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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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

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

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

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

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

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

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

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

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

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

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为了加强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经我单位研究,现任命:

郭伟苗为我单位安全机构负责人。

厦门市精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9日

按照经理负责制的原则,各级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经

理对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具体组织施工的施工员对

其所施工项目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对本

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一、公司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

章制度,把企业安全工作列重要议事日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分管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措施的落实。

4、积极开展安全无事故和违反章竞赛活动,以防为主,消除隐患,合理布局,

违章罚款(惩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按规定提取改善劳动条件的经费。

6、对于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坚持“三不放过”

原则,吸取教训,对主要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7、每半年定期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提出

和解存在的问题。

8、对本企业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的责任。

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者: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项目经理部各专业施工人员完成本工程合同文本规定的全部内容,有效控制本工程的投入与产出,近期实

现工期目标。实行国家规定的法规法令,验收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条例等,组

织各专业人员参加TQC小组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负责协调各专业工种之间

的施工配合,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单项作业计划、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

进度计划、月份进度计划。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文明卫生检查,对本工程质量、

安全、工期、效益负全面责任。

(2)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针对本工程特点,依据国家规范、设计图纸、操作规程等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技术安全交底内容。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的技术问题亲自向各专业施工人员做详细的技术交底,并指导工程施工;负责解决施工过程

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具体组织施工人员参加TQC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负责

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最终实现工程目标。(3)专业施工负责人: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主持本专业项目的施

工管理工作。组织本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生产班组完成项目经理下达的指标、任

务。参与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本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具体的技术、

安全交底。指导、督促技术人员和生产班组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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