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竞赛赞助企业管理办法
襄阳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襄阳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保证其有序开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竞赛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应于襄阳技师学院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校内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学院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参加的各种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
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教学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参赛系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处,教学处处长兼任竞赛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教学处负责全院职业技能竞赛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包括竞赛的申报登记和结果登记,监督竞赛的举办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职业技能竞赛根据竞赛组织机构的性质,各类技能竞赛分为以下五个级别:1.院级技能竞赛:指学院每年组织的全院技能竞赛,即每年一届的技能节活动。
2.市级技能竞赛:指市政府部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市级或跨市技能竞赛。
3.省级技能竞赛:指省人社厅、教育厅、省总工会等政府部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全省或跨省区的技能竞赛。
4.国家级技能竞赛:指人社部、教育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全国性技能竞赛。
5.国际级技能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世界技能大赛。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学院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实行申报制,各类技能竞赛参赛系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实际情况向学院申报,填写《襄阳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报教学处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上报学院立项,未提交正式申请的赛项,学院不予批准参赛。
第八条教学处负责竞赛的宏观管理,做好各类竞赛的协调管理工作;收集、公布各类竞赛的信息;负责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等工作。
第九条教学系应加强竞赛的组织、管理、培训等工作。
做好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配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组织竞赛前的辅导和训练,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和耗材等,做好参赛时的后勤保障工作,严禁无计划、无培训方案的培训。
绵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绵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7.25•【字号】•【施行日期】2023.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绵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竞赛体系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四章技术工作第五章竞赛奖励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规范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规范或特定职业(工种)技能要求,根据生产和服务工作实际,开展的以考核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人社部门主办、联办及统筹管理的职业技能竞赛。
第四条职业技能竞赛应坚持科学、绿色、安全、廉洁的理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倡导集中办赛、开放办赛的模式,积极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章竞赛体系第五条鼓励和引导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和院校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
构建以绵阳市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行业、专项、县级技能竞赛为主体,企业、院校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第六条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绵阳市职业技能大赛由市政府主办,每两年举办一届,设置10个左右赛项。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承办绵阳市职业技能大赛,适时组织举办专项赛,统筹指导绵阳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负责组建职业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
绵阳市行业职业竞赛由各牵头主办单位负责组织管理。
各地人社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绵阳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3•【字号】东府办[2012]108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2〕10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及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7〕175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职业规范以及行业企业特有职业(工种)有关规范要求,结合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实际而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业技术技能比赛活动。
第三条竞赛应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竞赛活动要明确思路、创新方式,联合电视台等媒体,以塑造和展示东莞现代产业工人良好形象为目标,优化项目设置,创新竞赛方式,提高办赛水平,办出东莞特色、现代气息和品牌效应,有效扩大竞赛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二章竞赛分类第五条竞赛实行分类管理,我市竞赛分为两类。
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力资源部门举办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
市级二类竞赛,由市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举办或联合企业、职业院校举办。
第六条市级一类竞赛的职业(工种)为技术要求高、覆盖面广、通用性较强的职业(工种)或新兴职业(工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27•【字号】豫政办〔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4〕4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竞赛体系第三章竞赛计划第四章组织实施第五章竞赛集训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政策激励第八章附则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完善我省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体系,加快技能河南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开展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本办法所称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实际,以考核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有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竞技活动。
第三条竞赛突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引导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努力提升技能水平,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社会氛围。
第四条竞赛应当聚焦我省产业发展,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层层选拔的原则。
第五条竞赛工作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管理。
第二章竞赛体系第六条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为省、市、县三级。
技能竞赛财务管理办法
技能竞赛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技能竞赛中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特制定
本办法。
二、经费管理
1.技能竞赛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赞助、个人捐赠等。
各
类经费使用应当遵循财务管理相关法规和规定,保证合法合规。
2.经费的申请、审批和使用应当经过合理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使用目
的清晰明确,符合技能竞赛的需求。
三、财务报告
1.每期技能竞赛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财务报告,详细列明收入来源、
支出明细及结余情况。
2.财务报告应当经过组织部门或者主办单位审核确认,确保真实可靠。
四、开支管理
1.经费开支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执行,不得私自挪用,确保经费
的专款专用。
2.对于意外支出或者超出预算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备相关部门,经过批
准后方可进行使用。
五、审计监督
1.技能竞赛的经费使用应当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监督,确保经费
使用规范和合理。
2.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技能竞赛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纠正。
六、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技能竞赛活动。
对于未尽事宜,由主
办单位补充规定。
以上为技能竞赛财务管理办法,敬请遵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1.15•【字号】辽人社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推进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1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竞赛体系第三章竞赛计划第五章竞赛集训第六章激励政策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推进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23〕13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参与主办及统筹管理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密切结合生产和服务工作实际,有组织开展的以考核实际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同场竞技比赛活动。
第三条竞赛对标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技能大赛”),借鉴吸收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努力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为引领、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省技能大赛”)为龙头、行业和地方竞赛以及专项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竞赛为基础的竞赛体系,不断提高办赛水平和质量,提升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公司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公司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职工学习技术、提高技能,走岗位成才之路,营造尊重知识、尊重技能的氛围,促进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和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职工技能竞赛活动。
第三条职业技能竞赛要在明确标准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技能竞赛与生产经营、职工培训、考核鉴定等紧密结合,通过竞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为职工搭建切磋技艺、展示技能的舞台,促进技能操作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技术结构的优化。
第四条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技能竞赛活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国家级一类、国家级二类、公司级和企业级。
国家级一类竞赛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的跨行业、跨地区的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二类竞赛是公司与有关单位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公司级竞赛是由公司组织的、面向所属企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企业级竞赛是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章竞赛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级职业技能竞赛由公司人事教育部归口管理,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企业级职业技能竞赛由企业人事劳资(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企业鉴定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须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确定竞赛工种、规模和时间,制定竞赛标准和奖励办法;(二)确定裁判长和裁判人选;(三)审核批准竞赛规则;(四)管理和使用竞赛资金;(五)协调解决竞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竞赛工种裁判组等工作机构。
竞赛办公室一般设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负责竞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包括制定竞赛组织方案、竞赛规则和有关技术文件;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赞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赞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10•【字号】渝人社发〔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赞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大中型企业,有关单位:《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赞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0年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8月10日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赞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规范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赞助活动,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蓬勃开展,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研、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以赛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赞助,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国际组织、海外华人社团等(以下简称赞助方)自愿为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支持职业技能竞赛发展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产业发展、企业生产和服务工作实际,有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技活动,主要包括列入国家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国际竞赛、全国竞赛、市级竞赛、区县级竞赛和大型企业岗位练兵等。
第四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赞助活动,应当遵循如下原则:(一)以有益、服务于职业技能竞赛为宗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坚持平等、自愿、合作、共赢;(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四)严格遵守财政、税务、审计、市场监管和物价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五)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不得随意丢弃(损毁);(六)谁主办、谁负责。
职业技能竞赛合作与赞助协议
职业技能竞赛合作与赞助协议甲方:(竞赛主办方名称)乙方:(赞助商名称)鉴于:甲方是一家致力于推动职业技能发展的组织,计划举办职业技能竞赛。
乙方是一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愿意赞助甲方的职业技能竞赛。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竞赛概述竞赛名称:(具体竞赛名称,如:“全国焊接技能大赛”)竞赛目的:(具体列出竞赛的目的,如:提升行业技能水平、选拔优秀人才等)竞赛时间:(具体日期)竞赛地点:(具体地点)二、赞助内容赞助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赞助方式:提供竞赛场地、设备等;提供竞赛宣传物料(如:海报、宣传册等);提供竞赛期间的餐饮、住宿等;在竞赛现场进行企业宣传。
三、合作权益甲方权益:在竞赛宣传资料、现场、网站等渠道展示乙方品牌;允许乙方在竞赛现场设立宣传展台;在竞赛结束后,提供一份详细的竞赛报告和媒体曝光数据。
乙方权益:在竞赛相关宣传资料中标注为“赞助商”;在竞赛现场获得品牌曝光;获得一定的媒体曝光机会。
四、宣传与推广宣传内容:双方将共同制定竞赛宣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新闻稿发布;社交媒体宣传;合作媒体宣传。
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媒体(报纸、杂志、电视等);社交媒体(微博、微信、抖音等);专业行业媒体。
五、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约定举办竞赛或提供赞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赞助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赞助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若双方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附件:竞赛宣传方案赞助权益清单请注意,以上内容为模板性质,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进行调整。
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烟台地区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激发广大职业技能人才的创新潜能,提高烟台地区职业技能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竞赛的范围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烟台市范围内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2. 职业技能竞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机械制造、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建筑工程、汽车类、烹饪服务、服装设计制作、美容美发和其他职业类别。
3.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竞赛,是指由主办单位组织、各参赛单位派代表队参加的技能比拼。
三、竞赛的组织机构1. 烟台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是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工作。
2.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3. 各行业主管部门是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组织者,负责制定竞赛方案,组织选拔参赛选手,并进行前期培训和备赛指导。
4. 各参赛单位负责选拔和培训参赛选手,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比赛场地设备。
四、竞赛的参赛条件1. 参赛人员必须是烟台地区内的在职职工,具有相关技能培训经历,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 参赛人员必须经过所属单位的选拔和培训,并获得参赛资格。
3. 参赛人员必须具备法定劳动年龄,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竞赛的评选方式1. 职业技能竞赛采用综合评分制,综合评分由专家评委根据选手在竞赛中展现的技能水平、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因素进行打分。
2. 竞赛中,选手需按照竞赛规程完成指定的任务,专家评委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结合现场表现和技术要求进行评判。
3. 综合评分按照排名进行,得分最高的选手获得冠军,依次类推。
六、奖励与表彰1. 职业技能竞赛设立冠军、亚军、季军和优胜奖等奖项。
2. 获得奖项的选手将得到奖金、荣誉证书和相关荣誉称号。
3. 奖励标准由主办单位根据竞赛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公开公示。
七、相关支持政策1.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对职业技能竞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竞赛事业的健康发展。
技能大赛赞助实施方案
技能大赛赞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技能大赛作为一项重要的赛事活动,旨在展现参赛选手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技术人才。
作为赞助商,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为技能大赛提供支持,促进赛事的顺利举办和发展。
因此,我们制定了技能大赛赞助实施方案,希望能够为赛事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助力技能大赛的成功举办。
二、赞助内容。
1. 赛事宣传支持,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包括社交媒体、宣传物料等,为技能大赛进行宣传推广,提升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赛事奖品支持,作为赞助商,我们将提供丰厚的奖品支持,以激励参赛选手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同时也为赛事增添更多的看点和吸引力。
3. 赛事设备支持,我们将提供赛事所需的设备支持,包括比赛器材、场地搭建等,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和比赛环境的良好条件。
4. 赛事组织支持,我们将派出专业团队,为赛事的组织和运营提供支持,包括赛事规划、赛程安排、现场管理等,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和参赛选手的良好体验。
三、赞助目的。
1. 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赞助技能大赛,我们将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2. 培养人才,技能大赛是一个展示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舞台,我们希望通过赞助赛事,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 社会责任,作为一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希望通过赞助技能大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四、赞助实施计划。
1. 确定赞助细节,与赛事组织方进行沟通,确定赞助的具体内容和细节,包括赛事宣传、奖品支持、设备支持等。
2. 制定赞助方案,根据赞助细节,制定详细的赞助方案,包括宣传方案、奖品方案、设备支持方案等,确保赞助实施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落实赞助措施,按照赞助方案,落实赞助措施,包括宣传推广、奖品准备、设备支持等,确保赞助实施的顺利进行和赞助效果的达成。
4. 赞助效果评估,赞助实施后,对赞助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赞助的成效和不足,为今后的赞助活动提供经验和借鉴。
技能竞赛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技能竞赛项目经费管理办法1. 背景技能竞赛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培养和交流平台,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技能竞赛项目的顺利开展需要充足的经费支持。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技能竞赛项目的经费使用,特制定本《技能竞赛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 经费来源技能竞赛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学校拨款 - 赞助商赞助 - 其他合作方支持 - 参赛团队自筹资金3. 经费管理原则在进行经费使用时,应遵循以下几项管理原则: - 资金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 节约开支,合理使用经费 -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4. 经费使用范围技能竞赛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 报名费用 - 材料和设备购买 - 师生培训费用 - 交通和住宿费用 - 项目宣传和推广费用5. 经费管理流程经费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 编制经费预算 - 经费审批 - 经费报销 -经费清算6. 资金监管为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包括: -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 经费使用明细报告 - 资金监督和审计7. 经费使用责任各参与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对于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8. 经费监督为了保障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公正,应建立独立的经费监督机构或机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9. 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技能竞赛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内容,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
2023修正版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一、目的和意义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是为了促进职业技能的提升和发展,培养和选拔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推动烟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和优化,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制度。
二、竞赛组织机构1.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的机构,由相关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组成。
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规则、组织评审、安排培训等事宜。
2.竞赛分委会为了更好地统筹各个职业技能项目的开展,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设立了相应的竞赛分委会。
每个分委会负责管理和组织特定的职业技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技术、机械制造与维修、餐饮服务等。
三、竞赛项目设置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的项目设置丰富多样,旨在覆盖各个行业和领域。
1.技能项目分类根据职业技能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竞赛项目分为实操类项目和理论类项目。
实操类项目主要考察选手的实际操作能力,而理论类项目则更注重选手对于相关知识和理论的理解。
2.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烟台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电子信息技术类:包括电子设备维修、电子设计与制作、网页设计等项目;- 机械制造与维修类:包括机械加工、机械设备维修、焊接等项目;- 餐饮服务类:包括中餐烹饪、西餐烹饪、咖啡师等项目;- 工艺美术类:包括服装设计、漆艺制作、花艺设计等项目。
四、报名和选拔1.报名条件参加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须符合以下条件:- 学生组别:在本地区内就读职业院校的学生,具备相关职业技能的基本要求;- 职业组别:从事相关职业工作的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报名流程- 定期公布竞赛项目信息和报名时间;- 选手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组委会审核选手报名资格。
3.选拔规则- 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表现确定参赛选手名单;- 选拔过程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逐步淘汰低分选手,最终决出获奖选手。
五、竞赛评审和奖励1.评审标准竞赛评审按照竞赛项目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重点关注选手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等方面。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管理办法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管理办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面向社会企业开展合作,为关心职业教育、有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组织提供展示平台.大赛企业合作事宜以年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计划”为框架,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领导,由执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一、大赛企业合作的宗旨1。
保证和推进大赛宗旨的贯彻执行与落实。
2.以校企合作、教产合作提升办赛水平,提升大赛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3。
深化校企合作,扩大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与沟通。
4。
为大赛获得更加充足、稳定的组织经费和全面可靠的技术、服务支持提供保证。
5.为合作企业提供独特的展示平台,通过大赛宣传提高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展现企业社会责任。
二、大赛合作企业的分类大赛合作企业分为三个类别:1。
赛项合作企业。
向大赛提供数额较大的经费或实物赞助,并与大赛长期合作(合作企业可优先申请成为赛项器材供应商,但不得恶意提升价格或强行推荐参赛院校购买。
可免费为参赛院校提供赛前训练器材)。
2.赛项器材供应商。
向大赛提供赛项专业器材服务,同时向大赛提供赞助(大赛将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认定。
但不得恶意提升价格或强行推荐参赛院校购买。
可免费为参赛院校提供赛前训练器材)。
3.赛项赞助商。
向大赛提供一定的经费、实物赞助或提供一定规模的服务.三、大赛合作企业的权益大赛组委会保证合作企业享有使用全国大赛品牌进行有限产品宣传的权利。
以权益回报对应投入贡献作为基本原则.权益回报的内容包括经大赛执委会同意,在所属行业内使用年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志和称谓的市场营销权、提供产品和服务、媒体和公关活动、广告机会、活动优先合作、现场接待、荣誉待遇、单项赛项冠名权等。
四、大赛合作企业的义务1。
遵守大赛执委会做出的关于大赛企业合作计划的决定,遵从技能大赛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
2。
提供给赛项的设备技术可靠、产品成熟、使用安全,符合行业标准,符合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需要,符合环保标准。
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烟台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烟台地区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参赛、评选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展示和检验职业技能水平,促进职业技能的提升和交流的比赛活动。
第二章:竞赛组织第四条:烟台地区职业技能竞赛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具体承办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竞赛组织机构应当成立组委会,明确竞赛的具体规程和管理办法,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策划和执行。
第六条:竞赛组织机构应当建立竞赛活动的宣传渠道,积极宣传竞赛信息,吸引更多的参赛选手和观众。
第三章:参赛资格第七条:参加烟台地区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水平,同时符合组委会规定的其他参赛条件。
第八条:参赛选手应当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第四章:竞赛程序第九条:烟台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按照不同职业领域设置相应的竞赛项目和赛制,经过选拔赛、复赛和决赛等环节,评选出各个项目的优胜者。
第十条:竞赛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组委会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和监督员监督,确保竞赛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奖励办法第十一条:对于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奖励范围由组委会确定。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应当依法享有相应权益,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烟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如有新的改动,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您可以根据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改,使文档更加完善和详细。
江西技能竞赛赞助办法
江西技能竞赛赞助办法
江西技能竞赛赞助办法是指为江西省举办的技能竞赛活动提供经济或物质支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一般而言,赞助办法会包括以下内容:
1. 赞助范围:明确可以提供赞助的单位和个人,例如企业、机构、组织等。
2. 赞助方式:具体说明赞助可以采取的方式,例如提供现金、物品、设备、场地等。
3. 赞助金额:规定不同层次或项目的赞助金额,也可以根据不同赛事的需求制定不同的赞助金额。
4. 赞助权益:明确赞助方可以获得的回报和权益,例如品牌推广、宣传报道、合作机会等。
5. 赞助申请及审核流程:规定赞助方向组织方提交赞助申请的具体流程,并明确组织方对赞助申请的审核评估标准。
6. 合同约定:对赞助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进行详细的约定,包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江西技能竞赛赞助办法需要查阅相关官方发布的文件或咨询组织方,以确保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9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大中型企业,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月17日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企业生产和服务工作实际,有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技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第四条鼓励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标准,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应紧贴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职业技能竞赛规则要逐步与世界技能大赛要求相衔接,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改进组织模式,科学规范开展,形成职业技能竞赛和世界技能大赛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七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管理、政策制定、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竞赛类别第八条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市级竞赛、区县级竞赛和企业岗位练兵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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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竞赛赞助企业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面向社会企业开展合作,为关心XX 行业、XXXXXXXX发展的企业提供展示平台。
XXXX赞助企业合作事宜以本管理办法为框架,由XXXXXX负责组织实施。
一、赞助企业合作的宗旨
1.保证和推进项目进程的贯彻执行与落实。
2.提升项目水平,提升影响力与知名度。
3.为竞赛获得更加充足、稳定的组织经费和全面可靠的技术、服务支持。
4.为赞助企业提供独特的展示平台,通过竞项目宣传提高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赞助企业的分类
赞助企业分为三个类别:
1.主冠名企业。
每年度向竞赛提供不低于XX万元的现金赞助,并与竞赛长期合作。
每年度项目只选一家作为主冠名企业。
2.协办企业。
每年度向竞赛提供不低于XX万元的现金赞助,同时提供实物赞助或一定规模的服务。
3.支持企业。
每年度向竞赛提供不低于XX万元的现金赞助,同时提供实物赞助或一定规模的服务。
三、赞助企业的基本条件
1.以社会效益和公益性目标作为参与竞赛的首要目的。
2.在产业、行业中具有良好的声誉,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与竞赛的理念和宗旨不相抵触。
3.财务与技术能力能够满足合作内容所涉及的产品、技术或服务。
4.能在自身市场推广方面为竞赛宣传做出积极努力。
5.具有与往届全国技能竞赛行业比赛合作的经历、贡献且表现良好。
6.同一领域,产品功能类似的企业,在同等赞助费的情况下,按照先后顺序确定赞助企业,赞助过上一年度竞赛的企业具有优先权。
四、赞助企业的内容
1.经费赞助。
赞助企业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将赞助经费按时划拨到秘书处指定账户。
2.赛项主要通用器材: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杀毒软件、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常用工具、考试软件、信号屏蔽仪、比赛用耗材、办公设备及用品、通讯设备、计时设备、评分工具等。
赞助企业按照竞赛组委会的要求,将设备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3.赛项主要专业设备、软件等(根据赛项技术要求确定)。
4.赛项用品:奖品、纪念品、赛项服装、赛项资料制作、赛项证件等。
5.赛项宣传:网络或平面媒体支持、赛项形象策划、广告宣传。
五、赞助企业的荣誉
1.奖项荣誉
授予竞赛承办单位特别贡献奖;
授予竞赛协办单位贡献奖;
授予竞赛支持单位支持奖。
2.赞助企业领导进入竞赛组织委员会和竞赛专家委员会,参
与制定竞赛组织方案和技术方案。
3.积极认真参与竞赛活动。
赞助企业的具体条件由秘书处拟定并报竞赛组委会批准。
六、赞助企业的权益
在所属行业内使用年度“XXXXXXXXX职业技能竞赛”标志和称谓的市场营销权、提供产品和服务、媒体和公关活动、广告机会、活动优先合作、现场接待、荣誉待遇等。
赞助企业领导作为竞赛启动仪式特邀嘉宾,出席竞赛启动仪式。
参加与竞赛相关的宣传活动,作为竞赛预赛、决赛颁奖嘉宾,有关竞赛的常设及重要会议、参赛选手采访区等相关背景板显著位置设置竞赛合作企业的广告专区。
赞助企业的具体权益由竞赛秘书处与赞助企业签订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具体约定。
七、赞助企业的义务
1.应认真遵守和履行赞助协议,按期如数交纳赞助费。
2.遵从组委会制定的技能竞赛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
3.提供给赛项的设备、产品全部免费。
4.提供给赛项的设备技术可靠、产品成熟、使用安全,符合行业标准,符合环保标准。
赞助企业负责将提供给赛项的设备免费运输、安装、调试,达到赛项竞赛要求。
5.赛项设备供应企业须负责竞赛场地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技术支持。
7.赞助企业要保障设备供应,提供优质售后服务。
8.竞赛赞助企业应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直接或间接以技能竞赛名义违规培训。
(2)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赛题设计、结果评判等干涉竞赛比赛成绩的工作。
(3)不得从事违背商业道德的行为或者欺骗参赛人员及团体。
(4)不得在言行上损害技能竞赛和相关单位与个人的形象。
(5)赛项筹备期间,赞助企业不得以竞赛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和产品。
若有上述情况之一,将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其赞助资格,追纠其违约责任,并取消X年竞赛赞助企业资格。
八、赞助企业征集方式与实施步骤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赞助企业征集方式如下:
(1)全面征集。
在竞赛指定的报名平台公开征集企业合作意向。
(2)定向征集。
向具备技术条件或已表达过合作愿望的企业发出征集合作邀请。
(3)直接商洽。
直接与符合技术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洽谈。
2.实施步骤
(1)竞赛秘书处公布年度《XXXXXXXX职业技能竞赛赞助方案》,知会企业或向企业征集合作意向。
(2)企业提交合作意向书。
(3)竞赛秘书处与企业洽谈赞助方案。
(5)形成正式的赞助方案。
(6)报竞赛组委会备案赞助方案。
(7)竞赛秘书处与赞助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8)公示赞助企业。
实际操作中,以上步骤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
九、其他事宜
1.赞助合作意向书的内容应详尽,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所有资料。
2.在与竞赛组委会赞助合作计划不冲突的前提下,分赛区和赛项经竞赛秘书处同意并备案,可自行联系和实施企业合作。
3.秘书处须对各赛项赞助企业捐赠的实物及其使用和处理情况建立工作档案,登记备查。
5.未尽事宜以竞赛赞助合作协议和竞赛组委会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解释为准。
6.本规定由XXXXXXXXXXXXX职业技能竞赛秘书处负责解释。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