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公司资产移交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移交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资产移交行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产移交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各类资产的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部门间、个人间以及与外部单位之间的资产移交。
三、管理职责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资产移交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资产移交的实施。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资产的价值变动,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移交的初审和监督工作。
4. 员工应严格遵守资产移交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移交的顺利进行。
四、移交程序1. 资产移交前,需由移交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移交的原因、资产状况及相关信息。
2. 接收方应对移交的资产进行验收,确认资产的数量、质量和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 资产管理部门对移交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移交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移交情况,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
5. 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签订资产移交单据,明确资产的权属变更。
6. 资产管理部门将资产移交信息录入系统,更新资产管理档案。
五、注意事项1. 资产移交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任何未经批准的移交行为均视为违规。
2. 资产移交过程中,如发现资产损坏或缺失,应及时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3. 对于高价值或涉及核心技术的资产移交,需经过公司高层审批。
4. 资产移交完成后,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移交单据,以备日后查询和核查。
六、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总结:。
档案定期移交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定期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移交工作正规化,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节工作,保证归档文件资料齐全、符合入档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移交要求第二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档案室移交。
第三条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编号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移交目录清单(含电子目录)(附件1)一并移交。
第四条经档案室正式接收的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移交文件、材料索回,如需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
第三章档案移交程序第五条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附件2)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从移交者移交的案卷中拣出无须归档的文件材料,有权索要应归档而没有移交的材料。
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裁定。
第四章档案移交时限第七条档案的接收与移交时间:各类档案按年度一年归档一次,于次年四月底移交。
会计类由财务管理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项目档案于项目竣工后由工程管理部整理立卷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第八条根据公司统一要求,各部门须做好档案定期归档工作,并按质按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资料。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清单2.档案交接文据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部门:年份:移交责任人:档案接收人:移交部门负责人:接收部门负责人:移交部门分管领导:接收部门分管领导:移交日期:附件2:档案交接文据。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基本要求:(1)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项目移交;(2)工程项目移交时,应全面记录项目移交的情况,包括工程质量、设备材料、文件资料等;(3)移交的项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施工质量;(4)项目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移交项目的质量和维修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2.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程序:(1)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2)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移交申请表,包括移交项目的情况、质量要求等;(3)移交申请表报送给移交单位,移交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后,移交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移交;(5)移交后,项目负责人记录移交的情况并备案。
3. 工程项目保修期限和责任:工程项目保修期限一般为一年,具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合同约定确定。
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及时组织维修工作,并记录维修情况。
保修期过后,项目转入维护阶段,项目负责人仍需负责维护工作,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4.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移交项目的质量和维修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移交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查。
对于评估结果不达标的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进行追责处理。
四、监督和违规处理对不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文书档案管理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xx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1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
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管理办法一、引言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是企业在内部进行资产流转的重要环节。
对于企业而言,合理、高效地管理固定资产的交接与移交,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可以保障资产安全,规范企业内部运作。
因此,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管理办法是企业管理的必要措施。
二、交接与移交的概念1. 交接交接是指将固定资产从一名使用人交给另一名使用人,并由双方确认资产的数量、规格、状况等相关信息的过程。
2. 移交移交是指将固定资产从一个部门或地点调配到另一个部门或地点的过程。
三、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交接与移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2. 安全性原则交接与移交应保证资产的安全,在交接过程中防止造成损坏或丢失。
3. 公平性原则交接与移交应公平公正,确保交接双方的合法权益。
4. 审慎性原则交接与移交应审慎进行,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5. 规范性原则交接与移交应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确保交接程序的顺利进行。
四、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的程序1. 资产清查在交接与移交之前,双方应进行资产清查,核对资产的数量、规格、状况等信息。
2. 资产登记将交接与移交的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
3. 资产验收接受方要对交接与移交的资产进行验收,确认资产的完好性和数量的准确性。
4. 资产移交将经验收合格的资产移交给接受方,并对交接过程进行记录。
5. 资产交接确认双方对交接过程进行确认,签署交接单,并将其归档存档备案。
五、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管理的责任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管理办法,监督资产的交接过程。
2. 使用人负责将资产交接给下一位使用人,并提供资产的准确信息。
3. 监督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交接程序的规范性和顺利进行。
4. 受领人负责接收和验收交接与移交的资产,并确认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六、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管理的挑战和建议1. 挑战固定资产交接与移交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准确、手续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
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流转、使用和保存,明确各阶段责任主体,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交接工作。
三、主要内容1.文件管理责任主体1.1. 项目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1.2. 工程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和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项目文件。
1.3. 保管员负责对工程项目文件的保管与安全工作,保证文件不丢失、不损坏。
2.文件管理流程2.1. 文件接收:工程部门接收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将文件整理归档。
2.2. 文件传递:当需要交接文件时,按照规定流程,填写交接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
2.3. 文件归档:文件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整齐及时性。
2.4. 文件查询:任何单位成员需要查询文件时,应先向保管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3.文件管理制度3.1. 文件管理要求:文件应按照项目名称、日期进行分类存档,制作文件目录,并按照保密级别加以区分。
3.2. 文件保护要求:文件保管员要定期检查文件的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文件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3.3. 文件交接制度:文件交接应填写交接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保证文件的安全流转。
4.文件保密和销毁4.1. 文件保密:文件保管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文件安全。
对于涉密文件要进行机密处理。
4.2. 文件销毁:文件达到保管期限后,应由领导审批,按照要求进行销毁,保证文件不外泄。
四、附则1.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3.本制度的释义权属于领导部门。
以上为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性和真实性,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某物业公司管理交接方案
某物业公司管理交接方案1. 引言在物业公司运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管理交接的需求。
管理交接是指将一个物业工程的管理权责从一个管理团队交接给另一个管理团队的过程。
本文档旨在提供某物业公司管理交接的详细方案。
在进行管理交接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交接过程顺利进行。
2.1 确定交接时间首先,双方应确定管理交接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在物业工程入住率较低的时段进行,以减少居民的影响。
双方应明确确定交接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设施清单、客户信息、合同协议、财务记录等。
2.3 澄清职责交接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双方在交接过程中能够顺利合作。
管理交接的过程应分为几个阶段来进行,包括交接前、交接中和交接后。
3.1 交接前在交接前,交接双方应分别完成以下准备工作:•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包括管理手册、业主名单、合同协议等;•确认物业设施清单,记录现状及维护情况;•梳理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和待办事宜。
交接中,双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2.1 工程介绍现任管理团队应向接任管理团队介绍工程情况,包括物业设施、保养维修情况、业主组织情况等。
3.2.2 资料交接现任管理团队应将所有交接相关资料移交给接任管理团队,包括合同协议、客户资料、财务记录等。
接任管理团队应核对资料的完整性,并确认收到。
3.2.3 工作事项交接双方应就未完成的工作事项进行详细沟通,并确定责任人及完成时间。
3.3 交接后交接后,交接双方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接任管理团队应尽快熟悉工程情况,确保运营顺利进行。
4. 管理交接的考前须知在进行管理交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4.1 保密交接双方应对交接过程中涉及到的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确保信息平安。
4.2 沟通协调交接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3 文件整理为方便交接,管理团队应对所有的交接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5. 总结本文档提供了某物业公司管理交接的详细方案,包括交接准备阶段的工作、交接过程的步骤和交接后的事项。
学校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范本文)
学校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学校档案管理是学校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与保管涉及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以及师生的权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的学校档案会积累起来,因此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以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背景与目的档案的移交管理是指将已经归档的学校档案由原经办单位移交给档案馆或档案室进行管理的过程。
其目的在于系统性地组织和规范档案的移交、接收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易查和可用,进一步提高学校档案管理的效能。
3. 档案移交的内容3.1 移交文件清单经办单位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编制移交文件清单。
文件清单应详细列明每个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以及所属分类等信息,以便于接收单位核对和确认。
3.2 档案资料介绍移交文件清单应配合档案资料介绍,将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说明。
介绍内容可以包括档案资料的时间范围、主要内容、归档依据等,有助于接收单位全面理解档案的背景和价值。
3.3 移交协议在档案移交前,经办单位和接收单位应签订移交协议。
移交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移交的档案范围、移交的方式和时间等。
移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是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以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档案移交的程序4.1 档案移交准备经办单位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档案、整理文件、鉴定等。
同时,还需要制定移交计划和移交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具体操作步骤。
4.2 档案移交过程档案移交过程包括档案装箱、核对和验收等环节。
在装箱过程中,需要按照文件清单的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载。
在核对环节中,经办单位和接收单位应进行档案清单的核对和比对,确保移交的档案数量和内容完全一致。
最后,在验收环节中,接收单位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检查和验收,并签署移交文件清单。
4.3 档案移交后续档案移交完成后,接收单位应及时对档案进行登记、归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档案查询和使用的制度,为师生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2024年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篇)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一、引言档案移交是指将一个单位或个人所属的档案资料移交至另一个单位或个人管理的行为。
为了规范档案移交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
二、移交程序1. 移交申请: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向接收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移交申请。
2. 移交审批: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移交。
3. 移交合同签订:申请获得批准后,双方签订移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移交准备工作: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工作。
5. 档案移交: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档案移交,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
6. 移交确认: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移交的完成。
三、移交要求1. 移交资料清单: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提供详细的移交资料清单,包括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分类、格式等信息。
2. 整理和清点: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并确保移交资料清单的准确性。
3. 装箱标识:所有移交的档案资料应进行包装,并在外部标明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移交时间等关键信息。
4. 档案移交协议书:移交双方应签订档案移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档案移交验收:接收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移交资料清单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并及时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
四、档案移交的责任和义务1. 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移交前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
- 提供准确、完整的移交资料清单。
- 配合接收单位或个人进行档案移交的各项工作。
- 对移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2. 接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和验收。
- 移交完成后,妥善保存和管理移交的档案资料。
- 对外部申请移交档案资料的行为进行授权和管理。
- 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供移交档案资料的复制品或代表性样本。
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信息化时代的迅猛发展,政府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越来越重要。
政府档案的移交管理是指政府单位将已经不再使用,但具有保管和利用价值的档案,按照一定规定进行整理、移交和保管的过程。
为了提高政府档案的规范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本文将就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二、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2.1 完整性原则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即在移交过程中,应当确保已形成的档案能够按照一定的顺序、结构和要求进行整理和整个。
移交的档案应当尽量保持原状,不得随意删除、更改或毁损。
2.2 有序性原则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保证档案的有序性。
即在移交过程中,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
移交的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整理规则,形成统一的目录和档案目录,以便于后续的政府档案利用和管理。
2.3 安全性原则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即在移交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被人串改、丢失或损毁。
移交的档案应当妥善保管,确保档案不受任何损坏和侵害。
2.4 保密性原则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保证档案的保密性。
即在移交过程中,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确保涉密档案的保密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移交的档案中含有机密信息的,应当做好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任何非法泄露。
三、政府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序。
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如下3.1 移交前准备工作在进行政府档案移交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应当对待移交的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应编制移交档案目录和档案目录,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排序。
随后,应编制移交档案移交清单,并核对移交的档案数量和种类。
3.2 移交过程管理在进行政府档案移交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移交过程的管理。
应明确移交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工程档案的移交工作流程,提高工程档案的整理、管理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移交资料范围1.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3. 工程设计文件;4. 工程施工方案;5. 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6. 工程施工图纸;7. 工程物料采购及验收记录;8.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移交流程1. 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竣工验收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并移交给工程管理单位。
2. 工程管理单位接收到资料后,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工程管理单位将资料进行归档存储,并制定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以便后续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管理1. 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工作流程。
2. 档案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档案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权限和范围。
第五章移交责任1. 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工程管理单位应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 档案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处罚条款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程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解除合同等。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订或补充,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重新发布。
以上为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望各相关单位遵守执行,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效果。
移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移交、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移交、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2. 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和保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负总责。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1. 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会计档案的归档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完成。
3. 电子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应当符合国家电子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会计档案的移交1. 会计档案的移交应当在档案部门接收并审核无误后进行。
2.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a.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b. 会计档案目录;c. 电子会计档案的存储介质。
3. 线上电子会计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十年,以方便查阅。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1. 会计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2. 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会计档案的利用1. 会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各单位利用会计档案,应建立会计档案利用审批登记管理制度以及配套流程,利用者应向会计档案所属单位财务部门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档案利用,并办理登记手续。
3.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借出的,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4. 国家安全、纪检、审计、税务等外部单位因工作需要利用会计档案的,须由本单位接待部门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档案部门方可提供相关档案。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档案可能已经不再对企业的运营产生重要的作用,或者需要对档案进行整理、更新等操作。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序的保管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2. 移交的对象范围和责任档案移交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业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营销部门等。
每个部门和机构都有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移交相关档案。
移交档案的责任主要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他们需要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档案移交工作,并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3. 移交的流程和标准3.1 移交流程预备工作: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与各个部门和机构确定移交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档案整理:各个部门和机构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归档、清理、整理等操作。
移交审核: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移交确认: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对移交的档案进行确认,签署移交确认书。
3.2 移交标准档案的完整性:移交的档案需要包括完整的文件、资料、报告等,确保档案完整,不遗漏。
档案的准确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包括日期、编号、名称、签字等信息的准确无误。
档案的可读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可读性,包括文字的清晰、图表的完整等。
移交确认书:每次档案移交完成后,需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共同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的移交情况。
4. 档案的接收和管理档案接收: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接收,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等操作。
档案存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使用,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文物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文物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文物机构作为保护、研究和展示文物的重要机构,其档案资料的管理至关重要。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文物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为了规范文物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文物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
三、定义和术语1.文物机构:指收集、保护、研究和展示文物的机构,如博物馆、档案馆等。
2.档案:指文物机构记录和保存的有关文物的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载体。
3.移交管理:指将文物机构的档案资料从原机构移交至目标机构的管理过程。
四、档案移交的基本流程1.资料核查:原机构对移交档案资料进行核查,确定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移交策划:原机构和目标机构协商制定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3.移交准备:原机构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整编和装箱,并制作详细的目录和清单。
4.移交过程:原机构按照移交计划将档案资料交付给目标机构,并进行正式的移交手续。
5.移交确认:目标机构接收档案资料后进行验收,并填写移交确认表。
6.储存和管理:目标机构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储存、整理和管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移交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原机构的责任:原机构应对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和整理,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协助目标机构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协助目标机构建立与档案资料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2.目标机构的责任:目标机构应接受档案资料的移交,并进行认真的检查和验收;妥善保管和管理档案资料,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协助原机构进行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复制。
3.监管部门的责任:负责监督文物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并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抽查和审查;指导文物机构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六、移交管理的工作要求1.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方法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便于查阅。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项目的移交是指项目从一阶段到另一阶段的交接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移交给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移交给验收阶段等。
移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移交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项目目标,确立项目移交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员、移交程序和移交标准等规范性制度。
二、移交管理组织机构1. 移交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管理部门、实施部门、验收部门及相关重要部门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移交管理制度和监督移交过程。
2. 核心移交团队:由项目管理部门、实施部门、验收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移交的具体执行工作。
三、移交管理流程1. 移交准备阶段:(1)制定项目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节点、内容和标准。
(2)建立移交管理委员会,明确各方责任人员。
(3)收集项目资料,整理项目资料并建立档案。
(4)对项目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移交标准。
2. 移交执行阶段:(1)召开移交管理委员会会议,确立移交流程和标准。
(2)组织核心移交团队进行实地勘察和验收工作。
(3)编制移交报告,报告项目移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对项目进行调整和整改,确保项目符合移交标准。
3. 移交验收阶段:(1)召开移交验收会议,由验收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2)核查移交报告,确认项目移交情况。
(3)对项目进行总结与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四、移交管理标准1. 项目资料: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计划、方案、合同、技术文档等,必须完整、准确、清晰。
2. 项目设备:项目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交付,并保证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故障。
3. 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必须符合预期目标且具备可操作性,被移交方能够顺利接手使用。
4. 项目经验:总结项目经验,形成经验教训,对下一阶段项目有指导作用。
五、移交管理制度的优化与改进1. 定期评估移交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改进移交标准,不断提高移交质量。
3. 加强对移交团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移交执行效率。
六、移交管理制度的应用移交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移交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篇一: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为保证档案信息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境工作,根据《档案法》和其它档案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科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目录(含电子目录)一并移交。
三、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移交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六、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七、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篇二: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接收制度1、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
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类次年3月底,教学类8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各个职能科室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科室整理,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室。
4、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办理规范的手续,档案员应该当面在移交本上签字。
档案移交工作制度
档案移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移交工作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移交的范围和内容1. 档案移交的范围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2. 档案移交的内容包括:档案的归档、借阅、复制、销毁、鉴定、整理、装订、保护、利用等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责任和义务1. 档案移交工作由单位档案部门负责,档案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移交岗位,并配备相应的档案移交人员。
2. 档案移交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负责档案的归档、借阅、复制、销毁、鉴定、整理、装订、保护、利用等工作。
3. 档案移交人员应当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和流程1. 档案归档: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将形成的档案材料分门别类,移交档案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档案借阅: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借阅程序和权限,办理档案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3. 档案复制: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复制程序和权限,办理档案复制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4. 档案销毁: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权限,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档案鉴定: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鉴定程序和权限,对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正确性。
6. 档案整理: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整理程序和标准,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7. 档案装订: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装订程序和标准,对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耐久性和美观性。
8. 档案保护: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保护措施,对档案进行保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9. 档案利用: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利用程序和权限,对档案进行利用,确保档案的服务和效益。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编号:GDHiPAL-DCC-P2-004版本号:0所属体系:行政管理编写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编制依据 (3)4释义 (3)5职责分工 (4)6文档的移交 (5)7文件的保管利用 (13)8附则 (15)9修改日志 (16)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文档及时、准确、全面、系统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有效地为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查询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文档的交接、保存及利用。
3编制依据3.1《文档管理基本制度》,GDHiPAL-DCC-P1-001,Rev. 0。
3.2《文档管理办法》,GDHiPAL-DCC-P2-001, Rev. 0。
3.3《保密工作管理办法》,GDHiPAL-ADMPA-P2-001。
3.4《资料室管理办法》,GDHiPAL-DCC-P2-003, Rev. 0。
3.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GDFC-ACC-P2-007, Rev. 0。
3.6《合同采办文档管理办法》, GDCP-CP-P2-006, Rev. 0。
3.7《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DA/T 28-2002。
4释义4.1文档:指文件和档案,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是公司在各项活动和处理事务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档案是公司历史发展和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真实历史记载。
4.2移交:指各部门将工作活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最终资料移交给DCC 和DCC按有关规定把公司重大项目竣工资料移交给深圳市档案管理机构。
4.3综合管理档案:由公司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重要性及其它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
包括公司章程、合同、原则协议、各类证件、重要性请示、批复、董事会文件、会议纪要等管理性文件。
4.4会计档案:公司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各类报表等具有保存价值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的会计核算的专业档案。
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被重视,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应遵循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如《档案法》等相关规定。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领域的特殊性,如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相关法规。
2. 移交目的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的移交是为了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发展。
移交的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可查阅性、可审计性、可检索性和可利用性,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3. 移交原则(1)原则上,所有环境保护机构的档案都应按照规定进行移交。
只有符合移交要求的档案才能纳入移交范围。
(2)移交应以文件形式进行,确保移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留有移交记录以备查阅。
(3)移交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确保环境保护机构档案的有序移交和接收。
三、程序要求1. 档案整理在移交前,环境保护机构应进行档案的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主要工作包括分类、整理、清理和鉴定等,并对档案进行编号和编目,以便移交后的管理和利用。
2. 移交通知环境保护机构应提前向接收机构发出移交通知,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和移交的档案资料等内容。
接收机构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接收准备工作。
3. 移交手续移交时,环境保护机构和接收机构应派员共同进行,进行档案的验收和确认工作。
移交的档案资料应按照移交清单进行核对,并签署移交确认文件,以确保档案的准确移交和接收。
4. 移交验收接收机构应认真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记录移交档案的数量和种类等信息。
如发现问题或遗漏的档案,应及时向环境保护机构提出补充和整改要求。
四、移交要求1. 档案存储接收机构应按照规定将移交的档案进行妥善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科研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科研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科研机构档案是科学研究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科研成果的保全、科研过程的监督和科研价值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确保科研机构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科研成果的保全效能和科研过程的监督效果,制定本办法。
二、移交程序1. 移交部门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由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制定相关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移交材料(1) 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材料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结项审批文件、科研计划与进展报告、科研成果的论文和专利文件、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记录、科研人员的培训和交流记录等。
移交材料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2) 移交材料应当经过科研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每份移交材料上加盖科研机构公章,以确保移交材料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3. 移交流程(1) 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工作。
移交工作应当提前向科研机构全体科研人员进行通知,并制定详细的移交流程和时间计划。
(2) 移交过程中,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科研机构全体科研人员充分沟通,了解科研项目的进展和相关档案的情况。
对于需要移交的档案材料,可采取逐一核对的方式,确保移交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移交完成后,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登记,建立科研机构档案库。
科研机构档案库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易查找。
三、档案管理1. 档案存储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建立科研机构档案库。
档案库应当具备防火、防潮、防尘等基本保护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整理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整理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档案整理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整理和易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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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编号:GDHiPAL-DCC-P2-004 版本号:0所属体系:行政管理编写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目录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文档及时、准确、全面、系统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有效地为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查询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文档的交接、保存及利用。
3编制依据3.1《文档管理基本制度》,GDHiPAL-DCC-P1-001,Rev. 0。
3.2《文档管理办法》,GDHiPAL-DCC-P2-001, Rev. 0。
3.3《保密工作管理办法》,GDHiPAL-ADMPA-P2-001。
3.4《资料室管理办法》,GDHiPAL-DCC-P2-003, Rev. 0。
3.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GDFC-ACC-P2-007, Rev. 0。
3.6《合同采办文档管理办法》, GDCP-CP-P2-006, Rev. 0。
3.7《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DA/T 28-2002。
4释义4.1文档:指文件和档案,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是公司在各项活动和处理事务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档案是公司历史发展和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真实历史记载。
4.2移交:指各部门将工作活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最终资料移交给DCC和DCC按有关规定把公司重大项目竣工资料移交给深圳市档案管理机构。
4.3综合管理档案:由公司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重要性及其它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
包括公司章程、合同、原则协议、各类证件、重要性请示、批复、董事会文件、会议纪要等管理性文件。
4.4会计档案:公司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各类报表等具有保存价值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的会计核算的专业档案。
4.5科技档案:公司在基本建设和生产等项目及改扩建项目中形成的,有利用价值的投资计划、设计、施工、竣工及维护等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文件。
4.6声像材料档案:公司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直接形成、具有保存价值,并主要以磁磁性材料或感光材料为载体、以音像为主要反映方式的记载,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制品、影视片以及相应的说明文字。
4.7档案保管期限:指以年为单位, 将已鉴定且需保存的文件给出的特定保管年限。
4.8档案保管期限表:指已鉴定且需保存的文件档案的汇总表。
4.9永久保存:指对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
4.10定期保存:指较短时间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
4.11原件: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签章生效的原始文件。
4.12复印件:指与原件内容相同的复制品。
4.13案卷:指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4.14立卷:指将若干文件按照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组成案卷的过程。
4.15案卷目录:指以全宗为单位登记案卷的提名及其他特征并按案卷号次序编排而成的一种档案目录。
4.16卷内目录,登记卷内文件提名和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
4.17卷内备考表,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单,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5职责分工5.1文控中心5.1.1制定公司文档归档及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5.1.2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文件的形成、积累工作。
5.1.3根据本办法对文档进行接收、保管和向业务部门提供利用。
5.1.4负责向相关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5.2业务部门5.2.1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本部门产生的文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5.2.2专兼职文控应负责累积形成的文档,并对归档文档的的完整、准确、系统负责。
5.2.3负责对制成文档的材料质量负责,确保文档利于长久保存,图文字迹清晰等。
5.2.4专兼职文控按照文控中心归档要求整理和移交。
5.2.5项目部文控配合文控中心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6文档的移交6.1文档归档范围反应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形成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均应纳入归档范围。
具体归档范围详见附件1《文件归档范围和保存期限表》。
6.2文档的收集凡是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的,对今后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证书、各种记录以及各种图表、照片、声像材料等都应齐全完整地收集。
在收集过程中各部门专兼职文控要注意以下事项:a)文件齐全完整,确保收集的文件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文件的附件齐全,与文件相配套的其他载体形式的资料齐备;b)确保文件的签批完整,签发手续完备;c)收集的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如无原件的可将具有利用价值的复制件归档;d)文件材料,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应当益于长久保存。
要选用碳素墨水等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墨水等;e)声像、电子文件等载体形态的文件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并确保电子文件可读、清晰、无病毒。
6.3文档的整理6.3.1总则6.3.1.1文档整理是档案保管和利用的重要基础环节,须对收集的文件进行条理化、系统化的整理、分类、排列与编目。
文档归档整理分类方法可根据文件实际可操作性按照年度分类整理、性质分类整理或工程项目分类整理。
6.3.1.2文档整理案卷类别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类、合同类、财务类、设计类、声像类、竣工资料类等。
文档整理原则先划分文档案卷类别,再划分文件类别,然后根据实际可操作性按照年度、性质或工程项目类进行归档整理。
6.3.1.3文档组卷时所需的档案盒、卷皮均由文控中心统一提供。
6.3.1.4根据实际文档组卷的需求,可选择“6.3 文档的整理”中不同形式的整理方式。
6.3.1.5本细则“6.3 文档的整理”中规定的文档整理要求只针对移交公司的档案,移交相关档案部门时,应按照相关档案部门的组卷要求整理。
6.3.2按照年度分类整理6.3.2.1总则按照文件类型对形成文件的年度进行划分,此分类一般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文件的归档。
比如收发文件、会议文件、周月报、会计类档案等。
6.3.2.2整理方法案卷类别–年度 - 文件类型–案卷号。
6.3.2.3组件要求6.3.2.3.1件,为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将收集的文件按照文件的时间顺序或文件流水号进行排列。
6.3.2.3.2对于上级的批复与本级的请示、本级的批复与下级的请示、正文与附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正本与底稿、原件与复制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等等;排列时应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须作为一件排列在一起。
6.3.2.3.3“一件”即由主体文件和主体文件关联的附件为一件。
编目时也应视为一个条目。
6.3.2.3.4卷盒中每件文件用A4塑料袋装订,一盒为一卷,每卷中的文件按照文件编号或时间顺序排列进行编目。
6.3.2.3.5卷内目录应包括序号、单位、文号、题名、日期、备注等信息。
6.3.2.3.6卷内备考表要标明卷内文件的件数、页数,数量,说明组卷情况,如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6.3.2.3.7不同类别的归档文件分别装盒,同一类别的可分装几盒,不同类别的不能混装一盒。
6.3.2.3.8不同年度的归档文件不能放入同一盒内。
6.3.2.3.9档案盒的封面及背脊应包括类别、案卷名称、年度、起止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6.3.3按文档性质分类整理6.3.3.1总则按照文件内容所涉及的性质进行的划分。
此分类一般适用于证书类文件、批复类文件、报告类文件、政策程序、合同类文件等文件。
6.3.3.2整理方法案卷类别 - 文件类别–案卷号。
6.3.3.3组件要求6.3.3.3.1件,为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将收集的文件按照文件号进行排列。
6.3.3.3.2对于上级的批复与本级的请示、本级的批复与下级的请示、正文与附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正本与底稿、原件与复制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等等;排列时应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须作为一件排列在一起。
6.3.3.3.3“一件”即由主体文件和主体文件关联的附件为一件。
编目时也应视为一个条目。
6.3.3.3.4卷盒中每件文件用A4塑料袋装订,对于装订成册的文件进行编码后可直接存放在卷盒中,一盒为一卷,每卷中的文件按照文件号的顺序排列进行编目。
6.3.3.3.5卷内目录应包括序号、单位、文号、题名、日期、备注等信息。
6.3.3.3.6卷内备考表要标明卷内文件的件数、页数,数量,说明组卷情况,如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6.3.3.3.7不同类别的归档文件分别装盒,同一类别的可分装几盒,不同类别的不能混装一盒。
6.3.3.3.8档案盒的封面及背脊应包括类别、案卷名称、起止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6.3.4按工程项目(科技技术档案)分类整理6.3.4.1总则对于工程项目类文件的整理,只针对各业务部门向文控中心移交的档案,移交相关档案部门的文件均应按照相关档案部门要求整理组卷。
6.3.4.2整理方法6.3.4.2.1工程项目类文件应按照建设综合文件(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厂商文件、试运行文件及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
6.3.4.2.2工程项目文件应保存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保存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具有法律效率的印章。
6.3.4.2.3项目本身形成的资料须是原件。
6.3.4.3文字材料组卷要求6.3.4.3.1卷,为组卷单位。
多份文件可以归档为一卷;6.3.4.3.2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依据卷内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内容、备考表和封底。
6.3.4.3.3案卷封面编制案卷封面应包括工程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集、档号、共册第册等信息。
a)工程名称: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正式批准的名称;b)案卷题名:填写组卷编号及案卷内容,案卷内容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c)编制单位:编制本卷的主要编制单位;d)编制日期:填写卷内资料形成的起、止日期;e)保管期限,依据《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填写组卷时划定的保管期限;f)密级,应依据保密规定填写卷内文件的最高密级;g)档号,按照文控中心提供的项目档号编号。
(档号编号原则:GDLNG-部门代码-项目代码-案卷类别)。
6.3.4.3.4卷内目录编制卷内目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序号、文件题名、责任者、日期、页号、备注等信息,并应采用XLS格式编目。
a)工程名称:应是单体工程名称;b)序号:卷内资料应按照文件的排序,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c)文件题名:文件内容名称;d)责任者:资料的形成单位名称;e)日期:资料的形成时间;f)页次:填写本份文件材料的起页号,最后的那份文件材料应当填写起止页号;g)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