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FIDIC合同条件下的咨询工程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FIDIC合同条件下的咨询工程师

王银辉

摘要FI DI C合同条款出版应用已40多年。作者通过鲁布革水电站和二滩水电站的实践系统总结了在FI DI C合同条件

下咨询工程师的职责、作用和权力;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的组建方式及其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咨询工程师的基本业务和工作方法。咨询工程师的基本业务主要包括:联系和交往;计划和进度控制;现场协调;质量管理和监督;计量支付和变更;索赔和争议的处理等。

笔者有幸参加鲁布革水电站和二滩水电站建设的管理,并且一直以FI DI C合同条件下咨询工程师的身份工作。经过10多年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书写此文,旨在阐述咨询工程师在FI DI C合同条件下的职责,作用和权力;咨询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式及其人员应具备的素质以及咨询工程师(以下文中简称工程师)的主要工作程序和方法。

使用FI DIC合同范本的条件

FI DI C合同范本于1957年首版,经3次修订,于1987

年发行第四版。40多年来,该合同范本己在国际项目市场中获

得广泛应用,成为国际上较为普遍接受的一种项目管理格式和标准。

使用FI DIC合同范本的主要前提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①FI DI C以招标为基础;②雇主同意在合同中承担承包商无法控制和无法合理预料的风险而引起的费用;③雇主任命或委派工程师管理合同;④雇主和承包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明确;⑤在合同范围内,雇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相互信任。咨询工程师在P I DI C合同条件的职责和作用

咨询工程师的职责

工程师在施工管理方面的职责包括:向承包商发布信息和指示;评价承包商工作的各种措施;保证材料和工艺符合规定;计量己完成的工作量;审核并向雇主送交付款证书。

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包括:正确地解释合同;指示工作范围、尺寸、数量、程序等有关的变化,评定变更、索赔、争议等引起的有关费用和施工期限的变化。

FI DI C条件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工程师有权决定额外付款。这有利于高效率的管理和避免重复工作,它还能保证高效率的承包商提报较低的投标价。如果雇主希望限制工程师的权力,则应在FI DI C条款的第二部分(即特昧应用条款)中予以明确规定,以便让承包商在投标之前预先知道。授予工程师的权力和赋予他的责任必须一致。

FI DI C合同条件要求工程师在工程进行中发布指示;给予批准或拒绝批准;表明决定、意见或同意;确定价值;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某些行动。

咨询工程师的作用

(1)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师的作用可简单概括为:“三控制一协调”,即控制规定的进度、规范的质量、合理的费用,以及协调工程现场所发生的各种施工干扰和工序的衔接。

工程师必须善于对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并妥当地做出快速反应,对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目标进行综合权衡和统筹决策。

(2)在合同管理中,工程师是雇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唯一联系桥梁,起着重要的中间环节作用。工程师处于一种相对公正的位置上,能较客观地评价索赔和延误,对合同的顺利执行能够起到平衡作用。

(3)F ID IC合同条件包括了解决索赔、延误和争议的条款,规定合同双方之间的索赔、延误和争议首先应由工程师做出评价和决定。如一方或双方不接受时,可按合同规定程序采取进一步的步骤。因此,工程师对雇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争议起着“初级仲裁人”的作用。FI DI C合同条件赋予咨询工程师的权力

FI DI C一般条款(第四版)总共列有70项条款,其中的45项条款均涉及到工程师的权力。FI DI C条款赋予工程师的权力不仅仅限于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和施工技术管理等工程业务的职能,而且诸多的权力都涉及财务付款、工程变更、评价索赔,处理争议和合同价款调整等。这是基于合同管理中,工程技术问题都和经济合同业务密切相关,工程和经济融为一体。

咨询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

FI DI C合同条件中所称的“工程师”系指为雇主提供工程和合同管理服务的一种智力密集型公司。它作为单独注册的法人,拥有各类技术、管理人才和必要的管理手段,以及工程和合同管理的经验。

工程师一旦受某雇主委托,对某一项目承担合同中的工程师职责,就必须在工程现场设置该项目的管理机构。这种项目管理机构应区别于公司内部的企业管理机构。而FI DI C合同条件所提及的工程师均是以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为对象的。为此,务必把工程师的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相区别,否则,可能导致项目管理的混乱。

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应遵循以下原则:

(1)使项目管理的各层机构真正有职有权,责权一致,切忌将工程管理和经济合同管理责权分离。

(2)项目管理机构应精简高效,层次清晰,纵横向关系明确,便于快速反应和适应动态变化的施工现场,按照F ID I C合同条件和国际惯例,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中通常设有:工程师(公司法人代表或指定的资深者),工程师代表,代表助理(包括工程师助理、合同助理、技术助理、事务助理等),区域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现场工程师和检查员,并按工程规模和工作量配置人数。

(3)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和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机构

相对应。

(4)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各层次人员应合理搭配,有利于团结协调。组织项目管理机构的重要

问题在于全面考核,慎重选择关键人物,即工程师代表和助理。

(5)凡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应具有综合业务素质,切勿选用业务知识单一的人员负责某区域或单项工程的全面管理,项目管理人员都必须具备清晰的合同观念。

(6)F ID IC合同条款第2.3款和2.4款阐述了工程师项目机构中各级人员的任命和授权范围。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工程师可以委托或撤销工程师代表有关的职责和权力,任何这类任命或委托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送给雇主和承包商。应注意此书面委托务必具体、明确、可操作。

通常,工程师应保留并且不向工程师代表委托以下权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