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合集下载

陕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陕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陕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陕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1. 土地补偿标准根据《陕西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金包括土地补偿、绿化补偿、运输补偿、临时安置补助等,下面是陕西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 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爱家乡村网站公布的陕西各地县宅基地补偿单价为49元/㎡~97元/㎡不等。

(2) 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户口本、身份证同时在本县农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各项标准均比外地人的标准高15%左右。

具体的各级农村耕地补偿标准的单价,如2017年陕西省出台的《陕西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标准》:一、全民所有制耕地补偿标准:43.77元/平方米。

二、集体所有制耕地补偿标准:44.85元/平方米。

三、家庭承包农户耕地补偿标准:26.17元/平方米。

2. 房屋补偿标准在房屋动迁方面,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与城市不同,依旧由各个县及县以下政府制定,一般都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补偿标准。

比如,陕西西安市航天基地街道办事处协和村2016年出台的《航天基地街道办事处协和村党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1) 金字塔公寓区42.73元/平方米。

(2) 小区居民住房14.64元/平方米。

(3) 农民自建房屋10.78元/平方米。

此外,陕西省还规定了城乡居民住宅搬迁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为:城市搬迁居民在原址安置的,每户补助2万元,搬迁安置地按规定予以补偿。

3. 农村集体企业补偿标准根据《陕西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农村集体企业补偿标准根据被征地的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与该地所处的位置、用地性质、经济效益、产权等相关因素有关。

下面是陕西省2017年出台的《陕西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标准》:省级以上集体企业:征收地块占用有形固定资产比例的2%~6%的补偿标准,提取年均利润的20%~50%投资农村,或上交中央特定资金的80%。

县级集体企业:征收地块占用有形固定资产比例的3%~6%的补偿标准,提取年均利润的30%~50%投资农村。

征地占用集体土地怎么补偿标准

征地占用集体土地怎么补偿标准

征地占用集体土地怎么补偿标准
征地占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产值、区位等因素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流程及标准

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流程及标准

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流程及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流程及标准详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武汉市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日益重要。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doc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doc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确保征收土地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偿依据1.《土地管理法》2.《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3.《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二、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13.3万元/亩)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一般按综合补偿的办法给予补偿。

综合补偿标准为8万元/亩(青苗补偿7.2万元/亩,清拆补助0.2万元/亩,按规定时间清场的给予0.6万元/亩奖励),对综合补偿办法持有异议的,依据《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据实补偿。

(2)耕地内简易看守房的补偿,砖混结构的补偿标准为120元/平方米,砖墙保温顶的彩钢房补偿标准为120元/平方米,简易彩钢房的补偿标准为60元/平方米。

(3)兴办养殖用地并已办理审批手续的管理和生活用房、饲料储藏室用房等设施用地,按评估实施补偿。

养殖的畜禽等动物类和与从事养殖有直接关系的可移动生产设备等,给予迁移费,不对其本身价值进行补偿。

与畜禽养殖无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等动产和不动产、超过用地期限、建设规模、改变位置和擅自改变畜禽养殖用地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予补偿。

(4)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田水利、电力、交通等公共设施的补偿,按2万元/亩实行综合补偿。

如有个人投资的水利、电力、交通等设施的补偿,应在综合补偿的价款中与村协商后,予以补偿。

(5)对实施征地后进行抢栽、抢种、抢建的各类作物、植物和地上附着物、建(构)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时如果农田里面有种了水稻和油菜等农作物,必须要补偿征收土地的青苗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一些附着物的补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步骤怎么走
法律快车提醒您,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门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然后提交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用地预审申请并办理立项,同时提交用地正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地批准文件,最后缴纳出让费,开始建设适用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怎么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1.申请。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

经审核符合标准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
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引言: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土地征收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征收土地时,应该注重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利益,合理安置他们的生活和生产。

本文将就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背景二、征收标准1.土地价格评估:为了确保补偿金额的合理性,应该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土地价格评估。

评估结果应该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农田质量等因素,以确保补偿能够真正反映土地的价值。

2.补偿方式:补偿方式主要分为经济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补偿。

经济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

其他形式的补偿可以包括安置补助、就业机会等,帮助农民实现产业转型和就业稳定。

三、补偿范围1.土地被征收面积:应该明确土地被征收的面积范围,并确保补偿范围与被征收面积一致。

在确定被征收面积时,应考虑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和农民的种植情况等。

2.附属设施和房屋:除了土地本身,附属设施和房屋也应纳入补偿范围。

这些附属设施和房屋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基础,征收时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四、补偿方式1.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主要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金额应充分反映土地的价值。

对于土地流转性强的地区,可以考虑采用租金分成的方式,让农民在土地后仍能获得经济回报。

2.安置补助:对于被征收农民的生活和生产安置,应提供相应的补助。

可以采取发放补助金、提供优惠房屋等方式,确保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求得到满足。

3.就业机会:为了帮助被征收农民实现产业转型和就业稳定,应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

可以建设就业基地、发展农村产业等方式,促进农民的就业和收入增长。

五、监督机制1.政府监督:政府应加强对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监督,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合规。

同时,政府还可以组织公开听证会等活动,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2.农民代表监督:在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应设立农民代表机构,由农民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他们可以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诉求,确保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江苏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

江苏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

江苏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听说或者遇到过房屋征收。

这实际上是政府为了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有偿的对相关的房屋进行征收。

很多江苏省的朋友存在疑问,江苏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下面,的小编将针对此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今天吉屋小编将要和大家说说什么是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江苏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16•【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3年6月1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令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长江新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等受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组织实施其管理区域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部门(以下称实施部门)具体实施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城建、城管执法、审计、农业农村、房管、市场监管、民政、行政审批等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做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实施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作为征收服务单位,承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辅助性事务工作。

实施部门应当与征收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其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章征收程序第六条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及房屋现状情况等确定土地征收范围。

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____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需求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作为土地资源的提供方,农村集体土地在城市扩展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承担了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土地征收和城市化过程中,征收补偿问题一直是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____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合理确立补偿标准、明确补偿方案和加强补偿资金管理,最终实现征收农民合理权益的保护,为城市化进程提供土地资源支撑。

二、补偿标准确定1. 测算补偿标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农业生产潜力、土地等级和土地流转方式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类型、地理位置、土壤肥力等因素,确保被征收农民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2. 补偿方式:补偿可以分为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非货币补偿包括发放土地入股股份或政策性补贴等。

3. 补偿期限:补偿应以查封或征用决定书签发的时间作为开始计算补偿期限的起点。

补偿期限应在一年内完成,确保补偿及时到位。

三、补偿方案制定1. 补偿依据:征收单位应向被征收农民提供完整的补偿依据,包括土地评估报告、土地等级评定、项目拟出让价款等证据,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2. 补偿计算:征收单位应根据补偿标准和补偿依据,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计算。

将补偿款项拆分为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部分,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3. 补偿发放:征收单位应及时向被征收农民支付货币补偿款项,并根据协商一致或政策规定进行非货币补偿发放。

非货币补偿可以选择发放土地入股股份或政策性补贴。

四、补偿资金管理1. 补偿资金来源:征收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征收项目的补偿资金来源,确保补偿资金的合法合规。

2. 补偿资金划拨:征收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将补偿资金划拨至县级财政专户,并及时通知被征收农民。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收,用于国家建设项目或者其他公共利益需要。

第三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第四条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公示等程序,充分听取被征收人和公众的意见。

第六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审计等程序,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被征收人应当配合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调查、评估、审计等。

二、征收补偿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的用途、地区差异、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补偿。

补偿金额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第十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住房给予安置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一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其他损失给予补偿。

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第十二条征收集体土地,对被征收人的社会保障给予妥善安排。

三、征收程序第十三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制定征收计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向被征收人发布征收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进行土地评估,确定土地补偿费。

第十六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第十七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补偿资金。

第十八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将被征收人的住房、地上附着物等进行拆除。

四、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征收的;(二)未按照规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的;(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政府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所给予的经济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土地征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那么,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究竟是多少钱一亩呢?这是广大农民朋友十分关心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的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受到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约束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确定补偿金,并且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根据该法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是公平、合理的,不能随意确定,更不能低于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的约束。

各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等都有所差异,因此在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当地政府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明确补偿标准的具体数额。

再次,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还要考虑到土地的类型、地块的位置、土地的肥力等因素。

一般来说,肥沃的耕地和位于城市周边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会相对较高,而贫瘠的土地和偏远地区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

因此,在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还需要考虑到土地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地统一对待。

最后,要注意的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是公开透明的,农民有权了解并监督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过程。

政府部门在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受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约束的,需要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土地的特点,同时也要保证公开透明,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因此,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农民朋友们在面对土地征收时,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

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

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5月30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当涂县托管范围)、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和安置。

博望区参照本办法制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被征地农民及时足额获得补偿,得到妥善安置。

第四条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研究、决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审查和监督管理。

市土地征迁安置管理机构负责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事务性工作,根据用地批复和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年度土地征收计划,对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负责土地征收批后监管。

市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和市级重点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资金保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

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市教育、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和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全文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全文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上诉状上诉人:XXXX,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上诉人因不服XX人民法院(XXXX)XX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的第一项判决,依法改判为:广州市XXX路XX号XXX单元中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原告所有,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上诉人所有。

上诉理由:1、一审原告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补偿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应当予以驳回。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XX年,上诉人安置原审原告回迁之后的数年之内一直未对公摊面积的问题向上诉人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向上诉人或法院主张过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要求进行补偿的问题,因此原审原告关于要求对于公摊面积增大的部分进行补偿的诉讼请求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2、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违反关于公摊面积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首先,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对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是指政府对农民进行土地征收时所确定的补偿标准的详细说明。

下面将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针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征收款、土地占用补偿费、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费、林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其中,土地征收款是指政府依法征收土地所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土地的实际收益、土地的等级、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确定。

土地占用补偿费是指政府占用农民土地用于建设公共设施等行为所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土地面积、占用年限、土地等级等因素进行确定。

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费是指政府对基本农田进行征收时所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基本农田的等级、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确定。

林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政府对森林进行征收时所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森林的等级、面积等因素进行确定。

其次,针对农民的补偿标准。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除了可以获得土地的补偿款项外,还可以获得其他一些补偿款项,例如搬迁补助费、临时生活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

搬迁补助费是指政府对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农民所支付的一次性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农民的搬迁距离、搬迁面积等因素进行确定。

临时生活补助费是指政府对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暂时搬迁的农民所支付的临时性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搬迁的时间、搬迁的人数等因素进行确定。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政府对因土地征收而暂时无法自给自足的农民所支付的过渡期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农民的生活水平、生产能力等因素进行确定。

最后,针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机制。

政府在执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需要建立健全的补偿标准执行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审核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公示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监督机制等。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被征收,土地的主人同样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

这笔补偿的多少是很多人好奇的地方,人们担心自己的土地被征收了,却没有拿到合理的补偿,就想要提前了解下具体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内容。

我介绍了相关内容。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
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
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
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集体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可以看看征收方给予的补偿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标准,要是不符合法律标准的话则可以拒绝征收。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或是被强制征收之后会获得哪些赔偿,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好帮助自己维权。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针对集体土地的法定征地补偿有三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这三项费用并非全部给到被征收人口袋里。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各地方的具体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遵循“是谁的就给谁”的原则,直接支付给地上物的权利人。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则要区分情况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或者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分配、发放或用于其他安置目的。

总之,这两项费用最终必须落实到被征地农民的身上,不得被挪作无关用途。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二、非法强拆该如何维权(一)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二)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三)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四)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启动诉讼程序。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向我们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可以帮您。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川征地补偿标准

四川征地补偿标准

四川征地补偿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征地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四川省,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四川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征地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四川征地补偿标准的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征地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四川省,由于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的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一定的侵害,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抗议。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四川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征地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四川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1. 四川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移民补偿费和生活困难补偿费四个部分。

其中,土地补偿费按照不同土地类型和用途进行区分,以土地评估价格为基础,根据征收范围和土地性质等因素进行调整。

安置补偿费和移民补偿费根据征收范围、移民户口所在地、安置条件等因素进行调整。

生活困难补偿费则是根据移民户口所在地的经济水平、人均收入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四川省城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城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移民补偿费和生活困难补偿费五个部分。

其中,土地补偿费按照不同土地类型和用途进行区分,以土地评估价格为基础,根据征收范围和土地性质等因素进行调整。

房屋补偿费则是根据房屋面积、房屋类型、房屋建筑年代等因素进行调整。

安置补偿费和移民补偿费根据征收范围、移民户口所在地、安置条件等因素进行调整。

生活困难补偿费则是根据移民户口所在地的经济水平、人均收入等因素进行调整。

三、四川征地补偿标准的意义四川征地补偿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地区类别。七类:石角镇, 八类:迳头镇、汤塘镇, 九类:水头镇、高岗镇、龙山镇。
1
附件 2
集体土地农用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亩造
品种
补偿标准
备注
水稻
1500
番薯
2000
黑蔗
3000
糖蔗
1800
芋头
2000
莲藕
2000
烟叶
1500
花生
2000
木薯
1000
桑叶
1000
粉葛
4500
生姜
3000
黄豆
17
40
160
200
360
480
青梅
17
40
160
200
360
480
桃树 1
17
40
160
200
360
480
桃树 2
14
32
130
160
290
390
柚果
17
40
120
200
320
440
番石榴
5
31
120
200
320
440
枇杷

5
31
139
200
320
440
柿子
6
21
91
180
320
440
三华李
15
55
1600
2
附件 3
竹、木、果树补偿标准一
项目
蕉树
木瓜
牛根竹 大勒竹 水竹 撑高竹 黄竹 单竹 细勒竹 笋竹 丰产林 (桉树)
松树、 杉树
杂树(要求≥ 80 棵/亩,不 足 80 棵/亩 的,按少于的 比例递减补 偿标准)


高度 50cm 以下
高度 50.1cm—1.5m(未结果)
高度 50.1cm—1.5m(结果)
胸径 20.1cm 以上
单价
说明
4 元/棵
5 元/棵
21 元/棵
12 元/棵
31 元/棵 2 元/棵 6 元/棵
10 元/棵
18 元/棵 37 元/棵 73 元/棵 6 元/棵 6 元/棵
被征竹、木、 果树按规定 期限由原业 主自行砍伐
4 元/棵 4 元/棵 3 元/棵 4 元/棵
和搬迁(不得 索取砍伐费), 材料归其所
2400 元/亩
说明:1、未涉及上述补偿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作适当补偿; 2、超过正常密度的按苗圃标准补偿。
3
附件 4
竹、木、果树补偿标准二
表一:
单位:元/棵
规格
柑桔橙 荔枝 1
胸径2.5cm 胸径 2.6 胸径 5.1 胸径 10.1 胸径 20.1 胸径 30.1cm
以下
—5cm —10cm —20cm —30cm
附件 1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地类
耕地 园地 林地 养殖水面 未利用地
单位:元/亩 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
七类
43333 33333 15067 45000 13333
八类
38133 29333 13800 39600 11733
九类
35067 27000 12000 36400 10800
说明:1、补偿标准为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 年修订调整), 征收集体其它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养殖 水面(鱼塘)干塘补偿标准:一年 3000 元/亩。
高度 1.5m 以上(未结果)
高度 1.5m 以上(结果) 胸径 1.5cm 以下 胸径 1.5—2.5cm
胸径 2.6—5cm
胸径 5.1—10cm
胸径 10.1—20cm
胸径 20.1cm 以上 成材
成材
成材
成材 成材 成材
墩计
胸径 5cm 以下的 胸径 5.1—12cm 的 胸径 12.1cm 以上的 胸径 2cm 以下 胸径 2—5cm 胸径 5.1—10cm 胸径 10.1—20cm 胸径 20.1cm 以上 胸径 2cm 以下 胸径 2—5cm 胸径 5.1—10cm 胸径 10.1—20cm
128
180
320
440
沙梨
15
55
128
180
320
440
说明:1.果树胸径计算方法:胸围(圆周)实数÷3.1416=胸径(直径)。 除柑桔橙以主杆胸径计算,由地面量上 30cm 为胸界外,其余果树以胸径计 算,由地面量上 50cm 为胸界。其他果树按同类型果树补偿。
2.火龙果树补偿标准为:当年种植未有水泥架 40 元/墩,有水泥架 80 元/墩;二年树有水泥架 120 元/墩;三年挂果树有水泥架 180 元/墩;四年 以上挂果树有水泥架 250 元/墩。
以上
16
60
110
200
300
400
20
71
180
360
480
620
荔枝 2
16
57
150
290
390
500
板栗
20
71
180
360
480
620
龙眼 1
20
40
180
360
480
620
龙眼 2
16
32
150
290
390
500
黄皮
17
40
160
200
360
480
杨桃
17
40
160
200
360
480
芒果
21 元/墩
有。逾期不砍
5 元/条(年) 伐不搬迁的, 2000 元/亩 由县级以上
2300 元/亩
2500 元/亩 人民政府依
800 元/亩 法申请人民
1000 元/亩 法院强制执
1400 元/亩 行。
2000 元/亩 2600 元/亩
600 元/亩 800 元/亩 1200 元/亩
1800 元/亩
龙眼 1:石硖龙眼,龙眼 2:本地龙眼; 桃树 1:鹰嘴桃,桃树 2:其他桃树。
5
竹、木、果树补偿标准三
表二:
品种 沙


规格(冠幅) 小于 0.2 米
0.2 米—0.5 米 0.5 米—0.8 米 0.8 米—1.0 米 1.0 米—1.3 米 1.3 米—1.5 米 1.5 米—1.7 米 1.7 米—1.9 米 2.1 米—2.3 米
2.3 米以上
单位:元/棵
补偿标准
备注
20 元/棵

30 元/棵

90 元/棵

140 元/棵

180 元/棵

250 元/棵

290 元/棵

350 元/棵

400 元/棵

400 元/棵

沙糖桔苗圃
4000 元/亩
说明: 1.补偿标准制定原则: (1)预计沙糖桔前三年报投入为 70 元/棵;第四年开始挂果。 (2)按正常管理,树龄一年的冠幅为 0.5 米、两年为 0.8 米、三年约为 1.0 米、四年约为 1.3 米、五年约为 1.9 米、六年约为 2.1 米以上。 (3)沙糖桔正常种植密度为 80—100 株/亩,亩种植总株数超过 120 株 的果园按 120 株计算补偿。 2.补偿标准解释: (1)冠幅小于 0.2 米,指新种的果树,主要补偿种苗款、管理费及化肥 农药等共 20 元/棵。 (2)冠幅 0.2 米—0.5 米,指树龄一年左右的果树,主要补偿种苗款、 管理费及化肥农药等 30 元/棵。 (3)冠幅 0.5 米—0.8 米,指树龄两年左右的果树,主要补偿种苗款、 管理费及经肥农药等 90 元/棵。 (4)冠幅 0.8 米—1.0 米,指树龄三年左右的果树,主要补偿种苗款、 管理费及化肥农药等 140 元/棵。 (5)冠幅 1.0 米—1.3 米以上的果树,为挂果树。 (6)冠幅 2.3 米以上的沙糖桔补偿标准不超过 400 元/棵。 3.嘉宝树补偿标准:按砂糖桔补偿单价上浮 20%。
4
3.其他零星果树苗补偿标准按高度区分大、细、幼苗,高度 30 厘米 以下为幼苗:1 元/棵;高度 30—50 厘米为细苗:2 元/棵;高度 50 厘米以 上为大苗:3 元/棵。
4.龙眼最高种植密度为 120 株/亩。 5.新种苗木,无法以胸径或冠幅确定种植年限的,补偿标准:20 元/ 株。最高种植密度为 120 株/亩,亩种植总株数超过 120 株的按 120 株计算 补偿。 6、表中荔枝 1:桂米、糯米糍,荔枝 2:槐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