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各种期限一览表
民法中关于时效的时间
民法中关于时效的时间----bf8a542f-7160-11ec-8ae3-7cb59b590d7d以下是2021年正版三大本中民商法部分有关一些具体事宜的诉讼时效的时间知识点,本人整理入下,与大家共勉,如有疏漏之处,欢迎大家补足和改正。
每一点括号后面标有页码,大写数字三表示是三大本第三卷,如果想要查询具体上下文内容是可做参考。
一指定监护: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以自接到指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生效。
(p017,三)2.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限为2年,从唯一宗族信息消失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它在战争中消失了的,失踪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宣告失踪中,法院发出寻找公告的期间为3个月。
(p018,三)三宣告死亡:(一)一般期间为四年,自自然人失踪之日起计算;(2)因战争而下落不明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以上两点法院的公告期为1年(3)特殊期间的时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期间的开始为意外事故发生之日。
法院寻找公告期也为3个月(p019,三)四请求变更或撤销自成立一年以上可以变更或撤销之民事行为者民法院不予保护。
(p052,三)5.请求权:《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在一个月内予以批准。
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p054,三)6.民法一般时效期限为2年;例外情况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2)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4)产品责任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5)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但涉及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海上货物运输负有责任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应当在时效期间届满或者期满后予以确认定为负有责任的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6)旅客人身伤害赔偿,自儿童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p086-0877、不动产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注册无效。
民事诉讼案件的各种期限
国内。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民诉113条)
涉外。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246条)
管辖权异议
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民诉38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的若干规定第5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序规定12条)
申请鉴定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符合证据规定27条规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机构、人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证据规定25、26、27、28条)27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该准许。该条规定是否应在25条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法、检提出再审没有期限限制。
法院审查再审期限
法院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179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民诉181条)
再审审限
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限规定(审限若干规定第4条)
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民诉215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9条,09年1月1日实行)
特别程序。30日,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天。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审理的期限。
具体规定如下:
一、简易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对于争议较小、纠纷较简单的简易民事案件,法院应当自案件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判决。
二、一般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对于一般民事案件,法院应当自案件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其中,对于需要伸延审理期限的案件,法院可以经过特别授权的审理人员延长一次,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三、复杂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对于特别复杂的民事案件,法院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适当延长。
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次审理期限的三分之一。
四、期间计算规定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计算是不包括起诉状送达被告的时间。
五、特殊情况下的审理期限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民事案件,如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需要保护特定人群的合法权益等,法院可以采取加快审理进程的措施,缩短审理期限。
六、延长审理期限的决定
凡是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应当由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向审
判委员会报告并报请批准。
审判委员会以决议的形式作出决定。
总体来说,我国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了对纠纷的及时处理和快速解决,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审理期限进行适当延长,以确保审理的公正和准确。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2018最新版)
2、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
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
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4、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债,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
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在民事诉讼领域,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具有关键意义。
除了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外,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规定,这些特殊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谈谈“长期诉讼时效”。
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更长的诉讼时效期间。
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这是因为此类合同往往涉及复杂的国际交易和较大的经济利益,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和解决纠纷。
另外,“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也是一个特殊的规定。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无论权利人是否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也不论期间是否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一旦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这是考虑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定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可能缺乏主张权利的能力或者条件。
还有,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给予他们在成年后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诉讼时效的中断方面,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比如,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这一特殊规定旨在鼓励权利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使得诉讼时效制度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
此外,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诉讼时效,也有特殊规定。
在连带债权中,一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其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中,一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其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务人。
各种案件法律追诉期(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追诉期,又称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期限。
法律追诉期的存在,一方面保障了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本文将探讨我国各类案件的法律追诉期,以期为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一般诉讼时效1. 诉讼时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1)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诉讼时效的延长: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特殊诉讼时效1. 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1)短期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六个月。
(2)长期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2. 特殊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1)短期诉讼时效适用于以下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长期诉讼时效适用于以下情形:继承权纠纷;受遗赠人请求支付遗赠的财产;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
四、各类案件的法律追诉期1. 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一、起诉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限是指民事诉讼的起诉阶段必须遵守的时间限制。
具体规定如下:1.普通民事案件对普通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时限,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起诉时限为两年。
但对于房屋买卖、建筑工程、医疗事故等特殊民事案件,起诉时限可以延长至三年。
2.合同纠纷涉及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一般为两年。
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更长或更短的起诉时限,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质量保证期或者过渡期,起诉时限从该期满之日起计算。
3.人格权纠纷涉及人格权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一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4.劳动争议涉及劳动争议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一年。
5.知识产权纠纷对于知识产权相关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三年。
这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维权案件。
二、中止时限中止时限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内部或外部因素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一种时间限制。
以下是部分常见的中止时限:1.举证期限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在起诉状中应当附上证据材料。
被告在法庭开庭前提交答辩状时,应当附上本人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告知对方当事人证据的种类和数量。
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开庭前十五日。
2.申请证人出庭的时间在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中,对证人的传票应当提前五日送达。
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在收到传票后三日内到达法院。
3.申请鉴定的时间对需要鉴定的案件,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申请鉴定,并提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信息。
鉴定结果应当在开庭前五日提交法院。
三、裁判时限裁判时限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时间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时限为:1.一审案件对于一审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至十个月。
2.二审案件对于二审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个月内作出判决。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至六个月。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起诉时效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
了解民事诉讼时效对于当事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参考。
一、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两年,自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2.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租赁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3. 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借款到期或者借款人拒不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之日起计算。
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两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5. 委托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委托事项结束之日起计算。
二、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财产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专利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 商标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发现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3. 著作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其他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劳动争议纠纷:起诉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2. 不当得利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不当得利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3. 继承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遗产分割完成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效期限均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案件性质而存在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的具体时效规定。
总结: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是当事人在行使诉讼权利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了解诉讼时效的具体期限,有助于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错失起诉时机。
通过本文提供的一览表,当事人可随时进行查询,确保自己在诉讼过程中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大家在遇到诉讼需求时,及时了解相关的时效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中所有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法中所有时间一览表.民事诉讼法中所有时间一览表审一年诉讼时效。
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2普通条)(民法通则135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年诉讼时效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13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金的条诉讼时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年诉讼时效4条的(环境保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年诉讼时效条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12年2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受侵害之日条(民法通13小时内作出裁定法院应4诉前财产保全应立即执(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裁定保全的(日内起诉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1条9申请财4诉中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的,法院应保(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条)92诉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 2条)请复议一次。
(民诉99条规定,法院必须58诉前证据保全。
商标法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48在接到申请后(商日内起诉。
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行,条标5申请证诉中证据保全。
民诉没有规定诉前证据保全保诉中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提出。
证据保全未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2条据规日内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移送审判庭立条(审限若干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申请先条诉意执10国内。
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天的6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8条公告送视为送达(民涉外。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条告之日期满六个月(民24日内将起诉国内。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日内答辩,法15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答辩期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5院收到答辩之日起113(民诉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
3条)(民诉日,并可申请延长。
涉外。
答辩期30 条)246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内作出书面裁定。
对该裁定不服的,1日管辖权日内3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民3结条的若干规定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程序不少3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3日3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举证期日,当事人3制。
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期限
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期限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期限法院执行是指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变现,弥补执行债权人的损失,以实现法律裁判的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一系列期限,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期限,以供参考。
一、执行期限:执行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执行时间,通常为二年。
在执行期限内,若执行款项无法全部收回,被执行人需在执行期限届满前申请续期。
否则,执行法院可终止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仍然存在。
二、财产查控期限:查封、扣押和冻结等措施的期限,按照不同财产种类而异。
如查封银行存款的期限是三个月,扣押货物的期限为六个月。
超过期限未办理解封手续的,被执行人可申请司法解封。
三、财产变卖期限:财产变卖的期限为六个月。
在此期限内,执行法院需按照程序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以变现执行款项。
如因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财产难以变卖,执行法院可申请延长期限。
四、异议期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若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持有异议,需在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法院在收到异议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若确认异议成立,可撤销相关执行行为。
五、申诉期限:在执行过程中,若当事人认为执行法院的裁判或其他裁判程序有误,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一审案件的申诉期为十五日,二审案件为十日。
六、限制高消费期限: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被限制其高消费行为的措施。
该措施最长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执行法院需根据情况制定新的执行方案。
七、申请撤销期限:在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认为上述执行措施造成了无法恢复的损失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可向执行法院申请撤销相关措施。
撤销申请期限为五日内。
八、追加财产期限:在执行过程中,若执行法院认为已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无法实现执行效果,可在执行期限内主动寻找其他财产追加执行。
追加财产期限为六个月。
九、债务确认期限:在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对其债务关系产生争议,执行法院可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债务确认,期限为一个月。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是指个体或法人在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它包括一系列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时间规定,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的流程及时间规定。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正式接受案件的程序。
以下是民事诉讼立案阶段的时间规定:1. 起诉阶段起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起诉状,要求受到侵权行为的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起诉阶段的时间规定一般为:- 原告起诉之日起15日内,法院应当准予立案;- 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告知原告需要补正的内容;- 原告未按法院要求补正的,法院可以不受理。
2. 受理阶段受理是指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受理阶段的时间规定如下:-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审查起诉状;- 审查起诉状后,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原告,告知受理与否的决定;- 如果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5日内告知原告并指引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 补正与补充阶段如果原告在提交起诉状后发现瑕疵或需要提供补充材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正与补充。
以下是补正与补充阶段的时间规定:- 对于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原告,告知需要补正哪些内容;- 原告补正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原告补充材料的,法院应当在3日内阅读并告知是否采纳。
二、审理阶段审理阶段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调查和证据审定的过程。
以下是民事诉讼审理阶段的时间规定:1. 庭前准备阶段庭前准备是指法院在开庭前对案件和相关事项进行整理、准备。
庭前准备阶段的时间规定一般为:- 审判长或审判委员会应当在召开庭前会议前7日,制定庭审方案;- 法院应当在庭前会议召开前3日将庭审方案送达当事人。
2. 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是指法院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出庭,并进行辩论、质证和证人出庭作证的过程。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1、一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审判监督《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民事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5、特别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关于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程序的相关规定:。
民诉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整理
民诉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整理1、诉讼时效汇总,由长到短1、二十年及以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五年《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3、四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4、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5、二年《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款二款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期限
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期限在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各种期限的追踪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期限:1.签署执行裁定的期限:一般来说,当法院作出关于执行案件的裁定后,法官会要求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签署执行裁定书,以确认对裁定的接受和执行。
这一期限往往是法院向当事人发送裁定后的特定天数。
2.申请查封期限:执行案件中,当债务人逃避履行义务或解除财产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查封债务人的财产。
根据法院的要求,债权人必须在特定的期限内提出查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3.查封通知期限:一旦法院决定批准查封申请,并签发查封决定书,执行法官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
通常情况下,这一通知期限是查封决定书签发后的一定天数。
4.申请财产评估期限:当债权人需要将查封的财产以现金方式执行时,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在特定的期限内申请财产评估。
这一期限可能在查封通知后的一定时间内。
5.处理异议期限: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债务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情况。
法院会要求异议方在特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具体的异议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
6.查封期限:一旦财产被查封,法院会要求财产管理人在特定的期限内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并确保其不受损坏或流失。
这一期限往往是执行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给出的。
7.申请拍卖期限:当债权人希望将查封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时,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在特定的期限内提出拍卖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拍卖计划。
8.公告期限:在拍卖之前,法院会要求执行法官发布拍卖公告,并在特定的期限内向社会公众公告有关拍卖事项的信息。
这一公告期限是公告发布后的一定时间。
9.执行截止期限:在执行案件中,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在特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财产的变现。
这一期限往往是在拍卖公告期限之后,而在实际拍卖或其他变现方式之前的一定时间。
10.结案期限:法院执行案件的最终目的是让当事人达成债权债务的清算。
因此,法院会在特定的期限内要求当事人完成所有执行行为,并向法院提交结案报告。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决定是否立案;(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在上述法定期间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律师提醒:1.由于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所以对于部分应当登记立案的法院可能不予登记立案;2.各法院年底要进行结案率的考核评比,故大部分法院在年底将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
送达送达时间及方式: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2.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新民诉85条)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新民诉86条)4.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新民诉88条)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新民诉89、90条)6.公告送达:国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民法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分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不同程序的审理期限不同。
⼀审审限⼀般6个⽉。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法院适⽤普通程序审理⼀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下⾯,⼩编就为⼤家整理了这⽅⾯的知识,欢迎阅读。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1、根据《最⾼⼈民法院关于严格执⾏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规定》的规定,适⽤普通程序审理的第⼀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
适⽤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
适⽤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前审结。
2、审理第⼀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的不同程序,分别执⾏第⼀审或第⼆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3、下列期间不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诉讼、中⽌审理或执⾏⾄恢复诉讼、恢复审理或执⾏的期间;当事⼈达成执⾏和解或者提供执⾏担保后,执⾏法院决定暂缓执⾏的期间;上级⼈民法院通知暂缓执⾏的期间;执⾏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延期审理计⼊审理期限吗1、不能。
诉讼时效的例子
诉讼时效的例子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法律保护和解决争议的权利。
以下是关于诉讼时效的十个例子:1. 民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质量赔偿诉讼,否则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2. 刑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例如,如果某人犯下了重大犯罪,警方应在二十年内将其绳之以法,否则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债权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借给某人一笔钱,但对方拒不归还,您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追偿。
4. 债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债权法》,债务人主张债务履行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例如,如果您欠某人一笔钱,但对方在二年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将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5.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例如,如果您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超过时效将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6. 不动产登记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如,如果您对一处不动产的登记有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改变登记结果。
7. 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例如,如果您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应在二年内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获得赔偿。
8.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的商标被他人侵权,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9. 行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一般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例如,如果您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撤销该行政行为。
民事案件中各种期限一览表
你本可以用那些和他们一起抱怨人生的时间,来读一篇有趣的小说,或者玩一个你喜欢的游戏。
渐渐的,你不再像以往那样开心快乐,曾经的梦想湮灭在每日回荡在耳边的抱怨中。
你也会发现,尽管你很努力了,可就是无法让你的朋友或是闺蜜变得更开心一些。
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个问题:你会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一贯坚持的信念。
我们要有所警惕和分辨,不要让身边的人消耗了你,让你不能前进。
这些人正在消耗你。
01. 不守承诺的人承诺了的事,就应该努力地去做到。
倘若做不到,就别轻易许诺。
这类人的特点就是时常许诺,然而做到的事却是很少。
于是,他的人生信用便会大大降低,到最后,也许还会成为一种欺诈。
如果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人,应该警惕,否则到最后吃苦的还是自己。
02. 不守时间的人俗话说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所以不守时间也就意味着是浪费别人的时间。
与这种人交往的话,不仅把自己的时间花掉了,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03. 时常抱怨的人生活之事十有八九是不如意的,这些都是正常的。
我们应该看到生活前进的方向,努力前进。
而不是在自怨自艾,同时还把消极的思想传递给别人。
这样的人呢,一遇到困难便停滞不前,巴不得别人来帮他一把。
本来你是积极向上的,可是如果受到这种人的影响,那么你也很有可能会变成这样的人,所以应该警惕。
04. 斤斤计较的人凡事都斤斤计较的人,看不到远方的大前途,一味把精力放在小事上。
比如两个人去吃饭,前提是AA制。
然后饭吃好后他多付了5毛,最后他说我多付了5毛,你抽空给我吧。
如此计较的人,失去了知己,也不会有很大的前途。
05. 不会感恩的人你善心地帮助了他,可是他却不以为然,而且还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应当的。
多次地帮助,换来的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语,更有甚者,还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真是吃力不讨好。
06. 自私自利的人以自我为中心,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想怎样就是怎样,也不会考虑大局,只为自己的感受。
这种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私利会不择手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在无形中已被摈弃了。
她再没有这资格,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惘;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
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