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五类征收范围
第四章消费税会计
均对货物征收,征收范 围有交叉
纳税环节不同
从价定率征收时,计税
销售额相同
计税方法、依据不同
第二节 消费税基本内容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
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1)从价定率 (2)从量定额 (3)复合征收
第二节 消费税基本内容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具体征税范围概括为五类产品:
1.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等 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
2.非生活必需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 5.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
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税率
3%
10%
1% 3% 5% 9% 12 % 25 % 40 %
接上表
税目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税率
5% 10% 20% 10% 5% 5%
比例税率
复合税率 卷烟、白酒
定额税率 啤酒、黄酒、成品油
需要注意问题:
(一)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2.薯类白酒3.黄酒4.啤酒5.其他酒
2、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例3
资料:
汽油1吨=1388升
第5章 消费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退(免)税 纳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出口 的应税消费品外,免征消费税。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范围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生产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于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进口环节应税消费税的计算
1.进口一般货物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进口环 节应纳的消费税。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 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一般为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2.进口卷烟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步: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确定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 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第二步: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成品油消费税是指对国内消耗、生产和进口的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征收的一种税收。
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税收对象、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等方面,下面针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的注释。
一、税收对象成品油消费税的税收对象是指具体被征税的成品油类型。
在中国,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汽油、柴油等燃料油品,其中汽油包括各种型号的汽油,在中国汽油分为0号、90号、93号和97号等不同标号,而柴油则包括0号和-10号等不同标号。
这些成品油都是成品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二、征收标准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标准是指征税的金额或者比例等具体标准。
中国的成品油消费税采用的是按升征收的方式,即根据每升成品油的数量来确定征税金额。
根据成品油的类型和标号的不同,征收税率也有所不同,通常汽油的税率要高于柴油的税率。
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标准还包括税收的减免和优惠政策等方面,针对不同的用途和行业,对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标准也有所不同。
三、征收方式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是指成品油消费税的具体征收方式和程序。
在中国,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方式主要采用的是向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
对于国内生产的成品油,税收主体是生产企业,对生产的成品油进行征收;对于进口的成品油,税收主体是进口商,对进口的成品油进行征收。
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方式还包括税收的申报、缴纳和监督检查等程序,以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四、政策性注释成品油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政策工具,具有调节宏观经济、保护环境和资源等多重目的。
通过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可以引导和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抑制过度消费,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
成品油消费税的税收对象、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等方面需要紧密结合国家的经济、能源和环境政策,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和科学性,实现税收政策的多重目标和效果。
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税收对象、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等方面,这些方面的明确和规范对于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大2024曹越《税法(第5版)》PPT第3章 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
个人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 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 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 在零售时纳税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 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 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2)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有效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 供求关系。 (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二节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 )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特别提示1】: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 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 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 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 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 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 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 ,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 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 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 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消费税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消费税法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概念消费税,是指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消费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征税依据:消费品的流转额·征税范围:并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征税,有选择性的,以特定的消费品为征税对象,也就是说,它是特种消费税。
·消费税,也是一种间接税,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实际的负税人。
·征收目的:(1)贯彻国家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如1989年,为缓解彩色电视机、小轿车的供求矛盾,开征了彩色电视机的特别消费税和小轿车的特别消费税;(2)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由于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大部分属于非生活必需品,尽管税负较高,也不会引起大部分消费者的反感;(3)调节收入差异,对有能力消费非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者,适当课以重税,对高收入者实施间接调节。
二、特征(与增值税相比较)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消费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才征收。
这些应税消费品,首先要缴纳增值税,然后还要缴纳消费税。
2、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3、消费税是一次性征收,增值税是多环节多次征收。
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
4、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5、税率、税额的差别性对于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对不同种类或同一种类但不同档次的消费品,设计的税率都不同。
第二节我国消费税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颁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纳税主体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扣除范围口诀
消费税扣除范围口诀
消费税扣除是我国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允许纳税人在一
定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降低纳税人的税负。
关于消
费税扣除的范围,我们可以用以下的口诀来记忆——九类商品领头,
五类人员亲友。
首先,我们来看看“九类商品”。
这里的九类商品,指的是燃油、天然气、电力、水、化肥、农药、种子、肥料和饲料。
纳税人在购买
以上九类商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同时,还有“五类人员亲友”可以享受消费税扣除。
这里的五类
人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和法定监护人。
纳税人在购买消
费税扣除范围内的商品时,可以将发票开在自己或者上述五类人员的
名下,来进行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消费税扣除的范围虽然很广泛,但是也存在一些
限制。
例如,纳税人在购买燃油、天然气、电力等商品时,必须是用
于生产、经营或者个人家庭用途;而在购买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
用品时,则必须是用于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
总之,消费税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
轻纳税人的税负,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并促进经济的发展。
通过以
上口诀,相信大家能够更加清晰地记忆消费税扣除的范围,并在实践
中发挥出更大的减税效应。
消费税税率表2022
消费税税率表2022一、消费税1、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2、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消费税税率表税目(15个)税率一、烟1、卷烟(1)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2)乙类卷烟36%加0(ntr什么意思?ntr是一个网络词汇,简单来说就是最近被别人戴绿帽了,有部分地方也将ntr 称为牛头人。
).003元/支(生产环节)(3)批发环节11%加0.005元/支2、雪茄烟36%3、烟丝30%二、酒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2、黄酒240元/吨3、啤酒(1)甲类啤酒250元/吨(2)乙类啤酒220元/吨4、其他酒10%三、高档化妆品15%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零售环节纳税)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提货环节纳税)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1、汽油1.52元/升2、柴油1.20元/升3、航空煤油1.20元/升4、石脑油1.52元/升5、溶剂油1.52元/升6、润滑油1.52元/升7、燃料油1.20元/升七、小汽车1.乘用车(1)气缸容量在1.0(含1.0)升以下的1%(2)气缸容量在1.0以上至1.5(含1.5)升3%(3)气缸容量在1.5以上至2.0(含2.0)升5%(4)气缸容量在2.0以上至2.5(含2.5)升9%(5)气缸容量在2.5以上至3.0(含3.0)升12%(6)气缸容量在3.0以上至4.0(含4.0)升25%(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40%2.中轻型商用客车(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 23座)5%八、摩托车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只这一个容量)3%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高档手表*20%十一、游艇10%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三、实木地板5%。
第4章消费税
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的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 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
消费税对应税消费品分别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 两类模式计算应纳税额,并由此形成了三种具体的 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税法 (二)从量定额计税法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法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
理论上的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
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广义上,消费税一般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 一般概念上,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
如:奢侈品等进行课税 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
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实际的赋税人
则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
–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
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
适用的比例税率
2.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 —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征收消费
税
【例4-3】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 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 ——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销售额全额征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
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 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消费税会计
郧阳师专会计专业
二、 一般销售业务会计处理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二)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三)纳税人采取预收账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 费品的会计处理
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 期的当天。
郧阳师专会计专业
(2)纳税人采取预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 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 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 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 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 凭据的当天。
备注
郧阳师专会计专业
第三节 消费税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为了准确地反映企业消费税的应交、已交、欠 交等情况,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 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 进行会计核算。“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采用 三栏式账户记账,借方核算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或待扣的消费税;贷方核算按规定应缴纳的消 费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缴纳的消费税, 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消费税。
郧阳师专会计专业
二、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 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郧阳师专会计专业
三、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在我国境内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的范围包括五大类、十一种产品: 第一类:特殊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若过度消费会对人类
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如烟、酒、鞭 炮、焰火等。
8%
5%
3%
5%
3%
5% 3%
郧阳师专会计专业
注:①粮食和薯类白酒在原比例税率的基础上,再按每500克0.5元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和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消费税税目归纳总结表
消费税税目归纳总结表一、消费税税目归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消费税是指对生产者和进口者生产、销售、进口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税目的归类是指将特定消费品按照其功能、用途、成分等属性进行分类。
本文将对消费税税目进行归纳总结,以便读者能更好地理解消费税体系。
二、烟草类1. 烟叶类- 烟叶:指烟草制品的原料,生产者销售或进口的烟叶应征收消费税。
- 烟膏:指以烟叶或其他烟草制品为原料生产的固体或半固体物质,如烟丝、烟片等。
2. 雪茄类- 雪茄:指用烟叶为原料制成的卷筒形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
3. 卷烟类- 传统卷烟:指用烟叶为原料制成的烟草制品,包括普通卷烟和高档卷烟。
- 特种卷烟:指采用某种特定技术制造、与传统卷烟有明显区别的烟草制品,如薄荷烟、低焦烟等。
三、酒类1. 白酒类- 高度白酒:指以大米、小麦、玉米、高粱等为原料,通过蒸馏酿制后贮存一定年限的蒸馏酒,如白酒、黄酒等。
- 中度白酒:指以玉米、高粱、糯米等为原料,通过蒸馏酿制后贮存一定年限的蒸馏酒,如二锅头等。
- 低度白酒:指以谷物、果实等为原料,通过蒸馏酿制后贮存一定年限的蒸馏酒,如淡酒、果酒等。
2. 红酒类- 地方红酒:指以本地特产的原料酿制而成的酒类,征收消费税。
- 进口红酒:指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红酒,征收消费税。
四、糖类1. 普通糖:指以甘蔗、甜菜等为原料提取的结晶糖或液态糖,如白砂糖、红砂糖等。
2. 特殊糖:指以非传统原料提取的糖,如蜂蜜、果糖等。
五、饮料类1. 非酒精饮料:指不含酒精的饮料,如碳酸饮料、果汁饮料等。
2. 酒精饮料:指含有酒精成分的饮料,如啤酒、葡萄酒等。
六、高档化妆品类1. 香水类:指用于身体或物体的芳香化学品,如香水、芳香精油等。
2. 化妆品类:指用于美容、修饰、清洁等用途的化学制剂,如粉底、口红、洗发水等。
七、汽车类1. 小型乘用车:指轿车、多功能乘用车等,排量在1.6L及以下。
2. 中型乘用车:指排量在1.6L至2.5L之间的乘用车。
消费税税率表
消费税税率表税目税率(税额) 计税单位范围说明一、烟1.甲类卷烟45%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2.乙类卷烟40% 卷烟。
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折算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五万支)折算。
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
甲类卷烟从1994年1月1日起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3.雪茄烟40%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4.烟丝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25% 1.粮食白酒2.薯类白酒15%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酒240元吨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220元吨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5.其他酒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三、化妆品30% 包括成套化妆品四、护肤护发品已改动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焗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浴液、发胶、摩丝及其他护肤护发品。
从1994年1月1日起香皂暂减按1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10% 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六、鞭炮、焰火15%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增值税税率表税目税率范围说明一、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1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 )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消费税政策学习
; (三)高档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
具、高档手表、游艇; (四)不可再生的石油类资源:成品油; (五)生态保护: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即: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 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 板、电池、涂料15种应税消费品。
❖
第四节 计税依据
❖ 三、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注意单选、多选题) ❖ 【考题•综合题】某白酒生产企业本月白酒销售业务:
销售方
购货方
数量 单价 金额 (斤)(元/斤)(万元)
甲企业
白酒销售 公司
12000
140
168
酒店 9600 200 192
合计
— 21600 —
360
❖ 注:甲企业与白酒销售公司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 最低计税价格160元/斤。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 『正确答案』 ❖ 应纳增值税=100×50%×17%=8.5(万元) ❖ 应纳消费税=100×50%×56%+
50×50%×150÷10000=28.38(万元)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例题•选择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销售粮食 白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包装物押金23400元(单独记 账核算),货物由该酒厂负责运输,收取运费47970元。该酒厂上述 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白酒消费税税率20%,0.5元/斤)
❖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 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
案 ❖ 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 ❖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
《税法一》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了解)⼆、税⽬(掌握)(⼀)烟具体分为3个⼦⽬:(教材173页)1.卷烟:复合计征。
作为从量计征,每标准箱是150元,1标准箱是5万⽀,1标准条是200⽀。
1标准箱是250标准条。
因此,1标准条的定额税应该是0.6元。
作为从价计征,有两档45%和30%。
1标准条≥50元(含50元),就适⽤45%的税率;如果1标准条的对外调拨价格<50元,适⽤30%的消税费税率。
这⾥的50元是不含增值税价格,如果含税价正好是50元,那么所适⽤的税率是30%。
2.雪茄烟:⽐例税率25%。
3.烟丝:⽐例税率30%。
教材174页,三、适⽤税率的特殊规定(⼀)卷烟的适⽤税率1.纳税⼈销售的卷烟因放开销售价格⽽经常发⽣价格上下浮动的,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销售当⽉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税率。
但销售的卷烟有下列情况之⼀者,不得列⼊加权平均计算:(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正当理由的;(2)⽆销售价格的。
2.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税率。
3.纳税⼈⾃产⾃⽤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税率。
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律按照卷烟税率征税。
4.委托加⼯的卷烟按照受托⽅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税率征税。
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律按卷烟税率征税。
5.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税率。
6.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律按照45%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征税:(注意选择和计算题)(1)⽩包卷烟;(2)⼿⼯卷烟;(3)未经国务院批准纳⼊计划的企业和个⼈⽣产的卷烟。
7.⾃2004年3⽉1⽇起,进⼝卷烟消费税适⽤⽐例税率按以下办法确定:(已做介绍不再重复)8.⾮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售收⼊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的⽐例税率。
修订后的消费税实施细则包括哪八大变化
修订后的消费税实施细则包括哪⼋⼤变化在修订后的《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于2009年1⽉1⽇起施⾏。
新旧细则对⽐有⼋⼤变化。
纳税主体的范围有变化《消费税暂⾏条例》规定,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产、委托加⼯和进⼝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为消费税的纳税⼈,应当缴纳消费税。
旧细则所指的“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新细则所称的“单位”是指企业、⾏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两者对⽐,企业的范围列举新细则⽐旧细则扩⼤。
委托个⼈加⼯业务纳税申报有变化对于委托加⼯的应税消费品,旧条例规定由受托⽅在向委托⽅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受托⽅⽆论是单位或者个⼈,都应当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新条例则明确规定,委托加⼯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为个⼈外,由受托⽅在向委托⽅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即受托⽅如果是个⼈,则不⽤代扣代缴税款。
实施细则进⼀步明确,委托个⼈加⼯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收回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经常发⽣应税消费品委托加⼯业务的纳税⼈,应当关注这项规定。
新条例及实施细则实施后,在与受托⽅结算货款时,要分清受托⽅是个⼈还是单位。
如果受托⽅是个⼈,则不能再由其代收代缴税款,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赊销的销售收⼊确认有变化旧实施细则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
新实施细则则规定为书⾯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书⾯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期或者⽆书⾯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时间仍规定为合同的约定收款⽇期。
但对于没有合同,⽆法确认约定收款⽇期的,按会计法规的规定,在货物发出时确认纳税义务发⽣时间。
消费税税目归纳总结汇总
消费税税目归纳总结汇总消费税是一种依据商品和服务消费的类型和额度来征收的税种,对于调节经济和实现税收收入多元化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消费税的税目,下面对消费税常见的税目进行归纳总结,以便于读者更好地了解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目标。
一、烟草类税目1. 烟叶类这一税目主要包括烟叶、烟丝以及烟叶卷包制品等。
根据国家烟叶等级划分和烟草品质指标,对烟叶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2. 烟丝类烟丝类税目主要针对烟草工业中的烟丝产品,包括烟丝和卷烟用烟丝。
3. 烟叶卷包制品类这一税目包括了烟草卷烟、雪茄烟、烟草嚼用制品等,针对的是成品烟草制品的消费。
二、酒类税目1. 白酒类包括白酒、黄酒、料酒等各类酒精度超过20的酒类产品。
对于不同的酒精度和酒类类型,征收的消费税也有所不同。
2. 啤酒类啤酒类税目主要包括各类麦芽酒、香槟啤酒、果味啤酒等碳酸饮料,根据不同酒类酒精度和其他因素,征收的消费税也有所差异。
3. 葡萄酒类葡萄酒类税目主要针对产自葡萄或其他水果的果酒,根据酒精度和容器大小等因素,征收的税款也有所差异。
三、汽车类税目1. 客车类这一税目主要针对载客汽车、轿车、面包车等载客交通工具,根据不同座位数、排量、供油方式等因素,征收相应的消费税。
2. 特种车类特种车类税目包括了载货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等特种车辆,对于不同类型的特种车,征收的消费税也有所不同。
3. 豪华车类豪华车类税目主要针对高端车型,如豪华轿车、跑车等,消费税的税率相对较高,以调节市场需求并增加税收收入。
四、非机动车类税目1. 电动自行车类这一税目主要是对电动自行车征收消费税,税率根据电池容量和车辆类型等因素有所差异。
2. 动力辅助自行车类对于带有动力辅助装置的自行车,根据动力辅助方式和车辆类型等因素,征收相应的消费税。
3. 自行车类对于普通自行车,暂时还未对其征收消费税,但是在一些地方可能会有特定政策规定。
五、奢侈品类税目1. 珠宝类这一税目主要针对珠宝、钻石、贵金属首饰等奢侈品。
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一、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一)甲类卷烟甲类卷烟是指每大箱(5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卷烟。
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5万支)折算。
(二)乙类卷烟乙类卷烟是指每大箱(5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
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5万支)折算。
(三)雪茄烟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
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
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四)烟丝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
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二、酒及酒精本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六个子目。
(一)粮食白酒粮食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二)薯类白酒薯类白酒是指以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三)黄酒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
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费税的五类征收范围
双十一的势头已经越来越猛,今年的双十一结束后,阿里最新的数据显示,销售额已经高达1682亿元。
相信在每一年的双十一来临之际,消费者都是早早地盯住了自己钟爱的商品,蓄势待发。
可是在消费之后,消费者是否清楚这其中有多少的隐形消费呢?
这就涉及到消费税的问题了,那么问题来了:消费税,顾名思义,是否是所有的消费都要交税呢?
悟空财税——您的贴心理财管家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消费税并不是说所有的消费都要交税,消费税只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
现行的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具体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
其次,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对于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价格中已经包含了消费税的税额,同时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所以消费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另外,消费税的税赋具有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当我们在各大网络购物平台放肆剁手时,我们购买的消费品是否属于征收消费税的特定消费品呢?如果是的话,那么无形之中我们已经缴纳了消费税。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消费税是在对普遍货物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的消费品再次征收的税种,是以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
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产品产业结构,同时既侧面引导消费者的消费方向,又保证国家稳健的财政收入。
继双十一的大力优惠促销活动之后,阿里、京东等各大电商又积极开展了对“双十二”的新一轮优惠活动的宣传。
在新一轮的商品大战之中,您将会有多少隐形消费,您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