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第五节空中交通管理-飞行高度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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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飞机上装有不同的高度表: ✓无线电高度表; ✓机械式气压高度表; ✓电动式气压高度表;
一、气压与飞行高度(续)
气压与高度的对应关系: 气压随着高度升高而降低。
气压高度表: 实质上是刻了高度刻划的气压表。
标准大气: 按北半球中纬度地区的平均气象条定出
来的。
பைடு நூலகம்
国际标准大气表(部分)
H (KM)
0 1 2 3 4 5 6 7 8 9
(一)离场航空器(续)
2.在爬升过程中航空器保持本机场QNH,直至到 达过渡高度。在穿越过渡高度时,航空器立 即将高度表的气压刻度调整到标准大气压 (1013.2百帕),其后航空器的垂直位置用飞 行高度层表示;
3.离场航空器在过渡高度以下穿越QNH高度表拨 正水平边界时,必须将高度表气压刻度调到 标准大气压(1013.2百帕),其后航空器的垂 直位置用飞行高度层表示;
2.2高度表拨正程序
改革后的高度表拨正程序,使用修正海平面气压来
代替场面气压和“零点高度”,统一使用修正海平面气 压和标准大气压。
改革前
改革后
2.2高度表拨正程序(续)
QNH/QNE的 转换位置在 垂直方向上 以过渡高度 和过渡高度 层为界限, 在水平方向 上以QNH高 度表拨正区 域水平边界 为界限。
第二节 飞行高度
一、气压与飞行高度
飞机到某一基准水平面的垂直距离 叫飞行高度,通常用米(m)或英尺(ft) 为单位。
正确地选择飞行高度,可:
➢充分发挥飞机的性能; ➢节省燃油消耗; ➢节约飞行时间; ➢保证飞行安全;
一、气压与飞行高度(续)
飞行中,由于不同的需要,常常选 择不同的水平面作为测量高度的基准面。
(二)航路、航线飞行
在未建立过 渡高度和过渡 高度层的区域 和航路、航线 飞行阶段,使 用标准大气压 (1013.2百帕) 的高度表拨正, 按照规定的飞 行高度层飞行。
(三)进场航空器
1、在进近许可和进入起落航线许可中应包括QNH 拨正值,航空器在过渡高度层或以上飞行,其垂 直位置用飞行高度层表示;
e.共用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建立 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场距离较近,需
要建立协调程序时,应建立一个共用的 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这个共用的过 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应是这些机场计划 的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中最高的。
例如:当A、B两个机场分别规划时,如果A机场设过渡高度
3000米,过渡高度层3600米;B机场设过渡高度4200米,过渡高 度层4800米。由于两个机场处于同一个终端区,统筹考虑,则应 统一使用B机场规划的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
各种气压高度
2、过渡高度层改革及高度表拨正程序
2.1过渡高度层改革 2.2高度表拨正程序
2.1过渡高度层改革(续)
2.1.1在全国民用机场统一使用修正海平面气压拨正值取代现行的 场面气压拨正值和“零点高度”。
2.1.2机场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的建立方法
1、机场标高在1200米 (含)以下,过渡高 度定为3000米,过渡 高度层定为3600米;
(三)进场航空器(续)
举例: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各种气压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各种气压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各种气压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各种气压高度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各种气压高度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各种气压高度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各种气压高度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各种气压高度
1.各种气压高度的含义
QNH高度表拨正区域水平边界可供选择的方法
❖ 有VOR/DME的机场 以机场的VOR/DME为圆心,半径55千米(30海里) 以内使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以外使用标准 大气压QNE。
❖ 没有VOR/DME的机场,有航线NDB台的机场 以航线NDB台为圆心,半径55千米(30海里)以内使 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QNH,以外使用标准大气压 QNE。
t (℃)
+15 +8.5
+2 -4.5
-11 -17.5
-24 -30.5
-37 -43.5
PH (mmHg)
760.00 674.07 596.18 525.75 462.21 405.04 353.73 307.82 266.85 230.42
(mb) 1013.25 898.7 794.8 701.1 616.2 540.2 471.8 410.6 355.9 307.4
2.1.3机场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建立的原则
c.过渡高度高于起始进近高度 过渡高度应高于仪表进近程序中的起始进近高度。
2.1.3机场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建立的原则
d.终端管制区上限与过渡高度层的关系 终端管制区的上限高度应尽可能与过渡高度一致,以便
于管制调配。
2.1.3机场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建立的原则
2.1.3机场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建立的原则
a.过渡高度层高于过渡高度 过渡高度层高于过渡高度且两者垂直距离至少
为300米。
2.1.3机场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建立的原则
b.过渡高度的相应变化 公布的过渡高度层不随气压的变化而变化。
过渡高度一般不变,但是,为了确保在气压 变化的情况下,过渡夹层有安全合理的垂直 空间,当机场的修正海平面气压小于979百帕 (含)时,过渡高度应降低300米,当机场的 修正海平面气压大于1031百帕(含)时,过 渡高度应提高300米。
2、机场标高在1200米至 2400米(含),过渡 高度定为4200米,过 渡高度层为4800米;
3、机场标高在2400米以 上,过渡高度和过渡 高度层根据飞行程序 设计和空中交通管制 的需要建立;
举例
2.1.3意义
相对统一的的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 可使管制员的协调工作更顺畅,使飞行员 更容易掌握高度表的拨正时机。
❖ 导航设施不全、航空器难利用其导航台定位的机场 在距机场中心10分钟以内使用该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 QNH,10分钟以外使用标准大气压QNE。
2.2高度表拨正程序(续)
(一)离场航空器 (二)航路、航线飞行 (三)进场航空器 (四)飞越航空器 (五)航空器在相邻机场之间飞行
(一)离场航空器
1.起飞前,发 给航空器滑 行许可中必 须包括QNH 高度表拨正 值。航空器 在过渡高度 以下飞行, 其垂直位置 用高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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