分值。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食品安全意识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食品安全意识。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熟识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乐观参加公司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和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条工作流程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依照公司订立的食品安全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符合相关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引导并监督下属的操作行为,确保操作符合规定,并及时发现和矫正食品安全隐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向上级汇报食品安全情况。
第六条风险评估与掌控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
第七条监督检查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对食品生产、存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整改违规行为。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确保公司内部的检测与监测设备、仪器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持有效性。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向公司上级报告重点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扣分类别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扣分类别可分为以下几种: 1. 食品安全意识类 2. 工作流程类 3. 风险评估与掌控类 4. 监督检查类第九条扣分分值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的程度,确定以下扣分分值: 1. 一般问题:扣1—3分; 2. 较严重问题:扣4—6分; 3. 严重问题:扣7—10分; 4. 重点问题:扣11分以上。
食堂管理制度扣分制
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
三、扣分标准1.食品安全方面:(1)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的,扣2分;(2)食品原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扣5分;(3)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物中毒的,扣10分;(4)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扣3分。
2.环境卫生方面:(1)食堂地面、墙壁、门窗等卫生不达标,扣2分;(2)食堂垃圾未及时清理,扣1分;(3)食堂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口罩等防护用品,扣1分;(4)食堂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扣1分。
3.服务质量方面:(1)食堂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扣2分;(2)食堂工作人员对就餐师生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解决,扣1分;(3)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4.财务管理方面:(1)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扣3分;(2)食堂工作人员虚报冒领费用,扣5分;(3)食堂工作人员挪用食堂资金,扣10分。
四、扣分程序1.食堂工作人员对扣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扣分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食堂管理部门提出申诉;2.食堂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诉人;3.申诉人如对调查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五、处罚措施1.对连续3个月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对连续3个月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食堂工作人员,取消其岗位资格,降级或调离食堂岗位;3.对连续3个月累计扣分达到30分的食堂工作人员,予以辞退。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
食堂食品安全奖惩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奖惩制度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惩类别1. 奖励:包括表扬、加分、经济奖励、降低管理费比例等。
2. 惩处:包括警告、扣分、罚款、提高管理费比例等。
二、奖励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并在食堂内部进行通报表彰。
2.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加分,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经济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对食堂管理费比例较低的食堂,根据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适当降低管理费比例,以鼓励其持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惩处措施1. 对初次违规且未造成事故,或轻微违规的人员,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2.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但未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扣分,并视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
3.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造成一般性事故的人员,给予罚款,并视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
4.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造成严重事故的人员,给予提高管理费比例,并视情况解除其劳动合同。
四、奖惩实施1. 奖惩制度的实施,由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 奖惩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接受到公正的评价和对待。
3. 奖惩制度的实施,应与食堂的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奖惩制度的实施,提高食堂的整体管理水平。
五、奖惩制度的修订1. 奖惩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以确保其适应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
2. 奖惩制度的修订,应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确保奖惩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奖惩制度的修订,应由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
六、奖惩制度的执行1. 奖惩制度的执行,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奖惩标准。
2. 奖惩制度的执行,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接受到公正的评价和对待。
食堂管理制度怎样扣分
食堂管理制度怎样扣分
1. 卫生抽查不合格:食堂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保持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抽查,如果发现卫生不合格,将扣分。
2. 食品储存不当:食堂的食品需要储存在符合卫生标准的环境中,如果发现食品储存不当,将扣分。
3. 食品过期使用:食品有保质期限,一旦过期就不能使用,如果发现食品过期使用,将扣分。
4. 食品准备不当:食品的准备过程也需要遵守卫生标准,如果发现食品准备不当,将扣分。
5. 食品煮熟不透:食品在烹饪过程中需要煮熟透,否则可能导致食品中毒,如果发现食品
煮熟不透,将扣分。
6. 食品加工环境不洁净:食品加工过程需要在干净的环境中进行,如果发现食品加工环境
不洁净,将扣分。
7. 食品包装不符合标准:食品包装需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发现食品包装不符合标准,将扣分。
8. 食品销售环境不整洁:食品销售环境需要保持整洁,如果发现食品销售环境不整洁,将
扣分。
9. 员工食品携带不当:员工在食堂工作期间不能携带食品进入食堂,如果发现员工携带食
品不当,将扣分。
10. 食品价格不明码标价:食品的价格需要明码标价,消费者得以清楚了解,如果发现食
品价格不明码标价,将扣分。
总的来说,食堂管理制度对于扣分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目的是为了促使食堂各项工作
更加规范、安全、卫生,为员工和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同时,员工也
需要认真遵守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的工作,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行。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而建立的一套奖惩机制。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例子:
1. 奖励机制:
- 完成任务和目标的个人或团队将得到奖金或奖励。
- 优秀工作人员将获得晋升或岗位调整的机会。
- 有创新和改进举措的个人或团队将得到奖励。
2. 处罚机制:
- 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个人或团队将受到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等惩罚。
- 对于未及时上报或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 个人或团队出现重大差错或失职失责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评估指标:
- 监测抽检合格率: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根据监测抽检合格率的高低来评定工作质量。
-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时率: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是否及时且有效进行评估。
- 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以上仅为一个示例,具体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考核指标、奖惩措施等,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2篇)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质量和效果,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被制定出台。
该制度旨在鼓励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保障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考核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各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进行评估和考核。
2.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各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考核。
3.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各单位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以及情况反馈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4.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对各单位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二、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划分:将以上考核内容划分为各个具体指标,通过定期调查、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和评估。
2. 考核权重确定:根据各指标的重要性和相关性,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对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三、奖励措施1. 优秀单位奖励:对在考核中综合评分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2. 优秀个人奖励: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3. 食品安全先进典型推选: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识别和推选,向社会进行宣传,以鼓励更多单位和个人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四、惩罚措施1.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对于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2. 考核不合格通报批评:对于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评分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 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对于重复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加入违法行为黑名单,对其进行限制或者禁止合作等处理。
食品安全员扣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员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员工作质量,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扣分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严肃、认真、细致原则;3.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
三、扣分范围1. 食品安全员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2. 食品安全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3. 食品安全员违反工作纪律,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4. 食品安全员在工作中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5. 食品安全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影响单位形象的。
四、扣分标准1. 一次扣分1-3分;2. 两次扣分累计4-6分;3. 三次扣分累计7-9分;4. 四次扣分累计10分以上,视为严重违纪,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五、扣分程序1. 发现食品安全员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证据;2. 对违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确认为违规行为后,填写《食品安全员扣分单》;3. 将《食品安全员扣分单》提交给单位领导审批;4. 单位领导审批后,将《食品安全员扣分单》送达食品安全员;5. 食品安全员在收到《食品安全员扣分单》后,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单位领导提出申诉;6. 单位领导对申诉进行审核,作出最终决定。
六、申诉处理1. 食品安全员对扣分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2. 单位领导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核,并作出答复;3. 申诉处理结果为最终决定,不得再次申诉。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员扣分管理制度,旨在提高食品安全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2024年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奖惩制度(二篇)
2024年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奖惩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一、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奖惩机制,调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工作应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注重平时考核。
三、依据《____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的等次,对合格以上的应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批评直至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次不合格:(一)发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的;(二)对违法线索隐瞒不报,包庇纵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不配合有关部门查出甚至向违法经营单位通风报信的;(三)以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吃、拿、卡、要的;(四)存在其他严重失职或违规违纪行为。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4年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奖惩制度(二)一、目的和意义食品药品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协管员是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力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协管员队伍建设,激励协管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此奖惩制度。
二、奖励办法1.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季度考核优秀者,将获得表彰证书及相应奖励;2. 协管员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发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获得表彰证书及相应奖励;3. 协管员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将获得表彰证书及相应奖励;4. 协管员在执法行动中,积极维护社会秩序和食品药品安全,展示优秀个人执法素质的,将获得表彰证书及相应奖励;5. 协管员在工作中发现并成功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案件查办到位的,将获得表彰证书及相应奖励。
三、惩罚办法1. 协管员在工作中违反岗位职责,导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继续教育积分、降低岗位评定分数等不同处罚;2. 协管员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如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泄露执法秘密等,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撤销其协管员资格;3. 协管员在工作中行为不端,损害协管员形象的,将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必要时暂停其工作职务;4. 协管员不按照工作要求履行监管职责的,导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生或后果严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检查、降低岗位评定分数等处罚;5. 协管员故意不上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或隐瞒执法情况不予配合工作的,将给予警告、降低岗位评定分数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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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扣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扣分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扣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下同)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组织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核,并取得《证明》。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试,并获取《证明》。
《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五条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食品经营业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优先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条件承诺制”,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可先行申请办理许可等事项。
但应在取得许可后一年内通过全省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取得《证明》。
第六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核题库,制定每年继续教育内容实施指导意见,对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工作和履行情况负责监督、指导。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考核工作。
第七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提供政策宣传、培训指引和考试等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
第八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全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员档案数据库,并纳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第二章设置要求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熟悉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应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职员工,工作原则性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生产单位:1.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白酒、食用植物油、大米、肉制品、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中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2.其他食品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食品经营单位:1.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餐饮连锁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连锁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连锁超市及总部等)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2.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4.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生变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名单。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拟订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单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按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要求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二)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三)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对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四)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五)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对不合格食品召回;(六)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管理;(七)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八)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九)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还应定期全面汇总本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召开食品安全分析会和年度食品安全自查、回顾分析会,查找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食品生产记录,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记录、投料使用记录、成品检验及出库记录、销售台账等;定期组织企业开展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审工作;参与食品出厂后的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定期或根据实际情况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汇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提示食品安全信息;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1.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的批准;2.关键物料供应商的审核和批准;3.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4.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合格的批准;6.食品成品放行的批准(放行标准包括该批产品实际生产工艺和配方与已备案的工艺和配方一致;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生产、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完整;成品检验合格且记录真实、完整;不存在其它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7.批生产记录的批准;8.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十)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依照规定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
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现本单位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有权向监管部门反映或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应当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第四章培训和考试管理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二)食品安全职业道德规范;(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四)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技能;(五)食品安全管理技能;(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七)其它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八条报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人员根据单位类型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可自行完成考前培训,也可选择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关考前培训辅导。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在线方式。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高、中、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分别不少于8学时、6学时和4学时。
第二十一条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其《证明》视为自动失效,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考试。
第二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或指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社会机构具体承担食品管理安全员的考试和每年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含继续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设置条件:(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有从事培训活动的业务范围;(二)4名以上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学历和管理经验的师资(三)(具有相对固定的培训教室和保证教学正常开展的管理制度;(四)严格遵循本办法规定培训要求。
第二十四条承担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设置条件:(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法人资质证明;(二)具有开展计算机网络在线考核所需的场所和设施;(三)考试机构应具备对考试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并能实时上传至监管部门的设备设施。
(四)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含继续教育)的社会机构应当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开展培训,并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包括学员名单、培训日期、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教材、授课师资等内容,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
第二十六条培训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师资应当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统一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开展授课。
第二十七条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在教学过程中增加食品安全操作技能方面的现场模拟培训学时。
第二十八条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的机构不得对有关工作进行再次委托。
第二十九条培训和考试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机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委托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一)招生信息夸大事实或者假借政府监管部门名义,误导学员的;(二)未按照统一培训大纲规定的课程和学时要求组织培训的;(三)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开展培训或考试工作的;(四)机构评估培训效果或考试秩序较差的;(五)一年累计接到三宗以上关于培训质量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六)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七)核实有将培训业务进行再次委托行为的;(八)其他影响培训和考试公正性、严肃性的情况。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设置、专业知识水平和日常履职等情况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第三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监管部门日常检查的随机监督抽查考核中不合格的,立即停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限期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
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
第三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结果,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第三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考核采取扣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