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经济改革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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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2017 年第 12 期(下半月)Nong Min Zhi Fu Zhi You 农民致富之友5财经◎农业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王文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力完整、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更好适应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新农村村建设面临新问题的要求,是加速构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是激发农村经济活力的内在需求,更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

最近几年,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金,如果不能很好盘活这些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就难以发挥其应有作。

因此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非常必要,非常紧迫的。

1 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分析1.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城乡各个要素平等交换的基础要想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关键在于要推动城乡各个要素之间平等交换,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作用。

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农村集体各类生产要素平等的参与市场交换。

通过改革能够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对集体产权权限和能力进行进一步完善,从而促进农村集体产权自由流动,实现优化组合,确保农民群众手中的生产资源能够更好参与城乡市场。

1.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前提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要求,让农民群众更好的参与现代化建设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经济收入。

而要实现这一点,关键要赋予农民群众更多的财产权利。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对农村集体各个成员的身份进行明确对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的范围和归属进行界定,从而将农村集体的资产量化到每一个成员头上,从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到户到人,从而给予农民群众更多的财产权利。

1.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农村长期坚持并在今后需要一致坚持的基本经济制度,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加快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收入 的 l. % 88 。
三、 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 的
思考和建议
加 快 改革农 村集 体 土地 管理 制度 ,保 障农 民土 地权 益 , 为 了赢 得农 民、 是 调动 农 民参 与建 设 中国特 色 社会 主义 的积 极性 和创 造性 。本文 从 以下方 面加
以思考和 提 出建议 。 1政 府管 理 的理念转 变。 、
体建设用地在不改变所有权 的前提下, 直接进行市
场 化 流 转 , 公 益 性 范 围进 行 严 格 界 定 , 涉 及 公 对 对 共 利 益 的 内涵和 外 延 要作 明确 规 定 , 小 公 益 性 征 缩 地 范 围 , 着“ 本 谁征 用 , 谁买 单 ” 的原 则 , 项 目划 定 按 征 用 范 围 和 规划 红 线 , 属 征用 范 围及 规 划 红线 的 凡 土地 , 应 由征 地 单 位 负 责 补 偿 , 得 损 害 农 民 利 均 不 益, 以确 保 农 村 集 体和 农 民对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和 收 益 的权 利 。对 经营 性 建 设 用地 , 须 按 照市 场 规 必
土 地 的管理 , 按照 经济 、 会发 展和 生 态建 设 的要 是 社 求 进行 宏观 的规 划 管理 ,以利 于节 约用 地 、集 约用 地 , 高土地 的综合 效益 , 提 实现可 持 续发 展 。政府 作 为 管理 者 , 不能 错位 变 为集体 土地 的所有 者 、 不能 更 以集 体 土地 主 人 身份 来 占有 、 配 、 用 , 取 得 集 支 使 并
的根本区别是土地所有权分别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和
以政府 为代 表 的 国家 ,集 体 经济 组织 是集 体土 地 的 所有者( 主人 )政府 是 国有土 地 的所有者 ( , 主人) 政 。 府 只 是对集 体 土地 宏观 调控 的管 理者 ,对 农村 集体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亟需改革,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围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思考,探讨其背景、意义、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

一、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思考。

二、意义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当前,农村产业结构存在着一定的单一和落后现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推动农村产业向现代化、多元化方向发展,提高农村经济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 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使土地、林地等资源在市场机制下更加有效地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最大化价值。

3.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更好地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现状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

通过这些改革,不少地方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一些地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够及时、不够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不够深入等。

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步伐,亟需解决。

四、未来发展方向1. 完善产权保护机制。

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对集体经济产权的保护意识,增强他们的经营主体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 推进产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土地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土地制度对农村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对改革进行总结与反思,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改革的背景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体制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已经不适应,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因此,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变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发挥农村资源的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措施与成效1.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改革将原先的长期承包制调整为“三权分置”,即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分开。

这使得农民个体经营者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自主决策权,提高了农村经济的灵活性和效益。

2.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为了激发土地资源的潜力,改革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

通过建立土地交易市场,实施土地流转补贴政策,鼓励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引导农村土地资源向效益、规模、专业化方向流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加强了农民的土地经营产权。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是为了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难、管理复杂的问题。

改革中,通过确权登记、流转规则、流转价格等方面的创新,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备了市场交易能力,促进了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三、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反思1. 个体农民参与度不高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存在个体农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中,部分地区个体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流转速度较慢,个别地区甚至没有参与承包权流转。

这一问题表明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加个体农民的参与意识。

2. 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首先,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流转价格不够透明、合理。

其次,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执行不到位,制约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于农村改革我们要进行几点思考十

关于农村改革我们要进行几点思考十

关于农村改革我们要进行几点思考十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呈现出不断深化、不断推进的态势。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都是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思考,将农村改革推向更高的水平,为农民谋取更多的利益。

下面,本文将从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对农村改革进行十点思考。

一、农村土地制度需要更加公正合理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一些难题。

例如,土地承包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些农村村民担心自己的土地被收回,一些农村村民担心承包期限不够长等等。

因此,我们需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更加公正合理、更加保障农民利益,具体措施可以是在征地和拆迁方面更加公正,使村民对土地制度更加信任和满意。

二、农村发展需要注重科技创新农村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是当前我国农村发展与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我们应当注重科技创新,推进农村信息化的步伐,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和农产品品质,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同时,加强农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农村发展的智力支持。

三、农村经济需要实现多元化发展当前,农村经济仍然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结构比较单一。

我们应当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发展农村旅游、文化产业等新的产业形态,扩大农村经济与城市和市场的联系,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四、农村流通体系需要改善完善当前,我国农村与城市之间流通体系不畅,产销结构相对闭塞,降低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农产品的价值。

我们需要完善和推进农村流通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拓展农村市场,加快物流体系的建设,促进农产品与城市的交流与互通,为农民和市场都创造更多的利益。

五、农村社会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很多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

我们应当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推进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为农民提供更好的保障,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实践与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实践与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实践与思考江苏省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在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革,从土地革命到农村改革,再到农村土地流转,这一系列变革实践不仅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探索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

一、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制度变革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革命成为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重要一环。

在土地革命时期,江苏省实行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通过将地主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实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打破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

这一变革不仅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也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改革开放以后,江苏省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进一步的变革。

农村改革时期,江苏省积极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农民经济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经济组织体系。

在土地制度方面,江苏省实行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将土地分给农民承包经营,实现了土地的稳定流转,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江苏省还注重发展农村经济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江苏省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一个热点话题。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江苏省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通过土地的流转,实现了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农村产业的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还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民收入增加。

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民的利益。

由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土地流转可能会引起农民的抵触情绪和不稳定因素。

农村土地流转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的支持。

目前,江苏省正在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力度,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在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实践中,江苏省也积极探索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和经验。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思考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思考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成为了一个热门议题。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成为了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法律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法律的角度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展开思考。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现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定所有人。

这种制度在农村地区长期存在,并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和流转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权属不清、流转难度大等。

因此,改革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当务之急。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方向。

一个合理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民的增收。

在改革中,我们可以考虑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主体建立合作关系,实行股份制改革或收益分配的方式,使农民能够通过土地增值收益提高自身的经济收入。

同时,可以通过优化农村土地市场,建立健全的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

第三,我们需要探讨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中的法律保障措施。

在改革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时,必须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修订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定和流转条件,加强对土地权益的保护。

同时,应建立公正、透明的土地流转市场,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此外,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也需要考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逐渐凸显。

在改革中,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可以通过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加强环境监管等方式,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农民利益、土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众多方面。

在改革中,我们应当注重法律保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土地流转提供规范和保障。

同时,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

关于推进文澜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推进文澜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推进文澜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文澜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必要举措。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权利和利益的分配方式及管理体制等制度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从推进文澜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阐述和探讨。

1、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现行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体制下,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尽快改革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体制,才能充分发挥农村经济的潜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2、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内部活力现行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资产收益与权利划分不平等等,导致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内部活力不足。

通过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可以破除利益分配不平等和产权不清晰等问题,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内部活力。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等资源被大量征用和转化成非农业用地,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受到了严重侵害。

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更好地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确保其健康稳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是指在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单位内,形成了一种具有集体性质、共同利益和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在实际应用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经常受到误解。

对此,可以通过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性质和功能。

2、权利和利益的分配方式问题现行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体制下,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在实际应用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层选举和组织机构建立比较复杂,难以实现管理体制的专业化。

因此,建立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加强管理体制的专业化和科学化,将会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总之,推进文澜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具有现实的意义,也具有深远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1. 引言1.1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土地改革运动。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成为新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

在土地改革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到了确立,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实现了土地革命。

随后,农村实行了土地承包制度,农民通过合作社集体经营土地,实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土地的科学合理利用。

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我国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土地承包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土地流转不畅、人口流动问题等,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

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重新审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改革路径,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1.2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问题农村土地资源过度集中。

由于土地承包制度的存在,大量农村土地被少数人或家庭长期占有,导致土地资源分配不均衡,农民普遍感受到土地流转不畅,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单一。

目前大部分农村土地以小农经济为主导,农民耕作方式传统且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持,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农村经济发展缓慢。

土地承包制度存在漏洞。

一些地方存在土地承包合同不明确、不完整等问题,导致土地权益无法有效保障,农民利益受损。

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

一些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强制性、不公平性等问题,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权益受损,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改革与完善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2. 正文2.1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临着庞大的农杞人口和广大的农村土地。

为了解决土地问题,新中国实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并将土地分配给农民。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面临着种种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首要问题是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和保障问题。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还存在很多难题,如怎样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界定标准、如何规范土地流转的程序等。

这些都是制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制定出台更加具体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标准,完善多方参与的机制,在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合法,保障承包农户的利益。

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也亟待解决。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空白和不足。

为了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需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登记制度和流转登记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建立健全法律途径来保护农村集体产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复杂,各方利益诉求不同,产权强权侵犯的情况时有发生。

应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的监管机制,完善村民自治和农民合作组织的自律机制,建立健全村级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村民的产权利益。

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农民的知识面,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才能有效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充分尊重农村的历史文化传统,注重保护农村的宗法情感和土地民情。

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倾听农民的呼声,深入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尊重他们的选择,推动改革与发展与农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启示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启示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启示近年来,中国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的推行,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持。

这次改革不仅意味着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关乎农民群众的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启示进行探讨。

一、发展集体经济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在过去的改革中,土地集体经济常常受到限制,资源配置不足。

但是这次改革政策对土地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农民可以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农村土地的经营和管理,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

同时,改革还允许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股份合作,进一步鼓励农民发展农村合作经济。

这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二、增加农业生产效益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优质农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得到了更好的实施。

通过土地整治和流转权的确立,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耕地利用率有了明显提高。

这将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政府在改革中也加大了对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在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农业生产将进一步提升。

三、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机遇。

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民可以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农户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升级。

这不仅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还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同时,改革中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规范和监管也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了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四、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在改革中,政府提出了“容缺指标”政策,鼓励农民将宅基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农村集体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这种方式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又满足了农民的住房需求。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旨在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提高
农民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加强法律保障。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问题仍然
存在,一些农民的土地权益不明确,易产生矛盾。

因此,政府应加强土地权属的确权登记,完善土地权益保障体系,并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措施,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

其次,应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能力。

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合同不规范等,这都导致一些农民的土地无法流转或者流转成本过高。

为此,政府应加强
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制定规范的流转标准和合同,提供必要的流转服务和金融支持,引导
农民以市场化方式流转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民收益。

最后,需要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很多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缺乏有效的市场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导致效益不高。

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和引导,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化运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农民
参与集体经济建设,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加大力度推动,加强法
制保障,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让农民群众真正受益。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始终是一个重要而且复杂的问题。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更好地调动农村资源要素,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实践中也面临着很多的挑战,比如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等。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并寻找解决之道。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坚持以农民利益为重心。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农村资源要素,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决不能损害农民的合法利益。

我们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比如补偿措施、参与决策等,保障农民在改革中的利益。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应该突出“三权分置”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就是“三权分置”和“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这两项改革措施,农民可以充分享有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经营收益权、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等权益。

这样的措施利于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增强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应该突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和农民的生存资料,土地制度的改革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在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时候必须突出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维护农村土地资源的长期稳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还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

改革的成败离不开规范的法制建设和高效的监督管理,只有通过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避免产生各种风险和问题。

我们要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同时加强对改革的监督管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又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去探索和实践。

关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平 性 。 土地 征 收 补 偿 一 直 以 被 征 收 土 地 的粮 食 作 物 年 产 值 作 为基 点 进 行 测 算 。 与2 世 纪 8 年 代 化 。在 法 理 上 ,农 村 土 地 为 集 体 所 有 制 ,但 现 实 的 情 况 是 其 权
能并不完整 ,权利和利益主体在组 他 们 自谋 出 路 。 征 地 行 为 一 旦 发 织 上 界 定 也 不 明 确 ,农 民个 人也 因 普通 公职 人 员的工 资增 长 了l 0 0 倍 以上 ,但粮食价格 的增长 ,还不 到 生 ,农 民将面 临失去生产资料 ,陷 此无法获得 充分 的土地 处置和收入 l倍 。 当时拥有一 辆 自行车 的满足 入 丧 失 发 展 权 的危 机 中 。尤 其 是 随 权 益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下 ,赋 予 农 0
业 化 ,防止 了农 村 土 地 的 无 序 流 的发展需要 。当今社会的发展主要 予 了 资 源 属性 ,但 没 有 赋 予 其 资 产 失 ,避 免 了城 乡建设对 农业生产 的 依 赖第二 、三产业 ,第二 、三产业 和 资本 属 性 。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仅 在 有 冲 击。同时 ,合理地保 护 了农 民从
赖 。过去征地 制度是 “ 既要地 ,也 测 算 , 目前 我 国 农 民财 产 性 收 入 仅 要人” ,将被征地 农 民通过 “ 农转
非”转为 “ 吃皇 粮 的 非 农 人 员 ” , 占人均 纯 收入 的3 %,远 低 于 城 市
居 民,造成 了社会分配不公。
1 1现行 的土地征收制度难以保障 让 被 征 地 农 民的 子 子 孙 孙 过上 具 有 1 2 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 制度既 . . 就业和 生活保 障的城里 人 日子 。而 不利于 “ 被征地农 民 “ 生活水 平有 提高 ,长 三农 ”问题 的解 决 ,又不 现在 在 市 场 经 济环 境 下 的用 工 制 利 于 工 业 化 、城 市 化 进 程 远生计有保 障”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大了力度,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破解。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当前,改革的目的主要是要为农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但是,这种改革思路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

如果只是为了让农民能够更多地获取经济利益,而没有考虑到以后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就有可能导致短期内看到了经济效益,长期却无法持续发展。

因此,要在确保农民经济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如何使农业产业得到稳定发展,如何保护资源环境,如何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等问题。

其次,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过程中所面对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这是需要深入了解的问题。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的问题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利益分配问题。

在改革前,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是分给村集体,而不是分给村民。

因此,改革后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经济利益,如何保证社会稳定,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2. 农村资源环境保护问题。

改革后,村民拥有了土地等产权,但是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比如,村民可能会将土地作为经济利益的来源,而不是用于农业生产,这就可能导致土地流转、生境破坏等问题。

如何在保障村民利益的同时,加强对土地和生境的保护和管理,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3. 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政策和制度的配套支持。

改革后,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如土地流转制度,农村产业发展制度等,以引导农民合理利用产权,并保障村民的实际收益。

但是,当前制度体系还存在不完善,政策扶持不足等问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政策和制度的配套支持力度。

综上所述,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时,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多种因素,注重保证村民经济利益的同时,同时要保护好土地和生态资源。

新时代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新时代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新时代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怎样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将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们的切身利益。

本文就此展开思考。

一、更好地发挥集体经济作用集体经济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经济形式。

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加强和完善集体经济。

传统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通过土地承包制度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归集于集体所有,具有了较强的集体化特征。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权属不清、定价不透明、流转困难等。

因此,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建立权属明晰、市场化运作、政府监管的土地流转市场,以更好地发挥集体经济的作用。

二、实现农民群众利益最大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一项经济改革,更是一项社会制度改革。

改革的意义在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实现农民群众利益最大化。

因此,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贯彻以农民为主体、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注重发挥农民的自身主体作用,让他们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直接受益者。

三、促进农业现代化在新时代,促进农业现代化已成为重要目标。

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现代农业发展密不可分。

改革需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与现代农业技术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农业组织和产业化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法律和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首先,需要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承包、流转、收益等方面的制度。

其次,需要加强监管,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最后,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知度和积极性。

总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

在改革中,需要充分综合考虑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根据群众诉求和落实情况,精心制定改革方案。

新时代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新时代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新时代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村全面振兴的根本举措,也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

在新时代下,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更好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农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确保农民权益当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产权界定不清、流转租赁不畅、产权转让难易程度不一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是当前农村发展的紧迫任务。

要坚持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底线,确保产权改革不损害农民利益。

在推进农村产权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收益分配等环节中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要加强土地产权流转制度建设,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农村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流动和集约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要推动农村产权转让便利化,鼓励农民进行产权流转交易。

当前农村的产权转让依然存在种种障碍,如手续繁琐、成本过高、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些都制约了产权流通的便利性和灵活性。

要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手段,降低产权转让的交易成本,提高农民产权转让的积极性,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激发农村集体产权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要激发农村集体产权的活力,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要加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设,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化程度。

在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许多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混乱,发展水平不高,这限制了农村集体产权的发挥和发展。

要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探索发展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创新组织形式,提高农村集体产权的经营效益。

基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基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基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随着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区域差异的不断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也逐渐成为了国家政策中的热点话题。

而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地也都在积极探索着,不断推出新的改革方案。

本文将对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思考,提出一些建议。

1. 建立健全的权利保障机制为了更好的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离不开权利保障机制的建立。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产权交易机制,例如土地流转市场等。

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产权确权登记机制,落实明确的权利归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产权纠纷处理机制,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2. 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政策的支持和资金的投入。

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逐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与此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农民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同时,政府还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经济发展中来。

3.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方面需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需要鼓励农民特别是青年人参与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业态与模式。

4. 加强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也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经之路。

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规政策宣传,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规范化意识。

与此同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 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创新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启动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科技创新的支持,推广绿色发展理念,重视绿色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同时,通过推行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时刻被推进。

之前的集体土地制
度以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让土地得到了有效利用和提高,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弊端,例如规
模过小、资源浪费、农民贫困等问题。

因此,必须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促
进农村发展。

首先,需要对原有的土地承包制度进行改革。

具体措施包括向产权倾斜,改变以承包
为主的土地流转方式,实行以权属证明、权属登记和审验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农村产
权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使土地资源利用更加合理,农村居民的产权得到有效保障。

其次,应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和制度。

为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应
制定完善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合理的运营模式。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整体效益,促进农村
的经济发展。

此外,还应该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和托管的力度。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农民,借助与
当地政府的合作,将土地流转或者托管给规模较大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实现科学经营
和综合利用。

这样可以使农村经济发展更加均衡、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可以减轻农民
的经济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现阶段中国农村发展中必须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只有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使农民获得
更多的收益和发展机会,才能够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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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89 农村研究论文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经济改革的新思

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存在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究其原因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较充分的研究,提出了五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民私人土地所有权;二是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三是部分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并存;四是农村土地复合所有制;五是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

笔者认为在这五种代表性的解决方案之中,后四种均是权宜之策,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较激烈的土地矛盾。

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出发,在充分考虑相关困难的同时,从新的视角论述我国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可能性,从而试图找出一条解决我国目前土地矛盾的有效途径。

一、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
产权要想有效地作用,必须是可处置的(可转让的)。

在传统或其他制度禁止处置产权的地方,如中国禁止出售集体土地所有权,产权被束缚于一个虚无的所有者,而其他人尽管因具备更好的知识和技能而可能对该财产定价更高,却不能对该财产进行更好地利用。

保护私有产权可以激励人们积极地运用其财产和知识――包括促进人们去创造和检验有价值的信息,还可以将企业家精神、人的精力、创造性和竞争性导入建设性的、和平的方向,从而促进大量的正和博弈,这些正和博弈将汇入总的经济增长,并使社会成员更易于实现自己的愿望。

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弊端
(一)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缺位
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反思,不难发现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本质是在建国初期通过将所有权赋予集体,通过统购统销,低价从农村取得资源,支援城市工业化发展战略的产物。

换言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农民私有财产被消灭,农民被集体化的结果。

国家法律规定的“农民集体”一方面是土地所有权主体,另一方面又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直接对土地进行经营管理,
该规定本身就违反了所有权的法律原则。

高飞(2009)等在湖北和贵州两省的调查显示,60.88%的受访农户表示承包地是国家的,而只有21.95%表示承包地是村集体的。

可见,农户对于与之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土地归属状况的基本认识与实际情形相差甚远。

(二)土地矛盾的本质:公权与私权的争斗
由于政治运动和行政权力的介入,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性质异化,使其背离了其应有的私权属性,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位与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的村民委员会依附于基层政府,更是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公权性质得到强化。

在制度设计者的眼里,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在坚持事实上国有化的同时,国家为了获得高额土地出让金而排除制度障碍的需要,故意保留的一个很大程度上的空壳而已。

(三)集体所有权相关权能的扭曲
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私权的一种,应当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但在2006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免除了各种农业税费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主体应享有的合法土地权益彻底虚化。

另外,《土地管理法》以对耕地加强保护为由限制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使用范围,造成了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的不完全性。

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可见,在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之法律上的处分权能也不完全。

三、农村土地私有化研究的困难
高飞(2009)等在湖北和贵州两省的调查显示,
30.97%的受访农户认为承包地归国家所有最好,0.21%的受访农户认为承包地归乡(镇)集体所有最好,12.9%的受访农户认为承包地归村集体所有最好,3.97%的受访农户认为承包地归村小组所有最好,而44.37%的受访农户认为承包地归个人所有最好,所占比例最高。

目前农村土地私有化存在的主要困难包括:
(一)意识形态
基于我国《宪法》确立的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农村土地私有化变革方案短期内不具有现实性,所以笔者的提法是“一种假想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变革”。

(二)土地分配
现今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按照家庭人口平均分配的,家庭人口本身是一个变量,当进行土地私有化分配时,按现有土地的分配标准将会造成土地分配上的不均,短期内会引致农村社会的不稳定。

由于涉及占总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具体问题层出不穷,制定一个合理合法的土地私有化分配方案极其困难。

(三)土地兼并
实行土地私有化,将面临如何走出土地兼并引发农民革命之后再平均地权的怪圈,一旦发生土地兼并,则不仅农村社会可能会出现贫富分化,而且大量无地农民会涌入城市,在相关的化解和应对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社会动荡将不可避免。

(四)耕地保护
实行土地私有化,将面临耕地保护更加困难的问题。

土地私有化将使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农户任意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将变得合理合法。

纵观历史,温饱一直是中国人至死不渝的追求目标,即使是现今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对温饱的隐忧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保护耕地的政策一直是反对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理由。

四、农村土地私有化研究的可能性
(一)农村土地私有化研究可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
土地矛盾的激化从侧面反映出意识形态存在一些与现实经济基础矛盾的地方,相对而言,对农民群体的改革较为容易,一旦成功,将具有倒逼效应,通过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变革促成自下而上的意识形态的自我调整与转变。

(二)户籍制度为我国土地私有化研究的分配提供了可能一直以来受非议的户籍制度可能反而成为我国农村土地私有化的有利条件。

其实,土地集体化与城乡户籍制度是我国建国后实行工业化赶超战略的产物,两者是相伴而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户籍本质是一种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凭证。

笔者认为新的土地制度的构建思路应该为:保持已有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将农村的土地全部私有化,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耕地以及集体性质的城郊地,首先按照行政区划进行第一层次的分配,然后按照目前的户籍静态结构进行第二层次的分配。

对于行政区划内的战略性资源,可
以在对地方有所补偿的基础上实行国有管理,对于一般性资源,可以通过资源税体现资源的国家属性。

(三)农村土地私有化后出现土地兼并的可能性较小对于农村土地私有化后出现土地兼并可能性较小的原因,一是有理由相信农民是理性的经济人。

在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大量转移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对外界信息了解得越来越充分,他们有能力按照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做出合理决策。

二是农民的收入来源不再单一而呈现多元化。

工业化是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贡献最大的因素,物质资本的高投入并没有带来收入的高增长,政府的政策效应正通过土地的产出增长显现出来,人力资本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尽管位居第二,但其边际贡献率在所有要素中最高,并呈上升趋势,这意味着人力资本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成为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贡献最大的因素。

可见,农民不再绝对依赖土地收入生存,私有化后,土地只是他们所有财富中较小的一部分,不会出现为了生存而出卖土地的情况。

三是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理性的农民越来越意识到土地的未来升值而具有的投资价值,而不会轻易出卖手中私有的土地。

(四)私有产权的界定将会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
清晰地界定农村土地的私有产权,有以下三方面的积极效应:
一是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明确的私有产权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人们在私有的、界定清晰的产权条件下,才能预期自己努力的结果具有排他性,从而在“自私性”的驱动下,在最大程度地增进自身利益的同时,不知不觉促进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最大化。

二是“有恒产则有恒心”,稳定的土地私有产权促使农民加强对土地的投入,土地的利用效率将得到极大的提高。

目前因为城市化和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模糊不清,使大量的农地出现抛荒现象,农民认为土地不是“恒产”,不关心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容易导致为获得短期利益而掠夺性经营的作法,致使土地资源质量下降。

在土地私有化后,这种局面将会得到根本改观,极大地提高已有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

更为重要的是,农村土地的私有化改变了土地交易的主体,交易主体由原来的“国家――集体”
转变为“国家――个人”,这种“国家――个人”的交易模式将大大增加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增加将使交易结果更加审慎合理。

三是基于以上两个原因,农村土地私有化将成为继农村地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二次深刻变革,农村的生产力将得到更大的一次解放。

可以预见,随着农民积极性的增长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较少的农业用地将能养活更多的人口。

所以,土地私有化后,耕地保护的矛盾将反而有所缓和。

五、结论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制度设计是我国土地矛盾的主要源头。

制度经济学的产权与竞争理论认为,私有产权是竞争的基础,而竞争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有效手段,所以,农村土地私有化可能为解决我国目前较为激烈的土地矛盾提供一条可行的途径。

虽然我国农村土地私有化存在一些潜在的困难,诸如意识形态、土地分配、土地兼并以及耕地保护等方面,但我国农村土地私有化仍存在一定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体现在意识形态具有自身的调整需求、户籍制度为土地分配提供了现实的制度基础以及私有产权本身固有的效率优势等,这些或许能保证农村土地私有化的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私有化可能会极大地激励
农民的积极性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也可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一次大规模解放农村生产力之举,并为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的“三农”问题提供一定的制度基础。

更重要的是,农村土地私有化能够改变原有土地交易的主体,促进经济社会的竞争性,化解社会矛盾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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