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异地交流制度概述共60页文档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讲义(PPT60张)
调任原则:
一、依法原则 二、计划原则 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调入的权限:有任免权的机关负责。即各级政府所属的人事行 政部门及公务员机关内的人事管理机构。
挂职锻炼:指各级公务员机关有计划的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 间内到基层公务员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 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挂职锻炼的组织:
一.公务员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二.县、乡镇公务员机关 三.街道办事处
四.集中管理
五.分散安排
挂职锻炼四种形式: 一、“下挂”:最为典型的是到基层锻炼,最为盛行,并趋于 制度化。 二、“上挂”:到上级机关乃至中央国家机关挂职,地方政府 没太多发言权,主要由上级政府安排。 三、到其他地区的机关挂职。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 下派挂职能真正锻炼干部,磨掉他们的官僚气息;上派挂职开 阔眼界,锻炼宏观思维方式;异地挂职以招商引资为主,附带 学习交流,获得思想观念洗礼
调入的程序: 一.确定报名范围 二.考试选拔 三.确定资格
四.报任免机关任命
调出的方式:
一.公务员任免机关调出公务员到相关机关任职
二.公务员个人申请调出公务员系统 转任: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公务员机关 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 位之间进行转换任职 转任范围:公务员机关内的各个不同职位,可以是同一部 门地区,也可以是不同部门地区
指公务员从中央到地方或者从地方到中央的跨地区交流。
公务员交流基本上丢失同级或相当职务的平调,一般不涉及 职务的升与降。
干部异地交流的发展历程
干部交流制度文案模板
干部交流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干部成长和发展,同时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工作效能,我国实行干部交流制度。
通过干部交流,可以使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环境中锻炼自己,丰富经验,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干部交流的范围和对象1. 交流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领导干部。
2. 交流对象:主要包括正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有培养潜力的科级及以下干部。
三、干部交流的方式和程序1. 交流方式:主要包括调任、借用、挂职、轮岗等。
2. 交流程序:(1)提出申请:有交流需求的单位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拟交流干部的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拟交流干部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交流对象符合交流条件。
(3)组织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交流对象进行组织考察,了解其工作表现和个人素质。
(4)审批决定:根据考察结果,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交流名单。
(5)办理手续:交流双方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交流顺利进行。
四、干部交流的期限和待遇1. 交流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1-3年。
2. 待遇保障:交流干部在原单位的原职务、职级、待遇保持不变,享受交流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待遇。
五、干部交流的管理和考核1. 管理机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干部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考核评价:交流期间,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个人成长纳入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 培训支持:交流单位应为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
六、干部交流的纪律要求1. 干部交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干部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供个人情况和家庭成员信息,不得编造、隐瞒、谎报。
3. 干部在交流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违反交流单位的规章制度。
4. 干部交流过程中,严禁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单位干部之间交流工作制度
单位干部之间交流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交流内容1. 工作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工作进展、工作难点等。
2. 工作经验:包括在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 工作意见:包括对单位工作的建议、对同事工作的评价等。
三、交流方式1. 定期交流:单位应定期组织干部进行工作汇报、经验交流和意见反馈,以促进干部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
2. 随机交流: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相互交流工作情况和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3. 会议交流:单位应定期召开干部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和问题,讨论解决方案。
4. 书面交流:干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如报告、信函等,进行工作交流。
四、交流要求1. 积极主动:干部应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认真准备交流内容,确保交流的质量和效果。
2. 客观真实:干部在交流中应保持客观真实,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和个人观点。
3. 尊重他人:干部在交流中应尊重他人,认真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发生争执和冲突。
4. 保守秘密:干部在交流中应保守单位的工作机密,不得泄露单位的内部情况和重要信息。
五、交流效果评估1. 干部交流的频率和质量应作为评估干部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之一。
2. 单位应定期对干部交流的效果进行评估,对交流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
3. 干部应认真对待评估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提高。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注:本制度仅作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异地交流任职管理制度
异地交流任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机构或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异地交流任职的管理工作。
三、异地交流任职的目的(一)拓展员工的视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促进企业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加强团队协作能力。
(三)增加员工的岗位经验,提升员工的职业发展能力。
四、异地交流任职的条件(一)员工服从公司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操守。
(二)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表现出色,已在现有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员工具备前往异地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四)员工的家庭、健康等因素能够适应异地工作。
五、异地交流任职的程序(一)申请员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向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异地交流任职的申请。
(二)考核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员工提交的申请进行评估和考核,确定员工是否符合异地交流任职的条件。
(三)审批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领导层审批确定员工的异地交流任职计划。
(四)安排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专业背景和因素安排适合的异地工作岗位,并向员工提供相关培训和准备工作。
(五)执行员工按照公司安排的计划前往异地工作,并履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
六、异地交流任职的管理(一)岗位调整员工在异地任职期间如遇到工作调整或变动,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按照公司的安排调整工作。
(二)业绩考核异地任职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如员工表现不佳,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三)员工权益公司将保障员工在异地任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权益,确保员工的利益得到保障。
七、异地交流任职的结束(一)期满异地任职期满后,员工可根据公司的安排返回原岗位,或者根据公司需要继续在异地工作。
(二)提前结束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束异地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交申请,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审批。
(三)离职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将按照规定处理员工的离职手续。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共62页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陈鹤琴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概述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
目录
(一)干部异地交流的含义与发展历程 (二)干部异地交流的分类 (三)干部异地交流的对象和形式 (四)西方干部异地交流制度的介绍 (五)干部异地交流的作用和意义 (六)干部异地交流存在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七)完善干部异地交流制度的对策建议 (八)案例分析
公务员异地交流的含义
根据交流的时间
(一)定期轮换交流 (二)临时交流 (三)介于定期轮换与临时之间的交流
定期轮换
临时交流
介于二 者之间
指担任某些 特殊职责的干部 ,在规定任职届 满后变换职位, 同时需履行正式 调动手续
在不改变干部 奴属关系的前提下 ,将干部派往另一 地区或部门工作, 期满后,仍回原地 区或原部门工作
职
位 对 应
干部交流时职级不发生变动,亦 即平级交流。
交
流
职
位
交流时职级要发生升降变动
升
,升者如公开招聘干部,降者如
降
为加强基层、培养干部采取的下
交
派挂职的做法。
流
特定时期的干部交流制度会根据特定的政 治需求而确定一种或几种交流的组合,并不存 在一个固定不变的范式。
干部交流大多基于廉政、勤政的现实政治 生态需求而动。
调入的条件:
一.符合编制和职数要求 二.符合回避规定 三.具备任职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的第12章第七十条:公务员执 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公务员任职资格:知识结构、工作能力、正确的政治信念和 思想水平
以领导干部相对 的,既我国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与公 司制中国有控股或委 派的副处级以上的领 导干部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
一.符合编制和职数要求 二.符合回避规定 三.具备任职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的第12章第七十条:公务员执 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公务员任职资格:知识结构、工作能力、正确的政治信念和 思想水平
第四小组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
目录
(一)干部异地交流的含义与发展历程 (二)干部异地交流的分类 (三)干部异地交流的对象和形式 (四)西方干部异地交流制度的介绍 (五)干部异地交流的作用和意义 (六)干部异地交流存在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七)完善干部异地交流制度的对策建议 (八)案例分析
公务员异地交流的含义
挂职锻炼:指各级公务员机关有计划的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 间内到基层公务员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 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挂职锻炼的组织:
一.公务员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二.县、乡镇公务员机关
三.街道办事处
四.集中管理
五.分散安排
挂职锻炼四种形式: 一、“下挂”:最为典型的是到基层锻炼,最为盛行,并趋于
根据交流的时间
(一)定期轮换交流 (二)临时交流 (三)介于定期轮换与临时之间的交流
定期轮换
临时交流
介于二 者之间
指担任某些 特殊职责的干部 ,在规定任职届 满后变换职位, 同时需履行正式 调动手续
在不改变干部 奴属关系的前提下 ,将干部派往另一 地区或部门工作, 期满后,仍回原地 区或原部门工作
制度化。 二、“上挂”:到上级机关乃至中央国家机关挂职,地方政府
没太多发言权,主要由上级政府安排。 三、到其他地区的机关挂职。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 下派挂职能真正锻炼干部,磨掉他们的官僚气息;上派挂职开 阔眼界,锻炼宏观思维方式;异地挂职以招商引资为主,附带 学习交流,获得思想观念洗礼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
没太多发言权,主要由上级政府安排。 三、到其他地区的机关挂职。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 下派挂职能真正锻炼干部,磨掉他们的官僚气息;上派挂职开 阔眼界,锻炼宏观思维方式;异地挂职以招商引资为主,附带 学习交流,获得思想观念洗礼
挂职锻炼应注意的问题: 一.加强对锻炼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以领导干部相对 的,既我国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与公 司制中国有控股或委 派的副处级以上的领 导干部
根据交流的范围
系统内、地区内
跨系统、跨地区
区分标志:
任职地区、部门、单位 、职类、身份是否变化
注:地区内的交流和跨地区的交流一般着重于交流中的地里行政单位 的不同与否,是系统内交流和跨系统交流在行政区域上的二次划分。
调入的条件:
一.符合编制和职数要求 二.符合回避规定 三.具备任职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的第12章第七十条:公务员执 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公务员任职资格:知识结构、工作能力、正确的政治信念和 思想水平
调入的程序: 一.确定报名范围 二.考试选拔 三.确定资格 四.报任免机关任命
调出的方式:
一.公务员任免机关调出公务员到相关机关任职
二.公务员个人申请调出公务员系统
转任: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公务员机关 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 位之间进行转换任职
转任范围:公务员机关内的各个不同职位,可以是同一部 门地区,也可以是不同部门地区
职
位 对 应
干部交流时职级不发生变动,亦 即平级交流。
异地交流管理办法
各相关部门:为便于异地交流干部来校后开展工作,规范基本生活配置,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中办发〔2006〕19号)、《秦皇岛市购房补贴发放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秦政〔200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住房(一)异地交流干部来校工作,在秦皇岛市区及校内没有住房的,学校可提供一套校内公寓解决住宿问题。
(二)若学校无法提供校内公寓,可由本人或本人委托有关部门在市区内租赁房屋解决住宿问题。
房屋租赁费由学校承担。
租赁面积参照秦皇岛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行政职务各级别购房补贴建筑面积的标准执行。
二、设施(一)设施配备。
异地交流干部使用的校内公寓或租赁房屋根据需要可适当装修,并由学校配备必要的生活及工作设施,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二)费用。
异地交流干部公寓或租赁房屋内安装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初装费由学校承担,使用费用由个人承担。
水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由个人承担。
三、交通异地交流干部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两地之间可按照《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东大校字〔2016〕106号)中规定的相应标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费由学校承担。
四、就餐异地交流干部就餐原则上自行解决。
如需食堂供餐可由后勤管理处协助予以安排,由本人据实交纳相应费用。
五、其他(一)异地交流干部生活保障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财经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共同配合,保障实施。
(二)来校挂职干部的生活保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中未提及的异地交流干部其他问题,可经学校研究后决定。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异地员工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异地工作人员的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文化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和传播,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及队伍建设的增强,支持当地人员的培养,特制定本规定。
关于异地员工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分公司的所有异地工作人员。
干部异地挂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因工作需要选派到异地挂职的干部。
第三条干部异地挂职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注重实效、注重能力提升原则;(三)双向选择、注重人岗相适原则;(四)组织管理与个人发展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挂职条件与程序第四条挂职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三)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五)有意愿参加异地挂职,并得到所在单位同意。
第五条挂职程序:(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干部异地挂职申请表》;(二)组织推荐:所在单位根据干部个人申请,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表现,择优推荐;(三)审批备案:由派出单位对推荐的干部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四)确定挂职单位:挂职干部与接收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挂职单位和工作岗位;(五)办理手续:挂职干部所在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办理挂职手续。
第三章挂职时间与待遇第六条挂职时间为1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一)工资福利:挂职干部的工资福利按照原单位标准执行,由派出单位发放;(二)住房保障:挂职干部在接收单位工作期间,可申请临时住房,由接收单位提供;(三)交通补贴: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申请交通补贴;(四)其他待遇: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第四章挂职管理第八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接收单位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积极参加挂职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融入当地工作;(三)保持与派出单位的联系,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四)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不得利用挂职之便谋取私利。
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制度
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制度一、交流目的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制度旨在促进公安系统内部的良性竞争,提高公安领导的综合素质,增强公安队伍的活力,培养一批具备跨地区、跨部门领导经验的高素质公安领导人才,为公安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范围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制度的交流范围包括市级、县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
具体包括局长、政委、副局长、副政委等职务。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将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等纳入交流范围。
三、交流方式1. 轮岗交流: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和程序,对公安领导进行轮岗交流,使其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拓宽工作视野和经验。
2. 挂职锻炼:选派公安领导到异地公安机关挂职锻炼,深入了解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和难点,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专项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对在某些领域或某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安领导进行专项交流,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经验。
四、交流周期公安领导异地交流的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可设定为3-5年。
通过设定合理的交流周期,既能保证公安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能促进其全面发展。
五、交流待遇公安领导异地交流期间,应享受与当地同级别领导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安家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助。
六、组织管理1. 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工作应由上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和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
2. 各级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工作档案,对交流人员的任职经历、工作表现等进行详细记录和评估。
3. 上级公安机关应定期对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应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交流效果评估为了确保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制度的实施效果,应对交流人员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表现、能力提升、适应程度等方面。
通过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安领导异地交流制度。
异地干部交流实施方案
异地干部交流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结构的不断调整,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逐渐凸显。
为了促进各地区间的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干部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异地干部交流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的。
本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促进各地干部之间的交流互动,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素质。
三、实施内容。
1. 制定交流计划,各地区政府和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发展需求的干部交流计划,明确交流的目的、对象、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
2. 确定交流对象,根据交流计划,各地区要选择合适的干部作为交流对象,包括不同层级、不同专业领域的干部,以实现全方位的交流互动。
3. 提供交流机会,各地区政府和单位要为干部提供交流学习的机会和平台,包括组织参观考察、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
4. 加强交流管理,建立健全的交流管理机制,明确交流的责任主体、具体安排和实施步骤,确保交流活动的顺利进行。
5. 落实交流成果,各地区要及时总结交流活动的成果和经验,推广先进做法,促进交流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实施要求。
1. 充分调动干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干部踊跃参与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2.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交流活动的顺利进行,包括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的安排。
3. 加强交流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干部对交流活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交流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交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五、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本方案,可以有效促进各地干部之间的交流互动,增进了解和信任,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和素质。
同时,也为各地区的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总结。
异地干部交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和交流,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区政府和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不断完善和提升干部交流工作,为我国各地区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文档资料
干部交流制度实施原则
(1)依法进行原则 (2)适才适用原则 (3)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4)合理的原则
根据交流对象不同
领导干部交流
与县处级区分
一般干部交流
领导干部
(1)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 干部 (2)社会团体、事业单位 副处级以上干部 (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4)公司制企业中国有控 股权代表或委派的干部 (5)企业党组织领导干部
调入的条件:
一.符合编制和职数要求
二.符合回避规定
三.具备任职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的第12章第七十条:公务员执 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公务员任职资格:知识结构、工作能力、正确的政治信念和 思想水平
流
职 位 升 降 交 流
交流时职级要发生升降变动 ,升者如公开招聘干部,降者如 为加强基层、培养干部采取的下 派挂职的做法。
特定时期的干部交流制度会根据特定的政 治需求而确定一种或几种交流的组合,并不存 在一个固定不变的范式。 干部交流大多基于廉政、勤政的现实政治 生态需求而动。
干部异地交流方式(刁莹)
根据交流的目的
又称经历轮换,指为使某一 干部晋升高一级职务而有目的地 使其在几个岗位上轮换任职,以 保证其走上领导岗位后具备必要 的经验、能力和才干
培养 性交 流
工作 需要 性交 流
根据工作环境的重置、 领导班子的的布局、行政惩 戒等需要展开
根据交流是否易职 职 位 对 应 交
干部交流时职级不发生变动,亦 即平级交流。
根据交流的时间
(一)定期轮换交流
(二)临时交流
(三)介于定期轮换与临时之间的交流
最新-上下级干部易地交流问题 精品
上下级干部易地交流问题实行领导干部易地交流实践中。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作出了很大贡献。
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弊端,值得我认真对待。
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干部流动机制,推行领导干部易地交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的一项有效措施。
深刻认识和把握领导干部易地交流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对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不断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思想认识上,有些易地交流的领导干部有短期及镀金思想。
认为交流是为下一步提拔重用作铺垫,工作中就喜欢干一些锦上添花、借花献佛的事情;善于作最后一道工序,而不敢碰硬,不愿意解决棘手问题;有功劳往自己身上拉,有失误往别人身上推;反正在自己任期内不出大问题就稳升无忧,所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年看、二年盼、三年换。
怀着这种临时思想,因此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轰轰烈烈摆花架子,作表面文章,哗众取宠,只求报上有名、电台有声、电视有影,形成声势、名声在外就大功告成,如此劳民伤财,甚至以牺牲全局或长远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捞取自己的政绩。
二走读现象严重。
易地交流者,有些不带上家眷,身在曹营心在汉,缺乏职责意识,心里更多地想着怎样快一点提拔。
甚至有些领导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有职有权后,有着老子天下第一之感,就趁机捞一把。
所以在群众中流传着干部下派,白吃闲饭;干部交流,浪费汽油。
而且一些易地交流的领导干部回家或外出私事美其名跑项目、开会、招商引资……理由多多。
享受着家外有家的待遇。
三领导干部易地交流频繁是使县乡机关人员严重超编的原因之一。
交流者从边远山区流入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必带上家眷并亲朋好友,相反则单身赴任,造成相对发达地区一些单位或热门岗位人满为患。
如广西某中心城市的郊县,因领导干部交流,交流者都是有职有权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交流到该县的领导把一大群低素质人经变通后涌进行政机关或重要岗位,如该县某镇财政所从原来的满编7人,经几届领导易地交流换任后人员增至23个,屠夫经包装后作特殊人才引入财政所吃皇粮,人浮于事更甚,不仅影响当地工作,带坏干部队伍,而且隐藏着社会的另一不安定因素。
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领导干部交流制度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干部之间进行交流、学习、互通有无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
下面就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展开探讨。
首先,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学习互鉴。
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是不一样的,通过交流可以及时分享信息和经验,切实掌握工作的最新动态,避免重复劳动和栽跟头。
同时,交流也有助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之间相互启发和借鉴,一方面能激发干部工作的创新思维,另一方面也能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
其次,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有助于丰富领导干部的工作经历。
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干部具备不同的能力和素质,通过交流确保干部能够有机会参与到不同的工作项目和岗位轮岗,从而充实自己的工作经历。
这种经验丰富的干部才能更好地适应不同工作环境的需求,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再次,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交流,可以发现和培养具备全面能力和潜力的干部,促进干部的成长和晋升。
交流制度还可以使干部形成适应不同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
最后,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有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交流,可以增强领导干部的政策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
同时,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也可以通过其他干部的监督和评估来规范干部的工作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对于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充分利用交流机会,不断增强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提高工作水平和推动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也要加强对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交流的顺利进行和实际效果的落地。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设一支高素质、纪律严明、担当实干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异地干部交流实施方案
异地干部交流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各地干部交流的需求日益增加。
异地干部交流不仅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增进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异地干部交流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干部资源优化配置。
2.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3.加强各地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实施内容。
1.建立健全异地干部交流机制。
各级政府应建立统一的异地干部交流管理平台,明确交流程序和标准,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
2.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指导。
在干部交流前,应对参与交流的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适应异地工作的能力。
同时,安排专门的导师或指导员,对干部进行全程指导和管理。
3.加强交流干部的保障措施。
对于异地交流的干部,应给予相应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包括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各地政府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异地干部的工作情况和成果,促进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5.加强对交流干部的考核评估。
对于异地交流的干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对其工作进行评估,激励其在异地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实施步骤。
1.建立异地干部交流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2.制定异地干部交流实施方案,明确交流的对象、时间、地点和内容。
3.组织干部培训和指导,提高干部适应异地工作的能力。
4.做好交流干部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工作,确保其在异地工作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5.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异地干部的工作情况和成果。
6.加强对交流干部的考核评估,激励其在异地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五、实施效果。
1.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干部资源优化配置。
2.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3.加强各地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六、总结。
异地干部交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异地交流管理办法
异地交流管理办法各相关部门:为便于异地交流干部来校后开展工作,规范基本生活配置,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中办发〔2006〕19号)、《秦皇岛市购房补贴发放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秦政〔200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住房(一)异地交流干部来校工作,在秦皇岛市区及校内没有住房的,学校可提供一套校内公寓解决住宿问题。
(二)若学校无法提供校内公寓,可由本人或本人委托有关部门在市区内租赁房屋解决住宿问题。
房屋租赁费由学校承担。
租赁面积参照秦皇岛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行政职务各级别购房补贴建筑面积的标准执行。
二、设施(一)设施配备。
异地交流干部使用的校内公寓或租赁房屋根据需要可适当装修,并由学校配备必要的生活及工作设施,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二)费用。
异地交流干部公寓或租赁房屋内安装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初装费由学校承担,使用费用由个人承担。
水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由个人承担。
三、交通异地交流干部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两地之间可按照《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东大校字〔2016〕106号)中规定的相应标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费由学校承担。
四、就餐异地交流干部就餐原则上自行解决。
如需食堂供餐可由后勤管理处协助予以安排,由本人据实交纳相应费用。
五、其他(一)异地交流干部生活保障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财经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共同配合,保障实施。
(二)来校挂职干部的生活保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中未提及的异地交流干部其他问题,可经学校研究后决定。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异地员工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异地工作人员的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文化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和传播,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及队伍建设的增强,支持当地人员的培养,特制定本规定。
关于异地员工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分公司的所有异地工作人员。
干部异地交流协议简单
干部异地交流协议简介1. 背景干部异地交流是指在组织内部,将一名干部从所在单位派往其他单位工作,以扩大干部视野、增强沟通合作能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等为目的的一种组织管理措施。
为了规范干部异地交流过程,提高交流效果,需要制定干部异地交流协议,明确交流双方的权责和工作安排。
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干部异地交流提供一个基本框架,明确交流双方的权责,以确保交流过程的顺利进行。
3. 协议内容3.1 交流双方交流双方应明确交流干部的所属单位和目标单位,确保双方对干部的身份和工作职责达成一致。
3.2 交流期限交流期限是指干部在目标单位工作的时间。
交流期限应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协议中明确注明。
3.3 工作安排目标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内容、目标、责任等。
双方应达成一致,并在协议中明确注明。
3.4 权责明确交流双方应明确干部的权责,包括工作任务、权限、考核等。
双方应达成一致,并在协议中明确注明。
3.5薪酬和福利待遇交流期间,干部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由目标单位负责支付。
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注明。
3.6 管理与考核目标单位应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双方应明确管理和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并在协议中明确注明。
3.7 提前解除协议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不一致等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协议,交流双方应提前沟通并达成一致。
3.8 审批程序交流协议的签署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双方应遵守相关程序,并在协议中明确注明。
4. 协议生效与解除4.1 协议生效协议生效需要交流双方的签字和有关部门的审批。
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后,协议即生效。
4.2 协议解除协议解除需要交流双方的一致同意,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解除后,交流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相关交接工作。
5. 其他事项本协议的具体条款和细节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 协议变更本协议如需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应经交流双方一致同意,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党政干部交流工作规定.
党政干部交流工作规定.doc-免费下载党政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副职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纪委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调任、转任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挂职锻炼工作另行规定。
第二章交流对象第四条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下列人员:(一)因工作需要交流的;(二)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三)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四)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五)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及其他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在同一地区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应当交流。
新提拔担任县(市、区、旗)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的,应当有计划地易地交流任职。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新提拔的一般应易地交流任职。
副职领导成员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