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实践中,不少行政机关和被征收人对如何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感到困惑,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改前后的变化,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进行了梳理汇总,仅供大家参考交流!一、根据修改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通常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推进: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征收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如果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公告后,凡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确认调查结果征收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或者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征收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权利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第四步: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征收部门根据前述步伐,依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申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地皮方案、供应地皮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构造报批。
第五步:发布地皮征收公告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级行政机关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事项。
农村土地房屋征收流程
一、农村土地房屋征收流程(一)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相应修改,及时公布相关情况。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三)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布。
(五)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房屋征收决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六)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多数人选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和地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周期、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订立补偿协议。
(八)因故无法达成协议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九)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后,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十)在被征收人搬迁完毕后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拆迁重建,被征收人在搬迁期内拒不搬迁的,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流程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一)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各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集体土地征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征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发布征地通告2、征询村民意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5、征用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的时候,集体土地的征收流程和城镇土地的征收流程在某些细节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为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国家,而属于全体村民。
其实如今我国的城乡改造建设已经告一段落,与之相关的工作人员对于征收集体土地的流程已经非常的熟悉了。
下面小编就给普通公民来普及一下,集体土地征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土地征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
土地征收程序十步骤
土地征收程序十步骤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法依规对土地进行征收,并对土地用途、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权益进行调整的过程。
以下是土地征收的十个步骤。
第一步:征收决策土地征收的第一步是征收决策。
征收决策包括确定征收的土地范围、目的和目标,制定征收方案,并对可能影响的相关政策进行论证和决策。
在这一步骤中,征收决策主体需进行比较详尽的调查研究,并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
第二步:信息公告和听证征收决策后,征收方需对征收决策结果进行信息公告,并邀请相关利益方参与听证会。
信息公告的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收决策结果,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听证会则旨在让相关利益方了解征收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调查评估和估价在征收决策确定后,征收方需要进行土地调查评估和估价工作。
土地调查评估的目的是确定被征地块的基本情况、所有权和权益情况,以及与征收相关的土地利用情况、生态环境等情况。
估价工作则是确定土地的合理补偿金额,包括土地的市场价值、补偿费用等。
第四步:征收告知和协商征收方需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征收告知,并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协商。
征收告知的目的是告知被征地农民征收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范围,以及征收的理由和目的。
协商则是为了与被征地农民就征收补偿费用、安置和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步:补偿协议签订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征收方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是双方就征收补偿费用、土地安置、转移工作等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和确认的法律文件。
签订补偿协议是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对双方权益的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六步:征收审批和公示补偿协议签订后,征收方需将补偿协议提交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的目的是验证征收过程是否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征收方还需在政府部门审批后,对征收决策结果、补偿协议内容进行公示,以保障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七步:征收执行和补偿支付征收方在取得审批和完成公示后,开始正式执行征收决策。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的房屋拆迁程序(一)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二)申请拆迁许可;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三)进行拆迁宣传;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五)暂停有关活动;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六)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七)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九)拆迁安置。
土地征收流程
土地征收流程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国家或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依规对土地实行的收回、征用、征收等行为。
土地征收流程是指在土地征收的整个过程中,从立项、规划、公告、征收、补偿、安置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土地征收的流程。
1. 立项阶段:土地征收的第一步是立项阶段。
政府部门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划,确定土地征收的项目范围和规模。
在这一阶段,政府会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和评估,确定征收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2. 规划阶段:在立项阶段确定征收项目后,政府会进行详细的规划。
这包括征收用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方面的规划,同时也会考虑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制定合理的征收方案。
3. 公告阶段:在规划确定后,政府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征收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用途、征收补偿标准等内容。
公告的目的是让受征收影响的人民群众了解征收的具体情况,保障公开透明。
4. 征收阶段:经过公告后,政府会正式启动土地征收程序。
在这一阶段,政府会与受征收影响的农民、村民进行协商,签订征收协议。
同时,政府会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测绘、界址,做好土地征收准备工作。
5. 补偿安置阶段:在完成征收后,政府会对受征收影响的农民、村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这包括对土地的补偿、对房屋、树木等附属设施的补偿,以及对受征收人员的安置安居等工作。
6. 监督管理阶段:土地征收流程的最后阶段是监督管理阶段。
政府会对征收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征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同时,政府也会对征收后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结:土地征收流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农民、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流程和程序,才能保障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土地征收流程,能够更好地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是什么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的第一步是发布征地通告,第二步是征询村民的意见,这一点是在政府组织的听证会上村民可积极发表不同的意见,第三步是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的登记确认,拟定相关的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等这些步骤。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的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发布拟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或者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集体和农民经济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所占有的土地实施征用的一种行政和法律程序。
其目的是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或者农村发展需要,通过对土地进行合理安排和开发利用,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
下面将介绍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和流程。
一、立项和规划集体土地征收的第一步是立项和规划。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集体土地征收的需求进行调研和评估,确定征收的目的、范围和计划等。
同时,还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并根据规划和需求确定需要征收的土地面积和范围。
二、征收协议谈判在确定了征收范围和计划后,政府部门会与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征收协议的谈判。
谈判过程中需要充分听取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诉求,并进行合理的协商。
目的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征收协议,明确征收方式、征收标准、补偿方式和金额等具体内容。
三、公开公告和听证征收协议达成后,政府会进行公开公告,公告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和相关政策法规,通知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听证和提出异议。
听证会主要是为了让相关方面充分表达意见,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四、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听证会后,政府会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对征收进行决定,并公告征收决定的结果。
同时,要制定明确的征收补偿政策和方案,确保给予征收对象合理的补偿,包括经济补偿、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五、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征收决定公告后,政府根据补偿政策和方案进行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补偿和安置工作。
具体包括对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经济补偿,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要提供就业机会和安置措施,帮助征收对象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经营。
六、征收用地和开发利用完成土地征收和补偿后,政府对征收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对征收的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可以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农村旅游等方面。
七、监督和评估征收程序结束后,政府需要加强对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及时了解和解决征收和补偿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征收目标的实现和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图
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图集体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对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图。
一、征收准备阶段。
1. 立项审批,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征收计划,并进行立项审批。
2. 调查评估,对需要征收的土地进行详细调查评估,确定土地的使用状况、土地所有权归属等情况。
3. 征收方案编制,依据调查评估结果,编制征收方案,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
二、征收实施阶段。
1. 公告公示,政府依法公告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征收事项。
2. 协商协议,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协商,达成征收补偿协议。
3. 征收决定,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出征收通知。
4. 土地登记,依法对征收土地进行登记备案,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
三、征收补偿阶段。
1. 补偿标准确定,政府依法确定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等内容。
2. 补偿协议签订,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补偿款支付,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征收补偿款项。
四、土地处置阶段。
1. 土地使用规划,政府依法对征收土地进行规划,确定土地的后续利用方式。
2. 土地招拍挂,政府依法对土地进行招拍挂,确定土地的使用权归属。
3. 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五、监督管理阶段。
1. 征收监督,社会各界对征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征收工作合法、公正、公开。
2. 补偿监督,社会各界对补偿款项的支付进行监督,确保补偿款项及时足额发放。
3. 土地利用监督,社会各界对征收土地的后续利用进行监督,确保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通过以上流程图可以清晰地看到集体土地征收的全过程,政府依法依规进行征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
希望各地方政府在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
第一章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中及新《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
1、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并进行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征地公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反过来说,被征地的农民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在拟征土地上新建附着物等并不违法。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征地公告发布后,征地单位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5、征地文件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受理并进行审核,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我国有权批准征地的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集体土地征用有哪些程序
集体⼟地征⽤有哪些程序⼟地征收有农村集体⼟地的征收也有城市⼟地的征收,不论哪⼀种⼟地的征收都需要遵守相关的征收程序。
在征收农村集体⼟地的过程中,相关的操作步骤都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的。
店铺⼩编在下⽂中为您介绍。
集体⼟地征⽤有哪些程序⼀、办理⽤地申请基本⼯作流程在⼟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使⽤⼟地的,⽤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集体⼟地的各项⼿续。
1、征⽤集体⼟地申请:⽤地单位需要征⽤⼟地进⾏项⽬建设的,应当向⼟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房管局提交相关⽂件、资料,提出⽤地申请。
2、征⽤集体⼟地受理:区、县级国⼟房管局接受⽤地单位提出的征⽤集体⼟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地申请予以受理。
申请内容⽤地单位提出⽤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2、项⽬的基本情况,包括⽴项、规划选址等情况;3、建设⽤地基本情况,包括⽤地位置、⽤地⾯积、⼟地利⽤现状等。
申报⽂件⽤地单位提出⽤地申请时,在建设项⽬⽤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件、资料:1、⽤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2、项⽬可⾏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件;3、⼟地⾏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件;5、建设项⽬总平⾯布置图;6、占⽤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案;7、建设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拟定征地⽅案基本⼯作流程⾏政主管部门收到⽤地单位提出的征⽤申请后,应⾃申请之⽇起规定期限内拟定各项征地⽅⾯⽅案,征地⽅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农⽤地转⽤⽅案,2、补充耕地⽅案3、征⽤⼟地⽅案,4、供地⽅案,⾏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征地所需相关⽅案:1、建设只占⽤国有农⽤地的,区、县国⼟房管局只需拟订农⽤地转⽤⽅案、补充耕地⽅案和供地⽅案。
2、建设只占⽤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地的,区、县国⼟房管局只需拟订征⽤⼟地⽅案和供地⽅案。
征用集体土地程序及农用地转用报批程序【范本模板】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农转用审批程序第一部分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
对于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而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问题规定为“基本农田”但是实际上在征收土地中若经国务院批准应当一并由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只有基本农田部分由国务院批准,所以在土地征收时只要被征收的土地含有基本农田就应当由国务院来批准。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部分征收土地报批程序(以批次征地为例)一、征地告知。
征收集体土地清表流程
征收集体土地清表流程
一、征收准备阶段
1.调研与评估
(1)地块基本情况调查
(2)土地利用现状评估
(3)资金预算与来源分析
2.相关法律法规研究
(1)土地征收法律法规
(2)土地补偿标准
(3)相关政策解读
二、清表前期准备
1.方案制定
(1)征收方案初步设计
(2)征收方案论证
(3)征收方案公示与反馈
2.参与方沟通
(1)与集体经济组织沟通
(2)与土地使用者沟通
(3)与地方政府协调
三、清表实施阶段
1.清表通知
(1)制定清表通知书(2)通知送达
(3)收集反馈意见
2.清表工作
(1)清点土地及附属物
①土地面积测量
②附属物清点
(2)清表记录
①记录模板制定
②记录填写与审核
3.清表结果确认
(1)结果公示
(2)结果异议处理(3)确认清表完成
四、补偿及后续处理
1.补偿方案制定
(1)补偿标准确定(2)补偿支付方式选择(3)补偿协议签署
2.后续管理
(1)土地利用转变(2)社会稳定措施(3)反馈与评估
五、案例总结与反思
1.总结报告撰写
(1)过程回顾
(2)问题与经验总结2.改进建议
(1)政策建议
(2)流程优化建议。
政府征地的程序
政府征地的流程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办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的规定,扼要介绍国家关于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律规定。
一、征地的含义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
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我国的土地分为两种性质,分别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一般城市里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基本上来讲都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一般来讲就是村民集体所有,有的呢,也是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概念理清之后,咱们来说说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其实归根结底,走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这种土地征收,是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才能进行的,最低审批级别是省级人民政府,再高就是由国务院直接进行审批,这个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是非常明确的,大致涉及国土局、各级政府、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
涉及国土局的文件就是相关报批手续。
一般来讲就是用地预审、用地规划、征地红线图、土地报批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承报申请、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等)。
咱们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给老百姓出具补偿安置方案。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会出具土地的审批手续,对土地的征收进行审批。
接下来就是建设局:建设局分为两个部门,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在一起,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不在一起,规划局,有他的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局是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个建设局一个规划局,两个部门发出的。
有的工程比较特殊的还涉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发改委:项目立项。
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发改委项目立项之前就应该出具。
所以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部门是非常多,而且很专业很复杂,如果老百姓想要调取是很困难的,一般都是由专业律师有针对性的发出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
以上说的是涉及征地相关部门应该发出的文件文书等,接下来呢,咱们说说涉及征地应该有什么流程,具体应该给老百姓出具哪些文件。
一、首先,要征收土地,就要发布征地公告,这份文件是由国土局出具的,是需要有文号,有政府盖章的。
告诉咱老百姓要征地了,因为什么原因,范围,从谁家到谁家。
农村征收土地流程方案
农村征收土地流程方案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的征收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证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一个清晰、明确的流程方案报告。
本文将着重介绍农村征收土地流程方案,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人员更好地理解这一流程。
概述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我们制定了以下流程方案,包括土地征收申请、征地补偿执行、审定、公告、清理、确权、决定、登记、过户等流程步骤。
具体步骤第一步:土地征收申请征收机构应当提交征地申报书并附上相关文件。
征收申请需要交代的内容包括征收目的、土地使用计划、征收范围、征收对象等。
第二步:征地补偿执行征收机构需要根据征地补偿协议安排相关工作,包括赔偿款的支付安排、农村集体经济补偿、转移安置等事项。
征收机构根据申请,对土地的所有权归属等信息进行审定。
第四步:公告征收机构在所在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公告征地情况,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
第五步:清理征收机构对申报的征收范围进行勘验核实,确定收储方案。
第六步:确权征收机构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进行调查,及时对农村土地权益进行确权。
第七步:决定政府就该征收项目作出决定,决定的效力期限为6个月,在效力期限内未实施登记过户,视为放弃征收。
第八步:登记征收机构在土地登记部门及时办妥土地抵押、留置等手续,并在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等手续。
按照相关的法规和办事流程,征收机构及法律工作者帮助征收对象把土地过户。
结论这份农村征收土地流程方案对于保证征收工作透明、公正、及时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征收任务时,严格按照这一流程方案操作,以免引发纠纷和法律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第一步:政策制定和宣传教育政府制定农村土地征收相关政策和法规,并进行广泛的宣传。
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目的、方法、程序、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农民能够理解政策,配合政府的工作。
第二步:项目调查评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的调查评估,确定征收的土地面积、范围和补偿标准等。
评估内容包括土地的性质、位置、使用情况、周边环境等,以及对农民的影响程度等。
第三步:公告和听证政府在征收范围内的农村公告征地信息,告知农民征收的土地面积、补偿标准、征收方式等内容,并公示一定时间供农民提出异议。
同时,政府还组织听证会,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农民能够参与决策过程。
第四步:签订协议政府与农民进行沟通,协商签订征收协议。
征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征收的土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安居等事项。
政府要与农民充分协商,保障农民的权益,并确保协议公平合理。
第五步:公告征收决定政府对征收协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正式公告决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农民可以向政府提出补偿支付、安置安居等要求,政府要尽力满足合理的要求,保障农民权益。
第六步:移民安置在征收决定公布后,政府要妥善安排农民的迁移和安置工作。
政府要提供相应的住房、就业机会、社会保障等,确保农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七步:农民补偿与土地复垦农民要按照征收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由政府支付补偿款项。
政府要通知农民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土地能够重新利用。
第八步:监督和评估政府要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解决农民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政府还要收集征收的经验教训,改进相关政策和措施。
以上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完整流程。
通过这个流程,政府能够保护农民的权益,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征收是一个涉及面广泛、繁琐的工作,需要政府和农民的共同努力,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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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实践中,不少行政机关和被征收人对如何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感到困惑,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改前后的变化,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进行了梳理汇总,仅供大家参考交流!
一、根据修改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通常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推进: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
由征收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如果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公告后,凡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确认调查结果
征收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或者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征收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权利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
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第四步: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由征收部门根据前述程序,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级行政机关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事项。
第六步: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1.方案拟定、修改和报批
征收部门根据省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之后修改完善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公告内容一般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