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外派财务经理管理制度
外派管理制度
一、目的 (4)二、合用范围 (4)三、外派人员的选派 (4)1. 选派方式 (4)2. 内部推荐的选拔步骤 (4)3. 内外部招聘的实施步骤 (5)4. 人员甄选的基本要求 (5)四、外派人员的岗位职责 (6)1. 岗位职责 (6)2. 汇报对象 (6)3. 对公司的信息通报职责 (6)五、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7)1. 薪酬福利方案 (7)2. 薪酬福利规则 (7)六、专职外派人员的述职与绩效评价 (9)1. 述职与绩效评估 (9)2. 考核职责 (9)七、外派人员的职业操守及奖惩 (10)1. 职业操守 (10)2. 奖惩 (11)八、任职期限与离任 (11)1. 任职期限 (11)2. 离任 (12)九、派遣程序 (12)十、附则 (13)为了实现对外派人员的良好管理,充分发挥外派人员的派遣作用,使外派人员成为母子公司之间的桥梁纽带,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由本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企业或者为其提供服务的企业的人员。
下文中“外派公司”、“任职公司”均指派出人员受公司指派在外任职的参、控股企业或者为其提供服务的企业。
“派出公司”指外派人员的原公司,即指派人员的公司。
公司外派人员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技术管理等核心岗位的人员。
此类人员优先从公司和下属单位范围内选拔委派,在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司内部招聘或者面对社会招聘选派。
为了兼顾人员选拔的效率和效果,可根据实际酌情采取不同的选派方式:1) 内部推荐或者员工自荐,综合部进行考察,经管团队决策推荐人;2)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对公司内部或者社会招聘,经管团队决策人选。
原则上人员外派以团队形式执行,每次外派至少两个人,形成一个能够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的团队。
内部推荐选拔分为准备、确认资格、综合评议与确定人选四个阶段。
1) 准备:综合部根据岗位需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2) 确认资格:综合部根据选拔条件与岗位任职资格,确认提名候选人资格。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
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
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
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集团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管理规定范例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行为,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并促使所在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外派的董事和监事可以兼职外,其他外派人员原则上以专职为主。
第二章外派人员任职资格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忠诚于所从事的事业,原则性强,具有敬业精神;(二)专业知识丰富,合作、协调能力强;(三)熟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以及所在企业的章程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等;(四)已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满二年以上,与公司签有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第四条外派董事(含正副董事长)者,除符合第三条相关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五年以上企业实际工作经验;(二)在公司三年以上任职经历;(三)任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含本职)职务;(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本级)。
第五条外派监事、财务总监、工程监理等具有监督职能岗位的人员,除符合第三条相关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三年以上企业实际工作经验;(二)在公司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三)具有与本岗位工作性质相关的财务、审计、法律、工程技术和企业管理等学历、职称或管理经验。
第六条外派正、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除具备第三条相关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具有三年以上企业管理实际经验。
(二)具有所任职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
(三)所在企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选派程序第七条对拟外派出任的人员严格按《亿利资源集团公司人事任免流程》进行任免;第八条公司对外派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其中财务人员最多三年轮换一次,其他人员最多四年轮换一次。
第四章行为准则第九条外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以及所在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条外派人员必须履行尽职义务,具体包括:(一)认真完成所在企业安排的分内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相关活动;(二)按规定定期向公司汇报所在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依照相关程序提出处理意见;(三)在日常工作及重大事项决策事务中,必须表现出与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相匹配的水准;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向公司虚报或瞒报所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二)未经授权,不得以公司产权代表或全权代表的身份开展活动;(三)不得超越自身任职权限直接干预所在企业的经营活动;(四)不得对外泄露公司和所在企业的商业机密;(五)不得在公司系统以外兼任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任何职务;(六)不得利用职务和身份便利谋取私利,不得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非正当利益;(七)不得在所在企业安插亲属,不得向所在企业摊派、报销不合理费用等。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XX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监督,约束分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全资、控股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分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财务人员外派的岗位类别需要集团对分子公司外派的财务岗位有出纳、财务管理人员二类岗位,财务管理人员按级别可分为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财务主管。
第四条财务人员的外派的原则(一)回避原则外派人员与派往公司经营层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
(二)属地招聘原则为保证外派岗位的人员的工作稳定及便利性,外派的出纳人员必须招聘当地户籍的人员或能提供当地户籍担保的人员;财务负责人也尽量招聘当地户籍的人员(条件优秀且工作意愿强烈的则可不受此限制)。
(三)岗位轮换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对于外派的财务负责人在集团内部进行定期轮换。
外派的财务负责人任期一般为二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
离开任职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外派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外派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职责权利第一条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1、财务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直、廉洁、守法、敬业、敢于坚持原则的品格;(二)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5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三)具有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四)主管以下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经理级别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
2、出纳的任职资格要求(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直、廉洁、守法、敬业、敢于坚持原则的品格;(二)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会计法规,银行结算业务和出纳流程,1年及以上出纳工作经验。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的财务监督,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对全资、控股公司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财务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外派的财务人员主要指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或财务负责人等重要财务岗位。
1.3 财务外派的原则(1)回避原则外派人员与派往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
(2)岗位轮换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在集团范围内进行财务人员的定期轮换。
外派的财务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
离开任职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财务人员。
1.4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2任职资格及职责权利2.1 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直、公正、实事求是的品格,具有迎难而上、勇于奉献的精神;(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5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4)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财务专业相关注册资格(CPA、CTA、CIA),根据派往公司经营情况和所任职级不同分别限定最低资格,按集团财务部相关流程审批为准;(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执行力;(6)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7)遵守集团公司的相关保密职责。
2.2 财务人员的职责包括财务监督及财务管理两个方面:2.2.1财务监督职责(1)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支持所在公司其他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2)监督所在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所在公司遵守集团制定的财务制度情况,对所在公司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按照权限对投资、融资、资金、资产、收益分配、重大担保等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报批;(4)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所在公司管理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所在公司经营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事项;(5)每月至少一次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长及财务总监或主管财务副总书面报告当月的主要财务工作;(6)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引言2.外派人员管理的必要性3.外派人员管理的挑战4.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5.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6.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评估与完善7.总结引言外派人员是指被派遣到国外或其他地区从事工作的员工。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外派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外派人员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外派人员管理的必要性外派人员管理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首先,外派人员是企业在海外的代表,他们的行为和言论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其次,外派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往往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最后,外派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也需要得到妥善的保障,以确保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感。
外派人员管理的挑战外派人员管理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法律、惯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企业进行适应和调整。
其次,外派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与国内存在巨大差异,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最后,外派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也需要得到加强,以确保他们的工作质量和安全。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有效管理外派人员,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包括外派人员的选拔、培训、安排、管理、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制度的建立也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差异,以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制度的实施是外派人员管理的关键。
企业需要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还需要不断地优化和完善制度,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的发展需求。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评估与完善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也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需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反馈,以了解制度的实际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完善和调整,以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总结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保证____亨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分公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总监室、总经理室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____对外派人员工作期的考核,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对其业绩____考核。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____,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各分公司的业务联系,____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集团公司总监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驻在企业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董事局所拟定的营业规划,预算指标,____、管理、控制和监督生产系统,以实现驻在企业各项目标。
1.4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2、派遣程序2.1根据集团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研究确定人选,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监室、总经理室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____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保管。
省xx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省xx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管理,强化对企业的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委派或推荐到成员企业(指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上市公司另行规定)担任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职务(均含副职,下同)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包含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职级,集团根据所属企业(指全资及控股企业)的企业规模和管理需要确定需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集团参股企业根据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
第二章选拔和委派第四条任职条件(一)具有相应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二)熟悉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政策,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三)在会计、财务、投资、税收、价值创造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四)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财务管理、资本运作和风险防范等履职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五)原则上需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三年以上(财务总监需五年)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对集团文化具有认同感。
(六)集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财务负责人:(一)不具备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五)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集团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任用程序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分为集团系统内选拔人选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选两类,分别按规定程序进行任用。
其任用程序如下:(一)集团系统内选拔财务负责人的任用程序1. 集团财务管理部在集团财务系统内选择合适的人选进行推荐;2. 集团管理的干部(指外派财务总监,下同)由集团董事长提出动议;3.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4. 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决定;5. 集团管理的干部须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由集团董事长进行任前谈话;6. 谈话结果不影响任用的,集团出文或函予以委派或推荐;7. 企业按法定程序予以聘任。
外派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外派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外派财务经理是指公司或组织将自己的财务经理派遣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工作。
该岗位职责主要与管理和监督公司在国外的财务和会计工作相关。
以下是外派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管理方面:
1.策划、组织并执行公司在国外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预算、财务计划及有关财务政策。
2.制定并实施资金管理计划,确保资金充足并合理化运用。
3.参与制订公司的投资决策,并进行财务分析,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监督所属分支机构的财务运营情况,保证其财务状况稳健。
二、会计管理方面:
1.负责公司在国外的会计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会计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核算程序和制定财务报告。
2.负责监督所辖分支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确保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和本地税法的规定。
3.参与制订会计政策和税务策略,指导公司实施。
三、税务管理方面:
1.负责公司在外的税务管理工作,包括确保公司遵守外国的税收法规和规定,并为公司减少税务风险和税务成本提供建议。
2.与所在国税务机构沟通,维护公司的税务互惠关系和税收纳税申报。
四、风险管理方面:
1.评估并制定公司在外的投资风险管理方案,制定防范措施,保障公司在外的投资安全。
2.制定保险政策并建立保险体系,以保障公司在外的财产安全。
五、人员管理方面:
1.负责所属财务团队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团队工作顺畅。
2.了解所在国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规并为公司员工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以上是外派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请根据实际情况和职位要求适当拓展和补充。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能够高效、合规地履行职责,保障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派驻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合作单位的全体外派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权限、考核与激励,以及管理流程。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储备情况,优先考虑集团内部优秀员工。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用应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任职期限一般为1-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及派驻单位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外派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集团战略决策,推动派驻单位业务发展;(二)负责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关系;(三)监督派驻单位财务、人事、安全等工作,确保合规运营;(四)负责派驻单位的团队建设,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五)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一)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驻单位的人事、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二)根据派驻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批准后实施;(三)对派驻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四)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类培训、考察等活动。
第四章外派人员考核与激励第十条集团对外派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业绩;(二)团队建设;(三)合规经营;(四)个人素质。
第十二条任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团队建设成果;(三)合规经营状况;(四)个人素质提升。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集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派人员,集团将进行约谈、提醒,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召回。
第五章外派人员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管理流程包括:(一)选拔与任用;(二)培训与指导;(三)考核与评价;(四)奖惩与激励;(五)离职与交接。
浅谈集团化财务管理外派财务总监制
浅谈集团化财务管理外派财务总监制作者:李菁来源:《财会通讯》2012年第26期当企业通过并购扩大规模,导致母公司由单体企业转变为拥有数家子公司的企业集团时,如何将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子公司进行跨公司、跨地区的管理,需要有新的模式来配套。
本文案例,均为笔者所在集团公司在实际管理中的完整经历。
该企业集团从原来的单一的商业批发企业,通过并购扩张,逐步发展为一家全国性的,集科研、工业、商业、服务业、养殖业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而集团化的财务管理,也经历了单纯对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的监管到由集团外派子公司财务总监的模式。
笔者将就实际运作中的一些经验及心得体会进行交流与探索。
一、集团财务管理外派财务总监制的必要性在集团化管理模式下,如何有效管理整个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工作呢?笔者所在的集团公司在初期曾采取子公司财务经理汇报制度。
由于财务经理均由子公司招聘和直接管理,且财务工作本身的核算反映就具有滞后性,母公司很难实质监控,留下管理漏洞。
在子公司财务经理汇报制度的基础上,经过多方调研和实际摸索,着重考虑母子公司之间有效的战略联动、管理联动,以期真正做到强化财务监督与管理。
于是,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考虑采用外派财务总监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该制度已成为目前实际运行中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
在此种制度下,财务总监由母公司招聘并对母公司负责,可有效约束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
二、集团财务管理外派财务总监制的重点建立一套有效的财务总监管理体系,使之能够发挥理想价值。
笔者所在单位曾进行过有益尝试。
如松散管理体系下,子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同时管理财务工作,由于财务经理为子公司招聘,当财务总监和子公司总经理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子公司总经理会跳过财务总监,直接与子公司财务经理进行沟通联系,财务总监很容易无法真正发挥监管作用,更别提对母公司经营思想的贯彻。
吸取前期经验教训,目前,经过探索笔者所在集团公司建立健全了外派财务总监体系,并从以下方面来加强管理,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一)设立外派财务总监任命制设立外派财务总监的任命制,可有效保障财务总监的法律地位。
财务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外派人员的管理,保障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法律合规性,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财务人员,包括驻外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专员等。
第三条外派财务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国际财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章外派财务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外派财务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内部推荐、外部招聘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派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政策等;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5. 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适应海外工作环境。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财务政策、法律法规、财务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外派财务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财务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1. 负责海外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负责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符合国际财务准则;3. 负责税务筹划和合规性审查,确保子公司税务风险可控;4. 负责与当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务;5. 负责协助子公司管理层制定财务战略,优化财务管理流程;6. 负责收集、分析、报告财务数据,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7. 负责参与子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外派财务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财务合规;2. 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核,提出改进建议;3. 对子公司财务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4. 参与子公司财务决策,提出专业意见;5. 向公司总部汇报子公司财务状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外派财务人员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财务人员,公司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远辰投资对子公司的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全方位、系统化、高效率、统一性的管理,以适应远辰投资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客观需要,根据远辰投资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远辰投资。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外派财务人员应当以相关法规和远辰投资内部规章制度为依据,组织好被派驻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派驻单位贯彻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情况,单位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外派财务人员作为远辰投资外派的监管者,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对所在单位财务活动的领导和控制,支持所在单位依据远辰投资整体战略目标健康发展,保障远辰投资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五条外派财务负责人主要职责:1、按照远辰投资财务制度体系的原则、内容、要求,结合所在子公司实际进行适度调整后,建设所在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并上报远辰投资审核后使用;2、组织拟定所在单位的预决算方案和财务收支计划,并参与拟定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考核、分析预算和生产经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内部财务和资金收支情况;3、组织所在单位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按照国家及内部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合理使用资金,正确核算成本、费用;4、审查资金的合理使用。
所有资金付出均须外派财务人员先审查签字,行政领导后审批签字;5、按规定及时编报财务报告,确保被外派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性;6、参与对本单位重大事项的研究。
重大事项包括经济合同、工程招投标、融资等。
列席有关经济分析、专题论证等总经理办公会议;7、监督本单位资产营运、财务收支和执行远辰投资管理政策和管理规章的情况。
对违反远辰投资管理政策和管理规章的事项及可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的,及时向远辰投资汇报。
8、协助审计部门的工作9、负责组织所在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对各分支公司财务监控和服务、支持力度,加强对派出财会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外派人员管理1 、公司财务中心代表总公司向各分支公司委派财务人员,财务外派人员实行总公司和所属分公司的双重管理,公司财务中心对各分支公司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培训、考核和业务管理权。
各分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对财务人员有考核建议权。
2 、财务外派人员执行总公司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分公司在与总公司制度不抵触的情况下,可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财会管理办法,并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审批备案后执行。
二、外派财务人员的选拔1 、总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各分公司财务会计结构设置和岗位需求,可采用竞聘或直接指派形式确定外派人员,并通过人力资源中心按管理程序委派。
2 、各分支公司也可采取择优录用的办法在当地选拔、推荐财务人员,报公司财务中心考核通过后,经人力资源中心按程序委派。
三、外派财务人员的职责(一)财务负责人的职责1 、服从总公司管理,定期汇报工作,对总公司负责,接受总公司财务中心和财会负责人的业务指导;2 、为所在分公司提供财务管理和各项服务,参与所在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遵守所在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准确的向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信息及建议,为公司重大决策服务;3 、参与审定所在分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包括公司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财务预决算、资产和债务重组方案等财务决策事项;4 、拟订所在分公司的财务制度,监督所在分公司资产营运、财务收支以及执行总公司管理政策和管理规章的情况;5 、对日常各项费用开支报销单据进行审核,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报销;组织公司成本核算,提出成本控制指标建议;6 、定期编制各种财务报告、会计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7 、按期完成申报缴纳各种税款,妥善保管税务发票,独立完成企业年检工作;8 、监督、指导直接下属人员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对下属财务人员的配备、任免及考核提出意见,并及时将本公司财务人员变动情况向总公司备案; 9 、总公司和所在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外派人员的功能,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角色定位各外派人员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兼顾整合资源提升所在企业竞争力的职能。
第三条适用范围及生效期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主管、总工、主要技术人员等).本办法自公司董事长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原发文件与本办法相冲突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第四条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公司企管部是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是所有外派人员请求资源支持、信息交流的归口部门。
各外派人员在业务上的技术请求与交流,各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给予支持,其他事务由企管部协调处理.第二章任职管理第五条工作职责外派人员具体职责见职位说明书,同时根据所在企业的要求经与公司协商可适当做调整。
各外派人员除所在单位确定的工作职责外,须按照自己的工作岗位权限执行或推动以下工作内容:(一)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行政类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以工业危废处理为基础的跨区域性综合环保服务管理集团。
为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对战略目标、产品开发、财务预算、知识产权、生产管理、品质目标、营销等实现一体化管理,逐步构建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各企业的个体利益必须符合公司战略一体化要求,必须严格贯彻公司战略一体化的指导思想,逐步构建公司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
各企业根据其发展战略拟订战略计划,战略计划由三年中长期计划、当年实施计划两部分组成。
2、经营计划管理为了切实实施公司整体战略部署, 完成预期的经营目标,公司将加强经营计划管理.经营计划的正确制定,将使公司所有的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这有利于动员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各外派人员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落实好公司对经营计划管理的要求。
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人员外派管理,明确财务一体化管理后外派财务人员的产生、外派、轮岗、职责及权利,规范外派财务人员的流动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1.外派:指按照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经公司领导同意,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向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需要实施财务统一管理的经营单位派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或其他相应职务的行为。
2.财务外派人员:指按照公司规定,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经公司审批同意,在一定时间内到下属子公司担任该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或其他相应职务的公司员工。
第二章权责部门及职责第三条财务管理部职责:1.负责财务外派人员管理,监督管理财务外派人员日常工作。
2.制定和落实财务外派人员各项管理政策和规范。
3.协调人力资源部等各方面力量组织安排财务外派人员竞聘工作,审核财务外派人员任职资格、安排外派人员轮岗调动、协助办理外派、外派期间工作调动、结束外派手续。
4.协助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财务外派人员职能管理。
5.记录子公司相关财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作为对外派人员的考核依据。
6.培训子公司财务人员,指导子公司财务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按照公司规定和财务管理部的要求组织财务外派人员竞聘、资格审核、外派信息发布、轮岗等工作。
2. 协助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日常的外派财务人员管理。
3.协助财务管理部建立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体系与业绩记录档案。
4.协助财务管理部制定外派财务人员的薪资管理和职称管理有关实施细则。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管理第五条外派资格:1.遵循公司核心价值观要求,富有工作热情,坚守诚信准则,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勇于承担责任。
2.具有3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在集团公司至少1年以上工作经验。
3.近两次半年考核记录良好(考核等级“A”及其以上)。
4.职称和技能认证等级达到外派财务人员的最低要求,即具备集团公司业务中级职称,并达到财务专业技能认证3级以上的水平。
浅谈集团化财务管理外派财务总监制
公司在实 际管理 中的完整经历 。该企业集 团从原来 的单一的商业批发企业 ,通过并
购扩张 ,逐步发展为一家全 国性的 ,集科 研、 工业 、 商业 、 服务业 、 养殖业为一体的大 型企业集 团。 而集 团化 的财务管理 , 经历 也 了单纯对控股子公司财务经理的监管到由 集团外派子公司财务总监的模式 。笔 者将
型集 团公 司,但 由于银行贷款规模 限制 难 以满足发展需求 ,人股资金又有许 多管 理 约束 , 融资难 成为制约集 团发展 的瓶劲 。 实 行资金集 中管理是开展集团化金融运作 的 基础和保障。鉴于集团公 司的规模 大和市 场信誉好 ,因此在资金市场上具有较强 的
资金风险 。 是 目前来看 , 但 仅仅是集中结算
团公司多种经 营的产业链 ;三是积极推动 保 险业 务的集 团化运作 ,通过研究财产保 险和经 营保险等相关政策 ,指导成员单 位 利用保 险工具实施风险管理。
三 、 论 结
的筹 集和使用 。结合投融资 目的 、 成本( 效
益 )方式 、 、 政策及可行性上综合 考虑 、 分析 判 断作 出决策 。 二是加强信用管理。 要在全
必 要 性
在集 团化 管理模式 下 ,如何有效管理 整个 集 团母子 公司之 间的财务 工作 呢? 笔 者所在 的集 团公 司在初期 曾采取子公 司财 务经理 汇报制度 。由于财务经理均 由子公 司招聘和直接管理 ,且财务工作本身的核 算反 映就具有滞后性 ,母公司很难实质监 控, 留下管理漏洞。 在 子公 司财 务 经理 汇报 制 度 的基 础
论点 I i p i e ot V w n
浅谈集 团化财务 管理 外派财务 总监制
南京 医药股份 有 限公 司 李 菁
当企 业 通 过 并 购 扩 大 规 模 ,导 致 母 公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一、目的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地控制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适应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有外派人员管理。
三、外派定义1、派驻企业指由股份公司投资或控股管理的企业。
2、外派员工是根据公司的管理需要向派驻企业派出的,实施某方面管理的员工(如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总监、财务总监等各类管理人员)。
四、外派任务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搞好品牌经营,开发新产品、倡导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推行体系化、专业化的生产、质量、成本控制管理。
5、创建具有特色的优秀企业。
五、外派纪律1、必须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优良的团队精神。
六、外派管理1、管理权责(1)外派员工隶属总部统一管理,编制挂人力资源部或指定的控股子公司。
(2)派驻企业为外派员工的日常管理部门,外派员工日常行为接受派驻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2、外派人员的外派审批程序及任期确定(1)外派人员任派驻企业领导班子、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及其他中层职位的,由股份公司分管领导提出人选,与派驻企业总经理商议,报股份公司总裁批准。
(2)外派人员任派驻企业中层以下职位的,由派驻企业总经理提出人选,报股份公司总裁批准。
(3)外派人员职务任期按管理总部及派驻企业的具体情况,由管理总部确定。
3、人员派出(1)外派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在拟文通知相应外派人员和派驻企业。
(2)各外派人员接到派出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属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各派驻企业接到派出通知后,应为外派人员做好工作场所、办公用具及食宿等安排。
4、外派人员变更因工作变动或任免等原因需要变更外派人员时,参照上述任免权限进行审批,因工作原因变换总经理等外派人员时,应协助总部做好审计以及交班移交工作。
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人员外派管理,明确财务一体化管理后外派财务人员的产生、外派、轮岗、职责及权利,规范外派财务人员的流动机制,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1.外派:指按照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经公司领导同意,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向各下属子公司及其它需要实施财务统一管理的经营单位派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或其他相应职务的行为;2.财务外派人员:指按照公司规定,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经公司审批同意,在一定时间内到下属子公司担任该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或其他相应职务的公司员工。
三、职责1.财务管理部职责1.1 负责财务外派人员管理,监督管理财务外派人员日常工作;1.2 制定和落实财务外派人员各项管理政策和规范;1.3 协调人力资源部等各方面力量组织安排财务外派人员竞聘工作,审核财务外派人员任职资格、安排外派人员轮岗调动、协助办理外派、外派期间工作调动、结束外派手续;1.4 协助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财务外派人员职能管理;1.5 记录子公司相关财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作为对外派人员的考核依据;1.6 培训子公司财务人员,指导子公司财务工作的开展。
2.人力资源部职责2.1按照公司规定和财务管理部的要求组织财务外派人员竞聘、资格审核、外派信息发布、轮岗等工作;2.2协助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日常的外派财务人员管理;2.3协助财务管理部建立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体系与业绩记录档案;2.4协助财务管理部制定外派财务人员的薪资管理和职称管理有关实施细则。
四、外派人员的管理1.外派资格1.1 遵循公司核心价值观要求,富有工作热情,坚守诚信准则,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勇于承担责任。
1.2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在集团公司至少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1.3 近两次半年考核记录良好(考核等级“A”及其以上)。
1.4 职称和技能认证等级达到外派财务人员的最低要求,即具备集团公司业务中级职称,并达到财务专业技能认证3级以上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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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资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规范内部单位会计核算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是外派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管理机构,有权对派驻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进行选拔、考核,对集团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受委派单位有权向集团财务部门如实反映,委派财务经理的越权和失职行为,负责对委派财务负责人进行劳动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向集团财务部门报送考勤等情况等。
第四条委派财务经理在人事关系和业务上接受集团财务部门领导。
第五条委派财务经理全面负责受委派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委派会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敢于坚持原则,严守财务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二)办事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持有会计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熟悉经济、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上。
第三章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委派财务经理的职责
(一)委派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部门负责
(二)委派财务经理按照<会计法>和集团有关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反映的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完整。
(三)负责派驻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所有经济业务处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所在单位会计、出纳及其他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和可能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指出或纠正,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派驻单位行政领导或集团财务部门报告。
(五)参与制定单位财务方面的重大计划、方案,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案,内部经济指标考核方案。
(六)参与单位实施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
(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资金收支和资产运营情况。
(八)遵守集团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请假须经派驻单位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应报集团财务备案,赴外地出差、开会、学习的,事先需向集团财务报告。
(九)委派财务经理在处理经纪业务和派驻单位行政领导意见不一致时,应及时向集团财务请示、汇报,并按答复意见执行。
(十)服从集团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定期向集团财务汇报工作,参加集团财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
第九条委派财务经理的职权
(一)依法实施会计核算监督、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依法组织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三)参与委派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的编制。
(四)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的其他人员的配置、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审查单位重大经济合同和内部经济责任书。
(六)有权审阅单位内外各项经济合同和有关资料。
第十条委派财务经理在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不得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
(三)不得对外泄露派驻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五)不得串通委派单位弄虚作假、隐瞒派驻单位重大经营、财务问题。
(六)遵守集团财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委派财务经理对下列事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在履行职责中对所脸前的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随意改变资产、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虚列资产、负债的。
(三)虚列或者隐瞒企业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
(四)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不列、多列或少列成本费用的。
(五)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的。
(六)发现违反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事项不予拒绝或纠正的。
(七)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委派单位严重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四章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委派财务经理由集团招聘,各子公司推荐或个人自荐,经集团财务考核、考试合格后,由集团聘用后委派到集团下属子公司。
第十三条委派财务经理实行聘用制,聘用一届任期两年,聘用期满可续聘;经考核聘用的委派财务经理,其工资关系从原单位转入集团人事管理。
第十四条受委派单位发现委派财务经理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时,可以写出书面报告送交集团财务,集团财务应当审查核实,必要时可进行人员调整。
第十五条需要调整的委派财务经理,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
第五章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六条委派财务经济实行季度业绩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考核工作由集团财务负责,在听取派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级。
分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结果由集团人事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驻单位和财务经理本人。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委派财务经理任用、奖惩的依据。
第十九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委派财务经理,集团财务将取消其任职资格,由集团另行安排工作,并按绩效考核规定扣减当年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对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办事,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委派财务经理,由集团财务报集团总经理予以表彰或奖励,作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主要指标,根据每年年初签订的绩效书确定。
第二十二条委派财务经理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奖励和表彰。
(一)给集团或派驻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二)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玩忽职守丧失原则,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派财务经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取消委派资格,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集团下属各公司领导应当支持委派财务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对依法履行职责的财务经理打击报复的,集团公司应进行调查核实后,报请集团总经理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