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及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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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及文字说明A、项目评审操作流程图

B、建设单位财政局评审中心需做的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准备的资料及需做的工作

(一)资料准备

落实好建设资金后备齐以下资料送财政评审。

1.预算评审应准备的资料:立项批文、投资计划或资金预算文件,项目建设施工图及图纸审查报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书及编制说明,地勘报告等评审资料。

2.决算评审应准备的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可的工程决算书,其内容包括招标预算控制价、招标文件、中标单位

的投标预算和施工方案、施工合同、主要建设材设备的购置

发票和合同、工程量变更批文、施工现场的各方签证等相关资料。

(二)评审资料齐备后送财政局相关(与项目资金来源相关的业务股室)业务股室安排评审,并填写送审函由业务股交评审中心(附:送审函式样)。

(三)建设单位在评审中心领取初审结论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以便及时将评审情况报告财政局;

(四)在财政局业务股领取评审批复。

二、财政局经办业务股需做的工作

审查资金来源是否全部落实,送审项目的预算是否完整(主体、附属工程预算是否需一次性编制完备)。

(一)业务股经办人员检查立项文件、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文件,核实投资规模是否在立项范围(主体和附属工程需编制完整),建设资金是否全部落实(送审预算不宜超过该工程全部建设资金的125%);

(二)业务股审查资料后填写项目评审委托通知书,通知书填写内容包括:立项文件号、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文件号及金额,投资规模,本次送审金额,送审单位评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送审资料等。通知书一式两份:评审中心和送审单位各一份(附:评审委托通知书式样);

(三)协调评审中心和送审单位之间的工作;批复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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