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场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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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饲养设施
1、猪栏的结构形式分为栏栅式和实体式两种,按饲养猪的类型分为公猪栏、配种栏、母猪的单体栏、母猪小群栏、分娩栏、培育栏和育成栏等,猪栏的基本结构和基本参数应符合GB/T17824.3的规定。
2、采用人工或机械饲喂设施,自动饮水设施,有关设备性能不低于GB/T17824.3的规定。
3、猪舍沿长轴方向设置粪尿沟。
四、总体要求
4.1周围环境
1、选择在村庄(或居民区)的下风处,与村庄(或居民区)之间要保持500米以上的距离
2、周围2000米内无化工厂、屠宰场、制革厂、造纸厂、矿山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
3、与其他畜禽养殖场之间距离在1000米以上。
4、距离干线公路1000米以上,但要有专用道路与主要公路相连。
5、具备可靠的电力供应,通讯方便。
4.2场地环境
1、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地面平坦而稍有坡度,便于排水。
2、场地开阔整齐,不要过于狭长,场地面积最好留有发展余地。
3、充分利用自然的地形地物,如河川、沟壕、树林等作为场界天然屏障。
4、选择在未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重大传染病的地方。
5、有充足、清洁可饮用的水源,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2、生产区入口处设更衣淋浴消毒室,猪舍入口处设地面消毒池或脚踏消毒垫。
3、种猪展示厅和装猪台设置在生产区靠近围墙处。
6.6温度控制设施
产房内配备取暖设施,种公猪舍和母猪舍因地制宜设置夏季降温设施,其它执行GB/T17824.3的规定。
6.7给水排水
1、供水设施应符合GB/T17824.1的规定。
2、场区内应用地下暗管排放产生的污水,设明沟排放雨、雪水。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7959粪便无害化标准
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规程
GB/T17824.1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
GB/T17824.3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设备
NY5027畜禽饮用水水质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种猪场
从事猪的品种培育、选育和生产经营,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猪场
5.3场区规划
5.3.1原则
1、各种建筑的总体布局应本着因地制宜、便于科学养殖、卫生防疫,以及提高劳动效率、节约基建投资的原则出发,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种猪场一般分生活管理区、生产辅助区、生产区、隔离区和无害化处理区。生活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及地势高处,隔离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应位于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及地势较低处。
5.2占地面积
1、要求布局紧凑,在不影响饲养密度的情况下尽量少占地,并留有发展余地。
2、猪舍总建筑面积按每饲养一头基础母猪需15-20平方米计算,猪场的其它辅助建筑总面积按每饲养一头基础母猪需2-3平方米计算。
3、猪场的场区占地面积按每饲养一头基础母猪需60-70平方米计算,不同规模种猪场占地面积的调整系数为:大型场0.8-0.9,中型场1.0,小型场1.1-1.2。
6.4、饲料供应:种猪场根据育种猪群营养需要加工全价配合饲料,其配套的饲料加工厂生产能力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表2饲料加工厂配套能力
猪场规模(饲养基础母猪头数)
200-300
300-600
﹥600
饲料加工生产能力,t/h
1-1.5
1.5-2.0
﹥2.0
6.5防疫设施:
1、猪场四周建有围墙或防疫沟,并有绿化隔离带,猪场大门入口处设置宽与大门相同,长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产轮一周半长的消毒池。
种猪场建设规范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猪场建设的场址选择、规划与布局、设施与设备和场区绿化。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及改建、扩建的种猪场。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猪舍间距:每栋猪舍左右间距不小于7米,前后间距不小于9米,猪舍距围墙不低于10米,病猪隔离舍应远离健康猪舍。
5、猪舍朝向:猪舍一般坐北朝南,根据地势和纬度的不同,猪舍东西轴线可有一偏斜,但以不超过15°为宜。
6、猪舍内平面布置:猪栏应沿猪舍长轴方向呈单列或多列布置,猪舍两端和中间应设置横向通道。分娩哺乳舍或断奶仔猪培育舍可采用多个单向全进全出制管理,猪栏也是沿每个单间猪舍的长轴排列。
6.8无害化处理设施
1、新建恁必须与养猪场同步建设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固体粪污处理后应符合GB/7959的规定,污水处理后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2、设有高温焚烧炉或深埋坑,病死猪尸体及废弃物处理按GB16548的规定执行。
七、场区绿化
场区绿化应结合场区与猪舍之间的隔离、遮荫及抗风的需要进行。可根据当地实际种植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
5.3.5隔离区
包括兽医诊疗室、病猪隔离舍,应与生产区隔离。
5.3.6无害化处理区
包括病死猪焚烧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和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六、设施与设备
6.1猪舍建筑:
1、建筑结构:采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
2、猪舍形式:采用半开放式或有窗式封闭猪舍。
3、猪舍布局:各猪舍之间或一端以走廊或道路相连通,病猪隔离舍应远离上述猪舍并位于下风向。
11、猪舍墙体:猪舍墙体要求结构简单,保温隔热、坚固、防火、防潮、耐水、抗冻,内墙面平整光滑,作1米高水泥墙裙,能耐受经常性的水洗消毒。
12、猪舍地面:猪舍地面要坚实、平整、不滑,耐消毒液或高压水冲洗,便于清扫,地面坡度从走道中央向粪尿沟为1%-2%的坡度。
6.2道路设置
猪场与外界应有专用道路相连通。场内净道与污道严格分开。
5.3.2生活管理区
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接待室、技术室、化验室、档案资料室、职工宿舍等,生活管理区要和生产区严格分开。
5.3.3生产辅助区
生产辅助区处于生产区和管理区的中间过渡带上,它包括饲料加工车间、兽药室和库房等。
5.3.4生产区
生产区内主要包括种公猪舍、母猪舍、保育舍、育成舍、生长舍、测定舍等。
7、猪舍纵向长度:根据生产工艺和场区总平面布置要求,一般控制在45米泉市75米较为合适。
8、猪舍跨度:一般以7-15米为宜。
9、舍内净高:一般以2.4-2.8米为宜。
10、猪舍屋顶:猪舍屋顶有单坡、双坡、拱形和钟楼型等多种形式,屋顶结构要求简单、轻便、防水、耐火、能承重、严密不透气、保温隔热性能好。
6、空气质量应符合GB18407.3的规定。
五、Fra Baidu bibliotek模要求
5.1种猪场的规模可参照表1的进行划分。
DB13/T699-2005表1种猪场规模划分
猪场类型
大型种猪场
中型种猪场
小型种猪场
原种场
G≧600
300≦G﹤600
200≦G﹤300
种猪繁育场
G≧1000
600≦G﹤1000
300≦G﹤600
注:G表示基础母猪存栏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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