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河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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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304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美术科学领域内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视野开阔,能够把握国内外美术发展最新动态,有较强从事美术学科研究、创作和教学的工作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成为积极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高级美术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01 油画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

02 水彩水粉画技法与教学研究

03 中国画(山水)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

04 中国画(人物)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

05 中国画(花鸟)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

06 美术史与理论研究

07 书法篆刻艺术研究

08美术与设计教育(视觉传达)

09美术与设计教育(环境艺术)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定为三年,要求至少修满35学分,鼓励多修学分。外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与本校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本校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至四年,在职研究生从事毕业论文工作时,一般可脱产一年。

四、课程设置(附后)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用一年半的时间修完规定的课程。

五、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教学工作量相当于助教1个月的工作量。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计2学分。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

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学实践。

六、专业实习与艺术实践

硕士研究生根据科研、创作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可以外出进行写生、艺术考察、收集资料等业务实习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五、六学期进行。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均不计学分,但要进行检查、总结及考评。

七、学位论文、毕业创作(设计)

美术学硕士研究生应该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及撰写学位论文和进行毕业创作(创作不含理论方向),不计学分。论文、创作(设计)的选题工作一般在第三学期期末或第四学期开学初进行,向导师组提交学位论文、创作计划并做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讨论认为选题合适且计划可行者,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和创作工作。对于不合适者,要重新进行开题,最迟应在第四学期开学以后的前两个月内完成。

八、学分计算

硕士研究生须至少获得35学分之后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答辩。学位课程要求各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补修课程不作为学位课程,但要进行成绩考核。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每位导师必须在学科带头人的组织下,为研究生开列必读书目并及时检查研究生对必读科目的阅读情况,参与审核学位课程的命题及评分,负责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学位论文、毕业创作(设计)的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的答辩和毕业创作(设计)成绩的评定。

对研究生的培养,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调查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方法。

十、考核

必修课均安排为考试,选修课可以安排为考试或考察。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计分制评定成绩。具体考核办法按《河南师范大学关于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执行。

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的五、六月份进行中期考核,即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教学能力等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测评,

具体办法按《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研究生入学后,要根据培养方案在三个月内制定出个人的学习计划,个人学习计划既要服从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要在选课、培养方式、论文、实习等方面具体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个人学习计划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导师组和研究生本人保存。

美术学专业主要课程介绍

课程编号:120101 课程名称:艺术美学

总课时:36 学分:2

开课单位:美术学院开课学期:1

教学要求:

本课程引导学生系统掌握艺术美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论,通过学习研究,深入理解艺术现象的精神本质,把握艺术美学在当代发展的动向。

教学内容:

1、艺术反映论和艺术再现论;

2、艺术直觉论和艺术表现论;

3、艺术认识论和艺术理解论;

4、艺术死亡论和艺术消解论;

5、艺术创造论和艺术显现论;

6、艺术形态论和艺术生活论。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

1.刘纲纪,《艺术哲学》,1986年,湖南人民出版社;

2.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原》,1997年,上海译文出版社;

3.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2001年,上海译文出版社;

4.康德,《判断与批判》,1964年,商务印书馆;

5.谢林,《艺术哲学》,2005年,中国社会出版社;

6.黑格尔,《美学》,1979年,商务印书馆;

7.乔治、科林伍德,《艺术原理》,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8.博格斯特,《艺术判断》,1988年,三联书店。

课程编号:120123课程名称:艺术史学

总课时:36学分:2

开课单位:美术学院开课学期:1

教学要求:

本课程引导学生系统掌握艺术发展的历史,通过学习研究,从理论上使学生理解什么是艺术史?他的背景是由怎样的思想、制度和实践所形成的?他如何成为今天的面貌?他运用怎样的研究方法?

教学内容:

该课程围绕着艺术发展的历史进行系统的阐述。

上编:1、回顾艺术史作为一门学科从中世纪到现代的发展;2、从柏拉图到18世纪艺术理论的发展;3、艺术史的方法论,主要涉及从温克尔曼到后现代主义时期的各种艺术史研究方法。

下编:1、中国艺术的历史成就、特色与理论发展;2、中国艺术的中国特色行程与发展阶段;3、中国艺术精神;4、中西艺术比较。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

1.米奈,《艺术的历史》,200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2.德比奇,《西方艺术史》,2001年,海南出版社;

3.贡布里希,《艺术发展史》,1986年,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4.H-阿拉森,《西方现代艺术史》,1988年,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5.李浴,《中国美术史纲》,1984年,人民美术出版社;

6.王伯敏,《中国美术通史》,1987年,山东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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