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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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产生的,并且主要使用于双务合同关系。

其法律依据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所谓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应果关系。

其中牵连性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发生上的牵连性,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一个合同所产生,双方的权利义务从一开始就互为条件,一方的权利不发生、不成立或无效,另一方的权利也发生同样的效果;二是履行上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和同成立后,当事人各基于合同负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的义务以他方负担义务为前提,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其义务的履行也要受到影响;三是存续上的牵连性,是指如果非应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事实上履行不能时,所发生的危险应有哪一方负担的问题。

既然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已经履行或者已提出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那么反之,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以前,可以将自己的履行暂时终止,而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具有如下作用:第一,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既然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对等的,相互牵连的,则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意味着只享有权力不承担义务这显然与公平的观念背道而驰,至于一方当事人仅部分履行、履行有瑕疵,是否可以使另一方拒绝履行,亦应以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

浅析抗辩权在双务合同履行中的适用

浅析抗辩权在双务合同履行中的适用

同时 履 行 抗辩 权 是 指 双 务 合 同 的 当事 人 在 无 先 后 给 明 显 的证 据 证 明 债务 人 在 约 定 的债 务 履 行 期 到来 时将 不
付顺序时 ,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 自己 能履 行 ;(2)二 者均 承 认债 务 人 消除 债权 人 这种 抗 辩 的方
履 行 抗辩 权 、不安 抗 辩 权 。 同时履 行 抗 辩 权 针 对 双 方 未 约 定先 不 为 给付 不 能成 为 另一 方行 使 同时 履行 抗辩 权 的理 由 ;③
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 同,具有 平衡 当事人之间权益 ,维护 交易 违 反诚 信原 则 。 秩序,增进双方协作 的作用。主要适用于买卖、互 易、租赁、承揽
存在以下情况时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①有先 期限还未届满 。但是 ,如此僵持下去将使交易搁置有悖诚 给付义务 ;②双方所负义务无牵连性或对价关 系 ,比如依 信原则 ,因此我 国《合同法》第 69条借鉴 了默示预期违约
【作者简介 J曹思远(1978一),陕西澄城县人 ,在陕西省人 民检察院工作 。
的债务之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 由于双务合同履行机能上 式是 提供 相应 的担 保 或立 即履 行债 务 。
的牵连性在公平原则运用下产生的制度。我 国《合同法》第
在不安抗辩权 的行使过程中,如果后给付一方拒绝提
66条对 同时履 行抗 辩权 做 出了规 定 。
供担保或对待 给付 ,其也不 负迟延责任 ,因其履行义务 的
济方面 ,不安抗辩权利度与英美法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存
双务 合 同履 行 中 的抗辩 权 是指 在 符合 法 定条 件 时 ,当 在 相 似之 处 。
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 ,暂时拒绝履行其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一、合同签订前的风险与防范(一)尽量避免倒签合同【风险点提示】倒签合同主要是在合同履行中或合同履行后再补签的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

倒签合同不仅在效力上容易引起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而且还存在使一方当事人遭受诈骗的风险。

【风险点防范】建议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将“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作为管理制度,定期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查。

若实践中因各种原因未能事前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保留好事实合同履行的证据,以备产生纠纷时,主张事实合同的成立。

(二)未能正确选择合同类型【风险点提示】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者十分相似,均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在司法实务中容易混淆。

【风险点防范】明确签订合同的目的,选择正确的合同文本类型。

就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而言,主要的区别如下:1.履行范围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

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

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承揽人承担的。

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的名义来行使委托的事项,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3.追求的目的不同。

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三)合同相对方主体应当适格【风险点提示】合同主体不适格存在无法承担合同责任的风险,比如,分公司、内部设置机构以及其他非法人主体都不能独立承担合同责任。

合同法学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学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合同法学一、选择题:1.商场对其出卖的商品实行“三包”,甲从该店购得一录音机,甲在保证期内发现录音机出现故障,甲与商场之间发生()。

A.法定之债 B.简单之债C.选择之债 D.劳务之债2.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如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或法律无特别的规定,则原则上属于()。

A.债权人 B.债务人C.债权人与债务人 D.第三人3.甲厂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

现甲厂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乙公司兼并。

甲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之消灭。

这种债的消灭称为()。

A.债的解除 B.债的混同C.债的抵消 D.债的免除4.债权人甲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协议中约定甲将其对乙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但并未将该债权转让的事情通知债务人乙。

乙在履行期限内向甲履行债务的,该履行()。

A.无效 B.有效C.甲不得接受 D.甲应告知乙向受让第三人履行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代为履行的范围内,有权()。

A.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 B.以债权人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C.向债权人请求返还 D.向债权人、债务人要求偿还6.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A.应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B.应向该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C.应向债务人、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D.因其同意由第三人履行不能主张违约责任7.债的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应在以下地点履行()。

A.给付一方的所在地 B.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C.债权人指定的地点 D.债务人决定的地点8.根据合同双方是否互负义务为标准,合同可分为()。

A.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B.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C.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9.双务合同都是()。

A.无偿合同 B.实践合同C.要式合同 D.有偿合同10.甲乙间相互作出以下行为:(1)甲给乙去函,指出本厂生产的电扇为国家名牌,现有存货,可以出让;(2)乙回函询问价格,并表示愿买1000台;(3)甲回复,价格为300元,仅有500台。

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请举例子说明同时履行..

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请举例子说明同时履行..

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请举例子说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例子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请举例子说明不安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比如,我和某一公司鉴定了一个货物买卖合同,我为卖主,约定货到付款,但是公司突然破产了,我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比如,一般的买卖中,都存在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比如,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和第一个一样,如果我没有交货或者部分交货,公司就可以提出抗辩。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以前,有权拒绝先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就是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另外,必须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1,双方必须在同一个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当事人履行合同,虽然需要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但在履行过程中也有相应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三种。

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述三种抗辩权利时,不仅其拒绝履行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不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且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行使其请求权时,对方享有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延期。

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时,其享有拒绝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据此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简单来说,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单务合同;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互关联、互为因果、互为给付,合同中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同时也是债务人,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正是另一方当事人所负的义务。

双务合同普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都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之区分的意义在于合同履行时适用的规则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享有履行抗辩权,而单务合同中没有。

(2)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由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时相互给付。

(3)互有同时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

就是说,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已提出履行或者已经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在对方未提出履行或未为对待履行以前,己方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2

【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2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2 1️⃣ 引言在民法典的宏大体系中,合同编作为调整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规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典合同编的理解与适用系列解读,为法律从业者、学者及广大民众提供了权威、详尽的法律指导。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二)》中的核心内容,以期为合同法的实践应用提供有益的参考。

2️⃣ 合同订立与效力合同订立的要素:本书详细阐述了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包括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承诺的迟延与撤回等,强调了合同自由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重要性。

合同效力的判定:针对合同效力的判断标准,本书从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法定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及可撤销合同的认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剖析,为实践中合同效力的判断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框架。

3️⃣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合同履行的原则:本书强调了合同履行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及全面履行原则,详细解读了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及不安抗辩权等制度,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违约责任的承担:针对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形式(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及免责事由,本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析,为违约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4️⃣ 合同解除与终止合同解除的条件:本书详细列举了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等情形,并分析了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及程序,为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判断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终止的后果:针对合同终止后的清算、结算及后续义务(如保密义务、协助义务等),本书进行了全面梳理,为合同终止后的法律关系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5️⃣ 典型合同类型解析本书还对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典型合同类型进行了深入剖析,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到终止的全过程,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各类合同的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机制,为合同法的实践应用提供了丰富的参考素材。

民法典的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先履⾏抗辩权有哪些规定签订的合同⽣效后,合同当事⼈要全⾯履⾏合同的义务,⽽履⾏合同有⼀定的规定。

合同当事⼈有抗辩权的,抗辩权是指在妨碍他⼈⾏使其权利的对抗权,那么民法典的先履⾏抗辩权有哪些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先履⾏抗辩权有哪些规定当事⼈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应当先履⾏债务⼀⽅未履⾏的,后履⾏⼀⽅有权拒绝其履⾏请求。

先履⾏⼀⽅履⾏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请求。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条【同时履⾏抗辩权】当事⼈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顺序的,应当同时履⾏。

⼀⽅在对⽅履⾏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请求。

⼀⽅在对⽅履⾏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请求。

第五百⼆⼗六条【先履⾏抗辩权】当事⼈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应当先履⾏债务⼀⽅未履⾏的,后履⾏⼀⽅有权拒绝其履⾏请求。

先履⾏⼀⽅履⾏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请求。

⼆、不安抗辩权的适⽤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的适⽤条件有:1、因同⼀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抗辩权⼀样,均只能发⽣于双务合同。

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不安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适⽤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

异时履⾏是指双⽅履⾏存在的时间顺序,即⼀⽅先履⾏,另⼀⽅后履⾏。

对⼀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般采⽤同时履⾏主义。

⽽对于以下合同,除当事⼈有特别规定外,应采⽤异时履⾏主义,这些合同包括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纪、居间等。

3、先履⾏⽅债务已届清偿期。

如果履⾏期未届⾄,先履⾏⽅只能暂时停⽌履⾏的准备,⽆须停⽌履⾏。

4、先履⾏⽅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于合同成⽴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能⼒。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互负债务的情况下,合同当事⼈有先后履⾏顺序的,应当先履⾏债务⼀⽅未履⾏的,后履⾏⼀⽅有权拒绝其履⾏请求。

后⼀⽅拒绝其履⾏的请求就是先履⾏抗辩权。

合同法期末复习题.

合同法期末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1、合同2、要约3、承诺4、先履行抗辩权5、不安抗辩权6、双务合同7、格式条款8、预期违约9、情势变更原则10、缔约过失责任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B 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C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的合意为基础2、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A 租赁合同B 赠与合同C 保管合同D 买卖合同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但由于丙公司恶意阻挠的缘故,导致乙公司没有履行合同,那么A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 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 乙公司与丙公司一起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 乙公司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其未履行合同是因丙公司的缘故。

4、甲向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之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按照图书标称价格的八五折要求甲支付货款。

甲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

那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甲的行为属于要约B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C 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D甲应向出版社支付货款5、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求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现时所用的笔记本电脑,并声明:若乙在二十天之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

乙收到该信之后,不置可否。

第三十天,甲登门,交给乙一万元,并要求乙交付电脑。

但乙拒绝。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甲的行为并不属于要约B 乙的行为属于承诺C 乙应交付电脑D 乙不必交付电脑6、承诺生效时,A 合同成立B 合同生效C 合同成立并生效D 合同开始履行7、当事人在互联网上通过MSN进行磋商,商定最终需要签订合同确认书,那么双方的合同于()成立。

A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B 表示承诺的文字在MSN上显示时C 签订合同确认书时D 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A 甲以欺诈的手段与乙订立了合同B 甲与乙恶意串通,为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C 甲与乙为少交税款,将房屋买卖做成房屋赠与,签订赠与合同D 甲因重大误解订立了合同,但在法定期间经过后未撤销6、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其效力为()A 有效B 效力待定C 无效D 部分有效,部分无效7、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 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B 12岁的少年瞒着父亲,将笔记本电脑卖给老刘C 甲将刀架在乙的脖子上,强迫乙在合同上签字,将一车西瓜卖给了乙D 出租车司机甲借乙抢救病人急需用车之机,将车价提高3倍,乙被迫接受8、张三与李四约定,待张三母亲去世后,张三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李四,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模拟试卷21及答案与解析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模拟试卷21及答案与解析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模拟试卷21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

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下列有关代位权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债权人应当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B)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所有债权行使代位权(C)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D)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限2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

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C)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D)直接要求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偿还欠款3 下列项目中,不属于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合同担保方式的是( )。

(A)支付定金(B)约定违约金(C)保证人保证(D)提供财产抵押4 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其提供一般保证,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银行可以首先要求履行债务的是( )。

(A)甲企业(B)乙企业(C)丙企业(D)丁企业5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

甲以自有的一部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

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应当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担保证责任(B)乙应当先要求丙以保证承担保证责任(C)乙既可以先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D)因为没有约定,丙不承担保证责任6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

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追加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0万元。

抗辩权案例

抗辩权案例

同时履行抗辩权2001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千万元,第二期支付3千万元,第三期则在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千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

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不安抗辩权案例案例: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一份。

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为乙公司加工300套桌椅,交货时间为10月1日。

乙公司应在合同成立之日起10日内支付加工费10万元人民币。

合同成立后,甲公司积极组织加工。

但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

同年9月2 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

甲公司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

乙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形后,遂于同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答辩称,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即使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不能交货,也不是其责任,而是因为消防部分要求其停工。

并且乙公司至今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提起反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主张不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甲公司(承租方)与乙公司(出租方)于2004年1月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餐饮、住宿;租期十年;年租金 70万人民币;付款方式:首次付款70万,开业前再付70万。

两年后,一年一交,先交款后使用;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房屋配套工程、天然气管道工程及消防达到要求。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考试答案二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考试答案二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考试答案二1、多选甲乙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金额为1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需赔付对方占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现甲方迟延交货导致乙方损失,下列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OOA.如(江南博哥)果乙方损失为1.5万元,甲方须赔偿1.5万元B .如果乙方损失为1.5万元,甲方须赔偿1万元C .如果乙方损失为8千元,甲方须按违约金条款支付1万元D .如果乙方损失为8千元,甲方仅须支付8千元E .如果乙方损失为5千元,甲方仍需按违约金条款支付1万元正确答案:A,C2、单选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是保证人享有OoA.代位权B.撤销权C.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单选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

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可OO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不安抗辩权D .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以下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是OO :B参考解析:《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但不适用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5、单选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OOA.1年B.2年C.3年 觎姻赁养护答 单婚租收监确 、 ∙ ∙ ∙ ∙ E 4 Λ B C D 3D.4年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单选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无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是OOA.买卖合同B.借款合同C.赠与合同D.保管合同正确答案:C7、多选在发生违约行为的情况下,违约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OoA.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违约金B.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C.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D.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E.合同履行后的可获得的利益正确答案:B,C8、单选当事人双方以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约定后,定金应()OΛ.抵作价款或者收回B.双倍返还C.按20%返还定金D.用作抵押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双务合同是什么意思

双务合同是什么意思

双务合同是什么意思在⽇常⽣活中双⽅约定某⼀民事活动的时候,⼀般要签订合同以书⾯的形式确定该民事活动的存在。

在实践中合同的分类有很多,其中可以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那么双务合同是什么意思?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双务合同是什么意思双务合同指当事⼈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过程中产⽣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得以对抗另⼀⽅的履⾏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义务的作⽤。

现实⽣活中的合同⼤多数为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等。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抗辩权、先履⾏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抗辩权当事⼈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顺序的,应当同时履⾏。

⼀⽅在对⽅履⾏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要求。

⼀⽅在对⽅履⾏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要求。

⾏使同时履⾏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当事⼈。

⾏使的条件是:在同⼀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顺序;双⽅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有能⼒履⾏债务;对⽅未履⾏或者未按约定履⾏。

2、先履⾏抗辩权当事⼈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先履⾏⼀⽅未履⾏的,后履⾏⼀⽅有权拒⾦钱绝其履⾏要求。

先履⾏⼀⽅履⾏不符合约定的,后履⾏⼀⽅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要求。

⾏使先履⾏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后履⾏义务的⼀⽅当事⼈。

⾏使的条件是:在同⼀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负有先履⾏义务的⼀⽅当事⼈有能⼒履⾏债务;先履⾏义务⼈不履⾏或者不按约定履⾏。

3、⾏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先履⾏义务的⼀⽅当事⼈。

⾏使的条件是:在同⼀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有确切证据证明负有后履⾏义务的当事⼈的履⾏能⼒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义务的现实危险;先履⾏义务⼈中⽌⼰⽅履⾏的,应当及时通知对⽅(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给对⽅合理的期限恢复履⾏能⼒或者提供适当担保。

三、⽆名合同的适⽤范围⽆名合同不仅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且是“契约⾃由”的产物。

法学通论-合同法选择题

法学通论-合同法选择题

题干 A B C D E F 答案难度合同是反映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在现代社会中合同无处不在,其支撑着我们的日常经济生活。

作为连接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纽带的合同具有几个特征,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是在当事人善良的心理状态下建立起来的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C 中以下哪一项原则是建立在合同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的,是平等原则的必然体现()诚实信用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B 易甲与乙通过传真的方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属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形式其他形式B 易李某与王某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其要求双方尊重对方的利益,在实现自己应得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也不得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体现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D 中丁公司向丙公司发出要约,然后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

丙公司经理助理收到丁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经理。

第三天,丙公司经理发函给丁公司,提出只要要约已被撤回丙公司对要约做了实质性改变要约已被撤销丙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A 难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

后丙,丁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未能成功的原因是()拍卖公告是下列何种性质的行为()要约要约邀请承诺反要约 B 易合同法的哪一项原则要求合同各方必须平等协商,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欺小()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C 易张某于12月6日向高某借用一台数码相机,高某于12月9日向张某借了一部手机。

到期后,张某未向高某归还数码相机,高某也拒绝向张某归还手机。

关于双方的行为,哪一个是正确的()张某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高某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抵销都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 中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经过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合同才能最终确立形成,这体现了合同的哪一个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联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经济关系的纽带合同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D 中寄送的价目表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要约承诺要约邀请其他 C 易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有效合同其他 C 中行为放弃撤销权,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一书面合同,丙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丁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丙公司签字盖章后交付邮寄时丙公司签字盖章时丁公司签字盖章时其他 C 中清清百货商场向某糖果厂发出一订货单称:“愿以每斤5元的价钱购买贵厂700斤糖果”,后清清百货商场又发出一份电报给糖果厂称“取消上次700金糖果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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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先履行抗辩权承揽合同
篇一:先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六十七条
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

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三、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后履行抗辩权可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例如出租方不交付租赁物,承租方有权不付租金。

(二)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

例如,供货方交付假冒商品、购买方有权不付货款。

(三)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对其相应给付。

例如一万吨大米的买卖合同,卖方只交付了八千吨大米,尚欠二千吨。

买方应当支付八千吨大米的价金,有权不付二千
吨大米的价金。


四、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篇二:案例分析--先履行抗辩权
案例分析——先履行抗辩权
案情:
1999年12月3日,湖南永丰公司与浙江顺风公司签订了新闻纸造纸机合同一份。

合同约定:永丰公司向顺风公司提供造纸机一台,型号LQZ324g1575mm,单价为218万元。

技术参数:车速90-180米/分;日产量15吨/天。

永丰公司负责免费安装。

顺风公司按月分期付款:12月底付40万;1月底付50万;发货后付50万;安装后付36.2万;安装调试验收后六个月内付清余下的质量保证金21.8万元。

合同定金20万元,签约后立即支付,且定金到后合同生效。

产品保证期限为一年。

设备由永丰公司代运,运费由顺风公司承担。

同时,双方又订立了四份附件,永丰公司提供价值585382元的通用产品,顺风公司承担该产品安装费1万元。

合同订立后,顺风公司即支付了定金20万元。

2000年4月
底,整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顺风公司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运行正常,同意接受。

2000年9月1日,双方为了设备质量及付款问题再次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一份,双方约定:对造纸机的多余设备退还给永丰公司;永丰公司应在9月15
日前派
员共同主持调试纸机,并在9月底前使新闻纸日产量15吨;顺风公司在对方解决纸机遗留问题后,在20XX年4月底前付清全部余款。

补充协议签订后,永丰公司派人进行检修,双方对此作了二份纪要,双方一致确认:未最终解决“提高车速,使日产量达到15吨”。

20XX年4月,永丰公司副总等来浙江签署了一份备忘录,顺风公司当日支付了5万元。

6月顺风公司为减少损失,自行将该纸机全部拆除。

顺风公司共支付货款1722492.05元。

20XX年9月,永丰公司起诉顺风公司,要求支付未付货款1073902.95元,代运费、安装费76596.71元,违约金745875元,其他经济损失100000元。

顺风公司提起反诉,以该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为由,要求判令退还全套设备(含通用设备);返还货款1722492.05元,安装费10000元;赔偿经济损失2629659.15元。

争议焦点:
经过审理,合议庭对本案是否存在产品不符合约
定、责任归属以及应否退货等问题都达成了共识。

但对
被告是否具有先履行抗辩权?即对被告未按时付款是否已
经构成违约存在分歧。

有的认为,被告未按时付款,已构成违约,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有的则认
为,协议约定先解决设备日产量问题再付款,故不存在违约。

判决:
法院最后判决顺风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不构成违约,但退货条件不具备,应向永丰公司支付货款余额。

永丰公司未依约交付合格产品,应向顺风公司支付违约金。

同时,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分析:
本案涉及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问题。

一、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一个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合同
中,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在按约定应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可见,先履行抗辩权,首先是一种抗辩权,其作用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
发生。

具体言之,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后履约人所享有的以先履约人未履约或履约不当为由,对抗或否认先履约人请求其
履约的权利。

故著名民法学家江平先生在讲授合同法时,为了强调该抗辩权是后履
律之所以赋予当事人以先履行抗辩权,是因为法律所倡导的诚实信用与公平原则。

要正确理解先履行抗辩权,必须区分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及合同解除权的相互关系。

首先,三种抗辩权的区别。

依照双务合同抗辩权发
由此组成完备的履行抗辩制度。

三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合同义务是否同时或分先后,或者其所针对的义务人是先还是后。

除此以外,不安抗辩权所面对的是对方不能为对待给付的一种危险,而先履行抗辩权针对的不仅仅是现实的危险,而是危险的现实。

其次,先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区别。

顾名思义,先履行抗辩权并不产生消灭合同的法律效果,只是一时阻却合同履行效力的发生。

一旦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当事人就应当履行合同。

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则导致合同消灭。

因此,各国合同法均规定了严格的解除权行使条件。

另外,先履行抗辩权产生的原因是先履行义务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

而合同解除权产生的原因,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外,往往是重大违约或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事由。

且双方均可行使。

若一方违约,但合同履行尚有必要和可能,则对方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中止自己的给付。

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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